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一套详细的新疆最新的建设工程报建程序,包括需要哪些资料啊,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第一步:建设项目规划选址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申请选址函件;2、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B);3、建设用地申请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4、有意向位置的地形图;5、重要建设或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实施单位: 规划局
第二步:建设项目立项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文本;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批准文件;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文件;4、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的审查意见;5、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6、市能源办出具的审查意见书;7、项目业主营业执照(复印件)。
实施单位:行业对应部门
第三步: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申请用地函件;2、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3、国土部门调查红线及勘测成果;4、产业备案意见书或项目立项批复;5、环保部门的批复或意见;6、道路项目需要道路平面图和用地规划范围(电子版)
实施单位:规划局
第四步: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1、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蓝线图;3、申
请用地报告;4、地形蓝图5 份(加盖测绘队公章);5、项目立项批文。
实施单位:国土局
第五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1、可性性研究报告批复;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3、地勘设计;4、初步设计。
实施单位:建设局
第六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一、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建筑类1、 报建图审查阶段(4 天):(1)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2)建设单位报建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3)92 年以后新征地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4)规划设计要点;(5)用地红线资料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6)项目核准、备案意见书或发改委立项批复(专指政府投资项目);(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7)总平面图、建筑各层平、立、剖面图及电子文本(包括效果图)等1 份,附设计技术经济指标和说明等;(8)已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9)初步设计批复,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初步设计文本1 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4 天):
(1)报建图审查阶段所有必备资料;(2)报建图审查通知单(原则上“修改报建图通知单”应在报建图审查阶段阶段复审);(3)建筑平、立、剖面等建筑施工图1 式3 份; (4)放线报告单及回执(复印件,须经批后管理责任人签字);(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需征求意见的相关部门已签署意见并签章、提供批复文件);(6)其他(前阶段要求取得的有关批复、协议、承诺等)。
市政类:
1、 规划设计条件阶段(4 天)(1)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2)立项批复;(3)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C )(4)1/500—1/2000 地形图1 份(标明拟建道路或桥梁位置),或带地形的方案图。
2、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4 天)(1)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所有必备资料;(2)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3)规划设计要点;(4)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原件和经建设发展局审定并签章的初步设计文本各一套;(5)土地红线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本);(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6)施工图2 套、电子文件1 份(其中一套由道路建设业主及建设发展局盖章);(7)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市政工程类)要求征求意见单位同步盖章;(8)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9)设计要点要求的其他资料及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提供的其他资料;
实施单位:规划局
第七步:施工图审查备案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1、可性性研究报告批复;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3、地勘设计;4、初步设计。5、施工图审查报告
实施单位:建设局
第八步:工程招投标及材料政府采购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1、初步设计批复;2、规划许可证;3、建设方银行资金到位证明。
实施单位:招标办
第九步:施工、监理信息录入和合同备案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1、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2、施工企业项目招标备案表;3、施工合同备案表;4、施工合同;5、施工企业资质证书;6、监理中标通知书;7、监理合同;8、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监理合同备案表。
实施单位:建设局
第十步:联合现勘及安全条件审查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1、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资料;2、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的签收单,设计单位对安全施工提出的要求和建议;3、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资格条件;4、监理合同;5、监理方案、措施各项规章制度;6、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7、施工单位各项制度和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措施)。
实施单位:建设局
第十一步:联合审批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填报建设项目报建环节行政事项联合审批表
实施单位:建设局
第十二步:缴费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1、立项批复;2、国土证复印件;3、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已审批的总图及初步设计评审批复;5、施工图审查意见书;6、招投标中
标文件;7、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及开工安全条件审查;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建筑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凭证;9、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复印件;10、缴纳相关报建费用。
实施单位:建设局
2、新疆东鼎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新疆东鼎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是2002-06-03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注册成内立的有限责任公容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红星东路31号。
新疆东鼎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52301738367220L,企业法人于炳新,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新疆东鼎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东鼎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3家公司,具有19处分支机构。
通过爱企查查看新疆东鼎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3、参加新疆政府性质的投标,必须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网必须交费吗
是的,来投标要交保证金是源没错的。
政府缴费都是透明公开,透明也怕被投诉怕被上级查。
所以正常的。
报名的时候会让你去缴纳一些费用。这个是当地部门自己定的
如果有说要关于招投标方面要注意的问题其实总的来说就很简单
4、新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新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是2008-10-24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注册成回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答册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6号。
新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50102679292125D,企业法人张向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新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电力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石油化工工程监理;矿山工程监理;铁路工程监理;通信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建筑铁路行业工程设计、评估咨询;工程建设技术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新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22处分支机构。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新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5、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哪里可以看的?钢构宝项目挺多的。
