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则谣言摧毁了什么行业?
骡子屈死了,说谎网友换马甲溜了
在河北的张北草原上,一头骡子悠闲地吃着草,却因为“远程碰瓷”,死在了屠宰场。
一个叫李炳鑫的青年,在杭州玩着卡丁车,却突然发现,自己成了“8·12南京南站猥亵女童案件”中的“猥亵者”。
两件原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却都因为网络谣言,成了近段时间被热议的话题。
谣言如潮水,来得快,去得也快。可喧嚣过后,那些深受谣言伤害的个体,该如何重启他们的生活?屡禁不止的网络谣言,又该如何根治?
死于谣言的骡子
每天都有很多骡子在屠宰场中失去生命。一只骡子的死,实在是稀松平常得很。可张北草原上的这只骡子,却死于网络谣言的漩涡之中。
8月20日下午,一条关于“骡子远程碰瓷”的微博成了热搜词。
网友“潞潞love”详细描述了自己被碰瓷过程,“周日一大早骑草原摩托撒欢儿,远远地,看见一头骡子也在撒欢儿。紧接着,一大爷拿着砖头朝我们走来,称骡子被惊着,要我们赔1万元。我们难道被讹了?”
该网友在博文中配发了一张当地民众拦警车图,还言辞凿凿地呼吁:提醒广大善意群众,直面社会黑暗面,我们需要再强大一些。
该微博在发出的几个小时内,被北京一个百万粉丝大V号转发,数万网友转发评论该条微博,事件迅速发酵。一时间,碰瓷的骡子、狡猾的乡民、不作为的警察连同张北草原,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对“骡子碰瓷”的谩骂和讨伐声充斥网络,更有网友晒出自己在景区游玩的糟糕经历并称,再也不去张北草原了。
事实真是如此吗?
8月22日,张北县公安局在展开调查后,发布了情况通知:所谓的“骡子远程碰瓷”完全是谎言。当日,该网友乘坐沙滩摩托看日出的时候,看到了被缰绳拴住正在吃草的骡子,因觉得新奇,遂开车追赶骡子20余分钟并拍照。骡子受惊,绕着缰绳奔跑,身体多处受伤。骡子主人的母亲因心疼骡子而流下的眼泪,也被曲解成了“无良乡民拦路警车”。
谣言澄清后,当事人“潞潞love”把头像换成了黑色,换了马甲,转眼便消失在了网络中。而市价在1万元左右的骡子,由于受伤已经无法从事生产劳作,只能以4200元的低价卖给屠宰场,终死在了屠刀之下。
“这不就是欺负骡子不会说话吗?” 网友“一帆”愤慨道。
“猥亵者”的诞生
在骡子被送进屠宰场的前几天,正在玩卡丁车的李炳鑫,突然发现自己成了 “8·12南京南站猥亵女童案件”中的“嫌犯”。
8月13日,在一条“寻找猥亵少女禽兽”的帖子下,有网友在评论中称,猥亵者是其大学同学李炳鑫。随后这条评论被微博大V用户“古风同志”曝光,并配文“曝光台:苏州的老少爷们都来辨认一下这个猥亵小女孩的畜生”。
短短几个小时,“南京南站小女孩被猥亵”引来近3000万的关注。李炳鑫随即被“人肉”,有人甚至扬言要将他依法“处置”。
而这一切只是因为他跟图中的嫌疑者长相相似。从事新媒体工作的李炳鑫第一时间为自己正名。他先找到了转发该谣言的大V“古风同志”,然而这位大V完全不理睬李炳鑫的苦求,读完消息后转身发了一条“我也上热搜了”的微博。最初指认“李炳鑫”的校友也悄悄换掉马甲,难觅行踪。
无奈之下,李炳鑫求助了任职公司的负责人,希望能用公司微信号证明自身清白。所幸该公司微信号拥有百万粉丝,他为自己正名的声音,才没有淹没在信息的汪洋中。
8月28日,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在南京南火车站候车室实施猥亵儿童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批准逮捕,李炳鑫这才洗刷了罪名。
记者曾试图采访李炳鑫,但被其拒绝。“不是什么光彩事,就让这事淡去吧。”
“垃圾”“混蛋”“变态”等字眼像一把把匕首,将他平静的生活戳得千疮百孔,连带着他的父母、朋友、母校也遭了殃。
网络谣言如何根治?
