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如何做好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都匀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日前,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相继印发了各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方案确定各乡(镇、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并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职责,为此各乡(镇、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也将相继成立。新成立的各乡(镇、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将处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最前沿、最基层,并将处于诸多矛盾和问题协调的交汇点,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全面性、直接性,如何快速到位,履好职、服好务、执好法,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是每一位安监人必须面临的问题。俗话说:有效的工作方法是完成好工作的关键。要做好乡(镇、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思想指挥行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州、市有关安全生产精神上来。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现实危机感和紧迫感。由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是新成立的机构,人员可能来自不同的部门,但进入安监站以后,要有爱岗敬业的精神,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管工作不仅仅是避免国家财产遭受损失,更是挽救他人的生命。要坚决克服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责任大、消极对待的思想,只有认识提高了,工作才会有建树。二、模清底数,打好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凡事要有的放矢,要不辞劳苦,广泛调查,要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头脑和全面掌握,在掌握上述情况后,要进行行业、领域、条块等科学分类,建立安全监管工作台账,切实做到心中有数,行动有力,有序推进。三、加强学习,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本领。只有具备一定的理论和业务功底,才能敏锐的发现问题,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最终解决问题。要具备这样的功底,就要认认真真地去学习、实实在在地去调研,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要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由外行转内行,切实做到懂法律,会业务。四、明确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任何工作要有成效,明确落实责任是关键,严明奖惩是一种具体措施之一,安全大于天,安全大于地,安全关乎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通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村(社区)、企业及个人,严明奖惩是落实责任的保障,只有严格的奖励和惩处才能督促到具体的村、企业及个人,站内部还要建立健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职责,分解任务,切实肩负起监管工作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不至于人浮于事。五、扎实工作,粗中有细地做好每项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不同于其它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必须脚踏实地,粗中有细地组织开展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往往会因为一个很小的细节没有引起重视而造成不应造成的安全事故。工作做实,做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双抓手,不实不细,就无法讲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勤奋、创新、严细、自律的工作理念。时时处处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立足本职岗、勤奋工作、团结互助、争创一流。增强全局观念、大局意识,自觉维护机关形象,注意协调同事间、内外部、上下级的关系,诚信待人、热情助人,以实际行动营造团结向上、诚信互助的良好工作氛围,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创新精神干好本职工作。六、严格执法,树立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新形象。乡(镇、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不仅是一个集体,更是一个执法单位,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牢固树立勤奋、创新、严细、自律的工作理念。
2、运用新媒体开展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有哪些主要措施
1、搞好顶层设计,夯实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的基础工程。
着力抓好“三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网络等新媒体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重要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善待新媒体、善用新媒体、善管新媒体,切实把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纳入群众工作总体布局,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之中,在全省上下形成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的浓厚氛围。二是规划到位。在加强与国家和省外媒体深度合作的同时,依托中国江苏网、新华网等知名网站,整合各类资源,实现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资源交流和共享。各市县要加强对网站建设的整体规划,依托本地区知名网站,对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吸收,逐步形成覆盖全省、渗透城乡、延伸民众的网式新媒体结构。三是布局到位。统筹处理好网络等新媒体发展规模与质量、健全体系与优化配置、重点发展与均衡发展的关系,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新媒体传播网络。改造提升现有网络平台功能,加强微博客建设,强化手机报和即时通讯的运用,构建新媒体互联互动体系,广泛建立小型化、分散化、社区化的新媒体阵地。
2. 把握特点规律,挖掘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的内生功能。
大力实施“四个工程”:一是推进网络问政工程。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扩大群众参与,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加强网络接访工作,拓宽网上信访渠道。创新网络监督模式,推动依法行政。二是推进网上便民服务工程。健全市、县、乡、村(社区)四级上下联动的便民服务网络,发展电子政务,开通商务信息查询专线,建立县信息服务中心、乡镇信息服务网站,与县级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实行网上审批、网上结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三是推进网络党建工程。把网络党建纳入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党建工作效能和水平的重要手段。积极构建网络党建的信息、学习、培训、交流等虚拟平台,总结推广建立“网上党支部”、“网上党小组”的成功做法,积极推进网上党务公开,不断拓展群众的民主监督空间。四是推进媒体舆论引导工程。把握舆论热点形成演变规律,实施积极有效的舆论引导。对舆论热点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公布事实真相,以权威信息引导舆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业内人士、公众人物等“意见领袖”的作用,增强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推广网络发言人制度,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消除隔阂、凝聚共识。
