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有什么好处?
极大程度地保护了公民的数据安全,增强了法院的公信力,维护了法院在公众的权威形象。
2、什么是法院信息化建设?
周强主持最高来人民法院专题会源议强调,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科睿展示为XX省高级人民法院定制开发了首个数据可视化系统,与法院所正在进行的信息化建设实现了无缝对接,数字法庭中的庭审直播、远程提讯等功能可在大屏幕上实时调用,并可以精确对应各机构部门的位置与职能信息,有效扩展了集控中心的使用功能和效果,体现出数字化法庭对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庭审效率的重要意义。
3、建设法院网站的意义
呵呵,意义很大的,也很有必要,网站可以做为法院在网络上的一个窗口,可以发布一些法院的最新动态;最新案件的处理;法院的组织结构;发布谢谢法律相关的条文,常识;也可以设置意见反馈系统,使人们加深对法院的了解,提高百姓对法院的关注,加强政民交流,同时法院内部人员也可以在上面学习交流;现在上网的人非常多,法院建设网站是很有必要的。
4、什么是法院信息化建设?
法院信息化建设概述
一、法院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
由于各地法院经济发展不平衡,我院信息化建设总体情况还很落后,还无法在很短的时间内跟上全国法院网络建设的步伐,基本停留在纸质办公,信息化办公应用的很少。近几年在上级法院的指导、本院领导的重视下,信息化建设有了很大的突破。我院通过争取上级法院的装备配发,现在基本做到了人手一台电脑,极大的增加了工作效率。法院通过和电信的合作,组建了完善的局域网和广域网。法院干警通过网络,可以查找各种资料,及时解决许多问题。2008年,我院开通了平利法院网,开始在网络上公布一些审判信息,案件情况,法律文书的发布,对于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同时增加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度,展现了法院的公开、公正。同年,视频会议系统安装调试成功,进行应用阶段。通过视频会议,待在院里就可以及时参加最高院、省高院的一些会议,观看听取会议精神。结束了以往一有会议就要驱车去省城开会的历史,节约了成本和时间,对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也在这年安装完成,进入应用阶段。通过电子公文平台可以迅速收到全县各部门文件,一些紧急会议、通知可以立刻传达到干警,法院的一些工作情况也可以及时发往各个单位,促进法院的工作。2010年,在省法院的统一指导下,安装了《法院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将法院人事信息情况汇总输入到电脑,这对于法院法官晋升,法院干警工作调动都增加了便利,通过在系统修改,干警的工作信息更加完善,保存也更加方便。同时给各审判一线业务庭安装了《中国审判法律应用支持系统》,这个系统里面收集了详细的法律法规、案例,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文本,对于审判一线发法官有很大的帮助。同时,还在进入法院大楼的门口安装了门禁系统,配发了金属电子探测仪。极大改善了法院的安保工作情况,保证了法院干警的人生安全。今年,同在在三个审判法庭安装了电脑和打印机,实行电子记录庭审笔录,当庭打印,由当事人签字,进一步保证的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开、公正。
根据现有的信息化建设和设备配备情况,法院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并于2009年招录了一名计算机专业的公务员,专门负责法院的信息管理工作。
二、信息技术对法院工作的重要作用
信息化建设应该以科学发展为核心,以审判业务信息为中心,同时强化法院管理、案件执行、审判监督的信息应用,完善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的体系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通信系统建设、音视频系统建设,法院管理系统建设,积极落实各项便民措施。一是通过网上立案、电子签章、大屏幕公告显示、网上信息查询、远程诉讼,在线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审判工作效率,降低人民法院司法成本,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使群众能充分感受到诉讼的轻便快捷。二是通过对人民法院审判信息及其他各项工作信息的及时采集处理、分析评估,实现案件类信息管理、司法统计类信息管理、法官信息管理、案例信息管理的规范化、电子化和网络化。三是对案件从受理、分案到审理、归档等全过程实现信息化,为审判监督、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核等提供实时、动态的信息支持。四是通过门户网站,实现法制宣传、信息查询、案例查询等。
通过信息化建设,把先进的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与社会发展领域的有效供给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支持法院的电子化服务系统建设,为审判工作提供一个新的平台,整合法院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法院内网与外网的共生互动,建设完整配套的信息与服务的供给体系,使网上法院成为对外发布信息的重要窗口,成为法院内部沟通的主渠道,成为服务审判工作的重要工作方式。
三、存在的一些问题
目前,法院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法院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环节,大量的法院信息分部在各业务庭室和综合部门,缺乏统一的开发和整合,虽然有的中院机关内部的办公网络,实现了公文转换、电子邮件等办公自动化的功能,但是整体水平不高,由于没有建立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和管理中心,各部门的资源无法共享,尤其是没有统一的部门进行管理,造成上网信息各行其是,还存在着上网信息比较滞后,有的上网信息比较陈旧等问题。据了解,全国法院已建设内部网的法院还不到20%,甚至有的高级人民法院还没有建成内部网。从整体来看,经济发达的地区比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建设的好,东部地区比西部地区要好。但从局部来说,即使是经济发达地区也发展不平衡,各基层法院的信息网络建设无论是普及程度还是应用水平都不及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的网络建设不及省高院。
四、下一步的计划
根据我院信息化建设的现状,逐步完善已有的审判系统、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人事管理系统等等。进一步完成远程提讯系统、科技法庭,完成法院与基层法庭的视频系统,电子签章系统等。尽快完成内网建设,实现内网与外网的隔离。完善法院大楼的视频监控系统,保障法院干警的人身安全。
通过几年的努力,争取逐步建成一个上通最高院,下通基层法院、法庭的计算机通信网络平台,实现全国法院各单位内部网络的互联互通,最终将建成与最高院业务部门的互联的的法院信息综合网。并利用这个平台,有针对性的开发法院内部办公应用系统和安全保障系统,就可以最终建设成为全国统一的法院内部信息网络,由此逐步建立法院系统内部信息资源交换中心,开发电子邮件、电子电文交换、网上会议、综合信息查询等应用系统,实现综合服务功能。
5、如何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
