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球网新媒体的新闻可信吗?
这种事情怎么说呢!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2、新媒体怎样传达真实?
媒体的抄公信力呈现出不断流失的趋势。
对于社会而言,新闻的“真实性”远比“时效性”要来的重要。尤其是在自媒体如此发达的时代,一则假新闻带来的社会影响,已经不仅仅是损害当事人的利益那么简单。一些伤风败俗、容易挑起民愤的假新闻,就如同燎原之火,很容易在社会上肆意传播,伤害人们的感情,造成更加恶劣的道德影响和认知影响。
对于媒体而言,转发了一次“假新闻”,就伤害了一点已经形成的公信力,媒体的公信力来源不易,是通过记者们的深入调查和新闻工作者的精心编辑而得来的;而若是媒体尤其是新媒体不“珍惜自己的羽毛”,极有可能在一次的假新闻传播之后,人们便会对媒体的公信力产生质疑:没有公信力的媒体,没有权威性的媒体,和新兴的个人主体和平台有何差异?
几条原则:
不转发假新闻
不捏造,验证事实
可信任的新闻源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3、如何坚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近年来,随着中国新闻市场的成熟与活跃,新闻报道从内容到形式都有了很大改观。但与此同时,新闻的真实原则却受到了严峻挑战。一些捕风捉影、夸大歪曲甚至编造事实的报道也开始频繁出现。失实报道不仅引发了种种纠纷,也极大地影响了新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要想正确行使好记者所肩负的神圣职责,我们又将如何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感受,在这里做一下浅析。
一、 关于新闻的真实性
“新闻的真实性是事实或随着事实发展的真实,它表现为一个认识过程。事实的发展完结,报道的真实性也才能够全部展现出来;事实进展到什么程度,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才可能到达什么程度”①
在新闻理论界,“真实性”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核心概念,但它同时是一个有争议的理论问题。一般认为新闻中“真实”有两层含义,一是要求新闻中的每一个具体事例(事件)必须合乎客观事实,二是对每一种大众传播来说,要求连续不断的新闻向人们呈现一幅现实社会的真实图景,也就是说新闻真实在于不仅仅是客观事实,它必须是一个价值真实。②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坚持新闻真实性是新闻工作的起码要求,也是传媒公信力形成的根本基础。真实性是新闻工作的第一重要原则,也是新闻工作的基本操作规范。坚守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是新闻报道真实可信的保证。
新闻报道要真实,似乎是一件无可争辩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实际新闻工作面对的最严峻的挑战往往也正在于此。新闻的失实即使是在信息传播已经如此发达,媒体行业已经如此现代化的今天,仍然是威胁新闻生命的第一杀手。
二、产生新闻失实的原因
新闻事实的本原始终是固有的客观实在。客观实在之所以会成为假新闻,是因为观照者后期的错误失实的价值判断的手段加工而造成的。同理,能真实正确的反映客观存在的真新闻的本原也同样是客观实在。由此不难看出,真新闻具有真实性;假新闻不具有真实性;真新闻具有客观实在性。而假新闻同样也具有客观实在性,这也是虚假新闻产生的客观根源。
然而,作为“社会了望者”的新闻工作者的使命还不仅仅是保证对一个新闻事件或一则新闻报道所涉及的各个新闻要素的报道要真实,他们还必须承担向受众真实反映其生存环境的整体性变化和本质性变化的任务。这是一个更高的工作要求。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受众关注的新闻报道失实的情况的发生,严重地损害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其主要表现有:
1、新闻工作者缺乏调查研究的作风。2、对材料缺乏认真核实和斟酌。3、偏听偏信,主观武断。4、捕风捉影,道听途说。5、夸大渲染,牵强附会。
由于客观环境变化状态呈现的复杂性,新闻工作者本身的职业能力制约,各种社会因素的复杂作用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坚守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对于今天的中国新闻工作者来说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1、传媒市场化和商业利益的驱使
在社会转型时期,传媒业面临着商业利益的挑战。传媒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有市场。市场经济发展是世界新闻事业发展的根本推动力。当新闻行业本身还没有建立成熟完善的行业规范和自律机制,这样的媒体行业在初次面对市场的残酷竞争和筛选的时候,为了获得市场和商业利益,把新闻工作的社会责任抛诸脑后,一味地迎合大众,取悦大众,用煽情手法处理新闻、“策划”新闻,甚至制造假新闻的现象在世界新闻发展历史过程中也是有前车之鉴的。虽然我国新闻业的“媚俗化”倾向不能和“黄色新闻”完全划上等号,但是当前一些媒体片面地强调经济效益,追求轰动效应,大肆渲染“星、腥、性”,盲目追逐报道热点和炒作新闻的做法是与新闻媒体的社会功能以及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背道而驰的。新闻媒体需要竞争,但竞争要符合市场规则和社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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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盲目地实行经济效益为先的原则,整个新闻行业最终会被社会淘汰。
