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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站属于政府管理单位按月算工资大约2000元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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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一、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制95人,在册职工116人(含离退休职工19人),其中在职职工94人。7个市级监测站(5个总站直属,2个隶属市国土资源局)。总站现有专业技术人员64人(高级职称者24人,中级职称者30人,初级职称者10人),其他人员52人(见表)。
从左至右:副站长李黎、站长冯军、副站长董宏志
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及队伍现状表
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始建于1979年(龙编〔79〕40号文件),隶属于原省地质局,当时全称为“黑龙江省地质局环境水文地质总站”。1981年根据地质部改革的精神与省地质局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合并(黑地干〔81〕60号文件),保留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机构,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2000年10月,黑龙江省组建国土资源厅,经省编委批准,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及其下属的7个分站均隶属于省国土资源厅管理(黑编〔2000〕169号文件),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001年4月,省编委以黑编〔2001〕62号文件下发《关于确认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通知》,确定总站的人员编制为100名(含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黑河、五大连池监测站),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人(正处1人,副处2人)。至2005年年底,总站完成对所辖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五大连池监测站的接收工作,其中,五大连池分站以副处级机构整建制划归总站(核定编制10人)。
二、监测网点建设情况
黑龙江省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始于20世纪70年代。2008年黑龙江省继续开展了城市网与域网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对监测网与监测工作进行了适当的调整,目前监测网覆盖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等主要城市和松嫩平原东部,总控制面积109492.45km2,其中区域网控制面积8.65万km2,城市网控制面积4729km2。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点总数460个,其中地下水监测点445个,地表水监测点15个;现有地下水水位监测点445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265个。重点控制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同时对新近系大安组和白垩系裂隙孔隙水做一般控制。松嫩平原第四系孔隙潜水控制深度为40m,承压水控制深度40~120m,新近系控制深度100~250m,白垩系控制深度50~200m。地下水环境监测手段多年来始终是以人工监测为主,自动仪器监测为辅(8台自动监测仪)。地下水动态监测频率:水位监测频率是国家级监测点每月6次,省级监测点(重点)每月3次,省级监测点(统测点)每年1~2次;安装地下水动态自动监测仪的监测点每天记录1次数据;水质监测频率是每年1~2次。
目前,全省已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点1113处,其中,崩塌255处、滑坡38处、泥石流178处、地面塌陷153处、地裂缝7条、不稳定斜坡293处、塌岸96处、水土侵蚀93处。
目前,全省拥有32个市(县)、乡(镇)、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无专业监测点和监测预警示范区。已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305个,其中,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298个(一级县(市)网中有监测点1个,二级乡(镇)网中有监测点48个,三级村网中有监测点249个),缓变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7个(均为地裂缝地质灾害点,处于二级乡(镇)网中)。监测工作的区域为全省山地丘陵区。监测内容主要是观测地质灾害点的动态变化情况,检测手段以简易皮尺测量和巡视目测为主。
三、监测装(设)备配备现状
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拥有监测装备各类设备30余台(辆、套),监测装备资产近200万元。其中:监测车辆3台,地下水自动监测仪26台,全站仪2台,高精度GPS接收机1台套,普通GPS接收机18台,光谱仪1台,地质灾害野外数据采集仪6台,各设备运行情况良好。
地下水位自动监测仪
全站仪
自动监测仪数据接收终端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自2003年开始至今,一直采用电话或传真方式接收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经专家会商确定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等级后,省厅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有关地市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自2003年至2008年,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40条,成功预报6次,避免近200人伤亡。
黑龙江省未建立地质环境环境空间数据管理平台,按工作项目要求,省站先后完了全省1:50万水、工、环地质图空间数据库、21幅1:20万水文地质图空间数据库和18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数据库建库工作。2007年7月,在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信息室协助下,建立了地下水动态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了远程地下水水位和水温的自动监测。
五、主要监测成果和服务
1991年、1996年和2001年分别提交了《1986~1990年黑龙江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报告》、《1991~1995年黑龙江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报告》、《1996~2001年黑龙江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报告》。近几年来为适应新时期环境地质工作要求,每年向地方政府提交该地区的地下水水情通报和预测预报,在全省81个市(县)中,已向50个市(县)提供了水情通报。
