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媒体时代企业的公共关系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
自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引入我国以来,特别是进入web2.0时代以后,以互联网和手机为主要载体的新媒体日益成为社会舆论集散地和放大器,不论是国内重大事件还是国际重大事件,都能马上形成网上舆论。从2003年的“网络舆论年”、2006年的“网络暴力”到2008年的“网络监督”,新媒体在舆论形成和传播过程中已完成了从配角到主角的转换,互联网成为新闻舆论独立源头,网络结合手机成为最强舆论载体。特别是由于我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变革时期和矛盾凸显期,作为社会矛盾和社会利益冲突表现形式的突发公共事件频频发生,互联网作为一种便捷而有效的工具,与各类突发事件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中国正在成为世界上少有的舆论超强磁场。与此同时,新媒体舆论关注的议题正在向社会议题、政治议题快速转化,新媒体舆论主流化、政治化、现实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钟瑛、余秀才对1998—2009年160起重大网络舆论事件进行研究后发现,48%的网络舆论事件由传统媒体率先报道,33%源于网络媒体,4%源自手机,15%各类媒体同时报道 ;重大网络舆论事件发生的频率呈波浪式不断上扬的态势(个别年份除外);涉及的阶层以国家和社会管理者阶层首当其冲,约占整体的30% ;涉及的事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政治与民生方面,约占整个案例的39% ;从各类媒体对事件发展的影响看,网络媒体主导事件发展的案例有80起,占50%,传统媒体起主导作用的14起,占9%,多种媒体共同起作用的66起,占41%。 [2]这份研究报告进一步表明:新媒体已日益成为中国社会舆论的重要载体、负面舆论的主要载体,新媒体舆论指涉的重点是政府机关及其行政行为,新媒体成为推动事件解决的主要舆论力量。
新媒体舆论的空前活跃,不仅影响着虚拟社会,也对现实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给政府管理带来了双重影响 :一方面,新媒体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搭建了便捷通畅的平台和渠道,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沟通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有利于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下的政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权力运行置于“无处不在的眼睛”的监督之下,“以权利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有利于政府了解民情、掌握民意、集中民智,“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有利于群众畅所欲言,渲泄情绪,抒解怨气,及时反映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缓解社会压力,发挥“排气阀”和“预警器”作用,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有利于政府吸纳自下而上的推力,弥补现行公共管理体制的不足,推动公共事件的解决,形成推动改革的“倒逼机制”;有利于政府发挥政治动员作用,宣传大政方针,推行政令,塑造良好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效能。另一方面,新媒体引发的舆论的空前活跃,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层出不穷,非理性和情绪性舆论的弥漫,各种虚假信息、网络暴力、攻击漫骂、谣言充塞网络,政府正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和挑战。
挑战之一 :影响政治上的安定团结,危害意识形态安全。新媒体作为公共信息传播技术平台,很容易成为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和腐朽文化传播的新渠道,思想交锋和舆论斗争的新阵地。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曾放言 :“有了互联网,对付中国就有办法了。”近年来,境内外敌对势力往往借助国内重大政治活动、公共突发事件、热点问题等机会,肆意夸大和歪曲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矛盾,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团结,挑动民族分裂,宣扬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企图达到“西化”、“分化”中国的目的。2009年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广东韶关发生的“6•26”社会治安事件,借助网络和手机进行炒作,制造了乌鲁木齐“7•5”事件。在事件发生后,又竭力污蔑我打击暴力犯罪是压制“民主”、“自由”和“人权”,煽动人们对共产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和仇视,动摇人们的理想信念,为他们的分裂活动大造舆论。近一阶段,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还以侵犯言论自由为名攻击我对互联网等新媒体的正常管理,却无视自身对网络不断强化的管理和控制。借助新媒体的意识形态斗争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很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群众,这一点尤其值得警惕。
