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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管护站站长职责

发布时间:2020-09-14 15:51:06

1、什么是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事业费?

《天保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一条至十八条规定,森林管护事业费是指专项用于保护森林资源所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包括森林管护的人员经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
森林管护人员经费是指用于森林管护人员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实行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的管护人员承包费纳入森林管护人员经费。
公务费是指用于实施单位公务方面的开支,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公用取暖费、工作人员差旅费、器具设备车船保养修理费、机动车船燃料费、保险费、养路费、会议费、场地车船租赁费等。
设备购置费是指用于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区气象监测、资源监测和林政管理等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按固定资产管理的一般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和专用车辆购置费、专用车辆购置附加费等。
修缮费是指用于森林管护单位设备修理费,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修缮费和公房租金;按照国家规定,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
业务费是指用于森林管护所需的消耗性费用支出和购置的低值易耗品,包括药剂、材料等。
其他费用是指其他应由森林管护开支的必要费用。

2、个人可以管护天保工程区内的森林吗?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林天发〔2004〕149号)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国有林的管护应优先安排国有林业企业富余职工,集体林应由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负责管护,也可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管护。根据不同季节和不同区域,合理聘用专职及兼职管护人员,降低管护成本。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推行森林管护项目招投标制。

3、林业天保管护站工人有没有法定假日加班费一个月上半月班黑白一起上?

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4、作为一名森林管护人员应该懂得什么?

努力构建管护长城

不断巩固天保成果

三岔子林业局

森林管护是天保工程最主要的工作,我局天保工程实施的10年,也是森林管护工作迅速发展壮大的重要时期,从弱小到强大,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管理体系,这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关心是密不可分的。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找出不足,科学地制定工作规划,全力提高森林管护成效,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现对近十年来我局森林管护工作取得的成效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岔子林业局隶属于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处吉林省东南部,局址设在白山市江源区。1946年建局,是一个近百年开发建设历史的老森工企业。企业地跨靖宇、柳河、江源两县一区,辖区内有9个乡镇,161个村屯,林区总人口11.7万人,其中林业人口4.7万。森林经营面积22.34万公顷、有林地面积20.39万公顷、活立木蓄积2442.31万立方米;落实管护人员668人、落实管护责任面积22.34万公顷。

二、管护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1.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加大管护资金投入,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增长。为实现森林管护机制创新,建立专业管护、权责分明的森林管护体系,我局将管护资金、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管护实施单位,一级对一级负责,局每年与7个森林管护实施单位签订天保工程责任状,签订率为100%。按省里要求统一印制了森林管护合同书并下发到各森林管护单位,要求管护单位与管护人员签订森林管护合同书,用合同的形式规范森林管护工作,合同签订率为100%。同时,还加强了管护队伍建设,加大了森林管护费的投入。天保工程实施前,我局每年用于森林管护的经费仅为380万元,天保工程实施后,到2009年增加到1465万元,加上公检法经费956万元,每年用于森林资源管护上的经费达2421万元。森林管护人员由原来的不足400人增加到现在的668人,加上公检法299人,全局实际从事森林资源管护967人。 由于责任到位,目标明确,森林管护工作取得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一是天然林资源持续增长。到2009年有林地面积增加了6582.20公顷;森林覆盖率增加3%;从2000年的森林总蓄积量2369.97万立方米,到2009年的总蓄积量2442.31万立方米,净增加了72.33万立方米,即2009年较2000年增加了3.1%。二是森林防火成绩喜人。自2000年以来,共发生了31起森林火警,其中生产用火引起的火警7起,其余24起均为人为纵火。截止到2009年底,我局取得连续26年无较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三是森林有害生物防治硕果累累。十年来,共完成调查新病虫发生面积1.98万公顷;防治作业面积5.16万公顷;检疫木材数量185.82万立方米;检疫苗木数量6762.38万株。四是林业行政案件大幅下降。2004年全局一般行政案件402件(2004年以前没有统计),2009年是89件,六年间下降78%。五是生存环境得到改善。2000年以前,三岔子林区,每年7—8月间,经常发生洪涝灾害,房屋倒塌,桥梁冲毁,公路中断,城镇自来水无法饮用;实施天保后,由于管护责任落实到位,管护人员都能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使我局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加,山更清了,水更秀了。

