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万维百科 > 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工作职责

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10-18 00:29:27

1、周口市民政局的单位职能

(一)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三)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监督实施各类优抚标准;审核呈报、褒扬革命烈士;指导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四)组织实施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干部休养所服务管理与建设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职工及军队离退休干部、军工(遗属)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五)组织实施军队退役义务兵、退役士官、转业士官、复员干部、1-4级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待分配期间退役士兵的管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军人接待转运的供应保障和管理工作。(六)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七)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建设,协调跨市及跨县(市、区)救助管理工作。(八)拟定行政区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乡镇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隶属关系和界线的变更考察、审核报批工作;拟定全市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和指导全市地名更名、命名、销名的审核报批;组织和指导县(市、区)和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九)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十)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和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十一)组织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办理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十二)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老龄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贵州省民政厅的主要职责

贵州省民政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工作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

(三)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和相关人员的伤残评定工作;拟定地方性优待抚恤办法;指导全省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待转运及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各地军供站、军人接待转运站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提出救灾工作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六)拟定全省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全省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省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七)负责全省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省内、省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工作。

(八)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定全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省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省人民政府和民政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资料来源:贵州省民政厅网站
http://www.gzsmzt.gov.cn/list-4-1.html

3、2014年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为总结2013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2月25日在京召开。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李立国指出,关爱型救助管理制度已经顺利实施整整十周年,各地不断细化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救助服务网络,积极创新主动救助、部门联动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等工作方法,及时、有效地保障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随着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人民群众期盼的提升,需要以修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为契机,深化救助管理工作的临时应急救助功能,强化救助管理工作的衔接转介功能,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创新完善救助管理制度。
李立国强调,保护未成年人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完善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政策,将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无力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和情形纳入社会治理议程和政府公共服务政策范围,是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直接体现。《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政策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工作空间,部际联席会议要以完善监护干预制度、建立行政干预和司法干预衔接机制、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创新社会保护工作机制为重点,健全以监护干预制度为核心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建立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无缝衔接的运行机制,让无法得到有效家庭监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及时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帮助。
李立国要求,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自身职责和专业优势,认真执行落实部际联席会议2014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重点做好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加强救助管理政策落实和督导考核等工作。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通报了部际联席会议2013年工作进展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工作总结并研究确定了部际联席会议2014年工作要点。20个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员、联络员和民政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国务院扶贫办应邀参加了会议。

与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工作职责相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