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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政策

發布時間:2020-08-03 04:13:46

1、互聯網域名相關法律有哪些?

《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管理辦法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注冊實施細則  》
《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
《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之規則》
《反域名搶注消費者保護法》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統一域名爭議解決辦法補充規則》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

2、聽說域名有新政策

.cn域名個人不能注冊了,只能公司注冊
現在國內的域名都是要這樣規定了
包括注冊通用網址,也是要公司名義才能注冊了

3、互聯網域名相關法律

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管理辦法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注冊實施細則
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
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之規則
美國《反域名搶注消費者保護法》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統一域名爭議解決辦法補充規則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

4、域名的詳細命名規則是什麼?

域名分國際域名和國內域名兩種,對於國際域名而言,其命名規則是:

域名可以由(a-z、A-Z大小寫等價)26個英文字母、數字(0-9)以及連接符「-」組成,但是域名的首位必須是字母或數字。對於域名的長度也有一定的限制:國際通用頂級域名長度不得超過26個字元,中國國家頂級域名長度不得超過20個字元


(4)域名政策擴展資料:

域名是由一串用點分隔的名字組成的Internet上某一台計算機或計算機組的名稱,用於在數據傳輸時標識計算機的電子方位(有時也指地理位置)。

網域名稱系統是網際網路的一項核心服務,它作為可以將域名和IP地址相互映射的一個分布式資料庫,能夠使人更方便的訪問互聯網,而不用去記住能夠被機器直接讀取的IP地址數串。

域名的注冊依管理機構之不同而有所差異。

一般來說,gTLD域名的管理機構,都僅制定域名政策,而不涉入用戶注冊事宜,這些機構會將注冊事宜授權給通過審核的頂級注冊商,再由頂級注冊商向下授權給其它二、三級代理商。

ccTLD的注冊就比較復雜,除了遵循前述規范外,部分國家如前述將域名轉包給某些公司管理(如西薩摩亞ws),亦有管理機構兼頂級注冊機構的狀況:(如南非za)。

各種域名注冊所需資格不同,gTLD除少數例外(如travel)外,一般均不限資格;而ccTLD則往往有資格限制,甚至必需繳驗實體證件。

一個域名的所有者可以通過查詢WHOIS資料庫而被找到;對於大多數根域名伺服器,基本的WHOIS由ICANN維護,而WHOIS的細節則由控制那個域的域注冊機構維護。注冊域名之前可以通過Whois查詢提供商了解域名的注冊情況。對於240多個國家代碼頂級域名(ccTLDs),通常由該域名權威注冊機構負責維護WHOIS。

