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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设执业管理中心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02 17:02:34

1、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到期如何继续注册

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管理暂行办法
闽建法〔2002〕105号 阅读次数:1100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省工程建设监理行业发展需要,根据《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考试、注册、执业等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是指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统一考试,达到我省规定的分数线,取得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经注册取得《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人员。
第四条 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管理机关,统一负责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考核、注册、执业等管理工作。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发放和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工作。
县(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
(一)取得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者,应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才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二)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担任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岗位职务。
(三)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两年。期限届满后,可以申请续期注册。
(四)已注册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在注册期内可申请一次注册单位变更。
(五)已注册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后,可申请注册全国监理工程师。但应当先办理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销手续。
第六条 申请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确定的分数线以上;
(二)参加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成绩合格。
第七条 申请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年龄在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三)只在一个监理单位任职;
第八条 申请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工作单位有变动的,应当提供原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的同意调动的证明材料,离退休人员应当提供离退休证件。
第九条 注册期届满后需要续期注册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期注册手续。申请续期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注册期内参加继续教育;
(二)在注册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三)符合第七条规定的。
第十条 申请续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续期注册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三)继续教育证明;
(四)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和遵纪守法情况证明;
(五)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第十一条 申请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变更、注销申请表》(见附件二);
(二)《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三)工作单位同意变更或注销证明;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供新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材料和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申请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或续期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应当先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初审通过后,报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注册手续。
第十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办理注册有关手续,应当在收齐申请材料后,在下列规定时限内办结:
(一)初始注册,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二)变更、续期注册、注销注册,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三)注册初审,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一)未经注册,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监理工作的;
(二)以监理工程师个人名义承接工程监理业务的;
(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理。
(一)出具不真实的监理文件资料或虚假的监理报告;
(二)出具不真实或虚假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十六条 《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有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二○○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2、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怎么上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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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福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需要哪些条件?要助理工程师证么?

答:福建2009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2009年6月26日至7月24日.报考人员均须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4、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二级建造师怎么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会有缴费选项,点击后支付就可以啦!需要有要求的银行的银行卡并开通网银!豆卷建筑,二教备考资料库!

5、福建省二级建造师转注

一、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企业变更注册程序:
(一)申请人进入江西省建造师网站,登录"二级建造师系统",网上申请变更,原聘用单位及新聘用单位网上点击同意后,由新聘用单位打印《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且在网上上报,如果变更单位是市级企业,变更申请表需市级主管部门盖章。
(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由企业直接报送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省建设厅审核同意后由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打印证书、更换执业印章。注册证书上的变更注册等用印栏统一加盖“江西省建设厅建造师注册管理专用章”。北京慧!嘉!森!教!育
三、变更注册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注册系统打印)及注册管理机构规定的系统电子文档;
2,填写表格《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承诺书》: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执业单位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5、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www点hui佳sen、com
6、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7、有效期满的,还应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

6、一级建造师(福建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名考试怎么没有一级建造师的选项(报名时间已经开始了)

一级建造师报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先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办理。

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7月12日-7月26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原则上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福建省内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为老考生,否则为新考生。以下是2018年福建省一建报名审核时间汇总,网上报名时间:7月12日至7月26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新考生于7月23日~26日携带所需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30日前;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3日。

7、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怎么上不了

是啊,急死了,要缴费都缴不了。这下好了。时间过了。都不知道还能不能补交。

8、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照片审核要多久

19号提交 现在还没审核过 我是指报名 不是照片。照片1,2天吧 工作日

9、福建一级建造师审核需要什么资料

(二)现场审核
1.新考生须于2016年8月8日-12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此复印件需包括发证机关用印页面(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以下简称《业绩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证明》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区”下载,报考增报专业考试人员无需提供;
(5)申请免试两科的,需提交《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并根据免试条件提交相应材料:
①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第(二)1款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②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第(二)2款的所提交的《业绩证明》需能体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工作经历(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的,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此复印件需包括证书编号页面(7位数流水号)和个人信息页面(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7)报考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分公司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该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以总公司报考。
以上申报材料要求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对考生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将其不良行为记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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