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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网站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02 11:03:30

1、我国卫生局应该建设成什么样的行政机关

国复家不叫卫生部了,新制的名称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卫计委。下设省市同样名称,卫计委,如天津市卫计委。
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该建成:1.构建医疗信息体系全覆盖;2. 加快信息化惠民政策全覆盖;3. 构建标准安全体系;4. 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5. 解决医疗技术水平不均衡;6. 杜绝以药养医,收红包;7. 公立医院真姓公。

2、卫生局是干什么的

卫生局,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医政科、健教所、爱卫会等职能部门,分管食品卫生,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医疗事故的处理等等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四)负责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涉及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当地院前急救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2)卫生局网站建设实施方案扩展资料:

具体内容

(一) 卫生许可证发放

1、种类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办事程序

委托卫生防疫站全权处理。

(二)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申请开业条件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的同一专业临床工作的。

(2)有当地行政区域内常住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3)经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开业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办事程序

(1)提交资料:姓名、年龄、履历、身份证;基本情况:科目、选址、服务半径、人员结构、仪器设备、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资金投入(资本)。

(2)时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有效期为1年,逾期未开业的作废;执业登记申请自申请递交之日起三个月内,经考核批准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浦东新区卫生局的内设处室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负责重要文稿和文字综合草拟工作,编制、撰写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近期工作安排、年度工作总结和规章制度等重要文稿;负责各类重要文稿的提供,综合汇报材料的编写;负责修志编史工作。
(二)负责公文的起草、审核、校对、印制和下发;负责来文的签收、登记、拟办、分发和传递;负责公文的立卷和归档。
(三)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对外联络协调和接待,全局性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媒体联络、信息编写和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安排卫生局每周工作;负责党工委会议、局务会议的通知、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编写工作。
(五)负责党工委、卫生局的印章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档案、文件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委、区府、市卫生局和局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督办检查。
(七)负责机关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好年度经费的预算和分配计划,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八)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政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外事、对外合作交流、政府法制和信访工作。
(十)负责卫生局局域网络的管理与维护,卫生局门户网站日常管理、维护、更新和信息发布。
(十一)负责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部门和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纪检宣传统战处
主要职责
卫生局纪检宣统处是集纪检、监察、审计、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于一体的综合部门。
(一)纪检、监察工作
1、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的制订和执行。
2、负责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规划的分解和落实。
3、负责系统党员和领导干部(监察对象)开展党纪党规法规等教育。
4、负责系统党员和领导干部(监察对象)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监察。
5、负责对反映系统党员和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和处理。
6、负责对系统党员和领导干部(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负责系统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不正之风有关问题的查办。
(二)审计工作
1、负责对系统各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2、负责对系统所属基层单位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3、负责对系统建设投资(规定由区审计局审计项目除外)及修缮工程项目审计。
4、负责对系统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5、负责管理指导所属基层单位审计机构及人员开展内审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人员后续培训教育。
6、负责完成审计有关报表、审计信息、审计公文管理、审计档案等工作。
(三)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负责指导系统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和考核各基层单位的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负责对系统先进典型人物、事例的挖掘、宣传,组织对系统内先进典型的学习推广。
3、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系统新闻报道和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规划、部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文明单位创建,组织开展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统战工作
1、负责系统统战日常工作,做好各级各类统战对象情况的信息收集与整理,实施统战对象动态管理。
2、负责系统党外人物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物色、培养、推荐工作。
3、负责协调系统对台工作,做好对台日常工作事项。
4、负责与民主党派浦东区委、新区知联会、侨联、台联、民族联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互通情况。
(五)工会工作
1、负责制定并落实系统工会发展规划和年度、阶段工作目标任务。
2、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的换届和审批工作;组织基层工会干部培训;指导基层开展民主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
3、负责组织系统职工以素质工程为内容的技术技能竞赛,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各项文体活动。
4、指导基层工会从源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基层职工的实际问题。
5、负责本系统劳动模范、各类先进的评选、推荐、管理工作。组织各类先进人物和职工的休息休养。
6、负责指导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协助行政做好退管会工作。
(六)妇工委工作
1、负责制定并落实本系统妇女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阶段工作目标任务。
2、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反映本系统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发挥妇女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3、组织本系统妇女开展各种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深化“巾帼建功”和双文明立功竞赛活动,提高妇女的综合素养。
4、负责向上级妇女联合会和本局推荐妇女人才,推动妇女参政。
5、负责有关先进评选活动,宣传、表彰妇女先进事迹。
6、组织开展各类文体、咨询等活动,关心妇女的生活与健康,提高妇女生活质量。
7、指导基层妇委会工作,协调、推进基层妇委会之间的联谊,增进交流与合作。
(七)共青团工作
1、负责制定本系统共青团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阶段工作目标。
2、负责对系统青年状况的调研,制定本系统青年人才、干部培养、输送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实施“青年人才工程”和“青年文明工程”。
(八)承办上级部门和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组织人事处
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究和协调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实施本市卫生机构(计生)人事管理政策。
(二)负责实施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推进本系统卫生人才开发工作;配合做好卫生专业学科人才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
(四)负责办理系统人员招录、调配、退休(职)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的配备、培训、考核、奖惩;负责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职工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奖惩等工作。
(六)贯彻落实市编制部门拟定的本市卫生事业机构(计生)设置与人员编制标准;负责局机关、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的机构与人员编制管理、职能配置工作。
(七)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安置。
