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岁女孩模仿短视频被烧伤离世,各大直播平台应该如何调整审核管理要求?
各种短视频的稀奇点子越来越多,受到了人们的盲从。其中也隐藏着危险因素,出事多的都是未成年人,应该设置年龄限制,保障某一年龄段孩子不能看一些内容。
一 信息安全保障
直播平台应该加强技术上的审核,另在制度等方面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机制,从而提高行业的入行门槛。往后,互联网直播服务平台不能着重于营销引流而忽视信息安全和内容审核方面的投入,杜绝擦边球现象再猖獗。
二 实名制保障
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直播用户进行身份信息等采集,利用身份实名登记的公告,一方面警示大众,网络不是非法之地。直播平台要规范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认证登记。
三 信息保留
互联网直播服务应保留所以直播账号公布的视频信息,保留至一定时期,直至视频毫无异义才方可运费,极大程度地保护使用者的消费权益。
四 平台也应该自省自查
《规定》提出: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其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平台公约。平台也应该令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每日的内容审核,根据影响力深远的视频着重排查其影响程度,以防止负面传播影响程度,更大力的维护网络秩序。
此外,这一规定也更加适应互联网直播服务特点,有利于及时消除违法违规直播内容的不良影响。促进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同时对于保护青少年也将起到重大作用。
2、模仿短视频被烧重伤女孩离世,为何有些视频总是误导未成年人?
随着短视频的流行,各个年龄阶层的人都在使用,看视频或者录视频,由于短视频的录制者缺乏相关意识,审核部门缺乏相关制度,而这其中又不会缺乏有许多尚且不辨是非与真假的未成年,因而总是导致未成年模仿视频盲目跟风最终酿成悲剧。
一方面原因就是在这些视频本身,容易许多的不良影响。许多的平台内都隐藏有一个混乱的少年儿童交往圈。恋爱、怀孕、生子……这些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的禁忌,都被轻易打破。其中许多行为,不仅是对伦理道德的无视,甚至触碰了法律的底线,误导未成年更是无法必要。当然,平台也作出过回应。
其中的原因又分为两个。一个是平台管理者的素质问题。他们不会,不能用健康的东西挣钱,所以,就靠这种丑陋的东西盈利;二是本身逐渐发展起来的平台行业缺少相关审核管理监督机制。众所周知,现在,短视频与直播平台发展迅速,但是,还没有形成健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各行其是,恶性竞争,必然导致竞争混乱。虽然我们有对网络的监管体系,但是,不健全,不完美,不快捷,于是,这些畸形“市场化”的东西就“春风得意”了。
其实有相关人员曾回应过,在这方面的话,平台做得再多也不算多,或许还要从未成年人身上出发。让不让未成年人拍短视频、分享短视频,看短视频,甚至是学习短视频。选择权在用户,不在平台。他觉得,“晒”的心理,不会因为没有快手、抖音这些短视频平台就没有了。
而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未成年本身对于短视频的明辨能力未能提高。所以家长对于孩子在网络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教导以及相关部门对此的宣传引导也是很重要的。
3、模仿短视频被烧重伤女孩离世,还有哪些网络很火但是很危险的行为?
像是曾经有位父亲模仿了抖音里跟孩子互动的翻跟头的视频,结果导致孩子脊椎严重受损。
现在随着网络的发达,很多人都喜欢分享视频,因为看着很有意思。近日一则小女孩因为模仿短视频被烧重伤离世的消息,也让我们很痛心。毕竟有些视频里的动作还是很危险的,如果不是专业人士的话,也很容易出现问题的。
之前抖音有段时间非常有个翻跟头互动的视频非常火,很多情侣,父母跟孩子都在尝试。武汉的某位父亲也发现了这个视频,看着别人这么轻松的就完成了动作,这个父亲也决定跟自己2岁的女孩试一下。
看似是很简单的亲子互动的动作,就是孩子反转过来的时候,父亲抓住孩子的手。然后整个过程就算是完成了。但是没想到在这个过程中意外发生了,父亲当时没有能牢牢抓住孩子的手,下面又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结果孩子直接头部就着地了,送到医院后,医生确诊孩子脊椎严重受损,孩子的上半身已经无法活动。
其实有些人不知道的是视频其实是可以通过剪辑拼凑的,所以有些视频发布的虽然看似很火的东西,可能根本就不是真的,而是通过视频软件剪辑后的成果。
所以我们还是不要轻易模仿那些网络上看似很火的行为,毕竟我们不是专业人士,也没掌握住其中的技巧,万一中间出现个什么意外,后悔的最终也只是我们自己而已。
4、小女孩模仿短视频,用易拉罐自制爆米花,易拉罐做出来的爆米花可以吃吗?
