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妝品怎麼進行產品備案
化妝品進行產品備案的方法:
生產企業應當在產品上市銷售前整理、歸檔下列資料:
1.產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質除外。下同);
2.產品銷售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
3.產品生產工藝簡述;
4.產品技術要求;
5.產品檢驗報告;
6.委託生產協議復印件(委託生產的產品)。
第1、2項資料應當按要求通過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統一的網路平台進行網上申請,其他資料由企業存檔備查。
備案資料相關要求
1、產品配方信息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全部原料(詳見:關於發布已使用化妝品原料名稱目錄的通告)應當詳細列明標准中文名稱、原料序號、限用物質含量、使用目的等內容。
2)復配原料應當以復配形式填報,應當標明各組分的標准中文名稱。香精不須列明具體香料組分的種類和含量。
3)除復配原料外,化妝品原料(含復配原料中的各組分)應當按《國際化妝品原料標准中文名稱目錄》使用標准中文名稱。無標准中文名稱的,應當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收錄的名稱、化學名稱或植物拉丁學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
4)著色劑應當提供《化妝品衛生規范》載明的著色劑索引號(簡稱CI號),無CI號的除外。
5)來源於石油、煤焦油的碳氫化合物(單一組分的除外)的原料,應當標明化學文摘索引號(簡稱CAS號)。
2、套裝、組合包裝或配合使用的產品,分別按以下方式報送產品備案信息:
1)套裝產品內有兩個以上(含兩個)獨立包裝,每個產品分別報備;
2)不可拆分的組合包裝,以一個產品名稱報備的,分別報送產品配方;
3)兩個或兩個以上配合使用的產品,按一個產品報備,分別報送產品配方。
3、來源於動物臟器組織及血液製品提取物的原料,應當收集該原料的來源、質量規格和原料生產國允許使用的證明等資料存檔備查。
4、使用《化妝品衛生規范》對限用物質有規格要求的原料,應當收集該原料生產商出具的原料質量規格證明存檔備查。
5、產品技術要求的編制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產品技術要求規范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454號)要求執行。
6、產品檢驗要求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管理辦法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82號)執行。
自治區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化妝品備案檢驗機構(也可委託內地檢驗機構):自治區疾病預防中心,自治區食品葯品檢驗所。
7、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風險評估指南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339號)要求進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結果能夠充分確認產品安全性的,可免予產品的相關毒理學試驗。
8、宣稱為兒童或嬰兒使用的產品,配方設計原則(含配方整體分析報告)、原料的選擇原則和要求、生產工藝、質量控制等內容應當按照《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國食葯監保化〔2012〕291號)的要求編制,相關資料應當存檔備查。
(1)ci域名備案擴展資料:
1、委託方和被委託方怎麼去備案?
答:雙方都要登錄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系統進行備案。(備註:委託方先備案,取得備案號後,把備案號交給被委託方備案即可)
2.網上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答:網上備案只需兩樣,一是產品配方,二是銷售包裝圖片的上傳。(圖片上傳分為:平面圖、立體圖)
3.備案的注冊商標可以使用哪些?
答:可以使用R的注冊商標,也可以使用TM,純英文的商標,需提供商標注冊證明。
4.我們產品配方中均有香精成分,但是我們不標注在包裝上,那麼提供給你們檢驗的話,也不提供這個成分,上傳網站也不上傳這個成分,是否可以?
答:新政策要求寫「產品配方為產品的全成分配方」。
5.產品包裝上,一定要寫警示語嗎?中文產品名稱是否一定要標在正面?(法規中說的是標在主視面)
答:產品標准中要求標示警示語的,強制標示,另使用的產品原料在《化妝品衛生規范》中有標示警示語要求的,強制標示,其餘情況企業自行標示。警示語標示在產品的可視面上即可。
6.哪些產品必須標注衛生許可證號?沐浴液屬於生產許可證生產范圍嗎?
答:按照法規要求需要取得衛生許可證的產品,均需在產品標簽上標注衛生許可證號。沐浴液目前不屬於產品許可證申證范圍,可不用在標簽上標注生產許可證號。
7.淡化皺紋,祛除皺紋可以用於產品說明中嗎?抗皺、抗衰、基因、細胞這些詞語,可以用於產品名稱中嗎?「**原液」如「CTI針葉櫻桃原液」這樣的產品名稱對嗎?
