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新媒体 > 新媒体对警察

新媒体对警察

发布时间:2020-08-17 13:41:44

1、如何构建新媒体环境下的警察公共关系

由于公安机关工作的特殊性,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大多都只关心结果,而很少关注过程。如对一些有影响的大要案侦破,会发生群众投诉和信访的现象,从中就能反映这一问题,群众所关心的往往都是关系其自身利益的结果,而非公安机关在解决问题中所付出的努力。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公安机关如何把自身的辛苦劳动展现给社会公众,用认真负责的态度、热情严谨的服务,为自己树立良好的信誉,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理解和认可呢?很值班大家去思考。
1、要健全公安机关内部的组织体系,包括先进的指挥体系,完备的保障措施,增设专职公共关系的组织机构,加强对从事公共关系方面人才的培养,理顺内部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协作。这样,我们在处理各种事务中,才能够做到及时、有效地控制,从容不迫地应对。
2、要坚持以民警为本,充分提高民警个体的工作效率。目前,我国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现状,是很难在短时间得到解决的,要利用现有的警力资源有效保障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需要我们以民警为主体,在现有的公安管理机制中建立健全各种各样的激励机制、制约机制和惩戒机制,充分挖掘公安现有人力资源,加强对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培养民警个体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要利用行政资源,协调好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本身就处在一个大的社会环境之中,其他政府部门对公安机关的协作和对公安机关的理解与支持,是搞好公安工作不可或缺的因素。例如,民警在日常接处警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超越公安管辖范围的非警务处警,而这些处警,往往都涉及到其他政府部门,这些部门如果都能做好自己的工作,那将是对搞好公安工作的有力支持,不仅可以大大减轻公安机关的工作压力,更重要的是可以大大缓解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直接面对矛盾冲突的几率。
4、要坚持以行政为本,在优化执法环境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社会公关活动,努力实现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首先必须要牢固树立严格执法、依法行事的理念,坚决消除长期存在于人们心中的,对“情与法”、“钱与权”、“名与利”的糊糊认识,做到执法执纪公平公正、为人处事不卑不亢。其次要善于公关、经常开展社会公关活动,比如说我们现在开展的“爱民月”、“警察开放日”、“万民访平安”、“警民相约警务室”、“警民恳谈会”等形式,以此推动警民互动与交流,争取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力戒图形式,走过场,确保各级、各部门、各基层单位有计划、有组织地分步进行,实行月月爱民、天天开放,时时相约、处处恳谈。在活动中,要突出以宣传法律、咨询疑惑、展示公安工作成果为内容,让社会公众时时都能感受到公安工作的存在。再次是要善于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宣传,包括政府、媒体、网络等,主动出击,跳出当前仅从法律法规和个别大要案的侦破等方面入手宣传的简单模式,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各个方面尽可能地向公众展示,刺激公众心理,引导公众对公安工作的关注,提高他们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

2、如何面对涉及派出所的舆情

如何面对涉及派出所的舆情
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网络以其开放性、互动性、虚拟性等特点,已经成为人们反映诉求、表达己见、寻求共同的重要途径。而公安机关作为与群众接触最广泛的执法部门,更是无时无刻不在媒体的“显微镜”、网络的“聚光灯”下,涉警类舆情已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涉警舆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权,对于提升公安机关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能力,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涉警舆情的特点

1.“面对面”传播,速度之快。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实现了舆论传播由“点对面”向“面对面”的转变。舆论传播由诸多信息链支撑,且无明确的路径和中心,往往表现为“秒杀”速度,难管难控。如果一旦涉警信息被媒体发出,就会迅速扩散,广为传播,受众群体也瞬间膨胀,可见舆情特别是涉警类舆情的传播速度相当之快,需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2.“点与点”对接,范围之广。新媒体是基于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具有超链接、强互动、移动化等特点。在互动中,涉警舆情的发布者和传播者、参与者之间是整个过程中的各个“节点”,他们之间即可相互发布、传播和接受信息,在短时间内实现“点与点”的对接,无需“把关”和“审核”,因此,参与者表达观点的权利被“放大”,以致覆盖面之广超乎想象。即使简单的涉警舆情,也会因论坛、贴吧、微博等媒体的传播和互动被无限放大,短时间内将大范围扩散,从而引发网络舆情负面效应。