信息工作是法院办公室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对全面把握工作形势、发现剖析存在的问题、促进领导科学决策等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法院审判任务日趋繁重、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增长的新形势下,基层人民法院要实现各项工作的新突破,就必须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基础性作用。
一、 基层法院信息工作的特点
信息工作是基层法院向上级法院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重要方式;是为各级领导实施科学决策,发挥参谋部、智囊团、信息库作用的重要手段;也是反映社情民意、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法院信息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它有快、准、特、新、精等五个特点。 (一)求“快”,就是要在加强时效性上下功夫。时效性是信息的活力所在。如不及时报告和处理,可能酿成巨大后果,从而影响全县(区)创新、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实际工作中应做到:发现问题快。增强政治敏感性,善于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编撰写快。养成发现问题不过夜的习惯,发现线索,及时采编;向上报送快。重大的突发事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级机关,绝不能迟报、瞒报、漏报。 (二)求“准”,就是要在加强真实性上下功夫。只有真实的信息才对领导有参考作用;而带有水分的、虚假的信息对领导不仅没有参考价值,反而会干扰视线,混淆视听,甚至还会导致判断错误。“兼听则明,偏听则暗”。领导决策不仅需要成功的经验,更需要全面了解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更好的完善决策。
(三)求“特”,就是要在挖掘特色上下功夫。挖掘特色,首先要体现时代特征。要体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求真务实的时代要求。其次要体现地域特色与自身特色。地区与地区之间有差异,部门与部门之间有不同,在上报信息中就要把这种差异和不同反映出来。 (四)求“新”,就是要在内容创新上下功夫。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信息工作必须注意总结审判工作方面的创新举措和能够促进共性问题、难点问题解决的经验和做法,展示亮点,推介典型。
(五)求“精”,就是要在加强综合性上下功夫。信息一定要进行加工综合。有些零散的信息,反映了一种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经过综合提炼,份量大大增加,就能出精品。因此,只有在综合分析上下功夫,才能把零散的信息变成系统的,把个别的信息变成普遍的,把没用的信息变成有用的。这就是信息的升华和增值。
二、法院信息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院坚持把信息工作作为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按照“领导重视、队伍努力、网络支持、制度保障”的工作思路,认真扎实开展信息工作,有效发挥了为大局服务、为领导决策的职能作用。
(一)考核机制健全,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方面,把信息工作纳入全院干警绩效考核体系,办公室对各部门的信息工作进行考核,并且把信息工作作为评价部门工作实效的指标之一,形成信息工作是日常基本工作的氛围。另一方面,注重信息实效。信息是服务于全院中心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的。为此,我们在信息工作中,围绕中心工作找题目,抓住公正司法做文章,突出时效性,注重实用性,在推动各项工作上下功夫。如在省院对“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活动作出部署后,我院立即设立“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活动专刊,对各部门在日常审判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难点和亮点进行及时上报,为上级领导决策服务。
(二)组建信息员队伍,尽职尽责抓好信息工作。由于信息工作对信息的时效性、客观性、深刻性的要求比较高,因此,我们在全院各部门中吸收一名政治思想坚定、工作作风扎实、能吃苦、肯钻研的人员加入信息员队伍,并定期不定期组织集中培训。由于信息员分布在全院不同部门,有机会参加全院各类会议、各项业务工作、各种活动,为建立健全快速的信息反馈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保证了信息源的多样性。
(三)注重总结经验,不断健全规章制度,着力建立加强信息工作的长效机制。近年来,通过信息工作的实践与探索,我们逐步形成了加强信息工作的相关制度。一是报送制度。各部门信息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本部门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报送,重要信息随编随报,一般信息分期编报。二是审核制度。信息必须经过收集、筛选、核实、编辑、签发五个环节。三是信息要点发布制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编发信息要点,有针对性指导各部门围绕全院中心、重点和阶段工作,发掘、报送信息。四是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全院信息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按质量、数量以及采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予以通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与总结,并纳入绩效考核结果之中。五是培训制度。把培训信息员的工作列入全院干警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相关知识,聘请专家对信息员进行专题指导与培训。
三、法院信息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细数我院信息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的同时,不可否认,我院信息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基层法院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息采编不全面。法院信息的质量高不高,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信息采编是否围绕法院工作的中心,我们在采编信息的时候往往只考虑到“需要领导了解”的需求,而常常忽略“领导需要了解的”的需求,在撰写有价值、有份量的信息上表现不突出,信息的参考价值大打折扣。二是信息工作流程管理仍不够完善。由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法院信息的采集,除了院办公室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外,很大程度上依赖在一线岗位上的信息员提供的现场信息、动态信息、调研信息。但由于信息人员的业务水平参次不齐、基层法院业务部门人员短缺、审判任务繁重等原因,在各部门信息报送、办公室采编、向上级法院报送信息、与上级法院沟通工作等多个环节中存在不足,出现了部分信息报送不及时、采编质量不高、对法院工作指导意义不强等现象。三是重审判轻信息的价值取向仍然存在。受传统的重审判轻信息的价值取向的影响.基层法院往往在重视审判业务工作的同时,忽略了信息的重要性,在人力配备、物质装备上都将其列入次要地位。
