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社一体化方案包括了那些?
一般来说人社一体化方案涵盖了线上线下、硬件和软件等多个方面。涵盖了内容、渠道、一体化平台及云服务等。据我了解德生科技的有提供人社一体化方案的相关服务。
2、2019山东省社保29号文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社保由税务局统一征收会从2019年1月1日开始。
国务院、人社部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社保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政策原文节选: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
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
同时,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3、山东省人事厅电话,改派问题
改派建立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并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
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按现行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户口本来就是迁往A市的,可以不用办理改派手续,只需持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把人事关系以个人或单位的方式委托人才中心管理。
改派的基本流程
应届毕业生 “报到证”改派分四种情况:
一、 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一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二、 在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三、 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逾期(毕业后一年内)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四、 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二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你打电话一点用没有,学校、教育厅都得去跑去问才行,别再等了。 你户口迁哪去了,要是毕业时就迁回烟台去了,只需持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
4、听说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部门印发...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 件
鲁教人发(2014)1号
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 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市(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补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 山东省人口和计
和社会保障厅 划生 育委员会员 2014年1月9日
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
原民办代课教师为我省农村基础教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为使原民办代课教师共享发展成果,积极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决定向我省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放范围
凡现为山东省户口,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本意见实施前已经死亡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和开除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享受教龄补助。
二,补助标准
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1年的教龄按1年计算。
三,执行时间
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岁的,从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已超过60岁的,从2014年1月日起发放,其超过的年限不再补发。
四,人员认证
各级教育部门要主动主动争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公安、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认真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工作。认证工作由县(市、区)统一组织,坚持物证为主,人证必须,调查审核、公开监督的原则,以乡(镇、办事处)为重点进行。认证结果由县(市、区)核准,报市备查。
五,发放办法
经县(市、区)核准的符合条件人员,其教龄补助发放业务的经办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承担,统一使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渠道。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待遇统筹管理,规范发放。
六,资金统筹
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以县(市、区 )财政为主。对于省财政困难县,省财政按50%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资金下达;其他县市(市、区 )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解决。
七,政策衔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意见》(鲁教人字(2012)20号)规定发放的工作年限补助,参照本意见规定,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对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你)以后在公办中小学任教的人员,其补助年限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以后我省中小学招用代课教师,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发放工作年限补助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自筹,一并由户口所在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为发放。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要做好工作规划和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县乡责任。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县(市、区)是责任主体,工作重点在乡(镇、办事处)。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补助标准和发放范围等有关规定,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明确责任分工。教育部门负责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身份和教龄认证工作;计划生育、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者刑事犯罪等行为的认证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保障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教龄补助代发发放工作。政法、公安、信访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教龄补发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搞好政策解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正面宣传和解读文件精神,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妥善解决好出现的新问题。
(五)严肃工作纪律。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在对人员身份和教龄认证时,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补助的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月9日印发
5、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组织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
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省公务员局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政策研究处
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
法规处
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
规划财务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编报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国际援贷款等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就业促进处
(挂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牌子) 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全省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编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省就业管理政策。
人力资源市场与人员调配处
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省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承办为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选派工勤服务人员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