挑战之二 :损害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容易造成信任危机。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失去了公信力的政府无法得到公众支持,也无法实现对经济社会的有效治理,甚至难以为继。我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时期,由于“非物质文化总是滞后于物质文化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快于观念和制度的变革,因而人们总是生活在不适应状态中”,极易滋生诸如浮躁、失衡、焦虑、空虚、郁闷、偏激等不良心态。如果这种社新媒体时代政府面临的舆论挑战及应对策略会心态得不到有效引导,往往会形成“仇官”、“仇富”等情绪化舆论,从政府及其官员身上找到“渲泄口”,而新媒体正好提供了这样的条件。据统计,网上有关监督类舆论85%是针对政府、公务员的略带“攻击性”的负面舆论。一旦政府及官员卷入网络事件,网友几乎不分青红皂白,一边倒地同情另一方,形成绝对压倒性的舆论声势。一些网络事件如“周久耕事件”、“邓玉娇事件”、“李刚之子校园撞人致死案”、“微博开房案”等原本是个别官员的问题,但经过“人肉搜索”、炒作等途径事件被夸大和泛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挑战之三 :舆论引导的难度加大,舆论领域的秩序较为混乱。互联网的发展已步入Web2.0时代。相对传统媒体将信息以垂直方式传输给予目标受众,Web2.0应用程序则旨在“水平”地传输信息,即从原来的“点对面”变为“多点对多点”。Web2.0 时代是“用户创造内容”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新闻组、即时通讯、电子公告牌、博客播客微博客、网络社区等平台发布信息,为舆论设置议题。新媒体消解了国家对媒体的绝对控制以及传统媒体对话语权的垄断,使传统的“把关人”作用弱化以致丧失,导致舆论的源头不可控,传播速度不可控,内容分散不可控,舆论容易放大不可控。由于传统的舆论引导模式在新媒体环境下的失灵,而新的引导模式又未建立,形成了舆论引导空白环节,舆论失范现象时有发生 :比如社会舆论分散、网络色情泛滥、隐私披露、谣言增多导致妖言惑众、偏激和非理性、谩骂与攻击、群体盲从与冲动、国外文化入侵等问题相继出现。[3]舆论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的失控、失范现象,造成了思想意识领域的混乱,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风险和隐患。
挑战之四 :网络群体性事件频发,危害公共管理秩序。凭借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微博等载体,新媒体舆论已具备社会动员效应,“组织化”、“落地化”成为现实,网上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相互影响,特别是病毒式传播的情绪舆论极具感染力和煽动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较大声势,引发群体性、政治性突发事件。政府为了处理这些事件不得不耗费大量的行政资源,影响正常的公共管理秩序。此外,涉官、涉法、涉富的“人肉搜索”的滥用,导致诸如“网上审判”、“网上罢官”等极端个案的出现,干扰了社会秩序,影响了政府权力的正常行使。在这些网络事件的背后常常隐藏着一批“网络水军”,他们主要是出于商业目的,经常别出心裁地策划、“制造”轰动话题,或者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件进行“深入挖掘”、“推波助澜”,推动事件不断发酵、放大,直到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其危害性尤为严重。
挑战之五 :干部素质同新媒体时代的要求不相适应,普遍存在“网络恐惧”心理。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民主参与度、信息公开度越来越高,仿佛一切都被置于放大镜下,许多干部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不同程度的存在“网络恐惧”心理。人民论坛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 :70%的受调查者认为,当代中国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官员缺乏同新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不少网络群体性事件正是由于一些干部的不当处置造成的。如何提高同媒体、特别是同新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是新媒体时代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个考验。
2、如何运用新媒体加强社会治理思考
随着社会上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不断改变着社会舆论的生成、存在与传播方式,对既有的社会管理模式不断提出新的挑战。新媒体从业人员对于沟通网络虚拟空间与社会现实世界,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表达公众的政治意见与利益诉求,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监督执政行为,抑制网络不良信息,化解社会矛盾,表达人文关怀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
统一战线工作应当从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来认识新媒体从业人员这一新社会阶层群体,深度挖掘和充分发挥他们在参与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和作用。做好新媒体从业人员的统战工作,团结和引导他们积极履行社会职责,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独特的贡献,这是现代社会建设赋予统一战线的新的历史任务。