3.“片连片”议论,反响之大。公安工作具有广泛性、群众性、特殊性的特点,加之当前公权与私权博弈加剧的特定社会环境,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关注,涉警舆情已经成为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关注的焦点、挖掘新闻资源的对象。一旦涉警类信息被媒体捕捉,尤其是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等负面信息,就会被网络、论坛、贴吧等新媒体广泛传播,而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也不断跟进刊登消息,从而使得一条涉警类舆情被各个媒体阵地相继传播,形成了“片连片”议论的效果,引起了全社会高度关注并广泛议论,造成了强烈的社会反响,给公安工作造成被动。

4.“网和网”炒作,影响之深。网络的虚拟性、言论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个人的“无责”意识。有的网站为了一味追求轰动效应,接连发出片面性评价;有的网站更是抓住涉警信息恶意进行炒作,从而在网络上产出了不利于公安机关的社会舆论,进而引发警察公共关系危机事件,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同时,涉警舆情也发生了从网上向网下转化的情形,有的舆情直接转化为了现实中的警民冲突,可见,涉警舆情“网和网”炒作的影响可谓之深。

二、涉警舆情引导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
存在“呆板性”认识。工作中,部分民警对涉警舆情敏感性不强,往往局限于传统的观念和思维,对舆情的作用、影响力缺乏足够性重视,片面地认为公安机关的主业是打击犯罪、治安防控,单单是网络的几次发帖、回应,其影响力微乎其微。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现为反应迟缓,疏于引导,最终丧失了工作的主动权,贻误了舆情应对的最佳时机,导致了涉警舆情的迅速扩散蔓延,给下步的处置工作带来被动。

2.一贯“机械式”应对。对于涉警舆情,一些警种和部门应对的方法过于简单,应对能力不强,对网络等媒体发布的消息,一贯采取“捂、盖、瞒”的消极应对方式,而不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公众的猜疑心理,甚至将公众推向了对立面。同时,在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上,也始终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躲避或者拒绝媒体采访现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舆情发生后,使得相关信息媒体无法求证,只有偏听偏信当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说法,导致新闻报道不全面、不客观、不真实,最终原本简单的事件变得不简单,容易的问题变得不容易。

3.存在“盲目性”解释。涉警舆情发生后,一些公安机关没有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没有准确把握民众的心理,而是鉴于舆论危机的影响,盲目对新闻媒体发布一些官方信息,往往因虚而不实、言行不当,引发网民的议论和指责,不利用涉警舆情的引导和处置。而有的公安机关则在引导舆论工作中,态度较为偏激、强硬,非但没有站在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更是一度指责媒体的诸多不当,导致涉警舆情“叠加升级”,新闻媒体的批评显的愈发激烈,涉警舆情危机进一步加剧。

4.协作“肠梗阻”严重。涉警舆情的引导处置,涉及到多个警种、部门,各警种之间的协作配合至关重要。目前,就基层公安机关而言,在舆情引导处置上仍缺乏一整套完善的协作机制,基层所队、机关职能科室之间任务分工不够明确,特别是宣传部门和基层一些执法单位之间的快速联动仍是“短板”,“独角戏”、“各自为阵”现象十分普遍,整体应对涉警舆情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基层公安机关与电视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还存在问题,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尚未形成。