可以搜“钢构宝”和手机下载钢构宝APP,就出出现所有相关的工程信息,不会错过任何信内息。钢构宝算是目前最流行的容一个,它的用户群体广乏,主要为钢结构全产业链,包含有:找设计、买钢材、找加工、找安装、建别墅、找装修、买建材、找承包、买设备、买二手、找检测与其它全产业链订单的发布接收管理功能,可查看附 近商家地理位置、工商信息与附 近订单详情,工程商城具有查找、浏览、购买、支付、收藏、物流查询、商品评价等功能,全 国联营合作
6、新疆的建设工程都在哪公开招标
这个事情问我就对了……在昌吉建设网上可以看见所有公开招标的公告……我就是做这个的……
7、新疆建设工程师职称怎么查询
怎么查?你意思是办完了在网上查?
还是说,办好了再用工单位?
我有朋友是做申办职称的,
有问题HI我,
或许能帮到你哦。
8、新疆的工程建设一般什么时间开工?
建筑类的工程一般多要3月后,或4月后,北疆就更晚了,还没有解冻/
9、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那里
1.办公室
负责厅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全厅的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外事、机要保密、提案、信访、档案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2.计划财务处
组织制定全区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利用外资计划;综合管理各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按规定办理有关项目立项的审查或审批;负责厅机关行政及事业专项经费的财务会计核算;负责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综合管理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对外招商引资工作。
3.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建设行业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方案并协调实施;负责综合性政策调研;拟订立法计划,组织地方性建设法规、规章的论证、起草、修改、报批和授权解释工作;综合管理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普法工作。
4.科学技术处
组织编制全区建设行业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项目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创新;管理和组织推广行业科技成果;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指导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建筑节能工作。
5.标准定额处
标准定额处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建设部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和规定,研究制定全区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自治区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经济技术参数及评价方法等;对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工程造价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归口管理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及指导质量人证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造价管理中的问题。
6.建筑管理处
研究制定全区建筑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区建筑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等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制定建筑业体制改革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建筑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修、建筑制品、建设监理等企业的资质审批工作;负责对区外建筑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实施验证、注册登记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
7.勘察设计处(抗办)
组织制定全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和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质量管理;监督指导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组织全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及推广;负责全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外省进疆设计单位的资质验证、登记注册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综合管理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工作,指导震后重建工作。
8.城市规划处
研究制定全区城市发展战略及城市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区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国家和自治区立项的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审批和限额以上规划用地审核;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城市雕塑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管理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9.城市建设处
研究制定全区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措施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城建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城市供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负责对自治区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10.村镇建设处
研究拟定村镇建设(包括县以下建制镇、集镇、村庄)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建制镇、集镇规划及村庄、牧民定居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边境口岸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农房建设和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受灾地区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
11.房地产业处
研究制定自治区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全区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培育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等经营活动;负责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屋拆迁和危房鉴定管理等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综合配套政策和方案;审核各地房改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资金的政策指导和监督;负责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负责办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出售收入职工租赁保证金、维修金的收缴、审核工作; 负责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住房建设级住房维修资金的审批监督工作; 负责自治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核发及管理工作。
13.人事教育处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经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建设行业执业注册师的资审、培训、注册等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区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负责建设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建设行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厅属学校;负责厅系统的社团管理工作。
14.机关党委(精神文明办)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5.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
16.老干部工作处的职责
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17.行政许可办公室
根据《关于成立建设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建人[2008]1号)规定,建设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具体职责为:统一受理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类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向厅对口业务处室转办行政许可申请,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文书、证书,督促业务处室承办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工作进度,会同业务处室管理建设行业资质(资格)评审专家库,推进行政许可电子政务。
10、为什么最近新疆工程建设网上不去呢
百度搜新疆工程建设网第一个好好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