(八)负责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配备、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内后备干部的选拔、审核、培训及管理工作;配合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干部、后备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开展并指导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党的建设、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活动。
(十)负责上报组织、劳动人事、老干部等条线的统计报表。
(十一)负责系统职工因公出国出境政审及有关资格审核等工作。
(十二)负责公务员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工作。
(十三)负责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部门和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综合计划财务处
主要职责
(一)编制局系统中长期及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根据批准计划安排并实施各项建设资金,协调解决计划执行中的问题,推进计划全面顺利完成。
(二)受理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的审核和报批手续,组织竣工决算,落实财力投资项目的审计及资金核销工作。
(三)指导相关单位做好项目各类招投标和采购工作,牵头组织代建单位的评审、选择工作,指导开展相关单位基建零帐户和资金管理工作,做好项目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等监控工作。
(四)参与制定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医疗单位形态布局研究,协调新区卫生资源配置工作。
(五)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属系统资产年报、年检和清产核资指导和汇总工作,负责资产配置、处置工作,监督、审核非转经和权益收缴情况,指导办理权证事宜。
(六)协调住宅建设公建配套中涉及卫生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块有关事项,审定和协调项目建设方案,指导动拆迁谈判工作。
(七)编制局系统年度部门预算计划和专项资金计划,安排落实预算内、外各项经费,负责局系统各类资金拨付计划的审核,并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编制、审核和汇总局系统财务决算工作。
(八)负责局属单位收费标准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医疗收费执行标准及票据管理制度,配合物价、财政部门开展各类检查。
(九)配合财政,做好局系统事业预算编制标准和预算编制程序。按照相关标准,负责局属单位设备购置的审核及相关工作,按政府招投标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十)做好财务分析,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核及相关课题研究。
(十一)配合财政局做好会计和预算信用等级工作,指导、监督会计核算和会计稽核工作,组织管理局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展局系统财会专业人员的业务进修和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部门和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医政管理处
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新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以及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
(二)拟定新区医疗机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
(三)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
(四)负责新区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及落实。
(五)组织落实医保相关政策。
(六)组织落实药事相关政策。
(七)负责老干部及干保相关事项。
(八)执行国家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制定新区社区卫生服务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综合管理。
(九)负责新区涉及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对突发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建立新区院前急救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
(十)拟订负责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工作综合管理与评估,协助组织实施新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基本卫生保健规划。
(十一)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协助组织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并由初保办协调、组织、指导实施,依法开展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部门和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中医药发展与科教处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方针政策,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二)制定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的设置和资源配置。
(三)负责对新区中医医、教、研和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疗保健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四)制定新区科教发展规划。
(五)组织实施卫生系统的科研项目,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组织实施卫生系统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及重点学科建设。
(六)组织实施卫生系统继续医学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和全科医生培养及有关专业岗位培训。
(七)承办上级部门和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公共卫生管理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公共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等;根据本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区实际,拟定和组织实施本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对本区卫生事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领导和管理本区卫生中介机构和卫生事业单位的各项公共卫生业务工作。
(三)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对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职业病防治、饮水卫生、化妆品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母婴保健等进行监督执法管理。
(四)组织开展全面健康教育;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病的防治规划,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本市的免疫规划和政策,依法对传染病实施监测,对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五)组织协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六)协助局综合部门做好卫生系统的组织、人事、经费使用和财务项目管理。
(七)承办上级部门和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健康促进处(爱国卫生处)
主要职责
(一)执行爱卫会的决议并组织贯彻实施,牵头组织召开爱卫会成员单位的例会。
(二)组织实施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第三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卫生镇、村的创建工作,同时完善和落实复评机制,确保卫生镇、村创建成果得到巩固。
(三)抓好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组织开展查螺监测工作,持续巩固血防成果。
(四)负责健康城市、爱国卫生工作的宣传、监督、检查评比和效果评价。
(五)开展健康城市、爱国卫生政策性调研及试点推进。
(六)承办上级部门和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上海市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研究浦东新区人口发展战略,参与提出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研究提出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四)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五)依照法定职责,负责开展照顾生育二孩的审批工作;负责出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定。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和工作制度;负责协调建立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
(七)负责开展人口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提出发布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负责本区人口计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
(八)制定本区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管理制度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监督宣传教育工作成效;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发布。
(九)制定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职业化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
(十)负责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预决算,做好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群众信访和来访的处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协助局综合部门做好本系统的组织、人事、经费使用和财务项目管理;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卫生局负责信息化建设是哪个部门