3、怎样应对新媒体环境下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
1.做好舆情监测,建立完善的应急制度
受互联网特性的影响,企业舆情危机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为避免危机爆发时企业处于被动地位,所以舆情管控工作的第一要务是做好舆情监测,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制度。通过借助一些第三方舆情监测软件,可为企业舆情提供全天候不间断的全网监测服务,及时发现负面苗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置,有效避免危机来临时的自乱阵脚,错失危机处置良机。
2.利用新媒体,发挥媒介宣传作用
面对舆情危机,一些企业仍不能主动、及时、权威地发布新闻,引导媒体传播有利于企业的信息,而是用对付传统媒体的方式来进行新媒体时代的舆情事件处理其实并不能够发挥企业媒体资源的作用。在这里建议企业方可以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发挥其强大的舆论宣传力,及时发布真实权威信息,引导舆论的正确走向。
3.建立快速反应的舆情应对机制
企业在舆情危机发生后,如果过了黄金24小时后才回复,时效性太差,这个时效在舆情中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一旦负面舆情产生,就很容易扩散到全网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因此,建议企业可以利用专业的舆情监测软件,通过设置一些与行业、领域、产品、领导人等标签相关的关键词,进行实时全网监测,但凡出现了一丝丝的危机苗头快速发布处理进展,及时回复大众的问题,做好问题的解释工作。
4.加强自身管理和监督,完善善后工作
很多企业错误地认为舆情事件结束后,舆情应对工作就完成了,其实不然。例如,此前发生的顺丰快递员私拆包裹事件,顺丰虽在前期的应对处理中通过“绝不姑息、纵容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行为准则的不当行为”的表态巧妙地化解了一场舆论危机,但是事后仅对快递员作出调离岗位处理,不符合部分网友的预想,使得回落的舆情再次升温,掀起新一轮舆论风向。
因此,企业一定要多在自身管理和监督,以及事后形象恢复上多花时间,完善善后工作。比如危机处理过程中的举措是否有严格执行、有没有对相关部门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健全相关机制建设、是否有参与一些社会公益或者赞助活动恢复企业形象等等,来自识微科技商情知识栏目。
4、怎样有效应对处置新媒体环境下的网络舆情?
对于新媒体环境下的网络舆情要注意有效的遏制和有力的引导。要积极倡导正能量。
5、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方面有哪些措施和举措
(一)加快立法,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法律保
社会组织立法要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努力解决五方面的重大问题:一是划清界限,要划清政府和社会组织的界限,划清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界限,也划清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界限;二是明确权利和责任,要明确社会组织和政府企业是不同的权利与责任主体;三是确立规则,确立社会组织的非营利行为准则和特殊的产权边界;四是保障权益,保障社会组织作为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它们在参与开展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组织所有成员的合法权益;五是促进发展,通过立法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在法律规制下实现健康发展。
(二)有重点地培育有利民生和谐的各类社会组织
在目前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完善的实际情况下,全面放开发展社会组织既不现实,也不利于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当前重点是要集中优势资源,主要扶持对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联系最直接的社会组织,这是符合实际的战略选择。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商会协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要健全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制,建立财政补助和财政奖励制度,制定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的相关政策,从促进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的数量扩张和质量提升入手,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和布局,着力打造强势社会组织群体。