3. 注重规范管理,优化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的生态环境。
要强化网络法律规范。加快相关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为新媒体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用好现有的法规,通过适当的修改,将其适用范围延伸到虚拟社会。推进网络衍生领域的相关立法进程,完善法律体系,推动其更好地为联系服务群众所用。要强化网络道德规范。加强网络伦理教育,推进网络实名制,建立完善监控举报体系。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等活动,引导网民遵守网络规则。鼓励和引导新媒体行业自律组织的发展,赋予其制定和倡导行业规范、吸引公众参与、开展各种自律活动等职能,当好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要强化网络监管规范。建立完善网络舆情的搜集、研判和反应机制,对重点网站、热点问题等进行全天候监测,准确把握舆情动态,为引导舆论和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坚决遏制互联网不良信息的传播和蔓延。加快网络技术的研发,加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增强技术防护能力,不断净化网络舆论环境。
4. 强化培训考核,提升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素质。坚持做到“三个纳入”:一要把新媒体知识纳入党政干部必修课程;把新媒体素养纳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要内容;把新媒体运用能力纳入干部考核重要范畴。多策并举,提高党员干部的网络执政能力。
5. 建立长效机制,增强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的综合效能。
建立健全“四个机制”:一是沟通协调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协调,通信管理部门负责行业发展,公安部门打击网络犯罪,统战部门和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建立权威、协调、高效、完整的管理责任链。二是网民诉求督办机制。正确处理好“手指尖”与“脚指尖”的关系,把网上交心网下服务、网上问题网下解决,作为领导干部执政的新方式,对网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需求,层层跟踪督办,回访落实情况,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为重点网站建设提供政策保证和财力支撑,努力建设一批政府管得住、网民信得过,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主流媒体网站。加强对新媒体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四是责任追究机制。研究制定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在重大舆情中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等问题酿成群体性事件,或者判断失误、处置失当造成矛盾激化、事态扩大的,或者迟报瞒报压报信息贻误最佳处置时机,造成工作被动的,严肃追究责任。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3、中国在新闻媒体的监管方面的法律有哪些
新媒体采编相关法律法规
在国内新媒体发展的过程中,政策法规的出台以及管理体系的调整可以说是在匆忙之中启动的。特别是互联网的跨媒体特征,给原来按照行业界限划分的管理体制带来了挑战。新媒体面临的法律环境是比较复杂的,仅仅针对互联网的相关法律法规就有数十个,其中有宪法与法律,有司法解释,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部门通知,还有地方法规和行业规范。而面对新媒体不断涌现的新应用,已有政策法规还将继续调整、修改,新的法规还会不断颁布。作为新媒体从业人员,需要对这些政策法规有面上的了解,树立相应的法律意识,这也是避免触碰管理和法规红线,保障媒体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
涉及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虽然比较繁多,但实践经验表明,与日常编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主要集中在与信息内容安全、版权保护以及名誉权保护等几个方面,主要条款摘录如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本办法主要是对网络信息服务提出基本规范,其中必须重点掌握:
第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本规定是规范BBS论坛服务的,重点把握第九条,即违禁信息范围界定,内容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完全一致。
第五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分为以下三类:
(一)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超出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二)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三)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有关行政法规,设立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 设立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本条例是网络版权保护诉讼主要引用的依据,其中需要重点掌握第五条和第六条,主要是对免于版权责任的几种情况的界定。对该条例第十四条到第十七条的内容也需要准确理解,这几条对于网友自主上传内容涉及的侵权行为及其处置程序作了清晰的界定,与第五条和第六条一样,是网站遭遇版权诉讼时需要经常引用到的条款。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两个法规中,前者是对民事权益保护的一般性规定,后者在第三十六条专门针对网络侵权行为作了界定,因此都需要作详细的了解和掌握。
在行业规范中,则需要掌握《网络色情淫秽信息的13条标准》,用于鉴别低俗信息。
目前用于调节网络版权纠纷的主要依据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而在该条例中又主要集中在第五条和第六条的第二、七、八款,以及十四至十七条,其内容如下:
第五条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
(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第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
(二)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七)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八)向公众提供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这两条主要是针对通过编辑发布到新闻页面上的内容,因为经过编辑发布以及推荐以后,所转载信息的使用性质就发生了改变,成为网站主动实施的一种行为。因此编辑在转载有关内容的时候,应当按照法规的要求进行鉴别和选用。
第十四条 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人认为其服务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二)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权利人应当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网络地址不明、无法转送的,应当将通知书的内容同时在信息网络上公告。
第十六条 服务对象接到网络服务提供者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书面
