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媒体运营应该怎样学习
对于新媒体运营的新手,前期必须要积累相关行业的知识
文案功底是写推文最基础的一步,平时多关注阅读量高的公众号文章,学习别人写文案的手法和方向,文章的排版和图文的搭配,分析文案的创意点,包括文案的优势劣势。
追上时代热点,关注每天的热门新闻,可以根据热点结合文章主题写出推文,增加文章的曝光率。
做竞品分析,关注一些优秀的自媒体人,去分析他们是如何进行品牌的宣传推广,如何发掘品牌的优势和弊端,怎样才可以把弊端做好?平时多去了解这一些,对自己的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的提高是有所帮组的。
了解热门的自媒体平台,对自己的产品和接触的平台熟悉这是最基本的,如果你连自己的产品都不熟悉,怎么向别人介绍你的产品,如果你对微信微博的功能都不熟悉,怎么引导粉丝关注你,所以一定要熟悉产品和相关平台功能。
以上这几点是新媒体运营入门新手所要学习和积累的。
2、史上最严的新媒体整顿来了,新媒体文要凉了吗
随着自媒体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个人和公司参与到了自媒体的创业领域,作为一个新媒体人,我是非常欣慰看到越来越人来关注自媒体这个行业,但也同样引起了许多问题,随着自媒体行业的规模发展迅速,这些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比如门槛低、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出现大量抄袭、山寨、庸俗、虚假消息等内容,另外一个方面,急功近利的心态导致了一些灰色地带和产业,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读者对自媒体的评价,也制约了发展,还有一些营销号的操盘手,个个都是很牛的标题党,有些标题看了令人忍俊不禁,但这些都是会影响人们对这个行业的评价和信任度,相信2018行业的规范和制度会相继出现,保障新媒体的良性发展。
另外,我认为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也是2018年社会媒体营销中的一个趋势,随着法律法规制度的健全,以及越来越规范发展的互联网和媒体行业,知识产权就必须放在一个更重要的位置之上,由于目前自媒体的盈利方式比较单一,主要还是以流量来换收入,在这种模式之下,少数参与者就会利用一些技术或者手段大打擦边球,他们的侵权成本极地,相比之下,在互联网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维权成本却非常高,比如我所在的唐界传媒,一直非常重视原创,我们每一篇文章都必须是亲自手写,然后修改之后录入电脑,再发布出来的,只有践行坚持提供有价值的原创内容,才能够引领这个行业的规范发展,所以,希望2018年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能有一些更进步的举措,帮助自媒体行业能够远离盗版、侵权、抄袭等问题。
最后,相信我们的新媒体行业一定会在每一位媒体人的热情参与和真挚付出之下,获得更快速的发展,当然,这也对我们每一位媒体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严格自律,坚持为读者提供更有价值的资讯是我们的准则,自媒体行业虽然很辛苦,却也因为可以和很多有着共同兴趣爱好的人共同分享而充满感激与幸福,我很热爱我的工作,也预祝每一位朋友2018年工作顺利。
作者:唐界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赵永奇
3、运用新媒体开展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有哪些主要措施
1、搞好顶层设计,夯实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的基础工程。
着力抓好“三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网络等新媒体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重要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善待新媒体、善用新媒体、善管新媒体,切实把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纳入群众工作总体布局,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之中,在全省上下形成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的浓厚氛围。二是规划到位。在加强与国家和省外媒体深度合作的同时,依托中国江苏网、新华网等知名网站,整合各类资源,实现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资源交流和共享。各市县要加强对网站建设的整体规划,依托本地区知名网站,对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吸收,逐步形成覆盖全省、渗透城乡、延伸民众的网式新媒体结构。三是布局到位。统筹处理好网络等新媒体发展规模与质量、健全体系与优化配置、重点发展与均衡发展的关系,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新媒体传播网络。改造提升现有网络平台功能,加强微博客建设,强化手机报和即时通讯的运用,构建新媒体互联互动体系,广泛建立小型化、分散化、社区化的新媒体阵地。
2. 把握特点规律,挖掘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的内生功能。
大力实施“四个工程”:一是推进网络问政工程。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扩大群众参与,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加强网络接访工作,拓宽网上信访渠道。创新网络监督模式,推动依法行政。二是推进网上便民服务工程。健全市、县、乡、村(社区)四级上下联动的便民服务网络,发展电子政务,开通商务信息查询专线,建立县信息服务中心、乡镇信息服务网站,与县级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实行网上审批、网上结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三是推进网络党建工程。把网络党建纳入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党建工作效能和水平的重要手段。积极构建网络党建的信息、学习、培训、交流等虚拟平台,总结推广建立“网上党支部”、“网上党小组”的成功做法,积极推进网上党务公开,不断拓展群众的民主监督空间。四是推进媒体舆论引导工程。把握舆论热点形成演变规律,实施积极有效的舆论引导。对舆论热点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公布事实真相,以权威信息引导舆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业内人士、公众人物等“意见领袖”的作用,增强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推广网络发言人制度,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消除隔阂、凝聚共识。
3. 注重规范管理,优化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的生态环境。
要强化网络法律规范。加快相关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为新媒体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用好现有的法规,通过适当的修改,将其适用范围延伸到虚拟社会。推进网络衍生领域的相关立法进程,完善法律体系,推动其更好地为联系服务群众所用。要强化网络道德规范。加强网络伦理教育,推进网络实名制,建立完善监控举报体系。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等活动,引导网民遵守网络规则。鼓励和引导新媒体行业自律组织的发展,赋予其制定和倡导行业规范、吸引公众参与、开展各种自律活动等职能,当好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要强化网络监管规范。建立完善网络舆情的搜集、研判和反应机制,对重点网站、热点问题等进行全天候监测,准确把握舆情动态,为引导舆论和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坚决遏制互联网不良信息的传播和蔓延。加快网络技术的研发,加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增强技术防护能力,不断净化网络舆论环境。
4. 强化培训考核,提升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素质。坚持做到“三个纳入”:一要把新媒体知识纳入党政干部必修课程;把新媒体素养纳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要内容;把新媒体运用能力纳入干部考核重要范畴。多策并举,提高党员干部的网络执政能力。
5. 建立长效机制,增强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的综合效能。
