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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企业网站建设

发布时间:2020-12-08 06:54:09

1、江苏泗洪农村到县城买房补贴

泗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建设二十八条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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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发〔2009〕30号
泗 洪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

建设二十八条意见(试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二、科学规划

4.完善规划编制。做好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农村道路建设规划等规划的衔接。镇村布局规划要结合已建的康居示范村进行修编完善,7月底前全部完成规划调整和审批手续。集中居住点建设规划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加快编制,10月底完成70%,其余规划在2010年上半年完成。省、市康居示范村修建性详细规划确保7月底前完成。

5.严格规划执行。加强规划管理,做到“无规划不批准、无审批不建设”,坚决杜绝乡镇规划区、集中居住点以外的零星建设。坚决制止违规、违法建设,对擅自乱批、带头乱建、阻止不力、查处不及时或不彻底的,严肃追究工作责任。

6.实行联合审批。凡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在正式启动建设前,必须由乡(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规划设计机构,严格按照《宿迁市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建设技术要点》,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以依托老村庄改造为主,编制村庄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并报经县规划和国土部门联合审批。

7.注重挖掘特色。体现村庄建设的地域性、差异性和特色性,在规划设计集中居住点和康居示范村的过程中,做好与历史文化、旅游开发、滨水特色、老村改造、集贸市场等结合文章,防止千篇一律、千村一面。同时,尽量靠近现有道路集中规划建设,突出区位和形象优势。

8.扩大村庄规模。按照“撤并自然村,消除空心村,建设中心村”的原则和“集中,集中,再集中”的要求,努力扩大村庄规模,原则上每个康居示范村规划建设不低于300户、每个集中居住点建设不低于200户,户均占地不超过200平方米。

9.补贴设计费用。康居示范村建设规划设计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对按序时进度完成集中居住点建设规划编制任务的,县财政给予40%的经费补贴。

三、精心建设

10.创新运作机制。集中居住点规划确定后,由乡镇政府统一办理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快康居示范村建设,可以采取自建、联建、代建、统建等形式成片开发建设,提倡统一委托代建,努力扩大农民住房需求。

11.整合配套资金。建立农村集中居住点和康居示范村建设资金投入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建设、农工、国土、交通、水务、环保、扶贫、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供销、供电、通讯、广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确定年度建设计划前,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编报项目时必须以康居示范村和集中居住点建设为载体,分头向上申报,争取资金,集中投向集中居住点和康居示范村。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集中居住点建设,可以采用“一事一议”等形式,由农户适当出资或出工,兴建各项公益性基础设施。康居示范村和集中居住点的商业网点等经营性设施经市场化运作所得收益,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配套。

12.实施配套奖励。同步推进康居示范村的水、电、路等基础配套建设,完善党群服务中心、卫生室、超市、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对当年按规定时间和进度完成主体工程的,县财政按照建筑面积给予乡镇30元/平方米的奖励,专项用于康居示范村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奖励资金根据各康居示范村工程建设进度,实行分期拨付。

13.实行税费奖补。对农村集中居住点和康居示范村建设所涉及到市权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经营服务性收费由政府集中会办、打包收取、集中支付,施工企业的施工营业税予以全额奖励。以代建方式建设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

14.加强质量监管。建设过程中的规划放线、施工指导、质量把关工作由乡(镇)城建规划环保办公室具体负责,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工作。乡(镇)城建规划环保办公室按照省、市重点镇2-3名、一般乡镇1-2名的标准,逐步配齐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行政管理人员,从施工设计、招标投标、质量监督、施工管理、资金运作、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房屋建设质量。建设部门要加强对个体工匠管理,定期对个体工匠进行培训。严格施工环节管理,成片建设的康居示范村要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体建设的房屋要聘请乡镇城镇建设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的个体工匠施工。

四、加强管理

15.开展环境整治。每个乡镇创建3个以上整治村,达到“四无”标准,展现整洁、绿色、生态的农村新貌。

16.落实保洁措施。每个康居示范村要配备1—2名环卫保洁人员,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制度,保障必要的经费开支。

17.硬化环卫设施。添置必要的垃圾房,实行动态保洁,确保住宅四周、村庄周边及主要道路、河道和沟渠两侧无裸露垃圾。

五、政策扶持

18.设立专项基金。县政府设立1亿元新农村建设基金,重点用于农村集中居住点的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农民退出宅基地及房屋的收购、农民建房贷款贴息、进城购房补助、税费奖补,以及工作考核奖励等。

19.提供贷款支持。农民在集中居住点建房,可根据需要,由农村合作银行按每户3-10 万元的额度办理贷款预授信,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待房屋土地使用证、产权证办理后,以“两证”作为抵押,申办建房贷款,第一年利息由县财政全额贴付,以后每年递减20%,最长期限不超过 5 年。

20.允许房屋交易。农民在规划确定的集中居住点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房,并在拆除原有住房、退出原依法获得的宅基地的基础上,国土、建设部门为新建房屋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允许房屋在本县有购买资格的农民之间流通交易,同时专门设立农村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为此类房屋上市交易提供服务。

