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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标准

发布时间:2020-11-02 04:56:11

1、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

物业管理用房在物业交付时由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定移交给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具体位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查后征求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在规划设计方案中确定,不得任意调整。
(一)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下列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1.住宅按照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4‰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经营用房;
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均为非住宅的,按照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比例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
3.门卫房、设施设备房不能作物业管理用房抵扣;
4.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发建设单位配置会所的,其会所性质的用房不能作物业管理用房抵扣。物业管理用房确需与会所毗连在一起的,应在扩初设计文本上注明;
5.上述物业管理办公用房至少应配置在50平方米以上,并应配置在地上专用的办公性质用房内;
6.物业管理经营用房至少应配置在30平方米以上。作为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的房屋在使用用途上须是商业用房,并配置在沿街或沿路适于经营的一层店面。设有内楼梯的商业用房,配置在一层的面积应大于上层面积的总和。开发建设单位在新建地块没有商业用房规划的或商业用房建设总面积无法满足经营用房配置的,在与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商议后,由开发建设单位在邻近地段购置商业用房作为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并在产权中注明。
(二)因房产测量后,地上建筑面积超过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建筑面积的,超过部分按照上述第1、2类规定的比例补配物业用房;确实无法配置的,应当按照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同类型物业平均销售价格支付不足部分的相应价款,列入专项维修资金或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三)经规划部门批准实行物业分期开发,不能足额提供当期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前向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缴交同类地段、同等面积的商业用房的市场租金。收取的租金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的其他需要。
(四)物业管理用房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权属登记,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

2、宁波在建设智慧城市上有哪些特点

特点:
首先,宁波人具有敢为天下先的优良传统。宁波是一个最早对外开放的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秉承"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城市精神,宁波人具有敢抓机遇、善抓机遇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就是因为宁波抓住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开放型经济,从而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建设智慧城市,是宁波面临的一次新的、难得的机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们要充分认识和牢牢把握这一新的、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
其次,宁波的信息化基础良好。宁波建成了覆盖全市的高速城域宽带网、无线网,互联网接入用户达到136万户,手机用户达480万人次;全市农村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99.8%,计算机普及率超过37%,900多个行政村建成了综合信息服务站;培育涌现了一批实力型信息化企业。宁波市先后获得了"2010中国城市信息化十佳城市"和"2010中国城市信息化示范城市"等一系列荣誉。尤其是2010年上海世博会"信息化与城市发展"主题论坛在宁波成功举办,为汇集全球智慧、建设智慧宁波带来了难得契机。
第三,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比较强。宁波市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0美元,创新型城市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信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许多指标位居全国前列,这些都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
第四,有比较完备的法规保障。宁波发挥计划单列市的体制优势和较大城市的法规立法优势,制定实施了《宁波市信息化条例》、《宁波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宁波市社区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等一批法规规章,社区信息化标准体系和第四方物流标准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体制和发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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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宁波市急救机构建设标准

自2010年8月宁波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宁波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宁波市急救机构建设标准》以来,着力加强急救站(分中心)建设,9家独立型急救机构设置数位列全省第一;全市急救机构编内工作人员核定数从2009年的162人增加到2015年的435人,增幅达168.5%。合理增设急救站点,按照“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急救服务原则,宁波市确定了急救点服务半径设置规范,即宁波市中心城区≤5公里;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区≤8公里;其他城镇≤15公里(或反应时间20分钟);偏远山区、海岛≤25公里。院前急救从城市逐渐向农村延伸,近3年我市三分之二的新建急救站点均在农村,目前全市急救点达56个,8个县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平均6个,增幅达194.7%;拥有救护车167辆,增幅达120%,而监护型救护车的配备比例从2009年的57.4%增长到目前的89.2%;120信息调度指挥系统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实施全市120信息调度指挥系统联网工程,建立起市急救中心与县(市)区急救站(分中心)实时联网,急救网点实时联动,信息实时传输和资源共享的院前急救指挥网络。实现了全市院前急救由运输为主转为现场抢救、途中监护、快速转运的新模式华丽转身。

