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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鸿沟

发布时间:2020-08-05 14: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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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什么是数字鸿沟




数字鸿沟,是指在全球数字化进程中,不同国家、地区、行业、企业、社区之间,由于对信息、网络技术的拥有程度、应用程度以及创新能力的差别而造成的信息落差及贫富进一步两极分化的趋势。该词源于美国著名未来学家托夫勒于1990年出版的《权力的转移》一书,该书提出了信息富人、信息穷人、信息沟壑和数字鸿沟等概念,认为数字鸿沟是信息和电子技术方面的鸿沟,信息和电子技术造成了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之间的分化。数字鸿沟是信息时代的全球问题。不仅是一个国家内部不同人群对信息、技术拥有程度、应用程度和创新能力差异造成的社会分化问题,而且更为尖锐的是全球数字化进程中不同国家因信息产业、信息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所造成的信息时代的南北问题,其实质是信息时代的社会公正问题。它涉及当今世界经济平等、对穷国扶贫和减免债务、打破垄断和无条件转让技术等诸多重大问题。[1]


概念
最先由美国国家远程通信和信息管理局(NTIA)于1999年在名为《在网络中落伍:定义数字鸿沟》的报告中定义: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指的是一个在那些拥有信息时代的工具的人以及那些未曾拥有者之间存在的鸿沟。数字鸿沟体现了当代信息技术领域中存在的差距现象。[2]这种差距,既存在于信息技术的开发领域,也存在于信息技术的应用领域,特别是由网络技术产生的差距。数字鸿沟现象存在于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产业与产业、社会阶层与社会阶层之间,已经渗透到人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当中,成为在信息时代突现出来的社会问题。(《新媒体概论》石磊著,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第1版)随后,数字鸿沟最早正式出现在美国的官方文件里面--1999年7月份美国官方发布的名为《填平数字鸿沟》的报告。2000年7月,世界经济论坛组织(WEF)向8国集团首脑会议提交专题报告《从全球数字鸿沟到全球数字机遇》。当年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数字鸿沟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问题。 美国“全国城市联盟”的技术计划指导Keith Fulton认为,必须落实培训和教育方面的投资,数字鸿沟并不仅仅指是否拥有计算机。历史上发生过“工业革命”,但许多国家在工业革命中各行其道,许多国家落在后面。
根据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文件,数字鸿沟指由于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全球发展和应用,造成或拉大的国与国之间以及国家内部群体之间的差距。它的产生,从世界范围看,就是由于发达国家经济水平及信息化程度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所形成的信息不对称;从发展中国家看,就是由于地区、行业、所有制以及企业规模等差异,存在着的信息不对称。
美国商务部的“数字鸿沟网”把数字鸿沟概括为:“在所有的国家,总有一些人拥有社会提供的最好的信息技术。他们有最强大的计算机、最好的电话服务、最快的网络服务,也受到了这方面的最好的教育。另外有一部分人,他们出于各种原因不能接入最新的或最好的计算机、最可靠的电话服务或最快最方便的网络服务。这两部分人之间的差别,就是所谓的‘数字鸿沟’。处于这一鸿沟的不幸一边,就意味着他们很少有机遇参与到我们的以信息为基础的新经济当中,也很少有机遇参与到在线的教育、培训、购物、娱乐和交往当中。” 这一定义主要从经济、技术角度入手,虽然没有包括文化、民族、性别、代际方面的差异,但是道出了数字鸿沟的主要原因和表现,因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一些学者也认为,所谓的“数字鸿沟”应当被称为“知识鸿沟”或者“教育鸿沟”。在互联网时代,个人计算机的主要用途已经由计算转化为信息搜索、信息交换和信息处理了。所谓"知识鸿沟",就是一方面闲置着大量的劳动力,另一方面,这些劳动力却因为知识储备不足而无法被吸收到最具价值创造潜力的、占国民经济比重高于70%的经济过程中去,从而不得不拥挤在只占国民经济价值总额30%以下的传统农业和工业部门内。