2.加大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一是局统一为每个管护单位制作森林管护标识牌,悬挂在管护区域内。标识牌上注明:界限四至、实施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区划类别、管护面积、管护责任人及设立标识牌的时间等内容。同时,还为各管护单位按照统一规定的样式制定《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区区划图》和建立《森林资源管护巡查记录簿》,区划图上标明每个管护责任区的责任人、管护面积,按龄组标明管护蓄积量,并于单位办公室明显处上墙公示。二是加强了森林管护站点建设,几年来局自筹资金500万元,增设了50处森林管护站,并为15处木材检查站、管护站安装了监控设备,真正实现了管住山上的,堵住路上的。现在全局检查站、管护站总数已增设为62个。三是合理布设管护站。多年的森林管护实践,使我们认识到,管护站在森林管护工作中的作用是日常巡护工作不可替代的。原因是:①管护站的合理设置,阻断了盗砍林木、非法砍伐烧柴的运输道路。盗运木材大多发生在无人管护的夜间,农民拉运烧柴也大多在早晚或管护人员巡山的空隙间,由于监管在时间上存在盲点,使得盗砍林木案件屡打不绝、非法砍伐烧柴屡禁不止。设立管护站常年有人值守,可以有效地阻断盗运林木的运输通道。在工作检查中明显的看到,乱砍盗伐、非法砍伐烧柴现象大大减少,有些地方即便是风倒木也无人问津;②管护站的合理设置,提高了管护人员的管护效率。我局现有管护人员668人,管护着全局22.34万公顷的区域,由于管护面积大,管护人员居住地距管护区路途较远,难免存在着管护人员不巡山或巡山时间短等问题,影响了森林管护效果。而管护站的合理设置,提高了管护人员的到岗率。管护站建立的值班值宿制度,消除了管护工作在时间上存在的盲点,同时便于管护队长(稽查员)监督管护人员,随时掌握管护人员巡山情况。森林火情和病虫害监测更为及时准确,发现问题便于及时处理和报告,极大地提高了管护人员的管护效率;③管护站的合理设置,有效地遏制了毁林开荒和林地放牧现象的发生。在合理划分管护区的基础上,因区设立管护站,每个管护站不仅明确了管理区域,而且也明确了管护站管理区域内的村屯数量。不仅使管护人员的工作时间、巡山时间增加了,而且也增加了深入辖区内的村屯宣传林业政策的时间,便于管护人员与村民的接触、交流、沟通,能及时发现和掌握村民的各种情况,得到群众理解与支持。通过“站村”共建、“林农”协议等方式,建立了联防机制,林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有效地遏制了毁林开荒和林地放牧,提高了管护效果。

3.规范档案管理,更新巡山日记内容。我局森林管护档案分局级和场级管理模式,并按类别和年度分订成册,每册建立详细查阅目录。局级保管档案有上级和本局印发的文件材料,场级保管的档案是本局下发的文件和管护队日常工作中记录的材料。同时,为了加大森林管护工作管理力度,将森林管护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每年都由天保办统一订制巡山日记,并发到每个管护人员手中。日记内容包括:要求管护人员每天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状况必须巡护到位,巡查时间、地点、路线、巡查次数及发现的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同时,每月记录不得少于25天。不准出现漏填现象,每月做完记录后必须要有主管场长签字等硬性规定。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管护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吉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我局及时制定下发了《三岔子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要求各管护队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根据此办法统一建立了《森林管护队工作职责》、《森林管护人员巡护标准》、《森林管护人员工作职责》和《森林管护人员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不但要求公示上墙,而且还统一印刷在巡山日记第一页上面。这样,全局管护人员到管护队汇报工作时能学到,每天在写巡山日记时也能学到,达到了让所有的管护人员都能将各项规章制度牢记心中,用制度规范工作和用制度管理人的目的。由过去的事后批评处理变为事前预防控制,从源头上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

为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我局还及时修改了《森林管护考核标准》、《森林管护奖惩办法》,对管护实施单位管护情况进行核查评分工作,通过核查评比,各森林管护实施单位平均得分97分以上,管护优良率达到100%,森林管护工作收到预期效果。

