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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標識

發布時間:2020-10-01 01:38:56

1、域名和商標的區別是什麼?

商標是區別商品或服務的標志,商標和域名都具有標識性和排他性,並且都具有廣告宣傳的功能。但是,域名和商標之間有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一、兩者適用的對象不同
商標是用來標識商品或服務的,只能用在商品或服務上;而域名是用來標識計算機用戶的,計算機用戶不是商品。
二、兩者標識性的基礎不同
商標的標識性源於其顯著性,當不同法律主體生產或經營的商品或服務根本不同時,二個或二個以上完全相同的商標可以同時獲得注冊。
域名的標識性是由它的唯一性保障的。不論法律主體從事的業務屬何種類,也不論是否分別處於不同的國家或地區,都不能注冊相同的域名。
三、兩者排他性的基礎不同
已注冊商標在不同種類的商品或服務上,或在申請商標注冊的地域范圍之外,或是超出注冊的有效期,其排他性滅失。
已注冊域名只要按時繳納維護費就可以在全球范圍內,無限期的與所有已注冊或將注冊的域名相排斥,既無地域性也無時效性。
四、兩者取得的原則不同
商標取得的原則因國家而異,有的國家採取注冊在先原則,有的國家採用使用在先原則,有的國家採取混合原則。
域名採取注冊在先原則,不先注冊就不得在網際網路上使用。
五、兩者的分類原則和基礎不同
商標注冊機構在申請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時,要求其按照相應的分類標准,明確記載申請商標注冊的商標所要標識的商品或者服務種類。
除因申請人的本身法律屬性而在選擇頂級域名或二級域名時受到限制外,域名注冊申請人無須申明其經營活動的內容,更不需要明確記載商品或服務種類。
六、兩者獲得途徑不同
商標注冊是由各國或地區的專門機構各自依據本國或地區法律獨立進行。商標注冊的審查僅以國家或地區為限,存在著處於不同國家的法律主體擁有相同商標的可能性。
域名注冊由處於不同國家的注冊機構各自獨立進行。只有當有關域名尚無人注冊時,該域名才能被注冊,因而每一個已注冊域名在全球范圍內是唯一的,不存在不同國家的法律主體存在同域名分別主張權利的情形。

2、域名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域名的法律特徵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標識性
域名的設計與使用初衷是為了用識別性標記來區分網路上的計算機,以方便網路定址和信息傳輸,故標識性應為其基本特徵之一。商與商標標識性的顯著性要求不同,域名的標識性是計算機識別,只需存在細微差別即可,有較強的技術性特徵法。
二、唯一性
域名的唯一性是絕對的、全球性的,這是由網路覆蓋的全球性和網路IP地址分配的技術性特徵所決定的。商標、商號等傳統標識可因行業、商品等的不同而存在不同主體擁有相同標識的情形,域名的唯一性則不因行業、商品等的不同而有任何不同。
三、排他性
域名的排他性是其唯一性的延伸與保證。在任一個注冊機構注冊的域名均具有全球的通用效力,同時,「先申請先注冊」的域名注冊原則保證了一個域名只能被成功注冊一次,這些使得域名必然產生全球范圍內的排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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