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域名被搶注了怎麼辦?
一、首先,要判定是否屬於惡意搶注。所謂惡意搶注,應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注冊人與其注冊的域名之間不具備法律上承認的必然的聯系,即由於該域名被注冊,將使得他人無法得到。所謂必然聯系,就是說注冊單位代理注冊人有完善的證明。如代理人證明、單位注冊證明等等。
(2)注冊人通過其注冊的域名獲得了非法的利益,或者使他人蒙受了不應有的損失。
如果某一域名注冊被認定為「惡意搶注」, 可以向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認證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例如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域名爭議解決委員會,提起域名爭議解決,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視其情節分別予以個人或單位的罰款、停止其網上活動、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考慮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應包括國家明令禁止之情節,例如在搶注的域名網站內進行非法活動等。
二、其次,如果不屬於惡意搶注的域名爭議,也就是說注冊人事先不知情,或是馳名商標等,可以在域名爭議處理機構的主持下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本著保護先注冊方利益的原則做出裁決。
2、關於域名被惡意搶注的問題
一、注冊或者受讓域名是為了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以獲取不正當利益;二、多次將他人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注冊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聯網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三、注冊或者受讓域名是為了損害投訴人的聲譽,破壞投訴人正常的業務活動,或者混淆與投訴人之間的區別,誤導公眾。
3、如何認定域名惡意搶注行為
一、注冊或者受讓域名是為了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以獲取不正當利益;二、多次將他人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注冊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聯網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三、注冊或者受讓域名是為了損害投訴人的聲譽,破壞投訴人正常的業務活動,或者混淆與投訴人之間的區別,誤導公眾。
4、搶注域名犯法嗎 有個公司說要起訴我哦
您好,域名搶注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您是惡意搶注那就不合法了,具體域名相關都是有法律的,尤其是域名爭議這塊,需要特別注意的。
5、什麼是:域名惡意搶注?怎樣注冊保護自己的域名?
事情並不像你想得那樣。根本就無「域名惡意搶注」這種說法。域名如商品一樣,誰都可以買,就看誰先買!
還有就是買的時間問題,假如你買了3年的使用權,而3年期限到了之後沒有及時續購而被他人注冊,由此所給你帶來的損失完全是你自己的責任,因為3年期限一到,這個域名就不歸你所有,任何人都有買這個域名的權利。
1,怎樣注冊保護自己的域名?及早續購即可。
2,怎樣查開自己的域名是否已經被注冊?你可在任何一個提供域名注冊的服務商的網站查詢。在這里要說明一個問題,在域名未購買之前他不屬於任何人,「自己的域名是否已經被注冊」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如果你已注冊,並在購買注冊期內,其他人是無法注冊到這個域名的,直到購買期結束後。所以沒有哪個域名生來就屬於某個人的。
3,如果已經被注冊,怎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還是那句話,誰買了,就是誰的,法律維護的是給買者的權益。
我不知那看了哪個有誤導性的文章,或是你對文章有一定的誤解,上面的問題本身就有問題。
記住那句話,域名向來不屬於任何人,誰先買就歸誰,購買期過後,域名又不再屬於任何人。
6、什麼是域名惡意搶注?法律上對其應如何處理
一、什麼是惡意搶注域名?
「惡意搶注」指的是:以獲利等為目的、用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在該領域或相關領域中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域名或商號等權利的行為。「惡意搶注」多發生在以「申請在先」為授權原則、能帶來一定經濟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權利領域,故多發生於商標、域名及商號。
從域名管理角度來看,各個頂級域名管理機構在域名管理上採用不同的政策,因此對惡意搶注域名有不同的定義,在域名爭議上也採用不同的解決辦法。從法律角度來看,各個頂級域名管理機構的所在國採用不同的法律或政策來處理惡意搶注域名案件,惡意搶注域名是一種違法行為。
二、惡意搶注域名如何認定?