建立健全“四个机制”:一是沟通协调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协调,通信管理部门负责行业发展,公安部门打击网络犯罪,统战部门和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建立权威、协调、高效、完整的管理责任链。二是网民诉求督办机制。正确处理好“手指尖”与“脚指尖”的关系,把网上交心网下服务、网上问题网下解决,作为领导干部执政的新方式,对网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需求,层层跟踪督办,回访落实情况,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为重点网站建设提供政策保证和财力支撑,努力建设一批政府管得住、网民信得过,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主流媒体网站。加强对新媒体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四是责任追究机制。研究制定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在重大舆情中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等问题酿成群体性事件,或者判断失误、处置失当造成矛盾激化、事态扩大的,或者迟报瞒报压报信息贻误最佳处置时机,造成工作被动的,严肃追究责任。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4、新媒体下怎样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
首先是抓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学习党中央对新闻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牢记新闻工作的宗旨和新闻工作者应有的职业道德。新闻工作者需要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加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只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才会有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才会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在工作中树立良好的作风,才能在个人的正当利益与集体、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服从集体利益,在新闻工作中,杜绝以职谋私的行为,服从社会利益。
其次是抓制度。新闻单位的各级领导机关和行业自律组织,要帮助新闻工作者树立正确的新闻道德观。各级领导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单位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教育。当前,我们有些新闻单位对记者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教育还不够重视,平时基本上不抓,等出了事才猛抓一阵。为了加强新闻职业道德修养,早在1991年,全国记协就正式颁布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1993年中宣部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又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各级新闻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这些文件,并在平时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去抓落实,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
第三是抓监督。新闻工作者的自律和新闻行业道德自律,始终是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最重要的内容。全社会对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单位的职业道德建设情况都应该进行有效的监督。新闻单位作为掌握舆论阵地和宣传报道权力的要害部门,只有处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新闻报道才能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5、网络新媒体发展存在什么问题
作为一种依托数字技术平台进行传播的现代化媒介,新媒体仅用了数十年的时间便获得了传统媒体近百年才慢慢拥有的受众。也正是这样的发展速度,在为我们带来信息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所产生的负面作用,随着新媒体的广泛传播,也变得不容忽视起来。
一、新媒体的定义
(一)新媒体的产生与界定
新媒体(New media)一词,是1967年由美国学者戈尔德马克率先提出的。
这一时髦单词提出之后,接踵而来的问题就是:什么是新媒体?如何界定新媒体?时至今日,可以说仍旧没有人能够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对于这种学术畏途的产生,英国学者理查德?厄豪尔斯曾分析过这样三个原因:“首先,这是一个极具变化的领域,即使最时兴的研究,到它成熟时就已经可能过时了;其次,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所以已经树立起来的重要文本和经典文本还很少;第三,甚至是‘新媒体’的定义还有待解决”[1]。
事实上,自新媒体诞生以来,它的的发展历程经由精英媒体到大众媒体再到个人媒体这样三个阶段,不过也就短短几十年的时间,这和以往通过数百年时间才完成几个阶段发展的传统媒体相比而言,新媒体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发展速度惊人的新兴领域。在这样的发展速度面前想要对其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深度分析立言,找出符合其现在乃至未来发展方向的准确定义,是必须要再过一些时日,一方面观察其发展变化,一方面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系统研究。
虽然“新媒体”至今为止还并未存在一个确定的概念,但却已有了对于其相对准确的认识,而本文更倾向于清华大学的熊澄宇教授以及四川师范大学石磊博士的观点,即“相对论”的观点。
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2]”同时,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天府早报》副总编石磊博士在《新媒体概论》中也对新媒体做了界定,他指出:新媒体一词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是指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严格来说,新媒体应该称为数字化新媒体[3]。
(二)新媒体的构成要素
新媒体虽然缺乏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对于现阶段新媒体这一概念的构成要素却有以下共识:
1.新媒体是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基础上的,如果说传统媒体是工业社会的产物,那么新媒体就是信息社会的产物。
2.新媒体在信息的呈现方式上是多媒体,可以进行跨媒体、跨时空的信息传播,还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互动性等特征。
3.新媒体具有全天候和全覆盖的特征,受众可以随时通过新媒体在电子信息覆盖的地方接受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信息。
4.新媒体在技术、运营、产品、服务等商业模式上具有创新性。
5.新媒体的边界不断变化,呈现出媒介融合的趋势[
二、新媒体的主要特点与优势
关于新媒体的特征,也有着不同的观点,但对于新媒体的主要特点,业界与学术界则有以下几点共识:
1.交互性与及时性
尼古拉·尼葛洛交庞帝曾经在1995年出版的《数字化生存》一书当中中对“被动的旧媒体”与“互动的新媒体”进行了比较,认为交互式传播是新媒体的一种常态传播,这与传统媒体的“一对多”,“点对面”的传播是具有很大区别的。以伦敦火车相撞案为例:1999年10月初,伦敦发生40年来最严重的火车相撞事件,事发清晨,正是当天报纸出版之后,而下一次报纸出版还要十几个小时。这时,《卫报》网站立刻将现场照片、事发目击等报道送到网上,在第一时间告诉了受众发生的一切。可见,早在1999年,网络对于信息的传播速度已无可比拟。时至今日,发展中的互联网的传播时效已远远超过了报纸,仅需要第一现场的民众一条微博便可以广而告之。
在拥有及时性的同时,新媒体也拥有着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交互性。在传统媒体的互动中,新媒体则可以不受时间、地点和环境的制约,只要所处区域内有信号覆盖,便可以高速传播和更新信息,在网络中所发表的评论都立即生效,可以直接与编者进行在线交流,几乎做到了与新闻事件同步。同时的,网络平台对于信息门槛的降低,使信息接收方和传播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在这一平等的平台上的交流和对话,使得普通民众也可以通过新媒体发表自己的观点,至此,信息传播才逐渐真正走向平民化和大众化,“草根”话语权获得的前所未有的尊重。
2.海量性与共享性
进入微博,我们可以看到大到社会热点、小至好友心情的众多信息,而云盘的使用则使得世界各地的信息都可以汇聚共享。依托数字化平台,新媒体克服了报纸版面的容量限制使信息得以海量传播,冲破了广播电视的单方传播与不可重复性,使资源得以下载共享,这种“天涯若比邻”式的区域覆盖使受众在随时输录信息的同时也可以便捷获得世界各地的讯息,而空间与时间上的开放性也促成了讯息的海量性,受众在汲取所需的同时也成为的信息的传播者,使受众在海量信息与讯息共享中真正做到了“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
3.多媒体与超文本
新媒体使用多媒体展示的方式对信息进行处理,是一种以结点为单位的超文本呈现。相同的,新媒体的传播也是以是超文本、超链接为依托,以结点为单位组织各种信息的。面对不同受众的需求,信息通过这些结点的不同链接,构成特定的信息网络,提供不同事物信息媒体形式。网络将传统媒体的长处集于一身,对于用户来说,信息最终以何种媒体形式出现,是文字、图片、声音还是图像,完全由用户根据信息的内容、自己的爱好以及接收条件自行决定”[5]。
4.个性化与社群化
