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所以言论自由不受任何限制。 [ ]
×
2、宪法当中关于言论自由的具体法律条文
根据《宪法》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公民有言论自由,但是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针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从限制的对象可分为两者,即针对言论内容的限制及非针对言论内容的限制。
(2)新媒体下公民的言论自由权扩展资料: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3、公民,媒体应该拥有绝对的言论自由吗?批评公众人物,政府官员应该免责?
任何“绝对”自由在任何体制的国家(朝代),都不曾有过,以后也不可能有,否则无法无天可就要天下大乱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的同时,禁止利用互联网、通讯工具
B
5、请问公民拥有言论自由是宪法中第几条规定的?
公民拥有言论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
《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言论自由(Freedom of Speech)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在历史上又与出版自由有密切联系。近来,它通常被理解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包括了创作及发布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富有表现力的资讯。
言论自由的保护不仅适用于反映多数意见或政府立场的言论,更重要的是保护不代表主流而且经常是不受欢迎的思想的表达。
(5)新媒体下公民的言论自由权扩展资料
但是,言论自由也是在一定范围内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言论自由也有“红线”,即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他人权利
《宪法》也规定了言论自由的范围,有些情况是不允许的。《宪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公民有言论自由,但是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针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从限制的对象可分为两者,即针对言论内容的限制及非针对言论内容的限制。
6、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制性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1、不得利用言论自由进行反对政府、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定的煽动行为;
2、不得损害社会整体利益;
3、不得利用言论自由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诽谤。
4、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披露商业秘密。
在一定合理程度内限制个人的言论自由符合人类社会共同生活的需求。《人权宣言》第十一条称“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应对滥用此项目自由负担责任。”
这意味着言论自由也要受法治意义下的法律制约,绝不能假借言论自由之名,随心所欲、胡说八道。
法律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不得利用言论自由进行反对政府、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定的煽动行为;不得损害社会整体利益;不得利用言论自由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披露商业秘密等。
7、能否提供几个近期发生的公民言论自由权受侵害的实例?
博客被捅伤,彰显中国言论自由的缺陷!
人长着嘴巴,除了吃饭之外,还有一个功能,便是说话!但说话相对来说是一门艺术,在中国的社会,你首先要学会什么样的话该说,什么样的话不该说,否则吃亏的肯定是你自己!好话任谁听了,心里都舒心,但刺耳的话,有人听了,可能要用手中非常的权利来对付你。固此,现有中国社会的聪明人一般来说都学哲学家告诉我们,沉默是金。但对现实社会来说,有时候,雄辩也未必是银的!
言论自由,我们每天都听到有人在追求,在高喊!但在中国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真实言论自由的时代。对于人类来说,越是无法实现的东西,内心就越渴望实现!在现今的时代,我们的媒体对小民身上出现的丑陋,言论是相对的自由!但对高官高层们身上的缺陷,个个都在装聋作哑,故作姿态!因为大家都知这里面的潜规则,对小民的言论自由,一则表现出自己正义的形象,二则使口袋里的人民币翻上一翻。但得罪高官高层的言论自由,是不会得到好下场的,轻者犯罪坐牢,重则便要遭到刺杀!因为高官高层的丑陋是不允许批判,我们只举旗帜来维护他们利益!这样方才符合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
博客,是一个新时代兴起的传播渠道,在这里,很多民间人士自告奋勇的为中国言论自由的发展承担起了责任!他们不像缩在乌龟壳里的龟头人士一样,只要自己每天安祥无样的活关就可以,他们看到不公平之事,便要站出来说指责!他们看到政府有错落,便出来纠正!当然,很多人说他们是愤青,但很可惜,在如今的社会里,在若大的中国,找几个这样的愤青也很难了!
