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做好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保密意识。一是加强领导,充实保密人才队伍。各级领导要始终坚持“保密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队伍建设。应定期进行信息化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保密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技术精湛、一专多能的专职保密工作队伍。二是健全制度,落实人员岗位责任。对涉密计算机、存储介质、文件资料及公安网计算机使用和维护,应实行定人、定责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明确各级的保密责任,逐级逐人签订保密责任状,营造“个个讲保密、人人有责任”的浓厚氛围。三是宣传教育,提高防间保密意识。通过组织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及计算机安全保密知识,进一步增强涉密人员的防间保密意识,减少认识上的误区和盲区。
(2)突出重点问题,抓好安全管理。一是积极防范,抓好重点部位管理。要从提高内部保密防范能力入手,按照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各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特点、范围确定密级程度和具体保密措施,做好风险评估。二是以人为本,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对从事保密工作的机要、通信等工作人员要建档管理,定期进行政治审查,杜绝思想不纯洁、立场不坚定或性格有缺陷的人员掌握秘密信息,从思想上、源头上筑牢保密工作防线。三是严格标准,统一关键物品管理。严格各类移动存储介质、计算机等设备管理,统一进行编号,并将相关信息认真检查登记备案,落实各类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严禁未经批准将存储涉密信息的移动介质带出办公场所,或者将工作用介质在互联网计算机上使用。同时,突出抓好智能手机等移动互联终端设备的使用管理,及时出台新措施,预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四是遂级审核,做好敏感信息管理。将本单位业务工作或相关事件向新闻媒体投稿的,应事先进行内部审批,杜绝涉密内容上网。
(3)注重作风养成,健全保密长效机制。一是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硬件”投入,在保密基础实施建设上,坚持做到该花的钱一定要花,该配的设备保证配到位,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机要室、保密室、档案室等重点场所配备质量过关、灵敏度高的保密柜和报警系统,采购专用保密检查工具和防护软件。对存在问题的涉密计算机,聘请专人及时进行检查和修理,做到专人专管,始终保持设备的正常高效运转,坚决杜绝因基础设施不到位而导致泄密事件的发生。二是着眼基层,增强指导帮扶力度。针对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网络安全保密工作认识缺乏的实际情况,可以成立专门帮扶小组,指派专人对基层安全员开展一对一的培训,把强化安全保密教育,提高计算机网络知识和防御技术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按照统一要求,指导基层做到专机专用,专人管理,对哪些信息能够上网,哪些信息不能上网作出明确规定。三是严格奖惩,筑牢保密警戒防线。许多泄密隐患和事故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保密监督、处罚机制造成的。各单位要建立与人员量化考核和职级晋升相挂钩的保密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对保密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违反保密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该处分的处分。特别是对于因违规操作导致失泄密的,要坚决予以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筑起一道保密工作“警戒线”。四是加强督导,问题落实整改到位。各单位应加大保密工作督导检查力度,突出日常管理不定期检查和重大节假日或重要任务的专项检查,做到保密秩序经常查、重点部位定期查、敏感时节及时查、重大隐患跟踪查,及时堵塞消除泄密隐患。针对检查出的隐患和苗头,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查找根源,深究原因,查问责任,增强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军工新闻媒体采访采取哪些保密管理措施
1、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 安全 和 利益 ,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 一定范围 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 的规定确定密级。
3、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密件的,应当对各独立密件的 密级 和 保密期限 作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4、摘录、引用密件中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以其中 最高密级 和 最长保密期限 作出标志。
5、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公民的一项 基本义务 。
6、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接触、知悉、管理和掌握 国家秘密 的人员。
7、涉密人员上岗前要经过 保密审查 和培训。
8、因私出国(境)的重要涉密人员须经 军工集团公司 或省级 国防科技工业 管理部门审批。
9、涉密人员脱密期届满的,对其知悉的国家秘密仍负有 保密义务 。
10、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必须实行脱密期管理,其中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为 3-5 年,重要涉密人员为 2-3 年,一般涉密人员为 1-2 年。
11、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必须清退所有保管的涉密载体、签订 保密承诺书 以后,才能办理手续。
12、外聘工勤服务人员不得接触 国家秘密 。
13、“绝密”是 最重要 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 特别严重 的损害。
14、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 原确定密级 和 保密期限 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决定。
15、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 国家秘密 。
16、不准在普通手机通话和发送短信中涉及 国家秘密 。
17、不准将普通手机与 涉密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 连接。
18、不准将普通手机带入 涉密场所 。
19、不得在互联网上用电子邮件传送 国家秘密信息 。
20、不准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物流方式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 文件 、 资料 和 其他物品 。
21、个人因公外出,应把所携带 涉密载体 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22、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 物理 或 化学 的方法彻底销毁,确保信息无法还原。
23、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上 交叉 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24、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和一体机传输 涉密信息 。
25、计算机口令在网络中必须加密 存储 和 传输 。
3、涉密计算机不能联接互联网或其它共公信息网络,包括局域网吗?