四、做好基层信息工作的几点建议
实践中我们认识到,衡量信息工作的质量好坏、水平高低,其中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其对领导决策、对加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是否有参考借鉴价值以及参考借鉴程度。因此,为了推进新形势下基层法院信息工作的提升,应该以下三点开展信息工作,以期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发展。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在全面反映各项工作上下功夫。一要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报送反馈各类信息。二要围绕全县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及时报送反馈各类信息。如在执行政策和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取得的新成效。三要围绕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院总体工作思路,及时报送各项业务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具体经验和作法及存在的问题。如在全院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能力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四要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执法和法院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建议,及时报送各类信息。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在夯实信息工作基础上下功夫。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信息员要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特别是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全面掌握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上下功夫。二要加强信息业务知识学习。要求信息员熟练掌握审判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知识,重点学习书写信息的有关知识。三要加强计算机网络操作应用知识的学习,切实搞好沟通与指导。办公室要及时分析部门信息报送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共同探讨提高信息采编技巧、挖掘渠道及写作方法,切实提高信息采用率,努力为审判中心工作服务。
(三)强化领导,组织督查,在营造重视和关心信息工作的氛围上下功夫。一要明确组织作用。把信息调研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做到年度计划上有安排,重要会议上作强调,工作开展上有检查。二要明确带头作用。法院领导身体力行,切实转变作用,每年都拿出一定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三要明确督查作用。对于信息工作开展好的部门和个人,及时进行总结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责成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营造重视和关心信息工作的浓厚氛围。
6、如何加强基层法院网络建设
一是要将“特色”融入到设计之中。
法院网站要有“人气”(点击率和评价满意率此两项指标高),要求网站内容“好看并有用”。为此,要及时将本院的重大事件、典型案例、创新工作和特色经验发布到网站上,让浏览者能了解到法院的最新动态。要不断丰富完善相关诉讼信息的发布和查询功能,有针对性地为案件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从而让社会公众愿意点击进入法院网站并使用其功能。
二是要将“服务”体现为发展方向。
一方面,要围绕司法公开,突出实用性。如“诉讼指南”、“规章制度”、“举报投诉热线”、“开庭公告”、“裁判文书公开”等,是公众关注且审判机关独有的服务类信息,应当作为法院网站建设下一步的重点,继续丰富完善其内容并注意及时更新。另一方面,在适应网上办事和公众参与的发展趋势同时,开发设计和提供在线咨询应答、网上立案、诉讼信息查询、文书送达、庭审直播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使之真正成为方便群众诉讼的“网络窗口”和“数字通道”。建议由省高级法院或者市中级法院统筹此项工作,便于集中资金、技术和专业人员方面的优势,也有利于将来上下级法院联网的信息互通和共享。
三是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员身上。
法院网站建成后,如果将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全部落到一两个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身上,显然不能满足工作迅猛发展和形势变化的需要。下一步应对网站各版块进行责任分工,不同栏目由相应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如队伍建设、主题教育、法院文化栏目可由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管理,裁判文书、审判研讨栏目由审管办负责管理,诉讼指南和网上服务栏目由立案庭和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管理,举报投诉栏目由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信箱、公告及新闻消息类栏目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除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外,办公室还应配备专门的宣传编辑人员,共同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其他各个庭室都应设置至少一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庭室的信息,由庭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办公室统一编辑后方可上网发布,既丰富信息数量又保证信息质量。对积极提供信息素材、宣传工作出色的庭室及个人适当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激发各部门和干警对法院网站建设应用的热忱,把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和“文化阵地”打造得更好。
四是要将“信誉”融入到社会之中。
首先要通过积极宣传和推广使用,提升当事人和群众对法院网站的认知度、关注度。如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各人民法庭提供免费的上网电脑,条件成熟时可链接本地的政务中心服务网,方便诉讼参与人和普通群众就近查询使用。此外,法院网站应加强与用户的沟通联系,增强其“主动参与”意识,对用户反馈的信息进行及时处理,改进和丰富各项功能,以有效实在的服务效果赢得社会好评,提高法院网站的信誉度和满意度。
