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发挥新兴媒体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的作用
新媒体改变了社会传播关系,对传统思想宣传工作方式提出了严峻挑战。新媒体环境下,加强思想宣传工作是保证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巩固党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而“互动”是新媒体环境下做好思想宣传工作的基本途径。
新媒体对思想宣传工作提出的挑战
新媒体增加了主流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构建的难度。一方面新媒体使人们的思想交流呈现全球化、网络化、社会化趋势,这极大拓展了意识形态影响的空间,多元化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挤占了主流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影响空间;另一方面由于新媒体使个人和非政府组织信息发布、传播能力大大提升,各种思想和观点得以进入人们的视野,使人们对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选择呈现多样性、分散性特征,选择性的增加给主流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构建带来困难。
新媒体弱化了传统思想宣传工作的有效性。新媒体颠覆了传统媒体自上而下、单向、点对面的传播方式,形成了一种去中心化、弥漫状、以互动为重要特征的传播方式。这种改变使传统思想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受到极大影响:一方面,传统自上而下单向传播方式构成的官方舆论场与新媒体构成的民间舆论场重叠度降低,使得传统宣传思想工作对民众影响的覆盖范围缩小,思想宣传工作以往的主导地位被削弱,另一方面,“互动”是新媒体时代的重要特征,人们更愿意接受“互动”参与式的思想交流,而单向灌输方式的传统思想宣传工作方式越来越难以被人们(尤其是年轻人)所接受。
思想宣传工作面临的环境特点
新媒体的便捷性、易获性和黏合性优势,使思想宣传工作的环境发生了重要改变,这种改变有以下几个方面:
新媒体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新媒体方便和丰富了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渠道:一方面智能手机的发展和“微信息”的流行,使人们能够在快节奏的工作和生活缝隙中利用零散时间获取信息。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习惯于利用等车、乘车、用餐、甚至步行等时间进行“快餐式”阅读(或观看);另一方面,新媒体的易获性和强有力的搜索功能及链接功能,使人们越来越趋向于通过新媒体方式获得和获取信息,这使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在民间(尤其年轻人中)越来越被边缘化。而新媒体信息传播特有的“推送”方式,更加剧了传统媒体被边缘化的程度,因为“推送”是传播者主动将新闻、信息等推送到受众手机或电脑上,而不需要受众自己动手去查找,但传统媒体(例如纸质报纸、电视新闻等)没有这种主动“推送”的功能。
新媒体改变了信息传播方式。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传播方式最大的不同在于:新媒体在一点扩散之后,会迅速转变为多点扩散的方式,而传统媒体则是以一点为中心传播扩散。由于新媒体能够满足人们固有的表达参与欲望,同时提供了便捷的信息转播功能,这使得人们在接受到信息后,会迅速成为积极的信息转播者,通过微信群、微博群、QQ群、博客等多种渠道对信息进行二次或者多次的转播,而收到这些二次转播信息的受众又会以同样的方式继续转播,如此往复。新媒体的这种传播特点,相当于动员起了所有受众的力量共同参与到信息的传播中,使信息传播呈现核裂变扩散趋势。而传统媒体一次传播后,受众难以进行二次转播(如:民众很难对报纸、广播、电视等进行二次传播),所以其传播力度和广泛性远远低于新媒体。
新媒体重构了人际交流关系。新媒体具有显著的用户吸引力和黏合性优势,能够将人们聚集黏合在一个个小众人际交流圈中,而这些小众人际交流圈是相互交叠、相互影响的,可以瞬间对某一问题构成大众的讨论。圈子在交流中会不断扩展(也会缩减),并繁衍或者分裂出新的人际交流圈。新媒体的这种吸引力和黏合性优势,来自于新媒体用户之间的“互动”。人们之所以忠诚地留在一个人际交流圈中或者加入一个新的人交流际圈,重要原因之一是可以满足其表达被关注的需求。例如:人们愿意聚集在论坛、微博群、微信群、QQ群中,除了可以发表个人观点和分享他人观点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其言论或观点能够获得他人的评论或转播(“互动”)。由此可见“互动”构成了新媒体传播功能外的另一个功能,即:人群聚集和黏合功能。新媒体的这种人群聚集和黏合功能重构了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交流关系,传统以“单位”和“家庭”为基础的人际交流关系正在被新媒体重构的人际交流关系弱化。
“互动”是新媒体环境下做好思想宣传工作的基本途径
针对思想宣传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和新环境,传统思想宣传工作必须转变观念、调整方式。新媒体环境下做好思想宣传工作,必须以“互动”为途径。
“互动”是提高思想宣传工作有效性的基本途径。新媒体环境下,信息的传播、人们的聚集和交流,都是以参与“互动”为基础的。因此要提高新媒体环境下思想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必须转变自上而下单向灌输的方式,而以广泛深入到社会人际交流圈中与民众开展“互动”为途径。在新媒体环境下,做好思想宣传工作仅仅依靠宣传部门和传统媒体是不够的。一方面,宣传部门人员有限,无法全面覆盖和渗透到弥漫状分布的社会人际交流圈中与民众互动;另一方面,传统媒体即便是采用了新媒体传播的方式和手段,但如不能广泛深入地与社会人际交流圈中的民众形成“互动”,也难以产生更大的影响。因此,新媒体环境下做好思想宣传工作,必须动员基层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积极参与到思想宣传工作中来,成为社会人际交流圈中的一员,这样才能实现与民众的广泛“互动”,才能有效地宣传民众、动员民众。