5.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全力提高管护成效。几年来,森林管护人员存在综合素质不高,业务技能不强、法制观念淡薄,思想麻痹,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森林管护工作向更深更高阶段的发展。所以,每年我们都要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开展什么活动,并将所开展的活动纳入当年森林管护工作主线认真落实。同时,要求各单位不但要按文件精神贯彻执行,还要以不同形式开展创新活动,一年一个新台级,每年至少一个新活动,并且局每年都拿出10万元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在人员培训和考核方面,我局积极探索新的考核办法,并举办了260期培训班,主要从法律、法规、森林管护业务等方面进行了学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6.严格天保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截留和浪费资金现象的发生。同时,各工程项目实行预算制,按计划使用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既足额到位又及时快捷。工程资金实行全过程的监督,事前、事中、事后实行财务审计和行政效能监察,保证了资金的合理使用。目前,我局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资金已形成了完整的管理体系,档案完整,财务决算、总结及各类报表准确翔实,在每年接受国家和省级的稽查和审计中,没有一起违规使用天保资金的现象发生,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

7.加大考核力度,奖惩分明。根据省里要求,我局统一制订了《森林管护人员年综合考核赋分表》、《森林管护人员季度综合考核赋分表》、《森林管护人员月综合考核赋分表》、《森林管护人员出勤考勤表》、《森林管护人员奖惩表》,实行“三表”考核制度,并根据“年、季、月”表考核的结果,填写《奖惩表》,对管护人员进行奖励或罚款。十年来,我局共奖励2400人次,处罚132人次,开除管护队伍5人。

三、目前管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1.森林管护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林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使其做到严格依法行政。

2.森林管护信息网络不畅通,需要加强森林管护的信息沟通,逐步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制度,以制度的手段保证森林管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3.收入偏低,制约了森林管护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在三岔子林区,江源区管护人员的工资是我局管护人员收入的两倍多,同样是从事巡山工作,但收入相差的非常大,这就造成了我局的管护人员心里不平衡,对工作的责任心不强,不能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管护工作更好的开展。

4.森林管护站设施设备简陋,影响管护人员的身心健康。我局的大多数管护站都是“活动板房”式,夏天太热,冬天太冷,夏天的中午房内待不住人,冬天不敢停火,必需24小时烧“木拌子”,同时,这也是对森林资源的一种浪费。

5.森林防火、森林防疫基础设施落后。部分防火装备、检疫设备年限长,已陈旧落后,急需更新。

四、今后管护工作具体安排和部署

1.建立月报表制度。各管护单位每月要按要求填报《天保资金开支人员月报表》和《天保资金设备支出情况月报表》。用报表的形式监管各林场天保资金森林管护费的使用情况。

2.重新划定森林管护人员责任区。天保一期工程起动仓促,时间紧、任务重,没有技术标准、规程,可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工程实施单位对实施天保工程的目的和意义理解的不深、不透,我局对森林管护责任区的划定也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严重影响了管护人员的巡护效果。为此,我们力争搞好调查研究,计划在天保二期工程启动前,对全局管护人员的责任区进行重新调整,使之更适合森林管护实际工作的需要,提高管护成效,为天保二期工程顺利实施铺好路。

3.重新理顺森林管护组织机构。按省里统一布署,局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成立森林管护大队,各林场相应地成立森林管护中队,并按山形地势的走向,方便管护人员巡山的自然区域为原则成立森林管护分队。我局拟成立11个管护中队,50个管护分队。

4.继续举办培训班。随着天保二期工程的全面启动,对森林管护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的越来越高,为适应森林管护工作的需要,准备每年举办22期培训班,聘请森林管护专家进行讲课,以提高管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责任意识,把森林管护工作做的更实更细。

5.加大对管护人员的检查力度。按《森林管护人员奖惩办法》的要求,每年对管护中队检查次数不低于24次,主要是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管护人员的在岗情况和巡护情况进行抽查,每月25日—30日将抽查的结果通报全局,奖优罚劣,以促进森林管护工作越做越好。