5、宁波市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果 宁波是爱心城市,对宁波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什么作用

宁波市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果,对宁波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相当大的作用;

使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农业发展基础建设专项
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实现农业“双增”,是我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推进整个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也是“十五”期间政府工作的重点。为确保“十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和《宁波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的要求,特制定2001-2005年宁波市农业发展基础建设计划。
一、“九五”回顾
“九五”期间,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转变为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农业开始从增产战略向增效战略转变,农村经济由全面实现小康跨入了向现代化迈进的新阶段。到2000年,全市农村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673.7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48亿元,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69元,分别比1995年增长99%,19.5%和45.5%。
(一)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全市已建成大中型水库24座,小型水库374座,蓄水量达到14.3亿立方,全市累计建成标准海塘近300公里,标准化农田50万亩,河道整治3000多公里。2000年底全市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90万亩,旱涝保收农田达到17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4.6%。全市形成用材林300万亩,经济特产林176万亩,防护林94万亩,森林覆盖率为48.9%。拥有农机总动力187万千瓦,翻耕、排灌、收获等基本实现机械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村道路、通信、供电、供水、广播电视、生态环境等明显改善。
(二)农业产业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
“九五”期间,在保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全市年平均调减粮棉播种面积30.7万亩,扩种了蔬菜、瓜果、花卉、药材等经济作物,大田种植结构开始由单一的粮棉型向粮、经饲肥复合弹性结构转变。种植业比重下降,渔、牧、林业比重上升,全市渔牧林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95年的46%上升到2000年的51%,农村经济一、二、三产业的构成由“八五”末的9:83:8转变为7:82:11。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村劳动力逐渐向二、三产业转移,三个产业的劳力配置由“八五”末的45:35:20转变为40:36:24.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初露端倪
各地按照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的要求,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到2000年,全市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10个主导产业和产品基地;拥有年加工经营额百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1000余家,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的农业“三资”企业276家,农民购销大户8万多户,加工经营产值达100多亿元,外贸出口值3.32亿美元;各级各类区域性专业(行业)协会、专业生产合作社800多个,对产前、产中、产后实行全程服务,带动农户30多万户,一些主要农产品的产业链开始形成。
(四)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显著提高
“九五”以来各地积极实施科技兴农战略。一是加快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引进繁育推广了一批国内外名特优新品种,良种覆盖率有了较大的提高,提高了单产,优化了品质。二是通过实施“星火计划”、“丰收计划”及争创农产品名牌等多种形式,加快了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三是通过农函大、农广校、农职校及“绿色证书”等形式,广泛开展农业教育和农技培训,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技术素质和农民的文化素质。通过上述措施,全市农业适用技术普及率达到了65%,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达50%,为农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但是,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农业发展受资源约束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村生态环境较差;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不高;城镇化进程滞后,农村劳动力转移趋缓;农业投入不足,基础不稳;农业科技进步不快,劳动力素质低下。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生活质量不高,城乡差别扩大,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十五”是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新时期,也是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关键性意义的重要时期。“十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WTO的加入、农产品买方市场的出现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都将给我市农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一)指导思想
