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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新媒体

发布时间:2020-08-04 04:17:55

1、以下是部分媒体资料:义乌“三改一拆”让城乡变美许多违章建筑都建了宽大、结实的墙基,单凭人工,拆违强

(1)大小;(2)挖掘机对水平地面的压强p= =8×10 4 Pa。(3)不能;因为挖掘机的质量超过桥梁可承受的质量;(4)净化空气(除美化环境外,涉及绿色植物对生态、环境等作用的均可得分)

2、如何做好违法建筑和市容保障工作

切实履行拆违实施部门职责。各区县拆违实施部门要在同级拆违办的统筹协调和部署下,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拆违工作。街道(镇)要在区县拆违办的组织协调下,切实做好违法建筑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以及相关矛盾化解、帮困救助等保障工作。

完善相关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级拆违办要建立健全拆违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拆违工作信息平台,对查处违法建筑中需要配合的信息,区县拆违办要及时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各级公安、工商、文化、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和单位接到书面告知后,要按照本部门职责及时处置。对依法认定的违法建筑,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手续;规划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工商、卫生部门不得办理生产或者经营登记、许可手续;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不得办理供水、供电、供气手续。对已经明确拆除的违法建筑,房屋、规划国土、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要依法及时收回有关证照。公安部门要组织警力,依法制止和追究暴力抗法行为。信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化解依法拆违工作中的各类矛盾。 

切实加大源头发现力度。各区县拆违办要统一受理本区县违法建筑举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居(村)委会分别作为物业管理区域、非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搭建行为发现、劝阻和举报的责任人,要按期进行巡查、记录,如对发现正在实施的违法搭建行为劝阻无效的,要及时报告区县拆违办。 

快速查处在建违法建筑。对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举报,区县拆违办要在2小时内派遣执法人员到现场处理,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自行拆除,并可暂扣施工工具和材料。当事人经劝阻后愿意自行拆除并做出书面承诺后,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当事人愿意拆除但不具备拆除能力的,由区县拆违办组织力量帮助拆除;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拒不拆除的,可立即强制拆除,并可依法予以罚款。

制定计划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筑。各区县拆违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普查,锁定存量违法建筑,并定期实施滚动复查核查,及时更新存量违法建筑数据库,健全存量违法建筑档案资料。区县拆违办要按照区县政府要求,结合本区县拆违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订本区县拆违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效遏制违法建筑增量,逐步减少既有违法建筑数量。各区县拆违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应报市拆违联席办备案。各区县拆违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对各区县拆违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严格规范拆违工作程序。违法建筑的查处、拆除要严格遵守有关法规的规定,做到查证准确、文书规范、程序完善、拆有实据、托底到位。对正在实施的违法搭建行为,执法人员要立即调查取证,确定违法搭建性质和违法主体,并可采取录音、拍照、摄像等方法,进一步搜集证据,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拆除。区县拆违办对社会举报、督办催办、媒体曝光、群众信访的违法建筑,要做到“收件有登记、受理有告知、办理有督查、处置有反馈、办结有回访、拆除有跟踪”。同时,严格实行案件档案管理,做到一案一档。

加强对乡、村庄规划区拆违工作指导。乡镇政府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并参照《若干规定》中明确的工作程序,对本市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区县拆违办要加强对乡镇拆违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乡镇政府拆除乡、村庄规划区的违法建筑,要自觉接受区县拆违办及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并按规定上报拆违工作的相关数据、信息。

加大拆违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各级政府、拆违办和拆违实施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加强拆违工作的日常宣传,结合《若干规定》推进实施以及各类重大活动保障等,集中开展宣传,不断提高市民自觉抵制违法搭建、积极举报违法建筑的意识。要加大对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建筑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借助新闻媒体,曝光情节严重的案例,震慑违法搭建行为。 

加强对违法搭建查处的社会监督。市和区县有关部门要将违法建筑治理纳入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和“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创建活动的内容。区县拆违办要定期向所在社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拆违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听取市民巡访团的意见。物业服务、装饰装修等行业协会要将制止违法搭建行为纳入行业创优工作考评范围。 

严肃查处违法搭建的单位和个人。对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相关部门转送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搭建违法建筑并拒绝限期改正和拆除的,监察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立项调查,并及时做出监察决定,依法严肃处理。