说明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二)要求恢复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服务对象应当对书面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当立即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可以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同时将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转送权利人。权利人不得再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
以上四条,针对的是网民自主上传的内容。所谓“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即指提供论坛、博客、空间、相册等服务,其要点在于相关内容由网民自主上传,没有任何编辑行为。对于这种信息,网站无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以及版权信息进行鉴别,因此该条例设置了一个通知――删除――反通知――恢复的程序,即权利人发现侵权,可以通知网站删除,网站删除之后通知原上传者,如原上传者能够提供不侵权的证据,网站可以恢复并通知权利申诉人,之后权利申诉人不得再就同一信息提出删除要求。这样一种程序设置,免除了网站大量的风险,在这个过程之中,只要网站按照程序要求及时进行处理,便不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近年来涉及网络侵权的案例
1. 2004年,正东唱片诉世纪悦博案。正东唱片公司诉世纪悦博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向公众提供了原告拥有版权的35首歌曲的下载服务。法庭终审判决认定,被告所提供的虽是链接服务,但该链接服务是人工选择、编排、整理的结果,而非计算机的自动链接服务,故应承担“帮助侵权”的责任。
2. 2005年,步升诉百度案,国内首例因利用搜索引擎免费下载MP3被判侵权的案例。 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称被告百度公司未经其许可,通过互联网提供下载服务,向公众传播其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46首歌曲,严重侵犯了其权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百度立即停止在其网站上提供34首侵权歌曲的访问链接并赔偿原告6.8万元。
3. 2006年,步升诉飞行网,内地首例P2P技术侵权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上海步升起诉北京飞行网(Kuro)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一案公布判决结果:飞行网和其服务维护商舶盛舫安信息技术公司连带赔偿步升公司2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1万元。
4. 2007年,全球四大唱片公司状告雅虎中国案。 华纳、环球、百代、索尼四大唱片公司旗下的11家唱片公司诉称,雅虎中文网站向公众提供涉案的47张专辑共计233首歌曲的在线试听、免费下载及相关链接服务,且对歌曲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分类、编排,侵犯了原告对涉案歌曲所享有的录音制作者权中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相应的获得报酬
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被告删除有关搜索链接,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1万余元。
网络侵害名誉侵权的判定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涉案信息如果是属于编辑主动发布的内容,则网站是侵害的直接行为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网络用户发布的内容,则要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中相关条规如下: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关于民事权益的范围,是如此界定的: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对于网络侵权责任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如此表述的:
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4、如何落实好乡镇纪委履责十项措施文件精神
1、要适应新要求,加强能力建设。在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组织协调和有效监督的能力;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基础是加强学习,强化培训,关键是实践锻炼,重要的是与时俱进。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增强知识,开阔视野,高站位地观察问题,客观透彻地分析问题,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
2、利用新媒体,拓展公开范围。利用运城市阳光农廉网和党务公开网,对镇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惠农资金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受其委托,对村两委有关工作实施监督的村级常设监督机构,是村级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纪委指导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由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是2011年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新设的,现在还不太规范。今年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后要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和监督,对村内重点工程、重大事项和村级财务加强监督。
4、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措施。重点查办贪污、虚报冒领惠农资金、坐收坐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案件。
5、乡镇如何落实安全监管工作
一、要狠抓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一)细化目标、强化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监管网络一是要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与各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与所辖村委会和生产经营单位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车间、班组。二是要细化监管主体责任,建立网络化的安全责任传导系统。各监管主体要把监管责任按地域划分若干责任区,每个责任区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人员,用地图、公示牌注明各个责任区的位置、重点企业、隐患、主要建筑、挂点领导等内容。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三是要完善各项运行机制,确保监管体系运行实效。建立挂点领导、责任区负责人、联系人员工作职责,健全每日检查报告制度和检查台账、每周报告制度、每月调度制度、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和隐患督查制度等,确保监管体系运行实效。四是要加大考核力度,制定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与年度单位绩效挂钩,实行奖惩。(二)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了更好地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加强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建设,通过制定科学、严谨的评估标准、引进先进的技术要素对企业全面进行安全风险测评,将生产经营单位按测评结果评定4个等级。