1、西瓜視頻的實名認證居然要自拍照?太過分了吧?
因為你需要對你發布的東西負法律責任,因為西瓜視頻是面對大眾的,不對你的真實身份核實,難免會出現一些不法分子在上面發布一些違規視頻,追責的時候還找不到人。
2、在今日頭條上上傳右上角有網站標識的視頻(除了西瓜視頻的)會涉嫌侵權嗎?
第一、網上流傳的視頻或者微頭條(除了超過著作財產權保護期之外的)均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第二、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根據上述規定,未經視頻或者微頭條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上傳他人作品的屬於侵權行為,要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
3、用於上傳西瓜視頻等自媒體平台的視頻中用的背景音樂怎樣才不算侵權
版權法有規定,以上十二條可以使用
4、央視的視頻節目可以是否可以上傳到西瓜視頻上嗎?會被認作侵權嗎?
不行,除非是用於新聞報道的需要
5、上傳到西瓜視頻中用了別人的音樂,會造成侵權嗎?
看你是否用於商用 ,著作權法的第二十二條規定了著作權合理使用的情形,是指在一定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不向其支付報酬,共十二種情況。你自己對照十二條內容看看是不是在內嘍。如果你確定是商用的話,最好找版權方直接進行購買,也可以到商用版權音樂平台購買,推介Pizzabgm, 有可視化選曲。
6、一個主播的視頻,他在視頻里說可以轉發,我發在西瓜視頻里,算侵權嗎?
不管能不能轉發,我個人認為還是不要隨便去轉發別人的視頻。有些東西轉發了說不定還要負法律責任呢,對自己不利的事還是別做吧。
7、西瓜視頻發布作品違反法律法規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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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今日頭條》旗下西瓜視頻被指侵權?
華創集團在逛微博時發現知名前媒體人、優米創始人王利芬發布一條微博斥責今日頭條旗下西瓜視頻侵權。根據王利芬發的截圖顯示,今日頭條抓取了優米的視頻,並在視頻右上角打上了西瓜視頻的水印。對此,西瓜視頻下架了全部侵權視頻,並按照平台規定對涉及侵權的四個賬號分別做了永久封禁和禁言4天的處理。
據了解,西瓜視頻建立了24小時即時反饋投訴處理機制,對於侵權行為嚴重的賬號,平台將予以封號處理,並將運營者列入黑名單。但是,王利芬認為,即使刪除侵權視頻,對方也已獲得了流量。"再刪,然後再上傳,再帶流量再刪,這些流量都會成為銷售收入,這就是商業模式。"
華創集團想說,作為平台服務商,在版權侵權問題上一般適用"避風港原則"或"紅旗原則"。今日頭條如果自身不生產內容,對於平台內作者的版權侵權行為,當權利人發出侵權通知而今日頭條不進行相應處理時應承擔侵權責任。但如果今日頭條對於用戶的侵權行為屬於明知或應知,即使權利人沒有發出侵權通知,今日頭條也應承擔相應責任。總之,技術雖然是中立的,但如何使用技術則體現了使用者的價值取向,合理利用技術能造福人類,放任技術危害他人則貽害無窮。
9、西瓜視頻要實名認證,不實名認證對我的播放量有影響嗎?
必須實名認證,否則你的收益無法提現,還有被其他人實名認證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