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做好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与建议
如何在法治新常态下探索、实践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纵深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当前摆在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为此,笔者就余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从中探寻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供参考。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比较完善
我县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和联系的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普法教育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完善考评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了综治考核体系,把普法“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精心打造了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服务团等四支普法队伍,形成了一支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的庞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覆盖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形成。
(二)分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初步显现
我县坚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普法重点对象为突破口,分类推进,整体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在领导干部层面,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刚性学习和考试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农村群众层面,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路和法治文化苑,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在学校学生层面,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为全县34所中、小学校选聘了40名法制副校长,明确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堂(次)。同时,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文化学习课程,逐步形成了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在企业管理及务工人员层面,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者深入企业和工厂,为广大的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企业法治文化;组建了县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为全县各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帮助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和漏洞,为企业健康、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突出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纷呈
近年来,我县以创建法治余江、平安余江为目标,结合县情和群众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2014年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称号。全方位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县城精心打造了一条百米法制宣传长廊,各乡(镇)30米以上法制宣传栏普遍建成;依托县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增添法治名言警句、古今中外法治故事宣传碑、法治雕塑和法治人物长廊,打造了集廉政、法治、休闲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以农村普遍建成的农民书屋为平台,积极介入、指导农民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强化各类法律书籍的管理和分类,法律书屋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在《余江报》开辟法治宣传专栏,搭建普法短信平台,宣传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采取“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在全县树立 “法治余江”建设示范点60个,覆盖乡镇、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8钟不同类型单位,培育出了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命名表彰第一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依法治县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今年已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回首近30年来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然而,问题也是仍然存在的,有长期以来沿袭的共性老问题,有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也有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无论是什么问题,都是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
(一)思想认识上还有偏差
历经30余年遗留下来的“重经济建设、轻法治教育”的惯性思维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少数领导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缺乏自觉性,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30来年,普及的法律法规已经够了,没有必要再开展下去了,再搞也是过形式,不会有什么效果;还有的学法、用法意识不强,这在普法考试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代考、替考现象普遍存在,考试纪律观念淡化;少数基层干部甚至存在错误思想倾向,认为群众学习的法律知识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学的太多,反而不利于基层工作的展开,群众工作将会越来越难做,所以送法、送政策的积极性不高,更多是敷衍了事。
(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
总体上来讲,在县级层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机制还是比较健全完善的,但是具体到各乡镇、机关单位和部门,各种各样的问题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必要的保障机制和措施普遍缺乏。比如:有的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印发法治宣传材料都没有钱;有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具体工作无人做;有的印发文件了事,不检查、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和深入发展。另外,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还不够科学,往往是以开了多少会、开展了多少活动、做了多少资料为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能达到有机统一,效能最大化的问题考虑欠缺。同时,在年度综治考评总分中所占分值过小,难以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导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
(三)宣传模式还比较陈旧