7、如何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两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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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高分求助“我为法院建设献计策”
推动平安建设人民法院要抓好“四个环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在全省建设“平安山东”的决定,努力在全省形成抓稳定、保平安、促发展的整体合力和良好氛围,是当前摆在各部门面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必须紧跟省委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实现“平安山东”建设的任务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人民法院参与“平安山东”建设,要突出抓好四个关键环节。
一、充分认识建设“平安山东”的重大意义,明确参与“平安山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省委作出建设“平安山东”的决策部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的具体体现,是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代表和反映了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迫切愿望。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制裁犯罪、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做好这些工作,既是建设“平安山东”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平安山东”建设任务目标的重要保障。全院干警必须充分认识建设“平安山东”的重大意义,明确建设“平安山东”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任务,牢记人民法院所担负的重要职责,积极投身于建设“平安山东”的工作实践。
根据省委建设“平安山东”总的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人民法院参与“平安山东”建设中,要做到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宗旨,立足于法院工作实际,全面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和信访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群体性事件,缓解社会冲突,切实承担起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司法职责,保障和促进“平安山东”建设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在“平安山东”建设中,人民法院必须按照司法工作规律办事,始终坚持正确的原则。一是坚持全面发挥职能的原则。强化惩罚、保护、调节等职能并重的意识,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又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化解矛盾、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和其他领域的综合治理。二是坚持依法履行职责的原则。坚持立足审判和执行工作,着力抓好审判执行这一主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公正高效地审判和执行案件;坚持在职权范围内办事,通过严格公正的司法活动,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三是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深入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进一步强化质量观念和效率意识,严格适用法律,确保裁判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坚决摒弃狭隘的地方和部门利益,统一执法标准,维护司法的统一和权威,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四是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在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办案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和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公正司法与文明司法的一致性,司法形式与司法目的的一致性,实现司法功能的最大价值。
二、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为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
打击制裁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是建设“平安山东”的首要任务,也是人民法院参与“平安山东”建设的基本手段和首要职责。人民法院在“平安山东”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努力创造一个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突出“严打”斗争的重点。对各种恐怖犯罪、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以及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和经济犯罪等犯罪案件,要重点加强审判,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提高“严打”案件的审判效率。对属于“严打”范围的重点案件,凡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的,要快审、快判、快执行,确保对严重刑事犯罪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审判力量,确保“严打”在审判环节不贻误战机。三是严格执行刑事法律政策。在“严打”斗争中,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刑罚原则,依法正确地定罪量刑,确保罚当其罪;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宽严相济,恩威并用,既依法严惩犯罪,又依法保障人权,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罪犯,依法给予从宽处理。四是积极参与“严打”集中整治行动。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搞好配合,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本县的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走势,采取集中打击、专项斗争、专项治理、重点整治等多种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打击突出犯罪活动,增强打击效果。