按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要求,实现分级、分类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一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是要督促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及工艺,更新生产设备及工艺,推广新技术、新标准;三是加大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四是要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不是一劳永逸的工作,必须根据各行业的生产特点,在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要想保证真正的安全生产,真正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就必须经常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为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必须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充实安全生产宣传队伍,使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促进各地的经济建设。一是在宣传工作的策略上,树立系统观念。必须把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中统一计划和统一实施。每年宣传计划,应根据安全工作的重点,确定宣传的重点。宣传工作的重点应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开展,要呈现多样性、趣味性,让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大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责任制,强化政府监管主体和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完善控制指标体系,严格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认真贯彻国务院《生产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严格执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严厉查处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施政策治本、源头治本,加强社会监督,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在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具体做法上,要突出党和国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人文关怀,唤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为安全生产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引导群众自觉抓安全、保安全是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任务。要通过向社会全体成员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安全培训宣传网的作用,在网上开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和安全生产常识教育,灌输安全生产的基础性知识,下大功夫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维护职工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动他们为安全生产进言献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为安全生产所做的努力。开展先进典型经验介绍会和事故警示教育会,以激励先进,拼击落后。三是在宣传工作的手段上,坚持走社会化、公众化和公益化的路子,重视各职能部门的协同,充分整合资源,实现手段的多样化与多元化。我们应改变以往那种层层下发文件、逐级传达学习的传统套路,面向社会,把安全生产文化宣传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来办,以现代化传媒为载体,努力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宣传的科学化和艺术化。与电视台、报刊、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和城管部门建立巩固的协作关系,通过创办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开辟新的宣传教育阵地,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人们的安全生产观念。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视察观摩、法规宣讲、以案说法、街头灯箱公益性安全生产宣传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形成政府构建平台、职能部门牵头组织、企业积极参与、上下联动的活动局面。四是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宣传队伍。要通过挖掘人才,聘用一批宣传报道骨干,并明确责任,成绩显著的予以适当的奖励。三、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新型安监执法队伍,定位好、运作好,将直接关系到队伍的良性发展和执法的力度。同时,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和质量,关乎群众利益,关乎政府形象。所以,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至关重要。 (一)合理配备人员,加强执法装备配备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方面,需要不同人才,在选配执法人员时,要根据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他高危行业的数量、规模、状况及今后产业发展趋势等情况,选配与其相适应的一定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同时,选配法律专业知识人员,以提高依法办案水平;在执法装备建设上,要配备执法车辆、调查取证工具(摄像机、照相机、微型录音机等)和先进的办公设备,执法人员应统一执法着装,同时,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和劳动保护设备,以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抓好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上岗前,执法人员要参加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参加考试并取得政府法制部门颁发的有效执法证件,才具备执法资格;同时,要参加省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取得有效工作证件后,方可上岗。上岗后,各级安监执法机构更要把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好。 一要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觉悟和职业素质,让其明白“为谁执法”的道理,树立大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观念。 二要抓好业务学习培训。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执法人员执法质量和水平。在实际工作中,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学习;加强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执法程序及其各类文书填写的学习培训。 三要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教育执法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利益观,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好廉政建设四个关口,即一线执法关、处罚程序关、案件审查关、罚没物品管理关,保证队伍健康发展,维护队伍良好形象。(三)健全机制,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和机制,监督、立案、取证、审查、处罚、结案等执法的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起完善的执法程序;建立完善回避制度、处罚决定制度、处罚备案制度、案卷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实行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执法质量考评制;建立规范执法台帐、文书填写标准、执法工作标准等。