2、媒体和记者角色转型的冲突
我国的新闻媒体在很长的时期内主要被视为党政机关的一个部门,发挥着宣传喉舌的职能。这种职能无形中给原本应该是社会公器的新闻媒体披上了“权力”的外衣,给一些媒体的记者赋予了“官记者”的地位。同时,我国记者的生存状况也使得一些记者面对新闻责任与现实生活的权衡时无法摆正自己的位置。我国报纸媒体记者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党报记者,一类是都市报记者。前者在工作必须遵守严格的制度规定,而后者在工作中则不得不受到编辑部、广告商、市场发行的压力。其实,当新闻记者接受了对方的“赞助费”也就放弃了对它的监督权和批评权。当媒体多次该报道的事实没有报道,不该报道的事情却大肆鼓吹炒作的时候,媒体就丧失了在公众中的公信力。
3、缺乏有效监督执行机制
目前,我国传媒业不是缺少法规的约束,虽然没有成文的“新闻法”,但是还是有相关的规定。《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自1991年1月19日在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一致讨论通过,经过1994年和1997年两次修改,已成为较详细完整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条例。但是,在许多编辑和记者的眼中,该《准则》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在这一领域,缺乏有效的执行机制,尽管早在1991年就有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但是一次全国性的调查表明,有近半数的新闻工作不知道它的存在,当然也就谈不上遵循它了。一个健全而有效的自律机制,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字面上的准则,这是当前我国传媒界亟需解决的。”⑤
三、当前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的关键
“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事实准确。要认真核实消息来源,杜绝虚假不实报道。新闻报道在新闻媒体刊发时要实行实名制。新闻采编人员要发扬实事求是、敬业奉献的精神,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和文风,不断创新报道内容、形式和手段,使新闻报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新闻报道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⑥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理论要通过实践来检验。”⑦新闻有没有社会价值,关键是看它有没有真实性,真实是检验新闻的主要标准之一。新闻作为反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具,是联系党和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所以,必须提倡实事求是的精神。
马克思认为,记者应该极其忠实地报道他所听到的人民的呼声,应该“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而不是“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这就指出了判断新闻报道具体事实程度的依据。⑧
维护新闻的真实性,还要清理真实、新闻、政治三者之间关系。
出于各种狭隘的考虑,传媒不能真实地报告事实在新形势下已经成为一种痼疾。胡锦涛同志就这个问题谈到:“要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要切实改进文风,写文章、搞报道都要言之有物、生动鲜活、言简意赅,切忌八股习气。”⑨
事实是新闻的本质,新闻是事实的报道形式;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没有事实,就没有新闻。按照事实和新闻之间这种严格的主次逻辑办事,才能保证新闻的真实性;如果颠倒了这种关系,必然会出现报道失真的现象,从而破坏新闻工作的根基。颠倒这种关系,不尊重事实,造成报道失实,就会给党的新闻事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有些部门和单位往往事情还没发生,新闻已出去了;计划尚未执行,报道说已做了,闹出笑话甚至政治问题来,这些深刻的教训我们应该认真汲取并彻底改正,对此,我们可以通过以下的办法加以改善:
第一个办法就是加强自身修养。第二点,强化监管职能,建立媒体信用等级评价机制。第三,还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第四个解决办法就是让我们坚持走群众路线,取信于民,加强队伍的建设。
4、新媒体环境下媒体功能的变化
看看这个论文对你是否有帮助,谢谢!