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市和区县拆违办要定期开展对拆违实施部门和区县或街镇政府拆违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相应的政府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范围,对开展拆违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拆违工作中相互推诿、消极执法、执法效率低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对拆违实施部门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拆违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上海市新闻综合新闻坊市民呼声板块的热线电话:

我们是上海宝罗居建材市场全体商户接到政府部门及本市场管理部门通知要进行拆迁拆违综合整理工作,作为商户百姓全力配合政府规划部署,但作为政府及市场管理部门对全体商户有合理解决方案,因为合同没有终止,有的还在承租期内,在无协商无安置无赔偿情况下擅自发通告进行停水停电强搬强迁并且得到政府特保部门的共同参与,在这走头无路的情况下恳请有关部门及时制止这种黑罪势力的暗流,让老百姓有个正常的经营环境。

4、如何进一步做好"三改一拆"工作

一、提前做好违章摸排工作,数据统计严谨真实。遂昌县“三改一拆”将严谨真实作为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原则,在数据统计上,认真细致,不作任何隐瞒。组织对往年违法用地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和核对分析。专门成立巡查、案件投诉处理小组,对遂昌县妙高街道规划区内实施定时定点的巡查工作,尤其是重点防范地块,防止新增违法建设项目。对巡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属实的违法建设项目,执法人员将当场核对信息,了解详细情况,对当事人发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通知书》以及《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为以后的拆违工作做好坚实的基础。
二、合理部署拆违工作,确保人员、精力到位。从城建监察大队抽调队员到遂昌县“三改一拆”办公室的人员要求他们与原科室的工作脱钩,以便全身心地投入到“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中。同时,城建监察大队原科室对日常工作的分工做了相应的调整,保证日常规划监察工作能够同步、顺利进行。拆违现场,工作人员也经过合理的分工安排,多部门联合执法,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稳定秩序,确保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妙高社区工作人员劝阻人员的疏散;城建国土工作人员有条不紊的指挥现场拆违工作进行;大型拆除行动还安排了医护人员应对突发状况。
三、确保拆违全面、强势推进。主动做好与乡镇、各街道的协调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在具体拆违过程中,遂昌县“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加大督查力度,对各乡镇拆违的进展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在具体实施方法、重点拆除区块、涉及的建设政策、难点问题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推动拆违工作有序开展。
四、疏堵结合,改善用地秩序。“疏”即疏理旧违法用地。在此次“三改一拆”三年行动中,利用补办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手续等方式,对一批未批先建、超标违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治理,及时消除其违法状态,减少旧违法用地的数量。“堵”,即对新增违法用地“零容忍”。严格按照建设执法快速反应机制的工作要求,加大巡查、打击力度,与城建监察大队一起严格控制新违法建设的发生,力求通过三年的整治,让遂昌像破茧而出的碟一样焕然一新飞向全新的高度。
五、加强舆论引导。遂昌县“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还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及时报道工作推进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三改一拆”行动。

5、拆除违建需要哪些合法程序?

一、调查取证

1、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

2、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人口状况(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来源,除修建的违法建筑外,是否还有房屋,住房面积多大、违法建筑的用途(出租、自用、自住)等。

3、现场勘验记录。违法建筑座落位置、面积、结构、修建时间。

4、调取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到房管部门查询该建筑的登记材料。

二、认定违法建筑

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1、依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2、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作出《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3、当事人在如果在《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当事人。

4、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四、下达执法文书

1、县(区)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

2、到场下达执法文书的人员,必须两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

3、对当事人不配合、不签收的,一是到场工作人员要在回执签字,并注明当事人拒签字样;二是将执法文书张贴于违建当事人的门上或所修建的违法建筑物明显位置,并通过影像资料锁定证据;三是邀请当地村组负责人到场见证送达情况。

五、强制拆除的审批

县(区)规划部门收集资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关要求,制作报批卷宗,然后按程序报批。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以县(区)政府的名义责令城乡规划局或城市管理局组织强行拆除。

乡镇人民政府查处的违法建筑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的规定,自行决定组织强拆。

六、制作拆除方案

市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在强制拆除的七日前发布通告。

七、实施拆除

县(区)政府责令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涉及到的部门予以配合。

没有建筑资质的单位所构建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违规的建筑物都属于违法建筑。虽然是违法建筑,但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也不能随便拆除,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也要遵循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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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我市"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工作

