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公路局下公路管理站站长是什么级别
公路局是科级干部 下面的公路管理站是二级机构 股级
2、县级救助管理站站长享受车补吗
县级的救助站站长,并且是公务员身份,应该享受车补。但是每个地方的规定不同。
所以最好是详细咨询确定。
3、延安救助管理站怎么样?
简介:根据延区编发(2003)19号文件精神,延安收容遣送站更名为延安救助内管理站。延安救助管理站与宝容塔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两块牌子,一套机构。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级建制,编制18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现实有人员19人。
注册资本:1806.9万人民币
4、南京市救助管理站站长相当于什么级别
副处级。
南京市是副省级省会城市,行政级别是副省(部)级 的。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行政级别是副厅(局)级的。
市救助管理站(事业编制)是市民政局的直属机构,行政级别是副处级,也就是市救助管理站的站长行政级别是副处级的。
5、高分悬赏!!!
我觉得不要给,在中国乞丐多的是了,而且我鼻子特别好,有的时候走过他们的那一秒钟我就能闻出来我身边的那个乞丐没臭味,尤其四肢健全的我去买一根冰棍我都懒着给他钱,因为他什么都没干就想白拿钱,不过偶尔我看见有人在地铁或者大巴的出口给我开门,而且比较礼貌,我就给一点,不过我强烈建议楼主你不要给……下面是我抄的:
为了对付“懒乞”和“职业乞丐”,合肥、长沙两市已经开始呼吁市民不要对乞丐直接施舍,对于山东省会济南来说,有没有考虑出台相关的政策呢?
济南市社会救助站苏福忠站长告诉记者,从去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5个月以来,救助站累计接纳了 1096名生活无着落人员,这些人全部都得到了妥善安置,现在站里还有十几人接受救助。由于目前街头的乞丐有增多趋势,救助站也曾打算向市民呼吁不要直接向乞丐施舍,但经过再三考虑最终还是作罢。
苏站长说,国家现在对流浪人员的政策是以政府救助为主,但同时还要依靠社会和个人的力量共同救助。如果救助站呼吁市民别给乞丐钱的话,那就和国家的这个政策精神有了冲突,也容易引起市民误会。同时,救助站还考虑到,在省城乞讨的乞丐中确实有一部分人需要救助,而他们又不愿意到救助站来,市民对他们施舍就很有必要了。
苏站长还告诉记者,当时有呼吁市民不要对乞丐直接施舍的想法,并不存在歧视乞讨者的因素,而是从对付“懒乞”和“职业乞丐”这个角度考虑的。同时,现在很多乞丐经常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乞讨,比如说抱着行人的腿不放、在公众场合嚎啕大哭、不给钱就在饭店门口不走等等,这样就影响了其他人生活的自由和权利。
80%乞丐不愿接受救助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越是繁华地段和大中专院校附近,乞丐相对也就越多。
对此苏站长说,现在街头上的乞丐很令人头疼,到底谁真正需要救助很难分辨,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已成了“职业乞丐”,救助站在做工作时,至少有80%以上的乞丐不愿意接受救助。因为这些乞丐都过惯了乞讨生活,即使有劳动能力,也不愿意自食其力;再者,乞讨者中有很多原本就是游手好闲,或是犯过什么错误、或是债台高筑,他们根本不愿意被救助站送回原籍。
苏站长告诉记者,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来,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曾先后4次大规模地走向街头,向乞讨者宣传救助站的政策。但街头的乞丐只要听说是救助站的人,马上撒腿就跑。有的乞讨者听说让他们去救助站,竟反问道:去救助站能有什么好处?每个月能给多少零花钱?苏站长说,这些“职业乞丐”的意思很明显,他们并不觉得乞讨是件丢人的事,而且还有零花钱。
乞讨要比打工划算
赵明娟(乞讨者,45岁,老家菏泽)
头顶蓝围巾,手里拿个破碗,拄着根“打狗棒”的赵明娟看起来有些苍老,但她的实际年龄才45岁,来济南乞讨已6年多了。每天她都是这身打扮从大明湖东门坐公交车到市内繁华的路段去“上班”,晚上7、8点钟后坐车回家。
1997年秋天,赵明娟看到同村人在外地打工挣了很多钱,便和丈夫一起来到了济南,到了济南才发现找份工作太难了。找不到工作,带来的钱很快就要花完了,她和丈夫连小旅馆也住不起了。丈夫劝她回去,但死要面子的赵明娟却怎么也不肯。
进退两难之际,一个乞丐告诉赵明娟,这年头要饭也能赚到钱,比打工划算。赵明娟有些心动,但丈夫却坚决不同意,认为那样太丢人。没办法,赵明娟只能偷着干,她拿着个破碗就上街了,没想到一上午下来居然讨到了30多元钱。这样一来丈夫也就默许了。
不到半个月,赵明娟就有了一笔不大不小的收入,夫妻俩在菜市庄租了间房子,不久赵明娟的丈夫也找到活干,生活就这样稳定了下来。随着乞讨时间的增长,赵明娟的经验也越来越丰富,她知道哪些人容易掏腰包,哪些人一看就是“一毛不拔”。
平均下来,赵明娟每天的乞讨收入至少30元钱,像“五一”和“十一”一天甚至能收入一二百元,比打工划算多了。钱有了,有时候就想奢侈一下,以前赵明娟是步行回家睡觉,后来办了个乘车卡,坐公交车回去,夏天有好几次回去晚了没公交车了,她甚至打的回家。
回老家时,赵明娟总是穿得干干净净,只字不提自己在济南干什么。赵明娟说,在济南乞讨的日子虽然很辛苦,挨白眼的时候也想回去,但现在还不能退出“江湖”,等挣够了孩子上学的钱和养老钱,她再洗手不干。
不予施舍的理由:施舍助长惰性
刘思民(白领):我基本上没给过乞丐钱,因为我知道他们中间的大部分人都不是真正的乞丐,但我又没法区分,索性“一毛不拔”。对那些有劳动能力却在大街上乞讨过日子的人,施舍给他们钱,只能助长他们的惰性,甚至是引来更多的乞讨者。
陈宜心(出租车司机):我有一个表叔家里很穷,他又因车祸失去了双腿,但他靠在路边修鞋来养活家人,活得有尊严,赢得了大家的尊重。而现在街头一些乞丐四肢健全却来乞讨,对于这样的乞丐,坚决不能施舍。
于琳(市民):现在一些乞丐动不动就抱着行人的腿要钱,不给还不让走,你说气人不气人?有的乞丐给东西不愿要,给个一毛两毛的钱他还很不乐意。政府就应该发出建议,呼吁市民别给乞丐钱,来“恶化”乞讨环境;对于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让他们去救助站,由政府来出面解决。
施舍的理由:寻求心理安慰
李大伟(大学生):乞丐其实挺可怜的,吃不好穿不暖的,人们应该多来关注一下他们的生活和生存环境,看到他们那可怜的模样,我还是忍不住给他们点钱。
王东发(私营业主):我经常给路边的乞丐施舍点钱,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可怜,更多的是寻求一点心理安慰,给他们钱我觉得这是在积德,钱是我自己的,我想给谁就给谁。虽然这些乞丐中可能有一些是假的,但假的怎么了,正常人做乞丐更需要勇气。
马健(大学教授):乞丐问题是一个非常敏感的社会问题,政府应该加大打击力度,对那些“职业乞丐”进行打击;同时也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乞丐得到更好的安置。
我还找了一些别的资料:
http://.baidu.com/question/71421167.html(这个好像是你提的)
http://ks.cn.yahoo.com/question/1590004608605.html
希望楼主给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