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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公安部

发布时间:2020-09-03 23:06:03

1、如何提高政府公务员在新媒体时代 网上舆论引导与处置能力

目前的形势:
一是在当前媒介高度发达的社会下,群众与媒介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群众在遇到难事、急事时从以前的自行解决变得善于借助媒体的手段解决。主动的找媒体进行爆料、追踪、报道。
二是媒体在接受到有价值的新闻后,也非常乐于对事件进行报道,连续、追踪,善于在文章的标题上,新闻的内容上做文章,吸引阅读者的眼球。
三是媒体很善于转述当事人的观点,对于所见到的、所听到的、所感受到的,包括被采访者的态度和语气,表情全写进报道中。

在处置策略上的方法:
一是危机事件发生后,躲、堵、避、藏都不是解决危机事件的办法,需要当事人迅速、主动的接待媒体、应对媒体,在报道中当事人的躲成为了媒体更加乐于报道新闻的价值。
二是危机事件发生时,尽管当事人已被事件影响的焦头烂额,心里憋满怨气,但面对记者时更应该沉着冷静,不说过头的话,不做过头的事。正如被称为国家黄埔一期的新闻发言人,现任教育部教育出版社社长的王旭明曾说过“对待媒体假话不说,真话不全说”的一样。要防范媒体将自己的话报道出去成为炒作舆论的焦点。
三是舆论已形成焦点时,不做无谓的质问,解释工作。先道歉,表错误,愿接受监督,用积极诚恳的态度盼求矛盾的化解。

解决问题上的策略:
一是媒体是把双刃剑,特别是备受群众喜爱的大众网络、媒体,在群众心目中的影响力极大,权威、权利不可忽视,它有着设置议程、引导舆论走向的功能、条件,在舆论未形成前每个人只有主动配合采访,说清事实,才能化解矛盾。
二是媒体为群众诉求进行采访,为的是向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任何表现的不友善都可能被记者报道。
三是遇到记者采访切忌欲盖弥彰,转移话题.最好的方式与媒体合作,就事论事,解决问题。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新媒体时代怎样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新闻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工具,在反映公众舆论、引导其价值取向方面有独特的优势.首先,新闻媒体客观地报道新闻信息,这是由新闻事件的真实性原则所决定的,新闻报道要尊重新闻的客观事实,新闻现场所记录的是在特定时空和特定状态下所发生的新闻事件,公众可以通过媒体报道了解新闻事件的最新动态,使之产生信任并达成与媒体报道相一致的共识;其次,正确舆论导向是新闻工作的生命,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引导舆论,凝聚人心.
保持正确思想舆论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引导公众舆论朝着正确方向发展,因而能够把体现党的意志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有领导有步骤有重点地改进新闻宣传,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从而为加快我国经济建设作出贡献.而这些也要求新闻采编工作人员要遵从新闻事件的本质,积极贯彻正确的思想,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
由于新闻媒体具有舆论引导的功能,所以一旦媒体记者在新闻信息报道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者错误,其影响和损失就会很大,轻则失去公众的信任,重则损害政府形象,影响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在新闻报道中,有些新闻记者个人素质较差,不愿深入采访,拼凑新闻主题,这样的新闻报道不但发挥不了正确的舆论引导功能,还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3、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加强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

新媒体和主流媒体是有很大区别,新媒体是指近年来在互联网平台下的新兴自媒体人和企业下运作而提供内容的写作者,主流媒体包括官媒在内。
主流媒体具有权威性和受众度广泛,而新媒体的受众度偏为自己的粉丝类型传播而获取更多价值的曝光和舆论引导。
只有主流媒体 主动融入到 新媒体平台,在与自媒体人或者企业运作的的写作者进行博弈下,还是很有优势的。

4、怎样应对新媒体环境下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

1.做好舆情监测,建立完善的应急制度

受互联网特性的影响,企业舆情危机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为避免危机爆发时企业处于被动地位,所以舆情管控工作的第一要务是做好舆情监测,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制度。通过借助一些第三方舆情监测软件,可为企业舆情提供全天候不间断的全网监测服务,及时发现负面苗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置,有效避免危机来临时的自乱阵脚,错失危机处置良机。