最近,在博客界发生一起博客被捅伤事件,这名被捅伤的博客的网络ID“钱烈宪”在北京单向街书店万达广场店参加活动时,被两名男子捅伤。当时有人听到凶手对徐来说:“这下知道得罪人了吧?”据“和菜头”说,徐来为人低调,只是一个科学记者,并不会招惹别人。但他的博客上有很多内容是比较有刺激性的,可能有人因为他的博客而与他结怨。
看来,钱烈宪先生在博客中无意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在不知不觉中他中伤了某些人,成了他们眼中钉,肉中刺;固尔,使出派人行刺这种卑劣的伎俩!我相信,随着博客队伍的加大和越多,博客因写博得罪权贵的人也会越来越多,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也会相应增多!固此,博客们在博客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因为这些天王老子,混帐的东西,是不会跟你讲什么王法,因为在他们的眼中,他们就是王法!平日被吹捧惯了的他们,一下子又怎么能接受的了你刺耳的话呢?
博客被捅伤,彰显出是中国言论自由的缺陷!这种缺陷,不是任何人一下便能弥补过来的,因为,这是几千年中国文化积累起来的硬伤,可以说隐藏在每个人的骨子里。言论自由,不管在任何时代,都是很多人所期待的,但光靠一个时代人们的激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8、运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说明公民应如何行使自己微博上的的言论自由权
权利永远伴随着(义务)。每个公民在享受(权利)的时候,同时也负担着(义务)。
在团体生活中,最重要的就是兼顾权利与(义务)。保护(自己与他人)的权利,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学会珍爱自己的(权利),烙尽自己的(义务),才能成为一名(好公民)。微博运营商在中国的言论自由进程中处境微妙,这源于两个因素。一是微博使用者——即微博平台上成千上万甚至上亿的微博用户,有着天然的言论自由冲动,即使微博运营商秉承官方言论管制部门所制定的恶规则以管制各种言论,微博使用者依然在尽可能地突破它们。微博运营商承受着来自官方管制者和民间言论者者的双重压力,如何在双方的压力中做自由的支持者而不是奴役的帮凶,这既取决于微博的商业价值,也取决于微博运营商公共担当的伦理自觉。从这个角度看,微博的商业价值与微博运营商公共担当的伦理自觉是互相促进的,运营商越是具有公共担当精神,就越能冲破言论管制,使得平台更具竞争力和公信力,从而使得微博的商业价值更高。但目前看来,微博运营商们虽然明白微博的商业价值,但尚未有清晰的公共担当伦理自觉,对待来自官方的言论管制指令还过于听从。
中国言论自由之路可能会继续崎岖蜿蜒,道路漫长,但我相信,只要人们有着对言论自由理念真正的热爱,并且遵照这种理念正确行动,它或许会在某一天开花结果。但正如任何一种善的目的,都不可能抄近路到达,言论自由也如此。
9、公民在发表言论自由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1、公民言论自由在法律范围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公民可利用言论自由讨论国内外大事、讨论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提出批评和建议,以实现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权利;可以发表学术见解、进行学术研讨,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也可谈论社会上的逸闻趣事、,风土人情,以丰富精神生活、增长社会知识。具体地说,任何公民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发表的议论只有不超出法律范围,就不受任何非法干涉。
2、公民言论自由有限制时间。当国内发生暴力或者骚乱行为时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当外敌入侵时为捍卫国家安全的需要可以限制言论自由。
3、公民言论自由有限制内容。我国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得用言论进行反革命宣传、反革命煽动、不得用言论进行诬告、陷害其他公民的活动、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
10、公民在发表言论自由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1、公民言论自由在法律范围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公民可利用言论自由讨论国内外大事、讨论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提出批评和建议,以实现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权利;可以发表学术见解、进行学术研讨,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也可谈论社会上的逸闻趣事、,风土人情,以丰富精神生活、增长社会知识。具体地说,任何公民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发表的议论只有不超出法律范围,就不受任何非法干涉。
2、公民言论自由有限制时间。当国内发生暴力或者骚乱行为时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当外敌入侵时为捍卫国家安全的需要可以限制言论自由。
3、公民言论自由有限制内容。我国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得用言论进行反革命宣传、反革命煽动、不得用言论进行诬告、陷害其他公民的活动、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