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英文名称是:China Netcasting Services Association,英文缩写是CNSA。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有志于推动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发展的有关单位和人士,按自愿结成原则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中国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社会道德风尚,维护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会员单位的国际、国内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加强国内外业务和学术交流,积极推动本行业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提高我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加强法制建设,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行规行约,严格行业自律工作,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二)向政府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为会员产生的国际业务纠纷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支持;
(三)共同抵制盗版,倡导版权保护;
(四)组织本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学术研究与业务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五)加强与国外相关产业的业务交流,增进往来,促进合作;
(六)协调本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调解纠纷,避免恶性竞争,促进本行业的共同发展;
(七)开展行业内的节目交流及技术交流活动;
(八)为促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产业的发展,组织举办有关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研讨会、市场推广活动及市场调研活动;
(九)承担政府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 本团体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并承认本团体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凡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从事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及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良好信誉度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教育及学术团体,可申请加入,成为单位会员;
(四)凡在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及相关领域有一定专长和贡献的中国公民,可申请加入,成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 加入本团体的程序是:
(一)填报入会申请登记表;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各项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履行符合本章程的义务;
(二)维护本团体声誉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发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作贡献;
(六)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无正当理由l年不缴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团体活动,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提出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四)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八) 决定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 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 制定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一) 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
(十二)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到特殊情况,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l/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第十八条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遇到特殊情况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2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可以由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
人员的聘用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 秘书处为本团体日常办事和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团体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正式、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等,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1年8月1 9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2、准备成立一个协会,不知章程如何拟定,有什么范本吗
四川省达州市宾馆酒店娱乐行业协会章程
(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达州市宾馆酒店娱乐行业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
(1)是由宾馆酒店娱乐行业的企业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愿联合组成的社会经济团体,是社会团体法人。
(2)是本地区不同经济成份的全行业组织。
(3)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条 协会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当好政府有关部门的参谋和助手。从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利出发,以
第四条 夲会接受东阳市经贸委及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夲会秘书处设在东阳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夲会的业务范围是:及时反映企业的愿望和传达贯彻政府的意图,在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服务。
(1)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国内外行业情况调查和硏究工作,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及质量标准和经济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2)围绕质量、工艺、设备、操作等基础工作,开展相应的专业活动,提高全行业素质。
(3)代表夲行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协调解决夲行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科研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4)积极开展同国内外相关的行业组织多方面的交流和合作。推动企业之间的横向经济联系和技术合作。
(5)搜集、整理、分析、研究国内外有关技术、经济情报及市场信息并及时组织传递和咨询服务。开发、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挡。
(6)预测国内外市场针织产品的流行趋势,组织产品设计、产品开发和新产品、优秀花型的交流展评活动。
(7)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论证等技术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培训人员,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开发品种、提高素质。
(8)组织发展夲行业的公益事业,开展有益于夲行业的其它活动。
(9)接受并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夲会的会员有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夲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夲会的章程;
(2)有加入夲会的意愿;
(3)在夲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夲行业及相关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学者、专家。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 提交入会申请书(登记表);
(2)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夲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夲会的活动;
(3) 获得夲会服务的优先权;
(4) 对夲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执行夲会的决议;
(2) 维护夲会合法权益;
(3) 完成夲会交办的工作;
(4) 按规定交纳会费;
(5) 向夲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 积极支持和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夲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无故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夲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夲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夲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 制订和修改章程;
(2) 选举和罢免理事;
(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决定终止事宜;
(5) 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需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
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1)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3)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 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9)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0)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夲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幕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1、3、5、6、7、8、9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夲团体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 在夲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4)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6)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夲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夲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夲会法定代表人由秘书长担任。夲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夲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2)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 代表夲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
第二十九条 夲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正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4)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5)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夲会经费来源:
(1) 会费;
(2) 捐赠;
(3) 政府资助;
(4)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 利息;
(6)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夲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夲会经费必须用于夲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夲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夲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夲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夲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夲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会员退会或除名,不退所缴会费及捐赠财物。
第三十八条 夲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夲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夲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天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夲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夲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夲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夲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夲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夲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夲章程经2001年5月24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夲章程的解释权属夲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夲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3、章程与章程草案的区别
章程是已被组织权力机构通过的文件,通过前称为草案。
4、我想成立一个社团,社团的筹备申请书和章程草案都咋写呀?