当前我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还比较落后,主要采取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传统媒介,必要的法治宣传设施配备还不够齐全,现代化和新型的宣传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学习上,主要是学习省、市编印的普法读本,其中多为法治理论知识,条条框框,空洞单调无味,不便于记忆、理解,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从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来看,很多人甚至连“六五”普法普及哪些法律都不清楚,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少之又少;在农民工、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众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盲点和死角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案例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是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于其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所以真正具体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只有县司法局法宣股工作人员,人员偏少,力量单薄,其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等职能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深陷“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处境。另外,从乡镇来看,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点多、面广,承担该项任务的基层司法所普遍面临人员不足,在11个基层司法所中,仍然有4个1人所,7个2人所,而且兼职过多,任务重、压力大,因此往往是疲于奔波、穷于应付,工作难以深入开展。从机关机关单位和部门来看,虽然大部分都有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但是基本没有专门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工作的人员,而且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没有连续性,甚至少部分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都没有,遇到检查就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应付了事。从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来看,村(居)委干部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体,但由于基层事务繁琐,而且人数不多,精力有限,再加上自身法律素质不高,所以大部分基层干部都不愿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就是开展也只是过形式、走过场,收效甚微。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转变工作理念,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由“法制”置换为 “法治”的这一重要表述,经历了30余年的探索和实践,标志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从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迈进,法治宣传教育不仅要对法律体系和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还要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法治教育实践进行宣传,更要加强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因此,传统的上街咨询、发放材料、设立展板等过于陈旧的“老三样”宣传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法治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要转变工作理念,在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内涵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注重以人为本,从维护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全县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败,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努力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要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扎实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三是要明确纳入“一把手”工程,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四是要强化考核评估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个人考核内容,对普法考试连续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普遍提升,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已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推陈出新,打造精品、树立品牌,探索出一条适合县情实际的特色发展路子。一是要积极拓展新型载体。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可以在这些新型媒介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办成系列、办出特色,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比如:在《余江报》开辟法治专栏,定期刊发全县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在余江电视台开办法治讲座栏目,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开通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定期编撰法治小信息向全县广大手机用户发送,等等。二是要巩固深化基础阵地。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法治文化公园和法律图书角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把法治纳入文化教育的必修课成,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点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普遍建立法治文化路、法治文化墙,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三是要注重群众法律需求。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注重听取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了解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落实“菜单式普法”模式,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把着力推进法治余江创建工作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途径,积极构建法治余江的综合评价体系,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法治环境、法治意识和民生保障等内容纳入考核内容,开展“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细胞”创建,加快法治余江建设进程。
(四)坚持固本强基,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工作难度大。因此必须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断壮大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人才支撑。一是要打造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比如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元队伍、法制副校长队伍、法律服务团,等等,充分发挥这些人员的专业法律优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讲座和法治培训等活动,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运用参透到经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二是要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意识,创造性地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执法司法和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全面占领法治宣传阵地,引导法治舆论导向,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和渗透力。三是要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善执法、司法环境,传递社会法治正能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自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2、请教大家~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角度,提一些提升普法工作水平的意见和意见。
