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应对网络引诱的政治小论文和关于春节等传统节...
如何有效应对不良信息的诱惑和侵害
目前网络不良信息的多元化趋势已经非常明显:除了已经被各大媒体曝光的各种情色类的视频、图片、文学等“低俗内容”之外,网络不良信息中还存在着赌博、造假、诈骗等各类违反法律和违反道德的内容。 虚拟的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是对等的,现实世界中有美与丑、善与恶,网络世界里同样也有美与丑、善与恶。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网上的不良信息还是以“知识型”信息为主,但是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上网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娱乐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时,不良信息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近几年,不良信息开始从单纯的“知识型”信息开始向“谋利型”转变,而且手段多样、形式复杂,其中不乏很多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不良信息。 导致了这种现状的产生有三种主要因素:一、不良信息的赚钱魔力:互联网是“眼球”经济,在残酷的商业竞争中,不少网站经营者开始利用不良信息吸引网民的“眼球”,以达到赚钱的目的;二、互联网信息的制造和访问缺乏监管:网民即是信息的阅读者也是制造者,但是面对不良信息,他们即成了受害人又成了违法人;三、非民主力量的“别有用心”:一些反人类、反民主的力量也同样存在于互联网上,他们通过不断传播不良信息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不良信息大致可以分为“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破坏信息安全”三大类别: 1.“违反法律”类信息: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明文严禁的信息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
2.“违反道德”类信息: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违背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与习惯以及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各类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等; 3.破坏信息安全类信息:含有病毒、木马、后门的高风险类信息,对访问者电脑及数据构成安全威胁的信息.
不良信息排名:1、 赌博 2、 假证件办理 3、 代写论文 4、 黑客网站 5、 色情淫秽信息 6、 股票证券诈骗 7、 管制品买卖 8、 暴力 9、 毒品 10、犯罪技能。这些都存在广阔的市场空间,对网民的诱惑极大。
在与不良信息巨大诱惑的斗争中,单靠使用者自觉自律的方式,显然远远不够。网康科技发布的报告指出,拔除网络“毒草”,建立不良信息长效整治机制,需要从信息制造、信息传播、信息访问三方面入手,“遏制源头,监管传播,控制访问”。 首先,遏制不良信息的源头。通过立法及执法手段严惩不良信息制造者,对发布不良信息的网民或是网站进行相应的经济制裁,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要让他们知道“疼”,感到“怕”,从重打击那些制造不良信息的不法份子。 其次,监管不良信息的传播。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核制度,要求互联网从业者自律自查外;设立举报制度,发动网民的巨大力量进行监督和举报。 最后,控制对不良信息的访问。在网民能够接触到互联网的任何场所,例如公司、学校、酒店、网吧等地方加装网页过滤技术和产品,对不良信息进行封堵和过滤,使得访问者不能接触到不良信息。失去读者的不良信息也将失去生存的空间。
民族传统节日的保护---守护住中华民族节日之魂
“逢年过节”,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积淀而来的一句成语。南宋著名的江湖派诗人戴复古在一首《新年自唱自和》的组诗中写道:
江山一夜雨,花柳九州春。过节喜无事,谋欢要及辰。
年年仍岁岁,故故复新新。把酒有余恨,无从见古人。
这首诗,道出了中国人过年过节的真谛:“谋欢”,就是过个快乐的节日。早年有一首儿童歌曲唱道:“同我们一起,过呀过着快乐的节日”。今日的春节联欢会也有一句耳熟能详的台词:“欢欢喜喜过大年”。
然而,在现实中,老百姓在传统节日中“谋欢”的情感越来越淡薄,吃吃喝喝、人情送礼、节日促销、商业炒作堂而皇之地充斥在节日中。传统的年味变了,节气霉了,欢乐的年节之魂正在悄然离去。
传统节日是在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的悠久历史过程中传承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空间,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和维系国家统一的精神纽带,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代表性象征符号,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活态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谛”,也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存续的“真谛”。保护传承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一定要牢牢地守住这个“真谛”。
被拥有者普遍认同的民间信仰是节日传承的灵魂。当前,在传统节日文化保护工作中,不可避免地要面临着如何正确对待民间信仰的问题。民间信仰是传统节日的精神支柱,体现出中华各民族生生不息的生命精神,是一个民族传统文化之“魂”。将“民间信仰”等同“封建迷信”的说法,是个固步自封的、没有被彻底破除的“误区”,应当打破。没有民众普遍认同的精神支柱的节日,必然“失魂落魄”。
传统节日的仪式性规范决定固定的节期和相对稳定的节日场所,制约着节日的“活态传承”。随意更改节期或脱离传统的场域,都会使节日的“活态传承”遭受破坏。把固定时间举行的民间信仰节日活动或表现形式,变为一种日常性“谋钱”的演出节目,背离节日“谋欢”的精神价值取向,必然是对节日文化遗产的亵渎。
年年仍岁岁,故故复新新。保护、传承中华民族节日文化,必须守护住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谋欢”真魂,魂兮归来,任重而道远。
2、求一篇关于打击网络谣言的政治论文,400字左右
一、网络谣言的传播类型与危害
一是利用一些网民的猎奇心理,哗众取宠。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传播开来,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一些网民的求新、求异和求奇的心理特点。谣言制造者就是抓住网民的猎奇心理,把一些道听途说或杜撰的消息编造成故事和花边新闻,靠出位博眼球。不在乎骂声一片,他们要的就是争议,因为有争议才有关注,有争议才有传播力和影响力,最终造成各种谣言充斥网络的不堪局面。
二是利用一些网民的仇视心理,宣泄私愤。在现实中,有些人本身就有仇富、仇官的心理,当他们一看到或听到某些和富人或和官员有关的不公平、不合理的事件和问题时,就紧紧抓住不放,并不惜将事件扭曲放大,然后后搬到网络上,来求得更多带有负面情绪网民的共鸣。他们通过网络谣言的参与、传播而趁机宣泄自身的负面情绪、表达不满,使网络成为其个人诋毁他人的“暴力工具”。
三是利用一些网民的同情心理,谋取利益。以“网络公关公司”、“网络推手”为代表的“网络黑社会”,他们思路清晰,业务纯熟,从接受订单,到分析网民心理,按照愤青、仇富、同情弱者等因素制作网帖,雇用“水军”密集发帖,形成集束效应,极尽诋毁、诽谤之能事。他们为获取最大经济效益,还专门成立了“删帖公司”,明码标价,只要给出足够的价钱,基本能“搞定”所有网站的负面帖子。他们的作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甚至控制舆论,左右法院判决。
网络谣言危害极大,小而言之,网络谣言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大而言之,网络谣言影响社会稳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甚至损害国家形象。
二、自媒体时代网络谣言的应对
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切实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建立健全网络传播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惩网络谣言的传播者特别是恶意造谣者。同时,政府部门要注重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不断完善网络发言人制度,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是网络谣言控制的基本方略。在网络谣言和舆论出现时不能惊慌失措,先冷静观察处理,然后抓准时机,主动介入,发布权威性、有公信力的声音进行反击。积极利用自媒体的影响力,化“危”为“机”,将自媒体舆论监督作为发现问题的“源头”和改进工作的“帮手”,有效扭转被动局面,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二是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途径,搞好政民互动工作。生活在自媒体时代,领导干部要首先懂技术,会操作,能交流。只有这样才会通过互联网听取公众诉求,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快速将网络谣言遏制在萌芽状态。因此,目前学习、研究自媒体已是每一个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和“常修课”。为此,一方面,要加强网络知识的学习。懂得了网络技术就能借助现代传播手段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就增加了一项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另一方面,要和网民平等互动地开展交流。通过在线交流,培育网络形象,争做网络舆论领袖。惟其如此,才能直面微博中的各种社会问题,并用微速度回应公众关注和关切,挖掘事件背后的社会矛盾根源,以有益于社会发展的积极态度解读事实,揭示真相,寻求理解,共同担当,使网络谣言没有生存空间。
三是要加强公民道德素养和媒介素养的教育。一是要强化媒体从业人员的法律、新闻和道德方面的要求,通过大众传媒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二是要动员和组织政府、学校、媒体、社区等多方力量,指导公民理性认识并积极享用自媒体传播信息快捷的便利,教给公民认识、分析、运用和监察媒介的能力。能够辨析和抵制网络谣言,不偏信、不盲从、不乱传,科学质疑、积极探寻真相。最终让公民认识到,每个人既是网络的参与者,又是网络的建设者和受益者,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坚守七条底线,拒绝网络谣言,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3、如何写关于网络新闻研究的毕业论文?