有法可依、有案可循、有力可借,秀洲区在法治建设的轨道上有序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既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取得实效的根本途径,也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关键之举。
截至9月26日,秀洲区已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5.4339万平方米,拆除违法猪棚面积51.7788万平方米。前8个月,全区6进6出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为合格,截至6月30日,全区176条186.64公里垃圾河全面完成整治,170条196.252公里黑臭河完成公里数年度目标任务的90%,截至目前,黑臭河完成公里数年度目标任务的117.33%。
在秀洲区持续深入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的背后,延伸着一条条凝聚共识的依法治理工作路径,涌动着一股股砥砺前行的法治力量。
有理有据 法制宣传深入人心
“现在正在印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单页,将在法制副河(道)长走访沿河企业、居民时分发。”随着秀洲区法制副河(道)长队伍的成立,秀洲区、镇两级346河道都将有“私人定制”的法制宣传计划和活动,遇到法律问题也将有专人解答。
按照规定,这些法制副河(道)长们将通过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推进“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活动。法制副河(道)长们不仅是河道治理的参谋员、也是上传下达的情报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更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为打好“五水共治”持久战营造法律氛围。
法制宣传贯穿始终,法制保障全程跟进,这正是秀洲区“清三河”、“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自今年“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开展以来,秀洲区以法制宣传为先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先后参与了秀洲区喷水织机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洪合镇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秀洲区高照街道象贤村、陶泾村违法建筑整治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在法制宣传工作中,秀洲区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宣传“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有关政策,带头支持拆违工作,带头做好家属亲戚朋友工作,带头拆除违法建筑,带头履行拆迁协议。镇村干部的亲力亲为,带动了一大批违章户主动加入拆除队伍。
法制宣传不是一时一地的事,秀洲区组织起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农技人员和农村基层环保监督员组成法宣联合小组,依托专用的法制宣传车,开展广泛走访和重点区域针对性走访,进村入企,答疑释惑。
十分钟一堂法制课,短小精悍,但内容都紧贴“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法制主题……今年以来,秀洲区不少农村文化礼堂内都上起了这样的微型法制课,来自各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联系实际讲解法律,普法的同时不耽误工作生产,高效紧凑的微型法制课深受村民的喜爱。以微型法制课为代表,秀洲区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扩大法制宣传覆盖,还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型媒体,加大法制宣传渗透力。
依法依规 工作推进有章有序
“十一”长假,高德玉的拆房队一直忙碌在清泰桥村以及周边几个村的“一户多宅”拆除现场。“这几天天气好,工班就开足马力,加快点速度。”高德玉说,“拆除之前,村干部都会带我们看现场、做标记,不会拆错,拆除过程也很顺利。”
“一户多宅”是指农村村民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户占用两处及两处以上住宅的情况。“在认定‘一户多宅’之前,要经过拍照、丈量、村委核实、镇土管所确认等一系列步骤。”花鸟港村党支部书记徐新荣说,“我们村第一次排摸了29户,最后认定了22户,认定工作都是根据相关规定来的,如果村民有疑问,我们也能做好解释,村民们也信服。”
“村干部和联村干部可没少来,第一次来讲了法律法规,拍了照片,第二次带着人来测量面积,第三次又讲了一遍相关法律规定。”钱永民是花鸟港村第一户同意拆除的村民,“搬完屋子里的东西,我就把钥匙交了。”
一条条法律法规解释到位,一幢幢一户多宅核实认定,一把把钥匙主动上交,一支支工班进驻助拆……在秀洲区迅速推进“一户多宅”等“三改一拆”工作的背后,是依法依规让“三改一拆”等工作有章有序。
在洪合镇,村民搭建的违章彩钢棚一时成为影响城乡面貌的顽疾。自从启动“两违”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通过前期全面的动员宣传,大多数村民都开展了自行拆除。“有一些违章建筑比较牢固,单凭一二个人确实很难拆除,集中助拆降低了村民自行拆除的安全隐患,拆除效果也更加理想。”洪合镇党委副书记邱沈华说,对于一些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愿意拆除的农户,洪合镇按照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处罚决定、告知送达等步骤,对相关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拆。
记者从区“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秀洲区在推进“三改一拆”工作中,深入推行一次告知鼓励自拆、二次催告明确自拆时限、三次帮拆助拆的“三次催告拆除制”,对反复做工作仍未能自觉整改拆除或自己无力拆除的,由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力量帮助拆除或实行强拆。村民自拆、政府助拆、集中拆除,一套链式工作法正成为秀洲区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的推进思路。
王店镇推进“一户多宅”专项整治、洪合镇实施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高照街道开展违法建筑综合整治……以“三改一拆”为主线,结合自身特点定制的各项专项行动也在秀洲区其他乡镇、街道全面实施。
“在下一步拆违工作中,还要继续坚持先讨论公示、后动员拆除,鉴定清楚的先拆、有疑义的后拆,党员干部先拆、普通群众后拆,先自拆、后助拆集中拆除的‘四先四后’工作法,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区“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7、如何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精细化管理