(三)加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要以建设“法人地位明确、治理结构完善、筹资渠道稳定、制约机制健全、管理运行科学”的现代社会组织制度为目标,引导社会组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管理民主、决策科学、监督有效的运行体制,增强自律性。要减少社会组织的行政化色彩,推动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去特权化,促进社会组织回归社会,增强社会组织活力。开展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创建和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标准化创建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多部门多领域开展。依托大专院校,完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与优秀社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实习基地”,加大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加强社会组织专业人才体系建设,分层次培训专业骨干人才;建立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和志愿服务队伍联动机制;建立社会组织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建立社会社会组织人才供需平台等新媒体平台,促进社会组织人才发展。
(四)加强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
随着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参与社会组织人数的不断扩大,如果对于这一数量不断扩张、方向符合先进生产力要求的社会群体,我们党不进入、不影响、不发展,那就会严重削弱我们党的群众基础、组织基础。不仅影响党对整个经济建设的领导,更会削弱党的自身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既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也是更好地在社会组织中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动员和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要紧密联系我国社会组织的实际,积极探索在各类社会组织中党建工作的特点规律,努力使党的建设成为这些组织发展的内在需要,在服务社会组织发展、锻造组织内部文化“软实力”、维护组织内部成员权益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发挥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社会组织最了解民生、民情、民意,提高社会组织应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势在必行。一是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界别。建议在各级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中增加“社会组织界别”,分配一定比例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给社会组织。二是建立重大行业决策征询社会组织意见的制度。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涉及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政府规章、公共政策、行政管理措施和行业发展规划之前,应当通过一定的方式征求和听取相关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6、谈一谈新媒体环境下,对于社会舆情的控制与传统媒体相比有哪些异同
谈一谈新媒体环境下,对于社会舆情的控制与传统媒体相比有哪些异同
业界认为媒体微博主要有三个功能:形象塑造、关系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微博有很多优点,诸如稳定、简单、快捷;但微博也有其致命缺陷,例如其庞大、广泛、不确定的受众面让用户不好把握这样的多元互动。基于视野窄化的原理,从个人情趣爱好出发,微博用户会选择具有某些一致性的人进行关注,这种用户偏好聚合下的自我的议程设置,逐渐形成一个舆论群体。要想使得自我议程设置成为公众议题,媒体微博必须要善于分析自身受众心理,发布适合一部分受众的内容,不断提高粉丝的参与度。媒体微博在运营时要注重策略调整,通过形象塑造、信息推送、意见领袖、话题策划等策略增加自身微博的影响力。
微博言论空间的自由性及巨大的发表空间极大地促进了信息的公开透明,其裂变的传播效果增强了微博舆论监督功能。媒体微博在其传统媒体的强大的影响力基础上提高了信息的实效性,通过强互动凝聚舆论力量,在热点事件当中自成一派,引导舆论走向,形成密集的监督网。在新媒体时代,如何做好舆论话题的引导,如何掌握主动权,这是我们当下急需的。
一、学习认识新媒体,进一步认识新媒体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新媒体有着明显不同于报刊、户外、广播、电视四大传统媒体的特性,认清这些特性,才能更好地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新媒体在信息发送上具有即时性。传统媒体反映的是新近发生的事实,而新媒体却能将正在发生的事实瞬间告知公众。这给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带来了新的挑战,政府部门和传统媒体必须转变观念,学习认识新媒体,通过新的传播渠道及时发言、传播资讯。一些政府部门已经开设了官方网站、博客、微博等,积极疏通传播渠道。事实证明,善于运用新媒体,及时回应民意诉求,对密切与群众的关系,对提升自身影响力,都十分有利。
