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理解《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推进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适应媒体格局深刻变化、提升主流媒体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和舆论引导能力的重要举措。
2、对新媒体建设现在发布内容的看法,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一、新媒体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目前,不少传统媒体特别是地方媒体,在新媒体的发展和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上步入一些误区:有的在发展的观念上存在“重建设,轻融合”的认识,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出现“多、快、省式”的低水平融合,没有正真实现“水乳交融式”的深层次融合;有的片面地以为融合就是建网站、数字报、手机报,开通博客、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出现“大拼盘”的现象;有的简单地认为融合就是把纸媒内容搬到新兴媒体上,把新兴媒体内容嫁接到纸媒上,出现“大杂烩”的现象。榆林日报社如今虽然建起了网站,开通了数字报、手机报、电子屏,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也在逐步运营,全媒体采编发布平台建成,但是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上依然存在“不如人意”的地方。
媒体之所以出现这种低层次的融合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发展思路上没有树立互联网思维,在发展的措施上没有进行深层次的体制、技术、内容、人才、管理的融合,没有真正形成“立体化”传播新格局。
二、新媒体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全新的理念是发展的前提,深层次的融合是发展的保证。因此,要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地市媒体就要树立互联网思维,在进行深层次的融合的基础上,走全媒体发展之路。
1、树立互联网思维,走全媒体发展之路
树立互联网思维具体来说就是要树立九种互联网思维:用户思维、简约思维、极致思维、迭代思维、流量思维、社会化思维、大数据思维、平台思维、跨界思维。用户思维要求媒体“以读者为中心”“读者至上”的理念,提供个性化新闻;简约思维要求媒体在形式和内容上,用“简约风格”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抓住读者;极致思维要求媒体树立精品意识和品牌意识,打造比较优势;迭代思维要求媒体以循序渐进的方式,不断进行创新转型;流量思维要求媒体树立“经营流量”的理念,做到“流量出效益”;社会化思维要求媒体以“众包”的理念,借力发展新媒体;大数据思维要求媒体建立数据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服务产品;平台思维要求媒体建立全媒体采编发布平台,解决不同媒体间技术障碍;跨界思维要求媒体树立跨界经营的理念,形成“报、台、网、屏、微”一体化传播新格局。
2、狠抓“五个融合”,创新媒体发展
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要从体制、技术、内容、人才、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融合。
(1)体制融合。媒体需要消除制度障碍,进行“顶层设计”,重组内部组织结构,改革不同业态的媒体管理体制,构建符合全媒体发展的新格局。通过整合新闻信息、人力资源,建立起统一指挥调度的新闻编辑部,统一报道部署,统一策划主题,统一组织采访,统一编发稿件,实现内容集约化生产、新闻信息产品多层次开发。
(2)技术融合。媒体需要打破各媒体之间的技术壁垒,建立起一个支持文图、音视频、短信等多种信息录入、远程写稿和编审发布,可以提供文字数据、图片数据、视频数据和历史资料等多媒体数据,并集报纸、网站、手机、电子屏、微博、微信等为一体化的“信息终端”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
(3)内容融合。媒体需要按照纸媒、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特点和运行规律,形成不同定位、不同个性、不同特色的新闻信息产品。纸媒突出本土特色、权威发布、深度解读、舆论引导;电视突出直观、形象、生动的特点;网站突出海量化、专题化、个性化;新兴媒体强化互动性、及时性、分众化、个性化
(4)人才融合。媒体需要转变用人机制,建立全媒体人才管理体系,真正实现人才队伍融合。要培养一支集采、编、摄、播于一体的全媒体新闻队伍,培养和引进适应新媒体环境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经营人才,为融合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记者要成为“全天候”记者,既能采写文字、拍摄图片,也可录制视频。编辑要成为“全能”编辑,既掌握纸媒编辑技术,也掌握博客、微博、微信、QQ等新兴媒体编辑技术,满足多终端传播的需求。经营管理人才要既懂纸质媒体运营,也懂新兴媒体运营。
(5)管理融合。媒体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对薪酬制度进行改革,通过薪酬改革调整各媒体利益,形成适应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管理模式。要建立一套更加科学、完整的绩效考核体系,把更多的资源向融合发展倾斜。要不断完善经营机制,围绕“专业化、品牌化”的经营主线,为客户搭建传播平台,提高报纸广告的吸附能力和全媒体运营的拓展能力。
3、国发 〔2016〕19号《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19号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国有企业办学校、公检法机构向地方移交工作基本完成,部分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已移交地方或进行了改制。
但目前全国范围内仍然存在大量国有企业办社会机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较为突出,人员管理、运营费用负担沉重,已经严重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集中资源做强主业,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二)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处理,不搞“一刀切”,允许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化运营管理等不同方式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革思路清晰、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率先推进,改革情况复杂的地区可以试点先行、逐步推进。
(三)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根据企业分级监管关系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对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的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1 .时间安排。2016年开始,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2 .政策措施。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工作执行各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同一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中央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补助50 %。
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中央财政对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地方国有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确解决办法。
3 .工作分工。国资委、财政部牵头负责。
(1)国资委、财政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2)财政部负责制定对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具体补助办法(2016年年底前完成).