网络新闻从诞生的那天起,就和新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它被看作新闻传播的“第四媒体”。无论是搜狐、新浪等门户网站,新华网、千龙网等新闻网站,还是各行各业的专门网站,新闻都不容置疑地处于“排头兵”的位置。新闻质量的好坏,往往影响着一个网站的点击率和美誉度。 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新闻无疑具有许多不可比拟的优势: 首先,网络新闻不受出版、播出时间的限制,随时发布信息,提高了新闻的时效性。网络新闻的发布可省去平面媒体的印刷、出版,电子媒体的信号传输、采集声音图像等复杂的程序,可以随时地发布信息,跟踪事件的发展过程,逐步深入,真正实现了“NNN”(Now News Now:现在新闻现在报)。 其次,网络资源的海量,使新闻得以向纵深发展。网络新闻可以通过超链接的形式,对新闻背景进行解释,介绍新闻人物,增大新闻的信息量,也可以用评论等形式是新闻的深度增加。同时,网络集文字、音频、视频等多种手段于一身,极具县场馆和冲击力。 第三,网络新闻可以供受众主动自由地选择。它不受篇幅的限制,更突出“眼球经济”,受众可以自由地点击自己感兴趣的标题来获取新闻,或浏览或详读,也可以随时、重复地视听新闻的发生发展过程,弥补了电子媒体线性传播、一瞬即逝的缺陷,受众完全是主动自由的。 第四,网络新闻改变了单向传播的新闻传受关系。受众可以对新闻进行评论,发表看法,与新闻传播者进行双向互动。甚至受众自己也可以成为网络新闻的发布者。 但是,每当有事件发生时,人们还是习惯将目光投向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而网络新闻却经常遭到人们的质疑和冷落,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显而易见的是,网络新闻的硬件设备尚未普及,电脑售价相对昂贵,网络的安装、使用也受地域、费用等因素的影响,使得网络新闻还未能“飞入寻常百姓家”。 文秘杂烩网 http://www.rrrwm.com
4、我要写一篇关于“网络广告的”论文,希望各位给些帮助
由于互联网媒体的特质,网络广告的表现形式也丰富多彩。但受制于通路、带宽、终端设备等诸多客观因素,网络广告的制作和运用也有所局限。在相关技术条件得以实质性改善之前,网络广告的内容创意和形式创新方面很难有大的突破。尽管如此,仍然有30.7%的用户认为网络广告是最影响其消费行为的广告媒体。57%的用户表示网络广告对他们个人消费行为有影响。有62%的人认为在浏览过相关的网络广告后会促使其购买。
2004年采用最多的网络广告形式是长横幅大尺寸广告,占32%; 其次是普通按钮广告,占18%; 普通网幅广告占13%列第三。iResearch的调查报告还表明,有75%的用户浏览完网络广告后会点击网络广告。有30%的用户倾向于点击网络广告后出现的是Flash动态页面,有23%的用户倾向有小游戏等带有互动功能的网页。而有64%的用户认为最吸引人的网络广告形式是图片形式的网络广告,其后依次是分类广告、搜狐引擎广告、文字链接广告、电子邮件广告及其他广告。用户认为在图片形式的网络广告中,最吸引人的网络广告形式是视频广告,有30%的支持率,其次是大尺寸广告,有17%,传统Banner广告有16%,悬浮广告有15%,弹出广告有11%,全屏广告有9%。
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中,关于用户对互联网最反感的方面,弹出式广告窗口,是仅次于网络病毒最让网民反感的,再次是网络入侵攻击。网络病毒和网络入侵攻击都可看作是对上网电脑的严重侵害,而弹出式窗口与垃圾邮件主要是增加用户的麻烦程度才引起用户反感。
目前,中国超过60万家企业使用过或者正在使用搜索引擎进行网络营销,这个数字远远大于在主流网络媒体上投放广告的4000余家网络广告主的数量。而调查中,用户回答“在互联网上查询信息时遇到的最大问题”时,“重复信息太多”以44.6%的比例占到了第一位。
对比近几次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一直以来,获取信息为网民上网最主要的目的,但其所占比例呈逐渐下降趋势; 而以休闲娱乐作为上网最主要目的的网民所占比例稳步上升,并且在此次调查中首次超过以获取信息作为上网最主要目的的网民比例,休闲娱乐成为网民上网的最主要目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网络广告也必须随势应变,重点致力于提升受众的接受度和好感度,而不能过分追求强制性注意力。否则,广告主最在意的“广告效果”将无从谈起。虽然受到了技术条件的一定限制,我们还是看到不断有网络广告新形式的出现,而创意表现精彩的富媒体视频广告也开始为越来越多的网民所接纳和喜爱,其中的一些精品甚至被广为流传。或许,符合受众心理要求的新型网络广告,应成为网络广告领域最值得开采的“金矿”。
(资料来源 iResearch、CNNIC)
现今,在国内除了CPM和CPA外,还有两个指标是国内广告主衡量互联网广告效果的重要参考--CPC(点击成本)和CPT(每广告位时间成本,譬如包天、包时等)。
通过CPC的广告点击数及点击率,广告主可以很清楚的了解自己投放的网络广告到底带来了多少宣传效果,大大满足了广告主对广告效果评估的需求。
而CPT(每广告位时间成本,譬如包天、包时等)则是目前国内互联网广告计费形式的主导,CPT是传统媒体广告购买模式的延续,它使得网络广告的计费模式更趋近于和传统媒体的购买模式一致。广告主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特定时间段选取特定广告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换言之,CPT在技术上可以看作是CPM的变形,以适应国内广告主在广告购买上的方便,但由于网络媒体区别于传统媒体的广告效果可记录性,CPT无法精确体现互联网便于衡量广告效果的优势。
由于各大媒体尚未能实时地公布其每天的不同页面的日访问量(Daily Pageview)和日不重复访客数(Daily Unique User),因此,广告主在衡量广告投放效果时只能根据媒体公布的数据进行估算,这种评估方法难以体现互联网广告所应有的精确性和实时性,而只是根据经验估算出广告所能传达到的用户数量及相应所需付出的费用。同时,一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是,随着媒体页面访问量的不断变化提高,媒体却缺乏有力的第三方数据向广告主证明这种页面访问量增长的准确可靠性,只能被动地每半年或每一年调整一次价格,以提高自己的收入。