三、公安机关应对涉警舆情的对策

1. 要转变观念,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第一,要从稳定的高度认识舆情。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就是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而涉警舆情的发生,集中表达了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诉求、愿望,如果公安机关引导、控制不当,就会引起网络等媒体的恶意炒作,形成涉警舆论危机,有的甚至发生警民冲突,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公安机关要从稳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认识涉警舆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应急处置等维稳工作。第二,要从警情的高度把握舆情。要牢固树立“舆情就是警情”的意识,对涉警舆情保持高度敏锐性,在发生舆情后,要立即组织政工宣传等部门民警快速反应、主动应对、妥善处置,防止舆情大规模“发酵”,给公安工作造成被动。第三,要从形象的高度看待舆情。涉警舆情影响社会大局稳定,更关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形象。在舆论引导工作中,要切实增强“舆情就是形象”的意识,通过与相关媒体的沟通协作,强化对公安工作的正面宣传,不断传递“正能量”,树立公安机关亲民、为民、爱民的良好形象,使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2.要把握主动,在应对舆情上再发力。一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一旦发生涉警舆情,要第一时间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在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引导社会舆论,牢牢把握涉警舆情话语主动权,防止舆论误导和负面炒作。同时,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也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势,向社会及时通报事件情况,赢得媒体、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消除一定的社会影响。二是积极利用网络平台。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开通的公安便民服务在线、公安微博,就是应对、引导媒体舆论的重要平台。我们可以通过在平台内设置话题的方式,来全力调控网民、公众的关注点。也就是说,通过便民服务在线、微博管理人员的话题策划,努力把社会的注意力、网民的关注点引导到特定的方向进行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转移、分散广大网民的注意力,从而达到引导舆论的目的。三是充分发挥“舆论领袖”作用。大众传播学认为,信息传播要经过“舆论领袖”这个中间环节,才能最终到达一般受众。我们可以充分借鉴这一理论,安排负责网络管理的民警,在热点网站、论坛、贴吧内持续不断地发表原创性的帖子,形成广大网民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树立一定的网络权威。在有舆情发生后,我们的“舆论领袖”民警,就可以客观、公正地发表看法、评述问题、解释真相,消除网民对公安机关的质疑,达成一定的共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网络舆情监测要求达到实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能满足系统舆情信息服务市场三个要素,实时性:舆情获得越早,给应对和处置留下的余地就越大,而网络舆情的发展往往是爆发式的,机会稍纵即逝,一旦错失最佳时机将追悔莫及;全面性:网络舆情容易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信息量大,容易使很多重要信息被忽略;准确性:海量信息条件下,如何准确地掌握问题核心,不为纷扰所困,是得出正确判断的关键。

3.要扩大宣传,在正面引导上再强化。一是结合先进事迹宣传。要把公安民警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抢险救灾等工作中的先进事迹通过媒体宣传出去,充分展示公安民警无私奉献、亲民爱民、英勇无畏的精神风貌,赢得广大群众对公安民警的信任和支持。像最美消防员阳军、崛围山上的好民警徐中杰等的先进事迹,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山西日报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纷纷进行了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结合工作重点宣传。要把确定的公安工作重点,如民生警务、社区警务、基层基础等,向社会和群众进行大范围宣传,让公众了解和知晓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期,人民公安报、山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对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民生警务、便民服务在线等工作进行了宣传,集中反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广大群众反响强烈。三是结合群众关切宣传。要本着“群众关心什么问题,公安机关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社会治安、小案件破获、小矛盾调处等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对公安机关采取的主要措施、案件侦破进展和取得的实际成效等,及时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参与度、认同感。

4.要强化沟通,在警媒互动上再加强。一是搞好工作对接。日常工作中,要与本行政区域内的主流媒体搞好对接,建立信息宣传、新闻联席等制度,主动邀请媒体深入公安机关进行采访报道,赢得媒体的信任和支持,并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设置专版和专栏,占据主流阵地,宣传公安声音,为下步引导涉警舆情创造条件。二是加强交流互动。要紧密结合开展的“三访三评”、“警营开放日”、“相约警务室”等活动,邀请媒体、公众的广泛参与,充分展示公安工作业绩和民警队伍形象,主动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力求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地正面宣传公安工作,实现由公安引导向社会引导的转变。三是依托网络引导。要依托公安便民服务在线、公安微博等网络宣传平台,与广大网民开展交流互动,虚心听取群众呼声,认真答复网友咨询,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仅与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加强了协作,而且也与网络媒体实现了互动双赢。

5.要突出重点,在处置机制上再完善。一是建立完善舆情预警机制。要对网站、论坛、贴吧、博客等进行实时监控,对排查掌握的各类涉警信息,组织网监、宣传等部门民警及时分析研判,掌握信息动态,开展信息预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坚决防止因工作滞后造成舆情蔓延扩散,进而引发公共关系危机事件。二是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网监、宣传、各执法单位是应对涉警舆情的主要警种,要在狠抓相关业务培训的同时,以完善快反机制为抓手,切实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应对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如果发生重大涉警舆情,相关部门和警种能够快速反应,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三是建立完善联动处置机制。在引导控制涉警舆情工作中,要建立完善顺畅、高效的联动处置机制,各警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联动,发生重大涉警舆情后,应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协调解决舆情危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四是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要通过建立机制,切实规范重大舆情权威信息发布工作,责成专班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及时主动做好正面舆情引导,防止发生个别部门发布信息不恰当、不准确,造成负面舆论的二次叠加聚集。此外,对于歪曲事实、蓄意诋毁公安队伍形象的负面新闻报道,公安机关宣传部门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旗帜鲜明地予以驳斥,维护民警权益和队伍形象。