“网络谣言太常见了,几乎每月底都能看到对本月流行谣言的辟谣文章。”在北京工作的王璐祥近日在朋友圈分享了一篇名为《8月朋友圈十大谣言!你中招了吗?》的文章。其中一则“九寨沟地震捐款返还双倍”的谣言让她背脊发凉,“灾难无情,谣言肆虐,真让人寒心”。
即使是名人也逃脱不了网络谣言的魔爪。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夏孙明律师曾代理过针对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网络诽谤案件。“一个未经证实的银行收缩贷款的图片在网络流传,就造成万达系AH股全线崩盘,不得不停牌澄清辟谣,但上百亿的损失已无可挽回”。
甚至,一则谣言可能摧毁一个行业。今年年初,“塑料紫菜”的谣言就具有如此的杀伤力。从2月17日至3月28日,黑龙江、广西、甘肃等多家超市下架紫菜产品,18家经销商退货,退货金额达468万元。“尽管谣言已过,但总体来看,养殖收购价格下降3成左右,商超的订货量缩减了30%。”
网络谣言为何频繁上演?夏孙明认为,根本原因在于,网民法律意识淡薄,网络暴力盛行却法不责众,相关机构或自媒体传播谣言所得的非法利益远大于侵权成本。
事实上,我国现行法律对网络谣言并非没有管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情况,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贴吧因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平台用户发布的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被国家网信办立案调查。然而,《2016网络谣言传播以及成年人认知情况研究报告》显示,在2016年上半年移动舆论场中的450个谣言案例中,仅有少部分谣言及其相关责任人被警告或处罚。
“互联网传播迅速,有些自媒体平台影响力巨大,往往会造成更大的损害。”网络谣言责任方应承担比传统谣言责任方更大的责任。
但她也认为,治理网络谣言绝不是在法律层面上“一刀切”。“网络谣言的治理是一个分层次、分类型、分程度的治理模式,如果用过重的责任来治理的话,会阻碍网络言论信息的传播流动。”
社会就是如此,法律应完善。
2、以媒体的新闻,假信息,谣言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不能把合理怀疑归为假新闻
新媒体时代是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爆炸给人们带来了福利,能生活在一个更透明的社会中,但这种爆炸也给人们带来了信息骚扰,且不说每天无数娱乐至死的垃圾信息耗散着我们的注意力,充斥于空间中的种种虚假信息更让人头疼。从“深圳最美女孩”到“流浪汉成千万富翁”,再到让人目瞪口呆的打车假新闻,假新闻不断突破着公众想像力。
安徽女子坠亡事件中,警方惩治了编造谎言者,有关部门也处罚了几个在微博上故意制造和转发谣言的博主。警方和互联网管理者开出的几张罚单,引起了社会对谣言和假新闻的反思。我的观点是,假新闻当然需要依法惩治,造谣者也必须依法受到追究,这是原则。但与此同时,也须警惕借“造谣”指控,异化为压制不同观点的棍子,借“假新闻”这种污名标签垄断话语权。
有必要弄清楚,哪些信息不是假新闻。
其一,事实并不是一开始就能够水落石出,真相往往错综复杂,人们第一眼往往看到的都是表象和假象,根据自己的偏见去想像事实,加上有不愿真相被揭开的人在掩饰事实制造假象,故意设置信息烟幕混淆视听——这个过程中难免会有判断的失误。
也就是说,事实和真相并不是一次性呈现的,它的呈现是一个过程,真相呈现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混杂的信息出现——新闻报道也是一个不断接近真相的过程,记者调查发现新的事实,可能会推翻此前的判断,并不意味着此前的报道就一定是“假新闻”。当然,在没有充分证据和确凿信源的调查过程中,记者应该尽可能地小心谨慎,克制自己的偏见、想像、妄断和浮躁,用事实说话,有多少事实就说多少事实,用调查到的事实接近真相,而不能根据想像的碎片去拼凑一个完整的真相。但媒体和记者的调查手段是有限的,人的理性也是有限的,媒体不是审计署,不是中纪委,不是监察部,不能苛求媒体及媒体人做到百分百准确。