21.实施入住奖励。对当年康居示范村新建房屋,年内搬迁入住的,给予农户2000元/户的搬迁入住奖励。

22.引导进城购房。凡属县域范围内农村户籍的居民首次到县城和中心镇购买普通商品房,除按规定享受已有的优惠鼓励政策外,原农村宅基地、住房退出的,新购房屋契税实行全额征收全额补助,并由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000元和3000元的安家补贴。对农村低保对象在履行退出原农村宅基地和住房相关手续后,可以直接在县城购买政策性住房。

23、建立收储机制。

(1)成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储备机构,通过市场化手段,直接收购农民退出宅基地(含宅基土地证以外实际占用部分)及进城农民所退出的房屋。房屋由该机构负责拆除,并将拆除后的宅基地交由当地村民小组复垦。

(2)对农民所退出的宅基地,按照不低于农村征用同类土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其中,在集中居住点建房的,补偿面积按照原宅基地占地扣除新建房屋占地后计算;到县城或省、市重点中心镇购房的,给予全额补偿。

(3)对农民退出的宅基地所形成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以土地储备机构为主体进行市场化运作,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置换使用,所得收益全部纳入新农村建设基金统筹使用。

六、考核奖励

24.列入重点考核。把康居示范村建设列入乡镇结对竞赛、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季度观摩评比,具体考核办法参照《2009年农村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与考核办法》(宿农建办〔2009〕1号)精神执行。

25.加大奖励力度。年底创建为省、市康居示范村的,分别奖励乡镇300万元、100万元,被评为全县前六名的乡镇,分别奖励30万、25万、20万、15万、12万、10万元,上述奖励资金只按最高级别标准奖励,不兼得,主要用于康居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对康居示范村创建有功人员另行奖励。

七、组织保障

26.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建设局、农工办、财政局、国土局、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泗洪县康居示范村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工作。

27.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建设第一责任人;建设局为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建设牵头单位,承担规划审批、业务指导、施工队伍培训管理、质量监测等职能;农工办积极做好与市康居办沟通,以及和各相关部门、乡镇的协调对接工作;国土资源局按照县政府批复的镇村布局规划中保留的集中居住点,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将建设用地调整到位;环保、交通、农林、水务、财政、供电、电信、网络等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畅通“绿色通道”,提供服务保障。

28.加强专项督查。县督查室负责督查康居示范村和集中居住点建设进度,每季度通报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考核工作,排出名次,以考核推进工作开展。

以上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形势发展变化及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二○○九年六月一日

2、急!如何选择私企和事业编制?宿迁市泗洪县建设局、财政局事业编制待遇如何,前途怎样?钱途怎样?

别回来,我是事业编。回家来时舒服些,但是人都废掉了!

3、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2004-03-10在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注册成立版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权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泗洪县人民南路1号。

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1324758483384K,企业法人夏杰,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投资城市基础设施以及投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投资、经营与市政公用设施相关的土地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业务;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江苏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09328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36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8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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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泗洪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泗洪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2016-06-01在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内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容),注册地址位于泗洪县金域蓝湾1-3。

泗洪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1324MA1MLQLB82,企业法人徐同忠,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泗洪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装修工程、桩基工程、绿化工程、水利工程、钢结构工程、地铁工程、防水工程、注浆工程、地基加固、盾构工程、管道工程施工;水电安装;汽车、拉土车、掘机、吊车、泵车、铲车、塔吊、机械设备租赁;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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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泗州大街支行怎么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泗州大街支行是2005-03-25在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注册版成立的权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泗洪县泗州大街北侧(富园广场)21幢1-104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泗州大街支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1324704036714L,企业法人张赛,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泗州大街支行的经营范围是: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结售汇、外币储蓄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上级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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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泗洪分公司怎么样?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泗洪分公司是2018-04-27在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注册版成立的有限权责任公司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泗洪县和谐路1号永昌财富广场5楼。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泗洪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1324MA1WFDQM06,企业法人陈慧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泗洪分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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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洪泽湖大街支行怎么样?

中国建设银来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自洪泽湖大街支行是2014-01-09在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泗洪县青阳镇洪泽湖路南人民路西南山龙郡27幢一层。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洪泽湖大街支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1324089349312W,企业法人汤凯,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洪泽湖大街支行的经营范围是: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外币储蓄业务;外币兑换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办理上级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江苏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6235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2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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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泗洪景怡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泗洪景怡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2001-01-11在江苏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泗洪版县长权江路1号。

泗洪景怡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1324704038365L,企业法人杨建楼,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泗洪景怡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培育、销售:花卉、苗木;承接市政道路、古建筑、园林小品、景观绿化相关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江苏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2047598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7642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泗洪景怡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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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泗洪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怎么样?

泗洪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2013-01-31在江苏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泗洪县青阳镇建设北路16号。

泗洪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1324061854421B,企业法人刘璐,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泗洪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新农村建设项目投资;污水处理、排水设施开发、维修;水源及引水工程、供排水管道安装、维修;棚户区、老小区(危旧房)、城中村、保障房开发项目的建设;城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环境及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与资产管理、设立、咨询、工程运营;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种植、销售:农作物、苗木、林木、花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江苏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5148358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1321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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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泗洪县金路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怎么样?

泗洪县金路桥交通来建设有限公司源是2009-05-14在江苏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泗洪县长江路交通大厦。

泗洪县金路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1324689619232X,企业法人朱波,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泗洪县金路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

泗洪县金路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对外投资3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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