1、鼓励社会资金、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结构。对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主体。

2、允许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经营。采取公开向社会招标的形式选择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企业的经营单位,由政府授权特许经营。

3、通过招标发包方式选择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日常养护作业单位或承包单位。实施以城市道路为载体的道路养护、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综合承包制度。

4、城市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工作,各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特许经营的具体管理,承担授权方相关权力和责任。

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由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从管行业转变为管市场,从对企业负责转变为对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建设计划;制定市场规则,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对进入企业的资格和市场行为、产品和服务质量、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对市场行为不规范、产品和服务质量不达标和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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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作用

第一、审定和监管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在充分考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根据行业平均成本并兼顾企业合理利润确定市政公用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收费)标准。

第二、保障市政公用企业通过合法经营获得合理回报。若为满足社会公众利益需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定价低于成本,或企业为完成政府公益性目标而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政府应给予相应的补贴。

第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明确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四、通过规定的程序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者和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首先向社会发布特许经营项目的内容、时限、市场准入条件、招标程序及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申请;

组织专家根据市场准入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严格评议,择优选择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在新闻媒体上对被选择的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由城市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城市政府与被授予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政府直接委托经营权的,由主管部门与受委托企业签订经营合同。

8、我要举报拆违人员选择性执法

在大部分住户都不同意的情况下,强拆一般是不被允许的,但要防备拆迁方捣鬼。必须坚持一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拆迁必须要保证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怎么理解呢,简单的说,就是拆迁以后,被拆迁人不论是置换产权也好,还是货币补偿也好,必须要比拆迁以前更好,而不能是更差,达不到这个标准的,就是侵犯了被拆迁户的合法权利,就坚决不签协议。
然后,要特别注意的是拆迁方与开放商一般不是同一个单位,开放商聘请拆迁方负责拆迁事务,给拆迁方开出一个价格,拆迁方会再给被拆迁户开出更低一个价格,从中赚取差价,而一般拆迁方主要就是流氓构成,如果打算和他们对抗,那大家就一定要齐心,同时做好取证工作,千万不要先动手,但如果他们敢乱来,就用燃烧瓶恐吓,摆出同归于尽的架势,你们的命是命、流氓的命更是命,不过,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真的扔出去.....不过这种方法很累,危险性大,收益不保险