答:產品說明書也屬於標簽的一部分,需符合我國對標簽的規定。不建議使用「抗皺、抗衰」可能有暗示醫療作用的詞語,以及「基因、細胞」等消費者不易理解的詞語。對於「原液」這樣的詞語可以體現產品的真實屬性,目前暫無公告表明該詞語有違規嫌疑。
8.御方、滋養、平衡調理、營養、滲透、收縮毛孔、撫紋、天然這些詞可以用嗎?
答:只要不使用誇大、絕對、暗示或明示醫療作用等違規詞語,其餘詞語企業可酌情選用。
9.生產日期組合:生產日期、生產批號、保質期,這樣可以嗎?
答:產品的日期標示中只要含有兩組組合日期標示方式中的其中一組即可,如要求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組合,此時若額外標示了生產批號也是可以的。
10.有些產品執行標准,以前用的是行標,現在新出國標,如何標識?
答:若國標為強制國標GB,而不是推薦性國標GB/T,則在強制性國標GB正式實施日期以前,仍可標示行標,但在強制國標GB正式實施以後,就必須按照新標准要求生產和標示產品。
11.精油產品的品名如何書寫?薰衣草精油,和腎部保養精油可以嗎?
答:可參考GB/T 14455.1《精油命名原則》進行命名。由於可能涉及「暗示醫療作用」,不建議使用人體器官作為精油名稱。
12.含有白字的都不能用?如美白、皙白、亮白、煥白、抗氧化?產品說明中,「用後使皮膚潤滑嫩白」,這樣可否?
答:按照新政策要求,美白產品納入特殊用途化妝品管理,若產品進行了特殊用途化妝品申報,可以宣傳美白等作用,若沒有申報,不建議使用任何與美白相近或類似的宣傳用語。
13.產品名稱或標簽中能否含有「即時」和「修復」?
答:除了《化妝品命名指南》和《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中規定不能使用的詞語,其餘詞語企業可酌情選用。
14.標簽中能否有這個詞「適用人群」?
答:標簽相關法規標准中未對此作出限定,企業可根據情況自行標示。
15.如果我們工廠的委託方是國外的,委託方的信息是否一定要翻譯成中文?
答:標准規定進口產品可不表示生產者名稱和地址,若不是進口產品,則強制標示生產者名稱和地址,而且需用規范漢字標示。
16.產品命名中不能用字母,那BB霜和CC霜的命名是否符合國家命名要求?如不符合,該怎樣調整?
答:BB霜、CC霜屬於通俗名稱。
17.抗皺屬於非特,還是特殊用途化妝品?
答:特殊用途化妝品共分為9大類:育發、染發、燙發、脫毛、美乳、健美、祛斑、防曬和除臭,這9大類之外的化妝品均屬於非特殊用途化妝品。
18.限用日期用英文標示可以嗎?如:EXP2017.06.11 ,說明:保質期三年。
答:請參照GB。
19.目前的執行標准用國標GB,還是輕工業標准QB?
答:產品的執行標準是什麼標准,就在標簽上標示什麼標准。若同一種產品新發布了國家強制標准GB,則相應的行業標准自行作廢。
20.產品已經辦理了防曬的特證,或者祛斑的特證,但產品名稱中也有用到美白相關的字詞,這樣還能正常銷售嗎?是否合規?
答:新政策要求美白產品納入祛斑類的特殊用途化妝品管理,若產品已經具有祛斑的特證,則可以按照特殊用途化妝品的要求宣傳美白作用。
21.基因亮顏無痕,這個產品名稱是否可以?
答:「基因」有可能涉及「消費者不易理解的詞意」,請謹慎使用,而「無痕」可能涉及「暗示醫療作用」,請謹慎使用。
22.醫療用語或醫學名人,也不能用於特殊類化妝品的宣傳中嗎?
答:醫療用語和醫學名人等詞語,不能用於所有化妝品的命名和宣傳詞語中。
23.如果產品配方是合格的,但產品名稱命名不符,怎麼辦?用不符的名稱做的檢測報告,還能用嗎?一個產品名稱是否對應一個配方?
答:若產品名稱命名明顯不符合現行法規標準的要求,備案可能無法通過,備案檢驗也不會受理。
24.備案資料提交,和備案檢驗,哪個先做?如果先送檢了,備案資料提交時發現配方不符,此檢驗報告還能用嗎?(檢驗機構能否幫忙確認此配方是否可以通過?)