新媒体在信息传播上具有互动性。无论是参与网上讨论、转发手机短信,还是转载网络言论,受众常常集信息的接受与传播于一体,传统媒体时代“我播你看”的单向流动,正向“全民参与”的传播模式发展变革。这带来了传播内容的极大丰富,各种信息都被拓展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社会思想意识加速多元化,传统的舆论引导格局正经受着深刻的冲击。新媒体的出现,既为公众参与政治生活开辟了新通道,也为党和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提供了无限可能。领导干部需要改变执政理念与方式,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途径,搭建起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优化决策流程和执政方式的新平台,及时、全面地与公众沟通。
新媒体在信息接收上具有集群性。集群式接收、个性化传播是新媒体的又一明显特征。不同年龄、收入、职业、兴趣的人们在对信息的鉴别、筛选上,具有一定范围内的趋同性,这种趋向促进了新媒体的发展,新媒体的出现又加速集群性进一步走向深入。舆论格局的变化,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继续延续以往“批量生产”式的传播方式,传播效果必然要大打折扣。
二、善于运用新媒体,是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新突破口
置身新媒体时代,怎样更好地传播主张、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怎样更好地化解矛盾、在危机事件发生后掌握主动地位,怎样更好地听取群众呼声、进一步改进工作,都是摆在执政党和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命题。媒体技术、传播手段的更新,为进一步联系群众、更好地服务群众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
一要合理设置议程。传统媒体主导的传播形态,其特点是“一对多”,媒体往往能够引导和控制舆论,起到议程设置的作用。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如果点击率够高、转发量或转载量够大,普通人的言论一样能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引发社会大讨论,传播形态变为“多对多”。研究发现,在新媒体环境下,媒体与受众之间存在着双向互动设置议程的复杂关系。这就要求执政党、政府部门必须遵守新闻传播规律,主动出击,善于运用传播技巧,使媒体愿意围绕自己发布的信息进行报道,并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间的互动,产生放大效应,合理地为公众设置议程。
二要处理好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消息的瞬间广泛传播,是新媒体凸显威力的重要表现。然而,怎样恰当处理好突发事件消息的发布,一直以来都是政府部门深受困扰的一个问题,新媒体的介入,使这种困惑更加凸显。当前,新媒体逐渐成为热点新闻的首发媒体,而政府部门和传统媒体却频频在第一时间失语。公众被具有震撼性的消息“击中”后,很快开始参与各种猜测和讨论,这固然印证了新媒体传播之快、影响之大,但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也是权威解释缺席后情绪焦虑的一种反映。在传播技术足以颠覆传播形态的今天,不敢说、不愿说、说不好都需要摒弃和改变,人们呼唤政府部门改变心态,尊重公众的知情权,真正从有利于事情解决的立场出发,在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前提下,利用好新媒体这支利器,将事件真相和处理结果及时告知公众,平息不实传闻,主导社会舆论。
三要做好舆情分析。从根本上讲,网络舆情监测要求达到实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能满足系统舆情信息服务市场三个要素,实时性:舆情获得越早,给应对和处置留下的余地就越大,而网络舆情的发展往往是爆发式的,机会稍纵即逝,一旦错失最佳时机将追悔莫及;全面性:网络舆情容易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信息量大,容易使很多重要信息被忽略;准确性:海量信息条件下,如何准确地掌握问题核心,不为纷扰所困,是得出正确判断的关键。“舆情是社会的脉搏”,随着网民队伍不断壮大,网络舆情越来越受重视。源自网络的言论和现实意见相互影响、融合,往往成为社会情绪的晴雨表。由于参与的门槛低,同时具有一定的隐匿性,网络舆情某种程度上更为真实地反映了大众心声。善于倾听,及时捕捉网络舆论热点,了解不同阶层群众的想法和愿望,并对公众的诉求整理、吸纳之后转化为决策依据,对密切党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三、善于管理新媒体,打造积极健康的话语场
新媒体发展迅猛,出乎很多人的预料。人们在为它推动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建设叫好的同时,也逐渐认识到,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它需要接受相应的监督管理,规避可能带来的弊端。首先要正视新媒体时代的舆论特点。匿名发言会降低传播者的责任感,致使网络上出现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身处信息爆炸的时代,很多时候人们来不及辨识事实真相,就开始表态发言,加速了不实消息的散播;有的网站或网民为了提高点击率,将一些垃圾信息、不健康不道德的信息也放到了网上……网络传播的即时性、广泛性在这些时候“助纣为虐”,致使网络舆论走向暴力和失范,网络监管也成了一个世界难题。其次要加强立法,促进新媒体健康发展。很多国家都在网络安全、信息自由、未成年人上网保护等领域进行了立法。当前急需建立和完善与新媒体直接相关的法律制度,将新媒体置于相关部门有效监管之下。新媒体存在的舆论风险,不仅需要执政党和政府部门高度关注,公众也需对此廓清认识,提高媒介素养。要使公众了解,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虚拟世界同样也要讲大局、负责任,网络世界中的个人言行,一样要接受法律法规的监管。监督的作用体现在一方面优化自媒体舆论生态,另一方面培养网民的权利意识,鼓励网民以公开的、合法的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新的传播格局,给传统媒体带来了极大挑战,但挑战与机遇往往并存。适时开通微博,利用这个传播平台,给信息插上飞速传播的翅膀,粘合更多的网友扩大自己的网上阵地,从而在这个网络舆论场中查知民意、发出声音、引导舆情,这是时代赋予传统媒体的使命,更是传统媒体转型的契机。