自2000年起至今完成了牡丹江市、鸡西市、鸡东县、穆棱市、七台河市、双鸭山市、鹤岗市、伊春市、黑河市、海林市、尚志市、绥芬河市、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依兰县、方正县、五常市、东宁县、宁安县20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
2002年提交了《黑龙江省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2005年提交了《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报告;2006年提交了《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报告;2007年提交了《松花江重点地段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报告和《东北地方病(肇源县、肇州县)严重区供水安全示范工程》报告;2008年提交了《黑龙江主要城市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报告。
2004年和2006年完成“301国道阿城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301国道尚志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2004~2008年完成“大庆及周边地区地质环境监测”工程;2005~2007年完成“五大连池市焦得布矿泉水勘察”工程。
多项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其中“黑龙江省地下水资源评价”获2005年度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006年“黑龙江省典型矿山生态环境定量化评价研究”获国土资源部“十五”科技进步二等奖;“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获2006年度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六、法制建设
1998年经黑龙江省人大审议批准,《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在该条例中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及尾矿处理做了明确规定,并对小型矿山企业实行闭坑抵押办法,对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未按期恢复治理的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1999年,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于9月2日正式颁布实施;1999年7月6日,黑龙江省地矿厅以黑地发〔1999〕40号文件下发了《黑龙江省小型矿山闭坑抵押金管理办法》。1999年鸡西地矿局出台并实施了《鸡西市矿泉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嘉荫县于1998年颁布实施了《嘉荫县恐龙化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阿城市地矿局、嫩江县地矿局分别制订了《阿城市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矿山企业排土、排水、排废弃物、尾矿管理规定》;2001年9月1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下发《哈尔滨市地质环境管理办法》;2005年4月20日,双鸭山市人民政府下发《双鸭山市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6年10月20日,经黑龙江省人大审议通过《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并于2007年1月1日实施;2007年8月1日,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该制度自发布之日执行。
4、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一、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
西藏自治区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由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个地级监测站组成。从业人员共计2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人(高级职称者8人,中级职称者4人,初级职称者3人),其他人员11人(见表)。
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及队伍现状
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成立于2001年3月,2001年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为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全额预算管理的正(县)处级建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5人。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参与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制订,负责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全区地质遗迹的调查评价工作、全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全区的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
从左至右:副站长王支农、副站长白玛次仁、总工程师刘伟
二、监测网点建设情况
目前,西藏自治区在地下水环境、地质灾害等方面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西藏自治区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西藏自治区地下水监测覆盖面积380km2,监测点总数39个。其中,地下水位监测点由国家级、省级地下水监测点构成(国家级8个、省级31个,自动化监测点8个);水质监测点31个(国家级8个、省级23个);泉水监测点1个。地下水位、水温实行人工监测,监测工具为万用表、普通温度计,国家级监测点每月逢10日、20日、30日进行监测,自治区级监测点每月逢10日进行监测。目前,在全自治区正待安装8台自动化水位监测仪。
樟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传输与接收示意图
樟木地质灾害监测系统
樟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传输与接收示意图
地质灾害监测网点主要分布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点和缓变性地质灾害监测点。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有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构成。目前,西藏自治区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48个(监测滑坡6个,监测泥石流1个),监测人员定期进行监测。2008年建设完成樟木口岸地质灾害自动化远程监测系统。
