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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机鉴定推广站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09 10:11:15

1、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做什么工作?待遇如何?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始建于1951年,是承担农业机械及其零配件试验鉴定选型,农机产品质量认证、管理与监督调查,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与农机维修管理服务的国家级农机试验鉴定检测认证监督机构。

建站以来,总站先后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国际组织机构认可或明确为“农业机械认可实验室”、“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OECD农林拖拉机官方试验规则检测实验室”、“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信息中心”、“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服务中心”、“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中国农机鉴定检测协会”等。

主要职责和承担的主要工作:

(一)负责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的鉴定和农机产品质量性能测试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拖拉机官方试验、农机产品试验检验;受农业部委托发放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

(三)承担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管理工作。

(四)承担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协调组织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农机市场整治和农机产品打假工作。

(五)负责农机产品认证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工作;承担农机认证体系建设和农机认证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六)承担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相关工作;负责“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运行和技术支持工作。

(七)承担农机化技术标准、农机产品认证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制定、修订及实施工作。

(八)负责农机维修技术开发、推广、咨询和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管理工作。

(九)承担农机鉴定系统业务与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挂靠社团的业务工作。

(十)承担与农林拖拉机官方试验标准规则组织的交流合作及其它相关外事外经工作。

(十一)承担农业部委托的其它工作。

2、去省农机局办理 农机推广证需要带什么手续

查了一下河南农机局网站http://www.hnnj.gov.cn,没有说明具体办理办法
你还是打电话问问吧

河南省农机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政七街31号
邮 编:450008
电 话:0371---5954112

河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地址: 郑州市政七街
电话: 0371-65924854

河南的《河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没有找到

这个是山东的
第九条 生产企业每年的10月份自愿向省农机办提出产品列入《推广产品目录》的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申报书;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及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对申报产品有许可条件的(例:生产许可证、“3C”强制认证等)须提供相应许可证或认证文件。

第十条 对首次进入的省外农业机械产品,须由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对其推广鉴定证书和推广鉴定报告审查确认,必要时进行地区性试验,出具适应性检测报告。

第十一条 省农机办在山东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公告受理申请的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人等情况。

第十二条 省农机办根据企业的申报,组织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与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汇总初审,于每年11月15日前提出《推广产品目录》草案或调整建议。 初审的主要内容为:①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鉴定报告是否真实有效;②是否有集中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投诉;③产品推广应用范围是否适当等。初审符合要求的产品整理汇总后提交专家评审,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申请退回原企业,并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初审后,省农机办组织专家组对《推广产品目录》草案或调整建议综合审议。于每年11月底前形成推广产品目录》或调整建议公示稿。 审议的主要内容是:①产品的先进性;②产品的适用性及范围;③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④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及价格;⑤其它相关情况。

第十四条 《推广产品目录》审查专家组由农业机械管理、生产、推广、鉴定、科研、销售等方面的专家和农业专家组成。

第十五条 省农机办通过山东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对《推广产品目录》或调整建议公示稿进行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 省农机办整理公示结果,对其中争议较大,社会反映问题较多的企业或产品,进行调查核实,对《推广产品目录》或调整建议做必要的修改后,送省财政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签。

这里是上海政府网上的你可以参考一下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2317/node2349/node2628/node2629/userobject18ai4521.html
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申办程序