答:備案檢驗不對企業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無法為企業核實配方是否能夠順利通過備案。建議企業在提交產品配方時詳細了解網上備案的產品配方提交要求,真實全面的提供產品的配方成分,申請備案檢驗時提交的產品配方需與網上備案的資料保持一致。
25.配方表中,復配原料需要逐個列出,如果不知道每個原料成分是什麼,怎麼辦?
答:法規要求產品配方中的復配原料需標示所有的原始配料。
26.如果包裝上標示的一些成分與實際提交到食葯監網站上的有些不同,怎麼辦?
答:企業應保證產品包裝上的成分與提交到食葯監網站上的成分基本一致,但特殊情況除外,如復配原料在產品包裝上可直接標注復配原料名稱,但在網上備案時則需要列明全部的原始配料。
27.哪些產品的包裝上必須有QS標志,哪些不需要?
答:依照現行的工業生產許可證申報產品類型,需要取得QS證的產品均需在產品標簽上標示QS標志,而不再QS申請范圍內的產品,則不需在產品標簽上標示QS標志。
28.如果產品包裝上英文大於中文,上傳包裝做非特備案,是否可以通過?
答:依照現行的標簽法規和標准要求,產品包裝上相對應的中英文,英文字型大小不得大於中文字型大小。
29.2011年10月1日前備案過的產品,是否需要重新做備案檢驗報告?它的辦理程序是否可以理解為重新備案一次?
答:2011年10月1日前備案過的產品需要重新做備案檢驗報告,可以說是重新備案。
30.已擺在貨架上的商品,銷售周期有3年,也可能2015年還在貨架上銷售,那些標簽也有不正確的地方,那被抽查到了,會不會處罰?客戶舊的不正確的包裝印了很多,最遲可以用到什麼時候?
答:化妝品的標簽標准GB 5296.3是於2009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化妝品命名指南》也是於2010年2月開始實施的。即從法規標准實施之日起生產的產品標簽就應該符合法規標准要求,不符合法規標准要求的會被處罰。若有舊的不正確的標簽,為了節省成本,除了日期標示,建議對不正確的部分使用加貼或者補印的方法更改。
31.風險評估報告是加工廠自己做,並且留檔被查嗎?是否需要上傳到食葯監網站?
答:風險評估報告由企業自己製作,留檔備查,無需上傳到備案平台。
32.假如一個產品有兩種類型(比如滋潤型和清爽型,但配方有一點不一樣),使用同一包裝,然後再貼個標簽區分屬於滋潤型,這樣可以嗎?(這就涉及一個問題,成分可否不寫出全部?
答:配方不同的單獨銷售的產品需要分別備案。產品備案時需要列明產品全部成分。
33.只在國內分裝的產品,在國內國外都有銷售,標簽中要不要標示原產國?
答:標准規定進口產品(有備進字型大小)需要標示「原產國」5296.3的要求,限期使用日期需採用「請在標注日期前使用」或「限期使用日期見包裝」等引導語。
34.備案政策以產品的生產日期為界限嗎?生產日期超過2014年12月30日的就不能用,還是現在就不能用?
答:新的備案政策要求補充備案工作在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與產品生產日期無關。在2014年12月30日前未完成補充備案的產品,現市場上已有的產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但不得再進行生產。
資料來源:國家葯監局
2、icp是什麼意思?
互聯網信息許可證是什麼?初一聽到很多人都應該是一臉懵逼吧。那它到底是什麼呢?
互聯網信息許可證,其實就是我們常說的icp許可證,即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有償提供信息或者網頁製作等服務活動。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許可證,否則就屬於非法經營。
其中,有償提供信息包括:icp以營利為目的而向用戶提供收費信息,即互聯網用戶須事先或事後向ICP交納一定費用才能通過互聯網瀏覽或下載的語音、文字、數據、圖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和收費簡訊息,即互聯網用戶須事先或事後向ICP交納一定的費用才能通過互聯網向行動電話、固定電話等終端發送的、可供其瀏覽或下載的文字、鈴聲、圖片等信息等經營活動;
網頁製作服務是指icp以贏利為目的、事先或事後收取用戶一定費用後,按照用戶要求為其製作網頁並在網站上予以發布的經營活動。
如果想要辦理互聯網信息許可證的話,首先需滿足以下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獨立法人公司;
2、省內經營的注冊資本最低認繳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有外資必須在工信申請。
3、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4、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5、網站。
准備材料有: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法人身份證原件;
3、公司章程加蓋工商檔案查詢章原件;
4、與網站接入商簽訂的合同原件及接入商IDC/ISP資質;
5、主要管理技術人員近3個月的社保證明原件;
6、行業主管前置(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葯品、醫療器械、視頻、網路游戲、BBS)審批文件;
7、當地通信管理局要求的其他資料。
3、請問水知道 如何寫網站建設計劃書啊 我司急需備案,我公司主要是做企業培訓的,不知道怎麼寫啊
網站項目計劃書
一、建設網站前的市場分析
1、相關行業的市場是怎樣的,市場有什麼樣的特點,是否能夠在互聯網上開展公司業務。
2、市場主要競爭者分析,競爭對手上網情況及其網站規劃、功能作用。
3、公司自身條件分析、公司概況、市場優勢,可以利用網站提升哪些競爭力,建設網站的能力(費用、技術、人力等)。
二、建設網站目的及功能定位
1、為什麼要建立網站,是為了宣傳產品,進行電子商務,還是建立行業性網站?是企業的需要還是市場開拓的延伸?