全球数字鸿沟
在同一国家内部也存在着数字鸿沟。发达国家的国内分化表现在:(1)阶层差异。据调查,美国年收入7.5万美元的家庭87%拥有电脑,68%的家庭上网,而年收入低于1.5万美元的家庭中,只有7%有电脑,2%上网。(2)种族差异。美国黑人和西班牙裔的家庭的电脑拥有率和上网率要比白人和亚裔低60%左右,在美国网络高度普及的今天,仍有99.5%的非洲裔、98%的拉美裔不能使用因特网。(3)行业差异。美国信息技术业工人的平均年薪比其他私营部门工人工资高85%,1992年至1998年,信息产业工人与其他行业工人的年平均工资差距扩大了1万美元。(4)年龄差异。英国使用因特网的人口中有50%以上属于15~24岁群体,而这部分人口仅占全国人口的15%,超过64岁的人口中每25人中只有1人上网。(5)男女性别之间、城乡之间及不同教育背景人群的信息化差距也日益明显。

3、网络新媒体发展存在什么问题?

1997年3月,CHINABYTE网站上出现了第一条商业性网络广告,标志着中国网络广告的诞生。经过10年多的发展,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于2007年已经达到46亿元,比去年前年同期增长48%, 


1. 中国网络广告市场特征  


1997年网络广告在中国的出现,几年来的发展历程中网络广告的增长幅度一直高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根据艾瑞市场咨询(iResearch)发布的《2004年中国网络广告研究报告》显示:1998、1999年是中国网络广告的起步阶段,占广告总额的0.1%,2000年到2007年网络广告平稳发展,占广告总额0.5%,而2006起网络广告规模大量增长,达到广告业总规模的1.0%,2007年该比例已经增长为1.5%。中国广告市场这几年来由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不断发展和扩张,网络广告所占比例的大幅提升更能显示出网络广告市场的迅速增长。  


主要门户网站在网络广告市场中表现不俗。据里昂证券发布的分析报告指出,在2007年网络广告市场上,新浪、搜狐和网易中国三大门户网站控制了64%的份额。


2.关键词搜索成为网络广告与新媒体的增长点  


<1>不管是新媒体上的广告,还是网络媒体上的旗帜广告、按钮广告等,都是以吸引受众的注意力为诉求的,因而被称为“注意力经济”或“眼球经济”。而网络搜索引擎则代表了一种新的虚拟经济形态,即“搜索力经济”。所谓搜索力经济,其特征就是受众从以往的眼球被动接受信息状态转为主动搜索信息。


搜索引擎的出现很好地切合了“受众本位”的传播方式,受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主动搜索信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1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获取信息作为上网最主要目的的网民所占比例最多,达到39.1%;而用户在互联网上获取信息最常用的方法是使用搜索引擎查找相关网站,比例高达70.7%。  


<2>(1)具体到广告上来讲,搜索引擎的出现改变了以往广告形态中受众被动接受的状况,而是将受众处在信息的中心位置,受众具有极强的选择权和主动性。另一方面,由于搜索引擎用户在搜索信息时极强的针对性和确定性,因而极有可能就是所搜索产品或服务的潜在购买者,这种有效到达的广告模式也深受广告主喜欢,因而因搜索引擎发展而带动的关键词搜索广告得到了迅速发展。

(2)2007年,中国网络关键词搜索广告市场已达6400万元。美国投资机构Piper Jaffray认为:“搜索引擎作为最有效的产品和信息查找工具,以及广告商寻求和获得客户的最佳途径,将是未来几年内成长最快的网络广告形式。”

( 3 )国内网站百度、雅虎中国、新浪、搜狐和网易纷纷涉足付费搜索领域。

(4) 中国网络广告不断的在发展,如近年来的新媒体-企业之窗,利用互联网最新的行为分析技术,来实现广告的精确投放,让你的广告只显示在最有价值的客户面前,利用“信息互动”来实时捕获你的客户,新媒体这个优势从根本上解决了中小企业的广告浪费,自然成为中小企业的二十一世纪产品推广的利器。