6.统一制作各种标识牌。2008年我局进行了二类调查,以前各种标识牌的数据已经作废。根据省天保中心的要求,为了能正常开展工作,计划统一为各管护队制作各种标识牌,为天保二期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7.修订和完善森林管护各种管理办法。按省里统一部署,重新修订《三岔子林业局森林管护管理办法》、《森林管护考核标准》、《森林管护奖惩办法》,使之成为指导和检查森林管护工作的标准性文件,促进我局的森林管护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8.加大宣传力度。2010年是天保工程承上启下的一年,面临着一期工程结束,二期启动的关键时期。为了巩固天保一期工程成果,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实施天保二期工程的必要性,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手段,标语、条幅、宣传车等,使全社会都来关注、了解和支持天保工程。要将天保工程宣传工作摆在首位,以营造“森林是我家,天保工程靠大家”的社会氛围。

9.继续做好纵向沟通和联系。工作中要做到勤请示、勤汇报、勤学习、勤总结,准确及时了解天保二期工程有利于我局的各种惠民政策,为局领导决策提供详实的信息。

10. 开展森林管护站竞赛活动。按照省里要求,计划2011年在全局森林管护站中开展“一站一景”竞赛活动,要求各管护站因地制宜,根据本站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环境条件,构建各具特色的管护站,达到站与自然合谐的氛围。

11. 科学合理布设管护站。2011年在我局辖区内,将有两条高速路和一条一级路贯通,我局将及时调整管护站的位置,计划增加10座管护站,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森林管护工作奠定基础。

12.要走出去,请进来,汲取新经验、新思路、新做法,力求工作创新。

总之,天保工程实施的10年,我局在做好天保工程其他工作的同时,始终把森林管护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不断理顺“管与护、防与治”之间的关系,为建立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森林管护体系,实现森林分类经营,提高林业的集约经营水平,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5、护林员巡山笔记怎么写

2016年9月10日,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林业工作站天然林保护工程专职护林员田景全写下了第一篇巡山日记,日记记载了当天的经过和所见所闻。此后,这一做法逐渐在全县推开。县里要求每个专职护林员都要记巡山日记,说好处有三:可检验护林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可记录天保工程的新变化,还可让护林员练笔,提高他们的素质。

田景全是第一个记巡山日记的人,他的日记见证了天保工程实施后长阳的变化。以下是他的部分日记节选。

2016年9月10日。星期一,晴。今天,我们全站人员到县电影院参加了湖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试点县全面启动的动员大会。从今天起,我就不再是一个木材经营人员了。今天,我被聘为了龙舟坪镇的天保护林员,还发了一套印有“天保工程”字样的迷彩服作为工作服。回到站里,站长李志伟讲了话,要求从今天开始记日记,以后每天都要把巡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记下来。

2016年2月25日。星期一,雨。今天因雨未能成行。21日群众反映长篇大论的宣传资料看了头痛。我从实际出发,将自己所宣传的内容整理成歌,叫《天保护林员之歌》,群众非常喜欢,看来,搞宣传还得贴近群众。

6、护林员与森林管护员的区别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加强对林区火源的管理,及时报告火情,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护林员有权建议有关部门处理;发生森林火灾,协助办案机关查处火灾案件。
森林管护员除了巡护森林还要懂法