新媒体出现后,虚拟社区、网络群团相继出现,受众不再受播出流程和内容的限制;各种网络平台尤其是博客微博的蹿红,使新媒体个性化与社群化这一特点便更加显著起来。以博客为例,对于博客最形象的比喻应该是公开性与私密性并存的“对外开放的私人闺房”。在这里,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时随地的书写自己具有倾向性的个性化愿望,收看你的受众也可以随时随地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个性化的回复。在具备这种个性化的同时,受众也在这个社群化的平台上拥有一群特定的观看者和收听人群。
通过以上特点不难看出,以互联网为代表新媒体其优势在于:网络培养了人们的平等价值观念,淡化了人们的地位和身份意识;网络传播是一种注重个性创新和个性文化的传播,它拒斥千人一面,崇尚文化多元;网络传播营造出人们通过自由交往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减少了那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网络传播创造出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型的跨地域的“虚拟社区文化”,使人类文化的交流真正突破了时空的边界[6]。而这些,也正是新媒体能够迅速融入我们的生活,改变我们的思维习惯的重要原因,同时也使新媒体的存在与发展具有了必要性。
三、新媒体所存在的问题
新媒体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同时它也暴露诸多问题
(一)网络爆炸式的信息传播方式导致信息良莠不齐,低俗虚假信息泛滥
新媒体发展的最为直观的社会结果,便是信息量的绝对增加。根据美国学者H.H弗莱德里克曾经做过的推算,即使以5年为周期来计算,也意味着,在今后不到70年的时间内,人类积累的信息量将达到我们今天信息量的100万倍[7]。作为新媒体的代表,网络克服了报纸的版面限制,降低了信息传播的门栏,使信息得爆炸式的增长。然而正是这样的增长速度使得信息良莠难辨,低俗淫秽信息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一些网络谣言的制造者为了引起关注则不惜捏造虚假新闻。据悉,2010年2月20日至21日,由于听信“地震”传言,山西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阳泉六地几十个县市数百万群众2月20日凌晨开始走上街头“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网一度瘫痪。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海岸发生9.0级地震。从3月16日开始,中国部分地区开始疯狂抢购食盐。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行政拘留。这些网络大V,利用网络的快捷传播与迅速扩散,造谣传谣形成所谓影响力,进而谋取不当利益成为网络“大谣”,在误导民众判断的同时也造成了社会的动荡不安。
(二)市场利益驱使供应商传播不良信息,法律法规却未能跟上
中新网曾发表消息称:“传媒与出版业是现在乃至新世纪最后一个暴利行业。”受新媒体广大的受众市场与几何倍的利润回报的驱使,一些供应商便甘心以“人为财死”的方式追求眼前利益,无视法规法纪,向网络中大量投放、传播不良信息。以楼宇电视为例,由于户外广告媒体的不断增多,加快了户外广告投放额的上涨幅度。北京、上海、广州的楼宇电视与电梯平面媒体发展空间广阔,成长环境优越,面向的高、中收入消费群体相对集中,与其他市场相比,增幅显著,提升了一级市场的户外投放份额。但它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目前尚无播发新闻信息的资质,广告是其惟一内容,侵害了人们的公共空间,单一地播发商业广告,造成了“视觉污染”[8]。可以看出,在新媒体的管理中,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从而使牟取暴利的营运商罔顾社会责任,导致市场经营秩序无法得到维系。
(三)网络平台在提供便捷言论的同时产生网络暴力,使公民隐私难以维护
网络是一个言论相对自由的平台,人们在畅所欲言的同时也很容易形成网络暴力,即:一定规模的有组织的网民,在“道德、正义”等“正当性”的支撑下,利用网络平台向特定对象发起的群体性、非理性、大规模的、持续性的舆论攻击,以造成对被攻击对象人身、名誉、财产等权益损害的行为。[9]这样的行为使得言论自由产生异化,“人肉搜索”成为一些人泄愤的途径,公民的隐私权变得难以维护。以胡伊萱案为例,由于孕妇谭培培诱杀送其回家的善良少女的行为,导致满腔怒火的网民曝光了谭培培父母以及妹妹等不涉案者的个人信息进而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虽然这是大多数网民处于“公愤”与的行为“正义感”希望替枉死少女出气,但这样的行为,归根到底仍旧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而这案例并不是个案。可见,网络暴力影响着公民的正常生活与学习,甚至会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侵害。
(四)网络制度尚未完善,侵权抄袭现象难以遏制
版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就是法律赋予创作者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表达、复制、传播及利用的控制权。它不是专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在因特网中的微博、博文等,只要是首次公开表达的创造性表达,都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10]然而,由于网络上信息流通量大,审核能力有限,再加之在这个虚拟平台上通过网民的注册账号很难追查到本人,使得版权的维护变得举步维艰。大多数时候,人们仅仅只需要注册一个账号便可以任意复制、抄袭他人的言论,并在未经作者允许的情况下任意转播他人作品。这样的行为已然侵权,却由于提供了大量可供免费快捷下载的资料,使得很多网民也乐于接受这样的 “免费午餐”,从而形成了既有抄袭者复制,又有传阅者下载的网络环境,也使侵权现象在网络上成为了一种大家“默认许可”的行为。
(五)政府监督困难,网络公信力有待提高
2008年6月,中国已大幅超过美国,跃居成为世界第一网民大国。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网民数达到5.64亿。面对这样庞大的网民人数,要做好统计监督,必须经历一个长期的统计与规范过程。现今,政府对于网络舆情的监督引导难度较大,仍然缺乏对于网络等新媒体的监督力与审核力,一些希望借助谣言来博得眼球的网络媒体便不顾职业道德,大量散布谣言假新闻,造成了网络信息真假难辨,网络缺失公信力的局面。
(六)网络中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的“麻醉作用”与“数字鸿沟”的扩大
拉扎斯菲尔德和莫顿曾在《大众传播、大众鉴赏力和有组织的社会行动》中针对现代大众传播的负面作用提出了“麻醉作用”一说,认为:大众媒介以低廉的价格大量占用人们的时间,使人们沉浸在虚幻的自我满足中,从而丧失社会行动能力;所传递的浅俗、煽情化的内容,使人们的审美鉴赏能力退化;使人们成为不假思索顺从现状的单面人。本文认为,拉扎斯菲尔德和莫顿所阐述的大众传播的负面作用,同样也是网络所存在的问题。网络具有信息海量传播的特点,然而,在这些成爆炸式增长的信息中,充斥着大量的低俗表层信息,这些信息具有新异性与刺激性,在吸引人们去点击阅读的同时也侵占了人们思考与学习的时间,人们习惯于将注意力集中在零碎肤浅的八卦娱乐之中,加之网络上缺乏深度的评论对人们的误导,很容易使人们沉溺在虚拟信息中难以自拔,失去思考与判断的能力。
此外,网络在带来信息量增大的同时也产生了“数字鸿沟”。美国学者蒂奇诺等人提出了一种“知沟”假说:“由于社会经济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会经济地位低者更快地获得信息,因此,大众媒介传送的信息越多,这两者之间的知识鸿沟也就越有扩大的趋势” [11]。随着新媒体发展中信息量的进一步增大,由于人们接受信息的能力与接受数字技术的机会的差异,便很可能会造成比大众传媒时代“知沟”更大的“数字鸿沟”产生。
(七)负面舆论堆积造成“比坏”心理腐蚀社会道德
网友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在匿名的情况下毫无顾忌的发表偏激言论,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这些“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现象,从“郭美美”、“干露露”到“天价月饼”、“豪华跑车”,由一点进而延伸到各个领域的负面信息五花八门,充斥全屏。就连我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在网络上也更多的表现成为了一种异化与奢侈,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往往会认为为了一己私利而罔顾法律,长久如此,将会造成整个社会诚信缺失,投机主义已及社会风气恶化。
四、新媒体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由上述问题可以看出,新媒体在带来言论繁荣的同时也在带来言论失控与社会动荡的风险。如何看待这些问题、研究有效解决对策,对于新媒体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针对上述几点问题,本文认为有以下几种解决措施:
(一)借助广大受众的社会监督控制,健全信息审核平台
信息审核是筛选网络信息是否适合传播的第一道门槛,在网络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健立健全相信息审核机制这一关卡,有利于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不良网络信息的大面积传播,将不良信息扼杀在初始阶段。然而,在数量巨大的网民面前这样的审核并不好开展,因此,应借助广大受众的力量。由于受众是网络信息的直接受传者同时,是网络低俗虚假信息的第一受害人,因此,受众具有对媒介活动进行监督的正当权利。受众可以通过个人信息反馈等手段建立民间信息审核平台,由“公众利益”来制约网络虚假信息的发展。
(二)完善网络法律法规,逐步形成规范的网络秩序