(5)中国网络广告市场孕育着极大的市场发展潜力。由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强势发展,生产的商品和服务越来越多,企业主的广告投放需求将持续增加,从而促进中国广告市场的发展。  


3. 网络广告与新媒体广告的融合加快  

网络和新媒体融合的加快是网络广告与新媒体广告融合加快的主要原因。网络技术经过长期发展,越来越注重网络和新媒体的相互融合和促进。

4、根据数字鸿沟理论分析新媒体应该如何改变社会的不平等?

作为新媒体只能宣传平等的理念,让人们去接受它,作为自身并没有权利和能力去改变社会当中的不公平现象。

5、什么是数字鸿沟 体现在哪些方面

“数字鸿沟”又称为信息鸿沟,即“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鸿沟”。在英文里面,数字鸿沟大多数时间统称"Digital Divide",也有时候叫做"Digital Gap"或者"Digital Division",本意是数字差距或者数字分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顾问Dannisi指出,数字鸿沟实际上表现为一种创造财富能力的差距。

http://ke.网络.com/view/95170.htm

6、网络新媒体发展存在什么问题

作为一种依托数字技术平台进行传播的现代化媒介,新媒体仅用了数十年的时间便获得了传统媒体近百年才慢慢拥有的受众。也正是这样的发展速度,在为我们带来信息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所产生的负面作用,随着新媒体的广泛传播,也变得不容忽视起来。

一、新媒体的定义

(一)新媒体的产生与界定

新媒体(New media)一词,是1967年由美国学者戈尔德马克率先提出的。

这一时髦单词提出之后,接踵而来的问题就是:什么是新媒体?如何界定新媒体?时至今日,可以说仍旧没有人能够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对于这种学术畏途的产生,英国学者理查德?厄豪尔斯曾分析过这样三个原因:“首先,这是一个极具变化的领域,即使最时兴的研究,到它成熟时就已经可能过时了;其次,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所以已经树立起来的重要文本和经典文本还很少;第三,甚至是‘新媒体’的定义还有待解决”[1]。

事实上,自新媒体诞生以来,它的的发展历程经由精英媒体到大众媒体再到个人媒体这样三个阶段,不过也就短短几十年的时间,这和以往通过数百年时间才完成几个阶段发展的传统媒体相比而言,新媒体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发展速度惊人的新兴领域。在这样的发展速度面前想要对其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深度分析立言,找出符合其现在乃至未来发展方向的准确定义,是必须要再过一些时日,一方面观察其发展变化,一方面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系统研究。

虽然“新媒体”至今为止还并未存在一个确定的概念,但却已有了对于其相对准确的认识,而本文更倾向于清华大学的熊澄宇教授以及四川师范大学石磊博士的观点,即“相对论”的观点。

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2]”同时,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天府早报》副总编石磊博士在《新媒体概论》中也对新媒体做了界定,他指出:新媒体一词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是指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严格来说,新媒体应该称为数字化新媒体[3]。

(二)新媒体的构成要素

新媒体虽然缺乏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对于现阶段新媒体这一概念的构成要素却有以下共识:

1.新媒体是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基础上的,如果说传统媒体是工业社会的产物,那么新媒体就是信息社会的产物。

2.新媒体在信息的呈现方式上是多媒体,可以进行跨媒体、跨时空的信息传播,还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互动性等特征。

3.新媒体具有全天候和全覆盖的特征,受众可以随时通过新媒体在电子信息覆盖的地方接受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信息。

