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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公司获得风投

发布时间:2020-11-08 15:25:11

1、金融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投资公司经营范围
易生活:建设项目投资、商业贸易投资、教育基础设施及其咨询服务。
实业投资、风险投资、融资理财、助贷咨询服务,委托理财、企业、个人贷款服务、个人投资理财服务、房产抵押贷款咨询服务、在建工程项目贷款及短期垫资咨询服务
城市建设、商业、教育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信用担保及相关担保咨询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均不含中介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企业管理咨询、形象策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民意调查、提供劳务服务、新产品代理、技术开发、转让(以上均不含中介服务)。
城市建设、商业、农业、教育投资、投资咨询服务、金融信息服务(不含中介服务)建材销售、劳务技术咨询。
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创业信息、助贷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城市建设、商业、农业、教育投资、投资咨询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服务)、建材销售、劳务技术咨询代理。
城市建设、商业农业、教育投资、投资咨询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融资理财服务。
贵金属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企业及个人投资;家庭理财;(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家庭理财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项目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以上项目需专项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工程项目投资;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理财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汽车租赁。(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投资咨询、家庭理财。(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 ;家庭理财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商业、贸易、城建投资;投资信息咨询;金融信息咨询;委托投资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应专项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投资、融资咨询服务、助贷咨询服务。
城市建设、商业、农业、教育投资、投资咨询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服务)建材销售、劳务技术咨询代理。
助贷公司
个人理财.助贷信息咨询服务。
营运非营运车辆抵押、商住房产及土地抵押、车辆消费、助学、个体工商户、农业贷款及投资担保贷款咨询服务;小额信用贷款咨询服务。
助贷咨询服务;机动车辆抵押、商住房及土地抵押咨询服务;贷款及投资担保咨询服务;小额信用贷款、投资理财咨询服务。
住房、消费、实业投资、风险投资、票据拆现投资、商业投资、投资、融资理财、助贷、咨询服务。
助贷咨询。(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银行抵押、质押、信用担保贷款业务咨询服务;典当业务咨询服务;财产、人寿保险业务咨询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理财咨询公司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理财顾问;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
投资理财咨询服务。
理财信息服务、商务代理。
企业管理、承兑兑换、创业信息、经济信息及工商税务业务的咨询服务。
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中小型事业单位贷款咨询、房产证贷款咨询、车辆、公务员、教师等贷款咨询服务*
提供理财咨询、策划、培训服务。

2、如何进行我国风险投资的环境建设<论文>????

现阶段中国创业资本的退出路径研究

一、一个悖论与一个假说:准创业投资的基础
创业投资,是产业投资的一种,又称风险投资、风险资本,是指把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危险的高科技项目及其产品开发领域,以期在促进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过程中获得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一般多以投资基金方式运作,表现为以设立公司等组织形式来投资于未上市的新兴中小型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的一种既承担高风险又谋求高回报的资本形态。在国外,风险投资始于二战后的美国,后来发展到西欧和日本等国家、地区,已有40多年的发展历史。
风险投资基金由风险投资公司经营。当1只基金的资产全部进行了投资后,风险投资公司可能组建第二只基金。在80年代中期,美国许多风险投资公司同时运行3、4只不同发展阶段的基金。风险基金为封闭式,但是,当基金寻找到合适项目全部投入后,风险投资公司可以再组建新的基金。
所以,风险投资大多数是通过风险投资公司进行具体运作的。美国的风险投资公司有些是象通用电器一样的大公司建立的,有些是管理家族资产的,如洛克菲勒家族,有些是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大部分都是合伙公司。合伙人一般有3到4个合伙人和大致同样多的联系人组成,他们聚在一起从大金融机构筹资后投资到快速增长的新公司。合伙人邀请一些著名的企业家组成一个委员会,一方面提高公司的声望,一方面帮助公司开拓商业联系,评审投资计划。 一旦风险投资的项目获得成功,投资者往往可以获得远远高于一般商业投资的利润,回报率可高达几倍甚至几十倍、上百倍。为了能让风险降到最低、保证高回报,风险投资多选择一群项目进行投资,并且与几个合作伙伴一道共同参与风险项目投资,严格选项。一般投资10个风险项目有5个失败、2个保本、3个成功,就能以成功的高额利润抵偿失败的风险损失,获得20%左右的平均回报率。
根据国际惯例,创业基金起码须兼顾创业企业和投资方两者的利益。对创业企业,要以资本、资产为资本经营服务,培育、扶持创业企业的发展;对投资者,要通过所投资企业公开上市、乃至向其它证券投资机构出售的方式,实现投资资产增值,为基金投资者谋取最大回报。

表1-1 中国与美国风险投资环境的比较

美 国 中 国
风险资本来源 充足的民间富余资金;众多的风险投资基金;公开完善的风险投资资本市场;养老基金,保险基金 资金缺乏、民间资金没有有效地组织;现有的几家风险投资基金主要由政府提供资金;养老基金、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尚有诸多限制
退出机制 NASDAQ二板市场;发达的产权交易市场;资产证券化程度高 国内缺乏中小企业上市的途径;产权制度制约
配套政策 有一整套相关政策法规;在税收方面提供优惠 没有相应法律政策规定;虽对高新技术企业有税收优惠;但对风险投资者没有优惠政策
道德风险 法规健全、信息充分、道德风险低 操作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约束不严、道德风险高