不可以,可能有毒。
易拉罐的成分主要是铝合金(较轻,比如一般的听装啤酒,听装可乐用的罐子),也有用马口铁的(重量会大一些,比如旺仔牛奶用的罐子),然后易拉罐的内部与食品接触的表面都会有一层惰性材料的涂层,可以防止内容物与罐子发生化学反应,或者是罐子中的金属元素溶出迁移到食品里,但这一般仅限于常温或者一般高温情况。
像短视频里面这个爆米花操作,温度应该会超过150-200度,这么高的温度,内部涂层是否会被破坏掉,这个不能确定,但应该是有比较大的风险的。这种做法非常不安全,特别容易烫伤,但这是其次的。最主要的是易拉罐的表层是涂漆了的,受热后漆面可能会分解成各种有毒有害气体。而且易拉罐的设计之初并没考虑加热的情况,铝材的熔点也较低,也有熔毁的风险。
现在要自己在家里做爆米花也是非常简单的,直接用平底锅就可以做,何必找个易拉罐,极容易引发危险,又可能会有毒,而且还特别费时间,只能一个一个爆,也就是图个新鲜而已了。像新闻里这样,因为一时的好奇而导致自己出现危险,更是得不偿失,所以个人认为有些操作,还是看看就好了,不要随意模仿,因为其中可能会有一些潜在的危险我们没能发现,不要总是等到出现意外了,才知道后悔和害怕。
5、模仿短视频被烧重伤女孩离世,网络上还有哪些类似的事情?
最近网上关于女孩模仿短视频中的教程,在家自制爆米花,结果造成酒精爆炸的新闻向我们席卷而来。爆炸导致2名女孩都被烧伤,其中一名女孩为特重度烧伤,生命垂危。不幸的是,最终没有抢救过来离开人世。其实,这种孩子们模仿短视频或者影视剧,动画片中的动作最终酿成悲剧的类似事件,以前也是经常发生的。
前不久,一个孩子的爸爸在某短视频软件上看到一个与孩子互动翻跟头的视频。看上去酷炫又简单,平时注重亲子教育的爸爸,就拉上自家宝宝试了一把。然而,当爸爸抓住菲菲往上翻转180度时,突然失手,孩子头部着地,摔在地上。尽管家人及时把孩子送到医院,但孩子的脊髓已严重受损了,最终导致上半身瘫痪。
还有一名4岁贵阳女童,效仿电视剧的“衣柜穿越”的桥段,躲藏进自家大衣柜,心想一觉醒来就能看见皇宫,谁知却被困于衣柜中,最终严重缺氧,引发呼吸困难等症状。
一位7岁小女孩平时喜欢看电视,特别喜欢《还珠格格》里的小燕子。当她看到剧中小燕子在上吊后并没有死亡的镜头后,经常嚷着要跟身边的玩伴学小燕子上吊。去年某一日的下午,小海芳和小朋友们一起到高要市一家工厂工地的外墙附近玩耍,把绳子打成结后,玩起了“上吊游戏”。结果,在这个过程里小女孩被绳子绞住脖子,最终窒息而死。
所以,模仿有风险,不过拍摄也需谨慎。视频虽有趣,但是拍视频也要注意不要做危及自身以及他人安全的事情,同时还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勿为搏眼球而做出伤人害己的事情。且拍且珍惜啊!
6、女孩模仿短视频制爆米花离世,视频制作者、平台和监护人,责任该归谁?