2、整合公司資源,確定網站功能。根據公司的需要和計劃,確定網站的功能:產品宣傳型、網上營銷型、客戶服務型、電子商務型等。
3、根據網站功能,確定網站應達到的目的作用。
4、企業內部網(Intranet)的建設情況和網站的可擴展性。
三、網站技術解決方案
根據網站的功能確定網站技術解決方案。
1、採用自建伺服器,還是租用虛擬主機。
2、選擇操作系統,用unix,Linux還是Window2000/NT。分析投入成本、功能、開發、穩定性和安全性等。
3、採用系統性的解決方案(如IBM,HP)等公司提供的企業上網方案、電子商務解決方案?還是自己開發。
4、網站安全性措施,防黑、防病毒方案。
5、相關程序開發。如網頁程序ASP、JSP、CGI、資料庫程序等。
四、網站內容規劃
1、根據網站的目的和功能規劃網站內容,一般企業網站應包括:公司簡介、產品介紹、服務內容、價格信息、聯系方式、網上定單等基本內容。
2、電子商務類網站要提供會員注冊、詳細的商品服務信息、信息搜索查詢、定單確認、付款、個人信息保密措施、相關幫助等。
3、如果網站欄目比較多,則考慮採用網站編程專人負責相關內容。 注意:網站內容是網站吸引瀏覽者最重要的因素,無內容或不實用的信息不會吸引匆匆瀏覽的訪客。可事先對人們希望閱讀的信息進行調查,並在網站發布後調查人們對網站內容的滿意度,以及時調整網站內容。
五、網頁設計
1、網頁設計美術設計要求,網頁美術設計一般要與企業整體形象一致,要符合CI規范。要注意網頁色彩、圖片的應用及版面規劃,保持網頁的整體一致性。
2、在新技術的採用上要考慮主要目標訪問群體的分布地域、年齡階層、網路速度、閱讀習慣等。
3、制定網頁改版計劃,如半年到一年時間進行較大規模改版等。
六、網站維護
1、伺服器及相關軟硬體的維護,對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評估,制定響應時間。
2、資料庫維護,有效地利用數據是網站維護的重要內容,因此資料庫的維護要受到重視。
3、內容的更新、調整等。
4、制定相關網站維護的規定,將網站維護制度化、規范化。
七、網站測試
網站發布前要進行細致周密的測試,以保證正常瀏覽和使用。主要測試內容:
1、伺服器穩定性、安全性。
2、程序及資料庫測試。
3、網頁兼容性測試,如瀏覽器、顯示器。
4、根據需要的其他測試。
八、網站發布與推廣
1、網站測試後進行發布的公關,廣告活動。
2、搜索引掣登記等。
九、網站建設日程表
各項規劃任務的開始完成時間,負責人等。
十、費用明細
各項事宜所需費用清單。
以上為網站規劃書中應該體現的主要內容,根據不同的需求和建站目的,內容也會在增加或減少。在建設網站之初一定要進行細致的規劃,才能達到預期建站目的。
網站備案的話 搜索一下網站備案 就能找到了 網站上有備案的 文檔和介紹
4、如何建立自己的網站
如何建立自己的網站,這聽上去像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事實上只要通過凡科自助建站這種工具,就算零代碼也能完整的建出一個網站來,具體怎麼做呢:
一、注冊一個凡科建站賬號,
二、在模板庫中找一個自己喜歡的網站模板,然後稍作修改,把自己的信息替換上...
