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媒体广告投放是什么?
新媒体的广告投放是专指在新媒体上所进行的广告投放。
所谓新媒体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只要媒体构成的基本要素有别于传统媒体,才能称得上是新媒体。否则,最多也就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的变形或改进提高。
新媒体广告特点—图案是平面广告的重要“视觉传达 要素”,而色彩在视觉传达上要优于其他要素。
在电子制版和印刷机械飞速发展的今天,广告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而作为半永久平面户外广告,借助某个载体使其广告能悬挂在墙壁上,其安全性能有待改进。而且面积越大,投资成本就越高。
而新媒体广告只借助一个平米不到平面就可以做其同样的效果,其投资成本大大的降低了。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我国将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传媒产业的发展更是其中的应有之义。进行媒体融合,是全球媒体进行融合转型的大势所趋,是国家战略的规划需求。
2015年以后,我国媒体融合发展进入了深度融合时期,传媒业的系统性整合和融通已经开始,媒体也超过了其原有的发展形式和框架。
在内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交融合作;在外部,传媒产业和其他产业密切连接。这不仅给业界带来了极大的发展挑战,也给学术界带来了更多更深、范围更广的综合性研究课题。
运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视角,将媒体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到产业竞争中,通过跨越行业、领域的产业融合,实现中国未来传媒业在形态、业态、生态等领域动态可持续的发展,更是成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
2018年组建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更是将主流媒体放在了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信息传播治理系统的高度,按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实现媒体全方位的、升级版的深度融合。
转型与升级、融合与创新必然成为未来媒体发展的价值取向和现实路径,媒体融合之路任重而道远。
新媒体投放形式:
1、电子菜谱新媒体:
以中高档餐厅里平板电脑、pad、ipad电子菜谱为媒体,通过高清大图、3D效果、视频效果、音频效果、超链接效果、电视节目效果来增加品牌的公众认知度,面对的受众都是高收入人群,使品牌传播达到最佳效果,充分利用时尚的概念,是到目前为止最年轻最时尚的新媒体。
2、户外新媒体:
目前在户外的新媒体广告投放包括户外视频,户外投影,户外触摸等,这些户外新媒体都包含一些户外互动因素,以此来达到吸引人气,提升媒体价值的目的。
3、移动新媒体:
以移动电视,车载电视,地铁电视等为主要表现形式,通过移动电视节目的包装设计,来增加受众黏性,便于广告投放。
4、手机新媒体:
手机媒体是到目前为止所有媒体形式中最具普及性、最快捷、最为方便并具有一定强制性的平台,它的发展空间将非常巨大。未来的两到三年内,4G手机逐渐普及,手机媒体将成为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获得信息的重要手段。
2、跪求大神这俩图合二为一P成正装全身照片白墙背景
3、白墙上的小裂缝怎么修补?
【处理办法】
1、商品房的新房保质期一般都是两年,因此,对于交房不超过两年的房子基础墙体开裂,只要不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应该找开发商解决问题,如果还没有入住可以要求他们给换房,如果不能换房就要求他们维修并赔偿损失,对于严重开裂成危房不能住的情况则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
2、对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房,如果基础墙体开裂,只要不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少数微小裂缝等小问题基本只能自己修补或是找人修补,或者找物业维修;严重的墙体开裂,尤其是承重墙开裂,肯定是质量问题,这种只有找开发商解决赔偿了,但开发商往往借口过了质保期不予理睬,因此,找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举报,找新闻媒体曝光,是个好办法,虽然不一定能解决问题,若是不这样做,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3、对于商品房出现大面积的承重墙开裂,那肯定不止自己一家的问题了,如果开发商那以质保期推脱责任不管,就只有业主们自己解决啦,各个业主可以联合起来,召开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申请大修基金。大修基金有可能无法申请下来,那就只有整个楼栋里的业主大家协商出钱修理了,然后走法律途径集体起诉开发商等相关责任方索取赔偿。