三、监测装(设)备配备现状
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装(设)备主要包括:车辆2部,地下水自动监测仪8套,地质灾害监测设备19套(其中,全站仪2套、测距仪1套、手持GPS 10套、滑坡位移计6套、雨量计3套),数据传输及处理设备1套。
目前,地质环境监测设备质量比较稳定可靠,运行基本正常,数据传输准确及时,数据处理精确先进。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和远程应急会商系统建设
为满足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需要,2006年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建立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开展了信息传输、发布、会商、产品制作工作。
(二)地质环境信息网建设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信息网自2008年开通至今,试运行正常。
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展示界面
(三)地质环境数据库建设和数据管理
目前,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已建立了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数据库。其中,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数据库数据管理情况正常。
五、主要监测成果和服务
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为及时掌握拉萨市、日喀则市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为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了服务。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成果为社会各界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提供了防灾信息,方便了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施行,同时起到了地质灾害的预警宣传作用。
地质灾害监测成果直接为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采取避让、治理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开展了矿山环境调查和无主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推动了西藏的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申报,组织实施了西藏地区主要水、工、环大调查项目,重点开展了地质灾害的巡检、应急调查和处置、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每年编制年度《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公报》,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在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指导下,依靠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中建立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作用,有效地解决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专业技术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问题,尽早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部署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部门分级责任制逐步得到了落实。
在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了与环境保护、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和行业的横向合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搞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使西藏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六、法制建设
1.2000年9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0年12月11日发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6号令)。
2.《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于2003年3月28日由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03年5月1日起实施。
5、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一、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
海南省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由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隶属海南省国土资源厅)组成,无分站。2008年末在职职工总数为30人,各类技术人员20人,其他人员10人,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12人(见表)。
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及队伍现状表
从左至右:站长胡剑、副站长符峰
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前身为创建于1981年的海口市地下水监测站。1991年,经原地质矿产部批准,正式成立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隶属海南省地质矿产局。2003年3月20日,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将其调整为正处级。2007年底定位于隶属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的行政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室、水文地质室、岩土工程室、环境地质室、信息综合室、地质矿产室等科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预报预警工作,为政府制订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地质环境信息等公益性服务。
二、监测网点建设情况
目前,海南省在地下水环境、地质灾害等方面开展了监测工作。
海南省地下水动态监测主要包括海口市地下水动态监测以及琼海市官塘、万宁市兴隆、儋州市蓝洋农场、三亚市凤凰山庄、荔枝沟等热矿水、矿泉水动态监测,截至2008年底,共有35个监测点,其中,国家级监测点11个,省级监测点24个。