从表1-1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与美国风险投资环境的差距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
第一,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不足,渠道单一,投资基金规模偏小。在美国有风险投资基金公司近1000家,而我国至1999年7月,只有80家风险投资基金。从国内目前已经建立的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来源看,除外资投资基金外,绝大部分是由政府或金融机构出资的,私人、民间资本几乎没有。并且基金规模明显偏小,远达不到分散风险、建立投资组合的目的。
第二,缺乏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由于风险投资涉及到公司战略、经营管理、投资、财务金融及高科技等多方面综合专业知识,并要在投融资过程中解决一系列实际操作问题,因而需要风险投资人才既具备专业素养,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在国内,这类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少之又少。
第三,缺少真正的风险企业和创业企业家。我国技术创新能力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国内一些高新技术企业也名不副实,科研成果的市场化导向不强,同时也缺少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因此,能吸引风险投资的项目不多。一些国内风险投资基金成立后难以做成投资项目,除了其自身原因外,缺少有价值的项目和创业团队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第四,风险投资的退出问题尚未解决。我国创业资本所投资的项目,不管项目开发的好坏,创业资本都无法退出。项目开发好者,企业价值初步形成或风险投资的价值形成了,但却找不到价值升值的渠道,既没有下家来接手,又没有更大的资金实力进行再次投资。项目开发坏了,清算不了,拖得风险投资公司耗时、耗力、耗资金,导致大量资金沉淀,从而大大影响了风险投资企业的良性成长。
创业资本运作的一个主要条件是,建立一套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机制,其中风险投资的有效退出机制的建立显得十分重要。在国外主要是通过建立二板市场帮助风险投资企业实现成功的退出的。如美国的NASDAQ,欧洲的ESDAQ与EURO.NM。因此成熟的资本市场对于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我国对股票上市在公司历史、净资产、利润率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一般难以达到。尽管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建立中国的CASDAQ,即第二板股票市场,根据风险企业所涉及的技术领域及技术人员的组成结构与水平,降低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标准,为其上市创造条件。但是,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建成完善的二板市场的情况下,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确实可谓“万事不具备,只有东风”。可以说,我国风险投资业还处于萌芽阶段,只能称作准创业资本。面对这样的形势,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出发,积极发展和利用准创业资本的主要退出路径意义十分重大。

二、准创业投资退出机制与路径的综合评述
创业投资退出路径选择的基本原理是,要么通过风险企业股票的公开上市转让股份,收回投资,或者不通过公开上市转让股份,或者创业者自己继续保留创业企业的股份,变风险投资为长期投资。创业投资退出路径选择的最基本的出发点是,风险投资基金如何在现有经济环境下,有效运用拥有的风险企业的股权,实现风险投资收益最大化。
根据国外创业投资的退出经验,创业投资的退出路径不外乎:
(1)风险投资基金本身上市与回赎;
(2)基金所投资的目标企业上市;
(3)投资目标企业回购;
(4)其它退出方式。建立二板市场是前三条途径顺利运作的前提条件。第二板市场就是一国证券主板市场之外的证券交易市场,它的明确定位是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融资服务,是一条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是针对中小企业的资本市场。与主板市场相比,在二板市场上市的条件较低,中小企业更容易上市募集发展所需资金。
但是,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的情况下,贸然开辟二板市场,会给广大股民带来很大的风险,并为投机者提供入市投机之机。此外,在我国目前一板市场还未健全之际,建立二板市场条件更不成熟,也难于在二板与一板市场之间建立合理的联系。因此,我们应该主要考虑第四种,即其它退出方式。
2.1 利用香港及国外的第二板市场 世界各国在严格控制和管理主板市场上市公司以保证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都相继建立了以发行高科技的风险企业股票为主的二板市场。如美国的OTC(柜台交易)市场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NASDAQ(全国证券自营协会自动报价系统),就是为了那些不具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资格的中小企业的股票交易而建立的。OTC股票交易数量约占全美股票交易的35%,而在OTC上市的公司则已经超过30000家,是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数量的10倍。通过NASDAQ进行交易的则是OTC市场中最活跃的股票,目前有4800多家。英国在1980年底建立了二板市场,即AIM市场,已经有350个左右的高科技风险企业发行了10亿英镑左右的股票。日本政府也于1983年分别在大阪、东京和名古屋建立了二板市场。此外,还有比利时布鲁塞尔的ESDAQ市场、法国巴黎的Nouveavmarche市场,马来西亚、新加坡(即SESDAQ)也都先后开设了二板市场。二板市场的建立,一方面为高科技风险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也为风险投资的增值、退出提供了舞台。

表2-1 创业板与主板上市比较

创业板 主板
投资对象 专业及充分了解市场的投资者 所有投资者
证券类别 只接受股本证券及债务证券(包括期权、股权证及可转换证券 股本证券、债务证券、由第三者发行的衍生工具、单位信托基金和投资工具
市场的目的 为主线业务的增长公司筹集资金,行业类别及公司规模不限 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记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双重上市 容许双重上市,但无论作第一、第二上市均需遵守同样的规定 容许双重上市,但作第一上市及第二上市分别需遵守不同地规定
盈利要求 不设盈利要求 过去三年合计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到2000万元港元,在之前两年合计需达到3000万港元
营业记录 需显示公司有两年的主要业务记录 需具备三年业务记录
主要业务 需主营业务一项而非两项或多项不相干的业务。不过,涉及主营业务的其它业务是可以的 并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要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上市后的保荐期间 在上市第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财政年度聘任一名保荐人,该保荐人只担任顾问 申请人上市后,将不需保留保荐人(H股发行人须于上市后至少一年内保留保荐人)
最低市值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 上市时至少须达3000万港元,而公众持股量平均须占已发行股本的20%-25% 5000万港元或已经发行股本的25%(以较高者为准);如发行人的市值超过40亿港元,发行股本的百分比降至10%
股东人数 上市时公众股东至少有100名 上市时最少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包销规定 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载的最低的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公开发售必须全面包销
保荐人资格 在过去5年内以保荐人的身份参与最少两次或以副保荐人的身份参与最少三次在主板或创业板已完成的首次招股活动 并无具体规定。实际上,如保荐人未能显示其具有所需的经验,则需要在两次已完成的首次公开招股活动中担任副保荐人后,才可担任主保荐人的资格
资料来源:《中国经营报》,1999年8月3日,第3版。