4月1日 16:07 取名没问题吧,什么 网球协会建立申请书之类的,不用很特别,常规一回点,老师答一看就能明白就行
称呼就是什么“尊敬的团委领导”等,谁管这事就是 “尊敬的谁”
然后正文
正文可以采用老三段式,
先简要介绍一下自己,两句话就够了。然后写写对学生会 社团 学生活动的看法。就是把他们赞美一番,表示自己的崇拜之情,和渴望为同学服务,为学院服务的热情。越恶心越好
接着就可以说自己的想法了。该社团的精神 主要活动 宗旨,你希望它成什么样 社团成立后怎么开展活动 可以给学生学校带来什么好处等等。这个主要就是说自己的构想如何的好,把上边说动为止。尽量不给学校提要求,成立了再说
最后就是总结一下 表表决心 表表激情
然后写上套话:什么望批准啊 愚生不才,如有不妥请指正之类是 。。。。
最后落款 最好能在最后一页纸的最下方写上你的联系方式
因为他们可能不认识你,以后有问题他们会找你的
祝你成功哦
5、新媒体联盟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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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筹备申请书和章程草案怎么写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程序和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筹备和批准筹备 由5名以上个人或3个以上单位发起,有固定办公场所,3万元以上资金,提交以下材料: 1、筹备申请报告(一式二份,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签字盖章。包括成立社团的必要性、可行性、涉及行业或学科的现状及背景、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经费来源、拟发展会员的分布情况等,业务主管单位应签署意见); 2、筹备成立社团申请表(领取);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必须载明:同意筹备;愿意作为该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定联络处室、联系员及联络方式等。有效期30天) 4、筹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发起人、拟任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确认的简历、职务职称、政治表现、在本行业是否具有代表性等情况); 5、章程草案(按示范文本拟定);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登记机关在收到全部有效材料60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被批准筹备成立的社团,社团筹备机构应自被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下列工作:一、凭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的文件申请刻制筹备机构印章;二、发展会员;三、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四、落实办公场所;五、筹集活动资金并验资; 筹备阶段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完成筹备工作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二、登记成立(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成立报告(一式二份,筹备机构盖章,说明筹备过程及筹备工作完成情况); 2、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同意成立的书面意见; 3、章程(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及章程核准表; 社团章程核准程序:登记管理机关初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4、理事、常务理事及会员名册(个人会员应为中国公民,外国人和在校学生不能入会,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职务职称和联络方式,单位会员包括单位名称、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和电话,国家机关不得参加。50名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混合会员总数不少于50); 5、验资报告;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7、《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8、《社会团体负责人(秘书长以上)备案表》; 9、《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 10、《湖北省社会团体办公用房证明》; 11、《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审批表》; 1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载明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负责人选举产生情况,章程表决通过情况); 登记机关收到全部有效材料30日内,以正式批复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成立的答复。 三、发证和公告 对符合条件的社员,登记机关在30 日内发出同意登记的通知,通知社团负责人办理登记手续,交纳登记费、公告费,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社团取得法人资格后,向公安部门申请刻制印章,到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代码证》,到银行开设基本帐户,并到登记机关填写《印章备案表》、《帐户备案表》,申领《会费收据》。 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再按规定申请登记。
7、章程草案需不需要签字?
一般是不需要签字的,章程草案只是章程拟定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后续还会发生变化,而对于最后一次协商形成的定稿草案稿,则建议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