CPT沿用几年,广告主渐渐发现这种计费形式缺乏说服力,或者说,广告主们越来越需要系统的分析互联网广告所产生的效果,对这一变化体会最深刻的是网络广告代理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在提供的互联网广告监测预测数据和报告中,以往客户服务人员只是提供CPC(广告点击成本),但很显然,广告点击率并不是解释广告效果的唯一指标。对于将树立品牌为广告目的的企业,广告位置和广告语言的优劣所导致的广告支出和用户对广告的印象数才是他们的最终需求,而这等同于传统媒体告知效果的需求。在过去的2004年,不少网络广告代理公司为了满足这些客户的需求,也已经将CPM(千人印象成本)作为一种广告效果来进行评估。事实上,在国内网络广告市场不够成熟的环境下,CPM作为一种计费形式未被国内广告主接受和理解,一方面是由于CPM的计费方式与传统的包版位的购买方式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另一方面,也由于权威的第三方监测系统并未能广泛地应用,CPM尚未能获得足够的公信力。目前,这种情况仍然存在,却期待改变。随着权威调研机构介入,CPM至少可以作为一种广告效果监测的指标提供给广告主。
广告主的实际需求与点击后行为分析的意义
广告主在拥有CPM和CPC后并不满足,他们在不断的营销推广中积累了更多与互动有关的需求。他们想知道谁关心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在哪里、消费者的习惯是什么、消费者关心产品和服务的哪些部分、消费者为什么没有购买、消费者参与品牌活动的目的是什么等等,广告主们希望了解消费者在从认知到购买的整个思维和行为特征,希望了解在整个营销过程中消费者反映特征,更希望通过这些分析可以指导营销体系的完善。遗憾的是,过去没有一个媒体可以实现这一点,但广告主们知道互联网应该可以帮助他们实现。
互联网是一个互动的媒体,是点对点宣传的实现,这种传播特征使互联网的推广不仅停留在广告印象(用户被动看到广告)或者广告点击(用户主动点击广告)上,而且可以渗透到企业的营销全过程,这可以通过了解用户点击网络广告后行为的分析得以实现。目前,针对广告主的这些需求,一些代理公司已开发出相应产品。
简单的说,用户点击网络广告后行为分析的指标是CPA(效果成本),其中的"行动"(ACTION)可以由广告主进行自定义,譬如化妆品公司可以定义为试用装申请、银行广告主可以定义为信用卡申领、销售公司可以定义为购买、网络媒体公司可以定义为注册、电子商务公司可以定义为页面浏览数等等。并且当评估广告效果时,"行动"的定义可以是多方面的,譬如可以定义页面到达、注册、浏览页面数、购买四种行为,分别根据转化成顾客的机率来综合分析广告效果,以了解广告对哪些人产生了影响,这些人是不是真的对产品感兴趣、他们对什么产品感兴趣、他们一般购买什么产品,一系列的指标加以分析,便可以优化广告主的广告计划,实施方向。
网络广告价值的综合衡量
无论CPA、CPC、CPM,单独来看都不能很准确的体现网络广告投放的真正价值,但是当广告主或者广告公司明确了其广告效果的评估体系,比如主要是考虑对广告信息的传递还是对直接销售效果的促进等等,就可以综合上述因素进行整合的效果评估。所以,体现网络广告投放价值的最佳衡量方法是CPM、CPT、CPC、CPA综合衡量。广告主越来越聪明的发现只有充分利用互联网广告及互联网营销的互动性,才是互联网推广的真谛,这同时也给网络媒体和网络广告代理公司以至于网络营销策划咨询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现今,在国内除了CPM和CPA外,还有两个指标是国内广告主衡量互联网广告效果的重要参考--CPC(点击成本)和CPT(每广告位时间成本,譬如包天、包时等)。
通过CPC的广告点击数及点击率,广告主可以很清楚的了解自己投放的网络广告到底带来了多少宣传效果,大大满足了广告主对广告效果评估的需求。
而CPT(每广告位时间成本,譬如包天、包时等)则是目前国内互联网广告计费形式的主导,CPT是传统媒体广告购买模式的延续,它使得网络广告的计费模式更趋近于和传统媒体的购买模式一致。广告主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特定时间段选取特定广告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换言之,CPT在技术上可以看作是CPM的变形,以适应国内广告主在广告购买上的方便,但由于网络媒体区别于传统媒体的广告效果可记录性,CPT无法精确体现互联网便于衡量广告效果的优势。
由于各大媒体尚未能实时地公布其每天的不同页面的日访问量(Daily Pageview)和日不重复访客数(Daily Unique User),因此,广告主在衡量广告投放效果时只能根据媒体公布的数据进行估算,这种评估方法难以体现互联网广告所应有的精确性和实时性,而只是根据经验估算出广告所能传达到的用户数量及相应所需付出的费用。同时,一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是,随着媒体页面访问量的不断变化提高,媒体却缺乏有力的第三方数据向广告主证明这种页面访问量增长的准确可靠性,只能被动地每半年或每一年调整一次价格,以提高自己的收入。
CPT沿用几年,广告主渐渐发现这种计费形式缺乏说服力,或者说,广告主们越来越需要系统的分析互联网广告所产生的效果,对这一变化体会最深刻的是网络广告代理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在提供的互联网广告监测预测数据和报告中,以往客户服务人员只是提供CPC(广告点击成本),但很显然,广告点击率并不是解释广告效果的唯一指标。对于将树立品牌为广告目的的企业,广告位置和广告语言的优劣所导致的广告支出和用户对广告的印象数才是他们的最终需求,而这等同于传统媒体告知效果的需求。在过去的2004年,不少网络广告代理公司为了满足这些客户的需求,也已经将CPM(千人印象成本)作为一种广告效果来进行评估。事实上,在国内网络广告市场不够成熟的环境下,CPM作为一种计费形式未被国内广告主接受和理解,一方面是由于CPM的计费方式与传统的包版位的购买方式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另一方面,也由于权威的第三方监测系统并未能广泛地应用,CPM尚未能获得足够的公信力。目前,这种情况仍然存在,却期待改变。随着权威调研机构介入,CPM至少可以作为一种广告效果监测的指标提供给广告主。
广告主的实际需求与点击后行为分析的意义