我国香港联交所理事会于1998年12月1日通过了设立香港创业板的方案,其上市规则建议稿于1999年6月出台。目前正处于紧锣密鼓筹备之中的香港二板市场已经正式命名为香港创业板(Growth Enterprise Market,简称GEM)。在香港的二板市场上市,则是我国风险投资从风险企业中成功退出的一个有效途径。自香港联合交易所准备开辟创业板的消息公布以来,国内很多企业便着手准备到创业板上市融资,并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前期上市准备。
香港的二板市场对国内风险企业的吸引力最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内科技企业上市审批条件较为严格,并且供小于求,而创业板上市的条件要宽松得多。二是通过创业板上市进行股份改制,创业板允许管理层拥有期股权。三是可吸引国外的风险投资基金。四是筹集资金既快又便捷。由于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规模较小,与主板市场相比单位成本相对较高,上市费用大约在1000万元左右。虽然创业板对企业没有规模要求,但考虑到上市成本的问题,一般选择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另外,如果证券公司有足够资金实力,企业只要缴纳一定的前期费用即可,待上市成功后再收取相应的费用。
但是,另一方面是香港二板市场对风险企业的监管比较严格:一是信息披露要求严格。主板市场规定半年披露一次,创业板对上市公司业绩要求一个季度公开披露一次,并且采用环比的披露方式(这一季度比上一季度的增长率作出比较)。如果这一季度的业绩偏差,那么将会直接反应到股市上。二是投资风险较主板市场大。对于投资者来讲,高风险投入,必然希望得到高收益的回报。如果公司发展速度低于20%的增长率,很难赢得投资者的青睐。三是对于公司董事结构的规定。创业板规定公司董事中必须有两名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必须是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的局外人,独立董事有权不经过公司绝大多数董事的同意,如果认为公司存在严重问题时,可向联交所申请停牌,这一举措提高了监管力度。四是对发起人股东持股锁定的规定。发起人同时又是公司的管理者,要求所持股份必须在两年以后才可以转让。因此,发起人的利益必须与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五是与国内上市公司相比市盈率低。
目前,国内风险企业到香港二板市场上市的最大困难是证监会还没有出台上市规则,使其工作很难展开。再有国有企业是否能在香港上市及上市国有股占有的比例应该是多少,创业板上市规定管理层能否拥有期股权,对于这方面国家至今没有明确的规定。政策的不确定造成工作模糊性。表现在判断企业的不确定性上,比如对什么是有价值企业、什么是发展潜力的企业、什么样的企业是否符合境外投资者的胃口等判断没有把握。毕竟创业板是一种新的融资品种,没有前车之鉴。
除了利用香港的二板市场,我国风险投资企业同样可以利用前述新加坡等其它国家的二板市场,实现公开转让股权,收回风险投资。这一点类似于发行N股、GDR股。新加坡有两个资本市场,一个是当地企业上市的,另一个是以美元结算供外国企业上市的,但这个市场比较小,成交不够活跃。为吸引国际投资者,新加坡明确提出要成为亚洲的基金中心。
新加坡政府的态度比香港积极,比如新加坡政府投资机构在中国内地投资,就是希望企业能去新加坡,而不去香港上市。二板市场上香港从政策优惠来讲不如新加坡,企业到新加坡上市,可以把总部搬到新加坡。
2.2 利用主板市场
由于国内二板市场尚未建立,除利用在国外及香港的二板市场公开上市退出途径外,主要应该借助主板市场,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市场产权交易功能,实现股权转让;或者利用产权交易市场,转让风险投资企业的股权。同时也应该其它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
的确,风险资本退出还有多种方式。比如,可以利用现有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实施资产重组吸收高科技风险资本,还可以通过投资分红与技术市场来进行股权出售。具体可以考虑如下几条适合当前中国国情的风险投资退出路径:
(1)股份回购,即由风险企业收购部分或全部风险资本股份。例如,重庆“华邦”制药在短短几年内由一个4名员工、注册资本3万元的民营科研机构,发展成为利润千万元的高科技企业。这应得益重庆“高创中心”的孵化与渝高公司的风险投资。1996年底,高创中心向渝高公司和华邦员工转让了在华邦的全部股份,抽回了在华邦的投资,实现了资本的增值,收回资金120万元,为1993年入资额的近3倍。
(2)如果风险投资公司或股东有实力,可以长期持有风险企业的股份。例如,三家国外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于亚信集团,因为看中了该公司的高成长性,准备长期持有,从公司利润中分享成果。在重庆高创中心完成对华邦的孵化使命后,渝高公司占华邦股本的52%。仅1997年,渝高公司从华邦公司分得了红利80万元,不仅收回全部投资,并且使公司股本大大增加。渝高公司对华邦的成功投资,主要是认准了华邦雄厚的技术力量及市场前景。