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主题,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城市化和农民知识化,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建立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科技支持作用明显增强、产业化经营格局初步形成、社会化服务功能比较齐全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体系和生态体系。
(二)基本目标
“十五”时期的发展目标是:农村产业布局比较合理,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基本适应,城镇化梯度推进的框架基本形成;初步建立城郊型、外向型、辐射型、生态型的农业经济格局,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现代化框架。到2005年,农村工农业总产值达到4360亿元,年均增长11.5%,其中农业总产值180亿元,年均增长4%,林牧渔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0%以上,农村第三产业比重提高到30%以上;农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下降到30%以下;城镇常住人口比重达到5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
1、农业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初步建立起有效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主要海塘防风潮能力达到20-50年一遇,姚江流域防洪排涝能力基本达到20年一遇,奉化江达到10年一遇。基本完成市区及重点县城防洪工程。初步形成节水型农业灌溉体系,到2005年,全市有效灌溉面积达到90%以上,农田旱涝保收面积达到60%以上,建成标准化农田150万亩。初步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体系,形成200万亩生态林、200万亩兼用林、200万亩经济林,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机总动力达到214万千瓦,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
2、产业化经营格局基本形成。对资源优势、产品优势明显、发展潜力较大的创汇蔬菜、竹业、海水养殖、榨菜、水果、茶叶、蔺草、远洋渔业、畜禽、花卉等主导产业和产品,初步实现专业化生产、系列化加工、一体化经营。到2005年,10个主导产业和产品的总产值达到80亿元以上,农产品商品率达到85%以上,形成以市场引导企业、企业连接农户、产加销紧密结合的产业化经营机制。
3、科技对农业的支持作用明显增强。到2005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以上,农业适用技术普及率达到80%。主要农产品产量和品质明显提高,创造出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农牧业良种综合覆盖率达到95%以上。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的培训,每年有1万名以上农民获得各类农业技术证书,农民专业技术人员达到3万人,农村劳动力素质得到较大提高。
4、外向型农业进一步发展。到2005年,全市农产品及初加工品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由18%上升到22%。
5、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围绕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到200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信息网络、科技推广、良种繁育、供给保障、运销服务及质量监测六大服务体系。95%的镇(乡)和85%的村建立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建设重点
(一)水利基础设施
1、防洪治涝工程。完成标准海塘建设,加强建成海塘的维护和管理;加快以甬江水系为主的流域治理,重点建设姚江综合整治工程、鄞东南防洪排涝工程和慈溪北排杭州湾工程;加强防洪防涝体系建设,重点完成“三江六岸”及宁海、奉化、余姚城关和鄞州中心区的防洪工程;继续抓好病险水库、水闸的加固;实施山区、半山区小流域治理。
2、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加快水资源开发,基本建成周公宅水库;开工建设白溪水库引水工程;争取开工建设沙地、溪下、葛岙、上涨等水库;做好跨流域引水工程的前期工作。
3、农田水利工程。完成平原河道整治3000公里;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新建标准农田10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35万亩;新建和改造机耕路500公里。
(二)围涂工程
以围涂造地、盐碱地改造和废荒地开发为重点,进一步开发土地资源,力争围涂面积达13.6万亩。完成慈溪四灶浦西侧围涂工程,建设镇海蟹浦围涂工程,争取宁海蛇蟠涂、象山大目涂二期围垦工程开工建设。
(三)生态工程
实施绿色工程,营造“山青、水碧、天蓝、地绿”的生态环境。着重抓好甬江、余姚江、奉化江总长度151公里的生态林带建设和六大干线全长375公里公路两侧的高标准绿化,以及奉化江口至溪口的沿线观光生态带工程。新增水土涵养林10万亩,封山育林100万亩,完成退耕还林5万亩,扶育改造用材生态兼用林50万亩,建设高标准平原绿化工程,建设园林式村镇100个,完成植树550万株,新增农田林网控制面积47.1万亩。加强农业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开展象山港环境容量研究,规划建设南韭山列岛海洋渔业自然生态保护区。积极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加快海洋农牧化发展。积极实施生态农业,推广应用复合有机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及各种生物技术,扩大有机茶叶、有机水果和有机蔬菜面积,发展绿色食品,加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四)农业机械化工程
建设8-10个区域性的农机维修服务中心(站),完善农机服务网络。重点发展开掘机械、大棚作业机械、河道清淤机械、滴灌喷灌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和茶叶修剪、采摘、加工机械。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水稻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五)渔港建设工程
续建完成象山石浦渔港,新建奉化桐照一级群众渔港,规划建设宁波海洋渔业总公司和北仑穿山一级渔港,带动二、三级群众渔港建设,逐步完善其它群众渔港基础设施建设,使全市80%以上的渔船能就近安全避风。
(六)产品基地建设