4.新媒体在技术、运营、产品、服务等商业模式上具有创新性。

5.新媒体的边界不断变化,呈现出媒介融合的趋势[
二、新媒体的主要特点与优势
关于新媒体的特征,也有着不同的观点,但对于新媒体的主要特点,业界与学术界则有以下几点共识:
1.交互性与及时性
尼古拉·尼葛洛交庞帝曾经在1995年出版的《数字化生存》一书当中中对“被动的旧媒体”与“互动的新媒体”进行了比较,认为交互式传播是新媒体的一种常态传播,这与传统媒体的“一对多”,“点对面”的传播是具有很大区别的。以伦敦火车相撞案为例:1999年10月初,伦敦发生40年来最严重的火车相撞事件,事发清晨,正是当天报纸出版之后,而下一次报纸出版还要十几个小时。这时,《卫报》网站立刻将现场照片、事发目击等报道送到网上,在第一时间告诉了受众发生的一切。可见,早在1999年,网络对于信息的传播速度已无可比拟。时至今日,发展中的互联网的传播时效已远远超过了报纸,仅需要第一现场的民众一条微博便可以广而告之。
在拥有及时性的同时,新媒体也拥有着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交互性。在传统媒体的互动中,新媒体则可以不受时间、地点和环境的制约,只要所处区域内有信号覆盖,便可以高速传播和更新信息,在网络中所发表的评论都立即生效,可以直接与编者进行在线交流,几乎做到了与新闻事件同步。同时的,网络平台对于信息门槛的降低,使信息接收方和传播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在这一平等的平台上的交流和对话,使得普通民众也可以通过新媒体发表自己的观点,至此,信息传播才逐渐真正走向平民化和大众化,“草根”话语权获得的前所未有的尊重。
2.海量性与共享性
进入微博,我们可以看到大到社会热点、小至好友心情的众多信息,而云盘的使用则使得世界各地的信息都可以汇聚共享。依托数字化平台,新媒体克服了报纸版面的容量限制使信息得以海量传播,冲破了广播电视的单方传播与不可重复性,使资源得以下载共享,这种“天涯若比邻”式的区域覆盖使受众在随时输录信息的同时也可以便捷获得世界各地的讯息,而空间与时间上的开放性也促成了讯息的海量性,受众在汲取所需的同时也成为的信息的传播者,使受众在海量信息与讯息共享中真正做到了“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
3.多媒体与超文本
新媒体使用多媒体展示的方式对信息进行处理,是一种以结点为单位的超文本呈现。相同的,新媒体的传播也是以是超文本、超链接为依托,以结点为单位组织各种信息的。面对不同受众的需求,信息通过这些结点的不同链接,构成特定的信息网络,提供不同事物信息媒体形式。网络将传统媒体的长处集于一身,对于用户来说,信息最终以何种媒体形式出现,是文字、图片、声音还是图像,完全由用户根据信息的内容、自己的爱好以及接收条件自行决定”[5]。

