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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公开招标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30 01:49:45

1、项目规划设计没到开标日,而该项目己开始挂网招标?

不提前招标如何竞标(开标),必须先行招标活动(宣传),才有人参与竞标活动。

2、建筑设计:招标方式有哪些

招标方式有哪些?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10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 招标方式
1) 公开招标,即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指定的报刊、电子网络和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向社会公示其招标项目要求,吸引众多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按事先规定程序和办法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2) 邀请招标,即招标人通过市场调查,根据承包商或供应商的资信、业绩等条件,选择一定数量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按事先规定的程序和办法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2) 邀请招标的条件和审批规定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这条规定表明重点项目都应当公开招标,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批准也可采用邀请招标。
1) 邀请招标的条件。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①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
2) 邀请招标的审批和核准。
① 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应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此外,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是否符合邀请招标的上述两项条件应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认定;其他项目是否符合邀请招标第2项条件,即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的认定,应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应当向商务部备案。
③ 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此外,按照财政部《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央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其他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照财政部规定要求将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报财政部审批

3、招标投标具体流程

招投标流程可以分为六个阶段: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及订立合同等。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澄清,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招标项目答疑会。并根据答疑或澄清内容,对全部投标人发布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和修改。

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组成和评标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

开标包括:招标公司委派的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确认和宣读投标情况>宣布招标方有关人员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对投标函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价格/交货期/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唱标)>完成开标记录并各方签字>开标结束.

9、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如有必要),确定中标候选人。

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在中标候选人之间确定最终中标人。

11、招标公司根据评标报告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12、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另外,在第五项可以增加资格预审。即招标公告中增加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事先递交资格文件、满足资格条件后,招标公司才将招标文件发售给该投标人。此时的招标公告实际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替了招标公告的作用。

(3)设计公开招标网站扩展资料:

《招标投标法》第5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招投标的意义

1.有利于科学合理的确定交易周期。

2.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有效防止不正当竞争。

3.促进了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使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管理储备。

4.简化了工程结算手续,减少扯皮现象,密切了承发包双方协作关系。

5.促进了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调动了企业内部的积极性。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2条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建筑设计项目是依照什么方式来招标及投标?

大一点的工程项目,建抄筑设计一般分为两个部分来采购的。
首先,通过设计竞赛、邀请招标等方式采购“建筑设计方案或建筑设计概念性方案”,邀请招标比较多。
然后,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工程设计(即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费50万元以上的项目无特殊情况全部要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下的,有些地方没有强制要求。
建筑设计招标受地域性的影响不大,我做过的几个省基本都是公开招标,发达省份是在建委下面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公开平台下招标的,欠发达地区是在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自行组织公开招标,市建委派人参建监督。
如果你一定想知道差异的话,就是有些地方的评标办法上又不一样的地方,但总的来说没有区别,只是不同的地方要求不一样而已,总的还是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这三个文件来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5、设计、地勘、监理、施工的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条件是什么?摇号是公开招标吗?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法律法规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
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3号)
第二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 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 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 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 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 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城市设施项目;
(六)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 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 )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 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
(五)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六) 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五条 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 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 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 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六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 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二)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三)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
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
局令2003年第2号,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
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
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抢险救灾的;
(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的;
(五)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的。
第七条 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
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
招标。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
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二)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
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外,应当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
有限的;
(二)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三)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并具
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进行的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除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及第十条规定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外,应当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 根据设计条件及设计深度,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类型分为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和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两种类型。
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明示采用何种招标类型。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令2003第30号)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第十三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具体摇号不太清楚。我是从网上查的资料,好像也有邀请招标采用摇号方式的。但公开招标采用摇号方式的较多,因为投标人较多,最后评定较为困难。所谓摇号评标的办法通常是指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该办法一般在资格审查阶段不再人为设限,只要资质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即可通关;专家评委不再具体评标,只负责预先合理评定工程造价,确认工程的上限价和下限价,并将超出上限或下限的不合格报价剔除出局;以合格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标底,报价最接近的几家列为入围投标人,采取公开摇号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中标候选人。而且,摇号确定中标人的办法一般对适用的工程范围和类型也有严格的限制。通常只有无特殊技术要求、规模在一定范围内的工程,才能采取摇号招标的方式。

6、怎么判断一个公开招标的设计项目是否已经内定,或者只是走个流程?

比比招标采购网对公开招标方式来讲,无论是不是内定,各项基本程序还是会符合规定的,即使内定也只可能在条件设置上有动作。而对于每个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来说,招标文件一定要仔细读,将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做好记录,按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不要漏项!努力做,一切皆有可能。

7、设计费30需要公开招标吗?

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同时满足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两方面条件: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的规定: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三类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8、设计单位公开招标的方式承担了一项高层住宅的设计任务,该设计单位项目管理的项目投资目标是指的什么?

应承担责任,因为甲虽不是约定代表人,但其实际负责衔接关系,起初是无权代理中的表见代理,其代理后果由设计院承担;后来设计院的认可行为则确认了其代理权限。因此,设计院应承担责任!

9、求:招投标法规定设计合同金额超过多少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比选?对于部队、政府的项目又是怎样规定的?

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招标是对项目有规定,对金额没有规定,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部队的招标有特殊性需区别对待。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招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9)设计公开招标网站扩展资料:

《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物资采购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一)物资达到一定规模、无保密要求的;

(二)供应商有一定数量、存在市场竞争的;

(三)物资通用性强、有明确的技术标准和规格要求的;

(四)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公开招标有时间保证的;

(五)可以以价格为基础做出中标决定的。

第二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宜公开招标的物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军事秘密的;

(二)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费用占采购总价值比例过大的。

第二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宜招标的物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一)招标后无供应商投标或者无合格标的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无法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无法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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