7、提高社会治理什么水平
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
2013年4月,中央政治局经过思考和研究、听取党内外各方面意见,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并作出决定;20日,中央发出《关于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普遍表示赞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问题,提出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四种社会治理方式。我们要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就必须牢牢掌握、灵活运用好这四种社会治理方式。
(7)新媒体环境下的社会治理扩展资料: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而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的研究决定,于2013年11月15日正式公布。
《决定》阐述了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总结了中国改革开放35年来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主要任务、重大举措。这份文件集中了中共全党和各方面的智慧,成为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从1978年开始中国改革开放进入到新阶段。
8、新媒体下如何提高自我法治意识
一、法治社会的基本认识
法治社会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建设内容被表述是2012年末,与人治社会相对而言的.学界尚无公认的界定,应包括三个组成部分:
其一,制度层面的规则系统.包括国家正式的法律法规、社会自治规则及习惯等规则系统.法治社会之 “法”,在构成上是多元的,既包括正式规则,也包括自治性规范,还包括无形的规则.因此,其范畴有别于其他领域的法.其二,心理层面的认同.即社会群体和成员对规则的理念和精神上的认同,并自觉服从与践行的习惯.其三,秩序层面的运行.表现为社会各类组织、成员与国家各职能部门间形成自治与统治的分工协作,形成共治的秩序.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关系: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既相对独立又密切互构,而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关键环节,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核心力量(或主导力量).
从一体建设的三极来看法治的重点不同:法治国家强调权力控制;法治政府强调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法治社会强调人权保障、社会自治.
二、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自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以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已有了一定基础,但法治社会建设仍是一个短板.法治社会建设存在的问题可归纳为两大方面:
(一)法治精神的全面缺乏
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滥用行政权、司法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尤其是强势群体带头违法对法治精神的破坏极大;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闹不信法”;全社会“敬法”氛围淡薄,钻法律空子、“法不责众”心态普遍.
(二)现行普法模式的落后和低效
实施普法已近30年,但从基层反映看,当前的普法模式仍旧偏向于单向的法律知识“灌输”,并且普遍存在着形式主义做法,严重影响普法的实效.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路径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抓“大”和抓“小”并举,培养全民法治意识
首先,抓“大”,即注重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信仰的培养.这是全民守法的前提和关键.其次,抓“小”,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进中小学课堂和教材.
在普法中要区分两个重点:对公民普法要以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为重点;对公职人员普法应以严格依法为重点.
2.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针对以往普法的方法单一、形式主义问题)
首先,注重“参与度”与“互动性”.让公众参与法治各环节,在互动中放大宣传教育效应.其次,从宣传方式看,由单向灌输向“整合性”“创新性”方式转变.“整合性”即把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治信仰、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重视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创新性”增强新媒体作用,以多元、灵活方式创新普法的形式和内容.