2.利用新媒体,发挥媒介宣传作用

面对舆情危机,一些企业仍不能主动、及时、权威地发布新闻,引导媒体传播有利于企业的信息,而是用对付传统媒体的方式来进行新媒体时代的舆情事件处理其实并不能够发挥企业媒体资源的作用。在这里建议企业方可以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发挥其强大的舆论宣传力,及时发布真实权威信息,引导舆论的正确走向。

3.建立快速反应的舆情应对机制

企业在舆情危机发生后,如果过了黄金24小时后才回复,时效性太差,这个时效在舆情中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一旦负面舆情产生,就很容易扩散到全网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因此,建议企业可以利用专业的舆情监测软件,通过设置一些与行业、领域、产品、领导人等标签相关的关键词,进行实时全网监测,但凡出现了一丝丝的危机苗头快速发布处理进展,及时回复大众的问题,做好问题的解释工作。

4.加强自身管理和监督,完善善后工作

很多企业错误地认为舆情事件结束后,舆情应对工作就完成了,其实不然。例如,此前发生的顺丰快递员私拆包裹事件,顺丰虽在前期的应对处理中通过“绝不姑息、纵容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行为准则的不当行为”的表态巧妙地化解了一场舆论危机,但是事后仅对快递员作出调离岗位处理,不符合部分网友的预想,使得回落的舆情再次升温,掀起新一轮舆论风向。

因此,企业一定要多在自身管理和监督,以及事后形象恢复上多花时间,完善善后工作。比如危机处理过程中的举措是否有严格执行、有没有对相关部门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健全相关机制建设、是否有参与一些社会公益或者赞助活动恢复企业形象等等,来自识微科技商情知识栏目。

5、如何加强公安机关网络舆情处置与引导能力

如何加强公安机关网络舆情处置与引导能力

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网络以其开放性、互动性、虚拟性等特点,已经成为人们反映诉求、表达己见、寻求共同的重要途径。而公安机关作为与群众接触最广泛的执法部门,更是无时无刻不在媒体的“显微镜”、网络的“聚光灯”下,涉警类舆情已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涉警舆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权,对于提升公安机关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能力,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一、当前涉警舆情的特点1. “面对面”传播,速度之快。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实现了舆论传播由“点对面”向“面对面”的转变。舆论传播由诸多信息链支撑,且无明确的路径和中心,往往表现为“秒杀”速度,难管难控。如果一旦涉警信息被媒体发出,就会迅速扩散,广为传播,受众群体也瞬间膨胀,可见舆情特别是涉警类舆情的传播速度相当之快,需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2.“点与点”对接,范围之广。新媒体是基于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具有超链接、强互动、移动化等特点。在互动中,涉警舆情的发布者和传播者、参与者之间是整个过程中的各个“节点”,他们之间即可相互发布、传播和接受信息,在短时间内实现“点与点”的对接,无需“把关”和“审核”,因此,参与者表达观点的权利被“放大”,以致覆盖面之广超乎想象。即使简单的涉警舆情,也会因论坛、贴吧、微博等媒体的传播和互动被无限放大,短时间内将大范围扩散,从而引发网络舆情负面效应。3.“片连片”议论,反响之大。公安工作具有广泛性、群众性、特殊性的特点,加之当前公权与私权博弈加剧的特定社会环境,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关注,涉警舆情已经成为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关注的焦点、挖掘新闻资源的对象。一旦涉警类信息被媒体捕捉,尤其是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等负面信息,就会被网络、论坛、贴吧等新媒体广泛传播,而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也不断跟进刊登消息,从而使得一条涉警类舆情被各个媒体阵地相继传播,形成了“片连片”议论的效果,引起了全社会高度关注并广泛议论,造成了强烈的社会反响,给公安工作造成被动。4.“网和网”炒作,影响之深。网络的虚拟性、言论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个人的“无责”意识。有的网站为了一味追求轰动效应,接连发出片面性评价;有的网站更是抓住涉警信息恶意进行炒作,从而在网络上产出了不利于公安机关的社会舆论,进而引发警察公共关系危机事件,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同时,涉警舆情也发生了从网上向网下转化的情形,有的舆情直接转化为了现实中的警民冲突,可见,涉警舆情“网和网”炒作的影响可谓之深。