广告主在拥有CPM和CPC后并不满足,他们在不断的营销推广中积累了更多与互动有关的需求。他们想知道谁关心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在哪里、消费者的习惯是什么、消费者关心产品和服务的哪些部分、消费者为什么没有购买、消费者参与品牌活动的目的是什么等等,广告主们希望了解消费者在从认知到购买的整个思维和行为特征,希望了解在整个营销过程中消费者反映特征,更希望通过这些分析可以指导营销体系的完善。遗憾的是,过去没有一个媒体可以实现这一点,但广告主们知道互联网应该可以帮助他们实现。
互联网是一个互动的媒体,是点对点宣传的实现,这种传播特征使互联网的推广不仅停留在广告印象(用户被动看到广告)或者广告点击(用户主动点击广告)上,而且可以渗透到企业的营销全过程,这可以通过了解用户点击网络广告后行为的分析得以实现。目前,针对广告主的这些需求,一些代理公司已开发出相应产品。
简单的说,用户点击网络广告后行为分析的指标是CPA(效果成本),其中的"行动"(ACTION)可以由广告主进行自定义,譬如化妆品公司可以定义为试用装申请、银行广告主可以定义为信用卡申领、销售公司可以定义为购买、网络媒体公司可以定义为注册、电子商务公司可以定义为页面浏览数等等。并且当评估广告效果时,"行动"的定义可以是多方面的,譬如可以定义页面到达、注册、浏览页面数、购买四种行为,分别根据转化成顾客的机率来综合分析广告效果,以了解广告对哪些人产生了影响,这些人是不是真的对产品感兴趣、他们对什么产品感兴趣、他们一般购买什么产品,一系列的指标加以分析,便可以优化广告主的广告计划,实施方向。
网络广告价值的综合衡量
无论CPA、CPC、CPM,单独来看都不能很准确的体现网络广告投放的真正价值,但是当广告主或者广告公司明确了其广告效果的评估体系,比如主要是考虑对广告信息的传递还是对直接销售效果的促进等等,就可以综合上述因素进行整合的效果评估。所以,体现网络广告投放价值的最佳衡量方法是CPM、CPT、CPC、CPA综合衡量。广告主越来越聪明的发现只有充分利用互联网广告及互联网营销的互动性,才是互联网推广的真谛,这同时也给网络媒体和网络广告代理公司以至于网络营销策划咨询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要一篇关于新闻类视频的论文
说了是新闻类视频,就不是什么娱乐类视频,不是什么教育类视频,也不是什么新闻类刊物等等。你可以说一些新闻纪录片,可以分析一下像焦点访谈那样的节目,分析它为啥成功等等。角度很多。
6、以视频弹幕为研究对象写一篇论文可以从哪些角度切题?
我觉得你想的几个角度都还不错。
弹幕的互动性是新媒体区别于传统媒体的一个很好的例子。
弹幕吐槽文化是新媒体背景下话语权下放形成的一种新文化。
至于弹幕下个人价值观体现我觉得这个选题太宽泛。
你说以弹幕为研究对象,是专门写弹幕吗,如果是这样最好做一个简单的市场调研
如果是从弹幕切入去谈新媒体背景下某种现象,那么应该寻求一些理论支撑,做好前期的文献准备
7、求一小段议论文,面对抖音带给我们的利与弊,我们应该怎么做
利:
一、打开新世界的认知大门;抖音上的各类视频,从旅游、跳舞、滑板、小哥哥小姐姐,让我们从中学习到了别人积极的生活方式和态度,愉悦了身心。
二、给了我们一个展示的舞台;只要你有才华就能在抖音上展示给更多人看,让我们在现实生活之外,在网络世界做最真实的自己。
弊:
一、不乏低俗、恶搞的视频;对一些有着恶趣味的人来说,抖音上的低俗、恶搞能使他们在生活中学以致用,并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
二、三观不正的视频被大量点赞;一些三观不正的视频会对意志力薄弱的人,例如青少年,文化水平较低的人等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
三、用大量的时间去刷视频;抖音用户常常会感觉到15秒的视频很短,一刷却刷了一个小时,抖音正在渐渐毁掉你的自律
该如何做:
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否认不拒绝抖音类的互联网新事物,但要坚守自身正确的核心价值观
8、求一篇有关网络影像文化的论文
【内容提要】
艺术的重大流变从来都是伴随着媒介的改变而发生的,依傍着高科技媒介而发展起来 的新媒体艺术便是当下电脑、录像、网络、数字成像技术等先进科技成果混同与整合而 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艺术样式。可是,与新媒体艺术勃兴的发展态势形成强烈反差的 是对新媒体艺术理论的研究却很少。本文通过对新媒体艺术的厘清,特别是对其语言品 格特性的集中探求,以寻找新媒体艺术独特的“词汇模式”与“语法规范”,并在新媒 体艺术本身语言范式的支点之上,将它置放在与传统绘画样式的对比中进行详细的甄别 ,探寻新媒体艺术独特的感知方式和审美资质,以及这种感知方式和审美资质对影像文 化发展的促动作用。
【关键词】 视觉文化/新媒体艺术/影像文化/促动
如果仅从整个艺术材质的自然流变来看,以高科技为支点的新媒体艺术的出现并不是一件重大的事件,它只是艺术表现媒介发展的许多环节中的一个步骤和阶段而已。然而正如油画颜料对西方艺术产生的巨大影响和推动一样,这种新型的媒介能否在今后艺术的发展过程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还是未知数。即使如此,在新媒体艺术半个世纪的兴起与发展历程中,我们依然可以感受到这种新型艺术样式的咄咄逼人之势。一定意义上, 信息化社会里以计算机为代表的高科技媒体艺术正逐渐成为这个社会里普泛的艺术样式 ,人们无法离开数字影像正如无法离开电脑一样。
一、新媒体艺术的语言品格
自诞生以来,新媒体艺术就因其媒介的多样性而显得模糊与多义。新媒体艺术到底是剔除传统艺术中以油画颜料和雕塑材料为代表的传统媒介之外的所有艺术样式呢,还是另有所指另有涵盖?这是对新媒体艺术的语言特性进行考察的必要前提。从文字的意义 来看,新媒体艺术(New Media Art)是与媒体艺术(Media Art)相对的一个词,如果媒体艺术是指艺术家在工业社会中“用传统绘画、雕塑以外的一切工业、商业和技术材料所从事的艺术创作和探索”,(注:张朝晖《什么是新媒体艺术?》,《美术观察》,2001年第10期,第66页。)那么新媒体艺术“主要指的是那些利用录像、计算机、网络、数 字技术等最新科技成果作为创作媒介的艺术作品”。(注:王端廷《<域外观——什么是新媒体艺术?>主持人语》,《美术观察》,2001年第10期,第66页。)当然,也有学者持有文化上的泛化性观念,认为“新媒体中的媒介,不仅仅指艺术表现的物质载体或手段,而且指当代艺术作为文化活动面向社会、进入社会公共空间的方式”。(注:范迪安《从媒体变革到文化视线——在中国当代艺术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讲话》,《美术研究》,2002年第3期,第66页。)从文化的当下性视角反观新媒体艺术也无可厚非,但是就新媒体艺术本身而言,无视新媒体艺术自身媒介的特殊性(即高科技技术的支撑,而这种高科技技术支撑本身与当下信息社会存在着一种互动式的勾连)的做法就是有害的。真正还原到艺术形态自身来看,新媒体艺术对应着的是由成像技术所主控与传播的图像文化之社会语境,它更多地聚焦于激浪艺术、前卫电影、视频艺术(包括观念性视频作品、视频装置、专注于自我认同的视频艺术、(注:张朝晖《西方当代新媒体艺术(二、三)》,《江苏画刊》,2001年7、8期,第17、4页。)数码艺术、网络艺术等艺术样式。这样,由于对新媒体艺术内涵的明确界定和分类的圈定,其语言品性的解析就自然与容易得多。