普法并不是人人都要精通法律法规,简单的去背诵法律条文,而是在行政或司法,以及社会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法律理念的支配,坚持依法办事,养成良好的法律习惯。应该说,从1985年11月2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以来,经过四个五年普法规划,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各级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尤其是依法执政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能力,有了新的进步和提高,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奠定了良好基础。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普法中还存在重干部、轻一般职工,重城市、轻农村,重形式、轻实效,重理论、轻实践等问题。如,普法考试过多过滥,且集中在党政机关和司法部门,这其中既有司法局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普法考试,又有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任前法律考试、组织部的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此外,还有全国性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司法资格考试。特别是普法考试,普遍是组织部分人员提前做好答案,然后集中在一个地方,按照标准答案抄抄而已,有的甚至复印后,填上名字交卷,既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又达不到普法目的。另一方面,在广大的农村和个体、私营企业、国有企业,以及街道社区居民中的普法工作,却少之又少,既缺乏集中的法制学习,又没有以案说法等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公民法治理念形成的途径和方式单一。相当部分公民因法治理念缺乏,对法治的信仰不足,坚持依法办事的习惯尚未完全形成,遇事信访、信权,不信法,不善于依法维权,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社会秩序,使一些法律法规形同虚设,有法也等于没有法。法律只有为人民群众熟悉和掌握,人人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并同违反宪法、法律和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进行斗争,才能形成依法维护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因此,开展普法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总结借鉴普法的成功经验,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采取邀请专家、学者、专业人员开展以案说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和改进普法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增强普法实效,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奋力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就目前而言,我国社会仍处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化中,没有达到法治状态。由于大众的法治观念淡薄和执法人员素质不高,造成了既定的法律得不到有效执行。正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则把水流败坏了。”为了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造就健全的现代社会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实现法律的健全化。但是,由于社会变革的渐进性和社会转型的长期性,也由于法治文化建设滞后,人们的权利义务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增强公民的主体性,实现人的文化心理、价值观念、思想意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因而我们必须确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在人民群众中确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观念,并且使他们在实践中学会以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形成法律性格健全的公民,为各种法律的实施创造社会条件。
第二、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在我国,科学文化落后,文盲半文盲占了人口的1/4。人民文化素质的低下,是法治文化建设面临的最大障碍。许多人既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也不知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政治参与、民主监督往往流于形式。这不仅使社会主义法治缺乏应有的社会基础,也为一些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创造了条件。因此,必须树立科学精神,创新精神,以发展个性、发挥潜能为基础,全面培养全民族的创新思维。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第三、以法治文化建设,推动立法和执法。长期以来,由于对法治文化建设不够重视。造成了许多法律条文停留在字面上,人们并不熟悉,造成了执法的随意性。以前,我国的立法思想是“成熟一条制定一条”,于是造成了许多漏洞,这就为通过人治使法律受到扭曲提供了机会,使反映社会发展要求的司法行为与落后的文化观念的形成。我们必须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形成有利于社会法治化的环境,并且把反映社会发展要求的新矛盾、新问题作为法制建设的生长点,以新的观念、道德推动法律的执行和发展。
3、谈谈在推进依法治市实践中,如何有效发挥发挥本岗位职能作用
一是突出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尽快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继续抓好“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法治讲座和每年一次的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协调教育部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大力开展法治征文比赛、以案释法、讲法治故事、模拟法庭等法治主题实践活动。按照“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工作原则,采取“潜移默化、寓教于乐、融合渗透”等多种方式抓好流动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形成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协调自治区文明办、综治办、绩效办,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在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和绩效考核中的比重。不断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
四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改进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落实自治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五个一”、“四个一”、“三个一”的要求,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协调自治区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和优势,承担起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职责,鼓励、引导单位、团体和个人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治文艺、法治故事、法治摄影等作品。办好普法节目、栏目和法治频道,鼓励和引导互联网、移动媒介等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
4、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加强普法工作
党的十七大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化农村依法治理水平,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现谈点认识与建议。
一、 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1、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是提高全民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特征,也是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保证。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而是能够正确、妥善化解各种矛盾。近几年来,我县社会大局总体上是稳定和谐的。但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还很多,特别是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类矛盾凸显,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必须大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推动法治实践,充分发挥法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当今世界无论是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还是社会全面进步,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环境是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必须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调节企业的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 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