二、涉警舆情引导控制中存在的问题1. 存在“呆板性”认识。工作中,部分民警对涉警舆情敏感性不强,往往局限于传统的观念和思维,对舆情的作用、影响力缺乏足够性重视,片面地认为公安机关的主业是打击犯罪、治安防控,单单是网络的几次发帖、回应,其影响力微乎其微。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现为反应迟缓,疏于引导,最终丧失了工作的主动权,贻误了舆情应对的最佳时机,导致了涉警舆情的迅速扩散蔓延,给下步的处置工作带来被动。2.一贯“机械式”应对。对于涉警舆情,一些警种和部门应对的方法过于简单,应对能力不强,对网络等媒体发布的消息,一贯采取“捂、盖、瞒”的消极应对方式,而不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公众的猜疑心理,甚至将公众推向了对立面。同时,在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上,也始终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躲避或者拒绝媒体采访现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舆情发生后,使得相关信息媒体无法求证,只有偏听偏信当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说法,导致新闻报道不全面、不客观、不真实,最终原本简单的事件变得不简单,容易的问题变得不容易。3.存在“盲目性”解释。涉警舆情发生后,一些公安机关没有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没有准确把握民众的心理,而是鉴于舆论危机的影响,盲目对新闻媒体发布一些官方信息,往往因虚而不实、言行不当,引发网民的议论和指责,不利用涉警舆情的引导和处置。而有的公安机关则在引导舆论工作中,态度较为偏激、强硬,非但没有站在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更是一度指责媒体的诸多不当,导致涉警舆情“叠加升级”,新闻媒体的批评显的愈发激烈,涉警舆情危机进一步加剧。4.协作“肠梗阻”严重。涉警舆情的引导处置,涉及到多个警种、部门,各警种之间的协作配合至关重要。目前,就基层公安机关而言,在舆情引导处置上仍缺乏一整套完善的协作机制,基层所队、机关职能科室之间任务分工不够明确,特别是宣传部门和基层一些执法单位之间的快速联动仍是“短板”,“独角戏”、“各自为阵”现象十分普遍,整体应对涉警舆情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基层公安机关与电视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还存在问题,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尚未形成。