隨著域名注冊數量的增加,域名糾紛也不斷涌現,其中,比較常見的一種糾紛是惡意搶注。認定惡意搶注需要注意以下幾點:首先,惡意搶注不同於搶先注冊。域名注冊通常遵循「先來先注冊」原則,所謂搶先注冊是指,域名由最先提出注冊申請者所有和使用。而惡意搶注則指域名的注冊者注冊域名,並非為了得到和使用,而是為了牟取不當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使用域名。
7、什麼是惡意搶注域名
一、注冊或者受讓域名是為了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以獲取不正當利益;二、多次將他人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注冊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聯網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三、注冊或者受讓域名是為了損害投訴人的聲譽,破壞投訴人正常的業務活動,或者混淆與投訴人之間的區別,誤導公眾。
8、在域名領域,「惡意搶注」是何意?舉一個實際的例子
就是這個品牌已經很出名了,但是還沒有注冊域名,因此就有人把它的域名注冊下來,等待品牌廠家來買回去。如果廠家不甘心,可能會告該域名所有人對該域名惡意搶注,希望法院判域名歸廠商所有。但廠家的官司可能贏也可能輸,法律不是很清晰。
比如現在蘋果有ipad2的產品,你要是注冊ipad3.com、ipad5.com什麼的,可能會被判惡意搶注。
9、惡意搶注的詳細解釋
從域名管理角度來看,各個頂級域名管理機構在域名管理上採用不同的政策,因此對惡意搶注域名有不同的定義,在域名爭議上也採用不同的解決辦法。從法律角度來看,各個頂級域名管理機構的所在國採用不同的法律或政策來處理惡意搶注域名案件,惡意搶注域名是一種違法行為。 通用頂級域名(.com、.net、.org,也稱為國際域名)由美國政府控制,發生國際域名爭議時,需要參照美國的相關法律和政策來處理惡意搶注國際域名事件。
1999年11月29日,美國國會通過了<??>,此法對惡意搶注域名定義是 未經許可,注冊的域名是或者包含了美國商標或活著的名人名,對於惡意搶注域名者,除了強製取消域名處,還要處以10萬美元的罰金。
目前通用頂級域名由美國政府指定的ICANN來管理。ICANN於1999年10月24日通過了《統一域名爭議解決辦法》(UDRP),這個政策與《域名注冊協議》、《統一域名爭議解決辦法程序規則》、域名爭議解決機構的補充規則一起作為域名爭議政策。《統一域名爭議解決辦法》第4節a 項規定:提起域名爭議解決程序,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i) 提起爭議的域名與投訴人所持有的商標或服務標記相同或具有誤導性的相似;
(ii)域名持有人對該域名本身並不享有正當的權利或合法的利益;
(iii)域名持有人對域名的注冊和使用均為惡意。
b項規定了惡意注冊和使用域名的行為。惡意注冊和使用域名的行為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幾類:
(i)有證據證明,域名持有人注冊或獲得域名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向商標或服務標記的所有者或所有者的競爭者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形式轉讓域名,以期從中獲得額外價值;
(ii)根據域名持有人的行為可以證明,域名持有人注冊或獲得域名的目的是為了阻止商標和服務標記的持有人通過一定形式的域名在互聯網路上反映其商標;或者
(iii)域名持有人注冊域名的主要目的是破壞競爭者的正常業務;
(iv)域名持有人目的是通過故意製造與投訴人所持有的商品或服務標記的混淆,以誘使互聯網路用戶訪問域名持有人的網站或者其他聯機地址,並從中牟利。
需要指出的是,上面政策中所提到的商標或服務標記是指在美國注冊的商標或服務標記。 中國國家代碼(.cn,也稱為國內域名)域名由中國政府指定的CNNIC來管理。相關的域名政策有<<中國互聯網路域名注冊暫行管理辦法>>和<<中國互聯網路域名注冊實施細則>>,這二個政策對.cn下的域名注冊有嚴格的規定。
(1) 對域名的歸屬問題出現糾紛時如何處理?
在由於域名的注冊和使用而引起的域名注冊人與第三方的糾紛中,CNNIC不充當調停人,由域名注冊人自己負責處理並且承擔法律責任。當某個三級域名與在我國境內的注冊商標或者企業名稱相同,並且注冊域名不為注冊商標或者企業名稱持有方擁有時,注冊商標或者企業名稱持有方若未提出異議,則域名注冊人可繼續使用其域名;若注冊商標或者企業名稱持有方提出異議,在確認其擁有注冊商標權或者企業名稱權之日起,CNNIC為域名持有方保留30日域名服務,30日後域名服務自動停止,其間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均與CNNIC無關。
(2) 如何防止域名被惡意搶注?
根據《中國互聯網路域名注冊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禁止轉讓或買賣域名,有了這一條,就能夠比較有效地防止域名被惡意搶注的情況發生。但在域名申請的實際工作中域名被惡意搶注的現象還是存在的,一旦發現自己的域名被惡意搶注,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但是,這要花費大量的人力、財力,所以最好還是盡快注冊自己的域名,以防止域名被搶注。
這說明.cn下的惡意搶注域名的解決方案與政策措施還很不完善。目前,CNNIC委託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開展了專題研究並提出了具體方案和論證報告。經CNNIC工作委員會討論,公布了《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爭議解決辦法(討論稿)》,正在廣泛徵求各界意見,爭取盡早出台。該政策的惡意注冊或使用域名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 域名持有人曾要約出售該域名,且索要的價格超過其注冊時支出的直接費用,具有營利性。
2) 域名持有人注冊有關域名的目的並不在於自己使用,而在於阻止商標權人利用自己的商標或其中的組成部分作域名。
3) 域名持有人以營利為目的,通過故意製造與投訴人享有商標權的標記之間的混淆,引誘、誤導網路用戶訪問域名持有人的網站或其他聯機地址的。
10、哪些情形屬於惡意搶注,使用域名
一、注冊或者受讓域名是為了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以獲取不正當利益;二、多次將他人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注冊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聯網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三、注冊或者受讓域名是為了損害投訴人的聲譽,破壞投訴人正常的業務活動,或者混淆與投訴人之間的區別,誤導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