办理机构: 登记受理部门:上海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审批部门: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址: 上海华山路263弄7号
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
申办对象资格: 1、产品必须经过产品鉴定。 2、产品有一定的生产批量。 3、产品在本市经过一定时间的多点试用。
申办手续: 1、推广鉴定申请表。 2、产品鉴定证书。 3、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 4、由市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性能测试报告(在有效期内)。 5、产品使用说明书。 6、二家以上用户单位的使用报告。 7、产品图样目录。 8、产品售后服务报告
办理程序: 1、受理部门对技术文件进行初审。 2、经初审基本符合受理条件的,由上海市农机技术推广站择日组织人员对生产企业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 (1)产品性能测定:按照试验大纲和试验方法进行。测试所需仪器、工具、仪表必须经市计量检定机构校正和标定。 (2)生产考核:对产品进行连续三个班次,每个班次不少于6个小时的生产查定。 (3)用户调查:对不同地区的产品用户进行实地调查,听取用户对产品作业性能、安全、能耗等方面的意见。 (4)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查:包括产品整机和主要零部件的装配、加工质量、图样及技术文件、质量管理、工艺工装、计量与检测手段、企业标准化工作、文明生产及售后服务等方面。 3、根据审查结果,由上海市农机技术推广站作出推广鉴定结论。 4、上海市农机技术推广站提出推广鉴定报告,报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审批、盖章。 5、审批同意的产品由上海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发放上海市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书和证章。并公开发布获证产品名称、型号、生产企业和证书号。
收费标准及依据: 审查费:200元/台(套)。 收费标准按沪价行(95)第220号文,沪财综(95)第68号文。
办理依据: 1、农业部(82)农机字第10号文《农业机械鉴定工作条例(试行)》。 2、《上海市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实施办法》 3、收费标准按沪价行(95)第220号文,沪财综(95)第68号文。

3、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简介

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是国内唯一集农业机械产品鉴定、质量监督检验、农机推广目录和财政补贴目录选型,农机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试验、推广,农机新产品开发与研制,农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综合性科技事业单位。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主要负责北京市农业机械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农机新产品的开发与研制,北京市农业机械产品新成果的鉴定与检验、农业机械科技成果的鉴定与检验及各级农业机械产品的标准起草、验证工作,以及农机推广目录和财政补贴目录选型工作。近年来,完成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百余项,为郊区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研制的遥测检测车、基因枪、畜禽粪便固液分离机、草坪机实验台架等填补了国内空白。

4、陕西省农业厅有哪些部门

一、行政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厅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 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承办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交流、任免等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工作;调查研究农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编制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系统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指导全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政策与法规处
负责有关农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的起草并监督实施;负责对部门内政策法规起草中涉及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条款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省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队伍的管理监督以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农业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工作政策的综合调研与协调,承担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四)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工作;指导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资产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的监测;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负责检查有关农民负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调查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省政府“菜篮子”工程办公室)
研究制定农产品及农业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收集、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年度和中长期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行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菜篮子”工程的生产建设管理,制定“菜篮子”工程生产环节的总体规划,负责“菜篮子”工程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管理农业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负责绿色食品的认证管理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六)发展计划处
组织拟定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及农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管理;承办重大农业建设项目和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编制各项经费的预算、决算,监督厅管各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

(七)农业产业化处(省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组织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 改善;组织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农业产业化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出扶持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项目、面局和政策建议;负责实施全省苹果产业化工作;协调农业各产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平衡;负责组织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全省农业资源的调查研究、分析评估、和动态监测的综合 分析工作;负责全省农业资源、农业区划的数据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利用、咨询工作。

(八)科技教育处
拟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体系工作;指导开展农业技术集团科技承包、承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农科结合工作;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管理科技术成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农业和农民教育工作,组织农民技术职称评定;负责农业科技宣传和组织指导国内农业展览活动;承担农用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协调监督;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九)种植业管理处
指导全省种植业生产和结构布局调整;研究提出种植业生产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提出种植业生产项目建设计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具体实施和管理;组织种植业适用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源的储备和调拨;组织化肥、农药、种子(苗)、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鉴定、登记;组织农业植物内检工作;指导种植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实施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负责农情网点的建设、汇集和传递种植业生产情况;掌握种植业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参与拟定“菜篮子”工程中有关种植业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农业建设工作任务。

(十)畜牧兽医处
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畜牧业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畜牧业产加销一体化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种畜(禽)场、畜牧业商品基地和其它畜牧业建设项目,并实施管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种畜禽、牧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野生动物除外)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动物疫病发布、控制和扑灭工作;组织拟订兽医、兽药、牧草、畜禽品种标准,实施兽药产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及执法监督,并负责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畜产资源和牧草资源保护工作;参与拟定“菜篮子工程”中的有关肉、奶、蛋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畜产经济的协调工作。