大家都吃过爆米花,但听说过爆米花会炸伤人吗?前不久,有两名女孩在家模仿网红博主用易拉罐制作爆米花时,不慎被炸烧伤,其中一名女孩已因伤重离世。今天就给大家讲讲关于“危险视频”的那些事8月22日,山东枣庄14岁女孩小哲与邻居家的小孩模仿“易拉罐自制爆米花”的视频,点燃了家中90多度的酒精,导致爆炸,两女孩均被烧伤。小哲特重度烧伤面积达96%。9月5日,小哲因感染过重不幸离世。
那么,对于此类危险视频,视频发布者和平台是否应在视频中加入安全提醒?此次事件视频发布者和平台又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女孩的家长是否也负有责任?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王贝贝律师表示:
首先,目前对于“危险视频”并没有标准的规范加以明确。而危险,是指某一系统、产品、设备或操作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种潜在的状态,其发生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状态,还有是一些机械类的危害。而危险视频,则可以理解为涉及或可能引发危险的视频。
其次,是关于“危险视频”中是否应当加入安全提示的问题。《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条第2项规定了音像制品禁止载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且此类“危险视频”不可以进行录制、传播、出版、复制等行为。“危险视频”由于存在引发危险的可能性,因此视频的制作者负有提示风险、警戒模仿的义务,而平台也负有对于危险视频进行基本审查的义务。因此视频制作者应当在视频中加入安全提示,未加入安全提示的,平台不应审核通过,或应告知视频制作者添加安全提示或由平台自行添加。既然视频的制作者与平台负有进行安全提示的义务,若此二者明知视频存在危险却没有进行相关的安全提示,即是存在过错,因此造成损害的,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若视频制作者和平台已经完全尽到自身的注意义务,则对于损害结果不存在过错,也就无须承担责任。
最后,对于此次事件,无论视频制作
者与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监护人的责任都是无法避免的。监护人对监护对象负有监护责任。而此次事件中,两个小姑娘一个12岁,一个14岁,均属于未成年人。从一般理性人的角度理解,使用酒精灯制作爆米花这样的行为具有相当的危险性,家长应当避免或制止这样的行为,但却放任两个未成年人进行危险活动,主观上存在过错,行为上未履行监护责任,发生了烧伤结果,且烧伤结果与未履行监护责任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所以女孩的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模仿短视频被烧重伤女孩离世,视频发布者要承受刑事责任吗?
因为模仿短视频易拉罐制作爆米花被烧伤的女孩的离世,让众人也产生诸多疑惑,其中不乏有寻找相关负责人的,其实视频平台、视频发布者、模仿者本身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针对不同的情况,肯定主要的负责人是不一样的。
从发布视频的平台来说,本身就应该对危险动作视频发出必要的提示或者警告,而且审核也应排除危险因素。因为视频散播的对象是不受限制的,发布平台、网站对上传的视频应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对于其可能造成的安全影响应有合理的评估,如果视频已发布则应及时纠错或删除。视频发布的网站、平台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从源头杜绝可能引发危害后果的视频进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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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目前,针对含有危险动作的视频类信息发布并没有专门法律予以明确调整规范,在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也非常模糊,视频的发布规则基本处于法律空白状态。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出台细则,对视频类信息发布、传播作出明确规定,分清各方责任,一旦发生纠纷能够有法可依。8、女孩模仿用易拉罐制爆米花身亡,父亲状告平台,到底谁该担责?
网上有名的红色爆米花视频用一个易拉罐爆炸,吸引了两名来自山东的女孩模仿。在生产过程中,酒瓶爆炸了。一个叫哲哲的女孩全身烧伤面积达96%,最后死于过度感染。她才14岁。另一名12岁女孩病情相对较轻,目前仍在医院。
王红删除了原来的视频。女孩哲哲的父亲认为:“女儿平时在家里拿着手机,模仿操作有问题。但短视频平台和发布视频的网民也应承担责任。视频应该有“危险不要模仿”。他要把网上红和平台告上法庭!
律师认为,短视频的发布者和平台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消防人员分析,这两名女孩应在第二次倒酒时发生明火爆炸,造成严重后果。灼伤的疼痛并没有减轻。济南的另一个人试图模仿这段短视频,把大蒜放在他耳朵里,但他没能把它拿出来。王先生在耳鼻喉科医生的帮助下把大蒜从耳朵里取出。耳鼻喉科专家在此也郑重提醒大家:耳蒜消炎没有科学依据,最好不要尝试!