4.个性化与社群化
新媒体出现后,虚拟社区、网络群团相继出现,受众不再受播出流程和内容的限制;各种网络平台尤其是博客微博的蹿红,使新媒体个性化与社群化这一特点便更加显著起来。以博客为例,对于博客最形象的比喻应该是公开性与私密性并存的“对外开放的私人闺房”。在这里,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时随地的书写自己具有倾向性的个性化愿望,收看你的受众也可以随时随地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个性化的回复。在具备这种个性化的同时,受众也在这个社群化的平台上拥有一群特定的观看者和收听人群。
通过以上特点不难看出,以互联网为代表新媒体其优势在于:网络培养了人们的平等价值观念,淡化了人们的地位和身份意识;网络传播是一种注重个性创新和个性文化的传播,它拒斥千人一面,崇尚文化多元;网络传播营造出人们通过自由交往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减少了那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网络传播创造出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型的跨地域的“虚拟社区文化”,使人类文化的交流真正突破了时空的边界[6]。而这些,也正是新媒体能够迅速融入我们的生活,改变我们的思维习惯的重要原因,同时也使新媒体的存在与发展具有了必要性。
三、新媒体所存在的问题
新媒体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同时它也暴露诸多问题
(一)网络爆炸式的信息传播方式导致信息良莠不齐,低俗虚假信息泛滥
新媒体发展的最为直观的社会结果,便是信息量的绝对增加。根据美国学者H.H弗莱德里克曾经做过的推算,即使以5年为周期来计算,也意味着,在今后不到70年的时间内,人类积累的信息量将达到我们今天信息量的100万倍[7]。作为新媒体的代表,网络克服了报纸的版面限制,降低了信息传播的门栏,使信息得爆炸式的增长。然而正是这样的增长速度使得信息良莠难辨,低俗淫秽信息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一些网络谣言的制造者为了引起关注则不惜捏造虚假新闻。据悉,2010年2月20日至21日,由于听信“地震”传言,山西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阳泉六地几十个县市数百万群众2月20日凌晨开始走上街头“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网一度瘫痪。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海岸发生9.0级地震。从3月16日开始,中国部分地区开始疯狂抢购食盐。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行政拘留。这些网络大V,利用网络的快捷传播与迅速扩散,造谣传谣形成所谓影响力,进而谋取不当利益成为网络“大谣”,在误导民众判断的同时也造成了社会的动荡不安。
(二)市场利益驱使供应商传播不良信息,法律法规却未能跟上
中新网曾发表消息称:“传媒与出版业是现在乃至新世纪最后一个暴利行业。”受新媒体广大的受众市场与几何倍的利润回报的驱使,一些供应商便甘心以“人为财死”的方式追求眼前利益,无视法规法纪,向网络中大量投放、传播不良信息。以楼宇电视为例,由于户外广告媒体的不断增多,加快了户外广告投放额的上涨幅度。北京、上海、广州的楼宇电视与电梯平面媒体发展空间广阔,成长环境优越,面向的高、中收入消费群体相对集中,与其他市场相比,增幅显著,提升了一级市场的户外投放份额。但它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目前尚无播发新闻信息的资质,广告是其惟一内容,侵害了人们的公共空间,单一地播发商业广告,造成了“视觉污染”[8]。可以看出,在新媒体的管理中,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从而使牟取暴利的营运商罔顾社会责任,导致市场经营秩序无法得到维系。