4、如果是邻居等进行装修或是内部改装,暴力施工、私改承重墙等不合法行为,都会导致建筑基础墙体开裂,那邻居和装修施工方都是责任主体,应该找他们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优先找邻居等业主)。
5、室内墙体开裂的只是室内腻子层,那有两种可能的原因,一是腻子材料有问题,二是装修施工工艺和流程有问题。把人工和材料都承包给装修施工方的情况,在质保期内,就直接找施工方修理和索赔。在质保期外,如果开裂不严重,就找人砸开裂缝周围腻子层修补一下;如果大面积开裂的严重情况,建议直接刮开所有腻子层,然后重新装修一次。
6、自建房、单位集资房、福利房等找不到其他责任人负责的情况下,就需要自己判断墙体开裂的原因,然后进行对应的危房评估和维修了。
地基是最常见的导致墙体开裂的原因。这种情况的首要任务是进行下沉地基加固,以阻止裂缝继续扩大。大体操作是挖开下沉处的地基,然后对原有地基梁进行钢筋笼延伸,浇筑混凝土。
7、承重墙体所用的砖存在质量问题,比如空心砖承重能力不足,红砖软化粉化,都有可能导致墙体开裂。对于这种情况,可以浇筑承重柱梁来支撑住楼面,然后再进行砖墙的替换,对于一两层的楼房,加了承重柱梁后可以不需要替换砖墙。对于高层建筑,逐层额外浇筑混凝土柱梁很麻烦,可以采用钢梁进行承重支撑,然后替换坏了的砖墙,替换完后再撤掉钢梁。
8、有的基础墙体开裂是由于楼板承重过大,尤其是顶楼的墙体容易出现这种情况。这种情况下,只需要撤去过多的承重,墙体就会停止开裂。墙体开裂已经严重到危及承重主梁,主梁体出现裂缝,这样的情况下最好不要居住了,先搬出去,评估危房风险和修补的可能性与成本,一旦修理成本过大和坍塌危险高就要放弃了。
4、在白墙有污渍的地方抹点什么就能轻松去除?
5、中国网络为什么有墙
国外的网站就会知道有很多目的不纯的人,发布了很多不实的言论,国内人口基数很大,有很多人的主观意识不够强,如果这些不好的内容被他们看到,这些人就会被煽动利用。而建设了防火墙,通过管控后在国内的网站内容都比较健康,有利于稳定。
其实这是个很必要的事情,因为美国也这样做过,只是实力还弱于美国,所以需要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去实现。表面上看限制了言论,但本质上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否则那些敌对势力可以轻易渗透、散播谣言,让国内的乱作一团,那样还怎么发展。
一些动机不存的人利用美帝某网站相互勾结,策划对于中国的恐怖袭击,该网站非但不向中国政府提供任何信息预警,反而表示这不是恐怖主义、这是言论自由。然而美国遭遇袭击之后,他们就会积极配合美国政府反恐。
经济安全方面就更加重要了。现在国内在网络支付上面已经相当普遍了,与之相关的领域也在蓬勃发展。如果对互联网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人民敢把这么多钱放在网上呢。
如果中国某地对某个商品的搜索量快速上升,则说明该地对该产品的需求扩大,但是国内产商没有这个数据的话,那将会面临不对等的竞争。
6、白墙搭配什么颜色的百叶窗比较好?
这个要根据家庭装修的风格而定。广义上说,白色墙面可以搭配白色的百叶窗。可以选择与沙发、家具等相同的色彩搭配。
7、如何看待新媒体部门
新闻媒体承担着尊重新闻事实和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媒体监督,是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公平公正、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监督、 对领导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对以权谋私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的监督等方面。如2013年1月20日,央视《焦点访谈》以《这里的冬天有点渴》为题,对黑龙江省双城市磷肥厂家属区的居民没水喝进行了报道。各种托词让村民们等水等了8个多月,而记者采访报道之后不过一天,在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所有的困难都迎刃而解,村民的吃水问题也立刻解决了。
1月26日,《焦点访谈》播出《禁令出 扩建急》,披露了河南省永城市振兴钢厂违规扩建生产的问题。节目播出后,河南省委、省政府派出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国土、环保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前往商丘市调查处理振兴钢厂存在的问题。商丘市委、市政府做了详细部署和严格要求,立即组织联合调查组随省政府调查组一起进驻永城,对振兴钢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整改。永城市委、市政府作出以下处理:责令振兴钢厂立即停产整顿;
更换振兴钢厂废水、废气、废渣处置设备,加强处理,严格验收,严密监控,确保空气达标排放;对产生噪音的生产车间进行隔音封闭,同时,按照噪音、粉尘控制标准,加筑隔音墙和防尘设施;确保按国家审批的项目使用土地,未经备案和环评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开工;责成陈集镇政府和振兴钢厂做好群众安置工作,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确保2013年上半年前安置完毕。
8、白墙用什么挡不住不发霉?