2013年,江苏省一名男孩模仿喜羊羊和灰太狼的情节,将7岁和4岁的兄弟绑在树上烧死。两兄弟的父母以侵犯其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为由,将伴侣的监护人、动画制作人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引火儿童的父母被判承担60%的责任,赔偿15.7万余元;动漫制作公司承担15%的责任,赔偿3.9万余元。有人翻出了王红在一次活动中的公开讲话,称接到了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的警告,也承认自己的一些视频含有危险成分,建议大家不要模仿。
以王红发布的视频为例。除了爆米花,还推出了电脑机箱煎饼、饮水机火锅、更衣室食品等热门短片。这些短片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创新”和“猎奇心理”。刚才,网红回应:女孩出事不是模仿我的视频,愿意提供帮助和配合调查。不少网友认为,家长负有最大的监督责任。
短视频领域参与者众多,竞争激烈。为了在人群中脱颖而出,越来越多的短视频被制作和发布,其中包括高风险系数的行为。然而,未成年人的辨别能力有限,容易产生好奇和模仿,往往造成意外伤害。很多成年人无法控制自己的好奇心,就像济南的王先生一样。每个平台都有专门的内容审核部门,但审核并不能保证没有漏洞。希望每一个孩子的父母都应该告诉孩子正确的模仿者,也希望网络公众能够在安全的前提下赢得关注!
9、模仿短视频被烧重伤女孩离世,抖音短视频审核的规则是什么?
不能带广告、不能涉黄赌毒、不能有政治敏感的内容。
审核进度你自己是看不到的,因为抖音和火山、头条这些短视频的审核是通过机械审核,一遍文章或者一个视频能不能通过审核,时间不会太长,如果你所发视频的审核时间过久,一般来说是有一定程度的问题存在,具体什么问题,都会在后台显示,不通过的原因就只有你自己知道了。
从视频本身来说,一是视频格式或长宽比例,二是视频清晰度质量;从审核来说,一是标题关键词堆砌,二是违规关键词,三是视频内容、四是非原创有相同视频存在等等问题。所以,坚持自己拍摄原创视频,添加配音、字幕,一个好的主题审核、推荐都是很快的。即便是二次创作视频,也要保证视频内容和质量,取一个机器人可以判断的标题,就会比较容易过审。
现在对发视频和发图文的审核时间都越来越长,而且条件越来越严格了,甚至有时候说不上是严格,不仅仅是审核是否原创,越是原创的内容,很多越会进入人工审核,而后台进行人工审核的人手可能不足,或者是经验不足,比机器审核也强不到哪儿去。
因为这些短视频软件怕承担责任,审核小编更是缺乏社会经历,原创的内容涉及知识面太宽了,他们根本就拿不准。特别是和时政沾边的内容,很多都会被列为敏感内容而不适合发布,不过我看娱乐类的乱七八糟发的挺多,过得也挺快。
10、模仿短视频被烧重伤女孩离世,这样的视频为何会通过抖音审核?
最近因为模仿短视频的用易拉罐自制爆米花时,致酒精爆炸,最终女孩因重度烧伤而去世。网友们不禁产生疑惑,这样明显含有高度危险系数的视频,竟然就这样没有任何提示和警告的发出来了。所以其实这样忽略了安全的视频非常多,通过审核的原因无外乎也是因为平台缺乏相关审核机制与监管制度,相关审核人员未负起责任。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平台,根据互联网直播的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等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图文、视频、音频等直播内容加注或播报平台标识信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
也就是说短视频平台具有对短视频的管理义务和审查义务。从目前情况来看,抖音短视频上线了风险提示系统,但是并未能阻止人们的模仿行为,这说明相关管理工作还不到位。而据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有高难度动作或者有危险系数的视频中,大多没有看到有关风险提示的标注。
因此,模仿短视频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平台方面大概都难辞其咎。有些是因为内容审查方面不严,没有尽到风险提示等义务;有的因为对视频的管理不到位,对未成年人缺少有效保护。我们也知道,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平台方应为自己过错负责。同时,也希望这样的事件以后减少发生,避免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