在新媒体飞速发展的同时,法律规范应当如期而至。但是,据目前的资料来看,关于网络规范方面的立法资料还相对较少,在网络大面积普及的情况下还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法条法规。因此,应加快推进网络立法建设,依法治网,建立健全网络规范与监督,注重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与著作权。使民众在享受自己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可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至于为了追求个人的利益而罔顾他人的合法权力,并在此基础之上,逐步形成规范的网络秩序,以保证网络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国家政府的舆论管控,引导舆论向正确方向发展
传播学教授郭庆光在《传播制度与媒介规范理论》这一章节中认为:“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这种控制的目的是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媒介活动为国家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国家目标的实现服务。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规定传媒组织的所有制形式;2.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4.对传播事业的发展制定总体规划或实行国家援助”[12]。
国家与政府强作为强力的管理者,在解决新媒体存在的问题上也居于主导地位。2007年中共中央新年伊始的第一次学习就是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2008年,前总书记胡锦涛开与网民交流之先河,大力发展媒介和文化产业,在每个五年计划中都占有重要位置。可以看到,国家正在重视和支持着新媒体的发展。国家和政府对于新媒体发展的重视和关注,将对新媒体存在问题的解决与舆论的正确引导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只有国家和政府站出来指导的舆论方向,切实加强网上正面宣传,才能有效解决问题,使互联网真正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崭新阵地,成为教育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
(四)依托政府支持,加大技术监控治理力度
从新媒体信息的传播过程来看,新媒体传播是产业链式的传播。整个传播过程需要涉及内容提供商、内容集成商、移动平台提供商、移动运营商、终端提供商、渠道合作伙伴等诸多环节。因此,新媒体的内容安全,也同样需要产业链中各个环节的密切合作。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构建针对有害内容源、有害内容传播渠道、以及最终目标(移动终端、平板电脑)的全生态系的防护体系,才能对对信息内容进行有效监管,从而保障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地发展。
因此,应以政府为依托,研究不良信息传播的演化机制,加强对网络通信软件、网络传输内容的管理。规范应用商店对通讯软件的检验和测试流程,使用户,尤其是抱有新异心理的未成年用户在浏览信息时受到一定的合理制约,使互联网的网络信息体系更加干净与安全。
(五)媒体人增强自身自律感,坚守职业道德提高“公信力”
媒体的“公信力”来自于媒体人的自律与其对于职业道德的坚守,作为一个媒体人,其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便是在威胁与利益面前,坚守媒体从业者客观公正的态度,也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公众的信赖。面对问题深入调查,客观负责的评论,促进积极信息的传播,这是网络媒体的责任与义务。通过“自律”换“自由”,以自律公约的形式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力度,才能在获得媒体公信力的同时,使网民拥有一个健康阳光的网络环境,向社会传递出“正能量”。
(六)提高网民素质,实行网络实名制
在网络普及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培养网民的思考与辨别能力,使网民具备对事件的基本的辨别能力,正确对待真实客观的负面信息报道,以避免将谣言信以为真而产生情绪激化。此外,网络的虚拟性也是网络存在大量谣言的重要原因,虚拟身份使得一些网民认为自己可以摆脱法律的规范而大肆造谣散布非法信息,在一些主要领域实行实名制则可以辅助网络法制建设,规范网民的行为,也为网络安全与“清网”行动提供了便捷。
找出解决新媒体存在问题的对策是社会安定与和谐的必由之路,在未来,新媒体会将以更快的速度普及发展,新媒体对于社会的影响也将与日俱增。如何良好地解决新媒体存在问题,是需要国家、政府、媒体人乃至每一位公民共同努力的,也只有这样,新媒体才能健康发展,社会也才能的构建和谐。
6、新兴媒体的发展对新闻职业道德提出哪些新的挑战和要求
早在2007年就有媒体报道称,根据网站数量估算,我国拥有网络编辑人员近300万。且有关机构预测,未来5年内,网络编辑需求将呈上升趋势,总增长量将超过30%。上述估算,可能包含了兼职从事网络编辑职业的人数,但是,如果加上手机、电子书等其他新媒体编辑人员人数,可以肯定地说,我国新媒体编辑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从业者数量可观的职业群体。
然而,目前我们还没有一个统一的专门调整新媒体或者网络编辑的职业道德规范,这导致了新媒体道德失范、违法、违规现象十分严重,主要表现为虚假信息、低俗信息、淫秽色情信息泛滥,偷拍侵权现象严重。一些网站和手机媒体不仅内容低俗露骨,标题夸张煽情,而且有的连网站名称也充满了赤裸裸的性诱惑和低俗淫秽色彩,如“123性爱影院”之类已经被广电总局关闭的视听网站。
目前新媒体编辑人员的职业伦理只能参照《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国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等相关道德规范来要求约束自己。但是,这不仅存在张冠李戴、道德规范与约束对象错位的问题,而且无法解决新媒体出现的一些新的伦理问题。
首先,新媒体编辑并不是传统的新闻工作者和出版工作者的概念可以涵盖的。从新媒体编辑的从业范围来看,其中一部分门户网站、手机报和传统媒体自办网站的编辑人员,从事的是与传统新闻工作者相似的职业;一部分电子书、电子期刊和没有新闻采编任务的新媒体编辑,从事的是与传统出版工作者相似的职业;还有一部分视听音像类新媒体编辑,从事的则是与广电从业者相似的职业;另有一部分新媒体编辑,或者由于新媒体的融合性而兼具多种传统媒体工作者的特性,或者由于新媒体的创新性而无法划归到任何传统媒体工作者中去。
这使得传统意义上的任何一个新闻、出版或广电工作者的道德规范都无法适用新媒体编辑。而《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自律公约》都是针对互联网服务行业机构的,前者甚至包括设备制造、系统集成和网络服务商等专门机构,但并非针对网络内容制作、编辑与策划人员。
其次,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使得传统媒体的职业伦理鞭长莫及、爱莫能助。美国学者约翰·V·帕弗里克在论述新媒介的伦理问题时曾列举过这样一些“棘手”的例子——“一名摄影记者调暗了一名被控性犯罪的名人的照片以使得他的脸在国内一份新闻杂志上显得更阴森而恐怖……一位发行人发表了一幅由高分辨率卫星成像拍摄的一位著名的公主在加勒比私人海滩上度假的照片。”
其实,这类新媒体和新技术带来的伦理难题还有很多。比如全景视频摄像技术可以让所有在场的人,不管是否面对镜头,都成了被曝光的对象。红外摄像机可以穿透人的衣服,使大街上任何一个男女的隐私一览无余。远程成像技术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取你在家中后院的情景。配有遥控摄像机的无人空中飞车可以从外层空间对你的行动进行拍摄。数字化图像编辑合成技术,可以任意删减增添事件现场的出席人物。数字化的音频技术可以利用已有的声音样本,通过技术上的重新排列,制作出包括总统演讲在内的任何足以以假乱真的声音。一项被称作 “时间压缩”的技术,则可以加快声音的播出速度,从而压缩出更多的广告时间。丰富多彩的PS技术不仅可以通过电子喷枪配图颜料和其他技术手段使内衣或化妆品模特的肌肤更加光滑诱人,而且可以通过技术处理对模特进行增高瘦身,从而使模特身材更加高挑纤细,完美无缺。这些都涉及新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伦理问题。
面对新媒体及其新技术应用和新的传播形态中出现的新的伦理问题,急需建立适合新媒体编辑的职业道德规范,以新媒体人的自律约束配合他律机制,营造一个更加绿色健康的新媒体生态环境。
(作者: 陆高峰, 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编辑出版研究博士后,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编审)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媒体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渠道和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如何利用和发挥好新媒体的作用,是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要善待新媒体。新媒体作为一种新型的舆论传播工具和重要的信息传播渠道,在宣传方针政策、了解社情民意、汇集民智民才、畅通表达渠道等方面