在网上写大字报.告到法院.投诉新闻媒体.耍赖都没用!这种情绪很正常.但是很可笑!解决不了问题.现在新闻媒体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算报出来了.也没用.因为你被拆迁,是服从政府规划安排.是服从大局!怎么可能为你一个人影响整体形势,都要你这样闹了.那国家还怎么建设!!就算你再硬气.撑到人家打地基了你还没搬.也没用.你有命拿钱,还有命花吗?你要撑到那一步要经历多少次打打砸砸啊?要面对多少次的警察+联防+流氓+农民工的轮番轰炸?你要能坚持下来,人在房在.那你可以上伊拉克阿富汗南联盟当烈士了.一点都不夸大!!绝对万里挑一的人才!!!
稳当一点的,当然就是软磨了,千万不要搬走!也不要耍横!装可怜就好了.越可怜越好!家里有老人的,就把老人接来看房子,老得不能动的最好,就等着拿钱吧!!!! 不管怎么威胁利诱,只要协议没签就还有救.当然.你人走了房子拆掉了.钱也拿不到那么多了.只能领个安慰奖.但好歹也是万把块啊!
以上是简单的方法,还有复杂的,就是通过法律途径搞他们,听证会很重要,在听证会上,要寻找拆迁方的法律漏洞,从拆迁计划、规划条件、产权调换房屋的房源证明是否都完善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不得代替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方面对拆迁行为的不合法进行了环环入口的剖析。一共有五项文件和拆迁许可证,必须对照一下相互间有没有矛盾。记住!这是你的权利!也是阻击非法拆迁的合法手段
五项文件为: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一般由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是指拆迁人对将来准备实施的拆迁活动所制定的计划和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由拆迁人开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一般由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监管。
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擅自扩大拆迁规模。详见(国办发〔200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不要以为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就一定五项文件齐全。现在好多项目证件不齐全照发拆迁许可证。胆好大的!
作为一个合格钉子户的步骤:
拆迁组内部人员谈判技巧
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动迁工作无疑是和平年代的“战争”。战役的双方是不对等的,一方是散兵游勇,一方是机械化军队。一般情况,动迁人员熟知法律法规,熟知每一户情况,而对于每一户该具体如何说,如何做,每一句话都会进行认真安排,如同战争前的部署。常规做法先易后难,选择突破口,突破口的选择原则是该户人家位置关键,最好能够起到割断分裂房屋的作用,其次该户在当地有些影响,面积亦不宜过大,便于操作,能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被拆迁户要想在这场“战争”中立于不败,就要知道什么是拆迁?对拆迁的程序、动迁人员的手段及战术要有基本的了解。抓住每一环节,找其漏洞。
首先我们来分析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户的心理状态,说实在话,当拆迁公告出来时,相信每个人心里都发毛,不知道怎么办好,比较典型的有下列四种心理状态:
一、如意心理 这是被拆迁户获悉自己所有或使用的房屋要进行拆迁时表现出一种愉快和兴奋的行为特征。形成这种心理的原因是被拆迁户对旧居的厌烦和对新居的向往。当拆迁实施单位进入现场时,被拆迁户一般都是态度和蔼、热情主动、积极配合。拆迁工作人员与其相处也比较和谐。
二、恐惧心理 当房屋拆迁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时,部分被拆迁户怀有一种恐惧心理状态。他们在不同程度上关心自己利益的实现,主要特征是表现出忧虑和慌张,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人员一般缺乏信任感,生怕工作人员克扣面积、贬低价格及折旧率等。凡事总是斤斤计较、举棋不定。
三、消极心理 有些被拆迁户当遇上房屋拆迁的规定、标准、和原则与自己所要求的条件不一致时,就处于一种消极心理状态,通常表现出一种不卑不亢、行动迟缓的行为特征。
四、横缠心理 当房屋拆迁工作进入实施阶段时,部分被拆迁户认为这是实现个人利益的关键时刻,力求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最大化,以拒不拆迁为筹码,表现为横扯和要挟行为。上述消极心理和横缠心理就是通常所说的“钉子户”,前者表现软拖,后者表现硬抗。但二者对房屋拆迁工作的影响基本一致,也是本文论述重点。下面从7个方面分别说明如何做一个“合格”的钉子户。
一、钉子户的分类:
1、漫天要价型:漫不讲理,把动拆迁视为捞一票的机会,撒无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这一类人,一般没有后台,没有关系,但有三四个狐群狗党,给他当狗头军师,自己并没有多少文化,也不懂多少政策、法规,这类人中,地痞、流氓,无业人员、刑满分子居多。一般武来!
2、后台撑腰型:有一定的社会关系,自持无恐,有文化、懂政策,喜欢钻政策的空子,其背后往往有高人的指点。他们以利润为目标。当他们的目标没有达到的时候,高层的电话、条子纷纷涌来。他们会见好就收,只要达到目的。一般文来!
3、自我保护型: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收入较低。以下岗工人、回城知青、帮困人员为主。他们的生活磨练太多了,以至不信任任何人,他们的信念是坚持到底就是胜利,他们对今后的生活顾虑太多了,对生活没有多少信心,他们计算补偿能不能买套房以后,还节余一点生活费。他们会耍无赖,会点小聪明,他们惧怕权威,对政府不信任,喜欢听小道,他们信奉只有自己才能保护自己。动迁中,最会漠视他们的利益,因为动迁人员喜欢豆腐挑嫩的吃,柿子捡软的捏。