三、公安机关应对涉警舆情的对策1. 要转变观念,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第一,要从稳定的高度认识舆情。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就是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而涉警舆情的发生,集中表达了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诉求、愿望,如果公安机关引导、控制不当,就会引起网络等媒体的恶意炒作,形成涉警舆论危机,有的甚至发生警民冲突,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公安机关要从稳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认识涉警舆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应急处置等维稳工作。第二,要从警情的高度把握舆情。要牢固树立“舆情就是警情”的意识,对涉警舆情保持高度敏锐性,在发生舆情后,要立即组织政工宣传等部门民警快速反应、主动应对、妥善处置,防止舆情大规模“发酵”,给公安工作造成被动。第三,要从形象的高度看待舆情。涉警舆情影响社会大局稳定,更关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形象。在舆论引导工作中,要切实增强“舆情就是形象”的意识,通过与相关媒体的沟通协作,强化对公安工作的正面宣传,不断传递“正能量”,树立公安机关亲民、为民、爱民的良好形象,使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2.要把握主动,在应对舆情上再发力。一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一旦发生涉警舆情,要第一时间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在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引导社会舆论,牢牢把握涉警舆情话语主动权,防止舆论误导和负面炒作。同时,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也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势,向社会及时通报事件情况,赢得媒体、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消除一定的社会影响。二是积极利用网络平台。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开通的公安便民服务在线、公安微博,就是应对、引导媒体舆论的重要平台。我们可以通过在平台内设置话题的方式,来全力调控网民、公众的关注点。也就是说,通过便民服务在线、微博管理人员的话题策划,努力把社会的注意力、网民的关注点引导到特定的方向进行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转移、分散广大网民的注意力,从而达到引导舆论的目的。三是充分发挥“舆论领袖”作用。大众传播学认为,信息传播要经过“舆论领袖”这个中间环节,才能最终到达一般受众。我们可以充分借鉴这一理论,安排负责网络管理的民警,在热点网站、论坛、贴吧内持续不断地发表原创性的帖子,形成广大网民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树立一定的网络权威。在有舆情发生后,我们的“舆论领袖”民警,就可以客观、公正地发表看法、评述问题、解释真相,消除网民对公安机关的质疑,达成一定的共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3.要扩大宣传,在正面引导上再强化。一是结合先进事迹宣传。要把公安民警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抢险救灾等工作中的先进事迹通过媒体宣传出去,充分展示公安民警无私奉献、亲民爱民、英勇无畏的精神风貌,赢得广大群众对公安民警的信任和支持。像最美消防员阳军、崛围山上的好民警徐中杰等的先进事迹,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山西日报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纷纷进行了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结合工作重点宣传。要把确定的公安工作重点,如民生警务、社区警务、基层基础等,向社会和群众进行大范围宣传,让公众了解和知晓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期,人民公安报、山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对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民生警务、便民服务在线等工作进行了宣传,集中反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广大群众反响强烈。三是结合群众关切宣传。要本着“群众关心什么问题,公安机关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社会治安、小案件破获、小矛盾调处等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对公安机关采取的主要措施、案件侦破进展和取得的实际成效等,及时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参与度、认同感。4.要强化沟通,在警媒互动上再加强。一是搞好工作对接。日常工作中,要与本行政区域内的主流媒体搞好对接,建立信息宣传、新闻联席等制度,主动邀请媒体深入公安机关进行采访报道,赢得媒体的信任和支持,并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设置专版和专栏,占据主流阵地,宣传公安声音,为下步引导涉警舆情创造条件。二是加强交流互动。要紧密结合开展的“三访三评”、“警营开放日”、“相约警务室”等活动,邀请媒体、公众的广泛参与,充分展示公安工作业绩和民警队伍形象,主动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力求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地正面宣传公安工作,实现由公安引导向社会引导的转变。三是依托网络引导。要依托公安便民服务在线、公安微博等网络宣传平台,与广大网民开展交流互动,虚心听取群众呼声,认真答复网友咨询,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仅与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加强了协作,而且也与网络媒体实现了互动双赢。5.要突出重点,在处置机制上再完善。一是建立完善舆情预警机制。要对网站、论坛、贴吧、博客等进行实时监控,对排查掌握的各类涉警信息,组织网监、宣传等部门民警及时分析研判,掌握信息动态,开展信息预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坚决防止因工作滞后造成舆情蔓延扩散,进而引发公共关系危机事件。二是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网监、宣传、各执法单位是应对涉警舆情的主要警种,要在狠抓相关业务培训的同时,以完善快反机制为抓手,切实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应对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如果发生重大涉警舆情,相关部门和警种能够快速反应,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三是建立完善联动处置机制。在引导控制涉警舆情工作中,要建立完善顺畅、高效的联动处置机制,各警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联动,发生重大涉警舆情后,应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协调解决舆情危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四是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要通过建立机制,切实规范重大舆情权威信息发布工作,责成专班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及时主动做好正面舆情引导,防止发生个别部门发布信息不恰当、不准确,造成负面舆论的二次叠加聚集。此外,对于歪曲事实、蓄意诋毁公安队伍形象的负面新闻报道,公安机关宣传部门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旗帜鲜明地予以驳斥,维护民警权益和队伍形象。

6、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媒体时代公安新闻宣传种舆

长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不畏艰险、不怕牺牲,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人物和英雄事迹。各级公安机关要准确把握新媒体时代的受众特点,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把新闻宣传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把展示队伍形象与弘扬社会正气有机结合起来,善于从火热的斗争实践中捕捉最生动的场景、挖掘最感人的故事,积极推选出更多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着力提高新媒体时代公安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切实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7、如何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

个人认为除了一些常用的舆论引导方法如:灵活运用各类传统媒体资源,建立立体化的宣传网络,做好负面舆情的引导、成立相关的舆情管理组织、明确内部组织机构的专业分工、重视和培养第三方力量争取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等等外,其实关键还在于创新舆情管理工作方式,借助专业的新媒体舆情监控平台,建立舆情预警、监控工作机制,早发现舆情,对舆情动态进行全面监控。
一些主要的新媒体舆情监控平台专为企业新媒体舆情监测舆论引导而准备,通过对互联网信息的话题聚合,帮助企业快速了解网络上谈论企业的各种声音,以准确、全面、实时自动三大核心优势为企业新媒体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服务,来自识微科技商情知识栏目。