(3)卖青苗。如果存在二板市场的话,风险投资可把风险企业这粒种子培育成能抵抗一定风雨的小树以后再上市。但在目前情形下,也可以考虑卖“青苗”,即将风险企业出售给行业内的大公司或其它有实力的大集团继续孵化。例如,首钢集团特别注意经营领域的多元化,强调高科技作为首钢的新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不断收购青苗,兼并了一些小型科技企业,效果非常好。
(4)风险企业与大公司拼接在一起,到海外上市。目前我国国内企业越来越多地在纽约、东京、香港上市,而配上高科技项目,一是可以使公司较容易地获得上市;二是可以提高公司股票的价值。
(5)风险企业与国内上市公司合作,作为该公司的配股题材,这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情。
(6)技术转让。如果风险投资公司实力较弱、急于变现,可以将科研成果申请专利,从专利转让费中收回投资。例如,北京烽森技术分析公司所投项目,除采取股份收益以实现变现外,还采取技术成果转让方式,取得技术转让费,收回原始投资。
三、准创业投资退出方式的比较与可行性研究 自1985年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宗旨而创办中国高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简称中创公司)以来,中国一直处在对风险投资建立、设计和尝试的讨论中。期间,不少公司(包括政府成立的投资公司和一些上市公司)开始注重对高科技项目进行融投资;各地方政府开始专门成立专为小型高科技企业初创阶段提供投资服务的创业服务中心。一些国外风险投资基金和投资机构也已经开始在中国落户。
1992年全球最大的信息技术服务公司美国国际数据集团(IDG),在中国成立美国太平洋风险投资基金后,即开始进行多家风险企业投资。1998年5月IDG设立的太平洋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宣布向成立于1993年的金蝶公司先期投入2000万元人民币,是迄今为止,IDG对华软件产业最大一笔风险投资,也是国内信息企业接受的最高的风险投资。1998年10月26日,国家科技部和美国国际数据集团在京宣布,科技部将在未来7年内从该集团引进10亿美元,用以创立高新技术发展基金。1998年4月,因特尔、恒隆IDG及哈理森公司共同向“中文网络神探――搜狐”(SoHoo)注入近200万美元的二期风险投资。爱特信公司于1996年11月获得美国麻省工学院和商学院三位教授22万美元初期风险投资;爱特信公司采取“两头在外”的资本运作方式,即吸纳国外风险资本,严格按照国际通用的用人制度和会计原则,在国内成立实体,计划2001年在美国上市。四通利方凭借技术力量和庞大的客户群于1997年8月获得美国华登创业投资基金、罗伯特、史蒂文森高科技投资银行及四通集团650万美元投资合同。经过国际化改造以后的四通利方总资产达到1500万美元,比1993年的公司创立时增长23倍。继四通利方之后,还有亚信集团、多方伟博等信息技术企业成功地融入了美国及中美合作风险投资。
近期,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灶科技工业园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正筹建珠海晨星科技创业投资基金。该基金为公司型封闭式产业基金,先以私募方式设立,条件成熟时转为公募。基金规模为两亿元,转为公募时适当扩大规模。基金存续期限十年,存续期满后经批准可以续期两年。所以,我国风险投资事业正面临着大发展的前途。
创新理论的鼻祖熊彼特先生认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需要具有这样几个必备条件。首先要有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其次是能够转化为现实产品的高新技术,第三是保证高新技术产业能够生根发芽的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需求,最后一个条件是对高新技术产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通过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将高新技术组入传统的国有上市公司,逐渐改造现有企业的原有产品线、产品项目,或者增加新的科技含量相对高的产品线,逐步淘汰原有落后的生产设施和产品,或者给处于困境中的高科技企业提供资金市场支持,则是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渠道之一。
通过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利用上市公司的比较优势、集合高科技企业有关方面的特长,可以充分满足熊彼特所说的四个必备条件。上市公司是中国企业家的摇篮,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联系紧密,具有融资特权,可以便利使用证券融资渠道,能够有效地筹措发展高新技术需要的资金,上市公司具有完善的市场营销渠道、以及功能较为齐全的营销队伍。 截至1999年7月,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科技类公司中,主要包括电子类、通讯类、生物类、新材料类和机电类。分布情况,请参见表8-3-1。