(3)国资委、财政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二)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市政、消防、社区管理等机构实行分类处理,采取移交、撤并、改制或专业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剥离。
1.时间安排。2016年出台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2017年年底前完成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地方以及对企业办消防机构的分类处理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
2.政策措施。
(1)分类处理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对与地方协商一致同意接收的医疗、教育机构,移交地方管理;对运营困难、缺乏竟争优势的医疗、教育机构,予以撤销并做好有关人员安置和资产处置工作;对因特殊原因确需保留的医疗、教育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资源优化整合,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同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的重组改制。
(2)对企业按照消防法规要求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消防队予以保留;对企业办的市政消防机构,原则上予以撤销.其中符合当地城镇消防规划布局不能撤销的消防队(站)划转当地人民政府接收。
( 3 )企业负责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移交地方政府负责。
( 4 )中央财政对中央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撤销、改制、集中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等费用补助50%,对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有关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地方国有企业的公共服务机构剥离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确解决办法。
3 .工作分工。国资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国资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2016 年年底前完成).
(3)国资委、教育部、财政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4)国资委、公安部、财政部负责制定国有企业办消防机构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三)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统一交由当地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集中力量将尚未实现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服务。
1.时间安排。2016年开始,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逐步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2020年年底前完成。
2.政策措施。
(1)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和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相关档案存放在县级档案管理部门。
(2)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时按每人每年核定费用基数。中央企业以及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产生的管理费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产生的管理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确解决办法。
(3)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具备条件的可以移交当地有关部门管理。
(4)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含有关地区供暖费)问题。
3.工作分工。国资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四)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和时间要求,实现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厂办大集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政策措施。认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 18号), 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中央财政对厂办大集体改革继续给予补助和奖励,补助比例按国办发〔2011〕18号文件规定不变,奖励比例统一确定为30%。
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将自筹资金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接续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改革支出,具体范围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因核销关闭破产厂办大集体企业养老保险欠费增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由各地区结合中央财政相关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状况统筹考虑。
2.工作分工。国资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依照有关工作安排推进实施。
(五)集中解决少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问题。对持续严重亏损、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少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一企一策采取措施,妥善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保障问题。
1.政策措施,对国有困难企业进行梳理分类,分别通过依法破产靖算、重整或债务重组等方式开展集中治理。企业要通过资产变现、资产证券化、引入战略投资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地方政府要妥善解决职工分流安置、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有关金融机构要依法处理企业债权债务。
2.工作分工。国资委、财政部、银监会、国防科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国资委负责制定关于加大困难中央企业治理力度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国有困难企业,由国资委、财政部、银监会、国防科工局会同有关部门按一企一策原则专项研究解决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专项小组由国资委、财政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银监会、国防科工局等部门参加。专项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督促检查,推动中央企业、地方政府及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二)发挥地方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本工作方案未涵盖的区域性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妥善解决。
(三)落实企业责任。各级国有企业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将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纳入业绩考核体系,按时出台落实措施,认真做好风险评估,提高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要通过资产变现、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外部审计,严格落实承接债务的主体,防止逃废金融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
(四)保障资金投入。国资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优先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财政部商国资委根据工作进度,千方百计保障改革资金需求。
财政部统筹安排年度预算资金,将有关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中央财政对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剥离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补助资金,主要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渠道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明确目标、加强沟通,开阔思路、创新方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探索改革新路径,促进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间题。
国资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3)新媒体改革的通知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特别指出,在我国除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中央企业外,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这些中央企业归国务院直属管理,属于正部级。
