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页设计使用素材怎样算侵权?
不算,当然尽量少用带人物的。
2、参考界面设计 是否构成网站侵权
?
3、请问网上下载的制作网页模板,用于自己的网页制作算侵权吗?犯法吗?
不算.发出来就是为了大家分享.呵呵.个人看法
4、网页设计找网上的图片,例如,直接抄袭别的网站和用明星在网页里面,会不会涉及到侵权的问题?
只要该作品没有申请专利或注册商标形为,就没多大问题!
一般没人去管你这些的!
5、我是设计师,公司让我在网上找图片放到公司网页上,如果侵权,责任是公司还是我?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责任是公司的,首抄先,你是公司花钱雇佣的员工,你所设计的所有作品的所有权都归公司所有,如果有一天,你把公司作品拿走了,公司可以起诉你;
所以,基于第一点,既然你的是公司员工,你的作品当然归公司所有,同时公司也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你是以公司的名义去设计,你所开发出来的作品,按照严格的IT流程来走的话,你的作品上线前是需要经过公司审核的,既然公司不审核,那作品有问题,法律会第一时间追究公司的责任,而不是你的责任;如果非要追究,那也是公司内部追究你的责任,但是法律上的责任是由公司承担。
如果公司要追究你的责任,大不了你打包走人,怎么说你也是个打工的,难不成公司叫人会扛刀上门问你要赔偿?
总之无论怎么说,你只是个打工的,你做的任何事情,公司上层都会有风险评估的,而且作品名义本身就是以公司名义发布上去的,如果你自己以自己个人名义发布作品,那公司就要开除和起诉你啦,你这员工,盗用公司项目,该杀!
6、我的个人网页设计时参考了其它网站的风格算不算侵权啊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认为这不是侵权,除非那个网站的所有者能证明自己是那个图片的原创作者。
不过head的图片也算是一个网站给网民的第一印象了,个人认为还是应该有自己的特点的,不应该照搬别人的。
7、如果两个网站中网页外观设计相同,属于侵权吗
我单位的网站中,有跟别人相同的,但是别人的网站也有跟我们网站相同的,到目前没有接到法院的传单!
8、关于制作网站的侵权问题
你说的小说网站有两种做法,法律效果不一样:
一、自己建设网站,自己提供内容。
你自己提供内容的行为在著作权法上叫做信息网络传播,应该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除非该小说已经过了保护期(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其实这样的小说也很多。
自己提供内容,包括自己把手头的拥有的小说上传到网站,也包括你把其他网站的小说复制过来。
二、自己建设网站,由网站的用户上传小说。类似于土豆网的模式。
这种情况下,你没有对作品进行网络传播,传播作品的是上传小说的用户。该用户如果未经许可,上传尚在保护期内的小说,该用户侵权。
此时,你的身份是“网络空间服务商”,具备以下条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明确标示该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所提供,并公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名称、联系人、网络地址;
(二)未改变服务对象所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三)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
(四)未从服务对象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
(五)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删除权利人认为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总,在第二种情况下,你侵权的风险小多了,也没有义务对小说是否侵权进行事前审核。你的主要义务就是: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删除该小说。
你提到你只是为了分享。对他人作品进行网络传播,不管是否是商业性质,都要取得许可。
你把觉得好的书籍原创人、出版社等信息发到网上,没有问题,不侵权,只要不发布内容。在你的表述中适当引用书中内容,符合“合理使用”,不侵权。
有些网站也注明:版权归原创所有,如有侵权请通知,然后删除。 这种网站如果属于第二种情况,声明合法,只要其履行事后删除义务,不侵权。
确实有一个关于转载他人已发表作品不用取得许可(但要付报酬)的规定,但是该规定只针对报纸、期刊,不包括网站。
但愿能帮到你,希望采纳!
9、关于网页制作的版权问题
首先得肯定,你的法律意识很强。一个走向文明的社会需要你这样公民!建设法治国家真正依靠的是人们内心对法律的尊崇,而不是外在的监狱、警察。
你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现在跟你说法律理由可能有些早,法律理由附后。其实,即使我们不知道具体法条,也能大致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侵权,这个标准就是:我这样做后不会损害他人的利益。很显然,你在作业中使用他人图片并不会给他人带来损失。反过来,如果你将他人的图片印成画册出售,那么,制作这个图片的人的经济利益就会受损(因为他自己出版的画册的销量会减少,而他却为图片的制作付出了时间和智力劳动),所以出售的行为就构成侵权,即使你不收钱,免费赠送给很多人,也会侵权,因为虽然你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同样让制作图片的人利益受损。
附法律理由:
按照著作权法,你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表面上看,你对他人可能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图片,Flash等)进行了复制,而复制权正是著作权人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就是说复制这些作品得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但是,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10、做网页设计需要用到被人的插画元素 会涉及到侵权问题吗?
如果你那张图是在昵图网上面找到的,那就不算侵权,因为你是花费了钱去购买这个玩意儿的。所以没有这个需要。中国的东西都是抄来抄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