①大田经济作物:城郊平原重点建设以设施化、高科技为特征的观光、休闲农业基地。继续扩大以杭州湾南岸、三门湾北岸为重点的出口创汇蔬菜基地,出口蔬菜总量从目前的4万吨扩大到8万吨,其它平原地区根据资源特色和基础设施条件,因地制宜,发展各类经济作物生产基地。
②林特生产:新增笋用林和竹笋两用山7万亩、各类食用菜竹20万亩、新建5万亩有机茶基地和1万亩宁波白茶基地、发展脐橙、柑桔、蜜梨、枇杷等名优水果5万亩,高接换种和改造低产果园5万亩,发展板栗、银杏、香榧及柿子等干果基地5万亩、巩固扩大“北仑杜鹃”、“奉化五针松”、“四明山红枫”三大花种,建设江(口)--溪(口)花卉产业带,新增花卉基地5万亩。
③畜牧生产:重点发展草食动物,在沿海平原、海岛滩涂、部分山区和林区开展种草圈牧、生态养殖,扩大牛、羊、兔、鹅、鸭生产基地。到2005年,牛、羊、兔存栏达到100万头(只),家禽存栏达到2300万只,新建一个千头以上奶牛基地,全市奶牛存栏达到5000头,积极发展特色野生动物。
④渔业生产:重点发展海水深水网箱养殖基地和远洋渔业基地。在巩固提高现有的六大养殖基地和四个捕捞基地的基础上,调整渔业作业结构,大力发展深水网箱、池塘标准化养殖和远洋渔业,稳步发展工厂化养殖。到2005年新增海水深水网箱200只,标准化池塘示范养殖面积1000亩。远洋渔业以宁波海洋渔业总公司和北仑成开海洋渔业公司为龙头,以南北鱿鱼钓为基础,加快金枪鱼钓发展步伐,生产基地从一海两洋向一海多洋(包括南北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拓展,远洋渔轮从目前的25艘发展到35艘,同时要继续发展杭州湾南岸万亩连片鱼塘,扩大稻田养殖。
(七)农产品加工体系建设
围绕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培育和扶持一批起点高、规模大、覆盖面广、竞争力强的大中型农业企业。到2005年,全市培育形成年销售收入超亿元、利税超千万元、技术水平先进的重点大型农业龙头企业20家;年销售收入超5千万元、利税超300万元的骨干农业龙头企业30家。力争主导产业的产品加工率达到40%。
(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培育完善市场体系,巩固现有的规模较大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引导其上规模上档次,并向多功能发展,扩大其吸附力和辐射力。加强水产品、蔬菜、花卉等批发市场建设,根据发展海洋大市的要求,争取建设一个产品辐射全国、内外贸相结合的大型水产品交易市场。争取在西部地区或上海等大中型城市创办1-2个宁波特色农产品专业市场。建成宁波名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继续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协会和农民购销员队伍。积极兴办农业要素市场。着力培育联接国际国内的农产品网上交易市场,扩大农产品网上交易份额。
(九)外向型农业
选择一批围而未垦或荒芜的海涂地,进行对外招商,争取兴办1-2个外商独资的农业综合开发区。积极兴办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和农业“三资”企业,到2005年,农业“三资”企业争取达到350家,引进外资5000万美元。
(十)种子种苗工程
加快农产品优良品种的研究、引进和推广,建设以市农科院和市级良种服务部门为主体、县(市)区相配套的农产品引种、繁育中心,建立杂交水稻、食草畜禽、水产苗种、优质蔬菜、名优瓜果、陆生野生动物良种等种子种苗繁育基地。
(十一)高新技术和科技示范工程
组建完成市级生物实验室、海洋生物工程实验室、国家技术转移宁波中心、食品加工研究中心。在加强以市农科院为核心的高新技术示范体系建设的同时,继续抓好10个各具特色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即镇海现代农牧科技示范区、奉化生态农业示范区、北仑高新农业科技示范区、慈溪创汇蔬菜示范区、余姚生态旅游农业示范区、鄞县高效农业示范区、江北都市农业示范区、象山港科技兴海示范区、宁海双盘涂生态渔业示范区和象山特种动物科技示范区,成为在生态农业、创汇农业、观光农业、精品农业、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等方面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示范窗口。
(十二)农村技术教育和培训工程
继续实施“十百千万”(“十五”时期每年围绕十项先进实用技术,扶持百名创新型专业户,带动千户掌握专项技术的专业户,培训一万名“绿色证书”学员)。培训工程和农民青年创业者“1551”培养工程,(通过15个专业的职业教育,在五年内,培养1万名青年农民创业者)。重点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继续改善成人教育、农广校等办学条件,充实力量,扩大办学规模,把中专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结合起来,造就一批具有现代意识、专业知识和经营头脑的“产业农民”和农业企业家。加强对农业领导干部和农业科技人员开展以知识更新、现代管理和高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到2005年,有90%以上的乡镇农技人员达到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五年时间内,对全市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农办主任轮训一次。
(十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建成覆盖重点乡镇、骨干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的农经信息网;争取95%的区域性主导产业或产品建立起专业合作组织,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建成农产品质量检测认证中心,林业花卉技术服务中心,完善农业病虫害测报体系和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建设中尺度天气监测预警系统,人工影响天气工程,气象站台探测环境保护及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海洋渔业安全信息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农业投资机制,稳步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建立健全以国家投入为导向,集体和农户投入为主体,工商企业和外商投资为补充的农业筹资和投入机制,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宽领域的依靠全社会力量的投入格局。各级政府要较大幅度地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严格执行《农业法》的规定,加大财政预算外支农资金的筹集力度,确保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增加信贷资金对农业的投入,调整农业信贷结构,增加农业中长期贷款的比重。农村信用社应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为主,方便农户贷款,要允许农户以房屋产权证和土地、山林承包权证作抵押,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政府部门要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制度。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政策优势,改善投资环境,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工商企业和外商对农业项目的投资。充分调动农民投入的积极性,增强农民对农业的投入意识,运用价格、税收、信贷、财政等经济杠杆,引导农民增加用于农业建设的投入。