35个监测点中海口市有监测点30个,监控面积1100km2,控制5个含水层(潜水点10个,第1层承压水点2个,第2层承压水点12个,第3层承压水点5个,第5层承压水点1个);监测项目主要为地下水水位、水质和水温;水位监测频率为水位每月3次;水质、水温监测频率为每年2次。其他地区监测点包括三亚市1个,琼海市官塘1个,万宁市兴隆2个,儋州市蓝洋农场1个,分别监控热矿水和矿泉水动态;水位监测频率为每月3次;水质、水温监测频率为每年2次。
地下水动态监测手段,在海口市为专业观测人员自测,其他市、县为经总站专业人员培训合格的群众监测。监测工具为测钟、测绳,测绳每月定期校正,数据可靠。
地质灾害监测网点162个,主要分布在中部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基本覆盖了突发性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市、县。监测点均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
三、监测装(设)备配备现状
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装(设)备主要包括:车辆1部;测钟、测绳、万用表4套;手持GPS 4套;数据处理设备2套。
万用表
监测人员在测地下水水位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为了更好地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地减轻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03年底,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与海南省气象局合作,委托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海南省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为满足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需求,2004年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专门成立了项目组,配置了设备及软件,并建立了值班制度及会商机制,为预报预警工作开展提供了信息传输、发布、会商、产品制作的理想平台。
(二)地质环境数据库建设
目前,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已建立地下水动态数据库、市(县)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数据库及废弃矿井调查数据库等。其中,地下水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数据库、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数据库较完善,数据管理情况正常,废弃矿井调查数据库正在建设中。
五、主要监测成果和服务
多年来,总站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大量的监测数据和综合研究成果,为全省国民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基础资料和科学的决策依据。
总站每年向各级政府地质环境管理部门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提交《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总结》、《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下水监测年度报告》、《地下水水情通报》和《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地质环境公报》、《汛前地质灾害检查工作总结》、《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总结》及其他临时报送的资料。
2004年6月,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开展了海南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2004年以来,通过海南省电视台发布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报30次,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了更具时效性的地质灾害预防信息,防灾减灾效果显著。
六、法制建设
1.1997年9月29日,经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57次常务会议通过《海南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同年11月21日以政府令第107号发布施行。
2.2007年11月,完成了《海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送审稿),并报送省法制办,目前已列入海南省政府法规建设立法计划。
6、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一、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12个市级监测站(均隶属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成,从业人员共计17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9人(高级职称者30人,中级职称者61人,初级职称者38人),其他人员43人(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及队伍现状
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续表
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原名为广西环境水文地质总站,于1981年成立,1991年更名为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同时挂“广西环境地质研究所”、“广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院”两块牌子,2006年11月曾挂“广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中心”牌子。
1998年以前,总站隶属广西地质矿产局,1998~2000年隶属广西地质矿产厅,2001年以后,总站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以及国家和全区公益性、基础性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调查和综合研究。为政府制订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地质环境信息等公益性服务。
从左至右:副站长施杰、纪检书记兼工会主席李永坚、站长何小明、党委书记张如放、总工程师王举平、副站长聂乐昌
广西12个市级监测站均隶属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地质环境监测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进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以及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
二、监测网点建设情况
目前,广西在地下水环境、地质灾害、地热、地质遗迹等方面开展监测工作。
1981年至1990年,广西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主要以地下水动态监测为主,20世纪90年代仍以地下水动态监测为主,配合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地下水资源开发管理,90年代中后期起,增加矿泉水资源管理工作。