卫计委,信息中心

5、卫生局都有什么职务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01〕122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州市卫生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 , 市各委办局:

《常州市卫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常州市卫生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1〕133号)和《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01〕7号)的规定,保留市卫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交给江苏省常州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政、药检职能:

1.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对我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

2.负责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审批,核发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的许可证职能。

3.承担全市放射性药品、医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许可的审核职能。

4.负责药品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车间图纸的初审职能。

5.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广告法》做好监督药品广告工作。

(二)新增的职能

1.依照《中华人民区和国献血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公民无偿献血的工作。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执业医师资质认定、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等工作。

3.依照1997年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江苏省中医发展条例》、《职业病防治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赋予的相关行政管理职能。

4.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参保病人的转诊管理。

5.在市财政局、监察局、人事局的指导下,负责《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委派制暂行办法》的实施。

(三)转变的职能

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核定的审批项目,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将卫生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质量控制规范的认证、专业技术培训、业务考试和卫生机构、科研成果、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等非行政审批的工作以及其他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的工作,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卫生标准,参与拟定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标准和实施办法及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资源配置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查。

(三)编制全市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决算,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医疗卫生收费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研究拟定卫生人才培养、教育、重点学科建设和医学科技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医学科研攻关和医疗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应用工作。

(五)拟订全市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和妇幼卫生及社区卫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六)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全市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公共卫生等相关疾病和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预防规划,组织和开展疾病防治工作,组织处理重大疫情暴发事件。

(七)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及食品、职业、环境、饮用水、化妆用品、放射防护和学校卫生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的监督管理。

(八)研究指导全市医疗机构改革,规范全市城乡医疗机构的建设,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协调、指挥各种重大突发性、灾害性事故的医疗抢救工作。

(九)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计划与实施,负责卫生系统的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和医疗仪器设备采购、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十)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市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离退休干部,国家公务员的保健工作,参与制定全市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及实施方案;负责全市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卫生外事工作,组织进行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国际交流和合作;组织医学卫生人才对外交流。

(十三)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11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法制处)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局机关政务工作;拟定卫生工作重大政策,提出重要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参与局有关政策的调研和拟定共和;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信息、信访、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及局机关的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做好领导同志指示和批示的检查督办工作;负责修志编史工作;牵关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卫生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卫生统计、信息化工作。