一般來說.com注冊用戶為公司或企業,.org為社團法人,.e為學校單位,.gov為政府機構。

5、我國域名管理的基本政策發規

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中國互聯網路的發展,保障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系統安全、可靠地運行,規范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系統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參照國際上互聯網路域名管理准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域名注冊服務及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 域名:是互聯網路上識別和定位計算機的層次結構式的字元標識,與該計算機的互聯網協議(IP)地址相對應。
(二) 中文域名:是指含有中文文字的域名。
(三) 域名根伺服器:是指承擔域名體系中根節點功能的伺服器。
(四) 域名根伺服器運行機構:是指負責運行、維護和管理域名根伺服器的機構。
(五) 頂級域名:是指域名體系中根節點下的第一級域的名稱。
(六) 域名注冊管理機構:是指負責運行、維護和管理一個或多個頂級域名,並負責管理這些頂級域名以下各級域名注冊服務的管理機構。
(七) 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是指受理審核域名注冊申請,完成域名在域名資料庫中注冊的服務機構。
第四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採取任何手段妨礙我國境內互聯網域名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二章 域名管理
第五條 信息產業部負責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的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互聯網路域名管理的規章及政策;
(二)制定國家(或地區)頂級域名CN和中文域名體系;
(三)管理國家(或地區)頂級域名CN和中文域名的域名注冊管理機構;
(四)管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置並運行域名根伺服器的域名根伺服器運行機構;
(五)監督管理域名注冊服務;
(六)負責與域名有關的國際協調。
第六條 我國互聯網的域名體系由信息產業部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根據域名發展的實際情況,信息產業部可以對互聯網的域名體系作局部調整,重新公布。
第七條 中文域名是我國域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信息產業部鼓勵和支持中文域名系統的技術研究和逐步推廣應用。
第八條 域名管理採用逐級管理方式。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和各級域名持有者根據本辦法及相關規定的要求,負責其下一級域名的注冊管理及服務。
第九條 域名注冊管理機構負責運行和管理相應的域名系統,維護域名資料庫,授權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提供域名注冊服務。主要職責包括:
(一) 運行、維護和管理相應頂級域名伺服器和資料庫,保證域名系統安全可靠地運行;
(二) 根據本辦法制定域名注冊相關規定;
(三) 按照非歧視性原則選擇域名注冊服務機構;
(四) 對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的域名注冊服務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置域名根伺服器、設立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和域名根伺服器運行機構須經信息產業部授權。
第三章 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的管理
第十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域名注冊服務機構須向信息產業部備案。
未經備案,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域名注冊服務活動。
第十二條 從事域名注冊服務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是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
(二) 有與從事域名注冊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門人員;
(三) 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四) 有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
(五) 有健全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六) 信息產業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 從事域名注冊服務,應當向信息產業部辦理備案手續。辦理備案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 法人資格證明;
(二) 擬提供注冊服務的域名項目;
(三) 與相關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
(四) 用戶服務協議範本;
(五) 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
(六) 網路與信息安全技術保障措施的證明。
第十四條 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信息發生變更或者域名注冊服務機構與其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合作關系發生變更或終止時,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當在變更或終止後30日內報信息產業部備案。
第四章 域名注冊
第十五條 域名注冊管理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其域名注冊管理實施細則,報信息產業部備案後施行。
第十六條 域名注冊服務遵循"先申請先注冊"原則。
第十七條 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可以在擴展域名注冊范圍時設立預注冊期限,對部分保留字進行必要保護,並在其網站上提供查詢。
除前款規定外,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和注冊服務機構不得預留或變相預留域名。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和注冊服務機構在提供域名注冊服務過程中不得代表任何實際或潛在的域名持有者。
第十八條 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和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當公布域名注冊服務的內容、時限、費用,提供域名注冊信息的公共查詢服務,並保證域名注冊服務的質量。
第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個人注冊和使用的域名,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二十條 域名注冊申請者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互聯網路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遵守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制定的域名注冊相關規定,並提交真實、准確、完整的域名注冊信息。
第二十一條 注冊域名應當按期繳納域名運行管理費用。域名注冊管理機構應當制定具體的域名運行管理費用收費辦法,並報信息產業部批准。
第二十二條 域名注冊完成後,域名注冊申請者即成為其注冊域名的持有者。
因持有或使用域名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責任由域名持有者承擔。
第二十三條 域名注冊信息發生變更的,域名持有者應當在變更後30日內向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申請變更注冊信息。
第二十四條 域名持有者可以選擇和變更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域名持有者變更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的,原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當承擔轉移域名持有者注冊信息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已注冊的域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原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當予以注銷,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域名持有者:
(一)域名持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請注銷域名的;
(二)域名持有者提交的域名注冊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
(三)域名持有者未按照規定繳納相應費用的;
(四)依據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作出的裁判,應當注銷的;
(五)違反本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
第五章 域名爭議
第二十六條 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可以指定中立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解決域名爭議。
第二十七條 任何人就已經注冊或使用的域名向域名爭議解決機構提出投訴,並且符合域名爭議解決辦法規定的條件的,域名持有者應當參與域名爭議解決程序。
第二十八條 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作出的裁決只涉及爭議域名持有者信息的變更。
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作出的裁決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一致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的裁決服從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第二十九條 域名爭議在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域名爭議解決機構處理期間,域名持有者不得轉讓有爭議的域名,但域名受讓方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人民法院裁判、仲裁裁決或爭議解決機構裁決約束的除外。
第六章 罰 則
第三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妨礙我國境內互聯網域名系統正常運行、擅自設置域名根伺服器、擅自設立域名根伺服器運行機構、未經備案擅自從事域名注冊服務活動或者超出備案的項目提供域名注冊服務的,由信息產業部責令限期改正,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由信息產業部責令限期改正,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國家有關機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在本辦法施行以前已經開展互聯網域名注冊服務的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60日內,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備案手續。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2年9月30日起施行。以往發布的互聯網域名管理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6、域名實名政策到底是什麼情況

域名實名認證,是注冊域名時,域名所有人需要上傳身份證或者企業證件,進行信息核實。為了證實此域名是你本人所有。和現在的手機號實名制差不多。 但是跟域名備案沒有關系。

7、關於域名備案新政策問題?

現在備案可以做 而且還下號了 百分百99 62 38 41 1 預付或者淘寶 獨立帳號密碼

8、現在個人申請域名到底受不受法律保護?!!

不受

譯名

不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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