2001年起,总站成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拓宽了地质环境监测工作领域,增加监测内容,工作涉及广西全境,与地方政府及社会的联系表现为服务型及技术支持型,各分站成为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助手与参谋。
1.广西地下水监测面积5437km2,监测点总数561个,其中按监测点级别分为:国家级监测点10个,省级监测点274个,地市级监测点277个;按监测内容分为:水位长观点157个,水位统测点325个,水质监测点156个,水温监测点156个。
2.为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工作,总站下属的各分站均成立有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应急分队,分别负责相应的管辖区域,当管辖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地质灾害发生时,及时奔赴现场进行调查,为地方政府排忧解难,全站每年调查突发性地质灾害约300起。每年汛期,指导地方编写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协助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每年配合地方巡查约90个县(市、区),巡查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100多个。同时,还负责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技术服务,开展地质灾害科普宣传,为各县(市)举办地质灾害知识培训班50多期,培训地方干部达4000多人。
3.抓好地质遗迹的监测保护工作,对区内13处地质遗迹资源制订了监测工作计划,及时掌握地质遗迹的保护现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监测装(设)备配备现状
1.交通:总站有越野车10台、12个分站中有5个分站各有1辆越野车。
2.野外作业主要设备:全站仪、经纬仪、GPS定位仪、数码相机等。
技术人员在野外使用In silu水质监测仪
野外用MALA ProEx地质雷达探测滑坡滑体厚度
3.地下水监测:20世纪80年代,少数点曾使用过上海产的红旗牌机械式自动水位仪,该种仪器在野外需有专门的保护房子或铁箱,后来厂家已不生产该类仪器,原有的几台水位仪因缺乏维修零件已无法使用,现在,水位监测工具为皮尺、万用表、测钟、测绳等。
4.地质灾害监测:有地质雷达、激光测距仪、土壤水分测量仪、9800RIKGPS移动站等仪器设备,一般监测还使用皮尺、测绳,进行手工操作及目视观测。
5.水质测试仪器:原子吸收仪、光谱仪、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示波极谱仪、测汞仪、多功能水质检测仪、离子计、测氰仪等。
6.办公设备:技术人员基本上每人1台台式电脑,另外全站有60多台手提电脑,总站机关配备了复印机、扫描仪、绘图仪等。
地质环境实验室水质分析仪器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广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远程会商系统建设
自2003年至今,广西使用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为专家经验型预报系统,根据环境地质条件及大气降雨与地质灾害发生的相互关系的经验判断,依据历时降雨资料及降雨预报,作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预报。
广西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目前还没有建立有效的远程会商系统,与区气象台的会商,主要是通过QQ进行。
(二)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及效果
广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主要是通过电视台及手机短信向社会发布,同时每天的预报结果在广西地质环境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发布效果比较理想,起到了及时通报有效信息的作用,使得全区各地能够及时获得地质灾害信息,及早进行预防和防范,起到了有效减少因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作用。
(三)地质环境空间数据库建设
广西地质环境空间数据库主要有:广西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1:50万广西地质灾害遥感空间数据库、1:50万广西区域环境地质调查空间数据库、1:10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1:100万地下水污染调查空间数据库、广西突发性地质灾害数据库、广西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地质公园数据库。
五、主要成果和服务
(一)地下水动态监测
通过20多年的地质环境监测,取得了大量的监测资料,其中,1981~1990年的监测资料已以年鉴的形式出版监测报告5份,1991年以后的地下水监测数据全部录入计算机、建立了数据库,编写了桂林、柳州、南宁、北海、玉林5城市的1991~1995年地下水监测报告各1份。每年均编报7市(镇)的地下水水情通报和编报南宁、柳州、桂林、北海4城市地下水水情预报,编写地质环境监测及分析报告,并及时汇交上级主管部门。
利用监测资料,认真研究分析,完成了一系列的科研报告。
(二)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自2003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气象局合作(2007年又增加水文部门)开展了全区汛期(5~9月)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工作,到2008年,南宁市、柳州市、贵港市、贺州市、钦州市、玉林市、桂林市、贺州市、来宾市、河池市等市也相继开展了市一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日常工作由总站下属各分站承担。2003年以来,通过广西卫视发布3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预报439次,其中4级以上预报102次(均不包括各分站的市级预报),为自治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了更具时效性的地质灾害预防信息,防灾减灾效果显著。
预报结果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发布。预警预报精度一般都在50%~60%之间,最高可达85%。近年来,成功预报了百色市城西东笋造纸厂滑坡、浦北县外贸站存在滑坡、鹿寨寨沙龙江村滑坡、龙胜和平乡黄洛村滑坡等15起地质灾害,避免了181人伤亡和近200万元的经济损失。
(三)地下水资源评价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部署,2001~2002年,全区进行了新一轮地下水资源评价工作。提交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资源与水环境图》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资源评价信息系统》等成果。对广西地下水资源进行的新一轮评价,为广西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