,具有其他载体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促进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要注重加强与新媒体的联系沟通。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新闻舆论领域的斗争更趋激烈、更趋复杂。随着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力量的难度加大。新媒体以丰富的信息资源和多姿多彩的信息形式,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较强的舆论辐射力,在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公共事件中发挥着重要的信息传播作用。必须做到不畏惧、不逃避、不厌烦,以新媒体为诤友,敢于听批评的声音,勤于听不同的意见,在善待媒体的过程中,改进传统的方式方法,做好新媒体的利用、服务和引导工作,不断提高它们服务大局的能力。
二要大力支持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新媒体建设,主动占领新的宣传舆论阵地,是新形势下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的迫切需要。当前,各种新兴媒体蓬勃发展。就地处西北内陆的兰州来说,目前已开通了16家综合新闻网站和众多的商业网站,开办了手机报,政府各部门、企业也都建立了自己的门户网站和专业网站,并随着3G以及电子政务畅通工程、农村信息惠民工程、兰州社会信息化工程、移动电子商务工程、信息产业提升工程等的建设和应用,“无线数字兰州”正在变成现实。这既深刻改变了传统舆论格局,也深刻影响着各级党委、政府的执政方式和群众的生产生活。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尊重新媒体,将宣传任务转化为新闻选题,做到围绕宣传中心、主动服务大局、密切联系实际、有力引导舆论;另一方面也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培育地方网站,主动发展政务信息平台,拓宽舆论引导的领域和范围。
三要积极主动为新媒体发展服务。要为新媒体采访报道及时提供权威信息,主动提供采访线索和便利条件。要增强服务意识,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切实维护广大新媒体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要善用新媒体。新媒体具有形式多样、覆盖广泛的特征,必须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新媒体的功能和规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使其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发挥好正面宣传作用。新闻宣传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性原则,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根本原则。新媒体在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中处于重要地位,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着眼于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发展的信心,在为群众服务中引导群众,在与群众互动中形成共识,切实实现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疏导和凝聚人心的有机统一。要加强网络主流阵地建设,以主流意识形态引领新媒体健康发展。要发挥好热点引导作用。实践证明,利用媒体统一思想、宣扬主张,教育群众、推动工作,是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必须善于运用新媒体的力量,从群众的关注点和兴奋点入手,把握好舆论引导的节奏和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抢第一时间、抓第一落点。要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近年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新媒体的独特优势,通过加大电子政务建设、积极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城市建设征求市民“金点子”、设立网民参政议政网络栏目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既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也有效地发挥了新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要树立正确的舆论监督也是弘扬主旋律的理念,努力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舆论监督、欢迎舆论监督,以开放的心态、灵活的方式和有效的措施面对新媒体。要积极开展科学、依法、建设性、有领导的舆论监督,探索建立更新更有效的网络舆论监督模式和网上信访通道,确保新媒体的舆论监督渠道畅通规范。
要善管新媒体。我们既要大力支持和发展新媒体,也要加大监管力度,做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有效管理,坚决维护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新闻规律。
一要坚持加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在价值多元、思潮多变、利益多样的今天,要确保新媒体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就必须打牢广大新媒体工作者的思想基础。特别是当前,受市场因素和利益关系的影响,新闻界还存在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低俗之风和不良广告等现象,严重损害了新媒体及其工作者的形象。要通过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新闻实践,引导广大新媒体工作者自觉弘扬职业精神,严格恪守职业道德。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更加自觉主动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格宣传纪律,在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热点问题上把好关、把好度。
二要健全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加强新媒体队伍建设,推动新媒体事业发展,既要靠思想教育、道德自律,更要靠制度规范、机制约束。要进一步完善网络舆情信息监控系统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断健全处理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公共事件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用制度确保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要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努力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内部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机制,用科学的制度和机制引导人、约束人、激励人。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新闻宣传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确保宣传导向正确、舆论引导有效,真正做到不出错、不歪曲、不添乱。
三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驾驭新媒体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对新媒体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是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提出的新要求。要深入研究媒体分众化、对象化的趋势,提高宣传和引导水平。要认真研究加强对新媒体管理的政策法规,用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加快实现管理方式上的创新和技术手段上的突破。要加强对网上贴文、手机短信的监管,关注网上“贴吧”、网络“推手”对网络舆论的影响,及时引导网上舆论热点,主动、快速、有效地解答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避免网络炒作,切实在与群众的交流互动中立主导、达共识,努力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
总之,善待、善用、善管三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缺一不可。善待是前提,不能善待,就谈不上善用;善用是目的,善待、善管归根到底是为了善用;善管是手段,做不到善管,疏于管理,就无法做到善用。 (作者: 陆武成, 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
7、传媒行业的道德自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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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怎样提高网络媒体行业的自律水平
一,提高行业自律意识;二,设立网络管理机构;三,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四,加大惩处违规力度;五研发新型监测技术,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9、如何净化网络环境和新媒体环境?