负责全市卫生事业有关政策的调查研究和卫生规章制度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卫生系统普法教育,协调有关处室对卫生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负责卫生行政复议;研究拟定地方性卫生行政规章;组织、指导全市卫生法律工作。

(二)人事处

组织拟定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市卫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人员工资津贴政策及实施方案;负责干部和工人的录用、调配、转复员军人等对象的政策性安置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职称工作;负责工作技术等级考核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用工、考核、奖惩、工资福利、退休退职、出国政审初审和专家选拔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系统表彰工作;承担卫生援疆干部的派遣任务。

(三)规划财务处(审计处、人武保卫处)

研究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全市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实施卫生财务宏观管理,拟定卫生财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并监督检查;协调国外卫生贷款的利用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基本建设及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农村“三项建设”;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宣和后勤管理;负责机关预算内、外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卫生产业管理;负责对市直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经济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委派等工作。

负责检查指导市直单位安全生产、保卫、消防、人防、双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绿化工作;指导和加强卫生系统的民兵预备役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指导市直单位人武工作。

(四)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处(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及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和学校卫生;组织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监测并负责《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初审工作;拟定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组织对重大传染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及疾病的发生和蔓延;承办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

研究拟订全市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研究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指导农村基层卫生组织的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妇动卫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和母婴保健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业务,监督母婴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六)医政处

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技术、重点专科发展规划、医疗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负责协调处理各种医疗纠纷,承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委托的有关事务;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护;组织协调各类法定体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伤残鉴定、司法鉴定。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及厂矿企业医疗机构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计划与实施;负责卫生系统的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及医疗仪器设备采购使用的监督管理。

(七)科教处

拟定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医学科学研究和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的政策措施和项目计划管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点医学科研攻关;组织医学科技成果的鉴定,指导成果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医学科研机构的建立和调整;负责继续医学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中等卫校的管理工作,负责新专业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八)中医管理处(社会医疗保健处)

会同规划财务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订全市占医法规、规章及相应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各级中医机构执业活动的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医疗保健机构的中医工作。参与市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改革方案、政策、规定的制(修)订;配合医保部门组织各级医疗定点机构实施医改方案;配合医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实施管理和监督,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合理控制药品比例;参与研究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病人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参与职工医疗保险基本用药目录的修订;拟订干部保健工作计划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管理市各有关部门的干部医疗保健等工作;配合做好市级机关干部、离退休人员、高级知识分子的保健体检工作。

(九)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市爱委会各成员部门工作职责的落实;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并做好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卫生镇、村和卫生街道、社区居委会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负责开展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和经常性检查工作;组织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拟定全市健康教育规划;负责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除害防病和单位卫生工作。

(十)组织处(老干部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局组织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负责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中青年干部的考察、干部培训、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承办局管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出国(境)的审核、上报;负责推荐、考察系统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好系统内统战、知识分子、台湾事务、侨务等工作;负责局管基层领导干部及局机关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休干部工作。

(十一)宣传处

拟定全市卫生系统干部、党员、职工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宣传推广交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成果;组织全系统的新闻报道,开展普法教育和政研会活动;政工人员岗位培训,负责市直属单位政工人员政工职称的评定及推荐上报工作。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工会、团委。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2名(含行政附属编制6名)。

领导职数为:书记1名、副书记1名(含纪委)、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处长(主任)24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4名、副处长(副主任)10名。

