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不是的,是挂牌把建设用地地块的情况写明,让想购买者自由报价。至于拆迁问题,应该是土地使用者负责。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程序是怎样的?
(1)公开出让信息,接受用地申请,确定供地方式。
(2)编制协议出让方案。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规划等部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城市规划和意向用地者申请的用地类型、规模等,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
协议出让方案应当包括:拟出让地块的位置、四至、用途、面积、年限、土地使用条件、供地时间、供地方式等。
(3)地价评估,确定底价。
(4)协议出让方案、底价报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底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5)协商,签订意向书。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经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和底价,与意向用地者就土地出让价格等进行充分协商、谈判。协商谈判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加谈判的代表应当不少于2人。
双方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并且议定的出让价格不低于底价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
(6)公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签订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意向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拟出让价格等内容在当地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公示,并注明意见反馈途径和方式。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

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的一般程序(7)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协议出让结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以及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8)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受让人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
(9)办理土地登记。受让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10)资料归档。协议出让手续全部办结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对宗地出让过程中的出让信息公布、用地申请、审批、谈判、公示、签订合同等各环节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整理,并按规定归档。
3、如何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底价?
所谓底价,也叫保留价,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应该达到的最低价格底线。
在我国,政府垄断了土地供应,其价格高低将对整个土地市场的地价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其底价标准的确定,既要考虑当前利益又要考虑长远利益;既要考虑政府利益,又要考虑开发商利益;还要为土地市场正常有序的发展奠定基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底价一定要由政府来确定。政府确定出让底价的依据是:①要委托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②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对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确定;③要充分考虑政府产业政策和地价政策等因素;④要进行多方协调。即注意底价与市场价格的协调;本城市与周边城市地价水平的协调;底价与土地供应量的协调。
4、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一定要经过政府部门招拍挂程序吗?
不是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要形式分为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四种方式
90年初 珠总理弄个分税制度 把国家税收分地税与国税 中央把绝大多数税收拿走 导致很多地方政府 甚至工资都发不下来!<更别提 发展 建设了> 公务员都要造反了.
中央为了安抚地方95年又出台了个政策:地方出让土地时,土地出让金90%归地方所有<允许政府卖地了> 在商品房市场没有启动的时期,地方ZF就是卖地也 没几个买家啊 于是98 年国务院又取消了福利分房,同时又启动银行按揭——商品房市场正式启动<想住房就必须买地>
5、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出让
出让是你必须按照市场价格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所谓的地王就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中以创历史的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对应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价格很低,或象征性的收一点。
6、什么是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按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7、怎样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年度计划?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和上级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送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在具体制定年度计划时,应注意抓好五个环节:一是对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要进行调查分析和预测,为适时、适量推出土地进行招标、拍卖、挂牌提供依据;二是对开发商开发意向的调查分析;三是以严格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总量、盘活存量土地、消化闲置地为原则。选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时,最好是先选取政府的储备用地、闲置地、解困企业或环保搬迁企业用地和历史用地;四是招标、拍卖、挂牌地块要有利于旧城改造;五是出让地块的数量、面积、地价等都要尽可能符合市场需求。
8、哪些情形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物权法》第137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源部 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以下情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供应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
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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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程序
9、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情况——按省市分列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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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情况——按省市分列 (2011年) 续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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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哪几种方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主要有出售、赠与和交换。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售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常见的形式,是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单独或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移给购买方,并由购买方支付相应购买价款的行为。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赠与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愿将自己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单独或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一起无偿转移给受赠人的行为。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换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享有者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作为交换条件,交换股权、房地产权及其他经济收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