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IDC知識 > 域名權保護現狀

域名權保護現狀

發布時間:2020-11-10 10:58:15

1、域名權和商標權的沖突是什麼? 表現形式又是什麼?

域名權和商標權沖突的表現形式:
1、域名注冊在先。是指域名所有人注冊域名之後,商標注冊人才對該域名具有標識性部分申請注冊商標並取得商標權,此時,商標專用權是不能延及到該域名的,因為域名是全球性的,無所謂地域性,商標則有嚴格的地域性,而且,域名注冊在先,受法律保護。
2、注冊的域名中含有他人注冊商標的名稱。域名與商標一樣,都有重要的識別價值,只是域名識別性的基礎是網路空間。
3、惡意搶注域名。是指網路用戶明知自己申請注冊的域名的識別成分與他人的注冊商標名稱相同,仍然予以注冊的行為。
通常有兩種情況:
一是只搶注域名而不使用,想通過轉讓來牟利;
二是搶注域名後使用它從事不正當競爭活動,如妨礙他人以屬於自己的商號、商標等進行注冊和開展網上活動。
認定惡意搶注可以從幾個方面考慮:
其一,域名與請求人的商標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其二是域名擁有人對域名沒有權利或合法利益;
其三,域名是被惡意注冊和使用的。
4、同一域名的標識部分存在多個注冊商標所有人。商標權的保護范圍以核准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在一般情況下商標權人不能排斥在不相同也不類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2、域名權問題。。內行給說說

「不是說域名注冊是自由的么」---只要長著嘴,吐痰也是自由的回,但是亂吐痰答也可能侵權 :)

不管國內域名還是國際域名,都可存在侵權問題。域名侵權的問題比較復雜,一句兩句說不清楚。你如果有具體的事情,就問具體的事情吧。

3、域名屬於商標、版權,還是其他類型的知識產權?

1、域名不屬於商標,版權,專利方面的知識產權范疇
2、域名是互聯網網站ip的一種人性化,易於記憶的名字。通過域名可以訪問對應ip下的網站內容。
3、雖然域名不屬於知識產權范疇,但是其可以作為一種標志來申請公司的商標。
希望權大師的小二回答能幫助到您

4、哪些行為構成侵犯商標權和域名權

域名權和商標權沖突的表現形式:
1、域名注冊在先。是指域名所有人注冊域名之後,商標注冊人才對該域名具有標識性部分申請注冊商標並取得商標權,此時,商標專用權是不能延及到該域名的,因為域名是全球性的,無所謂地域性,商標則有嚴格的地域性,而且,域名注冊在先,受法律保護。
2、注冊的域名中含有他人注冊商標的名稱。域名與商標一樣,都有重要的識別價值,只是域名識別性的基礎是網路空間。
3、惡意搶注域名。是指網路用戶明知自己申請注冊的域名的識別成分與他人的注冊商標名稱相同,仍然予以注冊的行為。
通常有兩種情況:
一是只搶注域名而不使用,想通過轉讓來牟利;
二是搶注域名後使用它從事不正當競爭活動,如妨礙他人以屬於自己的商號、商標等進行注冊和開展網上活動。
認定惡意搶注可以從幾個方面考慮:
其一,域名與請求人的商標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其二是域名擁有人對域名沒有權利或合法利益;
其三,域名是被惡意注冊和使用的。
4、同一域名的標識部分存在多個注冊商標所有人。商標權的保護范圍以核准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在一般情況下商標權人不能排斥在不相同也不類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5、域名權的特徵

您好!

域名權是域名所有者針對域名享有的各種權利,屬於知識產權的一種,權利人對之享有使用、收益並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域名也稱為網址,是連接到互聯網上計算機的數字化地址,代表著入網申請者的身份,是互聯網中用於解決地址對應問題的一種方法。現代活動日益依賴於互聯網,爭奪網上的空間市場已經成為具有現代意識的實業家的商戰戰略。域名作為一種在網際網路上的地址名稱,在網際網路蓬勃發展的今天,成為代表一個單位形象的標志,對域名和其他知識產權的法律沖突的研究。

特徵如下:

1、域名是一種識別性標記

2、域名知識產權屬性

盡管中國學者在知識產權的概念和特性上一直存有爭論,但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有關論述中,專有性、時間性和地域性從一開始就被確定為知識產權的特性,而域名正是具有這三個特性。

6、中國企業的域名注冊與保護現狀

中國企業的域名來保護意識還是比較自薄弱的,
上世紀90年代中期,中國70%以上的知名大企業的品牌都曾被個人惡意搶注。對於惡意搶注,ICANN(國際上所有域名的最高管理機構)是這樣定義的:注冊者對該域名沒有正當的權利,並且注冊以後明顯表現向合理擁有者高價出售或租用的企圖。

7、哪些行為構成侵犯商標權和域名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於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域名糾紛案件,對符合以下各項條件的,應當認為被告注冊、使用域名等行為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1)原告請求保護的民事權益合法有效;(2)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構成對原告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翻譯或音譯;或者與原告的注冊商標、域名等相同或者近似,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誤認;(3)被告對該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權益,也無注冊、使用該域名的正當理由;(4)被告對該域名的注冊、使用具有惡意。被告的行為被證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有惡意:(1)為商業目的將他人馳名商標注冊為域名的;(2)為商業目的注冊、使用與原告的注冊商標、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網路用戶訪問其網站或其他在線站點的;(3)曾要約高價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獲取不正當利益的;(4)注冊域名後自己不使用也未准備使用,而有意阻止權利人注冊該域名的;(5)具有其他惡意情形的。被告舉證證明在糾紛發生前其所持有的域名已經獲得一定的知名度,且能與原告的注冊商標、域名相區別,或者具有其他情形足以證明其不具有惡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認定被告具有惡意。[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52條;2002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5條。

8、有關域名版權的問題

你是網站作者自己寫的,一點用也沒,就行一個人在自己的筆記本上寫「天下是我的」,沒有人承認!

與域名權保護現狀相關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