6、在建委工作好还是在卫生局工作好

都是公务员,待遇一样的;建委和卫生局工作还要分部门和科室,总体来说一样的。了解了行业管理职能,具体要根据你的专业和兴趣决定那个工作好。
建委(建设委员会)是负责辖区工程建设及建筑行业、房地产开发行业、建材行业综合行政管理的区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建材业的法律、法规、法令及相关的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应措施,推动全区以上各项事业的发展。
2、负责辖区的工程建设管理;负责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计划、调度、组织、协调和监督,保证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完成;负责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审批;对属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手续进行初审、备案。
3、负责辖区工程建设质量、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和安全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辖区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对区属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及动态管理。
5、负责辖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对区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及动态管理。 6、负责辖区危旧房改造、旧村改造项目立项,对综合开发小区内的配套项目进行审查。 7、负责辖区建材产品行业管理,对区域内建材产品使用进行备案管理。
8、负责协调辖区有关部门,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市、区重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的综合性问题。
9、负责编制辖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建材业发展计划和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辖区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执法检查。
11、承办辖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卫生局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医政科、健教所、爱卫会等职能部门,分管食品卫生,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医疗事故的处理等等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本市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市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四)负责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涉及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本市院前急救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五)负责对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公共卫生实施监督管理。研究监测各类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重大危险、致病因素。
(六)负责对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
(七)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八)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协助市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九)负责制定本市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十)研究制定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制订本市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本市重大卫生问题研究和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全市与人群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本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卫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收集、发布本市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有关卫生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组织开展医学卫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管理干部保健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医疗保险局。
(十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方案怎么写

局党委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方案范文
为确保市卫生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预期成效,有计划有步骤地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卫生体制机制,根据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要求,针对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现制定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践科学发展,创建卫生强市”这个载体,抓住全市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全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提高推进卫生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着力构建有利于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落实整改,达到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度和广度上有新突破;在解决影响和制约卫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有新举措;在推动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上有新成果。

