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收费站站长
您好,我是做LNG的,给您看一个站长工作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站长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组织全站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3、负责本站经营业务活动,组织好经营商品的进销、调、存工作,开拓经营,保障供应,确保质量,提高销量,领导和团结全站员工,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全年生产经营任务。
4、负责落实加气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安全设施、落实安全措施、实现安全生产,落实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岗位执行情况,严格管理。
5、负责加强核算、分解落实各项经济指标,控制费用支出、降低商品损耗、提高效益,组织财务人员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6、负责合理调配人力,坚持每日指导、检查、督促各岗位员工的工作。
7、负责开展班前、班后以及安全和工作总结会议,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业务技能水平。 8、负责稳定员工队伍,增强团队凝聚力,组织员工争创先进加气站,争当优秀营业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9、负责管理好站内设施,组织员工经常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加气站的正常生产经营。
10、负责做好站内员工考核,分配工作,充分调动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
11、负责组织员工搞好加气站的绿化美化工作,创造良好加气站环境。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要去收费站工作要考试,有谁知道考什么?
来 问答题:
1、设源备设施要求是什么?
答:1、车道备设施:运行稳定,干净清洁。2、护栏两侧:干净整洁、无杂物、适当绿化。3、标志标识:整洁、清晰、完整、无破损。4、国产、广场减速带:保证完好无损,及时更新维护。
2、收费站公示内容是什么?
答:1、收费站全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全称、收费公路性质、收费起止年限、监督电话(收费站、上级主管单位、省纠风办、省物价局)、收费许可证、设站许可证;2、收费标准;3、监督台;4、绿色通道政策公示;5、收费站文明服务承诺;6、收费秩序管理“八禁止”。 3、交接班标准是什么?
岗前准备 接班前,收费人员按照规定整理着装,由班长清点人数,召开班前会议,带队进入收费车道,进行岗前宣誓。 交班 下班时收费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整理物品并维护好国产主广场卫生院。班长工作总结点评后带队到票证室结账。
收费车道系统交接班时间不超过10秒。 4、出口刷卡收费在线交易正常操作流程?
3、高速收费站站长什么文凭
如果说收别人的钱的这种行当的人的学历???是不值得一问的、、、这个行当、、、只要是不是傻子、、是个人都能干得了
4、请问大家高速公路收费员笔试,都是考那些知识?考试的内容是什么?
招工考试一般不涉及专业知识,主要范围是高二水平的语文、数学和外语,还有半年内的时事政治,可以参考《半月谈》杂志的相关栏目。 等级考试的范围仅限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编制的相关法规和管理规章,一般应该有收费员培训教材和工作手册来辅助你。
高速公路收费员要求:
1.掌握过硬的收费业务技能
要掌握过硬的收费业务技能。发展我们要熟练掌握各种车型判别,在收费过程中点钞、识钞、找零、给票的动作要迅速快捷,所以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既然选择了收费工作,就应该干好它,不能有“得过且过”的思想,要一直努力干下去。
2.坚持正确的工作态度
要坚持正确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工作热情。在收费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无卡、U型、超时等非正常车辆,如何处理好特殊情况并向司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是每一名收费员经常要面对的问题。正确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工作热情是我们处理问题的有效方法,我们在收费过程中要实行微笑服务,对每一位司机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传情”,切实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语、走有送声。收费员还需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
3.奉献精神
要有奉献精神。既然选择了收费工作,那就选择了奉献。我们要将微笑服务送给每个过往的司机,奉献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总之,要做一名合格的收费员,不但要有过硬的收费业务技能、正确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工作热情,还要有一种奉献精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更好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5、当上收费站站长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工作
1、首先站长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制定工作计划,协助整理各项资料,参与站、班组织的义务劳动和班组讨论,帮助职工认清窗口服务本质,找准岗位定位;其次,遇到问题及时召开站务会,通过商讨来共同解决,消除可能发生的隔阂。
方法可以:采取直站式管理,尽量减少多重交叉引起的不必要的摩擦和推诿扯皮。
2、要时常和员工交流,引导他们扬长避短,做好员工工作。其中重点是和班长的交流,因为班长是各项制度落实的第一监督人。你管好班长就行了,让班长管好下面的员工。
3、能很好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要有管理何技术能力,如收费系统的如何应用,机电、监控等系统设备的保养和日常维护,懂的这些可以让员工更信服你。
这是我个人的见解,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6、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需要考试吗
高速公路收费站 人员招聘考试不属于公务员考试,人员招聘基本是内定的,考试只是走一个形式而已。
7、应聘收费站收费员需要考试吗?要的话考什么?
当然要,要考智力测验、语文以及交通常识,题目很简单,可是竞争很强,只要初中毕业就业,但是应聘的却有研究生,是因为工作难找啊,祝你好运哦 !!
8、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需要考试吗?以及相关考题
当然了!哪有免费的午餐。你先要了解一些常识: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第八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
第八十五条 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照本节的规定执行。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第九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车辆、行人与火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9、想考高速公路上边的收费站的岗位,要怎么弄啊
那看你是要考什么岗位了,我之前就考过收费员的,可以自己去地方人事考试网报名,然后递交审核材料,参加考试,过了后参加培训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