二、产生钉子户的原因:
钉子户除了主观原因以外,客观上,当事人双方没有完全体现平等、自愿、等价的交易原则。其次,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在政策面前不能人人平等,都是钉子户产生的原因。
三、钉子户的目的:
要知道绝对正确的拆迁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要给对方压力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不过见好就收,戏不能演过头。
四、钉子户的条件:
其一:吃透各种法律法规。其二、皮要厚、嘴要凶、脾气要大、会耍赖。其三、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大风面前不弯腰,天塌下来撑得住,遇事不慌乱,钉子户的成功与否,在于最后一分钟。如果家中有见风即倒的老人,则是王牌,因为谁也不敢动。所以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当钉子户的。
五、钉子户的手段:
要文斗,不要武斗;要斗法,不要斗狠;要智斗,不要力斗!
老百姓和拆迁利益集团的斗争一直血光不断。跳楼、自焚、服毒、斗殴、上访、拦车、示威、静坐、绝食、阻断路桥、冲击国家机关……不一而足!自杀壮烈,但代价太大,效果不大。暴力反抗,拆迁集团人多势众,且有黑白(所谓“白道”更可恶)协助,明摆着是吃亏。尤其不可以采取阻断路桥、冲击国家机关等手段。因为这是卑鄙的利益集团最希望出现的情况。一旦如此,他们即可将简单的拆迁经济事件上纲到治安事件,甚至政治事件,顺理成章地通过他们掌握的一部分国家机关轻而易举地将被拆迁户“名正言顺”“合大量的案件证明:
1.掌握证据,抓住拆迁集团违法违纪把柄这实在简单,一抓一大把),
2.吃透各种法律法规(这最要紧),一定可以打垮利益集团!调查发现:在拆迁官司中,知识分子几乎没吃亏的,而吃亏的大多是文化不高的劳苦大众。只要被拆迁户掌握以上两条,在加上紧扣《宪法》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拆迁的言论,就胜券在握…… 记住:要达到目的有时不可以用直接手段,间接手法更有效,这就是有的象36计中的“围魏救赵”。
六、钉子户的措施:
1 拖:生病住院,离家出走,找不到人,都可以。在拆迁的每一个环节上尽可能拉长时间,给他反反复复。时间就是胜利。
2撤:面对官府和暴力机关、医院120-殡仪馆,单个被拆迁户是弱小的无力的,注意:要文斗不要武斗。和他们去拼是一定吃亏的。拿好所有的房产文件,拒绝在任何文件上签字(当然,写上他们反对《宪法》,批判他们是法西斯之类的谴责文字还是可以的。),拒绝任何所谓”安排“。收集好一切证据。
3 抓:你的拆迁对手们一定有大量的弱点,抓住它们不放。尤其是他们大量违反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拆迁原则:比如说:给某些有背景的被拆迁户巨额补偿费用,你可以要求同等待遇呀!法”解决。
4 访:一去上级机关或者直接北京去上访。 二找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也是一支不可小瞧的力量,要想取得满意的结果就需要人大代表的支持,给邻居每个人分配一项任务,就是找人大代表,并且让他们在你写的上访材料上签字,这就意味着政府的有关机构必须以某种姿态来回复,这种回复有时可以作为有利证据;希望大家想办法能够说服他们。三找律师咨询,在接触过程中,律师有时会陷于矛盾之中,为了代理案件就要展示自己的风采,他如果将案件的全部解决方法都说出来,可能你们就不请他了,如果不说呢你们可能不信任他,所以最好想出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些矛盾,具体的方法我也在探索之中。
5 谈:告诉他们,你们支持拆迁,但反对违法拆迁,一定要把违法问题理顺才可以进行。记住,永远不谈补偿问题,决不可以。只谈他们的违法乱纪问题,告诉他们,名不正则言不顺。一定要他们解决所有违法乱纪(不违法乱纪,怎么搞拆迁)后才谈拆迁。一定要逼他们主动和你谈条件,不满意永远和违法拆迁做斗争,绝对自己不先谈条件。以上5字诀应当贯穿整个拆迁过程,适时合理利用。
七钉子户的步骤:(关键哦)
要做一个“合格”的钉子户,在拆迁的每一时段要要有不同的对策。 当一个人可以给你一种感动,让你想和他手牵手走一辈子的路,那就该坚定的抓紧这只手!
第1阶段公告阶段
当拆迁公告出来时,看清楚拆迁公告内容并最好进行拍照加以证据保全。作为拆迁公告它是拆迁的法律依据,出了公告也表明了它已具备拆迁的条件并领出了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一般内容写着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拆迁期限、拆迁范围、立项和立项文号,规划和规划文号,土地定点和土地批准文号。你可去对照一下公告是否缺少这些要素,特别是缺少拆迁许可证五要素中的三要素:立项,规划,土地批准书。缺的话你就要小心了。拆迁公告的日子和有效期你也得看清楚,过了有效期还没拆的话,他必须去补办。此阶段对策要点是装聋作哑;背后鼓动。
第2阶段 商谈、协议阶段
