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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网站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9-06 00:31:56

1、建设局主要负责什么

建设局是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其主要负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市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核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城建监察工作。

(五)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总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房地产发证、交易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切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九)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建设局归谁管?

建设局属县直单位,人事财政都归县政府管理。市建设局是市政府管理。
建设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市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核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城建监察工作。
(五)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总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房地产发证、交易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切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九)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请问建设局,建委,住建局有啥区别

住建局全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建委),建设局、建委、住建局只是各地称呼不同,实际是一个政府部门

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简称市住房保障办)牌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古都风貌保护和危旧房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政策。负

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推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协调并督促推进铁路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铁路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等相关问题。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和施工计划管理工作,并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协调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六)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

负责牵头制定各类工地扬尘控制规范。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指导本市村镇建筑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技术服务,制定村镇建筑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

(八)负责促进本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研究编制建筑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规划和政策,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

(十)负责本市房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当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加快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十四)与市交通委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枢纽场站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市交通委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枢纽场站建设项目的组织推进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市交通委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管理工作。

(3)建设局网站管理办法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4、企业网络管理规定?那个能给我提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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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局域网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涉及办公室、电子备课室、多媒体室、综合电教室、学生教室等范围内网络设备及计算机设备。
二、学校网络结构由电教中心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校园设备所用IP资源必须按网络管理中心指定的方式设置。
三、校园网络管理中心作为学校网络管理部门,有权对学校网络运行情况、信息传播进行监管和控制,发现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采取措施。
四、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借助校园网从事有损学校形象的BBS、NEWS等行为,不允许利用网络传播任何工作无关的信息,严禁在学校网络上玩游戏等。
五、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学校网络的正常运行,蓄意窃取学校网络上的保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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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局域网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局域网是北京矿冶研究总院重要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为院部职工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提升院部的科研和管理能力 。为了保障局域网网络系统安全、良好地运行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在此特别强调上述国家法律所禁止的都是本规定所禁止的。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局域网网络系统,是由局域网网络设备、配套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等硬件与实现局域网应用目标和规则服务软件所组成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管理的条款。
第二章 网络系统安全管理
第四条 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局域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第五条 院部主楼、红楼、采矿楼内从事施工、装修或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六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在局域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七条 任何个人严禁在局域网或工作站上玩电脑(网络)游戏、上网聊天、下载电影等。
第八条 局域网所有用户在其网上活动中应该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使用局域网或通过使用局域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 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 损害国家机关或本单位信誉的;
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九条 未经信息中心领导同意,不得将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院外。
第十条 局域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行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1)可向国际互联网公开的;(2)可向本地区本行业内公开的;(3)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4)可向本单位公开的;(5)限于个人使用的。用户对信息资源的使用权限,由信息中心根据院保密规定予以划分。
第十一条 凡有违反本规定的部门或个人,由信息中心会同院保卫处向院分管领导报告,提请院领导乃至公安部门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对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及局域网及子网系统安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或者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予以没收外,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使用部门(及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院局域网及子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视损失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章 网络系统运行管理

第十五条 院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微机等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保管,信息中心设备由机房工作人员管理并负责。院内各部门负责人、机房工作人员调动、变动,应办理好计算机、网络等设备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 院内各部门计算机、网络设备等,只限本院员工使用,严禁非本院人员操作使用。
第十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未履行入网手续,不得擅自联网,并不得修改已分配的 IP 地址。
第十八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能擅自安装、拆卸、改变网络系统,不允许任何人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行为发生。
第十九条 用户如发现本地设备或软件出现问题,一般由本部门管理人员及时处理,若不能解决,可告知信息中心,予以协助处理。
第二十条 院计算机网络中心的 WWW 服务器系院直接对发布信息的主 WEB 服务器,其对外发布的内容,须经院主管领导审查后,由信息中心负责对外发布。
第二十一条 信息中心应该保证通过其所提供的公开信息符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符合各级网络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用户不得利用电子信箱向别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不得随意向不相识的客户的信箱发送商业广告等文件。
第二十三条 机房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的使用中,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应该予以制止或向信息中心反映、举报。应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第二十四条 局域网用户在按规定连网后,有权了解局域网使用性能、用户端的配置参数与方法、系统当前的运行状态;有权就其在局域网的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向网络管理人员咨询。有权对局域网及其运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对局域网的现状或网络管理员的工作不满时,有权向信息中心领导、直至院主管院长投诉。