3.以刚性约束培育法治精神
除了宣传倡导,还须依靠刚性的约束机制和信息化手段.如通过公正宣判和以案说法等制度设计形成对全社会的威慑力和正向引导,培养全民守法意识.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依法治理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内在要求,法治化程度越高,社会治理越接近善治.
首先,在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各领域深化依法治理.旨在支持各类社会主体依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其次,发挥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依法治理不仅要依据法律法规,也要依靠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即硬法和软法并用.
再次,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以一个自然段的文字来阐述社会组织如何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为使公民信法、守法,就须以好的服务使民众亲法.为此要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从服务层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首先,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为最大限度预防矛盾发生,要完善两个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民主决策的法定程序机制.为了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创新和发扬“枫桥经验”.其次,充分发挥不同纠纷解决制度的优势.如发挥人民调解的民间性、成本低、方便快捷等特色;发挥仲裁的中立性、保密性和专业性特点.再次,建立完善各种纠纷解决制度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和网络来强化纠纷解决的效果.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有丰厚的法治土壤,其中应蕴藏着全民知法、信法、用法、守法的养料,这就是我们要建设的法治社会.
9、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路径有哪些
(一)加快立法,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法律保
社会组织立法要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努力解决五方面的重大问题:一是划清界限,要划清政府和社会组织的界限,划清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界限,也划清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界限;二是明确权利和责任,要明确社会组织和政府企业是不同的权利与责任主体;三是确立规则,确立社会组织的非营利行为准则和特殊的产权边界;四是保障权益,保障社会组织作为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它们在参与开展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组织所有成员的合法权益;五是促进发展,通过立法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在法律规制下实现健康发展。
(二)有重点地培育有利民生和谐的各类社会组织
在目前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完善的实际情况下,全面放开发展社会组织既不现实,也不利于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当前重点是要集中优势资源,主要扶持对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联系最直接的社会组织,这是符合实际的战略选择。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商会协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要健全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制,建立财政补助和财政奖励制度,制定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的相关政策,从促进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的数量扩张和质量提升入手,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和布局,着力打造强势社会组织群体。
(三)加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要以建设“法人地位明确、治理结构完善、筹资渠道稳定、制约机制健全、管理运行科学”的现代社会组织制度为目标,引导社会组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管理民主、决策科学、监督有效的运行体制,增强自律性。要减少社会组织的行政化色彩,推动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去特权化,促进社会组织回归社会,增强社会组织活力。开展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创建和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标准化创建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多部门多领域开展。依托大专院校,完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与优秀社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实习基地”,加大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加强社会组织专业人才体系建设,分层次培训专业骨干人才;建立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和志愿服务队伍联动机制;建立社会组织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建立社会社会组织人才供需平台等新媒体平台,促进社会组织人才发展。
(四)加强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
随着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参与社会组织人数的不断扩大,如果对于这一数量不断扩张、方向符合先进生产力要求的社会群体,我们党不进入、不影响、不发展,那就会严重削弱我们党的群众基础、组织基础。不仅影响党对整个经济建设的领导,更会削弱党的自身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既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也是更好地在社会组织中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动员和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要紧密联系我国社会组织的实际,积极探索在各类社会组织中党建工作的特点规律,努力使党的建设成为这些组织发展的内在需要,在服务社会组织发展、锻造组织内部文化“软实力”、维护组织内部成员权益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发挥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社会组织最了解民生、民情、民意,提高社会组织应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势在必行。一是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界别。建议在各级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中增加“社会组织界别”,分配一定比例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给社会组织。二是建立重大行业决策征询社会组织意见的制度。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涉及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政府规章、公共政策、行政管理措施和行业发展规划之前,应当通过一定的方式征求和听取相关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