(十一)外事外经处
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全省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拟定农业利用外交和农业招商项目规划及有关政策;组织举办农业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及农业展览、展销;组织省级农业招商项目规划;管理农业援助项目;承担外事接待任务,指导协调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外事工作。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组、监察室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陕西省农业厅事业单位:
陕西省农业信息站
陕西省种子管理站
陕西省饲料工业办公室
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陕西农学会
陕西省畜牧兽医总站
陕西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站
陕西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陕西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陕西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陕西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陕西省农垦科研中心
陕西省农业工程勘察设计院
陕西省家畜改良站
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陕西省农业学校
陕西省农业干部学校
陕西农业杂志社
陕西省园艺蚕桑站

5、农机推广站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农机推广站隶属于农机(林)局, 原则上属事业单位。
各地方在事业单位改革时执行政策中略有差别。
县农机(林)局属事业单位,其人员组成也不一样,有全额事业人员、有参公管理人员(仅限于局机关)、有差额事业人员、还有企业化管理自负营亏的事业人员,农机推广站组成也是这样,绝大多数属国有独资控股,(但农机购销公司之类的就不一定了),总的来说农机推广站属事业编制。
农机推广站的土地使用权和财产权最终还是属于农机(林)局管理的国有资产,其人事任命也属于农机(林)局。

6、国家农机鉴定总站是什么级别单位

确切的应该叫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属于局级单位。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始建于1951年,是承担农业机械及其零配件试验鉴定选型,农机产品质量认证、管理与监督调查,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与农机维修管理服务的国家级农机试验鉴定检测认证监督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负责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的鉴定和农机产品质量性能测试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拖拉机官方试验、农机产品试验检验;受农业部委托发放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
(三)承担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管理工作。
(四)承担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协调组织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农机市场整治和农机产品打假工作。
(五)负责农机产品认证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工作;承担农机认证体系建设和农机认证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六)承担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相关工作;负责“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运行和技术支持工作。
(七)承担农机化技术标准、农机产品认证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制定、修订及实施工作。
(八)负责农机维修技术开发、推广、咨询和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管理工作。 (九)承担农机鉴定系统业务与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挂靠社团的业务工作。(十)承担与农林拖拉机官方试验标准规则组织的交流合作及其它相关外事外经工作。(十一)承担农业部委托的其它工作。

7、甘肃省农业机械鉴定站2014年 鉴定推广的农机产品有哪些

具我所知,农业机械产品是通过省级以上农机推广总站农业机械鉴定,发给《推广鉴定证书》,才可以合法上市进行销售和推广。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机发〔200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2004年6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4年6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8、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具我所知,农业机械产品是通过省级以上农机推广总站农业机械鉴定,发给《推广鉴定证书》,才可以合法上市进行销售和推广。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机发〔200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2004年6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4年6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9、如何申报获取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

机械(英文名称:machinery)是指机器与机构的总称。机械就是能帮人们降低工作难度或省力的工具装置,像筷子、扫帚以及镊子一类的物品都可以被称为机械,他们是简单机械。而复杂机械就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简单机械构成。通常把这些比较复杂的机械叫做机器。从结构和运动的观点来看,机构和机器并无区别,泛称为机械。
机械,源自于希腊语之Mechine及拉丁文Machina,原指"巧妙的设计",作为一般性的机械概念,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主要是为了区别与手工工具。现代中文之"机械"一词为机构为英语之(Mechanism)和机器(Machine)的总称。机械的特征有:机械是一种人为的实物构件的组合。机械各部分之间具有确定的相对运动。故机器能转换机械能或完成有用的机械功,是现代机械原理中的最基本的概念,中文机械的现代概念多源自日语之"机械"一词,日本的机械应用品对机械概念做如下定义(即符合下面三个特征称为机械Mac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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