是的。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无线键盘、无线鼠标、无线网卡等都是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外围设备。这些设备与计算机之间是通过无线方式连接的,处理、传输信息的信号完全暴露在空中,无关人员可以通过相关技术设备接受这些信号,并作信号还原处理。因此,涉密计算机不能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外围设备。
(3)新媒体涉密扩展资料:
涉密计算机的一些保密规定:
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第二章:
第七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八条 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 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提供信息的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健全信息保密审批制度。
第九条 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4、上一家涉密人员可以接受第三家背景调查公司吗?
涉密人员肯定是要接受这种查询的。毕竟有一个保密期管理。
5、新闻传播媒体的保密范围有哪些?
国家有专门的新闻宣传保密管理规定,所有涉密内容未经解密审批不得公开
6、我国新闻工作实行哪些保密制度
新闻传播的对象是广大受众,一旦泄密就无法挽回,因此,对新闻单位来说,新闻保密应该常抓不懈。
新闻是公开,保密是隐匿,从本质上讲是一对矛盾。随着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新闻保密工作面临着比以往更加复杂的新形势。
其一,信息渠道大大拓展。 其二,在市场经济时代加盟的传媒从业人员具备了浓厚的市场竞争意识,但保密知识相对缺乏,保密意识不强。 其三,经济建设成为全社会的生活重心,过去不被重视的一般经济组织的经营、技术和金融信息的保密,与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并驾齐驱,成为新闻保密的新焦点。 其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逐步完善加强,“公民知情权”、“透明政府”的呼声日高,新闻保密与政务(厂务)公开、信息披露等政府和企业行为的关系协调成为一个新课题。
新闻传播是一个由发布者(信息源)与传播者(媒体)互动的过程,两者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协调得好,是良性互动,协调得不好,便是恶性互动。因此,《新闻出版保密规定》指出:“新闻出版的保密工作,坚持贯彻既保守国家秘密,又有利于新闻出版工作正常进行的方针。”这就是说,新闻保密工作表面上看是新闻单位的工作,实际上却并不完全是新闻单位单方面的事情,它还需要拥有信息资源的单位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加以配合,形成良性互动,达到既能保护各集团和个人正当权益,又不妨害新闻工作正常进行的目的。
为了适应新闻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新闻保密工作出现的新特点,笔者认为,当前要做好新闻保密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新闻竞争与保密的关系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的新闻媒体已经或正在走向市场化的道路,这是一条充满竞争的道路。在这场不见硝烟的战争中,独家新闻、首发新闻、精确新闻、背景新闻等一系列“特色菜”被开发出来并发扬光大,成为竞争的制胜法宝,新闻越做越快,越做越细,越做越深。这些做法,是建立在充分满足读者的信息需求的基础之上的,基本符合新闻的竞争规律,推动了新闻事业的发展。
但是,新闻在做快、做精、做深的时候,也正是新闻泄密容易发生的时候。比如,抢新闻最容易导致新闻泄密。1992年,国家调整储蓄利率,4月9日,某报发表了《利率调整问答录》的文章,把国家将于4月15日出台的储蓄利率调整方案提前捅了出去,虽然抢得了独家新闻,但造成严重泄密。又如,2002年12月9日,四川某晚报发表《警民携手解救被拐女》的通讯,将村民谢某如何与被拐女相识、如何给被拐女家人报信、如何配合警方解救的细节描写得一览无余。报道固然生动精彩,但忽视了对谢某身份的保护,导致严重的邻里纠纷。
可见,新闻竞争与新闻保密是有冲突的,有的时候,这种冲突可能会达到互不相容的地步。新闻竞争主要代表的是新闻媒体的利益,新闻保密应当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当两者发生矛盾的时候,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优先考虑保护国家、集体的正当利益,必要的时候,甚至要牺牲媒体的“卖点”,新闻史上这一类的著名事例很多。如苏联卫国战争期间,由著名记者波列伏依采写的苏军坦克部队用大量拖拉机冒充坦克借以欺敌、以寡胜众的通讯,虽然宣传了苏军的英勇机智,但因有泄露苏军战斗力薄弱的机密之嫌而被取消。
正确处理好新闻竞争与新闻保密的关系,新闻单位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保密知识教育,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肃保密纪律。对于不得公开报道的内容,要坚决做到不写,不报,确实因报道需要避免不了的,也必须做必要的技术处理后才能见报。