其二,并不是没有确凿事实依据的信息就都是假新闻和谣言,公众在很多事情上拥有合理怀疑权,不能把合理的怀疑污名为谣言。比如哈尔滨一座大桥非正常垮塌后,网上很多人质疑桥梁的质量,怀疑这座桥是不是豆腐渣——初期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很多新闻和评论都建立在这种怀疑基础上。当然,最终的调查结果证明桥的质量没有问题,而是超载原因。那此前的怀疑算不算造 谣和假新闻呢?当然不算,一方面只是“怀疑”,而没有确凿地说那就是豆腐渣;另一方面,即使明确说了那是豆腐渣,也不是造谣,而是质疑——桥梁非正常垮塌,在事实逐步披露、信息逐步透明的过程中,人们那么怀疑很正常,属于合理的怀疑。
3、网络谣言对学生的危害具体事例
网络谣言对学生危害的具体事例:
1、2011年8月,该网站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征收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即所谓的《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7号公告》,被国内多家媒体解读、转载和放大。上海警方以伪造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国家文件罪拘留了一名行政官员15天。
2、2011年10月,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本科生皮xx以“我很热,重庆的ci事件真的发生了”为题,在百度的转发栏上发帖,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回复。由于没有证据证明皮是故意的,警方拘留了他三天。
3、2011年11月11日,有人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中传播消息:新疆艾滋病患者通过滴血食品传播病毒,很多人感染了艾滋病。这一消息一度引起公众恐慌。一些捏造、编造、散布谣言的人被治安拘留。
4、2012年2月21日,一位名叫“mido hemp”的网友发布了“今天的疫苗接种,医生说252家医院被封了,还有非典变异病毒,真是吓人”,在网上迅速传播。保定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查处一起传播非典谣言案。涉案人员、网站经营者刘某被劳动教养两年。
5、2012年3月以来,有人在网上捏造、恶意散布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北京警方拘留了6名在网上编造谣言的人。16家散布谣言、忽视管理的网站被关闭。
4、在新媒体时代谣言传播有什么特点
速度快,传播面广。
5、网络谣言的典型案例
1、柑橘蛆虫事件。
2、”地震”传言令山西数百万受惊民众。
3、“爆炸谣言”导致江苏盐城群众大逃亡和部分民众遇难。
6、有关谣言的例子近代
例一:形容政改的“Sick Man”,曲解成嘲讽体质的“东亚病夫”
近日,原新华社记者李竹润出面澄清称,国内流传多年、影响甚广的谣言“西点军校学员学雷锋”,是他在1981年一时不察,以笔名“黎信”引入的一则西方“愚人节新闻”。揆诸历史,此类有意、无意酿成巨大影响的谣言甚多。仅以晚清民国为限,择其影响最深者,试举三例:
“东亚病夫”一词,在中国近代所掀起的民族主义浪涛之规模,已无需多言。惟西媒使用该词形容晚清中国,其初衷所指,与国人体格并无丝毫关系。溯其根源,如《上海体育志》所言:1896年10月17日,“租界英文报纸转载了英国伦敦《学校岁报》专论,称‘夫中国,——东方之病夫也’。此后,中国人常被西方人贬为‘东亚病夫’”。所谓“租界英文报纸”,系指《字林西报》,所谓“专论”,当日的改革派刊物《时务报》曾登有中文译稿,名曰《中国实情》。文章主旨,乃是 针砭当日清 廷 改革失败 。开篇即谓: 清 国政治, “麻木不仁久矣” ,乃是“病夫” (Sick Man) 。全文并无一字提及国人体格。