房屋拆迁都以土地为中心而进行拆迁,所以必须对拆迁后所建设的项目要了解,是作为公用事业还是以经营性的商业开发,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的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不符合此目录取得划拨土地,将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2002年7月1日起施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未经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取得的土地,此项目不合法,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拆迁行为不成立属违法。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另外还应该了解拆迁实施单位资质情况,是否超资质拆迁,(3级资质为3万平方米以下)是否持证上岗,拆迁资金是否到位。
此亦为拆迁双方互相试探、互相摸底阶段。动迁补偿弹性也很大,被拆迁户要忍耐,示弱,采用“拖”字诀,逼迫对方主动抬高补偿水准。别急~,你急他们就开心~;要沉住气~,让他们急~!!!!!不能随便签字,因为一旦你签了字,就视为认可,一定要盯住自己的心理价位,不到万不得已不降价;你没偷没抢,只是在争取自己的合理要求,一定要心平气稳……心理素质一定要好噢~,千万不能怕他们的恐吓~~。要知道拆迁就是一种心理战,就看你有多大的忍耐度, 拆迁工作人员手段不外就是以关心骗人、拿文件压人、以小利哄人、以强制吓人等等,采用轮翻轰炸,甚至有时间动用流氓、涉黑分子,很多被拆迁户经不起这样心理上折磨。投降了!能挺过这一关的人就是基本“合格”的钉子户。要坚信,大闹多给;小闹小给;不闹不给的方针。团结就是力量!这里要注意闹事情不能有头头,因为最出挑头的人往往是对方收买的对象,如果被买通了,大家就象散沙一样团结不起来了。有事情就私下集体讨论,单独去谈,谈完后再进行集体讨论,团结加互通信息很重要。有想法以挂号信的形式最好,因为你跟对方说过的话都可赖的,。寄出去的信对方不理你,你可告知他,不是你不要和他们商量,是你们不跟我谈,把皮球踢给对方。挂号寄给哪些地方呢?拆迁办,建设局,对方当事人,,信要留底,和寄出去的信一起敲上骑缝章,信封和信件也要骑缝章。此阶段对策要点是漫天要价;满足就签。
第3阶段 听证调解、行政裁决阶段
1、了解是否拆管理分离。现在好多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实施单位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没有做到政事、政企分开。这个是违规的!
2、对方一发裁决通知就寄挂号信给拆迁办,建设局,对方当事人,并将裁决通知复印留底后一并连挂号信退给裁决机关,要求查看五项文件和拆迁许可证,并且对照一下相互间有没有矛盾。记住!这是你的权利!拿不出就有问题,不能拆!五项文件为:(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一般由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是指拆迁人对将来准备实施的拆迁活动所制定的计划和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由拆迁人开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一般由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监管。
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擅自扩大拆迁规模。详见(国办发〔200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不要以为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就一定五项文件齐全。现在好多项目证件不齐全照发拆迁许可证。胆好大的!
好,听证会完了,如果法院没有吃黑,一般是不会通过强拆协议的,但万一风向不对,确定地方政府可能会偏袒拆迁方的话,可以釜底抽薪,但一定要在法院下达强拆协议之前才有效,具体方法如下:
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
我们如果是不服拆迁裁决提起诉讼的话,诉讼期间是不能停止拆迁的执行;而在裁决为做出之前,就对拆迁单位提起撤销拆迁许可证的诉讼,也必须中止拆迁裁决的,这样,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裁决未作出,是无权执行拆迁的。
第一步,一般拆迁单位解释上面的条例会说,达不成协议就可以强拆。其实,这只是哄骗老百姓的伎俩,希望老百姓能在最后还是老老实实签订不平等的补偿协议,达到不战而屈人的目的已实现合法拆迁。而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之前,首先应当进行听证会,而在听证会上,我们可以就拆迁方是否有违法的地方提出问题,比如拆迁计划、规划条件、产权调换房屋(期房)的相关文件、拆迁补偿资金证明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方面判断拆迁行为是否合法,毕竟,法律是保护人民的,虽然有地方保护不到,但千万不要被拆迁方误导,从而主动放弃法律的保护。法律并不希望损害老百姓的利益……
第二步、起诉撤销拆迁许可证中止裁决
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三步、诉讼期间无权裁决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就是法律对被拆迁户的保护了,所以要相信法律,政府不是也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么,大家都懂法了,就不会有人想钻老百姓不懂法的空子。
四、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
如果在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北京最高法,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五、告拆迁许可证的诉状