一是提高解放思想能力。通过整改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卫生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明确方向,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卫生工作。
二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改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本领,逐步健全领导机制。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机关。
三是提高解决问题能力。深入研究我市卫生事业带有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卫生科学发展的实事。
四是提高体制创新能力。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切实转变职能,履行责任,建立有利于卫生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五是提高科学发展能力。把落实整改作为提升卫生行业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机遇,作为推动各项卫生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实现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在加强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和谐医患关系上见到新成效,保持和发展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好势头、好局面、好氛围。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整改过程吸收群众参与,整改结果及时向群众通报,整改成效由群众评价。
二是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治标又治本,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协调推进各项卫生工作,全面加强局党委自身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
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网上问计于民等方式,共征求意见建议47条。经汇总、分析和梳理,共3大类26条。下阶段,我们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卫生事业、加快卫生强市建设的决定》作为全市今后卫生工作的总抓手,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实施“123”工程:实施一个计划,即实施缓解“看病难”行动计划,加强两项建设,即加强党的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完善三大体系,即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新农合医疗保障体系,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创强工作,进一步促进卫生资源科学配置,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实施“一个计划”,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认真实施《**市缓解“看病难”医疗卫生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温政发[2009]37号),加强骨干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1、加强骨干医院建设。加快附一医新院和附二医综合病房大楼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大楼力争9月底投入使用;督促市二医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启动附二医瑶溪新院、市三医娄桥院区、市第六人民医院、市急救中心项目前期工作;市五医改扩建主体工程力争年内完成;瑞安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9月底要完成改造。(责任领导:鲍小瓯,承办处室:计财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2、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主要加强疾控、卫生监督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平阳县疾控中心要投入使用;泰顺县、文成县、苍南县疾控中心年内要建成;龙湾区疾控中心要动工建设。开展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加快泰顺县卫生监督所建设进度,做好瓯海区、洞头县、文成县、平阳县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前期工作。市妇幼保健大楼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乐清市、瑞安市、文成县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快建设进度。(责任领导:鲍小瓯,承办处室:计财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3、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启动113家乡镇卫生院新建和维修改造,年内开工建设30家乡镇卫生院。完成2008年启动的20家乡镇卫生院危旧房改造任务。抓好中央新增投资卫生项目建设,加快今年17家列入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责任领导:鲍小瓯,承办处室:计财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4、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继续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入编工作,抓紧完成在职各类人员转入或分流,实行定编定岗和全员聘用制。推进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组织4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0家服务站开展标准化创建,力争三个区标准化中心达60%以上、各县(市)达30%。落实市政府《关于基层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办法》,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加大卫生人才的培养力度,完成34名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招生任务。加快市、县两级卫生数据中心建设。(责任领导:鲍小瓯、程锦国,承办处室:医政处[合医办]、卫生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09年底)
(二)加强“两项建设”,不断提高卫生科学发展水平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年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集体学习6次,累计时间不少于12天。切实加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思想建设,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卫生工作。(责任领导:张建民,承办处室:办公室、政工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班子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班子成员每年下乡调研时间不少于2至3次,着重抓好1~2个具有综合性、全局性、普遍性的卫生问题开展调研。继续加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完善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严格择优选拨业务能力强、思想觉悟高的干部充实到基层领导班子中去。(责任领导:张建民,承办处室:办公室、政工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3)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成立市卫生局机关党委。对机关党支部进行换届。健全机关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每两周1次。全年开展机关党支部活动1次以上。切实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责任领导:张建民,承办处室:政工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减轻病人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弘扬医德医风,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的有力抓手,更是促使医生不违纪、少违纪,使之受到教育的有力保障。根据市委《关于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的意见》,首批启动6家省、市医疗单位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做到分阶段、分目标、分重点,全面稳妥地推进无“红包”医院创建工作,实行个人向科室承诺、科室向医院承诺、医院向社会承诺的三级承诺制。从2010年开始,各县(市、区)直属医疗单位将全面开展创建活动。(责任领导:张建民,承办处室:监察室,完成时限:2010年底)
(2)抓好卫生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活动。组织开展卫生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活动,采取暗访、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去年行风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医院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借鉴学习10项医疗便民惠民新举措和2项医疗卫生改革新举措,并加以落实。(责任领导:张建民,承办处室:监察室,完成时限:2009年底)
(3)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和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资金安全。(责任领导:张建民、鲍小瓯,承办处室:监察室、计财处、医政处[合医办],完成时限:长期)
(4)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全年召开2次老干部座谈会,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执行各项老干部生活待遇政策和规定,对离退休老干部及患病困难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做好春节期间的慰问。加强对基层离退休人员的关爱。(责任领导:张建民,承办处室:政工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5)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规范药品和医用设备、耗材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做好全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前期工作,逐步扩大询价采购和常用低价药采购品种范围,加大网上监管力度,确保网上交易率达80%以上。同时,做好县以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市本级医疗卫生单位医用设备、耗材的部门集中招标采购。(责任领导:鲍小瓯,承办处室:计财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三)完善“三大体系”,全面促进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1、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探索开展公立医疗机构改革。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新医改方案各项政策措施,以及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找准当前工作进展与《意见》、《方案》要求之间的差距,并通过调研和测算,提出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预期目标,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着手研究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为我市积极稳妥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准备。逐步推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坚持实行管办分开、政事分开,探索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医院管理体制。(责任领导:程锦国,承办处室:办公室、医政处、政工处、计财处、中医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2)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巩固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果,严格医疗服务规范,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加强医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管理综合评价制度。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做好《**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温政发[2009]46号)实施工作,市和县(市、区)将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全市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承担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参与处理医疗纠纷。(责任领导:程锦国,承办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3)加强和改进医疗机构管理。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运行、服务行为和医疗质量的监管。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基地管理。完善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医学影像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坚持合理检查、用药、治疗,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继续完善“一卡通”系统、弹性工作制和医疗服务满意度评价系统,大力推进“病历一本通”的实施。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支持民营医院发展。(责任领导:程锦国、张建民,承办处室:医政处、监察室、卫生信息中心、计财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4)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施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继续抓好3个市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3个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做好5个省市级示范中医科达标工作。加快“中药百草园”建设。成立市名中医研究所和市中医药文化馆,开展全市医药技术技能操作比赛。加强干部保健工作。继续做好公务员健康体检和健康宝典、名医讲坛等健康教育栏目工作。(责任领导:程锦国,承办处室:中医处、干部保健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2、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快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鹿城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要率先达标。加强疾控专家培养和现场流行病学专业人员培训,启动市、县两级疾控中心绩效考核。同时,加快医疗机构创建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工作。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扩大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逐步使全市规范化门诊达70%,合格门诊达100%。做好“甲流”防控工作,重点落实重症病例治疗,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或随访,加强社区防控,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防控中的“基础防线”作用。继续加强手足口病、艾滋病、霍乱、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抓好精神病、职业病、慢性病防治和管理。(责任领导:胡爱党,承办处室:疾控监督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2)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贯彻执行卫生部近期下发的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通知精神,继续承担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开展小餐饮、小诊所安全专项整治,启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行医行为。要进一步规范职业病报告与管理,各县(市)应至少确定一家以上具备职业病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卫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程,推行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基准管理。规范、优化现行审批和报备事项办理流程。开展以行政许可为重点的执法稽查评议。(责任领导:胡爱党、程锦国,承办处室:疾控监督处、医政处、中医处、法制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力打好省级卫生城市复查迎检攻坚战。严格按照《**市区卫生系统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工作责任分解方案》,重点加强城市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开展城郊结合部卫生专项整治,强化“五小行业”管理,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落实“除四害”长效措施,完善创卫台帐资料。继续做好省、市级卫生村(单位)创建工作。(责任领导:胡爱党,承办处室:爱卫办、疾控监督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4)强化卫生应急、医疗救治和妇幼保健及血液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强化卫生应急演练,抓好应急队伍培训,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继续加强院前急救工作,提高120转运和院前急救能力,突出抓好急救队伍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急救知识、医疗业务培训,提高急救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急救中心内部管理,提升院前急救管理水平。加快落实担架工配备,壮大急救队伍。做好妇幼保健工作,严格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继续加强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检测,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强献血管理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建设,未设采供血分支机构的县(市、区)要及时申报设立储血点,确保临床用血和血液安全。(责任领导:胡爱党、程锦国、鲍小瓯,承办处室:疾控监督处、医政处[合医办],完成时限:2009年底)