7、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的附件

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样书) 
编号: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
住址: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规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行为,明确森林管护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
一、管护范围
(一)边界:
甲方将 亩森林资源委托(承包)给乙方管护。四至界限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管护范围包括 村(林班) 小班,分别是: 村(林班) 小班 亩, 村(林班) 小班 亩。
(二)管护范围森林资源本底数据:
本协议签署前,双方对其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状况进行互认,建立主要林地指标的本底档案,对已发生破坏的情况要详细拍照并加文字说明,建立详细档案资料。双方签字确认,以备年终核查兑现。本底指标包括:
1.林分郁闭度:
2.主要树种:
3.立木蓄积量: 立方米
(三)管护范围示意图:
二、管护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履行森林管护责任,至   年  月   日终止,管护期为 个月。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向乙方指明管护范围、面积、四至界限,提供实施管护前的林地状况,明确管护要求。
(二)及时向乙方传达有关保护森林的政策法规。
(三)组织乙方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
(四)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毁害森林的情况,并及时组织预防和防治、及时组织扑灭火灾。对乙方管护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及时进行查处。
(五)为乙方提供森林管护方面的技术支持。
(六)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和检查,对不尽责或者不能胜任森林管护工作的,有权扣减管护费直至解除森林管护责任协议。
(七)在管护期内,向乙方支付管护费为 元/月。
(八)对乙方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开发经济发展项目给予政策、技术、市场方面的支持,条件成熟的地方建议成立社区发展基金,给予资金扶持。
四、乙方责任与权利
(一)管护责任
1.巡护:对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设施进行日常巡护。
2.记录:将巡护结果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
3.负责对管护范围内的车辆、行人进行安全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情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
4.及时发现并制止滥伐盗伐森林和林木、毁林开垦、侵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5.配合、协助甲方和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6.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配合甲方完成对管护范围内的各项检查、验收、考核工作。
(二)权利
1.经甲方同意,在不违反森林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管护范围内进行非林非木的采集、种植、养殖、森林旅游服务等开发利用活动。
2.依据本协议获得管护费。
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盗伐滥伐森林和林木。
(二)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
(三)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四)擅自修建房舍和其他永久性建筑。
(五)违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和采挖重点野生保护植物。
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
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支付乙方管护经费为 元。每月按照管护费的 %向乙方定期支付,其他部分在年底前,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检查乙方管护范围时,发现乙方一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5%,两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10%,三次不在岗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因乙方巡山护林不到位或管护不力造成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人畜践踏等林木损失,甲方可扣发管护费。
(二)因乙方管护不力、报告不及时造成较大森林火灾(15亩以上),或盗伐滥伐林木达到立案标准以上的事件,甲方不但扣除当月的管护费,还要追究乙方应负的责任,并立即终止协议。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管护区域内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盗伐和滥伐林木、捕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保护植物、擅自移植珍稀植物等行为,乙方不予制止和不及时报告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由甲方扣除当月管护费,追究乙方责任,并视情况终止本协议。
(四)在管护范围内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乙方未及时发现和上报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除扣发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必须坚持对管护区域的巡山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可能引起毁坏森林资源的隐患。对无故脱岗,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不但要扣除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视情况终止协议。
(六)乙方认真履行协议,甲方不按时发放管护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控告。
(七)协议的转让: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将协议管护区转让、转租、转包、抵押给他人。否则按违约处理,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天保办和管护站(林业工作站)各存一份。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备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协议条款,自行印制协议。

8、当地林业局天保办和当地各乡镇林业站站长之间是什么工作关系?

林业局天保办是林业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管理部门;乡镇林业站是乡镇政府的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当地林业局天保办和当地各乡镇林业站站长之间,没有上下隶属关系,只是协作工作关系。

9、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巡山记录形式

森林管护人员职责

一、宣传天然林资源保护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人员登记;对责任区内的种类人员进行登记,划分为常住、

暂住、流动人员三类,登记内容为姓名、年龄、民族、职业、进山事

由、停留时间等,确定重点防范对象。

三、

巡山护林,

宣传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公益林建设政策和有关法

律、法规,记录好巡山日记;每月至少一次向上一级书面汇报森林管

护情况。

四、

负责责任区内森林防火监督检查,

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情

并采取措施迅速扑救。

五、协助资源部门监督凭证采伐林木、依法征占用林地,及时发

现和制止盗伐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

集野生植物以及非法采砂、

采石、

取土、

取火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活动,

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六、及时报告山体滑坡、泥石流、冰雪灾害等对森林资源的危害

情况。

七、及时发现、报告责任区内森林有害生物发生情况。

八、保护管护区内标志牌、宣传牌、监测标志及封育围栏等管护

设施。

九、开展森林资源生态监测工作。

十、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10、天保区管护责任是什么?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森林管护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广泛宣传天保工程的重大意义和有关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
(二)制止偷砍滥伐森林和林木、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的行为,及时报告情况;
(三)负责森林防火巡查,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要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报告情况;
(四)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病虫害情况;
(五)阻止猎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情况;
(六)阻止人畜进入管护区毁坏林木及林下植被。

与天保管护站站长职责相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