你好,白墙只要不受潮,墙面就不发霉。(受潮发霉用什么也挡不住)
9、新媒体环境下媒体功能的变化
看看这个论文对你是否有帮助,谢谢!
学子论文:网络新媒体议程设置与民主机制建设批评
杨状振
2008年11月18日11:09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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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分析研究了新媒体在新闻传播领域所引发的巨大变革,并对其作为意见生产机制的连续议程设置功能及民主虚幻性进行了剖析。
关键词:新媒体;民主;生产机制;文化批评
新媒体科技的快速发展及其在互动性上的高度完善,形成了连续的新闻议程设置(continuous agenda-setting)功能,建构起了意见生产机制的新型模式。新媒体借助“网状-链式”的传播特征,形成了对每一个事件和消息的跟踪-连续式议程设置效果。利用每一个传播节点在跨平台上的互动,新媒体将相关内容聚合在同一个议程之下。在新媒体UGC(Users Generate Content)的运行模式下,受众在新媒体中的参与性受到最大程度地尊重与拓展,受众超越了传统媒体信息制作者和传播者对内容的垄断,以较少中间语言加工特征的传播方式直接介入着新闻话语的传播过程,反映着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在此模式下,借助技术和信息的力量,新媒体似乎已经成为民主货币的制造源和集散地,俨然可以为社会大众孕育出一个“直接享有电子民主的年代”① 。事实果真如此吗?在这里有两个问题无法回答:“一是所有的人都有机会使用这些技术革新吗?还是仅仅有一部分人可以?二是技术真的落实了,我们是不是就都知道怎么去使用它们呢?”②
新媒体所提供的信息交流、意见生产和反馈机制是以对技术的熟知和对其作用的了解作为前提的,与一厢情愿的民主乌托邦前景相比,主宰整个新媒体世界的事实上并不是为数最多的广大受众,而只是数量极少的技术精英。从整体上看,中国的工业化过程还远未终结,以科技作为社会发展动力基因源的思维逻辑也不可能在瞬间发生转变,在此模式下所形成的,被哈贝马斯称为“专家统制(technocracy)”的现象,更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改变。以专家主义为表征的专家统制现象,最重要的蕴涵就是将科技的创造、修饰和诠释权,收归了少数专家所有,特别是经由他们所组成的专业团体(诸如大学或研究机构中的各个专业学科、各类专业性的学会)所垄断。对一般人而言,专家统制高度体系化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运作机构,使得其所外衍的社会效应,变得无以抗拒,也难以颠覆,转而只有默默接受。美国商业部电讯与信息局在《被互联网遗忘的角落:一次有关美国城乡信息穷人的调查报告》中所提出的“数码沟”概念,已经成为被普遍认可的事实。在新技术传播条件下,它们正引发着信息劣势阶层的产生和新的社会不公。③ 对于以新媒体为解决意见机制生产不畅和民主通道阻塞的研究者来说,他们忽视了受众能够平等地传播和“接收”信息(何况事实上也并不平等),并不意味着能够平等地“接受”信息这个事实。不同的教育水平和人文素养、不同的兴趣爱好和使用动机,都会让使用新媒体的目的、程度、自主性、切入点和辨识力各不相同,而只有在各种微观的兴趣及能力元素都比较相近的人群或社区里,信息的传播—接受才可能顺利完成,数码沟的差距也才可能逐步缩小直至填平。
而毋庸置疑的是,在新媒体时代,具有吸纳性知识结构和相关知识积累的人,相比普通民众是更容易成为信息传播领域的专家的,他们的知识优势建构了他们在新媒体世界里的主宰地位。如果说传统媒介时代的意见生产暨传达机制是单向输出、话语权被严格掌控在媒体(含管理者)一方的话,那么在新媒体时代只不过是让话语权转渡给了技术官僚和专业精英而已。如史蒂文森所诠释的那样,躲在“超级信息高速公路”和互联网技术发展背后的主要结构性力量仍然是经济,而经济势力也同样决定了大众主流文化的“浅表性”特征。④ 当人们普遍缺乏自我审思习惯和整个社会文化体制缺乏同步协调的情况下,新媒体建构民主通道的努力只能是一个虚幻的乌托邦神话,而殊难成为真切的现实场景。