这要针对各种综合情况来定,拆迁人提交的不合法的申请资料只有在案件受理后才能看见,写诉状时只能针对已发生的且看得见的(以证据说话,广为搜集拆迁人散发的各种拆迁宣传资料)一样或两样不合法的事实(含实体或程序违法)即可,案件受理后,见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再补充撤销拆迁许可证的理由也不迟(诉讼的目的就是要拆迁人提交拆迁许可证的申请资料)。
六、法院受理
法院受理告拆迁许可证一案后,诉讼中既便是原告指出第三人提交的五份拆迁申请资料全部都不合法,绝大多数法院也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
附:法院拒不受理,那法院就是该受理而不受理的行为,属严重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我们可依法向上一级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和申诉
七、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合法延长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时间
(一)被拆迁人可在此案一审判决下达的前或后时间内(不可超过二审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针对阅卷时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所存在的问题,又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第三人提交的以下文件之一即可: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004年后改为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二)法院受理了第二个案件后,原告应持第二个案件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决,将该判决申诉到北京最高法必被撤销!第一个案件中止的时间越长对被拆迁户越有利。
八、暴力拆迁“强迫交易”的法律后果
笔者曾代理过一件众多被拆迁户提起的第三个诉讼(打三个官司共用了约一年的时间),状告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不合法(此证书是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必要条件),开发商拖不起时间,在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二审判决未下达之前,自己就强行拆除了几十户被拆迁人的商铺房,被拆迁户将报案材料和强拆的录像资料一齐交到公安局,强烈要求追究强拆者和幕后指挥者的“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的刑事责任、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而不是补偿),开发商无法只好答应赔商铺房和经营损失。
九、案件办理与诉讼费用
当然如何办理以上案件,是否需要请内行人或律师代理,这要视被拆迁户的各方面综合情况而定,如果被拆迁户提起诉讼的人数少、经济比较困难、多跑跑书店(或上网看看拆迁信息)不请律师也行。以上诉讼一人提起是一案,几十人或上百人由于诉讼请求都是共同的,也只算一案,一个案件法院只收诉讼费50元。但不服拆迁裁决的案件,一户是一案,不能并案审理。(我们提出的诉讼请求是撤销拆迁许可证,可以大家一起起诉,只交50元诉讼费)
十、遭强拆的事后补救
(一)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
1、如果以前未告过拆迁许可证,仍然可提起该诉讼,其作用是: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通过信访途径进行投诉。
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北京最高法。
( 二)如果诉拆迁裁决一案还未结案,建议尽快提起告拆迁许可证一案,一旦法院受理了该案,被拆迁人(原告)应持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即告拆迁裁决一案)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
十一、依靠物权法,坚决要求合理公正的补偿
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
如果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时间拖得很长,久久不能结案,依照高法以上司法解释,告拆迁裁决一案也依法不能结案,这种结果对被拆迁人来说也是很有利的,依据物权法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个人的房屋…,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9、我是个残疾人,街道以拆违的名义把我的合法房子拆了,连证件都找不到。

面对拆迁方以“拆迁违法建筑来促进拆迁”的情形,一定不能怠于维权、消极被动。应当积极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房屋合法,针对拆迁方的违法行为给予及时的打击。拆迁维权的最佳时机一旦错过,便不可能退回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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