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局工作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宣传、管内理、组织生产检验、并督促安全隐容患的及时整顿。
2、乡镇安全生产安监站的主要职责包括哪些
乡镇安全生产安监站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3.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4.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5.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
6.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7.实施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8.完成区政府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安监站副站长工作职责扩展资料: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1999年12月30日成立。
安监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经贸委管理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的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现由国家经贸委负责的煤矿安全监察职能。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国家煤炭工业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家煤炭工业局的有关内设机构加挂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内设机构的牌子。
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般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科、计量科、标准化科(下设机构代码管理办公室)、法制科、机关服务中心、监督稽查科(稽查队)、XX市打假办、12365投诉举报中心、质量检验所,计量所,特种设备检验院,纤维棉花检验所,条码中心 等单位。
参考资料: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站部门职能
3、安监部门承担几项职责?
安监局职能:
(一)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国务院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和行政法规,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研究拟订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依法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权。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设在各地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进行管理。
(五)负责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国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八)组织、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一)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及民间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国家安监局的职责
“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3)安监站副站长工作职责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行政强制程序中的安全生产行政强制分为七类:
1、是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
2、是临时查封易制毒化学品有关场所、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
3、是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工具;
4、是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强制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
5、是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6、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行政强制。
4、安监科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来工程质量、安全自生产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生产管理标准》。
3.经常督促、检查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监督改进。
4.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向上级反映。
5.负责编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
6.负责对工班安质员进行业务指导,并对重点工种进行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7.按时填写安全台帐,做好事故分析记录及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安监局的职责是什么?
1、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国家监督职能。
2、拟定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并实施监督和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
4、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5、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事故的批复结案。
6、组织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7、负责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安全设施的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9、监督管理劳动防护用品。
10、组织、督促各企业法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参加安全生产相关培训及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
(5)安监站副站长工作职责扩展资料
“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6、安监局的基本工作职责
安监局工作职责:
一、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认真组织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并督促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二、 建立、完善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督查全区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 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建立辖区范围内企业及其安全状态档案,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与乡镇、街道安监站、社区安全专干、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形成全区安全监督管理、安全信息完整网络。
四、 组织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监督并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监督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 负责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组织并督促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六、 组织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七、 组织辖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许可证管理工作。
八、 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并指导企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并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参与全区公共应急事件救援工作。
九、 及时报告区域范围内发现的重大危险源、重点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十、 组织对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及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 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中长期和年度规划。
十二、 及时汇总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为区政府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参考。
十三、 完成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 接受市安监局的工作指导,及时完成市安监局布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 协调并组织区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 指导乡镇、街道安监站、社区安全专干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员职责:
(1)负责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工艺安全技术、电气设备、安全设施、安全装置、输电线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安全装置仪表及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管理,以及与工艺相关的安全装置的正确合理使用。
(2)参加“三同时”审查工作,参加“四新技术安全技术”可靠性审查。
(3)参加本职业务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查找,并督促整改工作。
(4)负责企业一级、二级动火证的审查签批工作,负责特级动火证的监督实施及现场监护工作。
(5)负责“作业证”的管理工作,做到一日一查。
(6)参加企业安全装置的校验工作,安全设施的检查督导工作。
(7)对人身伤害事故、爆炸事故、着火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进行管理,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整理有关资料,建立事故管理台帐。
(8)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坚持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教育、转岗教育和特殊工种教育培训工作。
(9)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工作,工伤事故的管理和处理,医疗费审批工作。
(10)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落实并按时完成。
(11)组织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7、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职责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职责如下:
1、负责各区、县级市及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
2.受市建委委托,负责监督检查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具体建设质量行为及执行国家规范的情况的工作;
3.负责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及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4.负责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5.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6.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承办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拓展资料
质量监督特点
1.质量监督是一种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监督的对象是产品、服务、质量体系、生产条件、有关的质量文件和记录等。
2.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各种质量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
3.质量监督的范围包括从生产、运输、贮存到销售流通的整个过程。
4.质量监督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