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新媒体的民主化功能在很大程度上,也仍然只是传统媒体的拓宽与延伸而已。研究者在对英国的新媒体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后,认为“新媒体并没有很好地为政治和民主服务”。因为种种证据表明,“在最初的热情过后,参与网上社区的人数逐渐下降,而社区内少数精英逐渐成为核心,主宰了社区的议程”。⑤ 这也说明新媒体本身和任何技术与工具的使用一样,并不会为民主模式的构建和政治观念的革新进步提供自发的思想土壤和技术支持,人们对其参与的层级和领域所存在着的社会性差别,并不能仅靠新媒体的传播力量便能得到扭转。说到底,新媒体的出现只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加多元化和碎片化的意见论坛,而不是提供了一个民主政治的裁判所。
从媒介内部运作过程来看,在传统媒介那里,引领和控制社会舆论进程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为公众设置媒介议程,并以此架构公众的认知空间和参与热点——尽管很多时候,这些议程并不真正就是当前社会的主要问题和受众最需要了解和关心的问题,媒体报道也并不能与真实生活很好地一一对应,——新媒体同样保留了这一点。事实上,由于新媒体起步阶段在传播内容上的欠缺,其所最常用的手段往往就是和传统大众媒体进行内容上的合作和议程设置上的联动,在思维定势和结构布排上自觉不自觉地向其效行并看齐,从而势不可免地要带上传统媒体的价值观念与意志倾向。这一现象,随着新旧媒体融合步伐的加快和监管机制的逐步完善,只会加强而不会削弱。一旦有了议程设置上的合作框架和协议默契,势必就会有权力“遮蔽”现象的产生——无论这个权力来自政治层面、经济层面,还是来自信息知识或专业技术领域。如果新媒体所传递的仍然只是传统媒体已经传递过的东西,那么即使“重新传递”的过程与方式,会带来短暂的惊喜与赞叹,可从推进意见生产民主机制建设的本质层面上来讲,它又会有什么助益呢?
退一步讲,新媒体真的让信息实现了彻底地自由传播,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民主真的来临了呢?答案同样是否定的。当受众真的可以随意拉取信息的时候,实际上他已经在潜意识中为自己设定了一个不易觉察的议程框架,在其中当然是快意地删除掉了其本人所有不感兴趣的内容。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受众本身不感兴趣的内容,却未必就是事实上不重要或不应该关心的内容。世界传播学先驱、德国心理学家库尔德·勒温(Kurt Lewin)在格式塔心理学路线⑥ 下,曾对人类的心理和行为现象提出过“场理论”的观点。在他看来,人的行为(或生活空间)就是人和环境之间交互作用的函数,它会随着个体和环境两个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即“B=f(P·E)”公式(f表示函数,P表示生命个体,E则表示外在环境)。⑦ 无论在任何社会形态当中,基于历史传承和社群文化的共识体认,都是形成一个国家与民族伦理内涵和精神聚合的必备条件。但在新媒体传播环境下,由于个体化作为思想意识的社会形塑作用,由于其所具有的“反集体”意味对整个社会运转结构理路的渗透,维系社会整合的共识体认,在某个程度上实际上已经出现了被架空的可能。受众在传统接受模式下因信息“偶遇”而产生的社会公共事务参与性,在这种信息拉取模式下被大大降低,甚至几近于零。当阅读什么内容的权力完全交到受众手中时,由缺乏整体观念和全局意识而引发的小群体思维模式,在宏观意识淡薄而互动性又极强的传播情况下,就会将受众逐步引导到群体意识极端化发展的路子上去,小群体思维方式固有的偏向抑或偏见就会呈现出指数式放大趋势,并最终将意见机制的生产导向激进的原教旨主义(强制注意或极权主张)。在这样的条件下,一旦小群体思维出现、形成并传播,那么言论市场必将被割裂,而割裂的结果就是大众社会的共识被破坏,民主进程被延搁和悬置。