3、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工作。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各项工作依法进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简而言之就是实行法治,既国家制定良好的法律并获得全社会的普遍遵循,其中立法是前提,守法是关键,而守法的前提基础则是人人学法知法懂法,这正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使命。法制宣传教育承担着普法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引导法治行为的重要职责,能不断增强全体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在普法基础上开展的依法治理,正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法治实践活动,有效提高政府、部门和依法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农民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此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成败的标准,对那些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经济效益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求长远社会效益的治本工作则持回避、被动、冷漠的态度,因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一些人心目中的分量大大减少了。少数单位、部门及领导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的关系,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工作中存在任务观点、主动性不足和畏难情绪。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难”点问题。 从组织者的角度看:实施难。一是集中学习难组织,由于全县人口多,居住分散,加之现在农村的生产方式是一家一个体承包式的生产经营,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散学习,组织力量又不够。二是对象难拢,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农户的当家人和主要劳动力,而他们外出打工和做生意的较多,县每年外出打工的人就有近10多万人,所以很难集中组织学习。三是骨干难找,农村的村组干部大多兼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而对他们的普法培训少之又少,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要进行正规的授课,给村民讲解,还不行,只能念念法律条款,参学的人把学法当成开会,熬到点就算数,效果不明显。 从村民的角度看:学法难。一是形式单一,绝大多数村民是通过看电视,听广播了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年年如此,学不到新东西。二是抓不到点,村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学法基本上是被动的。大多数村民只有遇到纠纷时,才急着要了解法律知识,遇到涉法问题时找到懂法的人咨询。三是理论学习与实际脱节。如果只对群众单纯讲理论,看法律条文,他们搞不懂。如果遇到困难有人依法出点子,发生纠纷有人帮助调解,有了涉法问题有人提供法律服务,群众就有兴趣学法了,而且在这些过程中学法记得更牢。有些家庭经历过一些案件,他们对相关的法律知识非常熟悉。四是认同度不高,有些村民认为,目前,在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搞形式,真正在实际工作生活中“权大于法”,导致学法无用。一些村民在遇到涉法问题时,希望求助于家庭势力、找关系托熟人解决。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村民学法的内在信念。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保障有待进一步落实。一些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量还较为薄弱,乡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前主要由司法所承担着,而乡镇司法所大多只有一名司法助理员,而且司法所助理员一年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时间配合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一个乡镇几万人的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仅靠司法助理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开展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另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得不到落实,考核、监督机制的缺乏,也造成了农村普法工作主动性不强。
三、对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
从“五五”普法启动及实施后的情况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措施有力,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建设“法治溆浦”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具体表现在:
1、部门之间发展不够平衡,法制宣传的方法思路还不够开阔。有的单位和部门制定规划没有很好地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缺乏特色和可操作性,少数部门没有发挥普法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五五”普法启动不够迅速。在信息反馈上还不够及时,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未能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2、群众参与的自觉性不够,效果不明显。但由于受认识程度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群众积极参与学法用法的热情不够高。职能部门对如何开展农村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研讨不够,工作指导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存在形式多、内容少、灌输多、引导少、大道理的东西多、形象生动的东西少等问题。
3、学习法律不求全面理解,存在实用主义倾向。一些干部只强调政府的权利,而忽视了群众的利益,同样有一些群众只强调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忽视自己应尽的义务。
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建议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是为广大干部群众服务的。特别是今年以来,根据县委制订的“一个目标”、“四个加快”的发展战略和“五抓五促”的工作思路,我们应该紧扣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县”这个主题,配合打响全县“三大战役”,因此,结合县情实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1、突出工作重点。“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的带头作用上下功夫,并且通过创建基层民主法治化示范单位活动,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的“六进”活动,以“法律进万家”、“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等活动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企管人员、青少年、农民开展普法教育。此外,要加强司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突出抓好信念宗旨、公正执法、纪律作风、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对上述普法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典型单位的树立,影响和带动全县人民的学法、用法的热情,体现“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
2、采取多种形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工作,没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富教于乐,促进农村普法。要针对农村文化生活贫乏,农民爱好热闹的特点,组织开展利用送法文艺下乡的形式宣讲法律,放映法制题材影片,张贴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图片和漫画等活动,赋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个有效的载体。通过在县有线电视台及乡镇有线电视站播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片、开设法制宣传专栏,充分利用“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校园”、“法律知识竞赛”、“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大型活动,同时配合专业法宣传日、周、月,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比如对于广大青少年学生,他们很少有机会到法庭旁听,我们可以采用模拟法庭的形式,以案说法,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和素质。同时要加大与各大新闻媒体的合作力度,以基层为依托,以部门为主体,以活动为载体,适时组织有深度,有具体内容,群众能广泛参与的学法用法活动,轰轰烈烈、扎扎实实地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扩大此项工作的辐射面,要营造出一个浓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氛围,不断掀起一个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潮。