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
参考资料: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通知-西安人民政府
4、中宣发 [2010] 6号文件《关于推进国有电影院线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电影是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文化娱乐形式之一,电影产业属于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文化产业。大力繁荣发展电影产业,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于扩大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电影业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产品日益丰富、市场日益活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电影产业的繁荣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走中国特色电影发展道路,以丰富产品和加快产业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以现代化基础设施为依托,以科学化管理为保障,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动我国电影产业跨越式发展,实现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的历史性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科学发展。准确把握电影的意识形态和文化商品双重属性,发挥电影的审美娱乐和教育双重功能,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艺术创作生产双重规律,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精神文化需求,着力丰富产品、繁荣市场,提高质量、改善服务,引导消费、促进增长。
3.坚持市场运作、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推动电影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市场运作与政府扶持相结合、产业经营与公益服务相结合,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加强法制建设,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艺术创新、科技创新、经营创新和管理创新,立足国情,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文化,不断增强电影产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4.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紧紧抓住电影产业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重点问题,着力实施好精品战略、骨干企业品牌战略和重点工程、重要项目带动战略,以点带面,努力增强电影产业的整体实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底,通过改革创新、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建立健全市场公平竞争、企业自主经营的电影产业运营体系,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电影公共服务体系,依法行政、科学调控、保障有力、管理有效的电影行政管理体系和覆盖城乡的电影数字化发行放映网络,全面提高电影的创作生产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国际传播能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不断满足城乡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1.创作经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显著提高。形成若干主业突出、品牌名优、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骨干电影企业。
2.科技支撑作用显著增强。电影科技研发和质量检测工作得到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和技术服务监管平台建立健全,电影数字化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高,电影制作加工质量明显改善,电影数字化转换、修护、存储、传输、放映,动画软件开发等取得重大进展。
3.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电影数字化发行放映网络日益完善。电影院规模迅速扩大,基本实现全国地级市、县级市和有条件县城的数字影院覆盖。2009年至2012年基本完成地级市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任务,完成部分县级市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任务;2013年至2015年基本完成县级市和有条件县城的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任务。东部地区和有条件的地方可率先建设。
4.产品丰富多彩。电影质量大幅提高,产量稳步增长,形成多类型、多品种、多样化的创作生产格局,确保每年推出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精品力作。
5.产业综合效益明显增长。国产影片市场规模和份额持续扩大,观众人次、放映场次倍增,投入产出良性循环,电影经济总量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0%以上,同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衍生产业链条明显加长,综合效益显著增长,使电影产业成为我国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6.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加强。加强农村和学校数字电影院线建设,改善放映条件,提供公益服务,确保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确保每个学期为中小学生放映两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7.国际竞争力日益提高。积极推动电影走出去,培育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电影国际传播企业,开发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国产影片;通过在境外举办公益性的中国电影展、参加国际电影节和组织商业性的海外推广营销活动,不断提高国产影片的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不断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繁荣创作生产。
在数量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突出提高质量,面向群众、面向市场,大力实施精品战略,努力多出优秀作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精心组织生产好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讴歌真善美、鞭挞假丑恶,反映现实生活和人民主体地位的重点影片,着力强化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电影在振奋精神、增强信心、凝聚力量、促进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扶持现实、农村、少数民族以及少儿题材的电影故事片创作,积极促进动画片、纪录片、科教片以及适合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新形式传播的产品的生产,努力形成多类型、多品种、多样化的电影创作生产格局。切实加强影视制作、动漫等产业基地建设,努力推进电影创作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加强特种电影的研发。进一步改进政府评奖,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努力营造良好创作环境。建立健全政府资金投入机制,继续执行电影精品专项资金等制度,使政府资金在引导创作、繁荣创作方面发挥更大的效益。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要求,继续设立电影精品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本区域重点影片拍摄项目。充分运用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电影创作生产的扶持力度。
(二)积极培育新型企业。
加快推进国有电影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创新企业品牌为核心,以提高影片质量和市场营销能力为龙头,整合制片发行放映资源,延伸产业链条,推进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国有或国有控股龙头骨干企业,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和活力。加快发展一大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电影生产企业,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服务。对非公有制电影企业在投资核准、土地使用、财税政策、融资服务、对外贸易等方面给予国有电影企业同等待遇。
(三)继续扩大院线经营规模。
进一步深化院线制改革,大力发展跨区域规模院线、特色院线和数字院线。积极探索院线经营规律、营销方式和管理经验,加强全国电影放映票务系统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影院经营服务水平。着力发展主流院线市场,大力开发二级市场和社区电影市场、农村放映市场,积极开发电影的电视点播、家庭影院放映、互联网点播、手机等移动多媒体播映等市场,加快形成传输快捷、覆盖广泛、层次多样的现代电影市场体系。进一步扩大国产影片发行放映,认真落实年放映国产电影时间不低于年放映时间总和三分之二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国产影片发行放映考核奖励。继续执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度,用于加强电影行业宏观调控和促进国产电影发行放映。