净化网络环境和新媒体环境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深化对网络文化建设的认识。网络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要求,在建设中加强管理,以管理促进健康发展。网络文化“重在建设”,既要重视技术手段建设,更要重视内容建设,以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既要重视网站建设,更要重视舆论导向,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既要重视网络文化产品创作和生产,更要重视产品价值和社会效益提升,以优秀的网络文化产品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希望有关部门加快网络立法和法律监管步伐,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对网络运营和网络产品的监管,尽快实行网络、手机实名制,确保有线、无线上网的身份认证;建立和完善网络分级管理体制与青少年网络保护法律体系,根据不同的受众对象,赋予网络经营者不同的经营权限;设立互联网安全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并严惩重罚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互联网安全和正常秩序。同时应加强宣传和监督,对青少年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要严把“禁入”关,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经营场所要严加处罚和整治。相关部门应该加强指导和监督,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网站经营者加强业务培训,规范网络发布内容,在源头上把好关,为青少年输送适合他们身心发展的网络信息和文化精品。
三是净化网络环境,积极构筑绿色网上空间和服务平台。依法管理互联网,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网络色情等不法行为,积极倡导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遏制网上有害信息传播,并且从网民结构特点和网络应用实际出发主动搭建平台,突出互联网社会服务功能,着力营造良好的网上环境。设立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绿色健康”网站,通过学习、就业、交友、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青少年感兴趣的、能切实为青少年服务的形式,吸引他们积极参与。推动网络文化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努力在社区、乡村打造集政务、娱乐、信息、教育、服务、惠民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乡村)网络文化,建设传递文明和谐、温馨关爱的网上幸福家园。
四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用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用新阵地引领社会新风尚。充分发挥手机媒体、微博、视频拍客等新兴媒体“短、平、快”的传播优势,围绕弘扬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净化网络环境、营造和谐氛围。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品牌栏目是新闻网站科学定位、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
因此,净化网络和新媒体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
10、如何解决中国新媒体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毕业论文
作为一种依托数字技术平台进行传播的现代化媒介,新媒体仅用了数十年的时间便获得了传统媒体近百年才慢慢拥有的受众。也正是这样的发展速度,在为我们带来信息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所产生的负面作用,随着新媒体的广泛传播,也变得不容忽视起来。
一、新媒体的定义
(一)新媒体的产生与界定
新媒体(New media)一词,是1967年由美国学者戈尔德马克率先提出的。
这一时髦单词提出之后,接踵而来的问题就是:什么是新媒体?如何界定新媒体?时至今日,可以说仍旧没有人能够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对于这种学术畏途的产生,英国学者理查德?厄豪尔斯曾分析过这样三个原因:“首先,这是一个极具变化的领域,即使最时兴的研究,到它成熟时就已经可能过时了;其次,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所以已经树立起来的重要文本和经典文本还很少;第三,甚至是‘新媒体’的定义还有待解决”[1]。
事实上,自新媒体诞生以来,它的的发展历程经由精英媒体到大众媒体再到个人媒体这样三个阶段,不过也就短短几十年的时间,这和以往通过数百年时间才完成几个阶段发展的传统媒体相比而言,新媒体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发展速度惊人的新兴领域。在这样的发展速度面前想要对其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深度分析立言,找出符合其现在乃至未来发展方向的准确定义,是必须要再过一些时日,一方面观察其发展变化,一方面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系统研究。
虽然“新媒体”至今为止还并未存在一个确定的概念,但却已有了对于其相对准确的认识,而本文更倾向于清华大学的熊澄宇教授以及四川师范大学石磊博士的观点,即“相对论”的观点。
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2]”同时,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天府早报》副总编石磊博士在《新媒体概论》中也对新媒体做了界定,他指出:新媒体一词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是指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严格来说,新媒体应该称为数字化新媒体[3]。
(二)新媒体的构成要素
新媒体虽然缺乏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对于现阶段新媒体这一概念的构成要素却有以下共识:
1.新媒体是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基础上的,如果说传统媒体是工业社会的产物,那么新媒体就是信息社会的产物。
2.新媒体在信息的呈现方式上是多媒体,可以进行跨媒体、跨时空的信息传播,还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互动性等特征。
3.新媒体具有全天候和全覆盖的特征,受众可以随时通过新媒体在电子信息覆盖的地方接受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信息。
4.新媒体在技术、运营、产品、服务等商业模式上具有创新性。
5.新媒体的边界不断变化,呈现出媒介融合的趋势[
二、新媒体的主要特点与优势
关于新媒体的特征,也有着不同的观点,但对于新媒体的主要特点,业界与学术界则有以下几点共识:
1.交互性与及时性
尼古拉·尼葛洛交庞帝曾经在1995年出版的《数字化生存》一书当中中对“被动的旧媒体”与“互动的新媒体”进行了比较,认为交互式传播是新媒体的一种常态传播,这与传统媒体的“一对多”,“点对面”的传播是具有很大区别的。以伦敦火车相撞案为例:1999年10月初,伦敦发生40年来最严重的火车相撞事件,事发清晨,正是当天报纸出版之后,而下一次报纸出版还要十几个小时。这时,《卫报》网站立刻将现场照片、事发目击等报道送到网上,在第一时间告诉了受众发生的一切。可见,早在1999年,网络对于信息的传播速度已无可比拟。时至今日,发展中的互联网的传播时效已远远超过了报纸,仅需要第一现场的民众一条微博便可以广而告之。