制定内部人员管理制度,激励和约束执法人员的行为。(四)准确定位,认真开展安全执法工作 安全生产执法机构是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在《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范围内,代表各级安监部门依法从事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同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如何根据新的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需要,找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定位,关系到执法队伍的生存和发展问题。笔者认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首先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突出执法工作重点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确定执法重点。《安全生产法》第四章的部分条款明确了安全生产检查的有关要求;第六章的部分条款明确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第十九至二十三条也明确了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所实施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践,当前安全生产执法的工作重点应放在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检查高危行业行政许可情况,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重点工程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高危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情况,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调查处理事故情况等,同时,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伤亡事故的、不按要求整改事故隐患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具备相关安全生产资质的,坚决实施行政处罚。 完善执法程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有效性,做到主体明确、程序完善、文书规范、处罚适当。在执法检查时,必须达到法定数量的具备资格的执法人员,并按程序向当事人表明身份,说明执法检查的根据和事由,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规范填写统一的执法文书;在行政处罚时,对需立案的要按规定上报审批,认真调查取证,按规定时间对案件周转,对决定处罚的案件,要按规定告知当事人,符合听证条件的按规定组织听证,确保当事人的利益。对已做出的处罚,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执行,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案件办理完毕后,要及时结案并规范立档,做到一案一卷。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同时,一线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要讲究执法艺术,以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并不断探索总结执法经验,推动执法工作上水平。 要加强与司法部门、其他行业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执法对象的联系 一是与司法部门加强业务联系。当前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是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遇到的普遍现象,在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时,对执行的案件要加强与法院的业务联系,确保行政处罚得到有效执行;对行政诉讼工作多向法院请教,确保行政诉讼工作的主动;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上,加强与检察部门的联系。 二是加强与其他行业执法部门的联系。在执法工作上做到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 三是加强与执法对象的联系。要经常深入企业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了解执法对象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的困难,为更好的执法工作打下基础。 安全执法,要处理好三种关系执法与监督管理的关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各级安监部门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包括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等来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执法是执法机构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授予权力,依法从事安全生产检查和处罚行为。 安全执法与其他有行业监管职能的执法之间的关系安全执法机构,在执法工作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要转交具有管辖权的机构处理。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以及特种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按规定转交办理。 安全执法和安全大检查、督查之间的关系 安全执法是安监部门执法人员开展的日常性执法活动,安全大检查、督查是以各级政府或安委会名义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为使执法工作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和规范性,最后建议各级政府制定完善与《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实体性和程序性的有关规定、办法,包括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处罚内容进一步细化,制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程序性规定等。
6、如何看待新媒体监督的作用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媒体监督,是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 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如2013年1月20日,央视《焦点访谈》以《这里的冬天有点渴》为题,对黑龙江省双城市磷肥厂家属区的居民没水喝进行了报道。各种托词让村民们等水等了8个多月,而记者采访报道之后不过一天,在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所有的困难都迎刃而解,村民的吃水问题也立刻解决了。
1月26日,《焦点访谈》播出《禁令出 扩建急》,披露了河南省永城市振兴钢厂违规扩建生产的问题。节目播出后,河南省委、省政府派出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国土、环保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前往商丘市调查处理振兴钢厂存在的问题。商丘市委、市政府做了详细部署和严格要求,立即组织联合调查组随省政府调查组一起进驻永城,对振兴钢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整改。永城市委、市政府作出以下处理:责令振兴钢厂立即停产整顿;
更换振兴钢厂废水、废气、废渣处置设备,加强处理,严格验收,严密监控,确保空气达标排放;对产生噪音的生产车间进行隔音封闭,同时,按照噪音、粉尘控制标准,加筑隔音墙和防尘设施;确保按国家审批的项目使用土地,未经备案和环评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开工;责成陈集镇政府和振兴钢厂做好群众安置工作,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确保2013年上半年前安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