省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济有关单位军转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拟订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承办院士人选的推荐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遴选、申报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
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劳动关系处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全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落实;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工资福利处
综合管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省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养老保险处
拟订全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及养老保险费征缴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
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省失业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及其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
医疗保险处
拟订全省医疗、生育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标准;拟订企业职工疾病、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工伤待遇政策,审定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
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全省农村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
调解仲裁管理处
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劳动监察处
拟订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全省劳动监察工作。
引智综合处
拟订全省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及宣传工作;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
外国专家管理处
拟订全省外国专家来我省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和省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外国专家的资格认可、来华工作许可及专家证的管理事项;承办“齐鲁友谊奖”的评选、表彰工作。
出国培训管理处
拟订全省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有关出国(境)培训监督检查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省公务员局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承担。
6、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
郭树清,男,汉族,生于1956年8月,内蒙古人。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现任十八届中共中央委员、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
1978年3月至1985年3月先后在南开大学哲学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马列系学习;
1985年3月至1988年2月任中国社科院马列所助理研究员,同时在职攻读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其间赴英国牛津大学作访问研究。
1988年7月至1996年3月,先后任国家计委经济研究中心副司长、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和试点司司长、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调控体制司司长。
1996年3月至1998年3月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1998年3月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党组成员。
1998年7月在贵州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被任命为贵州省副省长。
2001年3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2003年12月当选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05年3月,郭树清当选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2011年10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至2013年3月)。
2013年3月任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代省长。
2013年6月任山东省省长。
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
7、最新山东省区划方案
因为相传青岛要划直辖市,所以出来这方面的新闻~~~
一开始我也比较关注这个消息,看了不少这方面的材料~~
青岛划直的3种方案中有一种就是将临淄、寿光划给青州,青州单独立市(地级市)。
但过了一段时间就没了后话,现在想象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青岛现在还在和大连争划直辖市的资格,
而且就算青岛划直,淄博政府也不可能那么轻易放掉临淄~
临淄在山东可是第二强区!!!~~~~~
况且好几年前就要把邹平划给淄博,滨州咬住不放,到现在也不就是那样嘛~~~~
临淄肯定是淄博的~~~支持淄博~
以下就是把临淄划给青州的那种方案~~~
1,菏泽市牡丹区,鄄城县,单县,曹县,定陶县,巨野县,东明县,成武县,临沂市苍山县,郯城县,临沭县,济宁市微山县,金乡县,鱼台县,枣庄市市中区,峄城区,薛城区,台儿庄区,划入新成立的淮海省(省会徐州)。
2,青岛,威海,聊城区划范围不变,编制方面,撤销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县级市建制,整建制改设为青岛市即墨区,青岛市郊州区,青岛市琅玡区。撤销聊城市高唐县建制,整建制改设为县级高唐市,由山东省直辖,聊城市代管。
3,撤销泰安市建制,泰山区,岱岳区,加上济南市长清区万德镇,武家庄乡合并组成济南市泰山区。肥城市改为济南市代管。岱岳区牟汶河东南部分分出,设立化马湾区,划入新成立的汶源市。撤销章丘市县级市建制,撤销济阳县建制,组成济南市明水区,济南市闻韶台区。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柳埠镇,西营镇合并组建济南市仲宫区。新泰市改为由莱芜市代管,新的莱芜市更名为汶源市。东平县整建制划入济宁市管辖,宁阳县整建制划入新成立的地级曲阜市管辖。
4,撤销枣庄市山亭区建制,所辖全部乡镇并入滕州市。
5,曲阜市,兖州市,邹城市,滕州市,泗水县,宁阳县合并组成新的地级市曲阜市,原县级曲阜市整建制改设为曲阜市鲁城区。兖州市改设为曲阜市兖州区。
6,济宁市剩余地区,东平县,郓城县组成新的地级济宁市。
7,德州市齐河县整建制划入济南市,改设为济南市晏城区。撤销德州市陵县建制,改设为德州市陵城区。撤销德州市庆云县建制,所辖乡镇划入乐陵市。
8,撤销滨州市建制,邹平县划入济南市,改设为县级邹平市,济南市代管。博兴县划入淄博市。其余县市区并入东营市,新的东营市改名为渤海市。滨州市滨城区整建制改为渤海市滨城区。淄博市沂源县划归汶源市管辖。
9,撤销桓台县,广饶县建制,改为县级桓台市,广饶市。
10,龙口市,莱州市,招远市组成新的地级龙口市,原县级龙口市整建制改设为龙口市黄州区和龙港区。蓬莱市撤销县级市编制,改设为烟台市蓬莱区。
11,临沂市莒南县划归日照市管辖。
12,淄博市沂源县划归新成立的汶源市。
13,青州市设为地级市,原县级青州市改设为青州市益都区,寿光市,临淄区,临朐县,广饶市划入新的青州市
调整后的市建制为:
1,济南市: 历下区 齐州区 槐荫区 天桥区 历城区 长清区 仲宫区泰山区 晏城区 明水区 闻韶台区 肥城市 邹平市平阴县 商河县
2,青岛市: 市南区 市北区 四方区 黄岛区 崂山区 李沧区 城阳区 胶州区 即墨区 琅玡区 平度市 莱西市
3,淄博市: 张店区 淄川区 博山区 周村区 桓台市 高青县 博兴县
4,渤海市: 东营区 河口区 垦利区滨城区 利津县 惠民县 阳信县 无棣县 沾化县
5,烟台市: 芝罘区 福山区 牟平区 莱山区 蓬莱区 莱阳市 栖霞市 海阳市 长岛县
6,潍坊市: 潍城区 寒亭区 坊子区 奎文区 诸城市 安丘市 高密市 昌邑市 昌乐县
7,威海市: 环翠区 文登市 荣成市 乳山市
8,济宁市: 运河区 任城区 嘉祥县 汶上县 梁山县 东平县郓城县
9,曲阜市: 鲁城区 兖州区 邹城市 滕州市 泗水县宁阳县
10,日照市: 东港区 岚山区 五莲县 莒 县 莒南县
11,汶源市: 莱芜区 化马湾区 新泰市 沂源县
12,临沂市: 兰山区 罗庄区 河东区 沂南县 沂水县 费县 平邑县 蒙阴县
13,德州市: 德城区 陵城区乐陵市 禹城市 宁津县 临邑县 平原县 夏津县 武城县
14,聊城市: 东昌府区 临清市 高唐市阳谷县 莘 县 茌平县 东阿县 冠县
15,青州市: 益都区 临淄区 广饶市 寿光市 临朐县
16,龙口市: 黄州区 龙港区 招远市 莱州
8、山东省人社厅地址在哪?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公和街9号西南 2.3 公里0531 8601 3763()
9、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鲁人社办【2013】211文件
此次通过名单有王永德吗
10、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鲁人社办(2013)211号
不同类别技术职务高级评审用不同文件公布。你没具体说明类别,没法帮你找。公布评审结果的文件字号是“鲁人社办发”,但貌似山东人社厅全年也没发到“鲁人社办发【2013】200号”,不知道你那个211号从哪里来的。
欲查询2013年各类专业技术高级评审结果,请登录山东人社厅官网,在“评审结果”栏目里有。以下为路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机关子站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