8、新媒体时代 政府舆论引导工作准备好了吗

媒体对政府舆论引导的影响
长期以来,传统媒体一直充当政府舆论引导的风向标,政府信息通过媒体公开,对大众的观念进行舆论引导,媒体通过积极建构信息交流平台报道政府工作,强化政府公信力,为稳定民心、化解矛盾起到舆论引导作用。然而,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变革,新媒体舆论引导的优势不断凸显,其所具有的强大传播功能和舆论影响力,对政府舆论引导作用的发挥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1.新媒体的即时传播加快了危机信息的传播速度
新媒体依靠其强大的技术支撑,在即时反映舆论热点和舆情动态上具有较大优势。近年来,在重大事件、防灾救灾、公民权益、社会救助等领域,凡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新媒体均有不同程度的渗入和反应,“新媒体的数字化技术突破了时空的局限:从时间上看,信息从传者到受者,通过手机和网络实现了瞬时传播;从空间上看,信息无处不在……这使得危机信息和舆论在网络上得以更加迅速、更大范围地被传播,从而大大减少了政府反应的时间,危机管理工作更为紧迫和复杂”。从根本上讲,网络舆情监测要求达到实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能满足系统舆情信息服务市场三个要素,实时性:舆情获得越早,给应对和处置留下的余地就越大,而网络舆情的发展往往是爆发式的,机会稍纵即逝,一旦错失最佳时机将追悔莫及;全面性:网络舆情容易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信息量大,容易使很多重要信息被忽略;准确性:海量信息条件下,如何准确地掌握问题核心,不为纷扰所困,是得出正确判断的关键。

2.缺少监管导致所传播信息良莠不齐、真伪并存
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门槛一降再降,任何网络使用者只凭一台电脑或者手机就可以将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发布到网络上,供亿万网民阅读。而互联网的隐身功能也给一些信息造假者和谣言传播者提供了舞台。在上传过程中,这些信息往往并不需要经过政府或者媒体管理者的筛选,难免会存在良莠不齐、倾向不同、真伪并存的芜杂现象。2010年山西“大地震将发”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事例。在全国人民沉浸在虎年春节的喜庆氛围中时,山西晋中、太原、吕梁等地的部分群众却因地震谣言冒着风雪躲出家门,引发了社会性恐慌。
3.话语纷乱弱化了政府舆论引导的权威性
新媒体时代,对某一新闻事件的话语权和评论权不再是媒体从业者的专属,社会民众对新闻事件的关注度也不再是政府可以全权掌控和设置的,传统新闻传播领域的“议程设置”、“沉默的螺旋”等理论已不再适合解读今天的传播环境,政府想要引导舆论变得越来越难。“以往只有权势阶层和知识精英拥有话语权,而网络论坛这类互联网功能则使普通公众包括弱势群体、边缘群体也拥有了某种话语权,一定意义上网络发挥了自由与启蒙的作用。”