表8-3-1 截至1999年7月底沪深两地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情况

高新技术类别 电子 通讯 生物医药 新材料 机电及其它 合计
沪市上市公司家数 30 4 15 15 11 75
深市上市公司家数 26 7 9 5 13 60

资料来源:《上海证券报》1999年3月-8月。

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是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途径之一。因为: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与风险企业资产重组,提升经营业绩,获得送股配股,或者增发新股资格,筹集发展高新技术项目需要的资金;通过与风险企业的资产重组,剥离不良资产,停止一些陈旧经营项目,上马高新技术项目。
国嘉实业是最早通过资产重组将主业改为软件的上市公司。其控股公司北京和德主要从事软件开发、高科技产品生产,和德的软件技术主要来自美国DEAL公司,其持有的90%北京国软软件公司股份与国嘉原有资产置换后,国嘉控股国软90%股份,同时,北京和德公司和美国US.I.I.I公司分别成为国嘉实业的第一、第二大股东。 汇通水利1998年利用配股资金投入3000万元于中软融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银行自动化系统软件,接着,中软融鑫又宣布投资1.17亿元,建设上海浦东融鑫软件园,建立上海软件开发基地。
其它通过资产重组方式参与软件行业的有,南华西1999年投资1000万元(占18%)与TCL集团,成立翰林汇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轻纺城与杭州新中大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组建杭州新中大软件有限公司,专门开发财务及企业管理软件。宁波华通,协同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物物资有限公司,与中科院下属公司合作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的中软软件产业有限公司,主要开发机顶盒用软件,以及“天天数学”软件、金融证券用掌上电脑调制解调器。五矿发展投资90万元现金,成立五矿腾龙软件公司,控股60%,主要开发网络软件和视频解码软件。还有中国武夷参股福州海峡软件园有限公司,海信电器与海信集团内部共5家法人共同组建软件公司,石达电脑收购东方铭泰软件公司,开发东方快车软件。
近年,有关上市公司经过资产重组涉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典型案例请参见表8-3-3。
表3-2 1998年通过资产重组介入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上市公司

公司 原来主营业务 主要重组内容
鞍山合成 化纤 通过大规模资产剥离介入生物医药
托普软件 机床 托普集团收购上市,介入软件产业
辽源得亨 纺织化纤 大规模资产重组介入软件产业
泰康股份 化纤 深圳聚友和成都振兴科技收购,同时反向收购成都聚友介入信息产业
广华化纤 化纤 从化博大实业公司收购,重组介入高科技农业和电子业

资料来源;《证券时报》1999年2月8日。

至1999年7月底,上海本地上市公司119家,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约12家,严格可以称得上高科技企业的,恐怕只有上海贝岭、复星实业、方正科技、三爱富、华东电脑5家。其中方正科技由原延中实业与北大方正经资产重组后才进入高新技术行业。在上海本地上市公司中,1996年以前上市的有92家,这些企业大多数经营业绩已经沦为壳资源,这些企业的产业取向急需升级换代,这就为通过资产重组方式发展上海的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了需要和可能。1998年,上海本地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案例中,涉及高新技术项目比例占全部33家发生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总数的20%。这些,为风险投资通过风险企业与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退出变现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表3-3 上海本地上市公司中的主要高新技术企业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贝岭 复星实业 方正科技 三爱富 华东电脑
从事的高新技术产业 电子元气件 生物医药 电脑系列产品 新材料 电脑系列产品

所以,通过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可以打通风险企业与资本市场的通道,可以成功地将风险投资退出风险企业。
改变风险投资退出思路,将风险投资的项目作为上市公司的长期投资的方式,也是可行的。按风险投资的本意,其投资目的是通过退出来获得高额回报,具有明显的投机性质。在上海一百的视美案例中我们看到,上海第一百货进行风险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开创商业经营的新模式,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属于长期战略投资。这是我国风险投资的新突破,必将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界思想的解放,为众多的产业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找到恰当的切入点。而上市公司通过风险投资的方式实现资源的重新配置和资产重组,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风险资本的退出问题。
近日,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同时成立。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选择处于风险期的中小型企业和科研机构的高新技术项目进行投资。待项目成长到成熟阶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所占股份,通过新建立的技术产权交易所或者其它途径,套现成货币资金退出。所以,风险投资的途径正越走越宽阔。
但是,中国要素市场的发育很不完善,尤其是股权市场的功能和层次单一,既无法提供经理股票期权激励高科技企业家,也无法提供高效的上市或退出的机会吸引风险资本的注入。因此,尽管我国的风险投资可以利用多种途径退出,但是在中国建立上市标准较低的专为中小型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势在必行。
20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经使资本市场发展初具规模,积累了丰富的改革经验(特别是转轨过程中投资主体的培育经验)。这些对于二板市场的建设和整个资本市场的完善都是非常有益的。但是,风险资本市场与主板市场的建设截然不同(如“准入制”、低门槛、全面充分即时地披露风险和企业经营财务信息制度等),仅靠降低沪

3、搭建投融资平台需要什么手续?主要方式是什么?

中小型科技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在于新技术的应用和新产品的开发,而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往往是科技企业经常面临的难题。长宁区科委解放思想,创新服务理念,主动搭建面向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投融资平台,吸引风险投资基金助推科技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由酷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5173.COM是一家提供网络游戏增值服务和电子商务服务的网站,目前每天有几百万用户会登陆网站。这家正在快速成长的IT企业,今年上半年在市场扩张过程中却遇到了资金瓶颈。长宁区科委得知后及时把公司推荐到了长宁区投融资平台,帮助企业寻找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 酷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副总裁 张培骞:把我们的情况能介绍给它 同时来说我们也有机会在更多的投资人中间去选择最适合我们企业自身发展的优质的合作伙伴 在科委的牵线搭桥下,仅用了3个月,酷宝公司就与风险投资基金签订了合同、完成了融资,获得资金支持后,酷宝的新一轮发展进展顺利。针对长宁区创新型科技企业多,资金需求量大的现实,长宁区科委在2003年建立起了投融资平台,希望科技企业借助社会力量、借助风险投资来推动企业快速健康成长。经过几年的实践,百珂飞、若信等一批科技企业脱颖而出。为了吸引更多风险投资基金通过投融资平台找到项目,区科委不仅加大了向风险投资基金推介企业的力度,还加强了对科技企业的政策扶持。凡是风险投资基金投资的项目、企业,区科委都重点关注,跟踪培育和服务。 长宁区科协副主席 叶晓华:我们区科委也借助风险投资机构的战略眼光和他们的评估手段 来使我们政府更有效地聚焦资源 服务企业 来培育高成长性的企业和创新产业的集群 据介绍,目前,长宁区的投融资平台已经与10多家风险投资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科技企业注入资金超过3亿元。