第四章 机房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与局域网相联的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在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方面,采取规范的技术保护措施。
第二十六条 局域网中心机房系院机要部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第二十七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该及时了解、掌握所管辖网络及信息服务的连接及运行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的网络或入网计算机进行的违反有关规定的人或事。
第二十八条 局域网中心机房、要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对各自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及上网资源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机房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对所管辖网络和信息服务进行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但此检测一般应经信息中心主任的同意,并通知检测所涉及的用户。不得侵害用户的正当权益。
第三十条 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网络保密制度,不得将已知的用户名、密码、口令、地址、域名等告知非院授权人员;不得擅自从网络内进入部门的数据库进行调阅和更改;重要数据必须定期备份。
第三十一条 建立健全“系统设备档案”、“系统运行档案”、“设备维护保养纪录”和“设备维修纪录”。
1.系统设备档案
系统设备档案要详细记载软件购置日期、名称、版本号及所附的授权证书、说明书、操作手册、驱动盘等,详细记载并统一保管,不得损坏;要记载网络所有硬件设备的购置日期、型号、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及所附的说明书、保修证等技术文件,并统一保管;其他部门如需借用技术资料,须办理借用手续方可借用。
2. 计算机网络运行档案
计算机网络运行档案要详细记载系统运行情况,它是系统运行情况的一个综合记载,每月一小结。
3. 设备维护保养纪录
设备维护保养纪录要详细记载网络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等设备维护保养的次数、时间及效果,维护保养工作要定期进行。
4. 设备维护
设备维护由机房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维修工作,严禁非授权人员对院计算机等设备进行维修,要做好设备维修纪录,记录中要详细记载设备型号、故障情况及时间、故障原因(操作或客观原因)、维修情况和维修结果,如有换件要记载换件品名、型号、价格等,最后由信息中心主管网络部的主任签字验收。
第三十二条 机房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机房主机系统和维护计算机网络系统,不得擅自更改服务器软件及硬件参数设置,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网络系统设备,对计算机等硬件设备一年作一次内部清扫,做好“设备维护保养纪录”和“系统运行档案”的管理;负责整个网络系统计算机硬件设备、耗材、“系统设备档案”和“耗材管理档案”的管理;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负责整个网络系统设备的一般维修工作,对网络系统出现的各种故障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设备维修纪录”;负责计算机网络信息数据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机房工作人员负责本院计算机网络系统主机及各终端PC机的定期查毒和杀毒工作,每周进行二次。
第三十四条 要加强机房的防火、防盗、防雷击、防尘、防静电、防电磁干扰工作,特别要注意电源管理,做好机房的日常清洁工作,注意清洁方法。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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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建设局局域网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一、开机

1、接通电源总开关;2、接通不间断电源(UPS)的电源,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关断电源,通知专业人员排除故障;3、接通外设电源(如果有,并需要使用时);4、接通终端电源(如果有,并需要使用时);5、接通显示器电源;6、打开主机电源保持系统正常工作与操作。

二、关机

关机按开机时操作顺序的逆向进行操作。

三、突然停电时的操作

1、系统使用不间断电源时,应尽快(一般在10分钟以)退出系统并关机;2、未使用不间断电源时,应立即关机。

四、禁止以下各项操作

1、在通电状态下插拔各种与主机的连接线;2、在通电状态下插拔终端与打印机的连接线;3、在短时间内反复开关各种设备;4、在计算机设备工作时,在同一电源上插接其它用电设备;5、在软件系统正常退出时,关闭计算机。

市建设局微机安全管理规定

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领导直接负责本单位、本科室的计算机安全管理,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各科室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计算机安全管理。

二、计算机应有专门的使用场所,应满足防火、防盗、防潮、防静电、保密等要求。

三、禁止机关工作人员、非专业人员随意拆装计算机硬件。

四、严禁局域网内各微机未经许可使用各种外来软盘,以防止病毒感染;否则造成损失责任人负全责,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禁止上班时间在计算机上进行各种娱乐活动。