(四)大力支持城镇数字影院建设。
将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和改造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推进。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采取信贷、税收优惠、补贴奖励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加强城镇数字影院建设,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商业影院和社区影院。国家给予必要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及县城的影院建设,各地对建设项目选址、立项、征地、投入、办证等给予大力支持。对城镇数字影院建设使用国有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给予土地供应支持,其中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法律法规规定以协议方式供地。投资者要专地专用,不准改变用向。
(五)鼓励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影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电影产业发展的融资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务;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电影企业,金融机构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支持具备条件的电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利用银行贷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规模,壮大实力。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电影企业重组上市。积极探索建立电影风险投资机制,各地可以利用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等投资基金支持电影风险投资,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投资电影,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依法发起组建各类电影投资公司,努力培育电影领域战略投资者。
(六)积极推动科技创新。
鼓励开展电影产业领域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新技术研发和应用,努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电影技术创新体系,鼓励电影技术企业开展电影技术研发和基础设施设备改造。实施电影数字化发展规划,大力推广数字技术在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存储、监管等环节的应用。提高国家中影数字电影制作基地的经营管理水平,形成集约化生产能力。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加强自主创新,加快完善符合我国电影产业发展要求的数字电影标准体系,提高电影数字设备国产化水平。研究开发数字电影技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国和省级电影数字化服务监管平台,完善0.8K数字电影流动放映,1.3K、2K数字电影放映的市场服务和技术监管系统。加快研发网络实时监控系统技术,完善数字化分发和接收系统。抓紧实施资料影片数字化修护工程,加快数字影片节目库的建设和利用。
(七)全面加强公共服务。
大力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积极培育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村电影院线公司和农村电影放映队,普及数字化流动放映,有条件的地方可充分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立固定放映点;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和公益版权片源保障机制,加大投入、改善服务、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积极推动农村电影放映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鼓励电影企业深入城乡社区、厂矿、校园、军营和广场等开展公益放映活动。大力提倡电影发行放映企业采取优惠票价等多种方式满足农民工、城市低收入居民等群体的观影需求;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语言电影译制工作的扶持力度,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看懂看好电影。将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纳入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学生放映的爱国主义电影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开支,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影视教育经费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八)努力增强国际影响力。
积极实施电影“走出去”战略,落实国家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优惠政策,通过现有渠道,加大对电影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力度,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加快培育海外营销的市场主体,加大国产影片海外推广营销力度,拓展渠道,完善网络,探索建立国产影片海外推广营销体系,推动国产影片进入国际主流电影市场;支持电影企业、电影作品参加重要的国际电影节展和交易市场,进一步办好“上海国际电影节”等活动;推动“中国电影频道”等采用频道时段合作、有线电视网络租用及互联网等新媒体手段加快海外落地步伐,扩大用户规模;积极与各国政府、国际电影节展组委会、电影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建立广泛友好的合作推广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外合作拍片,继续举办好中国电影展等活动,努力增强国际影响力。
(九)不断完善监管体系。
抓紧推动建立完善促进电影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重点推进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制定和公布实施,制定和完善深化电影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地方电影行政管理职能归口划转工作,着力推进各级广电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电影行政管理体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立项、备案、审查、发行放映和播出等关口,规范互联网电影传播秩序。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强化监管,防控各种形式的非法电影,坚决打击电影走私、盗版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规范放映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统一规范电影产业数据统计工作,保证电影市场信息全面、准确、公开、透明。充分发挥电影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创造条件,完善措施,积极发展电影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在职人员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造就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技艺精湛、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重点加强创作、技术、经营、管理等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高度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高度重视既懂艺术又懂现代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既懂经营管理又有外语交流能力、熟悉国际运作的外向型人才的培养。积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优秀电影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繁荣发展电影产业的重要意义,将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完善配套,强化措施,推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要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并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广电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具体实施工作,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5、政务新媒体有何新变化,内容针对性更强了吗
政务新媒体,有何新变化
发布热点资讯、披露突发事件处置调查进展、传递党政重要决策……近年来,政务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日益成为重要渠道。
2016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全面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8月,国办下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1月,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三文件密集出台背景下,2016年,政务新媒体发展如何?