在拥有及时性的同时,新媒体也拥有着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交互性。在传统媒体的互动中,新媒体则可以不受时间、地点和环境的制约,只要所处区域内有信号覆盖,便可以高速传播和更新信息,在网络中所发表的评论都立即生效,可以直接与编者进行在线交流,几乎做到了与新闻事件同步。同时的,网络平台对于信息门槛的降低,使信息接收方和传播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在这一平等的平台上的交流和对话,使得普通民众也可以通过新媒体发表自己的观点,至此,信息传播才逐渐真正走向平民化和大众化,“草根”话语权获得的前所未有的尊重。
2.海量性与共享性
进入微博,我们可以看到大到社会热点、小至好友心情的众多信息,而云盘的使用则使得世界各地的信息都可以汇聚共享。依托数字化平台,新媒体克服了报纸版面的容量限制使信息得以海量传播,冲破了广播电视的单方传播与不可重复性,使资源得以下载共享,这种“天涯若比邻”式的区域覆盖使受众在随时输录信息的同时也可以便捷获得世界各地的讯息,而空间与时间上的开放性也促成了讯息的海量性,受众在汲取所需的同时也成为的信息的传播者,使受众在海量信息与讯息共享中真正做到了“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
3.多媒体与超文本
新媒体使用多媒体展示的方式对信息进行处理,是一种以结点为单位的超文本呈现。相同的,新媒体的传播也是以是超文本、超链接为依托,以结点为单位组织各种信息的。面对不同受众的需求,信息通过这些结点的不同链接,构成特定的信息网络,提供不同事物信息媒体形式。网络将传统媒体的长处集于一身,对于用户来说,信息最终以何种媒体形式出现,是文字、图片、声音还是图像,完全由用户根据信息的内容、自己的爱好以及接收条件自行决定”[5]。
4.个性化与社群化
新媒体出现后,虚拟社区、网络群团相继出现,受众不再受播出流程和内容的限制;各种网络平台尤其是博客微博的蹿红,使新媒体个性化与社群化这一特点便更加显著起来。以博客为例,对于博客最形象的比喻应该是公开性与私密性并存的“对外开放的私人闺房”。在这里,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时随地的书写自己具有倾向性的个性化愿望,收看你的受众也可以随时随地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个性化的回复。在具备这种个性化的同时,受众也在这个社群化的平台上拥有一群特定的观看者和收听人群。
通过以上特点不难看出,以互联网为代表新媒体其优势在于:网络培养了人们的平等价值观念,淡化了人们的地位和身份意识;网络传播是一种注重个性创新和个性文化的传播,它拒斥千人一面,崇尚文化多元;网络传播营造出人们通过自由交往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减少了那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网络传播创造出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型的跨地域的“虚拟社区文化”,使人类文化的交流真正突破了时空的边界[6]。而这些,也正是新媒体能够迅速融入我们的生活,改变我们的思维习惯的重要原因,同时也使新媒体的存在与发展具有了必要性。
三、新媒体所存在的问题
新媒体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同时它也暴露诸多问题
(一)网络爆炸式的信息传播方式导致信息良莠不齐,低俗虚假信息泛滥
新媒体发展的最为直观的社会结果,便是信息量的绝对增加。根据美国学者H.H弗莱德里克曾经做过的推算,即使以5年为周期来计算,也意味着,在今后不到70年的时间内,人类积累的信息量将达到我们今天信息量的100万倍[7]。作为新媒体的代表,网络克服了报纸的版面限制,降低了信息传播的门栏,使信息得爆炸式的增长。然而正是这样的增长速度使得信息良莠难辨,低俗淫秽信息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一些网络谣言的制造者为了引起关注则不惜捏造虚假新闻。据悉,2010年2月20日至21日,由于听信“地震”传言,山西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阳泉六地几十个县市数百万群众2月20日凌晨开始走上街头“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网一度瘫痪。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海岸发生9.0级地震。从3月16日开始,中国部分地区开始疯狂抢购食盐。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行政拘留。这些网络大V,利用网络的快捷传播与迅速扩散,造谣传谣形成所谓影响力,进而谋取不当利益成为网络“大谣”,在误导民众判断的同时也造成了社会的动荡不安。
(二)市场利益驱使供应商传播不良信息,法律法规却未能跟上
中新网曾发表消息称:“传媒与出版业是现在乃至新世纪最后一个暴利行业。”受新媒体广大的受众市场与几何倍的利润回报的驱使,一些供应商便甘心以“人为财死”的方式追求眼前利益,无视法规法纪,向网络中大量投放、传播不良信息。以楼宇电视为例,由于户外广告媒体的不断增多,加快了户外广告投放额的上涨幅度。北京、上海、广州的楼宇电视与电梯平面媒体发展空间广阔,成长环境优越,面向的高、中收入消费群体相对集中,与其他市场相比,增幅显著,提升了一级市场的户外投放份额。但它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目前尚无播发新闻信息的资质,广告是其惟一内容,侵害了人们的公共空间,单一地播发商业广告,造成了“视觉污染”[8]。可以看出,在新媒体的管理中,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从而使牟取暴利的营运商罔顾社会责任,导致市场经营秩序无法得到维系。
(三)网络平台在提供便捷言论的同时产生网络暴力,使公民隐私难以维护
网络是一个言论相对自由的平台,人们在畅所欲言的同时也很容易形成网络暴力,即:一定规模的有组织的网民,在“道德、正义”等“正当性”的支撑下,利用网络平台向特定对象发起的群体性、非理性、大规模的、持续性的舆论攻击,以造成对被攻击对象人身、名誉、财产等权益损害的行为。[9]这样的行为使得言论自由产生异化,“人肉搜索”成为一些人泄愤的途径,公民的隐私权变得难以维护。以胡伊萱案为例,由于孕妇谭培培诱杀送其回家的善良少女的行为,导致满腔怒火的网民曝光了谭培培父母以及妹妹等不涉案者的个人信息进而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虽然这是大多数网民处于“公愤”与的行为“正义感”希望替枉死少女出气,但这样的行为,归根到底仍旧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而这案例并不是个案。可见,网络暴力影响着公民的正常生活与学习,甚至会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侵害。
(四)网络制度尚未完善,侵权抄袭现象难以遏制
版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就是法律赋予创作者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表达、复制、传播及利用的控制权。它不是专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在因特网中的微博、博文等,只要是首次公开表达的创造性表达,都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10]然而,由于网络上信息流通量大,审核能力有限,再加之在这个虚拟平台上通过网民的注册账号很难追查到本人,使得版权的维护变得举步维艰。大多数时候,人们仅仅只需要注册一个账号便可以任意复制、抄袭他人的言论,并在未经作者允许的情况下任意转播他人作品。这样的行为已然侵权,却由于提供了大量可供免费快捷下载的资料,使得很多网民也乐于接受这样的 “免费午餐”,从而形成了既有抄袭者复制,又有传阅者下载的网络环境,也使侵权现象在网络上成为了一种大家“默认许可”的行为。
(五)政府监督困难,网络公信力有待提高
2008年6月,中国已大幅超过美国,跃居成为世界第一网民大国。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网民数达到5.64亿。面对这样庞大的网民人数,要做好统计监督,必须经历一个长期的统计与规范过程。现今,政府对于网络舆情的监督引导难度较大,仍然缺乏对于网络等新媒体的监督力与审核力,一些希望借助谣言来博得眼球的网络媒体便不顾职业道德,大量散布谣言假新闻,造成了网络信息真假难辨,网络缺失公信力的局面。
(六)网络中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的“麻醉作用”与“数字鸿沟”的扩大