新媒体艺术的第一个与众不同的语言品性就是对高科技的依靠。从激浪艺术、前卫电影、视频艺术到数码艺术和网络艺术,新媒体艺术的发展无不彰示着它对高科技的亲密关系。激浪艺术最初肇始于先锋音乐领域,它把形而下的四处可见的噪音和宗教理念融合起来,在美国青年迪克·黑根斯(Dick Higgins)“互动媒体”(intermedia)创作观念的推动下,激浪艺术发生了质的变化,整合了行为舞台、电影、摄影机以及其他的影像媒介,不仅形成了蔚为壮观的艺术思潮,而且还根据各个媒介本身使用上的不同操作制造了大量的特殊的艺术效果。随后,电视机和摄像机的逐渐普及,开始摆脱胶片的昂贵费用所带来的创作局限,大量使用视频和录像技术,带动与兴起了艺术中的另一场媒介 革命,形成了以电视等为展示工具的视频艺术。这种新的艺术样式从横向上吸纳了装置 艺术和行为艺术的表现方式,加入了诸如身体、电视机等新的媒介材质混合构成视频装 置艺术;从纵向上它注重创作主体自身主体性的挖掘,在对主体性的展示过程中拓展为 观念性和自我认同性的两类视频艺术。随着信息社会的纵深化发展,基于计算机技术的 普及,很快又演变成了数码艺术和网络艺术,从而创造出人类的一种新型的虚拟性的审 美体验。
仅仅从材质上看新媒体艺术是不够的,它在形态上还呈现为对现有图像资源的移借和拼贴,并且通过这种特殊的艺术创作手段形成一种混同的文本形态。“拼贴,像戏仿一样,是对一种特殊或独特风格的模仿,带着文体的面具,说着已死的语言;但是它是一种中性的模仿方式,没有戏仿的隐秘动机,没有讽刺的冲动……拼贴是空洞的戏仿,是失去了幽默感的戏仿:拼贴就是戏仿那些古怪的东西,一种空洞反讽的现代实践”。(注:[美]弗雷德里克·詹姆逊《文化转向》,胡亚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第5页。)作为一种艺术手段,拼贴和移借是后现代艺术家津津乐道的独创之举,它通过文本之间的“隐喻、模仿、偷换、假借”(注:高名潞《中国前卫艺术》,江苏美术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183页。)直接削平原有的价值中心,并和已有文本形成了互文本关系,“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照片、报纸、杂志拼贴、录像招贴”(注:高名潞《中国前卫艺术》,江苏美术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183页。)等各种影像资源,抛开图式的绘制性风格,整合原有的图像,形成文本自身的表现力与互文本之间的映衬张力,当然这种移借和拼贴并不是毫无目的性的,而是统领在艺术家 的艺术观念之中的形态整合。被誉为反叛性文本的代表之作《女巫布莱尔》(很多电影 理论家把它视为美国“独立电影”的典范性文本,但我们更愿意把它看成新媒体艺术的 代表)在拍摄方式、叙事组织等多方面为新媒体艺术树立了全新的艺术书写观念,彻底 洗刷了人们业已存在的新媒体艺术理念,达成了文本认识途径的革新。在整个影像叙述 中,出现了电视摄像机(专用)、家用摄像机、老式16毫米电影摄影机等多种书写工具的 杂合,通过对新闻报道式的镜语系统的采纳和连缀,形成了影像风格的差异性组接,造 成了屏幕显示的影像跳跃,连串了人类目前的最落后与最先进的影像工具。另外,文本 所有的影像段落都是在户外随机交互拍摄、拼贴和组接而成,这种后果直接改变了传统 文本中的影像肌理,漫溢出新媒体艺术形态的松散性和民间化特征,展露出影像形态的 多样性与丰富性,楔合了新媒体艺术之先锋性形态特征。所以,“要使艺术品成为艺术 品,必须超越语法和句法”,(注:[美]阿瑟·丹托《艺术的终结》,欧阳英译,江苏 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第62页。)巴特·纽曼便为新媒体艺术在语法范式方面 的不断超越与升华中完成艺术本身形态的修缮与增补做出了充分而必要的肯定,它“超 越了诗、小说等先前艺术形式的局限。在许多领域内,艺术家开始混同各种媒介手段, 并把庸俗作品和大众文化融入到他们的美学创作当中”。(注:[美]道格拉斯·凯尔纳 、斯蒂文·贝斯特《后现代理论:批判性的质疑》,张志斌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 年1月版,第13页。)
新媒体艺术的语言品格还体现在影像与图式风格的奇观化本性上,奇观呈现是“复合的,被想象与放大的影像化场景……是真正属于电影的世界,它眩目的视听价值没有替代性”,(注:虞吉《电影的奇观本性——从梅里爱到美国科幻电影的理论启示》,《当代电影》,1998年5期,第11页。)“融合了宇宙太空、宗教经典、历史隐秘、域外传奇、童话演绎、考古发现等多种内容的影像奇观”。(注:虞吉《电影的奇观本性——从梅里爱到美国科幻电影的理论启示》,《当代电影》,1998年5期,第11页。)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新媒体艺术都具有宏大的叙事功能,但是从电影中汲取营养却是许多新媒体艺术的共同征兆。虽然早期的激浪艺术用非常简略甚至没有影像的胶片来玩味人们的审美体验,但是随着新媒体艺术的不断发展,许多艺术作品开始运用声、光、色、人体等媒介来重新构置艺术创作,以表达当下人类业已存在的焦虑和不安。美籍韩裔艺术家白南准在1993年完成的《电子高速公路:比尔·克林顿偷了我的想法》一共用了313台电视机,使之排成一面墙壁,充分调用闪烁不定的霓虹灯和管线,展示“当代生活图形的数据库,从政客到街景、流水线、时装展示、明星作秀、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甚至原子弹爆炸时的蘑菇云……将电视媒介文化的各种碎片无序地编织在一起,似乎作者叙说的不是媒介泛滥的社会现实,而是面临生存的危机和社会灾难”,(注:张朝晖《西方当代新媒体艺术(三)》,《江苏画刊》,2001年8期,第4页。)新媒体艺术的奇观化体现至此已经非常清楚地展露无遗。另一个新媒体艺术家比尔·维奥拉在1996年完成的作品《水·火·呼吸》由三组投影设备组成。所有场景都设置在英国德哈姆大教堂的天顶上,在哥特式艺术的形式张力下表现一个男人和三种基本生存元素的碰撞,以强化作为 力量之代表的男人与毫无差别之自然元素的共生关系,一组是呈现火焰中的男人,而另 外的则是这个男人淹没于大水之中。三组视像艺术文本通过对动作的强化来展现男人在 水、火与求生欲望之中的奇观场面,充分调动形体、声响等新型的艺术元素以制造强烈 的艺术感染力和震撼力。
