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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站长职责

发布时间:2020-10-27 15:19:28

1、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职责规定。 一、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文化知识的宣传,监督本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拟定本地安全生产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档案; 二、指导本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积极推广安全技术应用; 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和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五、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害职业卫生安全和发生事故的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六、参与和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督促事故处理的落实,跟踪督办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七、配合县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做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安排的其他工作。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职责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职责如下:

1、负责各区、县级市及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

2.受市建委委托,负责监督检查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具体建设质量行为及执行国家规范的情况的工作;

3.负责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及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4.负责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5.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6.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承办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拓展资料

质量监督特点

1.质量监督是一种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监督的对象是产品、服务、质量体系、生产条件、有关的质量文件和记录等。

2.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各种质量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

3.质量监督的范围包括从生产、运输、贮存到销售流通的整个过程。

4.质量监督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3、什么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如下:

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站长职责扩展资料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好像有十四条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专贯彻国家有关安属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请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中出现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督促”有什么区别?谢谢!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中出现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督促”区别在于:监督管理~可以是个体也可以领导集体行使权力,事务比较宽泛。指导督促~有专业能力的人员进行业务上的知道和督促,事务很具体

6、乡镇安全生产安监站的主要职责包括哪些

乡镇安全生产安监站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3.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4.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5.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

6.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7.实施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8.完成区政府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6)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站长职责扩展资料: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1999年12月30日成立。

安监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经贸委管理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的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现由国家经贸委负责的煤矿安全监察职能。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国家煤炭工业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家煤炭工业局的有关内设机构加挂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内设机构的牌子。

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般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科、计量科、标准化科(下设机构代码管理办公室)、法制科、机关服务中心、监督稽查科(稽查队)、XX市打假办、12365投诉举报中心、质量检验所,计量所,特种设备检验院,纤维棉花检验所,条码中心 等单位。

参考资料: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站部门职能


7、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有那些?

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各单位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而内容也不尽相同;但大体都版差不多。你可到百度权文库里选取与你单位类型相近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再自己修改一下,就成为你单位职责的了。如果需要我手里有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PPT资料,可发给你参考。

8、浅谈安全监督职责与安全管理职责的区别和联系

安全监督的职责涉及到施工方案的制定、落实;监测量测、试验;施 工组织顺序;施工设备设施;施工人员等等施工组织管理过程中的各 个环节;其二是,安全监督工作是由哪个部门来完成,按照建筑行业 的常规做法来看,一般是由各级安全质量监察部门负责。其三是,其 工作为谁负责,我认为安全质量监督工作一方面为所服务的公司或项 目负责;另一方面也是为公司或项目负责人负责。 管理:指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及创新等手段, 结合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以期高效的达到组织目标的过 由此可见管理工作涉及到项目管理的方方面面。安全管理也一样,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渗透在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各个岗位 在考虑施工生产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本过程可能对工程本体 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性。由此可见,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工程管理部、 物资设备部、综合部、财务部、安质部等所有部门都有其相应的安全 管理职责。这也是我们公司、项目各有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理由所在。 从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对其它部门没有什么疑义,只 有安质部既出现了监督职责,也出现了管理职责。这需要我们在日常 工作中将其自行分开。首先说其岗位的管理职责,应当按照公司、项 目对其岗位的定义,岗位职责的安排来明确。一般情况下包括:安全 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评比、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班前活动的管理 等。其岗位的监督职责就比较广泛,其应当借助安全检查、安全评比 的手段,对所在单位的所有部门、下属机构进行业务和履职情况进行 监督。主要监督其是否按照企业规定的规章制度办事;监督是否按照 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落实;监督方案的审批情况;监督方案的实施 情况;监督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维修保养情况是否按照制度规定进 行履行。这些都属于安全监督的范畴,然而这些工作的管理职责可能 在其它部门、其它岗位,也可能在安质部本部门内。 安质部的安全管理职责要求其能够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监 察、安全教育,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等等。其它部门的安全管理 职责要求在其岗位上的人员按照其规定、制度办事,按照程序办事, 把每一件工作办理的都能够消除隐患。 安质部的监督职责要求其既要对其它部门岗位及施工现场的实 施过程进行监督,也要对本部门各岗位实施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根据经验而言,项目部安质部的管理职责约占其工作比重的 70%,监督职责约占30%;公司安质部的管理职责约占其工作比重的 40%,监督职责约占60%。 总体而论,安全管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安全管理如上 文所述,是各个部门完成本岗位工作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本过程可 能对工程本体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性,并实施措施消除隐患;广义的安 全管理既包括狭义上的安全管理的概念,也包括安全监督的概念。 安全管理可以理解主体责任,安全监督管理不承担主体责任 对于咱们公司,各分子公司为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环保部是 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 从政府角度考虑,集团是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安监局负安 全监管职责

9、安监局和质监局各自的职能

安监局的职能是管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等,管的是“大安全”。质监局管的职能是管理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七个环节,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许可,管的是“小安全”。

1、安监局的职能

“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2、质监局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

(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五)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七)负责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并按省质监局的部署,对质量认证中介机构的行为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

(八)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九)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收购、加工、销售、仓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法组织查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十一)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相关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查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违法行为。

(十二)承办国务院、质检总局或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9)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站长职责扩展资料:

安监局全称即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安监局在中央一级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前身是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级和县级也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的地区设办事机构)。

质监局全称为质量技术监督局。它是国家职能部门之一,国家设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成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省以下设置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对各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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