二、新闻事实与保密的关系
一般来说,事实是否准确和能否公开是有本质区别的两个概念。 有价值的新闻却不能报,准确的新闻事实要模糊地报,这就是新闻保密纪律的约束。新闻保密纪律如汽车的刹车,制约了汽车的行驶,也保护了汽车的安全。
事实证明,新闻泄密中,不遵守保密纪律造成的泄密占有相当的比例。1990年“八一”前夕,某晚报采访守卫金库的武警班,本义是想歌颂守卫金库的武警战士,但对于这样的涉密单位的稿件,记者不按要求送被采访单位审阅就将《金库卫士》一文发表,文中公开披露了中国人民银行在某地的金库的大致方位、库容规模、警卫力量等情况,泄露了国家秘密,金库被迫搬迁。
又如在对伊战争中,美国资深战地记者比得·阿内特接受伊拉克国家电视台采访,道出了自己对战争的看法后,2003年3月31日,先后被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和国家地理探索频道炒鱿鱼。由此可见,新闻记者并非是有了准确事实就可以为所欲为的无冕之王,新闻报道还必须妥善处理好新闻自由与新闻保密的关系。
事实上,保密纪律是在无数教训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保护措施。 如重大新闻送审制度,它是我党新闻工作的一项优良传统,不仅体现了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也体现了新闻的严肃性,保证了新闻的准确性,体现了新闻保密纪律的内在要求。新闻保密纪律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制度。新闻单位在稿件“三审制”的基础上,坚持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制度,既能有效保证新闻的信息含量和导向,又能起到保密防范作用,特别是对于一些政策性较强的热点新闻,或是一些把握不准是否属于秘密的内容,如自觉接受采访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则既保证了稿件的新闻质量,又把好了稿件的涉密关口。
当前,我国新闻事业空前繁荣,信息来源广泛,政策也较为宽松,加之新闻竞争导致的时效性的压力,新闻单位稿件送审的程序已大为简化。要在这样的条件下做好新闻保密工作,尤其要强调保密纪律的严肃性。那种明明知道某些信息可能带来不良后果,但为了追求新闻的轰动效应,在小集体甚至个人利益的驱动下,不顾保密规定和社会责任,逃避审查将新闻捅了出去的做法是非常危险的。
三、新闻保密与知情权的关系
知情权是民主社会里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法定权利,享有知情权的公民有权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公开有关的信息并享有在法定范围内获取各类信息的自由。随着整个社会信息化的高度发展和公民个人对公共事务越来越广泛的参与和监督,知情权日益凸显其在公民权利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媒体是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是公民知情权实现的主要方式。
与公民知情权相对应的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与方式。应该说,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建设,各级政府的透明度已显著增强,但毫不讳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满足不了公民知情权的要求,在有些地方,有的政府官员乱用新闻保密损害公民知情权的现象还非常普遍,尤其当一些涉及公共利益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发生时,因担心引起民众恐慌和紧张,怕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希望媒体三缄其口。
从大众传播及社会公共关系的角度来看,政府与媒体之间本来是相互依存、互相尊重的。一方面媒体需要有负责任的自律,另一方面,政府也要有负责任的公开,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政府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当犯罪行为(如持枪抢劫案件)、违规操作(如南丹矿难)、疫情蔓延(如非典)等危及、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件发生时,政府应当借助媒体曝光和对外发布信息,不能以保密为借口,采取对人民群众不负责任的态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众主体意识的增强,民众对“知情权”的诉求正迅速提高,要处理好新闻保密与公民知情权的关系,笔者认为至少应从如下三个方面入手。其一,要把握对外公开的时间。涉密事项是有保密期限的,限期届满的事项可以及时公开。有些重大事件虽然还在保密期限内,但政府考虑到公布后利大于弊,也可以公开。其二,做好技术处理工作。为了让人民群众了解事件的真相又不影响保密,对事件公布时,可以将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剔除掉,有些保密事项只公布粗略的概况。如抢劫案件,可以公布案件发生的的地点、时间、犯罪嫌疑人等情况,不公布公安机关的侦察方案、手段等。其三,创新新闻发布机制。要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重大事项及时让人民群众知晓。
7、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包括哪八个内容?