(四)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2004~2005年,对全区4757座矿山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查明了广西矿山自然地理、环境地质、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现状等。提交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估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系统建设报告》、《广西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等成果,为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监测等提供了科学依据。
(五)地下水污染调查
2007~2008年开展的地下水污染调查,主要包括资料收集、地下水的水质取样及水环境的调查,遍及全区108个县(区),共收集资料124份,水样670组,已完成了成果报告的编写。
(六)地质环境监测服务典型事例
主要有:广西河池市城东水厂砷污染调查、广西宜州龙头锰矿六潮泉泉水枯竭水文地质调查、合浦县常乐镇地下水污染勘查、平果铝排泥库泉泉水干涸与污染水文地质调查等,为政府解决污染治理、污染纠纷等问题提供了可靠依据。
六、法制建设
1.《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于1999年3月29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4月19日政府令第3号发布。
2.《广西壮族自治区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于2002年7月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3.《广西壮族自治区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2001—2015)》,于2003年12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于2006年3月30日由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5.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6年11月20日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并于2006年12月1日实施。
7、地质环境监测站和一般的环境监测站工作内容区别
地质环境主要是指从该表面下方的地面的硬壳,该岩石层。地球的地专质环境是进化的产物。属岩石下,太阳效应风化过程,使物质释放的参与地理环境的整合,以及参与到星际物质大循环的地质循环中去。
地质环境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生产,矿产资源丰富。目前,每年人类开发从地壳长达4立方千米的矿石,以提取大量的金属和非金属材料,同时也获得了大量的精力,从煤,石油,天然气,地下水,地热和其他放射性物质。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地质环境对人的影响也更大,一些大的项目,直接改变了脸上的地质环境,但也有一些自然灾害(如山体滑坡,滑坡,泥石流,地震,水灾)的起始因子,这是值得密切关注。
8、地质环境监测站能转公务员吗
现在监测站已在实行垂直改革,但性质不会改变,不可能转变岗位性质为公务员或参公。
9、地质环境监测现状
目前,我国已经开展的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包括地下水动态监测、地质灾害监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水土地质环境监测等。除地下水动态监测已连续开展了60余年外,其他监测主要是1999年实施国土资源大调查以来陆续部署和开展的。
一、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现状
国土资源部(原地质矿产部)系统的地下水监测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是我国最早开展地下水监测的专业部门。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国家—省—地(市)”三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基本掌控了全国主要平原、盆地和223个开采地下水的主要城市的地下水超采和污染情况。
1999年以来,地下水监测主要在地下水环境的日常监测、示范区自动化监测和监测数据采集与处理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地下水监测井(点)16 570个,监控面积近100万km2,其中包括长期观测井(点)10 906个,统测点5664个。在10 906个长期观测井(点)中按监测井(点)级别统计,国家级点2231个,省级点7425个,地市级点1250个;按监测井(点)监测要素统计,水位流量监测点8515个,水质监测点4778个;按监测手段统计,人工监测点9293个,自动监测点1613个。在2231个国家级长期监测井(点)中水位流量监测点2000个,水质监测点800个。监测点在全国31个省(区、市)均有分布,监测的重点地区是黄淮海平原、松辽平原、三江平原、关中盆地、银川平原、柴达木盆地、长江三角洲、山东半岛、江汉平原、成都平原、河西走廊、山西六大盆地、神木能源开发区和全国217个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城市及主要大中型地下水水源地等区域。具有监测系列长、积累资料较丰富等特点。
通过北京平原区、济南岩溶泉域、新疆乌鲁木齐流域3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示范区的建设与运行,在水位监测网、水质监测网优化的理论和方法、监测设施保护、自动化监测设备的选型、监测信息的自动化传输设备研制、监测信息的实时发布系统、大型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等方面基本形成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技术方法体系。
为加强全国地下水监测工作,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与水利部水文局共同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2014年7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正式批复监测工程可研性研究报告,要求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与水利部水文局编制工程设计后正式实施建设工作。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共建设20 401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井,全部实现水位、水温数据的自动采集和自动传输,全部可以采集水样开展水质监测。其中,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建设10 103个,水利部水文局建设10 298个。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成后,结合现有监测站网,可形成比较完整的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站网,实现对全国地下水动态的有效监测,以及对大型平原、盆地及岩溶山区地下水动态的区域性监控和地下水监测点的实时监控;为各级领导、各部门和社会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地下水动态信息,满足科学研究和社会公众对地下水信息的基本需求,为优化配置、科学管理地下水资源,防治地质灾害,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国家重大战略决策提供基础支撑,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现状