拉扎斯菲尔德和莫顿曾在《大众传播、大众鉴赏力和有组织的社会行动》中针对现代大众传播的负面作用提出了“麻醉作用”一说,认为:大众媒介以低廉的价格大量占用人们的时间,使人们沉浸在虚幻的自我满足中,从而丧失社会行动能力;所传递的浅俗、煽情化的内容,使人们的审美鉴赏能力退化;使人们成为不假思索顺从现状的单面人。本文认为,拉扎斯菲尔德和莫顿所阐述的大众传播的负面作用,同样也是网络所存在的问题。网络具有信息海量传播的特点,然而,在这些成爆炸式增长的信息中,充斥着大量的低俗表层信息,这些信息具有新异性与刺激性,在吸引人们去点击阅读的同时也侵占了人们思考与学习的时间,人们习惯于将注意力集中在零碎肤浅的八卦娱乐之中,加之网络上缺乏深度的评论对人们的误导,很容易使人们沉溺在虚拟信息中难以自拔,失去思考与判断的能力。
此外,网络在带来信息量增大的同时也产生了“数字鸿沟”。美国学者蒂奇诺等人提出了一种“知沟”假说:“由于社会经济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会经济地位低者更快地获得信息,因此,大众媒介传送的信息越多,这两者之间的知识鸿沟也就越有扩大的趋势” [11]。随着新媒体发展中信息量的进一步增大,由于人们接受信息的能力与接受数字技术的机会的差异,便很可能会造成比大众传媒时代“知沟”更大的“数字鸿沟”产生。
(七)负面舆论堆积造成“比坏”心理腐蚀社会道德
网友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在匿名的情况下毫无顾忌的发表偏激言论,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这些“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现象,从“郭美美”、“干露露”到“天价月饼”、“豪华跑车”,由一点进而延伸到各个领域的负面信息五花八门,充斥全屏。就连我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在网络上也更多的表现成为了一种异化与奢侈,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往往会认为为了一己私利而罔顾法律,长久如此,将会造成整个社会诚信缺失,投机主义已及社会风气恶化。
四、新媒体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由上述问题可以看出,新媒体在带来言论繁荣的同时也在带来言论失控与社会动荡的风险。如何看待这些问题、研究有效解决对策,对于新媒体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针对上述几点问题,本文认为有以下几种解决措施:
(一)借助广大受众的社会监督控制,健全信息审核平台
信息审核是筛选网络信息是否适合传播的第一道门槛,在网络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健立健全相信息审核机制这一关卡,有利于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不良网络信息的大面积传播,将不良信息扼杀在初始阶段。然而,在数量巨大的网民面前这样的审核并不好开展,因此,应借助广大受众的力量。由于受众是网络信息的直接受传者同时,是网络低俗虚假信息的第一受害人,因此,受众具有对媒介活动进行监督的正当权利。受众可以通过个人信息反馈等手段建立民间信息审核平台,由“公众利益”来制约网络虚假信息的发展。
(二)完善网络法律法规,逐步形成规范的网络秩序
在新媒体飞速发展的同时,法律规范应当如期而至。但是,据目前的资料来看,关于网络规范方面的立法资料还相对较少,在网络大面积普及的情况下还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法条法规。因此,应加快推进网络立法建设,依法治网,建立健全网络规范与监督,注重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与著作权。使民众在享受自己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可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至于为了追求个人的利益而罔顾他人的合法权力,并在此基础之上,逐步形成规范的网络秩序,以保证网络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国家政府的舆论管控,引导舆论向正确方向发展
传播学教授郭庆光在《传播制度与媒介规范理论》这一章节中认为:“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这种控制的目的是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媒介活动为国家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国家目标的实现服务。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规定传媒组织的所有制形式;2.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4.对传播事业的发展制定总体规划或实行国家援助”[12]。
国家与政府强作为强力的管理者,在解决新媒体存在的问题上也居于主导地位。2007年中共中央新年伊始的第一次学习就是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2008年,前总书记胡锦涛开与网民交流之先河,大力发展媒介和文化产业,在每个五年计划中都占有重要位置。可以看到,国家正在重视和支持着新媒体的发展。国家和政府对于新媒体发展的重视和关注,将对新媒体存在问题的解决与舆论的正确引导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只有国家和政府站出来指导的舆论方向,切实加强网上正面宣传,才能有效解决问题,使互联网真正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崭新阵地,成为教育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
(四)依托政府支持,加大技术监控治理力度
从新媒体信息的传播过程来看,新媒体传播是产业链式的传播。整个传播过程需要涉及内容提供商、内容集成商、移动平台提供商、移动运营商、终端提供商、渠道合作伙伴等诸多环节。因此,新媒体的内容安全,也同样需要产业链中各个环节的密切合作。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构建针对有害内容源、有害内容传播渠道、以及最终目标(移动终端、平板电脑)的全生态系的防护体系,才能对对信息内容进行有效监管,从而保障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地发展。
因此,应以政府为依托,研究不良信息传播的演化机制,加强对网络通信软件、网络传输内容的管理。规范应用商店对通讯软件的检验和测试流程,使用户,尤其是抱有新异心理的未成年用户在浏览信息时受到一定的合理制约,使互联网的网络信息体系更加干净与安全。
(五)媒体人增强自身自律感,坚守职业道德提高“公信力”
媒体的“公信力”来自于媒体人的自律与其对于职业道德的坚守,作为一个媒体人,其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便是在威胁与利益面前,坚守媒体从业者客观公正的态度,也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公众的信赖。面对问题深入调查,客观负责的评论,促进积极信息的传播,这是网络媒体的责任与义务。通过“自律”换“自由”,以自律公约的形式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力度,才能在获得媒体公信力的同时,使网民拥有一个健康阳光的网络环境,向社会传递出“正能量”。
(六)提高网民素质,实行网络实名制
在网络普及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培养网民的思考与辨别能力,使网民具备对事件的基本的辨别能力,正确对待真实客观的负面信息报道,以避免将谣言信以为真而产生情绪激化。此外,网络的虚拟性也是网络存在大量谣言的重要原因,虚拟身份使得一些网民认为自己可以摆脱法律的规范而大肆造谣散布非法信息,在一些主要领域实行实名制则可以辅助网络法制建设,规范网民的行为,也为网络安全与“清网”行动提供了便捷。
找出解决新媒体存在问题的对策是社会安定与和谐的必由之路,在未来,新媒体会将以更快的速度普及发展,新媒体对于社会的影响也将与日俱增。如何良好地解决新媒体存在问题,是需要国家、政府、媒体人乃至每一位公民共同努力的,也只有这样,新媒体才能健康发展,社会也才能的构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