根据“量力而行,确保重点”的原则,明确各级各方面投资职责。对于列入市“十五”计划的项目,按照产业特点,采取不同的投资方式。对于公益性、社会效益为主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以政府投入为主,有条件的要逐步推向市场;对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产业,以社会投资为主,政府给予适当的扶持,具体政策另行制订。
(二)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要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形成规模”的取向,按区域资源特点,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调整结构布局,突出优势,确立重点,发展具有区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逐步形成以设施化、高科技为特征,以蔬菜花卉生产为主的城郊农业区域带;以集约化、高效益为特征,以名特优水产品养殖为主的沿海水产养殖区域带;以优高型、生态型为特征的,水果竹笋等经济林为主的山区、半山区林特区域带;以规模化、机械化为特征的,粮经轮作的平原粮食经济作物区域带。按照“扶强扶优”的原则,围绕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培育、扶持一批起点高、规模大、覆盖面广、竞争力强的大中型农业龙头企业。围绕每个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培育出1-2个大型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搞活流通,强化农产品营销。加快实行农业标准化,积极实施创名牌战略,加强对农产品的品牌管理,逐步实行规模化生产、品牌化销售。大力发展以农民自我服务为宗旨的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组织。积极探索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运作机制和管理方式,确立其作为市场经济的中介组织和市场主体的地位,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改革农业科技体制,探索农业科技创新机制
改革现行农技推广体制。根据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的要求,把乡镇农(林、水、牧、渔)技站逐步改革成跨行政区域的专业农技推广服务组织。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兴办农科贸一体化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成果经营、二次开发和技术推广。农技推广部门要依托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发挥组合优势,加快技术推广。积极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以成果、专利、技术参股等形式,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经营和分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农业生产组织要主动与科研机构开展科研技术合作,要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自行建立科研开发中心,对其科研成果鉴定、申报及推广等给予积极支持。加强农村科技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农技人才。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结合生产实际,研究开发急需的适用技术,对在良种选育、重大适用技术研究推广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科技人员,各级政府要予以重奖。研究制订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吸引一批农业科技人才,尤其是农业学科带头人,充分发挥他们在农业科技进步中的作用。
(四)依托区位优势,发展外向型农业
加入WTO,对我市农业生产的发展既是一次很好的机遇,又是一次严峻的挑战。因此,一是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扶持外向型农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切实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外资投入农业领域,兴办农业高新技术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开发,提高外向度,发挥外向型农业对整个农业的带动作用。二是强化农业的支持措施,改善农业发展条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扩大创汇农产品基地建设。三是建立农产品供给、需求、市场价格变动的预测预报系统,使农产品的生产更好地适应国内外市场的消费需要。四是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外向型人才,拓展农产品出口市场,促进我市农业与国际市场接轨。
(五)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
坚持按照“强化规划,优化布局,突出重点,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着力构建城市化梯度推进的农村城镇体系,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按规划实施。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农村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聚,有计划地撤并部分镇、村。中心镇、村建设用地规划,按法定程序允许作适当调整,在同一县(市)区域范围内,对按规划向城镇或中心村迁建的农村居民点和工业园区,在做好退建还耕、退宅还耕的基础上,经核准可按还耕面积等量置换到城镇或中心村规划区内,其建设用地可以不占用耕地计划指标。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投资小城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政府要增加小城镇建设的投入,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支持小城镇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适应小城镇发展要求的文化、教育、卫生、住房、医疗、养老保险等制度,加快发展农村小城镇各项社会福利事业,推进小城镇社会保障体制建设,鼓励引导农民离土离乡。