记得采纳啊

4、建设银行恶意的给我开通2个基金账户,定期理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去风投亏了,我打电话投诉了,他们也核

钱别怕他用,他是银行有的是钱,没见了他会自动道歉,并且赔给你,别管什么银行不银行 ,当今法制时代,不赔直接找律师起诉,你这个钱可能是被银行内部人员挪用了,直接到你到当地银行,找大堂经理处理,处理不了拨打银行总部的电话,在处理不了起诉,希望采纳

5、建设投资公司组建方案

我国创业投资业的发展,已经有十几年历史了,但在创业投资的法律、政策条件、政府支持的意识和行为模式以及创业投资机构本身的投融资实践等方面,还仅仅处在起步阶段。
随着国家对自主创新支持力度的加大,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支持创业的投资体制”,成为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目前国内一些省市已着手研究如何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来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探索建立北京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列入2006年市政府的折子工程。结合北京实际和现有的创投资源,北京在创投引导基金模式选择上不仅要简单易行,还要为创投业的未来发展做好机制准备。
一、内创投的沉浮与北京的实践
创投公司可以说是伴随我国市场化的进程而曲折发展的。20世纪80年代成立的中创投资公司,由于创投业务较少,在市场上挣扎几年后很快转向房地产产业。由于邓小平南巡讲话提出了大力发展科技风险投资,支持科技性产业发展的号召,1994年后又陆续成立了20多家风险产业机构。由于缺少政策支持,大部分创业投资企业偏离了创业投资方向,大量资金被投向低风险领域。1996年后,上海、北京相继成立了政府背景的创投公司,这些机构对大众化的风险投资起到了很大的引导作用。
与此同时,证券市场的发展几乎主导了国内创投的浮沉。2000年前后,受互联网风潮、纳斯达克和国内的“创业板即将推出”的传闻的影响,国内创投达到了高潮。2000-2001年,仅深圳设立的创投机构就超过了100家。2004年5月深圳中小板推出时,创投又掀起了一个高潮。在中小板上市的6家公司中,创投机构4家。此后IPO暂停,创投归于平静。今年IPO开始发行,国内创投又开始活跃。
北京创投业起步较早,2004年末,共有创业投资机构87家,其中本地创业投资机构55家,外资创业投资机构20家,外地创业投资机构驻京办事处11家,中外合资创业投资机构1家,可投资资本共52.27亿美元。今年一季度,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及其他省市创业投资所占的比重分别为59%,14%,10%,7%,10%。不过从创业投资的总投资额来看,国内创投投资总额80%以上是国外创投机构的投资。自1998年市政府出资1.2亿元引导非政府资金6.9亿元,成立两家创业投资公司以来,这两家公司的资本规模一直维持不变,并且相当一部分投资偏离了创业投资性质,整体经济效益也不高。
二、北京市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时机成熟,条件具备
(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时机和政策已经成熟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的讲话明确提出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要培育一大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加快发展创业投资是一条重要的途径。为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力度,200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从政策上规范了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鼓励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
同时,国务院日前下发的《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中(以下简称《配套政策》),明确了加快发展创业投资的有关政策。除了给予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扶持政策外,还包括:(1)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投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国家发改委也正在着手研究制定《国家创业引导基金管理规定》。(2)在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督规定许可的前提下,支持保险公司投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允许证券公司开展创业风险投资业务,允许创业风险投资企业通过债券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国家发改委正与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沟通,共同研究起草相关法规规章。(3)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融资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引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提供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在国务院批准的软贷款规模内,向高新技术企业发放软贷款,用于项目的参股投资。中国进出口银行设立特别融资账户,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融资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倾斜支持政策。
(二)北京市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条件已经具备
首先,为落实好《办法》政策,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已制定了《北京市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的规定》,对本市的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创业投资备案管理工作为政府全面了解本市创业投资企业情况,从政策上引导创业投资企业规范发展,扶持创业投资企业提供了最基本的条件。
其次,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非上市公司可以进入三板市场进行股份的转让试点为创业投资企业拓宽了资本退出渠道。退出渠道是创业投资资本得以实现增值和再投资良性循环的关键。当前我国的退出渠道包括证券市场上市、企业并购和股权回购。目前对投资未上市企业的退出方法较为单一,主要是通过证券市场上市。我国2004年5月设立的中小企业板为高新技术企业搭建了一个发展平台。但因市场容量有限,远不能满足我国创业投资业日益发展的需要。
值得庆幸的是,探索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工作在今年年初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市中关村科技园区6家公司作为首批非公开发行试点公司,于今年1月被批准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三板”)挂牌交易。可以说,上三板挂牌为今后更大规模的场外柜台交易做好了准备。更重要的是在试点企业中,有3家涉及创业投资,此次试点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扰创业投资企业多年的投资退出机制问题。如果试点能够扩大,此项政策可为当前更多的创业投资企业的后续发展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
更为有利的是,为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市的中小企业扶持专项资金在国家发改委的批准下已经启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可以考虑依托现有的每年5亿元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以部分专项资金作为创业投资的引导基金,通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创业投资企业。
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
北京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符合国家优先鼓励发展的技术创新和高技术项目给予相应的匹配投资或贷款的补偿,并实行风险共担、收益分享,回收投资项目的分红所得和股权转让收入用于滚动发展,实现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引导基金的运作可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补偿基金加股权投资