(三)网络平台在提供便捷言论的同时产生网络暴力,使公民隐私难以维护
网络是一个言论相对自由的平台,人们在畅所欲言的同时也很容易形成网络暴力,即:一定规模的有组织的网民,在“道德、正义”等“正当性”的支撑下,利用网络平台向特定对象发起的群体性、非理性、大规模的、持续性的舆论攻击,以造成对被攻击对象人身、名誉、财产等权益损害的行为。[9]这样的行为使得言论自由产生异化,“人肉搜索”成为一些人泄愤的途径,公民的隐私权变得难以维护。以胡伊萱案为例,由于孕妇谭培培诱杀送其回家的善良少女的行为,导致满腔怒火的网民曝光了谭培培父母以及妹妹等不涉案者的个人信息进而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虽然这是大多数网民处于“公愤”与的行为“正义感”希望替枉死少女出气,但这样的行为,归根到底仍旧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而这案例并不是个案。可见,网络暴力影响着公民的正常生活与学习,甚至会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侵害。
(四)网络制度尚未完善,侵权抄袭现象难以遏制
版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就是法律赋予创作者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表达、复制、传播及利用的控制权。它不是专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在因特网中的微博、博文等,只要是首次公开表达的创造性表达,都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10]然而,由于网络上信息流通量大,审核能力有限,再加之在这个虚拟平台上通过网民的注册账号很难追查到本人,使得版权的维护变得举步维艰。大多数时候,人们仅仅只需要注册一个账号便可以任意复制、抄袭他人的言论,并在未经作者允许的情况下任意转播他人作品。这样的行为已然侵权,却由于提供了大量可供免费快捷下载的资料,使得很多网民也乐于接受这样的 “免费午餐”,从而形成了既有抄袭者复制,又有传阅者下载的网络环境,也使侵权现象在网络上成为了一种大家“默认许可”的行为。
(五)政府监督困难,网络公信力有待提高
2008年6月,中国已大幅超过美国,跃居成为世界第一网民大国。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网民数达到5.64亿。面对这样庞大的网民人数,要做好统计监督,必须经历一个长期的统计与规范过程。现今,政府对于网络舆情的监督引导难度较大,仍然缺乏对于网络等新媒体的监督力与审核力,一些希望借助谣言来博得眼球的网络媒体便不顾职业道德,大量散布谣言假新闻,造成了网络信息真假难辨,网络缺失公信力的局面。
(六)网络中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的“麻醉作用”与“数字鸿沟”的扩大
拉扎斯菲尔德和莫顿曾在《大众传播、大众鉴赏力和有组织的社会行动》中针对现代大众传播的负面作用提出了“麻醉作用”一说,认为:大众媒介以低廉的价格大量占用人们的时间,使人们沉浸在虚幻的自我满足中,从而丧失社会行动能力;所传递的浅俗、煽情化的内容,使人们的审美鉴赏能力退化;使人们成为不假思索顺从现状的单面人。本文认为,拉扎斯菲尔德和莫顿所阐述的大众传播的负面作用,同样也是网络所存在的问题。网络具有信息海量传播的特点,然而,在这些成爆炸式增长的信息中,充斥着大量的低俗表层信息,这些信息具有新异性与刺激性,在吸引人们去点击阅读的同时也侵占了人们思考与学习的时间,人们习惯于将注意力集中在零碎肤浅的八卦娱乐之中,加之网络上缺乏深度的评论对人们的误导,很容易使人们沉溺在虚拟信息中难以自拔,失去思考与判断的能力。