宁波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重点建设专项规划

一、“九五”重点建设概况

(一)“九五”重点建设投资规模

“九五”期间我市重点建设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上升,年均完成投资额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我市“九五”重点建设项目共92个(其中续建项目21个,新开工项目71个),计划总投资额650亿元;“九五”实际完成投资额403.7亿元,比“八五”完成投资额86.5亿元,增长了366%,“九五”期间年平均增长26%。

重点建设完成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完成投资的比例,“八五”期间为12.2%(86.5/705.7亿元),“九五”期间上升到25%(403.7/1600亿元)。

“九五”重点建设项目集中于工业、能源以及港口、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分类完成投资额的比例依次为:工业和能源245亿元,占60.8%;交通邮电97.3亿元,占24.1%;农业水利28.12亿元,占7%;城市基础设施21亿元,占5.2%;社会事业9亿元,占2.23%。

随着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九五”期间重点建设的规模不断扩大,1995和1996两年实现了跳跃式发展。1995年完成投资额24.5亿元,比上年(11.57亿元)增长112%;1996年完成投资额67亿元,比上年增长173%,连续上了两个台阶。以后几年继续保持较高的投资水平。

“九五”中后期,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国内“通货紧缩”、消费疲软,许多商品生产能力过剩,房地产投资连年负增长,在投资热点难以形成的条件下,我市重点建设对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发挥了重大作用。确保了全市“九五”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十五”计划的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九五”重点建设的成就

“九五”期间,我市重点建设的成就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以港口为中心的交通集疏运网络基本形成

“九五”期间我市重点交通项目完成投资89亿元,比“八五”17.4亿元增加4倍。

港口吞吐能力新增3000万吨。2000年货物吞吐量达到1.1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90万标箱。20万吨级矿石中转码头(二期)、25万吨级原油码头、1~5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等建成投用,基本形成铁矿石、煤炭、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五大中转基地。