3、建立长效机制 要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就应及时建章立制,用法规、规章、制度等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制度上巩固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考试考核制度、学法用法档案制度,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普法合格证制度,依法治县办要严格审查,对于普法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坚决不发证,未领到合格证,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年度考核手续,并将此情况记录在学法档案中,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另外,对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建立各级党委“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听取汇报等相关制度,并狠抓以上制度落实。通过上述的制度建设,切实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并且应不断努力探索符合实际的长效机制,使制度法律化。当前,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法,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 、重点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土地流转、物业管理、失地农民就业、农民的医保、养老保障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会产生大量的矛盾纠纷。因此,在新农村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中,要突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这一主题,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5、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法律培训,主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骨干,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法律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一是县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管机关要负责抓好村(居)委会主要干部的法律培训;乡镇要负责抓好村(居)民小组长的法律培训;村(居)民委员会要负责抓好户主的培训。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宣讲培训,实现村、组、户都有“法律明白人”。
6、抓住学校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辐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于县农户居住分散,集中起来学法确有困难。而学校却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学生来自四而八方,人数多,人员集中,有固定的学习场所。要利用学校这一有利条件,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培养学生“宣传员”。让学生把获得的法律知识带回家,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学校带动几个村。这样,即抓住了在校学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又发挥了学校在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辐射作用,从而促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5、如何发挥新媒体作用做好宣传思想工作
1、从上到下树立“必用、敢用、善用”理念。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思想工作,需要开放包容的心态,要清醒地意识到新媒体时代社会化传播模式变化,新的传播格局给传统的宣传思想工作格局带来冲击。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党员干部,都该放下身段,以“必用”的信念、“敢用”的勇气、“善用”的智慧来应对新媒体的挑战。在人人都是“自媒体”发声的时代,要鼓励、支持、引导宣传思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出击”转变,在众声喧哗中发出更有分量的声音。
2、大胆启用年轻干部,用新人管新媒体。我国网民总数中,10—39岁的青少年占80%以上。据推算,未来3—5年,我国新媒体应用人才缺口60—80万。要结合宣传思想工作的实际要求和新媒体特质,大胆启用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综合素质高、网络技术全面的年轻干部,投入到新媒体应用工作中,挖掘、培养具备良好素养的宣传干部,提升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对年轻干部,要给舞台、给资源、给政策、给激励,打通职业上升通道,凝聚一批年轻化的宣传思想工作者,使宣传思想工作不断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3、遵循新媒体规律。新媒体已经形成一种不同于传统媒体的话语力量,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必须遵循新媒体的语言规律和运作规律,主动加强内容策划,转变话语体系,培养新的文风和作风。要更用心地践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丰富话语内涵和表达形式,提升综合传播能力。要更及时地在新的语境下与网民受众良性互动,在重大问题面前不失语、不回避,在主题活动中重参与、重互动,用正能量占据网络空间。
4、构建社会化合作平台,打造“网上统一战线”。新媒体在大众传播领域的渗透率不断提高。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思想工作,要实现跨媒体合作,发挥不同平台的不同作用,在内容、渠道、受众、效果上实现互补,实现核心价值传播效益最大化。宣传思想部门要尊重市场规律,主动建立体制内外各类新媒体资源的对话和交流机制,构建社会化合作大平台。同时,注重挖掘、培养、联合网络世界中的达人,建立线下定期联络机制,通过联谊会等形式壮大网络队伍,在重大时政任务、重点舆情引导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不断丰富宣传思想工作的力量源泉。
与此同时,提高针对性是宣传工作应对多元价值观的基本方法和要求。宣传思想工作的对象在年龄、文化程度、性格、职位、环境等很多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别,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式。要针对每个人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区分层次性,使宣传思想工作有序推进。分层思想是针对性工作的延伸。倡导互动性,让宣传思想工作在融合中渗透。每项政策的出台都要认真充分听取职工意见,让职工乐于接受,进而转化为职工的自觉行动。核心是通过现场宣传和党建活动等载体,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形势教育、主题教育,增强时效性,防止纸上谈兵、流于形式。在宣传的方法和时机上必须重视时效性,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并结合日常的教育,做好形势教育和主题教育的结合。从培育文化的角度,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总之,要注重对形势和干部队伍思想的调查和把握,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最大限度发挥现代技术优势,合理利用各种载体,突出与时俱进的理念和方法,全方位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创新性。
6、浅谈如何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党的十七大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化社区依法治理水平,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现谈点初步的认识与建议。 一、 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1、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是提高全民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特征,也是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保证。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而是能够正确、妥善化解各种矛盾。近几年来,我区社会大局总体上是稳定和谐的。但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还很多,特别是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类矛盾凸显,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必须大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推动法治实践,充分发挥法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当今世界无论是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还是社会全面进步,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环境是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必须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调节企业的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 3、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工作。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各项工作依法进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简而言之就是实行法治,既国家制定良好的法律并获得全社会的普遍遵循,其中立法是前提,守法是关键,而守法的前提基础则是人人学法知法懂法,这正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使命。