3、完善农民医疗保障体系

(1)提高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新农合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0%以上。贯彻落实新医改配套文件《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积极做好2010年新农合资金筹措。完善政策制度,提高参合农民受益度。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强化基金的监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责任领导:鲍小瓯,承办处室:医政处[合医办],完成时限:2010年底)

(2)加大对新农合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让广大群众知晓新农合制度带来的好处和更多的实惠,充分调动他们自愿参加新农合制度的积极性。加强对医务人员新农合政策培训,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规范新农合医疗定点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责任领导:鲍小瓯,承办处室:医政处[合医办],完成时限:长期)

(3)做好参合农民健康体检。进一步加强农民健康体检组织工作,确保体检任务的完成。创新工作方法,科学安排体检计划,制订合理的体检流程,保证体检质量。做好体检后续服务,对检出的慢性疾病患者全面实施针对性的社区卫生服务和管理。(责任领导:鲍小瓯,承办处室:医政处[合医办],完成时限:2010年底)

三、保障措施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局党委书记、局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局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落实有关整改工作。局机关各处室负责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涉及多个处室的整改任务,由牵头领导负责协调抓落实。

二要强化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方案由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定期向局党委报告整改进展情况,每季度报告一次。今年12月份,对整改进度和成效进行一次“回头看”。

三要完善监督机制。在**卫生信息网公布整改落实方案,对重要事项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认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征求意见,完善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说明情况;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整改。

四要加大投入力度。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要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力度,保证整改落实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可行,工作落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8、考公务员市发改委,卫生局,建设局,质监局,药监局如果排序哪个好啊?