学子论文:网络新媒体议程设置与民主机制建设批评
杨状振
2008年11月18日11:09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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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分析研究了新媒体在新闻传播领域所引发的巨大变革,并对其作为意见生产机制的连续议程设置功能及民主虚幻性进行了剖析。
关键词:新媒体;民主;生产机制;文化批评
新媒体科技的快速发展及其在互动性上的高度完善,形成了连续的新闻议程设置(continuous agenda-setting)功能,建构起了意见生产机制的新型模式。新媒体借助“网状-链式”的传播特征,形成了对每一个事件和消息的跟踪-连续式议程设置效果。利用每一个传播节点在跨平台上的互动,新媒体将相关内容聚合在同一个议程之下。在新媒体UGC(Users Generate Content)的运行模式下,受众在新媒体中的参与性受到最大程度地尊重与拓展,受众超越了传统媒体信息制作者和传播者对内容的垄断,以较少中间语言加工特征的传播方式直接介入着新闻话语的传播过程,反映着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在此模式下,借助技术和信息的力量,新媒体似乎已经成为民主货币的制造源和集散地,俨然可以为社会大众孕育出一个“直接享有电子民主的年代”① 。事实果真如此吗?在这里有两个问题无法回答:“一是所有的人都有机会使用这些技术革新吗?还是仅仅有一部分人可以?二是技术真的落实了,我们是不是就都知道怎么去使用它们呢?”②
新媒体所提供的信息交流、意见生产和反馈机制是以对技术的熟知和对其作用的了解作为前提的,与一厢情愿的民主乌托邦前景相比,主宰整个新媒体世界的事实上并不是为数最多的广大受众,而只是数量极少的技术精英。从整体上看,中国的工业化过程还远未终结,以科技作为社会发展动力基因源的思维逻辑也不可能在瞬间发生转变,在此模式下所形成的,被哈贝马斯称为“专家统制(technocracy)”的现象,更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改变。以专家主义为表征的专家统制现象,最重要的蕴涵就是将科技的创造、修饰和诠释权,收归了少数专家所有,特别是经由他们所组成的专业团体(诸如大学或研究机构中的各个专业学科、各类专业性的学会)所垄断。对一般人而言,专家统制高度体系化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运作机构,使得其所外衍的社会效应,变得无以抗拒,也难以颠覆,转而只有默默接受。美国商业部电讯与信息局在《被互联网遗忘的角落:一次有关美国城乡信息穷人的调查报告》中所提出的“数码沟”概念,已经成为被普遍认可的事实。在新技术传播条件下,它们正引发着信息劣势阶层的产生和新的社会不公。③ 对于以新媒体为解决意见机制生产不畅和民主通道阻塞的研究者来说,他们忽视了受众能够平等地传播和“接收”信息(何况事实上也并不平等),并不意味着能够平等地“接受”信息这个事实。不同的教育水平和人文素养、不同的兴趣爱好和使用动机,都会让使用新媒体的目的、程度、自主性、切入点和辨识力各不相同,而只有在各种微观的兴趣及能力元素都比较相近的人群或社区里,信息的传播—接受才可能顺利完成,数码沟的差距也才可能逐步缩小直至填平。
而毋庸置疑的是,在新媒体时代,具有吸纳性知识结构和相关知识积累的人,相比普通民众是更容易成为信息传播领域的专家的,他们的知识优势建构了他们在新媒体世界里的主宰地位。如果说传统媒介时代的意见生产暨传达机制是单向输出、话语权被严格掌控在媒体(含管理者)一方的话,那么在新媒体时代只不过是让话语权转渡给了技术官僚和专业精英而已。如史蒂文森所诠释的那样,躲在“超级信息高速公路”和互联网技术发展背后的主要结构性力量仍然是经济,而经济势力也同样决定了大众主流文化的“浅表性”特征。④ 当人们普遍缺乏自我审思习惯和整个社会文化体制缺乏同步协调的情况下,新媒体建构民主通道的努力只能是一个虚幻的乌托邦神话,而殊难成为真切的现实场景。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新媒体的民主化功能在很大程度上,也仍然只是传统媒体的拓宽与延伸而已。研究者在对英国的新媒体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后,认为“新媒体并没有很好地为政治和民主服务”。因为种种证据表明,“在最初的热情过后,参与网上社区的人数逐渐下降,而社区内少数精英逐渐成为核心,主宰了社区的议程”。⑤ 这也说明新媒体本身和任何技术与工具的使用一样,并不会为民主模式的构建和政治观念的革新进步提供自发的思想土壤和技术支持,人们对其参与的层级和领域所存在着的社会性差别,并不能仅靠新媒体的传播力量便能得到扭转。说到底,新媒体的出现只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加多元化和碎片化的意见论坛,而不是提供了一个民主政治的裁判所。