“六五”至“九五”期间,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主要在三峡等典型地区以零星的“点”(单体)监测为主。1999年以来,在长江三峡库区、四川雅安、江西、西气东输工程重点地段和青藏铁路等沿线陆续部署了区域地质灾害监测。
自1998年以来,通过国土资源大调查中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和每年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全国已在2020个县(市)建立了崩塌、滑坡、泥石流群测群防监测点27万多处,初步形成了县、乡、村、监测人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与三峡工程同步,建立了库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在四川雅安、重庆巫山、云南哀牢山等地建立了10余个不同类型的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2003年以来,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从全国和30个省(区、市),陆续推进到323个市(地、州)、1741个县(市、区)。针对中国国情,研发出多种小型、简易、高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装置,在全国推广20万套。
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以人工定期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辅。监测类型以滑坡为主。监测内容包括地表和深部变形监测、地下水动态监测、物理与化学场监测、诱发因素监测及宏观现象监测。
隐患点单体监测方法以人工现场用精密仪器测量地表位移、地表裂缝和深部位移为主;监测手段主要有地表和地下位移监测、全站仪自动监测、GPS监测、地下水动力监测和雨量监测等。监测频率正常情况下为每月1次,在汛期根据降水和滑坡变形情况增加至每5~10天1次。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方法主要为简易人工监测,监测内容主要是观测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表位移的动态变化情况,监测方法以宏观迹象巡查和地表位移测量为主;监测手段以简易皮尺测量和巡视目测为主。监测频率一般汛期为5天1次,非汛期10 天1次,大、暴雨期为1 天1次甚至实时观测。
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巡测是31个省(区、市)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每年汛前、汛中、汛后对区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开展的实地巡查巡测,目的是了解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危险状况。
三、地面沉降监测现状
我国中东部平原和滨海地区广泛存在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缓变性地质灾害。20世纪20年代上海就发现了地面沉降,系统监测始于1962年。通过50多年的努力,在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和汾渭盆地3个地面沉降与地裂缝重点地区,初步建立了由基岩标、分层标、大地水准测量网、GPS观测网、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和监控中心等组成立体监测网络体系。为政府正确决策地下水开采量,采取有效控沉措施,保障城市规划、建设和现代化管理,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启动了上海、浙江和江苏3 省(市)联席会议机制。
地面沉降监测工作内容较为广泛,主要包括精密水准测量、基岩标和分层标观测、GPS 测量、InSAR测量和地下水动态观测。
监测手段:水准测量采取人工测量方式。分层标采取人工和自动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积水准测量频率:每年1次。分层标测量频率:人工监测频率为每月1次;自动化监测频率为实时监测。
在长江三角洲和华北平原等地区,随着水准测量精度的提高和GPS关键技术的不断改进,运行结果显示,地面沉降监测精度在进一步提高,较客观地反映了地面沉降现状特征。其监测技术、信息处理及社会化服务已经达到了较高的专业水平。
四、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现状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及研究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开滦“黑鸭子”观测站的建立标志着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及其研究的开始。其后,开滦、抚顺、阜新、大同、焦作、淮南、平顶山等矿区先后建立了一批岩层与地表移动观测站。
2008年,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在湖南冷水江锑矿区、湖北大冶多金属矿区和黑龙江七台河煤炭矿区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试验,在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的监测网布设、监测项目确定、监测频率规定、监测数据采集和处理分析等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
五、水土地质环境监测现状
水土地质环境监测采用区域监控、重点监控和问题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已启动“长三角”、苏锡常、保定-沧州3个示范区的监测工作,上海和天津的省级浅表层水土环境监测工作也已启动。
六、地热监测现状
全国地热资源监测工作开展的相对比较零散,监测工作以天津、福建、广东、海南、陕西、安徽、宁夏等省(区、市)为主,获得的地热监测数据资料为有效利用地热资源,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
综上所述,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由被动转向主动的过程。由于起步不同,地下水监测相对历史长、控制面稍广,但尚不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群测群防监测点覆盖面广、专业监测不足,起步晚;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与地质遗迹监测尚处在起步阶段,但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支持。虽然各专业监测近十几年来都有了较好的起步,但是,目前仍存在着监测网部署规模不够、布局不合理、监测设施老化、监测点毁坏、监测手段落后等问题。有些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制约了地质环境监测成果效益的发挥,从而制约了整个地质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因此推进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已经到了非常紧迫的阶段。
10、地质环境监测
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