半斤八两,都好,你还是想想怎么能考上吧

9、卫生局汇报材料怎么写

宁城县卫生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近些年来,宁城县积极落实各项卫生工作任务,在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上进行了探索创新,有力促进了我县卫生事业的稳步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表现在:2009年度全县各医疗单位门诊、急诊达到131万人次,住院患者达到6.1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6%和29%;全系统业务总收入突破2亿元,比去年同比增长35%,总资产达到4.3亿元,同比增长38%,经济效益与固定资产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一、宁城县卫生基本情况
宁城县位于赤峰市南部,处于内蒙、辽宁、河北三省区交界处,总人口61万,其中农村人口52.9万,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全县设置医疗卫生机构38所,其中县属单位8所(县医院、中蒙医院、保健所、结防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新农合办、赤峰市精神病医院)、2个社区服务站、1个防保站、27所乡镇卫生院,其中10所中心卫生院。
截止2010年3月末,全县卫生系统职工总数2816人,其中卫生单位正式职工1351人,招聘937人,临时工528人;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60人,每千口人均3人;设有病床1833张,每千口人均2张;全县有村卫生室478个,覆盖率为100%。全县卫生单位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达到了630台(件),其中县直440台(件),乡镇190台(件)。
二、加强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加强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管理,合理配置县级卫生机构卫生资源,提高卫生服务能力,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十五”时期,我县对14所卫生院业务用房得以新建,建设面积达到9500多平方米。“十一五”期间,对基础设施、医疗设备、人力资源等多个方面进行重点建设。其中2006年县医院建设20368平方米的住院综合楼;中蒙医院建设5000平方米的精神科住院楼,6000平方米的内科楼、4500平方米的广场已成为卫生系统标志性建筑。2009年县医院综合用楼建设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项建成后可新增病床300张。县医院、中蒙医院先后引进核磁、CT、DR、CR、彩超等大型医疗设备;卫生院配备了彩超、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尿液分析仪、医保涮卡机等先进医疗设备。通过几年来的建设,我县卫生系统拥有万元以上大型设备630台(件),医疗条件明显改善。
三、实施三级网络建设
建立健全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形成以县级医疗机构为技术指导中心、基层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本网络体系。以宁城县医院为龙头,发挥龙头作用,2009年12月21日,宁城县医院晋升为全区唯一一家旗县级全国三级综合医院,三级医院的晋升,全面提升了我县的医疗档次,将进一步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建立10所中心卫生院辐射17所乡镇卫生院的十个技术协作区。村卫生室是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网底,与实施初级卫生保健的关系最为密切,多年来,我县村卫生室坚持“一证五统一”的原则,全面加强卫生室的建设与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对全县478个村卫生室进行整顿、建设和规范,目前有95%村卫生室达到了“五室”建设标准,有85%的卫生室成为甲级卫生室。
四、加强急诊急救网络建设
2004年,建立以14家基层卫生院为依托的急诊急救网络医院,以宁城县120急救中心为中心,以14家基层卫生院为载体,利用全县医疗资源,统一调度全县急救力量,完成院前急救,院内治疗,重症监护,人员培训四项任务,形成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功能完善,运转协调的急诊急救联运网络。目前14所网络医院救护车配备了急救设备、安装了统一指挥的GPS卫星定位系统,使中心指挥调度、出车速度、抢救成功率有了明显提高,缩短了全县急救半径,争取了抢救时间,减少了医疗纠纷,保障了患者安全。网络医院建立以来,全县每年出动救护车达3700余次,其中调动基层网络医院出车220次,使一大批患者和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稳步推进
新农合工作在我县实施近三年以来,通过多措并举,已初步形成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的良好效果。2010年,参合农民由2007年的40.3万增长到了44.98万,参合率达到了常住人口的94%。
村级新农合门诊网络系统建设先行一步,在没有任何配套资金性况下,多方筹措建设资金近180万元,在2009年12月-2010年1月对全县332个村卫生室统一购置了电脑,安装网络,开通村卫生室了门诊统筹信息管理系统,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就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新农合信息的互连互通和资源共享,确保了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网络直通车补偿,为门诊统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医改工作
1、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自治区《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按照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为50%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今年3月份,卫生局召了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组织,下设6个工作小组,分别是医疗、防保、健康教育、财政审计、信息督查、综合协调组。现在工作正在积极运作中,预计年末全县将实现健康档案电子管理。
2、理顺人员,合定编制。2009年下半年,人事局、编办、卫生局对全县卫生系统人员情况进行了摸底,根据全县卫生系统人员现况,为了加强规范管理,县编办制定了《关于对全县卫生系统脱岗及借调人员的处理意见》,对脱岗、借调人员进行全面理顺,根据有关要求定岗、定编为医改工作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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