9、如何正确应对舆论媒体,媒体如何引导舆论,新媒体时代

时下,在新媒体时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媒体正日益影响着检察院的形象、声誉和社会公众对检察院的信任。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想不想、会不会利用媒体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已经成为新形势下衡量检察官执法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只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迎接新媒体的挑战,切实加强对新媒体传播规律的把握,深入研究舆论引导规律,善待媒体,善用媒体,不断提升新媒体时代网络沟通和舆论引导能力,才能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一、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必须善待媒体,强化媒体意识。
在今天的开放环境与信息全球流动的条件下,要想有效应对人们的思想意识多元化带来的挑战,要想努力保持并增强检察工作的舆论引导权,就必须充分认识新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全面、客观地认识新媒体给我们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不断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
一是要更新观念,善待媒体。要走出过去媒体宣传容易泄露案情、对媒体敬而远之的误区,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善于研究媒体、合作媒体、关注媒体、借助媒体,把编辑记者当朋友,做到感情上尊重、工作上支持,形成与媒体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协调高效、优势互补的工作体系,做到检媒联动,实现互助双赢,增强宣传工作效果。二是了解媒体,提高运用新媒体的能力。要通过有针对性地举办情景模拟训练、网络培训班、舆情报告会、网络论坛等活动,让领导干部学会运用在线访谈、网络评论、即时通讯等方式,主动加强对新媒体运用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新媒体的传播规律,做新媒体时代的弄潮儿,不要做落伍者,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宣传人员运用新媒体的能力和素质。同时,还要把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纳入党组的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机构,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新媒体的管理和运行,为做好新媒体的应用应对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三是要正确看待媒体,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要充分意识到,面对媒体,积极的公开、主动的沟通,更能消除误解,赢得民心,越着捂着、盖着,越容易被动,滋生谣言。要不断深化媒体意识就是监督意识的观念,以更加坦诚的姿态面对公众与媒体,进一步强化接受舆论监督意识,时刻做好接受监督准备,把接受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时刻想到每一次执法办案都在媒体监督之下,时刻注意维护好检察院检察官形象。
二、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必须善用媒体,打造网络宣传新格局。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进步,博客、微博、微信等新传播途径改变了人们的阅读习惯。要增强检察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特别是提升新媒体应用应对能力,就要全力打造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博客、检察微博、检察微信“四位一体”的宣传格局。
一是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要高度重视网络宣传和检务公开工作,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检察门户网站,把门户网站打造成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检察工作、普及法律知识、丰富检务公开的有效载体。要针对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检务公开、检察动态等板块,专门设立与公众互动空间,让网民发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检察人员为网民解疑释惑,做好正面引导工作。二是开通检察博客,传播检察好声音。要依托重要网站开设检察院官方博客,及时向群众宣传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检察队伍和业务工作的重要成果,加强正面舆论的引导,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三是开通检察微博,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针对微博特有的简短、阅读方便的特点,根据受众的需求和群众的诉求,开展好发布检察动态、解疑释惑、接受法律咨询和控告举报工作。要用鲜活生动,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减少书面化、模式化的言论,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实现面对面的交流,键对键的沟通,使微博真正成为检察机关与网民的交流平台。四是开通检察微信,密切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要通过微信平台,在“朋友圈”群发文字、图片和视频,展示检察动态,接受法律咨询,强化微信与微友的互动;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手机信息交流平台,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以便更有效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
三、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必须强化引导,及时掌控网络舆论发展方向。
提升检察机关舆论引导能力,要完善好涉检舆情巡查、舆情报告、舆情研判、舆情引导四项机制,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引导、早控制,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一是建立监控巡查机制,第一时间发现舆情。在技术科、政治处应明确网络“巡视员”和“评论员”,在工作日的8点至10点、下午2点至5点、晚上8点至10点以及法定休假日,对各大网站、论坛进行“关键词搜索”,全方位查找涉及本院的新闻报道,确保监测不留死角,适时进行实时监控。
二是可以借助类似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舆情系统建立舆情即时汇报反馈机制,第一时间向党组汇报。网络“巡视员”一旦发现网络舆情,要详细、准确记录舆情上网时间、主要内容、浏览和跟帖人数、群众反应、点击率等各项内容,在30分钟内向党组汇报。
三是建立分类研判机制,准确鉴定舆情性质。根据舆情反映问题的性质、内容以及影响力等,对舆情进行深入分析,做到把握关键,准确定位。对涉及本院的重大舆情,要迅速查找源头媒体,在分析研判舆论热点和舆情发展走向后,迅速向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要分析涉检舆情的成因,与控申部门及舆情涉及的相关部门一道查明真实情况,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争取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正确反应,避免陷入被动。
四是建立及时应对机制,积极消除负面影响。要坚持积极回应,及时消除负面影响,防止事态扩大。及时与涉检涉法网络舆情发生的源头媒体进行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力争在源头上控制舆情进一步扩散。最大程度争取传统媒体的支持,利用传统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发布最及时权威的信息,影响网络舆情的走向。必要时,协调宣传主管部门,积极寻求互联网管理部门、新闻单位、网络媒体的支持,采取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布事实真相,使不明真相的公众了解事实,引导视听,把握舆论导向主动权,共同化解涉检网络舆情的不利影响。网络评论员要以普通网民身份按照统一口径和指令,参与涉检网络舆情讨论,消除网民误解,引领网上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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