可考虑依托现有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每年将部分专项资金作为引导基金。将引导基金分成两部分,以一部分基金吸引部分社会资金共同投资或组建一家创业投资公司,另一部分作为创业投资的补偿基金。创业投资公司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风险项目公司,并进行风险投资项目的筛选、辅助调查、后期跟踪等工作。
为解决创投公司融资问题,提高创投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创投公司可以用引导基金的补偿基金作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信用担保,在公司正常经营下,如不能按时偿还部分贷款,由基金的补偿基金偿还。
(二)引导基金加担保机构
这种模式是在第一种模式的基础上,引入担保机构,并将创投公司作为风险项目公司的投融资平台。政府通过补偿基金放大担保公司给创投公司担保的贷款规模,并引导创投公司的贷款方向。创投公司可组建专管机构,负责创业资本的运营,承办项目公司信用管理的具体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全部项目公司的资金运作,并负责批量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负责贷款的统借统还,对银行承担最终还本负息责任。
这种运作模式可以考虑引导基金只作担保公司的补偿基金,而对创投公司不进行投资。这样一方面减少了政府的初期投资,另一方面也利于创投公司的市场化运营。
(三)引导基金作为母基金吸引社会投资
这种模式是先由政府投资的公司吸收其他社会资金共同组建母基金。母基金可以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或股份制公司形式。由母基金作为引导基金,和国内外具有优良管理能力和投资能力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或团队,以共同组建创业投资子基金的方式,建立支持创业投资发展。政府通过组建母基金的方式与企业资金按照一定的匹配和放贷来支持风险投资项目。母基金可在发起期(一般指前三年)、出资期(一般指4-10年)和回收期(一般指11-13年)内根据发起设立子基金的协议,逐步向子基金拨付资金,回收子基金收益和投资成本并对收益进行再分配。在回收期可对子基金进行清算,并最终将基金卖给社会投资者。
在最初设立母基金时,根据《配套政策》,公司型基金可以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软贷款,满足公司的资本金要求,从而较快组建母基金。目前国家开发银行正在积极介入到创业投资中,并于今年3月,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这种模式建立了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四、引导基金建立的几个相关问题
从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历程,可以认识到当前政府设立引导基金时须着重考虑的三个相关问题。
(一)政府的定位问题
引导基金的建立旨在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到那些商业性资金不愿进入的、具有高风险、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领域。过去政府对创投企业支持的方式是成立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创业投资企业。但这种国有控股企业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往往会存在一些问题。因此,目前政府对创投的支持要重点考虑通过建立一个规范的引导基金,以参股或给予补偿的方式来吸引民间资金或者是一些外资的进入,政府并不干预创业投资的运作,创投项目还是要由创业投资家们自己选择。政府通过引导基金的运作,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市场规律来进行风险投资。政府的责任是设计好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落实好相关的财政金融优惠政策,并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创投公司投资方向和创投企业性质问题
当前政府参股或引导创投公司首先要考虑创投公司的投资定位问题,由此来决定相关的引导政策。如果创业投资基金作为完全商业性资金,它主要投资于处于扩张期的创业性企业,对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企业,由于存在很多风险,商业性资本不愿意进入,而这正是当前政府要介入并能充分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的创投领域,这也符合政府进行风险投资的初衷。因此,当前本市引导基金应主要投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企业。
因此,政府建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应主要具备以下特点:一是基金的主要资助对象是一般投资者或银行不愿提供资金的高科技、产品新、成长快、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的企业,中小企业是重点;二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以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投领域为目的,而不是以控制被投资公司所有权为目的,要让创业投资者甘愿承担创业投资的风险,创投资本投资的着眼点不在于投资对象当前的盈亏,而在于创投资本的发展前景和资产增值,以便能通过上市或出售获得高额的资本利得回报;三是引导基金引导的创业投资者并不直接参与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生产与销售等经营活动,而是间接地扶持投资企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务监督与咨询,使所投资的公司能够健全经营、价值增强。
由此看来,创投公司的性质应是以追求长期(至少5-13年)的市场盈利为目的市场化主体,而不是追求短期盈利为目的的投资公司。这种长期性应体现在政府支持的高科技产品从发育、成长到基本成熟所需的必要时间,而这种盈利性是一揽子项目的盈利,不以单个项目的利得论创投企业的盈亏。
(三)运行模式的选择问题
当前国内外创投运作模式大体上有五种。一种是美国的中小企业创投基金(基金投资型),政府通过信用在社会上募集资金,以部分募集的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中小创投企业,并以投资公司的大部分利润按股份制给投资者,同时通过贷款来获得另外的资金,从而发挥政府的杠杆作用。
另一种是以色列基金和台湾的开发基金(本文提到的苏州工业园区和国家开发银行成立的投资引导基金就类似此种类型),通过组建母基金,带动多个子基金,在基金成熟时,逐渐把政府投资的股权随着社会资本的进入出售给社会投资者,最终退出母基金。
第三种模式就是上海模式,是把创投企业定位成一个母基金方式,通过支持一些中小企业管理团队发起一些小的投资公司。第四种是深圳模式,是把大众基金集中在一个集团内,建立起一个航空母舰,来带动很多小的舰队。第五种是现在的天津模式,是把深圳模式和上海模式结合起来。既设立一个母基金,支持一些独立小团队,又设立创投公司来自己投资,管理着一部分基金。
本文所设计的引导基金的三种模式,是综合考虑以上各种模式的优缺点,结合本市现有的创投资源而设计的。本文所设计的第一种模式类似上海模式,又引入补偿基金来吸引银行贷款,放大基金。由于我国有关产业基金的法规并不完善,目前也只能以政府信用的形式来增强创投公司的融资能力。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操作上能够较快启动,引导社会资金的示范作用会很快显现。不过,这种模式政府投资的风险较大,如果同创投企业相关的约定不完善的话,引导基金很难在长期投资中实现保值增值。
第二种模式在综合考虑第一种模式优点的基础上,做强创投公司,并将其打造成投融资平台。为减少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风险,引入担保公司作为政府投资风险防范的最后一道防火墙。同时,如果政府只设立补偿基金,而不进行投资的话,以补偿基金来放大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从而增加创投企业融资能力,实现政府基金的杠杆作用。这种模式实际上是当前政府通过政策性担保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最常用的做法。以这种运作模式,政府承担的风险较低,政府干预创投公司运作的程度也较低,也较易操作。
第三种模式类似以色列的模式。这种模式可以说市场化运作程度较高,是政府介入创投领域程度最低的一种模式,利于创投企业的独立发展。并且在基金成立时就设计了政府退出的渠道,在制度上保证了引导基金的保值增值。
五、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模式选择的建议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当前可考虑采用第一种模式较快启动引导基金,较小规模地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投领域,在创投企业有一定的实力且能够进行资本运营时,将其打造成投融资平台,再转向第二种模式。这是当前较为现实的一种选择。
尽管第三种模式相对投资公司而言有许多优势,但实际上由于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基金运作模式实际上仍按投资公司的模式运作(区别在于创投公司自己运作投资,而公司型基金是由基金的管理人代为运作)这种基金并不具有真正意义的基金(如免税等)。所以,如果以第一、二模式运作投资公司较为成功的话,待条件成熟再组建母基金也为时不晚。