3、如何利用新媒体开展警务活动与社会沟通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正在迅猛的发展,随着公众利益表达方式的转变,新媒体实现了从“草根”向“主流”角色的嬗变,已成为公众利益表达的前沿阵地。各地公安机关主动适应公众利益的需求,纷纷开通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通过新媒体进行公安工作方式的创新,使公安机关的管理也进入新媒体时代。自2009年微博问世以来,全国各地通过新浪、腾讯认证的公安系统单位及个人微博数量达一万多个,这些微博对公安宣传的促进作用和影响力是非常大的。但我们又需看到其中不乏有为一时赶潮流的“花架子”微博、微信的存在。不客气的说就是为赶潮流,没有起到实际作用。公安微博、微信(官方)不同于草根微博、微信。后者涂鸦几个文字,发几张片片,抒发一时心情聊以自娱。而公安微博、微信则有一种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它可以直接为群众提供广泛的服务,它起到一种拉近警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并为提高自身形象起到促进作用。那么公安机关应该怎么来利用新媒体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呢?把已开通的微博、微信办得更好,更精彩,更吸引人呢?下面就我自身写博八年多的经历和感受,浅谈:公安机关该如何运用新媒体服务于民。

首先我们要搞清新媒体的概念,世上很多东西原本很简单却被复杂化了,简单地说:互联网的问世就意味着新媒体时代的开始,所谓新媒体,就是区别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既简单又方便并快捷的多种传播形式与内容形态的不断更新、不断涌现的新型媒体。当前比较热潮的,被人们运用得顺手的有微博、微信,“双微”网络信息平台已成为当今时代的宠儿受到人们的青睐。人们通过随身的手机可以拍摄手机照片,注入文字,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通过微博、微信向社会、亲人、朋友传递所见的时时新闻,同时又通过手机在第一时间内接受外界的新闻了解天下大事,这种新媒体已在人们的现时生活中显示出了巨大的吸引力和实用效益。

一,明确开微博、微信的宗旨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已逐步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公安机关不仅要在这块阵地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还要树立在这块阵地上起主导作用的理念,思维的方式是成功的前提。一方面通过这块重要平台来展现公安这支队伍在和平时期为社会,为群众所付出一切贡献。让社会人来认定这支队伍存在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作为有权威的社会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舆论的走向,对一些涉警舆情的发生,在第一时间通过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解答和回复,来让广大群众了解事实真相,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旗帜鲜明的告知网民,公安微博、微信就是公安机关了解社情民意的新渠道,加强警民沟通的新途径,作为服务群众的新型窗口。有了正确的目标和方向并由此去运用微博、微信功能,那么就会产生广泛的社会效应。总而言之,警务微博、微信,能服务于民才是硬道理!

二,加强管理,尽责尽职

所谓管理就是管住原则,理出思路,负责某项工作使其顺利进行。浩瀚网络诸多圈子、论坛、群,皆设有管理员,一个管理员负责与否对其所管的圈子、论坛、群的发展、壮大有着直接的关系。现在全国各地很多警察单位都开通了微博、微信,大有占据新媒体的燎原之势,已逐步形成了“微政道”的政务微博生态环境,并构建出政法微博系统发展的生态圈。这是时代所需形势所迫。这也是一个新的课题,选任一个称职的管理员来负责“双微”的正常运行已不可小视。就笔者所知,在公安系统有着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有严密的考核标准。如果视“双微”为公安办事机构在网络中的一种延伸,那么这套管理制度、考核标准皆可用于“双微”运行中。一个称职的“双微”管理员需象现实窗口接待员一样尽责尽职,热情认真地对待每一个来访者,并且不厌其烦,百问百答。