此外,网络在带来信息量增大的同时也产生了“数字鸿沟”。美国学者蒂奇诺等人提出了一种“知沟”假说:“由于社会经济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会经济地位低者更快地获得信息,因此,大众媒介传送的信息越多,这两者之间的知识鸿沟也就越有扩大的趋势” [11]。随着新媒体发展中信息量的进一步增大,由于人们接受信息的能力与接受数字技术的机会的差异,便很可能会造成比大众传媒时代“知沟”更大的“数字鸿沟”产生。
(七)负面舆论堆积造成“比坏”心理腐蚀社会道德
网友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在匿名的情况下毫无顾忌的发表偏激言论,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这些“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现象,从“郭美美”、“干露露”到“天价月饼”、“豪华跑车”,由一点进而延伸到各个领域的负面信息五花八门,充斥全屏。就连我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在网络上也更多的表现成为了一种异化与奢侈,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往往会认为为了一己私利而罔顾法律,长久如此,将会造成整个社会诚信缺失,投机主义已及社会风气恶化。
四、新媒体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由上述问题可以看出,新媒体在带来言论繁荣的同时也在带来言论失控与社会动荡的风险。如何看待这些问题、研究有效解决对策,对于新媒体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针对上述几点问题,本文认为有以下几种解决措施:
(一)借助广大受众的社会监督控制,健全信息审核平台
信息审核是筛选网络信息是否适合传播的第一道门槛,在网络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健立健全相信息审核机制这一关卡,有利于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不良网络信息的大面积传播,将不良信息扼杀在初始阶段。然而,在数量巨大的网民面前这样的审核并不好开展,因此,应借助广大受众的力量。由于受众是网络信息的直接受传者同时,是网络低俗虚假信息的第一受害人,因此,受众具有对媒介活动进行监督的正当权利。受众可以通过个人信息反馈等手段建立民间信息审核平台,由“公众利益”来制约网络虚假信息的发展。
(二)完善网络法律法规,逐步形成规范的网络秩序
在新媒体飞速发展的同时,法律规范应当如期而至。但是,据目前的资料来看,关于网络规范方面的立法资料还相对较少,在网络大面积普及的情况下还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法条法规。因此,应加快推进网络立法建设,依法治网,建立健全网络规范与监督,注重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与著作权。使民众在享受自己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可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至于为了追求个人的利益而罔顾他人的合法权力,并在此基础之上,逐步形成规范的网络秩序,以保证网络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国家政府的舆论管控,引导舆论向正确方向发展
传播学教授郭庆光在《传播制度与媒介规范理论》这一章节中认为:“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这种控制的目的是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媒介活动为国家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国家目标的实现服务。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规定传媒组织的所有制形式;2.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4.对传播事业的发展制定总体规划或实行国家援助”[12]。
国家与政府强作为强力的管理者,在解决新媒体存在的问题上也居于主导地位。2007年中共中央新年伊始的第一次学习就是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2008年,前总书记胡锦涛开与网民交流之先河,大力发展媒介和文化产业,在每个五年计划中都占有重要位置。可以看到,国家正在重视和支持着新媒体的发展。国家和政府对于新媒体发展的重视和关注,将对新媒体存在问题的解决与舆论的正确引导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只有国家和政府站出来指导的舆论方向,切实加强网上正面宣传,才能有效解决问题,使互联网真正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崭新阵地,成为教育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
(四)依托政府支持,加大技术监控治理力度
从新媒体信息的传播过程来看,新媒体传播是产业链式的传播。整个传播过程需要涉及内容提供商、内容集成商、移动平台提供商、移动运营商、终端提供商、渠道合作伙伴等诸多环节。因此,新媒体的内容安全,也同样需要产业链中各个环节的密切合作。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构建针对有害内容源、有害内容传播渠道、以及最终目标(移动终端、平板电脑)的全生态系的防护体系,才能对对信息内容进行有效监管,从而保障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地发展。
因此,应以政府为依托,研究不良信息传播的演化机制,加强对网络通信软件、网络传输内容的管理。规范应用商店对通讯软件的检验和测试流程,使用户,尤其是抱有新异心理的未成年用户在浏览信息时受到一定的合理制约,使互联网的网络信息体系更加干净与安全。
(五)媒体人增强自身自律感,坚守职业道德提高“公信力”
媒体的“公信力”来自于媒体人的自律与其对于职业道德的坚守,作为一个媒体人,其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便是在威胁与利益面前,坚守媒体从业者客观公正的态度,也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公众的信赖。面对问题深入调查,客观负责的评论,促进积极信息的传播,这是网络媒体的责任与义务。通过“自律”换“自由”,以自律公约的形式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力度,才能在获得媒体公信力的同时,使网民拥有一个健康阳光的网络环境,向社会传递出“正能量”。
(六)提高网民素质,实行网络实名制
在网络普及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培养网民的思考与辨别能力,使网民具备对事件的基本的辨别能力,正确对待真实客观的负面信息报道,以避免将谣言信以为真而产生情绪激化。此外,网络的虚拟性也是网络存在大量谣言的重要原因,虚拟身份使得一些网民认为自己可以摆脱法律的规范而大肆造谣散布非法信息,在一些主要领域实行实名制则可以辅助网络法制建设,规范网民的行为,也为网络安全与“清网”行动提供了便捷。
找出解决新媒体存在问题的对策是社会安定与和谐的必由之路,在未来,新媒体会将以更快的速度普及发展,新媒体对于社会的影响也将与日俱增。如何良好地解决新媒体存在问题,是需要国家、政府、媒体人乃至每一位公民共同努力的,也只有这样,新媒体才能健康发展,社会也才能的构建和谐。