从媒介内部运作过程来看,在传统媒介那里,引领和控制社会舆论进程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为公众设置媒介议程,并以此架构公众的认知空间和参与热点——尽管很多时候,这些议程并不真正就是当前社会的主要问题和受众最需要了解和关心的问题,媒体报道也并不能与真实生活很好地一一对应,——新媒体同样保留了这一点。事实上,由于新媒体起步阶段在传播内容上的欠缺,其所最常用的手段往往就是和传统大众媒体进行内容上的合作和议程设置上的联动,在思维定势和结构布排上自觉不自觉地向其效行并看齐,从而势不可免地要带上传统媒体的价值观念与意志倾向。这一现象,随着新旧媒体融合步伐的加快和监管机制的逐步完善,只会加强而不会削弱。一旦有了议程设置上的合作框架和协议默契,势必就会有权力“遮蔽”现象的产生——无论这个权力来自政治层面、经济层面,还是来自信息知识或专业技术领域。如果新媒体所传递的仍然只是传统媒体已经传递过的东西,那么即使“重新传递”的过程与方式,会带来短暂的惊喜与赞叹,可从推进意见生产民主机制建设的本质层面上来讲,它又会有什么助益呢?
退一步讲,新媒体真的让信息实现了彻底地自由传播,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民主真的来临了呢?答案同样是否定的。当受众真的可以随意拉取信息的时候,实际上他已经在潜意识中为自己设定了一个不易觉察的议程框架,在其中当然是快意地删除掉了其本人所有不感兴趣的内容。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受众本身不感兴趣的内容,却未必就是事实上不重要或不应该关心的内容。世界传播学先驱、德国心理学家库尔德·勒温(Kurt Lewin)在格式塔心理学路线⑥ 下,曾对人类的心理和行为现象提出过“场理论”的观点。在他看来,人的行为(或生活空间)就是人和环境之间交互作用的函数,它会随着个体和环境两个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即“B=f(P·E)”公式(f表示函数,P表示生命个体,E则表示外在环境)。⑦ 无论在任何社会形态当中,基于历史传承和社群文化的共识体认,都是形成一个国家与民族伦理内涵和精神聚合的必备条件。但在新媒体传播环境下,由于个体化作为思想意识的社会形塑作用,由于其所具有的“反集体”意味对整个社会运转结构理路的渗透,维系社会整合的共识体认,在某个程度上实际上已经出现了被架空的可能。受众在传统接受模式下因信息“偶遇”而产生的社会公共事务参与性,在这种信息拉取模式下被大大降低,甚至几近于零。当阅读什么内容的权力完全交到受众手中时,由缺乏整体观念和全局意识而引发的小群体思维模式,在宏观意识淡薄而互动性又极强的传播情况下,就会将受众逐步引导到群体意识极端化发展的路子上去,小群体思维方式固有的偏向抑或偏见就会呈现出指数式放大趋势,并最终将意见机制的生产导向激进的原教旨主义(强制注意或极权主张)。在这样的条件下,一旦小群体思维出现、形成并传播,那么言论市场必将被割裂,而割裂的结果就是大众社会的共识被破坏,民主进程被延搁和悬置。
人类不可能利用传播技术的发展制造出历史的偶然性,新媒体必然要重复与现代性有关的一切特点,而不是从根本上去改变原有的等级秩序和社会空间。尽管新媒体有可能促进平等交流和削弱科层化建制的鸿沟,但同时也存在着扩大社群集团分化和信息社会参与能力落差的危险。严重的无政府状态抑或存在缺陷的技术官僚统治的加强,都并非不可能出现的白日梦幻,而是风险巨大的潜在力量。在新媒体网络技术时代,“下层阶级”已变为一个需要重新定义和检讨的词语,如媒介批评家格雷姆·伯顿所说的那样,“在网络时代,这一概念是指那些无法获得新技术——从而也无法获得改善政治的和物质生活的机会——的人群。”⑧ 技术的发展可能带来民主的重建吗?不会!“这个时代的突出特征是工具高度完善而目标极度混乱,技术不会塑造价值,技术也不会产生理想……”⑨ 无论新媒体的发展是否为社会控制提供了新的可能,民主生活的新生总是取决于宏观的政治与社会发展,而不是媒体传播手段的单纯变革。