三、依法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及时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建设“平安山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反映,能否处理好这些案件,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平安山东”建设。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的思想,落实司法为民的措施,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努力畅通人民群众通过司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渠道;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因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城建拆迁、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各类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劳动权利;加大对下岗职工、农民工、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理好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及劳动报酬等案件,制裁职业中介的欺骗行为,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和影响稳定的事件;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依法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刑事自诉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既依法制裁违法犯罪行为,又依法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法院信访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申诉信访中反映的问题,疏导化解矛盾纠纷。
四、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人民法院继续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依托,认真落实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通过审判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通过庭审直播、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报道、组织集中宣判和执行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社会关注、人民关心的各类典型案件的庭审、宣判、执行全过程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增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解决矛盾和问题。二是进一步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对审判、执行和信访案件中发现的违法犯罪或矛盾纠纷发生的形式、手段、特点及原因等,进行定量、定性、定向分析,从中总结归纳出规律和对策,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决策或制定政策方面的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具体工作的建议,帮助其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预防违法犯罪、矛盾纠纷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三是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和帮教工作。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少年法庭”审判方式,积极稳妥地开展对青少年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工作;对被判处缓管免以及两劳释放人员和少年犯进行跟踪帮教,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防止重新犯罪。
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只要抓好了以上四个环节,相信“平安山东”建设将得到进一步推进。同时人民法院要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与其它政法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平安山东”建设必定能够实现。
9、如何抓好法院的制度建设
□陆正伟新时期法院工作应当坚持以制度促公正,以制度树形象,以制度建和谐,坚持把抓制度,抓规范,抓执行力作为提升法院形象的“牛鼻子”。笔者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针对目前法院队伍的新情况,管理的新要求,应对现有制度实行“废、改、立”,使法院各制度更能紧跟工作要求,使法院制度涵盖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还应将制度发放到每位干警手中,形成缺制度就定,定了就看,看了就做,做就做好的良好氛围。建立制度的长效机制。法院制度建设应以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全院干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培养制度的落实机制。只有稳固确立制度的至上意识,让遵守、执行、维护制度成为每名干警的自觉行为,才能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二是建立制度的学习机制。对新出台的制度和各项工作要求等,应充分发挥局域网和法院简报的作用,使每名干警及时掌握法院的精神和要求。同时定期组织干警把新制订的制度进行学习,提高大家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三是强化制度的追究机制。抓住违反制度的典型事例,进行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培养干警的自律意识,自觉用制度改造思想、规范言行,逐步消除有章不循、有制不遵的消极现象。创建合理的落实流程。为了避免规章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规范作用,必须重新创建落实流程。一是定期通报。从抓制度落实入手,定期对庭室在执行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通报批评;二是定期核查。政工、监察、办公室定期对全院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回顾性的全面复查,结合工作实际,考查规章制度的实效性,对不切实际的制度一律予以取消,对规章制度中不合理的部分,及时进行修改;三是定期奖罚。院党组每半年对制度的创新、执行、存在问题等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对执行规章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好的点名批评,并限期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