法制宣传教育承担着普法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引导法治行为的重要职责,能不断增强全体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在普法基础上开展的依法治理,正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法治实践活动,有效提高政府、部门和依法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二、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1、依法治理理论上有待突破。就普法工作而言,我国正处在发展时期,由政府主导法制宣传教育,相应职能放在司法行政部门,是符合实际,也是不争的事实。但依法治理作为司法行政的一项重要职能,理论上并没有系统阐述,实践上操作困难。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五”普法中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方略写进宪法,隆重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口号。但依法治理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理论上没有系统阐述,这方面应有所突破。2、从大的方面讲国家立法上权力授予没有到位。权力是权利实现和义务落实的保障,是国家的以规范性法律文件明确的职权和职责,权利可以放弃,而权力赋予的职责不允许变更或放弃。全国人大就普法依法治理每五年作一次决议,这种决议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这毕竟是临时授权,不是长期比较稳定的法律授权或规定,所以每个五年规划实施完毕后司法行政部门就会想下一步怎么办?下一个规划叫什么名字还搞不搞?3、政府部门职能划分不够清晰。这一点在依法治理方面特别明显,就此项工作司法行政部门与政法委和区政府法制办有职能交叉。依法治理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法律保障和法律监督等。比如行政执法,作为治区办理应有权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但事实上全区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权限,执法主体,内容特别是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授予执法资格(取消),执法监督的行使权在法制办。治区办的工作如果想有所作为,往往就和其他部门发生冲突,但治区办设在司法局,各项工作安排、长期规划、短期安排、各项活动和精神贯彻落实,各种检查评比和验收,又都必须由司法局为主完成。这必然形成小马拉大车的两难局面。司法行政部门职能是回避不了的事实,普法依法治理还是一个抓手,而且是我们各项工作的龙头,举龙头摆龙尾才能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所以司法行政部门还不能不要这个抓手,还要紧紧抓住这个抓手。4、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在基层的某些具体问题上有变形变味,阻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前进的步伐。经过司法行政干警25年的不懈努力,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广大群众从“教育”“考试”“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中学到很多东西,掌握了宪法和法律附予他们的权利包括应履行的义务,知道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有些东西掌握的还深还透,比如知道反应农民负担、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热线电话,而且还知道这是免费的。但是在实践中在一些具体的事上这些群众往往看到的都是变形变味的公正司法和行政执法,这和我们的宣传教育形成明显反差,增加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难度。 三、对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 从“五五”普法启动及实施后的情况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措施有力,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建设“法治乌马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具体表现在: 1、部门之间发展不够平衡,法制宣传的方法思路还不够开阔。有的单位和部门制定规划没有很好地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缺乏特色和可操作性,少数部门没有发挥普法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五五”普法工作已到总结验收阶段。在信息反馈上还不够及时,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未能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2、群众参与的自觉性不够,效果不明显。但由于受认识程度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群众积极参与学法用法的热情不够高。职能部门对如何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研讨不够,工作指导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存在形式多、内容少、灌输多、引导少、大道理的东西多、形象生动的东西少等问题。 3、学习法律不求全面理解,存在实用主义倾向。一些干部只强调政府的权利,而忽视了群众的利益,同样有一些群众只强调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忽视自己应尽的义务。 四、加强改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建议 1、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总要求,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到责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 2、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工作创新,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普法依法治理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实现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也是一长期的过程。各级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普法工作与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结合中心工作和本地区、本部门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普治并举,整体推进,一手抓普法,一手抓依法治理。普法是基础,依法治理是目的。普法与依法治理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一个整体。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解决重普法轻治理的问题,切实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到普治并重,整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进一步花大气力抓好“法律六进”工作。要始终把抓好“法律六进”工作当作深化“五五”普法的重要途径和载体,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上积极努力,在进一步结合实际科学部署上积极努力,在进一步创新形式上积极努力,在进一步丰富内容上积极努力,在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积极努力。
7、如何做好普法工作,深化法制治建设
从以下九个方面做好普法工作,深化法制治建设:
1、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切实加强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3、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4、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5、推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
6、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及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
7、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8、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制度。
9、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8、七五普法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重点加强青少年普法,特别是要在实效上多下工夫,不要走过场,走形式走过场都是费钱费力和无用功,也是延误了青少年的法律普及和健康成长。我们得创新青少年普法形式,鼓励社会创新机构来参与其中,政府买他们的服务,把普法资金用到刀刃上。如《最活泼有趣的法律书:马米奇遇记》、《最活泼有趣的法律书:马米历险记》青少年法律绘本,把与青少年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融入到活泼有趣的童话故事中,学生很喜欢看,从自觉的快乐阅读中学习和领会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同时该套书还配套有精美的教学课件PPT、“马米奇幻之旅”青少年普法大讲堂、“马米奇幻之旅”小品儿童话剧演出进校园系列资料和活动,这是一种创举,应该要重点推广使用,同时要通过重点推广采用一些典型的创新作品和活动,促进形成规模、品牌和产业,以牵引和鼓励越来越多的社会创新力量加入到青少年普法队伍和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