三,不断更新,吸引读者

世间任何一个新东西问世都将受到人们的关注和好奇,但如果停滞不前没有新义,久之,将被不屑一顾。无论微博、微信开办者的初衷和目标皆想拥有读者、粉丝,且多多益善。所以就要不断更新推出精彩作品,如成都锦江公安分局开办的微信“锦江警苑”版面设计新颖,内容丰富,贴近群众,几个专栏“锦警风采”“锦警快讯”“锦警相册”“政策法规”“防范知识”等很吸引微友。根据警情在微信平台上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传送防范知识、典型案例、警方提示等内容,对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起到了广泛的实际作用。其中“锦警风采”展现出警营的文化生活,描述警察日常生活的文学作品,让读者感受到生命赋予的一切内涵,都在这些优美、活跃的文字中定格。在“女警如花”的栏目中让粉丝们赏悦了巾帼不让须眉的气魄和飒爽英姿,美丽柔情却不失刚毅的现代女性的风采。一幅幅国画在雪白的宣纸上印染出警花们绚丽的从警生涯。“锦江警苑”问世不过半年现在拥有大量的读者和粉丝,这就足以说明群众对公安微信的信任和关注是热心的,是期待的。“双微”是当今新媒体的一种表现形式,无论“官方”与“草根”不对其经常更新也将是摆放在互联网上的一个躯壳,被岁月冲淡,被粉丝遗忘。

四,相互尊重,礼尚往来

“双微”已经走进了很多人的生活,特别是微信有它独特的魅力,人们在追求新潮、体验时尚、展示自我的过程中就少不了与人交流。纵观当前许多“官微”在与平民交流上还存在一些心理屏障,如果说,公安“双微”的开办就是搭建一座警民沟通的桥梁,那么这座桥梁就需双方来维护。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公安系统开展了如:“开门评警、三访三评、大走访、警民亲。”等,一系列活动。笔者认为,搞这些活动的宗旨就是要拉近警民关系,重树人民警察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实践证明,通过这些活动的确在很多地方搞好了警民关系,促进了警民和谐。但我们又需看到现实中还有一些部门“生、硬、冷”的现象存在,冷漠的面孔让群众望而生畏,群众对这些现象是有意见的,但面对面的指出者还心存顾忌。但网络不同,可以敞开心扉。吐露心声。新媒体就是一个公众平台,在这个平台上的交流应该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礼尚往来的基础上。生活就是一种理解,网络现实皆如此,有时候,一声问候、一分微笑,甚至是一张小小的字条,都可以让人无比欣喜,这就是“双微”的魅力。要想把“警务微博、微信”办得长久实用,就应该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助、有访必回。我敢预言:“警方在新媒体上所有的真情付出,必将获得丰厚的硕果”

后记:公安实名政务“双微”平台的问世,就是一次“警务微创新”创举,它既是沟通工具也是服务窗口,将实体派出所、警务室功能延伸到辖区群众家中,为辖区群众和在外人员提供更多的便利、快捷服务。群众在享受这些服务过程中感受了公安机关为群众办实事的实惠,同时也增加了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支持与配合。“警务‘双微’”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群众在此说真话,警方在此亦能听到来自民间的真实声音。根据群众所急所需去解决问题,有的放矢,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强大作用,了解时时动态,提高办事效能,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4、公安民警如何使用网络新媒体

首先网络新媒体是舆论信息的重要来源,在网络上突显的各种各类的矛盾和信息,无论真假,都够警察忙乎的了。
第二是疏导,一般都是做微博。看你做不做认证了,认证的情况下注意几点1、谨言慎行 2、堵不如疏 3、沟通方式接地气 4、多回馈、多互动

5、论新闻媒体对公安工作的作用

首先从论名题目上做扩展,论:论述、评论,而后是建议;新闻媒体:现在是个多媒体的时代,传播媒介有很多种;公安工作:同新闻媒体一样;作用:可以从现有的正面作用和负面作用,怎样使作用更大化、更合理化、人性化上着手。
然后,就是限定你要写的论文的范围。
其次,可以设想一套新闻媒体和公安工作互相配合的流程或方式,提出自己的想法。