7、公众应该如何面对“新媒体村”的出现?

近日,因为一篇题为《实地探访山东新媒体村,农妇做自媒体收入破万》的报道,让一群“隐居”在鲁北农村做自媒体的留守妇女迅速爆红网络。据负责人李传帅介绍,两年前他回到老家山东商河县李庙村,带领20多名留守妇女成立了一家自媒体工作室,开始了“自媒体”内容创业。目前这些农村妇女一人管理一号,不少人月入过万,7月份平均收入高出上海平均工资462块钱。

正当人们惊叹于农村自媒体内容创业居然也有这么大的空间,并向这群学历不高、收入不低的留守妇女投来艳羡的目光,以为她们会因为这次爆红而走上事业巅峰,成为人生赢家之时,却有媒体爆出,由于不堪网络舆论的巨大压力,工作室的不少员工心态崩溃,这两天有多人没来上班,自媒体工作室已陷入停工状态。

而所谓的“压力”,主要是网络上不少人质疑,这些农妇制作的内容没有价值,有滥造嫌疑。同时,也有人直接将这种内容创作称之为“洗稿”。这不能不让人扼腕叹息。

说起“洗稿”、抄袭这档子事,已经是司空见惯。以致现如今,看到相似的文章,网友便会条件反射般地指责“这是洗稿”,而被指控者多数时候则置若罔闻、“岿然不动”。如此随便的背后,是因为谁也没将这当成一回事,双方都知道,掐架热闹一番后,所有指控都将不了了之。

相比城里人的淡定,淳朴的农村人就要敏感得多。在她们眼中,被控“洗稿”与说人考试作弊、婚姻不忠一样,都是很严重的指责,将使自己在十里八村的“熟人社会”里难以立足。而这种态度差异的背后,固然与城市农村不同的生活环境、道德观念等因素有关,但更深层次折射出的,是以城市为中心的舆论视角,对于农村、农民根深蒂固的轻视甚至歧视。

比如关于“新媒体村”这事,我就看到有不少评论质疑:“现在连农民都搞起自媒体了,那以后谁来种地,中国的粮食安全如何保障?”这种言论表面看来是在忧心“三农”,实际上还是“士农工商四民分业”的旧观念在作祟。问题是,农民凭啥不能搞新媒体,又凭啥认为农民搞不好新媒体?

最近几年,因为工作关系,我经常赴各地农村考察,光山东的农村和县城,今年就去了好几处。据我的观察,拜移动通讯及互联网等“技术破壁”所赐,现如今城乡间的信息鸿沟已经很小,接近被抹平。很多农民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信息闭塞与后知后觉。之所以类似山东“新媒体村”这样的事例还不多见,主要是囿于各种现实资源、公共配套、基础条件的阙如。一旦这方面的短板能够补上,诸如山东“新媒体村”、浙江丽水“淘宝村”等互联网新农村将大批量涌现。

至于说农村自媒体内容有没有价值,是不是粗制滥造,更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话题。所谓“阳春白雪下里巴人”“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就像你可以指责拼多多,却不能无视其在四五六线城镇及农村市场的巨大占有率,因为这不仅仅是个消费品味的问题,而涉及到收入分配、城乡差异等方方面面。

同样的,尽管根据调查,近六成新媒体人分布在一二线城市,但五环内的内容审美依然不能覆盖整个中国互联网的内容需求。所以,对作为填补市场空白的山东“新媒体村”尝试,舆论更应该给予理解之呵护,而非无端之指责。

美美与共,各美其美,五环内的自媒体精英和山东的“自媒体村”,并无直接的高下之分。山东这个“新媒体村”目前的停工,可能原因比较复杂,“压力太大”只是一个表象,但是面对“新媒体村”现象,还是请放下五环内的傲慢,大家都在一条跑道上竞争。

如果非要说“新媒体村”带来什么思考的话,我想或许是:为何农村自媒体内容创业这么少,这么难?那些所谓“粗制滥造”的内容又为何这么有市场

来源:澎湃新闻网

8、关于“新媒体”的经典书籍

《数字传媒概要》,闵大洪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闵大洪应该是中国接触新媒体比较早的新闻传播学者了吧。这本书应该也算是最为权威的新媒体的著作了,在学界评价颇高,前些年看过,受益匪浅,只是不知道在新媒体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这本书有没有与时俱进出新版本。
另外,彭兰、杜骏飞也应算得上新媒体专家吧,只是他们的著作拜读较少,楼主感兴趣也可去查查看。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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