包括媒体使用维护管理、机房及重要区域出入管理、系统运行安全管理、信息采集存储定密管理、网络传输通信保密管理、人员账户口令使用管理、用户操作权限管理、系统报名管理、系统保密审查和日志管理
8、中国称得上保密单位的部门有哪些?
中国国家安全部(MSS),国家保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9、涉密单位的员工下外国软件需要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吗?
一定不要泄露自己的名字和单位名称,确实需要注册,可以用家人的手机进行注册,
10、类似517传媒这样的新媒体,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呢
对于一家企业而言,要想在市场中谋生存,只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并对知识产权形成有效地保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议公司做如下工作: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
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新媒体的创意作品)、商业秘密、网站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
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知识产权覆盖面很广,在签订合同或遇到纠纷时,有的情况下主张一项权利往往难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权益,这时需将几种权利综合起来行使,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1、公司在分析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域名等,应第一时间聘请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利益。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使用范围、期限、后续研发成果的分配等做详细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保护:虽然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均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但同时该条例第二十四条又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所以为更好地保护公司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公司应该将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从而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
2)专利技术的保护:在研发新技术前,要对相关技术进行查询,看别人是否已有这类技术,或它是否侵犯别人的专利权,避免盲目上项目。在决定研发后,应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规定在研究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归公司所有,技术人员离职时不得带走有关技术资料,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亦不得从事与原单位工作相同、近似或有竞争性的工作。建立档案,保证对技术上的进展有完整记录。在开发阶段完成后,聘请专利代理人开始申请专利。如果发现别人在后也申请了类似专利,应可利用公司的在先权利申请他人的这个专利无效。若发现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应及时对侵权人、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规模、侵权所得或公司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调查、取证。公司在与其他单位合作过程中,根据合作内容的不同,对所涉及的专利技术的使用及收费,应及时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3)商业秘密的保护:
A、确定商业秘密
首先通过分析企业成本与预期收益来确定商业秘密的类型,然后确定哪些商业秘密纳入保护范围,并以何种力度进行保护。
B、采取系统有效的措施
对于已经确定进行保护的商业秘密,建议分成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
a、将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分成几个部分,分别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使企业中全面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数降至最低。
b、根据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将商业秘密分成不同等级,不同级别的员工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级也不同,使员工身上所附的保密义务也不尽相同。
c、对于技术信息价值维持时间较长的商业秘密,应对涉密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并与之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使之有较长时间的保密义务。反之,对于一些经营信息,特别是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的,除特别重要确有必要加以保存的,一般不需要对此进行专门约定保密义务。
C、制定相关涉密制度
在企业内部:
a、建立保密规章制度,严格限制涉密知悉范围
b、与员工签订协议,培养保密意识:要让涉密人员熟知所涉及的商业秘密的范围、性质,并对具体内容做详尽规定,必要时应该形成书面文字,在员工已知悉涉密信息并对其进行保密培训后签署知悉文件,作为日后产生泄密纠纷时诉讼的有力证据。
在企业对外:
a、企业与他人谈判合作事宜时,如果涉及到有关商业秘密,无论将来是否合作,都应该要求谈判各方对于涉密信息进行保密。
b、企业与他人订立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方应对何种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多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以免将来出现问题时没有证据。
D、出现泄密情况
如果出现泄密事件,一定要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应聘请公证人员对证据进行公证,注重收集相关材料及证人证言等,尽快聘请律师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争取使企业损失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