事实上,直至今天,作为一种使用习惯。“Sick Man ”一词仍时常出现在西方媒体的政治新闻标题中。如《The Economist》杂志,即有报道如下:《The sick man of the euro》(1999/06/03)、《Reviving the sick men of Europe》(2003/07/24)、《The real sick man of Europe》(2005/05/19)……
第一次使用“病夫”一词形容国人体质者,实是晚清舆论第一喉舌梁启超。在1903年发表的《新民说》里,梁指责国人:“不讲卫生,婚期太早,以是传种,种已孱弱 ……绝无运动……以文弱为美称……缠绵床第以耗其精力,吸食鸦片以戕其身体……合四万万人,而不能得一完备之体格,呜呼!其人皆为病夫。”此后,洋人骂国人乃“东亚病夫”之说,伴随当日“民族主义救中国”之风潮,愈传愈广,骤成“定论”。①回溯此种扭曲,当日虽有鼓动民族情绪之奇效,却也使国人浑然忘却了“Sick Man”一词对中国政治改革应有的鞭策。
例二:“捕杀汉兵”谣言下的求生本能,开启清王朝灭亡之门
辛亥年政权鼎革,“武昌首义”之功勋,曾是革命党各派系争夺的焦点。其实,促成“首义”的最关键因素,应是“谣言”。
当年初夏,“八月十五杀鞑子”之说,已传遍武汉。作为因应,湖广总督瑞澄下令,自闰六月(7月26日)始,武汉刀店售卖刀具,须刻明牌号,凡购买五把刀以上之顾客,须登记姓名住址。并突击命各兵营提前一天过中秋,以打乱可能的预定起义日期。
中秋无事,谣言渐息。10月9日,革命党人制弹时不慎爆炸,引来搜查,谣言又起。先传言“正按花名册捕杀党人”,稍后,又变异为“正按有无长辫捉拿党人”,再变异为“正编制汉兵花名册,要捕杀所有汉兵”。——事实是,湖广总督瑞澄已采纳多数新军军官建议,拟销毁缴获的花名册,对军中党人不予追究。
如果谣言没有发展到“要捕杀所有汉兵”的程度,所谓“武昌首义”很可能就不会发生——即便是最乐观的统计,当日武汉新军中,能够勉强被归入革命党者,亦不足八分之一。革命党骨干刘公也承认:“孙武在士兵中做工作,……有一段时间,士兵们胆怯了,他们……不愿明确承诺在确定的时间参加革命。我们多次举行秘密会议,最后认为去诱导他们中的一些人参加革命的惟一办法是威胁说,如果他们不参加就会被炸死。”——显然,绝大多数的士兵们并不愿为“革命理想”而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惟“要捕杀所有汉兵”的谣言将其逼入“今反亦死,不反亦死”的绝境,“首义”始在革命党人的计划之外,陡然爆发。②
1924年:孙中山“被逝世”
1924年5月13日、14日,路透社连发专电:宣布孙中山因脑膜炎逝世,这一消息迅速在海内外掀起轩然大波。各界纷纷向报馆探寻,此消息到底是真是假。
在香港,英文《商务日报》和《德臣西报》率先登出“孙中山逝世”的消息。据《德臣西报》称“中华民国元祖,及可称谓中国最著名之孙中山,于今晨点半钟在广州逝世”。在上海,14日午后“孙中山逝世”的惊人消息即传遍全市。上海《民国日报》报馆成了心存疑虑者探访的中心。当时,上海各大报馆俱已找出孙中山的肖像,赶制铜版,预备四边加一个很厚的黑边,第二天印在报上。一些心急的报馆已经将孙中山肖像铜版发交排字房。噩耗一直未被证实,于是又从排字房将铜版撤回。5月16日,广东警务处以造谣罪拘捕了路透社驻广州访员黄宪昭,谣言方告平息。
1928年:子虚乌有的摄魂事件
1928年三月底的一天,住在南京下关一带的姚张氏带着一岁多的儿子坐马车去了城东,转了一圈之后回到了城西北的家中。当晚,孩子开始发烧。姚张氏以为早春料峭,小孩受了寒气,便请大夫抓了驱寒的药。然而,第二天小孩高烧不退,开始呕吐,身上还出现了类似淤青的斑点。姚家人开始惊慌。当他们得知姚张氏头天带小孩去了城东,顿时感到大祸临头。一向很少出门的姚张氏,不晓得南京城里,正在流传着一个骇人听闻的事件。
据说,从1925年开始修建的孙中山的陵墓即将完工,石匠需要160个童男和160个童女的生魂以合上龙口。为了得到这些童男女的灵魂,市政府正在进行户口和学龄前儿童调查,要把小孩的生日时辰报上去。南京东门一带,已经有好几个孩童被摄走灵魂而夭亡。姚张氏的儿子三天后死了。姚家人悲痛欲绝。街坊邻居对此更为恐慌,中山陵摄魂的谣言逐渐在全城蔓延。
