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本科刚毕业,找个两个工作一个是行政文员类的,一个是新媒体运营,好纠结去哪个?
其实,我更看好行政文员类,虽然工作上可能会枯燥无味……不过,只要您愿意学习,当然还有无怨无悔去承受好多不是您工作职责之内的琐事……
古语常说: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常言道:有付出就可能有回报!
行政文员一旦做好,在抗压能力、为人处事等很多方面可以得到更快的提升……
当然,此工作过程也可能是酸甜苦辣咸各种人生百味的集中体现!
而新媒体运营,可能对于外向性格的人更能发挥长处……
所以,您可以先扪心自问下 ,您的性格是否是外向积极式的……
愿您,纠结早日解除!
2、我现在30岁,也就做一些行政的工作。前几天,我朋友说她学了新媒体,现在工资都能过万,我也想花些时间去
你好,我也是从那种学校出来的,很久以前了,好像是叫新自觉。当时学完了还给我推荐了工作,现在我的工资也是上万的。但是想要高工资,也需要自己去努力,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总结经验才行,。
3、我是学行政管理的,但是之后想做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运营,从内容编辑开始,想问一下步骤怎么做?
做新媒体的话,你要有一个敏锐的洞察力和文案编写能力,这样的话你的文章阅读量才会高,同时也要增加文章与粉丝的互动量。
4、有没有做新媒体运营的朋友,你们是怎么入行的?我是13年本科毕业,专业是行政管理,想要转行做新媒体运
有很多公司企业都会招聘微博运营或微信运营的职位,或企业网站的管理运作人员,你可以关注本地招聘平台的类似职位。
5、新媒体运营和行政哪个发展前景更好
如果你想稳定,那就是行政。如果你想对未来有更多的想法,那就去做新媒体运营。行政岗说实话就是打杂,而且作为传统的职业,前面有太多太多的前辈了。而新媒体,由于兴起的时间没有那么长,人才也相对缺乏,机会会更多,而且待遇也会有差别。
目前公司的行政岗,一般就是两三千,撑破天四千,做到部门经理的话是五六千,需要多年的经验。而新媒体经理,我遇到过一个八千的,只需要两年的经验。
6、新媒体环境下,如何理解信息公开的内涵及意义?
兄弟 你敢抄吗? 法律意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信息社会就是信息和知识将扮演主角的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因而,政府信息应该公开,那么,法律意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是什么
含义呢?
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仅仅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含义是远远不够的,从其特征上把握,会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一般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具有以下几点特征:
第一,政府信息公开具有行政性。
政府信息具有行政性,政府信息公开同样具有行政性。一方面,政府信息是与行政行为有关的信息,或者是政府机关以职权获取的信息,这些信息都是与政府公共行政权力的运行有关,是行政权力运行过程或其结果的表现形式,没有行政权力,就没有我们所说的公共信息,也就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另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也需要行政权力的运行,信息的产生离不开行政权力,信息的公开同样离不开行政权力,有时信息公开的过程也就是信息产生的过程,行政性贯穿始终。
第二,政府信息公开具有权利性。
政府信息公开尽管具有行政性,但是,信息公开是以公民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为基础的,而不是以行政权力为基础。现代宪政观念告诉我们,政府是否应当公开信息,是否向民众提供信息,这并不是政府的权力决定的,而是由民众的权利决定的,这种权利是民众所享有的宪法权利。所以说,民众需要什么信息,政府就要提供什么信息,只有这样,相应的宪法上的权利才能够实现。公民个人根据宪法权利和具体的法律规定,自由地获取政府信息,是公民和公共权力机关之间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
第三,政府信息公开具有例外性。
并不是所有的政府信息都是可以公开的,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政府信息是不可予以公开的。政府所掌握的很多信息是具有“秘密”等级的,这是基于国家安全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当政府信息的内容涉及到国家的安全,公开会影响国家的利益时,其公开就会受到严格禁止,并通过《保密法》予以严格规制。所以,政府信息公开具有例外规定,并且,由于对可以公开的信息难以一一列举,因而,在立法技术上,一般把例外信息作为研究的重点,除去例外信息以外,其余政府信息均应当公开。
第四,政府信息公开要以载体为依托。
政府信息是无形的,它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体现出来,一定的方式实质就是一定的载体的表现形式。比如,通过政府公开刊物刊载出来,通过设立阅览室展现出来等等,这些表现形式均离不开一定的载体,所以说,政府信息公开要以载体为依托,离开载体,政府信息无法传递。载体的范围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纸张书面形式,也可以是电子形式,并且,随着科技的发展,通过计算机网络形式获得信息的方式更为普及,但是,不同的载体的成本是不一样的,这就需要法律的规定与选择。因而,政府信息公开要以载体为依托的特性,尽管不显得那么重要,但是,它却影响着信息的传递,甚至也直接影响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的确定。
政府信息公开的四个特征说明,从广义上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含义更为准确,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就要求在一定的法律准则下,政府的政务要公开、政府掌握的信息要公开,要让政府信息真正的流动起来,以期提高人们对政府的监督力度,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