六、严禁登陆各类不健康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网站,否则后果自负。

市建设局微机软件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计算机软件管理、提高软件使用效率,保证软件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三、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升级,由办公室统一编制计划,信息室负责组织实施,需立项研究开发的应用软件,由各科室报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四、应用软件的开发文档应妥善保管,以便在维护和使用时参考。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擅自修改,以确保应用软件的合法性、正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五、各科室对已正常运行的计算机软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防窃、防病毒、防破坏等工作,以保证软件的正常使用,重要的文档和源盘必须备份送信息室存档。

六、对于在网络上运行和单机上运行的有保密登记要求的应用软件,应严格按照密级权限使用,严禁任何人越级使用。

七、对于有版权保护的计算机软件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擅自对外提供,否则,一切后果由提供者自负。

八、禁止随意使用未经办公室审查批准使用的各种软件,以防病毒感染破坏计算机系统,从外获得的软件,在装机前必须报办公室消毒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九、违反本规定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市建设局微机房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室是信息处理的重要场所,由专人负责。

二、计算机室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必须满足规定要求,放火和防盗设备应定期检查,保证正常使用。

三、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必须满足防尘、防潮、防静电的技术要求。

四、进入计算机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计算机软硬件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遵守保密制度,填写上机登记本。

五、未经批准严禁使用外来软盘。

六、计算机存贮的重要信息必须妥善处理,以防泄密。

七、计算机室的电器设备必须连接可靠,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使用电线路上严禁接其它电器设备,禁止在通电状态下移动和拆除电器设备。

八、计算机室应保持清洁,禁止吸烟、饮食、休息会客和大声喧哗。

九、人离开机房时注意断开电路。

5、建管所是建设局的下属单位吗 主要有些什么职责

建管所是建设局的下属单位,主要职责有:

一、对所管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建筑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给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发放施工许可证。

二、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企业法人和责任人,实行行政处罚和市场清出制度。把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入相关责任企业和人员的信用档案,严格落实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三、协助劳动局、信访局解决全县范围内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负责对辖区内建设信息的管理、辖区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5)建设局网站管理办法扩展资料:

建设规划管理所作为行政执法单位,主要承担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城建区改造、拆违控违、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改水改厕等一系列重要工作。

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6、建设局的管理部门主要做些什么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市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核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城建监察工作。 (五)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总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房地产发证、交易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切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九)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本段]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建设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之合署办公) (二)计划财务审计科 (三)城乡规划管理科 (四)城市建设科 (五)建筑管理科 (六)住宅与房地产业科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7、房管局、建设局是一回事吗

部分地方房管局都是建设局下设单位,城管局或城管队也是。只有少部分地方房地产管理局和城管局独立了,和住建局平级,但是极少。

房管局会有物业办,交易中心,产权中心,保障房中心,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房屋征收办,政策法规。

建设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

(7)建设局网站管理办法扩展资料: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事项说明

1、需测绘房屋建筑面积的当事人应持有关材料,向市房产测绘队提出测绘申请。

2、提交证件和资料

3、测绘委托书 

4、房屋建筑安装施工图纸及修改通知资料

5、房屋测绘部门认为应该提交的资料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职责调整

(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五)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8、建设局是做什么的?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9、建设局的哪个部门好?

每个部门,科室都有自己的权利所属,分管不同的职能领域,办公室是建设局中权利最大的一部分,能力要求高,待遇也同样高,如果想要在建设局工作,当然最好在办公室任职。但是其他部门也各有其职,缺一不可。建设局一般设置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之合署办公)。

(二)计划财务审计科。

(三)城乡规划管理科。

(四)城市建设科。

(五)建筑管理科。

(六)住宅与房地产业科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10、建设局是管什么的?

市建设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市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核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城建监察工作。

(五)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总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房地产发证、交易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切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九)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建设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之合署办公)

(二)计划财务审计科

(三)城乡规划管理科

(四)城市建设科

(五)建筑管理科

(六)住宅与房地产业科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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