与成熟的影像艺术相比,新媒体艺术的艺术语言特性还表现为鲜活的原创性。从激浪艺术、前卫电影到视频艺术,新媒体艺术都是以对现有影像艺术的反叛姿态出现的,他们用先锋电影反抗电影艺术,用无差别的原始性拍摄的录像资料反抗电视里的新闻报道等等,这些无不渗透着艺术创作朝始发性形态的回归趋势。比如《女巫布莱尔》,文本给人一种明显的感觉除了移借和拼贴外就是对传统叙事方式的叛离与背弃。艺术家在故事的讲述过程中,只彰显一条主线,聚焦于寻找事件本身,而寻找过程本身则是生活化十分强烈的影像记录,无法避免会造成一种叙事意义上的影像空白。这些空白只有借用各种影像书写工具造成的叙述细节来填充与更新,从而造成了对传统影像叙述的背离,完成文本在叙事组织方式、影像营造、成像依据的裂变和突破。在激浪艺术运动中,新媒体艺术家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则以实际行动反叛好莱坞,他创作的《睡觉》(1963年)、《亲吻》(1963年)便消解了现实生活细节和电影处理的鸿沟,使摄影机无选择地记录事情的发展,也许这种事情根本不具备故事的潜质。这种对体制化的好莱坞进行反叛的结果便是影像形态自身的原初与鲜活性。
另外,虽然数码艺术与网络艺术的起源也可以溯源到20世纪60年代,但是作为新媒体艺术勃兴态势的代表性艺术样式则是20世纪90年代的产物,乍一看起来和其他新媒体艺术有着巨大的差异性,但是新媒体艺术透射出来的对高科技技术的依赖、移借拼贴、奇观本性、原创与鲜活四个品性依然具有强大的涵盖与包容能力。在数码艺术的视觉品格中,幻想、规则、虚拟、复合之特性(注:关于数码艺术的视觉品格见林韬《数码艺术》,重庆出版社,2002年8月第一版,第2—9页。)都可以在新媒体艺术的语言品格中找到对应的位置,特别是在网络游戏与网络动画中,这种品格尤显突出,甚至成为新媒体艺术语言品格的典型特征。
众所周知,理论的显现都是经验的升华,虽然新媒体艺术本身的发育并不充分,要进行准确全面的概括也是不可能的,但是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与探索,新媒体艺术这种基本的语言品格还是非常明晰地凸现出来了。
二、新媒体艺术对传统艺术的冲击
作为刚刚兴起近半个世纪的新型艺术形态,新媒体艺术是在承续行为艺术、装置艺术 、观念艺术、音乐以及电影艺术的品格之后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资质。虽然在渊 源上吸纳了各种艺术的构成要素,但是又由于它对新型媒介的依赖和所吸纳的艺术样式 (更多聚焦于现代派艺术)之间所存在的巨大的裂痕,因而也造成了新媒体艺术和传统艺术的深刻沟痕,而且这种沟痕应和了后现代的社会语境,更显示出明显的反叛性和分裂感。
新媒体艺术对传统艺术的第一个冲击就是打破“精英艺术”的神话,消解了“精英艺术”与大众艺术的距离感。传统艺术一直是高贵的精英分子把玩的“器具”,可是在世纪末人类文化总体呈现出多元化态势的前提下,处在文化锋面上的后现代主义实际上是人类再度树立的以平民话语替代经典话语的一场文化运动。这种带有革命性质的文化运动从观念上提供了打破旧有权威拟定秩序的可能性,是影像文化走向“边缘化”的开端,而且人类所有文化成果在后现代的文化观念中演变为碎片式的资源,这些资源就为影像文化的捩转提供原创话语的资源配置与叙述表现,构成了对已有影像文化成果采取的处置态度,即新媒体艺术书写。那么,我们称之为“新媒体艺术”的书写方式究竟应该 具有一种什么样的品格呢?难道仅仅是文本自身鲜活的原创性吗?当然,这也是其中的表 征之一,但是这种新型的文化书写方式以一种民间化的方式普泛地存在却是一个重要的 提示。作为实施个体话语的自然表述和流露的前提,它可以做到真实倾听人类发自内心 的声音,所以它至少意味着单纯主体性的获得。专业影像则是面具化了的影像书写,是 影像历史语境赋予精英们的某些操控权力,大多数时间内它昭示着一种话语表述的隐喻 特征,因而不论是主流话语的霸权还是“精英艺术”的强加,它都是各类意识形态过滤 后的影像景观,是逐渐弱化了的主体获得强大权力的体现。这种新媒体艺术与专业影像 有着本质的不同,这种不同体现在新媒体艺术表述的自由与灵活性是任何专业影像无法 比拟的,它可以超越了意识形态的束缚与制约,真正实现了主体性存在的自由显现,成 为了一种人类自身本性化存在方式的改良与进步的表征。所以,“首先以观念为重,再 结合表演艺术、身体艺术、声音艺术和激浪派艺术的其他方面,多媒体装置艺术成长起 来,它反映了艺术领域里的多种事物和思想,又挑战了以电视广告为基础的媒体系统的 发展”。(注:秦蘅《视像装置艺术》,《世界美术》,2001年第2期,编译于[英]迈克 尔·拉什:《20世纪后期艺术中的新媒体》,Thames & Hudson出版社出版,1999年伦 敦。)尽管我们无法精确预测新媒体艺术的形态走向,但是经过新媒体艺术的实证,至 少体现为新世纪的一种良性开端,明示出新媒体艺术发展的一个向度。
在传统艺术的形态组合中,“构成形式的元素主要有媒介、线、面、明暗、肌理、空间和色彩”,(注:Otto G.Ocvirk、Robert Bone、Robert Stinson、Philip Wigg:《Art Foundamentals:Theory and Practice》,WM.C.Brown Company Publisher,1962,P 11.)囿于材质的局限,它的主要功能是在二维与三维(雕塑)空间来完成物象的造型与展 示。在新媒体艺术中,造型与展示能力得以大大拓展和丰富,它不仅承续着传统艺术对 空间的占有欲望,而且还吸纳了影像艺术中运动和声音两个构成要素,也就是说在表现 力上增加了听觉感知与时间流动两个新型的审美维度,“使用视像作为一种纯粹视觉媒 材的观念,看来对我而言是错的,简单的理由在于视像发生于时间中。对处理空间训练 有素的视觉艺术家,常常对时间有种很不确定的把握,并对时间艺术如戏剧的重要性把 握不定……视像艺术要求这样的集权:我们被期待热衷于绘画与雕塑,但它也要我们把 时间奉献给它”。(注:[美]汤姆金斯《观看与不观看》,转引[英]爱德华·卢西—史 密斯:《新达达、观念艺术与装置》,西美正译,《世界美术》,1998年,第3期,第6 页。)显然,新媒体艺术本身的形态构成已经超越了传统艺术而发生了质变,完全拓展 与颠覆了传统艺术的表现形式,新型的艺术表现方式充分满足了后现代艺术中追求视觉 快感的文化企图和社会语境。