人类不可能利用传播技术的发展制造出历史的偶然性,新媒体必然要重复与现代性有关的一切特点,而不是从根本上去改变原有的等级秩序和社会空间。尽管新媒体有可能促进平等交流和削弱科层化建制的鸿沟,但同时也存在着扩大社群集团分化和信息社会参与能力落差的危险。严重的无政府状态抑或存在缺陷的技术官僚统治的加强,都并非不可能出现的白日梦幻,而是风险巨大的潜在力量。在新媒体网络技术时代,“下层阶级”已变为一个需要重新定义和检讨的词语,如媒介批评家格雷姆·伯顿所说的那样,“在网络时代,这一概念是指那些无法获得新技术——从而也无法获得改善政治的和物质生活的机会——的人群。”⑧ 技术的发展可能带来民主的重建吗?不会!“这个时代的突出特征是工具高度完善而目标极度混乱,技术不会塑造价值,技术也不会产生理想……”⑨ 无论新媒体的发展是否为社会控制提供了新的可能,民主生活的新生总是取决于宏观的政治与社会发展,而不是媒体传播手段的单纯变革。
“没有视觉的局限,就没有心灵的形象;没有某种的盲目,就不会有可以持守的表象”。⑩ 新媒体精确制导式的传播世界不但将基于不确定传播的实在世界划分为了精确的信息格子,而且借助有线或无线的传输网络为人们构筑起了一道道屏障和围墙。无论就社会制度,还是就心理状态,因应新生秩序进行规范与调整,打破“蜗居人生”和民主神话趋势盲目流行的状态,都是新媒体发展过程中必须直面相对的问题。或许在这一点上,批评家卡斯特的观点才最具有历史的辩证性和通过实践检验的可能性,他否定了对新媒体二元对立式的直线式理解模式,而是从更为细微的层面和维度,探究了新媒体与民主社会之间的演进关系。在他看来,新媒体技术一方面加强了文化资本、社会等级和差异结构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也为社会运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展示舞台。新的媒介平台使得边缘观点、边缘人群和边缘生活,拥有了和社会主流公众之间更多的接触机会,也为双方之间找寻到了增进了解和去除误会的新的意见表达机制和讨论平台。(11) 而这,或许才是新媒体带给社会民主进程的真正礼物。
注释:
1、Lawrence Grossman: speech at “Newsroom: Technology:The Next Generation”, The Freedom Forum Media Studies Center, Sep. 15, 1993.
2、约翰·帕夫里克:《新媒体技术:文化和商业前景》,周勇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87页。
3、祝建华:《数码沟指数之操作定义的初步检验》,载吴信训主编《21世纪新闻传播研究》,汕头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格雷姆·伯顿:《媒体与社会:批判的视角》,史安斌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5页。
5、同上,第237页。
6、即完形心理学,1912年发源于德国,该理论主张在观察现象的经验时要保持现象的本来面目和整体观念,反对将其析解为独立封闭的原子构造主义式的单个感觉元素,同时它也反对完全以物为本,不及心理感受的纯客观分析,即著名的“非心非物”主张。
7、黄希庭:《心理学导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46页。
8、格雷姆·伯顿:《媒体与社会:批判的视角》,史安斌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8页。
9、李永刚,《互联网络与民主的前景》,载陈卫星主编《网络传播与社会发展》,北京广播学院2001年版,第111页。
10、Paul Virilio, The Vision Machine, Indianapolis, Indiana: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4, p.4.
11、尼克·斯蒂文森:《媒介的转型——全球化、道德和伦理》,顾宜凡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6—238页。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责任编辑: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