三、點擊保存,一個網站就可以做出來了
5、自己怎麼建立個網站
先要找到網站的主題,就是你要寫什麼內容。
接下來注冊域名,買伺服器空間。
安裝面板,部署建站環境。如果是國內伺服器還要備案先。國外伺服器就不用備案了。
備案下來後解析,安裝網站。
設置網站主題,開始發布內容。
後期進行seo優化。
6、網站不備案為什麼只收錄了首頁?
肯定有影響!百度來說,收錄就需要提交備案資料
7、企業CI都包括些什麼?
一、 外商投資企業年審需提交的資料: 1、《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報關業務情況表》一份內(向海關容領取); 2、《報關員年審報告書》(向海關領取); 3、《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正本; 4、全部報關員證件(包括條碼卡、報關員證、資格證書); 5、經境內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年度《審計報告書》及電子件各一份; 6、《聯合年檢報告書》一份(向工商局領取);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非外商投資企業年審需提交的資料: 1、《海關注冊登記企業年審報告書》一份(向海關領取); 2、《報關員年審報告書》(向海關領取); 3、全部報關員證件(包括條碼卡、報關員證、資格證書); 4、《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正本; 5、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貼本年度通過年檢標識的營業執照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6、經境內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年度《審計報告書》及電子件各一份; 7、專業、代理報關企業提交書面報告一份,內容包括報關經營情況、報關員管理及報關差錯; 8、《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正本及復印件; 9、海關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
麻煩採納,謝謝!
8、如何建一個合法的網站?
先買一個空間+域名,找好的代理商,要那種公司成立了最少5年的地方買,最後你你負責建站就可以了。你建站的內容只要不包含觸犯中國法律和敏感話題就算合法(你說你建的是金融咨訊類網站,所有隻要不牽扯到版權和別人隱私問題,就算沒問題了。具體你到下面那個網站去看,裡面也有關網站是否合法的問題)。
一個合法網站發布出來,最重要的是到如下網站備案
http://www.miibeian.gov.cn/
這規定是05年才開始實施的。具體辦法這個網站裡面都很詳細。一般你買空間的地方只要是好點的公司都會幫你去備案的,由他們去備案也比較快些。
其他的就沒什麼問題了。簡單來說只要網站內容不包含色情、暴力、政治等內容,裡面內容沒有侵權問題,就可以發布到網際網路上供人瀏覽了
9、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辦法的備案
一、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生產企業應按本規定要求進行產品信息備案。
二、生產企業應當在產品上市銷售前,將產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質除外)及銷售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的信息按要求通過統一的網路平台報送至所在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產品安全性評估資料、產品生產工藝簡述、產品生產設備清單、產品技術要求及產品檢驗報告等資料由生產企業妥善保存備查。
三、委託生產的產品,委託雙方應分別向所在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備案信息。僅供出口的,由實際生產企業向所在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備案信息。
四、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收到企業的備案信息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備案資料完整性的核查。符合要求的,通過國家食品葯品監管總局政務網公布產品備案信息,供公眾查詢。
五、對於不屬於備案產品范圍的、備案資料不齊全或備案資料不符合規定形式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企業並說明理由。存在明顯違法情形的,應當責令立即改正,不得上市銷售。
六、省級食品葯品監督部門應當在備案後三個月內組織開展對備案產品的實質審查,發現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應當依法予以查處。
七、已經備案的產品,擬變更原備案事項的,應在變更前將相關變更信息報送備案。涉及備案管理部門改變的,應主動申請注銷原備案信息後,直接申請重新備案。
八、已獲備案的產品,自備案之日起每滿4年應重新按本規定要求提交產品備案信息。
九、產品配方信息的報送應符合以下要求:1.全部原料應詳細列明標准中文名稱、原料序號、限用物質含量、使用目的等內容。2.復配原料應以復配形式填報,應標明各組分的標准中文名稱。香精不須列明具體香料組分的種類和含量。3.原料(含復配原料中的各組分)應按《國際化妝品原料標准中文名稱目錄》使用標准中文名稱,無國際化妝品原料名稱(INCI)或未列入《國際化妝品原料標准中文名稱目錄》的,應使用《中國葯典》中的名稱或化學名稱或植物拉丁學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但復配原料除外。4.著色劑應提供《化妝品衛生規范》中載明的著色劑索引號(簡稱CI號),無CI號的除外。5.凡在產品配方中使用來源於石油、煤焦油的碳氫化合物的(單一組分的除外),應標明相關原料的化學文摘索引號(簡稱CAS號)。6.使用動物臟器組織及血液製品提取物的原料,應當收集該原料的來源、質量規格和原料生產國允許使用的證明等資料存檔備查。7.使用《化妝品衛生規范》對限用物質有規格要求的原料,應當收集該原料生產商出具的原料質量規格證明存檔備查。8.宣稱為兒童或嬰兒使用的產品,配方設計原則(含配方整體分析報告)、原料的選擇原則和要求、生產工藝、質量控制等內容應當按照《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國食葯監保化[2012]291號)的要求編制,相關資料應當存檔備查。