新媒体艺术对传统艺术的冲击与更改还表现在多渠道地进行着艺术现代性的探索。新媒体艺术走出了传统艺术聚焦于形态本身的藩篱,适应新的文化语境并关注艺术形态以外的东西。传统艺术,特别是“从16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西方的审美意向就是要围绕对空间和时间的理性组织建立起某种正式的艺术原则。和谐一致的审美理想,作为一项调整原则而起作用,它的焦点就集中在相关的整体和形式的统一上”,(注:[美]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蒲隆、任晓晋译,三联书店出版,1989年5月第1版,第157页。)西方古典艺术一直恪守着欧几里德以来的空间观念和古希腊先辈们划定的模仿理论,但是历经非理性思潮的冲击后,严密理性的空间观念已经荡然无存,而流派纷呈的现代派艺术开始在形态构成上发生对单一元素地强烈突出与夸张。20世纪60年代后,在新文化情绪的夹击之下,继抽象派艺术之后“画布对于一个又一个的美国画家来说开始像一个行动的场所——而不是一个赖于再现、重新设计、分析和‘表现’一个真实和想象的物体的空间”(注:[美]罗森堡,引自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蒲隆、任晓晋译,三联书店出版,1989年5月第1版,第173页。),因而作为20世纪50年代后期兴起的新媒体艺术便以张扬这种反叛情绪为乐,直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构成对传统艺术的解构,以实现对艺术现代化的追求。当然,也不免显露出抹煞艺术与生活界限的弱点,关注艺术本体以外的存在物,使得艺术在本质上就是“真理进入存在亦即成为历史性的真理的一种特殊方式”,是“一个民族历史此在的一个本源”,(注:[德]海德格尔《人——诗意地安居》,郜元宝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2000年10月第1版,第93页。)彻底颠覆了“集焦点于人,以人的经验作为人对自 己,对上帝,对自然的了解”(注:[英]阿伦·布洛克《西方人文主义传统》,董乐山 译,三联书店出版,1997年10月第1版,第12页。)的知识传统。因而,由于注视着文本 外部的“观念”世界,对松散性形态的不屑一顾,新媒体艺术不仅成为当下艺术的主流 模式,而且为艺术的现代性做出了探索与实践,形成了多种图式混杂的艺术存在态势。
三、新媒体艺术对当下影像文化的促动
正如前面所述,新媒体艺术出现的超文本意义远远大于文本自身的发育。这种意义就是自身文本品格的独特性使它在多方面为人们树立了一种全新艺术书写的观念,从而厘清人们业已存在的影像文化与视觉文化理念,革新了文本的认知途径。
新媒体艺术首先强化与凸现了人类自身的主体性,特别是在科技的推动下影像文化逐渐下嫁到民众阶层,撕破了原来只由影像精英们把玩的禁闭性的高贵面纱,促使影像文化与视觉文化的转捩,而这种影像文化的捩转直接告示着新媒体艺术对叙述话语权利的扩散。随着影像界域的扩充和对人类生活的介入,影像的制作手段成为了普通百姓与一切社会机构所能操控的常规手段,家用录像机、家用摄像机、编播系统的大量攀升以及各种数字化影像软件的大量开发与简易化发展,为普通人获得影像叙述权提供了直接的可能性。话语权利的获得,影像系统的多渠道展示,特别是家庭直播、单位内部直播、微波传送、有线传输、卫星传送、联网播映等播映渠道的多样性,为个人影像叙述提供了支撑平台,形成一套完整的拍、编、播的影像循环流程,更有甚者还可以赋予一种经济化的运行与销售渠道,在各个方面共同保证了个人影像叙述的良性循环。
此外,新媒体艺术增强了影像文化与人类艺术体验的互动性。视觉文化在人类整个文明层面上早已不再是一个狭窄的存在体,而是一个不断扩张的文化面,尤其是在网络为中心的当下,形成了由美术、电视、电影、网络等共构而成的图像时代,加之在全世界方兴未艾的专业与非专业的艺术教育活动的催化下,视觉文化已经和人类自身的生活休憩相关,并成为人类自身生存的一种依附方式,尤其在最近出现的被国人称之为新新人类的年轻一代身上就更真切地体现出来了。他们从小浸泡在影像文化里,动画与卡通成为了他们幼年时期属于自己的一块自足的精神“乐园”,自小形成的这种观看习惯烙下了图像化生存方式的印记。显然,影像文化已经不是存在于学院派理论家的舞文弄墨之中,它早已楔入并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可能这就是新新人类与众不同的真正要旨,成为了影像发展与人类生存互动的例证。新媒体艺术还彰示着影像文化的另一重要维度——游戏功能,把观影的体验功能与新媒体艺术特别是网络艺术的播映功能结合在一起,让网站与文本形成互动,促使访客产生“融入、代理、转变”的新型美学体验,即“融入”到“浸入文本世界的体验”,“代理”慢慢演化为“我们参与文本的能力”, “转变”成为“电子文本赋予我们的在一个始终充满变化的世界中转变立场、改变身份 、扮演角色或成为变形人的能力”。(注:[美]J·P·特洛特《<女巫布莱尔计划>的策 划》,《世界电影》,2002年第2期,第146页。)所以,这种影像文本与新媒体艺术共 同提供了观影或游戏体验时的数字魔力,使得这种共生关系上升成为新世纪电影营销策 略不能忽视的重要方式,迫使人们不得不去考虑新媒体艺术文本透射形成的这种近乎互 文本关系的存在态势与营销效果。
新媒体艺术对影像文化的另一个促动表现在一种艺术书写的形成。书写本质上是思维模式的体现,文字文明主控的社会中,语言是思维运转的工具,而在由图像主控的文化形态中,图式知觉与图式转化理应成为这种书写的载体。当然,书写与阅读是密不可分的,既然存在图像的书写,那么图像的阅读自然而然地成为书写思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依靠高科技媒介的新媒体艺术,特别是在高科技媒介逐渐走向民间后,主体的书写愿望就非常强烈地满溢出来,甚至这种图式思维模式将会影响人们对世界的查看,形成用图式来构建、反观和替代世界的真实图景,慢慢演化与建构一种新的观看方式。图式符号开始构造现实世界,所以“形象或类象与真实之间的界限已经内爆,与此相伴,人们从前对‘真实’的那种体验以及真实的基础也均告消失”。