发布速度
舆情回应有提速,僵尸账号也不少
记者从新浪微博了解到,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新浪微博平台认证的政务微博已达到164522个,实现了级别、地区、部门的全覆盖。
人民网新媒体智库分析显示,2016年1月—11月的600多起舆情案例中,政府回应率达到87%,有57%以上的事件政府首次响应在事发24小时之内,有73%的事件政府部门首次回应在48小时之内(含24小时)。其中,41%的事件通过政务新媒体作出回应(右图)。
《意见》指出,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通知》指出,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出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
但记者也发现,在一些地方,政务新媒体仍然存在更新太慢、自说自话、敷衍了事的情况。记者随机搜索西南某省各州市微信公众号,发现头条文章阅读量常停留在三位数,“僵尸微博”例行发布的每条阅读、转发量都在十位数甚至个位数。
内容力度
互动服务有改善,水平参差不齐
说得不充分,群众看不明白;说得不恰当,又会引起新的风波。在人民网主办的2016年政务舆情回应座谈会上,有专家提到,回应舆情不仅在于速度,更在于有效、有针对性。
怎样提升回应的针对性?三文件分别给出了路径。在发布内容的形式上,《意见》提出,“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通知》指出,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实施细则》则更具体地指出,“多举实例,多讲故事”。
2016年上海出台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当天“上海发布”在政策发布时还提供了图片解读。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发布办公室主任丁利民介绍,这条微信公众号文章的当日阅读量达到140多万。随后“上海发布”继续跟进新敬老卡换领时间、换领条件、换领程序等,微信阅读量也达50万。
但也有一些账号因爆出雷博雷语而令人侧目。比如,云南某地州一政务微博以“公主”自称,称面对“乡下的农民,赶紧溜回办公室”,令舆论哗然;陕西某县公安局官微面对网友质疑警车私用,却回复“家里人又违法了吧?找公安的茬”。尽管这些微博最终都向网友道了歉,但带来的不良影响短期仍然难以消除。
可见,政务新媒体整体水平仍参差不齐,提高水平仍然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管理机制
投入有差别,管理还需更科学
政务新媒体“量”“质”参差不齐,背后是投入与重视上的差异。记者调查发现,西南某省一些市县至今没开通政务新媒体,主要原因是“当地主要领导不同意开”;而开通后长期不更新的“僵尸账号”,是因为“有的只为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有的是真缺人手。”当地一位宣传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开通后没人过问、没人考核,自然就放着了。”有位官员向记者“吐槽”,有县市居然让个人主办的自媒体承担起政务新闻发布工作。
“上海发布”负责人认为,解决技术、创意难题,归根究底还得靠人。“我们团队成员以内容生产、运营为主,多是传统媒体人、公务员,很少有技术人才。但随着新媒体发展,现在对技术拓展的要求越来越高。”该负责人说。
“枝江发布”是湖北省枝江市的官方政务微信公号,长年稳居湖北省政务微信周排行前十、多次拿过第一。他们通过整合政府网站、广电等平台的人员,融合发展新媒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才问题。“枝江发布”负责人姚红介绍,为了长远发展,他们正在加强培训,提高把关能力。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志安认为,对于政务新媒体的运营者来说,不仅有编制问题,还有职级认定和上升通道问题。“有平台无运营”“有人员无编制”“有人力无能力”“代发布无保障”……种种问题折射出政务新媒体需要整体设计。
对此,在人员培训上,《意见》要求“力争3年内将全国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实施细则》指出,“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将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基层网站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统一运营或向安全可控云服务平台迁移”。
政务新媒体水平在未来要再上新台阶,期待进一步努力。
6、政务新媒体,有何新变化 (深阅读·政务新
发布速度
舆情回应有提速,僵尸账号也不少
记者从新浪微博了解到,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新浪微博平台认证的政务微博已达到164522个,实现了级别、地区、部门的全覆盖。
人民网新媒体智库分析显示,2016年1月—11月的600多起舆情案例中,政府回应率达到87%,有57%以上的事件政府首次响应在事发24小时之内,有73%的事件政府部门首次回应在48小时之内(含24小时)。其中,41%的事件通过政务新媒体作出回应(右图)。
《意见》指出,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通知》指出,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出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
但记者也发现,在一些地方,政务新媒体仍然存在更新太慢、自说自话、敷衍了事的情况。记者随机搜索西南某省各州市微信公众号,发现头条文章阅读量常停留在三位数,“僵尸微博”例行发布的每条阅读、转发量都在十位数甚至个位数。
内容力度
互动服务有改善,水平参差不齐
说得不充分,群众看不明白;说得不恰当,又会引起新的风波。在人民网主办的2016年政务舆情回应座谈会上,有专家提到,回应舆情不仅在于速度,更在于有效、有针对性。