十、產品技術要求的編制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產品技術要求規范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454號)要求執行;檢驗要求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管理辦法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82號)執行,其中企業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風險評估指南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339號)要求進行風險評估並確認產品安全性的,可免做毒理相關檢測。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應當按以下要求進行產品備案:一、備案程序相關要求(一)生產企業應當在產品上市銷售前整理、歸檔下列資料:1.產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質除外。下同);2.產品銷售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3.產品生產工藝簡述;4.產品技術要求;5.產品檢驗報告;6.委託生產協議復印件(委託生產的產品)。第1、2項資料應當按要求通過統一的網路平台報送至所在地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其他資料由企業存檔備查。(二)委託生產的產品,委託雙方應當分別向所在地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報送備案信息。境外企業委託國內企業生產的產品及國內企業生產的僅供出口的產品,由實際生產企業向所在地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報送備案信息。(三)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收到企業備案信息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對產品是否屬於備案范圍、備案信息是否完整、備案信息是否符合規定形式等方面的核查。產品備案信息符合要求的,經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確認後,在食品葯品監管總局政務網站統一公布產品部分信息,供公眾查詢。(四)對於不屬於備案產品范圍的、備案信息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形式的,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企業並說明理由。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在備案信息確認過程中發現產品存在明顯違法情形的,對尚未上市銷售的產品,應當責令改正;對已經上市銷售的產品,應當依法予以查處,並在產品備案信息相關欄目予以標注。(五)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應當在備案後3個月內組織開展對備案產品的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責令改正;發現違法的,依法立案查處,並在產品備案信息相關欄目予以標注。(六)已經備案的產品,擬變更原備案事項的,應當在變更前將相關變更信息通過網路平台重新報送備案;涉及備案管理部門改變的,應當主動注銷原備案信息後重新申請備案。(七)已備案的產品,應當自備案之日起,每滿4年重新確認產品備案信息。不再生產的,企業應當主動注銷原備案信息。二、備案資料相關要求(一)產品配方信息應當符合以下要求:1.全部原料應當詳細列明標准中文名稱、原料序號、限用物質含量、使用目的等內容。2.復配原料應當以復配形式填報,應當標明各組分的標准中文名稱。香精不須列明具體香料組分的種類和含量。3.除復配原料外,化妝品原料(含復配原料中的各組分)應當按《國際化妝品原料標准中文名稱目錄》使用標准中文名稱。無標准中文名稱的,應當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收錄的名稱、化學名稱或植物拉丁學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4.著色劑應當提供《化妝品衛生規范》載明的著色劑索引號(簡稱CI號),無CI號的除外。5.來源於石油、煤焦油的碳氫化合物(單一組分的除外)的原料,應當標明化學文摘索引號(簡稱CAS號)。(二)套裝、組合包裝或配合使用的產品,分別按以下方式報送產品備案信息:1.套裝產品內有兩個以上(含兩個)獨立包裝,每個產品分別報備;2.不可拆分的組合包裝,以一個產品名稱報備的,分別報送產品配方;3.兩個或兩個以上配合使用的產品,按一個產品報備,分別報送產品配方。(三)來源於動物臟器組織及血液製品提取物的原料,應當收集該原料的來源、質量規格和原料生產國允許使用的證明等資料存檔備查。(四)使用《化妝品衛生規范》對限用物質有規格要求的原料,應當收集該原料生產商出具的原料質量規格證明存檔備查。(五)產品技術要求的編制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產品技術要求規范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454號)要求執行。(六)產品檢驗要求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管理辦法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82號)執行。(七)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風險評估指南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339號)要求進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結果能夠充分確認產品安全性的,可免予產品的相關毒理學試驗。(八)宣稱為兒童或嬰兒使用的產品,配方設計原則(含配方整體分析報告)、原料的選擇原則和要求、生產工藝、質量控制等內容應當按照《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國食葯監保化〔2012〕291號)的要求編制,相關資料應當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