(注:[美]道格拉斯·凯尔纳、斯蒂文·贝斯特《后现代理论:批判性的质疑》,张志斌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 99年1月版,第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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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推手与网络媒体责任感
“芙蓉姐姐”、“贾君鹏”、“别针换别墅”等网络热点事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网络推手的精心策划,在知名网站上保持一定热度的炒作,不明真相的网民被裹挟。网络推手常常通过网站论坛、博客、QQ群、聊天室、网络视频、新闻网页、贴吧等载体,干扰舆情,误导网民。因此,快速、准确地识别网络推手,排除网络推手的干扰,已成为把握网络舆情的关键环节。
网络推手常常利用人们对网络传播的不适应
网络推手的目的是通过误导人们的正常认知来实现的。网络推手屡屡得逞,从受众的角度看,是利用了人们对网络传播规律的不了解、不适应。 7
在传统社会中,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对社会的认知主要基于熟人之间的言谈,或是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的报道。对于熟悉的人提供的信息,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定的置信度,不易受到欺骗。传统媒体一般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把关意识,更不会提供不准确的报道,因此多年来人们养成了对媒体的高度信任感。在网络时代,人们开始通过网络获取信息,习惯地将信任拓展到网站提供的信息上,却不知道由于网络推手的干扰,网站、特别是商业网站提供的信息已经大大偏离了事物的本来面目。由于人们对网络信息的轻信,“曾子杀人”、“三人成虎”之类的故事特别容易在网上发生,这也是一段时期来假新闻屡屡通过网络媒体兴风作浪的原因。
网络推手常常与某些商业网站相互利用 商业网站与网络推手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常常相互利用,共同“造势”。一些商业网站为网络推手提供炒作的平台,有的网络推手甚至就是某些商业网站的正式员工,炒作“网络红人”,竟成为网络推手的领薪工作。
商业网站各种各样的“排行榜”、“推荐榜”,常被网络推手用作炒作的平台。网上信息浩若烟海,某个事物能否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型网站的议程设置,取决于是否将关于这个事物的信息“置顶”,送进各种各样的“排行榜”、“推荐榜”。这样的议程设置能力一旦交给网络推手,就会让网络推手们更加肆无忌惮,拨弄舆情。
据报道,炒作“芙蓉姐姐”的人,原先供职于某商业网站,而“芙蓉姐姐”就是该网站率先炒作起来的。一些影视演员已开始通过经纪人与某些网站合作,定期“曝光”生活琐事,以保持社会的关注度。
网络推手常常喜欢披上“民意”的外衣 ,为了达到误导的目的,网络推手特别喜欢将其商业目的披上“民意”的外衣,以伪造的“民意”裹挟网民。
当大多数人对某一事物形成共识时,人们常常选择“随大溜”,顺从多数人的意志,这就是“羊群效应”。在传统的生活环境中,多数人的意志很难被轻易左右,推手们没有用武之地;但在网上,推手们很容易通过各种调查活动制造“民意”,裹胁网民。
“推新闻”、“顶帖子”、“新闻表决”等,都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网上调查形式。在一些新闻网站,人们不用注册,就可以对某条时政新闻的内容表示“顶”、 “中立”、“踩”,进行“新闻表决”。与传统的社会调查相比,这类调查结果很容易失真。以光明网的一次有奖网民投票为例,在调查组织者未进行任何干涉的情况下,约有90%以上的网上投票是非正常的,很显然,这些非正常投票都是冲着活动的奖项来的。事实上,粗疏的网上调查容易被他人所左右,特别是在网络推手的技术性干扰下,网上调查结果更难以代表广大群众。
网络推手常常运用技术手段来伪装
识别网络推手,还要特别重视和研究网络传播中的新技术、新方法。在网上调查中,在各种论坛上,网络推手主要借助于各种技术手段来伪装“民意”,实现其炒作目的。
“发帖机”就是网络推手惯用的一种手段。“发帖机”实际上是一种伪装身份发送信息的软件,它通常采用黑客技术,可以在短时间内往指定的网站发送成千上万条帖子。据了解,现在的一些“发帖机”发出的帖子已经可以做到内容不重复,而且还具有简单的语义,即使是网站编辑也很难迅速识别。当“发帖机”发出的帖子大量出现在某种产品的网页上时,人们很容易受骗上当,作出错误的采购选择。
如果网站管理者对“发帖机”采取了屏蔽措施,网络推手就会雇佣廉价劳动力充当发帖员。与“发帖机”相比,这种“人海战术”很难通过简单的技术手段防范,因此,发帖员正成为网络推手越来越重要的工具。目前,发帖员已成为一种新的职业。保守点估计,全国至少有专职或兼职的10万发帖员在活动。
对网络推手不仅仅是识别,更应该打击。
网络推手常常化身为“网络杀手”。当网络推手在力捧某个人、某件事物时,他们是推手;当网络推手在诋毁某个人、某件事物时,他们又会变成“杀手”。当“网络杀手”渗透到政治领域时,他们的社会危害就会更大。因此,不管是网络推手还是“网络杀手”,不仅仅需要识别,更需要遏制和打击。
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体,互联网管理中还存在很多空白,这才给网络推手留下了活动的空间,借助这个强大的传播平台,牟取不法利益。遏制和打击网络推手,可以借鉴一些来自传统媒体的经验。
传统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和运作的规范,几乎没有给网络推手留下活动的空间。这种社会责任感和运作规范不是在一天之内形成的。在马克·吐温的时代,报业曾经被视为灵魂肮脏的行业,任由不法商人和政客摆布。后来,随着政府监管的完善和行业自律的加强,报业逐渐成为社会良知的代言人。
遏制和打击网络推手,就要加强对网站的管理。对于那些罔顾新闻道德、纵容网络推手,为网络推手的活动提供温床的网站,要进行严肃的处理。对于一些易于被网络推手所利用的网络传播形式,要及时进行研究,加强监管。网站作为网络精神食粮的提供者,更应该加强行业自律,主动行动起来,与网络推手划清界限,禁止网络推手渗透到网络编辑、论坛版主等岗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