“没有视觉的局限,就没有心灵的形象;没有某种的盲目,就不会有可以持守的表象”。⑩ 新媒体精确制导式的传播世界不但将基于不确定传播的实在世界划分为了精确的信息格子,而且借助有线或无线的传输网络为人们构筑起了一道道屏障和围墙。无论就社会制度,还是就心理状态,因应新生秩序进行规范与调整,打破“蜗居人生”和民主神话趋势盲目流行的状态,都是新媒体发展过程中必须直面相对的问题。或许在这一点上,批评家卡斯特的观点才最具有历史的辩证性和通过实践检验的可能性,他否定了对新媒体二元对立式的直线式理解模式,而是从更为细微的层面和维度,探究了新媒体与民主社会之间的演进关系。在他看来,新媒体技术一方面加强了文化资本、社会等级和差异结构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也为社会运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展示舞台。新的媒介平台使得边缘观点、边缘人群和边缘生活,拥有了和社会主流公众之间更多的接触机会,也为双方之间找寻到了增进了解和去除误会的新的意见表达机制和讨论平台。(11) 而这,或许才是新媒体带给社会民主进程的真正礼物。
注释:
1、Lawrence Grossman: speech at “Newsroom: Technology:The Next Generation”, The Freedom Forum Media Studies Center, Sep. 15, 1993.
2、约翰·帕夫里克:《新媒体技术:文化和商业前景》,周勇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87页。
3、祝建华:《数码沟指数之操作定义的初步检验》,载吴信训主编《21世纪新闻传播研究》,汕头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格雷姆·伯顿:《媒体与社会:批判的视角》,史安斌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5页。
5、同上,第237页。
6、即完形心理学,1912年发源于德国,该理论主张在观察现象的经验时要保持现象的本来面目和整体观念,反对将其析解为独立封闭的原子构造主义式的单个感觉元素,同时它也反对完全以物为本,不及心理感受的纯客观分析,即著名的“非心非物”主张。
7、黄希庭:《心理学导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46页。
8、格雷姆·伯顿:《媒体与社会:批判的视角》,史安斌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8页。
9、李永刚,《互联网络与民主的前景》,载陈卫星主编《网络传播与社会发展》,北京广播学院2001年版,第111页。
10、Paul Virilio, The Vision Machine, Indianapolis, Indiana: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4, p.4.
11、尼克·斯蒂文森:《媒介的转型——全球化、道德和伦理》,顾宜凡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6—238页。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责任编辑:朱丹)
5、新媒体环境下新闻真实遇到的挑战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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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媒体时代,新闻还有必要较真吗
新媒体时代,新闻还有必要较真吗?
社交、自媒体、个性推荐、碎片化阅读......似乎有足够多的标签来形容当下的媒体形态。一面是正在崛起的自媒体,一面是已经没落的纸媒,当内容疯转、用户暴涨、行业盛赞、广告不断、资本上门等成为新常态的时候,行业已进入到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新媒体时代。
于是,内容从业者们每天挂在嘴边的是如何打造10W+、如何涨粉、如何赢得广告主的青睐,所谓的新闻理想早被抛之脑后。以至于当腾讯新闻试图打造“较真”平台的时候,我们听到后是如此的惊讶。在这个不快就要被淘汰,不从众就只能等死的新媒体时代,新闻还有必要较真吗?