怎样提升回应的针对性?三文件分别给出了路径。在发布内容的形式上,《意见》提出,“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通知》指出,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实施细则》则更具体地指出,“多举实例,多讲故事”。
2016年上海出台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当天“上海发布”在政策发布时还提供了图片解读。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发布办公室主任丁利民介绍,这条微信公众号文章的当日阅读量达到140多万。随后“上海发布”继续跟进新敬老卡换领时间、换领条件、换领程序等,微信阅读量也达50万。
但也有一些账号因爆出雷博雷语而令人侧目。比如,云南某地州一政务微博以“公主”自称,称面对“乡下的农民,赶紧溜回办公室”,令舆论哗然;陕西某县公安局官微面对网友质疑警车私用,却回复“家里人又违法了吧?找公安的茬”。尽管这些微博最终都向网友道了歉,但带来的不良影响短期仍然难以消除。
可见,政务新媒体整体水平仍参差不齐,提高水平仍然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管理机制
投入有差别,管理还需更科学
政务新媒体“量”“质”参差不齐,背后是投入与重视上的差异。记者调查发现,西南某省一些市县至今没开通政务新媒体,主要原因是“当地主要领导不同意开”;而开通后长期不更新的“僵尸账号”,是因为“有的只为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有的是真缺人手。”当地一位宣传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开通后没人过问、没人考核,自然就放着了。”有位官员向记者“吐槽”,有县市居然让个人主办的自媒体承担起政务新闻发布工作。
“上海发布”负责人认为,解决技术、创意难题,归根究底还得靠人。“我们团队成员以内容生产、运营为主,多是传统媒体人、公务员,很少有技术人才。但随着新媒体发展,现在对技术拓展的要求越来越高。”该负责人说。
“枝江发布”是湖北省枝江市的官方政务微信公号,长年稳居湖北省政务微信周排行前十、多次拿过第一。他们通过整合政府网站、广电等平台的人员,融合发展新媒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才问题。“枝江发布”负责人姚红介绍,为了长远发展,他们正在加强培训,提高把关能力。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志安认为,对于政务新媒体的运营者来说,不仅有编制问题,还有职级认定和上升通道问题。“有平台无运营”“有人员无编制”“有人力无能力”“代发布无保障”……种种问题折射出政务新媒体需要整体设计。
对此,在人员培训上,《意见》要求“力争3年内将全国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实施细则》指出,“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将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基层网站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统一运营或向安全可控云服务平台迁移”。
政务新媒体水平在未来要再上新台阶,期待进一步努力。
7、刚接到新媒体编辑的面试,但是通知我上午九点去的是个居民楼?
简答
据你说的这样是坑了,新媒体行业是当下最火的不用说,但是四五十万的粉丝一个月就那么点,这个单位的整理运营能力是不高的。
编辑最主要的应该是发文跟文案了,都是新人的活,不建议你去。
8、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历次会议重点
2014年1月22日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6个专项小组名单
《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
2014年2月28日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
《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务的研究意见》
《关于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重大改革的汇报》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
2014年6月6日
第三次会议审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
《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等
2014年8月18日
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
《关于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等
9月29日
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
10月27日
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12月2日
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12月30日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结报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2015年工作要点》。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
2015年1月30日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