6、如何增强警察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

警察本来就很让人敬佩的,抓坏人,保护别人应该是自豪的

7、警察如何面对新媒体

公开透明,公事公办,给群众做榜样

8、新闻媒体对警察形象建设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是 什么

新闻媒体俗称“无冕之王”,在改革开放日益深入的今天,新闻媒体对各行各业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也越来越渗透到警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关注一下当今各种新闻类报刊杂志和电视节目,不难发现有关警察工作的报道越来越多,在媒体中所占的比重也不断增大。新闻媒体之所以热衷于报道与警察有关的新闻,首要原因在于:一是公众对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警务工作的关注;二是大要案件具有的刺激性、故事性对公众具有强烈的吸引力。然而,事物总是有两面性的,在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消极影响也突出的表现出来。一、新闻媒体对警察工作的积极影响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在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刑事犯罪、处置突发事件和同自然灾害事故作斗争等各项工作中,为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保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英雄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树立典型,宏扬正气,对公众深入了解警察工作,消除对警察的误解甚至对抗情绪,赢得公众对警察的信任和肯定改善警民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江西省的邱娥国,广东的麦杰俊他们爱岗敬业,深入到百姓生活中去,维护一方平安在平凡的岗位上作除了突出的贡献,树立了警察的良好形象。树立他们为典型,极大的激发了广大基层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兢兢业业作好本职工作的热情。新闻媒体不失时机地通过记者采访、制作电视专题新闻、撰写通讯等宣传方式进行宣传,使邱娥国、麦杰俊一下子成为家喻户晓的“名人”,其优秀事迹也得到广泛流传。公众通过新闻媒体更加了解警察队伍,更加关心支持警察工作,真正认识到警察队伍是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队伍,大大拉近了警察和群众的距离。
新闻媒体的介入能改变以往“关门办案”的状况,凡不涉及到党和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在国家、法规的允许条件下都可以在新闻媒体的监督下进行。新闻媒体监督使办事过程公开化,并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暗箱操作”。
近年来,新闻媒体的监督促进了各地公安机关将与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各项管理工作实行公开化,户口的迁移、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出入境签证的办理、机动车年审等工作在新闻媒体的监督下将办事条件、收费标准、服务时限和违法投诉方式全盘端到群众面前,有效的减少了钱权交易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腐败的产生。
二、新闻媒体对公安工作的负面影响
在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市场导向型的媒体活动错把宣传等同于一般的商品,利用公众情绪肆意渲染和炒作,甚至子虚乌有的瞎编乱造,对警察工作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新闻工作是一项有着较强政治性的工作,个别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低下的新闻工作者过分的追求轰动效应对一些警察新闻采取偏听偏信的态度,甚至放纵一些稿件中错误的,极不负责任的苗头,致使一些矛头直指向警察队伍的以揭短暴光为乐的失实报道轻易出笼。甚至有个别工新闻作者因个人利益没在警察机关得到满足而刻意对警察机关“挑刺”,专门寻公安机关的不足和短处,以偏盖全、以一点而否定全部。新闻媒体在对刚刚发生或尚未侦破的案件未经公安机关允许进行大量报道,暴露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意图,使犯罪分子知道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以及侦查的方向和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犯罪分子逃避惩罚,加大了公安机关的破案难度。另外新闻媒体对案件侦查过程的详细报道也可能造成秘密侦查手段的暴露,犯罪分子反侦查伎俩更加高明,更增加公安机关的破案难度。
三、警察队伍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
首先公安机关和民警应了解和重视新闻媒体。
其次公安机关应当以积极的态度面对新闻媒体
我们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新闻媒体正反两方面对公安工作的影响。把自己的言行通过新闻媒体置于群众面前,以坦荡的胸怀和平和的心态来接受群众的批评和表扬。坚持发扬优良的作风,及时纠正错误的言行使舆论朝有利于警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向发展。在面对新闻媒体的采访时应杜绝粗暴的态度拒绝采访,甚至出现殴打新闻工作者的现象,而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抱着对警察工作和民警负责的态度,在对一些违纪违法和其他重大案件把关的前提下,采取措施积极配合,尊重新闻工作者,并给予必要的帮助。作好稿件的审核对有些问题给予必要的解释,作好新闻工作者的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第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安机关和新闻媒体的沟通
目前,我们国家(大陆地区)的警察和新闻媒体之间缺乏良好有效的沟通。公安机关在于新闻媒体的互动中处于被动的状态,双方常常因为缺乏沟通而陷入尴尬境地。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去探求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的多种有效形式。各地公安机关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设立“新闻与公众事务处”、新闻组、设立新闻发言人与媒体进行沟通,建立建设性的关系。也可以仿效香港的经验设立官员专门配合新闻工作,负责向新闻媒体发布信息,收集媒体对警察的评价掌握媒体的动态

与新媒体对警察相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