新媒体是趋势,新闻却失去了温度
根据新媒体的定义,一切能够传递信息的媒质都是媒体。电视、报纸、广播、杂质等失去了先天的优越性,社交网络、博客、视频网站们都被纳入了新媒体的范畴,尤其是自媒体的崛起解放了内容生产方式以后,传统媒体开始走向下坡路,新媒体则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商业奇迹。
简单来说,新媒体的崛起抓住了两个趋势,一个是碎片化阅读,另一个是智能化推荐。一方面,在社交网络空前发达的情况下,即便是只有几分钟的碎片时间,依然能够享受到极致的阅读体验,且内容的形式也更加多元化,从图文到漫画到短视频等,不一而足。另一方面,随着各大资讯平台和新闻客户端的崛起,算法开始逐渐取代编辑,大量符合观众口味的内容被推荐给读者,也就是所说的“千人千面”。
利好的一面是,新媒体的崛起带动了内容产业的爆发,吸引了大量的内容从业者,上下游产业链也逐渐完善。硬币的另一面却是,内容质量出现断崖式下滑,很多资讯平台上流行着源源不断的标题党和鸡汤文,新闻也开始沦为这种文化快餐中的一部分,甚至成为网络谣言的避风塘。
以食药类内容为例,在社交网络的驱动下,此类内容不幸成为网络谣言的重灾区。例如“小龙虾致癌”、“某类药物治疗百病”、“转基因食品有害”,如此种种。可以说,在这个网络高度发达的时代,谣言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上百万甚至千万的受众,三人成虎、以讹传讹等成语被演绎的淋漓尽致。
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不难理解,国内有基本科学素养的公众占比仅为6%,尤其是食药类等相对专业的内容,很多人难以辨识内容的真实性。此外,各大资讯平台的内容过滤和推荐机制,多是基于算法和关键词完成的,或许能够过滤一些敏感内容,在谣言面前却显得束手无策,甚至会根据用户兴趣主动推荐。
各大调研机构的数据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在大数据服务商Questmobile刚刚发布的2016年度APP价值榜中,根据2016年12月MAU数据,新闻资讯赛道APP价值前三名被腾讯新闻、今日头条和天天快报占据,除腾讯新闻外均是以算法为主的新闻聚合平台。MAU月活背后隐喻的是更高的流量和更大的竞争力,符合新媒体时代的竞争特点。
再回头看看上个月数太奇大数据研究中心发布了《2016年11月新闻媒体健康度研究报告》,这份基于用户对产品内容感知和用户体验的报告,综合“媒体覆盖度”、“媒体公信力”、“产品体验”、“内容影响力”、“思想性”、“事件传播影响力”以及“品牌口碑”7项指评判资讯类APP,排名靠前的却是腾讯新闻、网易新闻、凤凰新闻和新浪新闻,清一色的新闻门户。不难发现,仅仅依靠技术驱动的产品在内容感知和用户体验上,并不是那么出众,也并不完全符合新闻的价值。
诚然,相比于人工审核仍然扮演重要角色的门户网站,新的新闻载体在内容上明显失去了温度。
“较真”不是喝酒吃饭,需要解决三大难点
那么,新闻门户有可能成为新媒体形态下的中坚力量吗?尤其是在纷纷引入推荐机制,寻求转型的情况下。庆幸的是,包括腾讯新闻在内的头部资讯平台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并试图通过自身的媒体价值观和专业主义的态度打造“较真”平台。
如果将新媒体形态下的内容传播过程进行拆分,分别是内容生产者、内容传播者和内容消费者。对于内容生产者来说,虽然关于造谣、传谣等已经有了一定的法律约束,但整体仍处于空白状态,主要依靠内容生产者的自律,比如引用权威的消息来源、不妄断因果等等,仍属于道德上的约束。而要想在内容消费者层面实现“流言止于智者”的理想境界,单就提高国民科学素养而言已绝非一日之功。诚然,诸如腾讯新闻等所扮演的内容传播平台恰是维护媒体专业性和权威性的核心角色,却也需要解决下面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建立内容发现、审核及惩罚体系。
新媒体之所以会成为谣言的重灾区和“造谣”的低成本不无关系。微博、微信、论坛等社交网络几乎成为零成本的媒体渠道,而各大自媒体平台的崛起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谣言”传播的沃土。举个例子来说,一篇养生类的文章因为爆炸性的标题和观点,在公众缺失辨识度的情况下,很容易在社交媒体疯传,在个性化算法的助推下更是可以直达目标人群。