“九五”期间还先后建成了杭甬高速公路、沿海国道主干线宁波段及连接线、通途路、机场公路二期、大榭跨海大桥、公路场站、国省道改建及萧甬铁路复线改造等项目。新增与改建公路总里程2700公里(其中新增高速公路150公里),以港口和市区为中心,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骨架、干支线贯通、辐射城乡的综合交通网络逐步形成,基本实现“全市一小时交通区”,进一步拓展了港口腹地。

2、现代化的临港产业群已具雏形

“九五”期间,我市重点工业和能源项目完成投资额245亿元,比“八五”增加3.3倍。一批大的工业项目相继建成,我市初步形成了以现代化大型企业为骨干的临港产业群。其中北仑电厂二期(3×60万千瓦机组)、镇海炼化炼油扩建(800万吨)、中华纸业白纸板(35万吨)、宝新特钢不锈钢(8万吨)、镇海燃机发电(30万千瓦)五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就达201亿元。

3、重点水利设施建设增强了抗灾能力,改善了城市的供水条件

“九五”期间重点农业水利工程完成投资28亿元,比“八五”期间的6.34亿元增长3.4倍。

全市四级以上标准海塘规划总长458公里基本建成,防潮标准由原来不到20年一遇,提高到20~50年一遇(局部达到100年一遇)。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灌溉的国家大(二)型水利枢纽工程白溪水库,总库容1.68亿立方米,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八五”后期和“九五”初期相继建成平潭、梅溪、梁辉、四灶浦等4座中型水库,全市水库蓄水能力从建国初的3亿立方米,增加到13.5亿立方米,农业有效灌溉面积达297万亩,旱涝保收田面积达177万亩,分别占耕地面积的83%和55%。城区“三江六岸”整治工程建设全面展开。

4、大规模的市政建设?
回答者:为你执着33 - 千总 四级 6-3 20:05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6、宁波市江北区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宁波市江北区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是2018-01-04在浙江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85号1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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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违反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37条 被开了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单子,要罚款吗?罚多少,

违反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37条 被开了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单子,要罚款,罚100还是150记不清了。

8、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二章 资金和房源筹集

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县(市)区财政安排的资金;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和配套用房、设施出租出售收入;
(三)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四)县(市)区政府和社会力量通过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五)社会捐赠;
(六)国家、省规定的其他资金来源。
第八条
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方式,主要包括:
(一)政府筹集
1.县(市)区政府组织投资建设和收购;
2.按一定比例在普通商品住房或城市综合体项目中配套建设;
3.在拆迁安置房项目和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
4.村发展留用地经调整用途后建设或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5.其他符合条件的住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
(二)产业基地配套
结合产业园区建设,符合规划要求,按照生产区与居住区分离原则,集中配套建设以集体宿舍形式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
(三)社会筹集
企业、村集体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在符合用地规划前提下,利用受让土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四)其他
社会捐赠。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应充分考虑承租对象交通、就业、就学、就医等基本需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动节能、省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住房保障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予以优先保障。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其他资金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通过有偿使用方式供应。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度提高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适当减少地下车位配置数量。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参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开发建设和租赁经营所涉及的其他税费优惠政策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县(市)区政府可以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房租补贴、BT、BOT等形式指定国有企业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也可以在明确政策、合同约定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由社会企业参与建设管理。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或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在每宗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建设面积、套型结构及比例、建设及装修标准、建成后移交、回购或出租所涉及的租赁管理、租金标准等事项,明确相关责任和权利,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公共租赁住房不得分割转让。
第十四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包括集体宿舍和成套住宅,成套住宅单套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户型包括单间、一室户和两室户。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非新建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要坚持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原则。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根据承租对象的居住和生活需要,同步建设相应配套设施、生活服务用房和管理用房,并实施物业管理。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经济、环保”原则进行简易装修,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的验收和保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宁波市市帆建设有限公司怎么样?

宁波市市帆建设有限公司是2018-12-11在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华星黄金大厦室1505号。

宁波市市帆建设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30282MA2CL6M7X4,企业法人吴魏,目前企业处于注销状态。

宁波市市帆建设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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