6、从风投公司借了500万用于项目建设如何做账,同时产生的利息资本化账务如何做。详细些谢谢

看看中级会计实务第三章固定资产,和第十一章,长期负债及借款费用

7、求《中国民办高校市场前景规划及投资战略规划研究报告》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民办教育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指出,自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以来,中国民办教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民办教育日益受到风险投资公司的青睐,国内有超过370家民办教育机构获得了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教育上市公司的资金募投,涉及金额超过190亿元。

但从发展现状来看,中国民办教育行业仍然面临着融资渠道单一、教育资金短缺的问题。前瞻产业研究院民办教育行业研究小组对目前风险投资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其进入民办教育行业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首先,主要投资职业培训和幼教领域,少有涉足学历教育。这主要是因为学历教育受到法律法规的规制较多,且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较严所致。

其次,重在提供种子基金和成长资金。风险投资很少关注那些发展已经相对成熟及处于停滞状态的培训企业,而更多的是寻找一些高速成长的中小培训机构,为其发展提供启动资金。

再次,投资和被投资主要在公司层面进行。由于学校法人财产权受到法律保护及保全,其变更、增减程序相当繁琐,故目前风险投资与被投资主要发生在学校的举办者——教育(培训)公司层面。

此外,民办教育行业的风投一般只进行少数股权的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民办教育领域一般只进行少数股权的投资,往往只占公司总股本的10%-20%;而国际同类市场一般是进行控股性交易,掌握多数股权甚至进行全资收购。

而从未来民办教育行业的投资趋势来看,前瞻产业研究院认为,近年民办教育投资逐渐出现四种发展趋势,分别为:

多种主体、多重方式投资
主要包括:世界500强企业,如丰田和博世集团已经在国内多所职业院校进行实体投资和基地建设;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以IPO上市和并购为目的,将目光紧紧锁定中国最热的中小学课外辅导、在线教育、网络教育等领域;民营资本,出于资产增值和保值的目的加大了在基础教育办学的投资,如在金融危机之后收购了民办教育的巨头——天马教育集团,现在是华东地区基础教育办学最大的集团;生产制造企业,以引校入企、引企入校等方式参与到职业办学当中来;此外,海外上市公司也加大了对于中国民办教育产业集群的投资力度。

教育细分市场成为投资热点
其中,在国家2020年实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0%的背景下,民办高校股权、产权转让将是一个投资热点;同时,出国留学培训市场也持续火热,英语(论坛)培训市场始终保持300亿元左右的规模,中小学培训有望成为未来增速最快、市场增速最大的板块之一。

全国性教育巨头开始出现
在以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为主体的多种投资主体进入中国民办教育产业的背景之下,教育企业连锁数量不断增多,教育企业的连锁品牌不断增加,行业的认知度不断增长,行业逐渐走向成熟,跨区域的教育行业巨头开始出现。例如新东方、环球雅思,东方爱婴、新爱婴、红黄蓝等机构。

行业加快兼并收购
民办教育行业的兼并收购形式主要有同治化并购和产业链的并购两种。其中,同治化并购即在区域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知名度的教育机构,通过横向的并购同一类型的教育机构,以实现快速扩张,并且快速上市;产业链的并购即为了完善教育产业链而横向、纵向的整合资源,如新东方在上市之后通过收购快速的进军高考复读市场、在线教育市场和学历教育市场等。

民办教育的报告更广一些,民办高校的面比较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与网站建设公司获得风投相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