从腾讯新闻给出的解决方案来看,依靠微信、QQ、腾讯新闻、天天快报等新媒体渠道,借助文本分析、词义处理、用户画像等缩短谣言发现的时间,然后分类、甄别后匹配给背后的专家团、智囊团和对应的机构。这大概是目前最有效的“辟谣”手段,但前提是,腾讯新闻此前积累了素质过硬的调查报道团队,且腾讯新闻多达两亿的月活用户和高素质白领人群,以及相匹配的举报体系,这种模式在其他资讯平台上却很难完全复制。
从另一方面来看,单凭资讯平台或社交平台的一己之力,难以形成行之有效的惩罚体系。相比之下,因为“谣言”传播带来的巨大流量和眼球效应反倒成为内容生产者变现的方式之一,产出和投入上的失衡可以说是虚假内容爆发的另一诱因。也就是说,在这个层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其次,流量决定论和内容至上的博弈。
任何一种事物的价值最终都会由“商业变现”去衡量,媒体也不例外。无论是纸媒将死的说法,还是新媒体时代来临的论调,一个核心的出发点就是流量。在阅读进入快时代以前,“内容为王”的说法似乎是毋庸置疑的,但在个性化算法流行之后,流量开始决定媒体类产品的排位。
就目前而言,资讯类平台对于流量和内容已经演化出了两种态度,一种是追求“千人千面”的信息传递形式,一种则选择了“算法+人工推荐”的组合形式。引申来看,这其实也是资讯类产品对待内容的两种不同态度。对于前者来说,个性化推荐是趋势,尤其是在即将到来的人工智能时代,机器取代内容加工者乃至生产者都将成为可能。而在后者的名单中,腾讯、网易、凤凰网等赫然在目,究其背景不难发现传统媒体人的身影。当然,两种不同选择体现在“媒体公信力”、“内容影响力”、“思想性”等指标上的不同。d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流量至上的产品在命名中很少看到“新闻”的字眼,产品本身的定位为内容聚合平台,而非媒体。这实际上也反映出了不同的定位,腾讯的较真在于打造一个专业的媒体平台,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正确的舆论走向。由此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在虚假信息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的情况下,选择遵循商业规则还是回归新闻理想?
最后,新闻理想和商业规则的取舍。
按照腾讯网副总编辑李天亮的说法,较真平台定义为一个专业事实查证平台,还包含内容生产、运营及会员合作计划,并将在内容分成和原创补贴上加大投入。从2015年来看,各大资讯平台纷纷开启内容补贴计划,尽管补贴金额、方式等各有不同,却有着相同的目的,即争取优秀的内容生产者。值得一提的是,传统的内容补贴并非是纯粹的“公益”行为,毕竟同样内容所产生的版权费用要远高于补贴金额。但“较真”内容的生产和运营上却可以视作为新闻理想和商业规则的取舍。
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辟谣内容对专业性和时效性有着更高的要求,也就意味着更高的内容生产成本。以食药类内容为例,国内专业的内容报道者只有两三百人,专业人士本身就是一种匮乏资源;二是从商业的角度来看,辟谣内容的真正价值在于对虚假内容的矫正,往往需要更加精准的渠道推送给目标人群,更多的是为了新闻理想而非商业价值。
社科院发布的2016年新媒体蓝皮书似乎给出了答案,2015年通过社交媒体传播的谣言高达60%,而2016年的数字更甚。其实也给新媒体平台一个警示,在追求商业变现的同时还应该权衡内容质量及关联性的影响,腾讯新闻等选择“较真”平台来重塑媒体的公信力,显得不无道理。
写到最后。谣言等虚假内容永远是悬在新媒体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以往的经验也告诉我们,谣言未尝不是一个隐形的洪水猛兽。当所有人都沉溺于浅阅读、快内容的时候,较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