当谣言刚开始传播之际,南京市社会调查处马上报告教育局,请教育局通令各小学,细致耐心地向学生家长解释,调查学龄儿童纯是为了市民利益,办理市政,兴办教育,以此辟谣。 4月2日,南京特别市教育局召开了扩大会议,会上提议印发广告,解释调查户口和学龄儿童的意义,以此消除市民的误会。很快,教育局就发了一张白话布告,解释中山陵需要小孩灵魂之事纯是谣言惑众。
教育局的解释所起的作用看来颇为有限。 4月中旬以后,摄魂谣言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由于此时摄魂谣言中的受害者不再限于孩童,南京城里的成人也纷纷在身上挂一个红布口袋,里面装上茶叶、桃树叶、生米和七小块妇女月经布,以此来辟邪。
4月17日下午两点,南京市公安局召开了一次研讨会。
农、工、商、妇女团体,公安局各区官佐、新闻媒体,共50多人,从生理学、心理学的维度探讨防治谣言之法。根据医生诊断,孩童和市民死亡的原因,实际上是一种传染病“拉麻症”。正是在修建中山陵这个背景下,东门一带孩童染病死亡这一偶然巧合,配合学龄儿童调查这一契机,谣言得以讹传蔓延。
整个南京被动员起来了。各界自发组织废除迷信宣传队,公开辟谣,以正视听。市长也于次日下午向公安局职员训话,要求扩大民众的知情权,把涉及谣言的几十起案件审讯详情公开。 19日下午,他又在第一通俗图书馆召集南京64个团体谈话。详细解说摄魂谣言的种种,请各团体向亲朋好友宣传,详为解释。当天,南京市市政府也发布了政府布告,解释摄魂谣言,公布了对市民扭送公安局的“妖妇”的审讯结果,证明所谓摄魂之事皆为子虚乌有。
(摘自《看历史》杂志)
7、近年来,随着新媒体的兴起,刷微博、看公众号、逛朋友圈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些假新闻、
这则材料介绍的现象对我们的学生来说比较熟悉,立意和写作的中心不能超出新媒体的范围而去谈对待微信微博的看法,对待谣言和虚假信息的看法。我收藏了几篇很叫好的作文,可供大家品读。这几篇文章读来叫人神清气爽,既被学生的文面字体所秀眼,又被语句词汇的准确生动简明灵活所打动,更可贵的是表达出来的思想具有很强的时代概括力洞察力说服力,不能不为之叫好!也收集了5个很不错的题目《上网不上当》《做制止谣言的智者》《做理性的信息消费者》《莫让谣言在指尖徜徉》《做信息列车上的安全乘客》,这些题目,搭眼一看就能产生好感。
假新闻和谣言之所以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中兴风作浪、禁而不止,多是某些人或公众号在恶意“吸粉”或“趋利而为”。据悉,在传谣利益链中,造谣者精心制作出各种耸人听闻的信息,借助人们随手一转求娱乐、求健康的心态,在传播中增加粉丝,然后再以“微营销”的方式赚取广告费。为了让谣言“逼真”, 或冒充“权威专家”、打着“科学论证”的旗号增加可信度,或夸大扭曲后果制造恐慌,或以“致死”标题来吸引眼球,让一些人深信不疑、随手就成了“二传手”。
而一些人之所以对扑面而来的假信息和谣言“毫不设防”,多是把QQ、微博、微信账号当作了私人领地,认为转转无妨,无需担责。事实上,“私人领地”并非法外之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2013年,“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进一步细化了处罚量刑标准。
这表明,在自媒体风生水起的当下,每个人虽然都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但必须重视手中的“发布”和“转发”按键,切莫被某些别有用心者牵着鼻子当枪使,越过道德的底线,触碰法律的红线。尤其是对那些转发的内容,更需肩负起审核查验求证的职责。如果不能确定其真实性,就不要轻点鼠标、轻触按键。当每一个人在转发微博微信前,都能先暂停一下,思考三秒,保持一份独立的判断力,做谣言的终结者而不是“二传手”,谣言就会止于智者,止于你我之手下。
8、记者利用新媒体发现新闻的事例谁有吗?
很多啊,新媒体时代的来临,为记者带来了大量的素材,而记者现在也必须有全媒体的职业素养。类似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重庆雷政富事件,都是微博先爆出来,记者去采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