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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會不會侵權

發布時間:2020-10-17 11:39:05

1、域名侵權

找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走爭議解決程序。
也可以買,成本和仲裁、爭議解決、打官司比,你看看哪個合適吧

2、域名侵權了會怎麼樣?

你已經購買了,那麼你就擁有這個域名的所有權。他們不收購你可以賣給別人。肯定有人收購

3、這樣的域名會引起侵權糾紛嗎?

因域名注冊引起的糾紛大致包括以下幾種:
1、域名或其主要部分與他人的馳名商標相同或相似
馳名商標是指在市場上享有較高聲譽並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2]由於許多大公司都是以商標作為域名使用的,因此,在互聯網上用商標名稱進行檢索更為快捷。如果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被他人用域名注冊的話,商標的注冊人、使用人與域名的注冊人之間就可能發生沖突。
那麼,如何來認定馳名商標呢?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6年8月14日發布、1998年12月3日修訂的《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第五條的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遵循以下條件:
(1)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中國的銷售量及銷售區域;
(2)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三年來的主要經濟指標(年產量、銷售額、利潤、市場佔有率等)及其在中國同行業中的排名;
(3)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外國(地區)的銷售量及銷售區域;
(4)該商標的廣告發布情況;
(5)該商標最早使用及連續使用的時間;
(6)該商標在中國及外國(地區)的注冊情況;
(7)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明文件。
在認定馳名商標時,首先應當考慮它在我國是否構成馳名商標,同時應當注意,各地評出的地區或行業知名商標、著名商標不宜作為馳名商標在域名注冊爭議中給予保護。馳名商標應為公眾知曉范圍更廣泛的商標。
2、域名或其主要部分與他人的非馳名商標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誤認
如果不是馳名商標,則該商標的使用商品或服務及使用該域名的網站的經營業務,是否同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相同或類似,是否會引起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認,是認定域名注冊人是否構成對非馳名商標侵權的前提條件。域名注冊本身要求分毫必計,稍有字母、符號變化都可以將兩個域名區別開,因此,域名與域名之間不存在相似問題。對待域名與商標相似,足以造成誤認,從而認定域名侵權的問題上亦應慎重。如果域名與非馳名商標所有的中文文字相同、英文字母相同,漢語拼音相同或發音相同,根據查明的具體事實,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認的,應認定為侵權。
在處理域名注冊與商標沖突案件中,認定是否構成商標侵權很難以商標或域名使用的商品或服務是否相同或類似來判斷。域名注冊屬於什麼商品或服務屬於哪一類都可能不和域名注冊屬於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問題的關鍵是商標的知名度。如果該商標知名度高,將其注冊為域名會使消費者產生混淆,就可能構成商標侵權。同時,還要看使用該域名的網站的實際商業行為,因為注冊域名只是進入互聯網的一個程序,其本身並不是一種商品或服務,注冊域名的真正目的是通過域名進入互聯網,利用互聯網這一特殊工具從事商業活動或其他活動。
3、搶注域名
將他人的知名的商標、商號或其他商業標志搶先注冊為域名,自己並不使用。搶注者注冊域名不是為了使用,而是借注冊域名「敲詐」權利人,收取贖金。

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7160&page=2

只要避免上述幾項,你注冊一般沒問題。

4、注冊企業域名會不會有侵權方面的問題

若注冊商標被注冊為域名,並利用該域名進行先關商品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則屬於商標侵權行為

5、域名相似是否侵權呢?

一、如何認定相似域名構成不正當競爭
域名相似會造成公眾誤認,要是注冊、使用域名不當的話,那就可能會被認定為不正當競爭。按照規定,認定注冊、使用域名等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的,你就需要分析是否具備下面的要件:

1、你請求保護的民事權益合法有效。
2、被告注冊、使用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構成對原告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翻譯或音譯。或者說與你的注冊商標、域名等相同或近似,並且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誤認。
3、被告對該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權益,也沒有注冊、使用該域名的正當理由。

4、被告對該域名的注冊、使用具有惡意。比如說就是想借你比較知名的域名,獲取利益什麼的。

實踐中,一般建議你公司先給對方發送律師函,爭取較低成本的協商解決該問題。因此,最好就是由公司內部法律事務人員或外聘律師執筆完成,發送到對方正確地址,不過你要記得留存發送單據,如快遞的簽單,這些是可以作為你今後可能參加訴訟時的證據。
二、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要件
1、行為主體為經營者。經營者是從事商品經營和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這里所說的經營者強調的是從事了經營活動的主體,而不論其是否有法定資格或能力。這里所說的主體包括一般主體和特殊主體,後者包括非法經營者和政府及其所屬部門。
2、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

3、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4、行為主體存在主觀過錯。
三、不正當競爭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五條 經營者不得採用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
第六條 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不得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
第七條 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的經營活動。
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場。
第八條 經營者不得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帳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
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間人傭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傭金的,必須如實入帳。接受折扣、傭金的經營者必須如實入帳。
第九條 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發布虛假廣告。
第十條 經營者不得採用下列手段侵犯商業秘密: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本條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第十一條 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
(一)銷售鮮活商品;
(二)處理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積壓的商品;
(三)季節性降價;
(四)因清償債務、轉產、歇業降價銷售商品。
第十二條 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第十三條 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一)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
第十四條 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第十五條 投標者不得串通投標,抬高標價或者壓低標價。
投標者和招標者不得相互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
好了,內容比較多,希望能夠幫到你!!!!

6、請問相似的域名是否涉及侵權?

按照《域名糾紛解釋》第四條的規定,在滿足下列各項條件時,被告注冊、使用域名等行為就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1、原告請求保護的民事權益合法有效;2、被告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構成對原告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翻譯或者音譯;或者與原告的注冊商標、 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誤認;3、被告對該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權益,也無注冊、使用該域名的正當理由;4、被告對該域名的注冊、使用具有惡意。當一方注冊、使用域名的行為符合上述規定時,即有可能對另一方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需要承擔侵權責任或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引發的責任。

7、域名之間相似是否侵權呢?

按照《域名糾紛解釋》第四條的規定,在滿足下列各項條件時,被告注冊、使用域名等行為就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1、原告請求保護的民事權益合法有效;2、被告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構成對原告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翻譯或者音譯;或者與原告的注冊商標、 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誤認;3、被告對該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權益,也無注冊、使用該域名的正當理由;4、被告對該域名的注冊、使用具有惡意。當一方注冊、使用域名的行為符合上述規定時,即有可能對另一方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需要承擔侵權責任或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引發的責任。

8、注冊域名會侵權嗎

關鍵是他們不一定要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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