“互动”才能增加官方和民间“舆论场”的重叠度。新媒体环境下影响思想宣传工作有效性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新媒体构成的民间“舆论场”与传统媒体构成的官方“舆论场”重叠度低。而官方和民间“舆论场”重叠度低的重要原因,一是民众政治参与和诉求表达渠道不畅,二是官方和民间参与对方“舆论场”的讨论存在制约和障碍。通过新媒体(如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构建“互动”平台可融合官方和民间的“舆论场”,以此提高官方和民间“舆论场”的重叠度,从而增强思想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和有效性。一方面“互动”平台可为民众政治参与和诉求表达提供渠道,吸收民间意见和建议,泄放民间舆论强度,同时为民众提供参与官方“舆论场”讨论的条件和途径;另一方面官方和民间的“互动”平台,可通过制度设计促进党政机构和党员干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通过与民众交流对话,深入到民间“舆论场”的讨论中,从而引导舆论,并将思想宣传工作融汇于回应和服务于民众诉求之中。尽管目前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发展迅速,但其中很多与民众的“互动”非常不够,这一点可从政务微信、微博转播和评论的数量得到证明。
“互动”的根本性在于了解民众诉求与满足民众诉求之间的“互动”。做好思想宣传工作,必须把服务民众同教育引导民众结合起来。因此,“互动”并不意味着仅仅通过新媒体手段与民众进行“互动”,也不意味着仅仅与民众进行信息互动,而是全方位的、系统性的“互动”。“互动”的根本性在于了解民众诉求与满足民众诉求之间的“互动”。这种“互动”是“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互动”;是民众参与决策调整之间的“互动”;是宣传与服务之间的“互动”。
“互动”是新媒体环境下做好思想工作的基本途径。只有深入到每个社会交流关系圈中与民众构成普遍的“互动”,思想宣传工作才能取得成效。这就需要动员全体党员干部都积极地参与到与民众的“互动”中来,同时建立制度予以支撑和保障。
2、新媒体环境中的群体传播有哪些积极作用?
组织传播也称团体传播,是指组织成员之间或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行为。组织传播的目的就在于稳定、密切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协调行动,减少磨擦,维持和发展组织的生命力,疏通组织内外渠道,应付外部环境的变化。其特点是:传播者以组织或团体的名义讲话;信息大多是指令性、教导性和劝服性的内容;具体活动是在有组织有领导的情况下进行的;传播活动有一定的规模。
3、新媒体环境下舆论有哪些新特点 该怎么解决
在网络舆论发展的初期,互联网上的各种言论载体主要的运行模式是引用、转载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报道,并对其进行补充式的传播和讨论。但是,随着近年来网络言论载体和网民数量的增多,这种格局早已有所改变,网络舆论已经通过与传统媒体的深入互动,越来越明显地推动事件的发展。而在多数热点事件的发展演变中,互联网舆论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网络舆论“倒灌”传统媒体的现象也逐渐增多。网络舆论中的“爆料”往往能引发传统媒体的积极呼应,引发大范围舆论议论,如果不能Shi.yong小蚂蚁编辑器高效的去编辑解决这些问题,那么就会发展成失控的局面
4、新媒体环境下媒体功能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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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论文:网络新媒体议程设置与民主机制建设批评
杨状振
2008年11月18日11:09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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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分析研究了新媒体在新闻传播领域所引发的巨大变革,并对其作为意见生产机制的连续议程设置功能及民主虚幻性进行了剖析。
关键词:新媒体;民主;生产机制;文化批评
新媒体科技的快速发展及其在互动性上的高度完善,形成了连续的新闻议程设置(continuous agenda-setting)功能,建构起了意见生产机制的新型模式。新媒体借助“网状-链式”的传播特征,形成了对每一个事件和消息的跟踪-连续式议程设置效果。利用每一个传播节点在跨平台上的互动,新媒体将相关内容聚合在同一个议程之下。在新媒体UGC(Users Generate Content)的运行模式下,受众在新媒体中的参与性受到最大程度地尊重与拓展,受众超越了传统媒体信息制作者和传播者对内容的垄断,以较少中间语言加工特征的传播方式直接介入着新闻话语的传播过程,反映着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在此模式下,借助技术和信息的力量,新媒体似乎已经成为民主货币的制造源和集散地,俨然可以为社会大众孕育出一个“直接享有电子民主的年代”① 。事实果真如此吗?在这里有两个问题无法回答:“一是所有的人都有机会使用这些技术革新吗?还是仅仅有一部分人可以?二是技术真的落实了,我们是不是就都知道怎么去使用它们呢?”②
新媒体所提供的信息交流、意见生产和反馈机制是以对技术的熟知和对其作用的了解作为前提的,与一厢情愿的民主乌托邦前景相比,主宰整个新媒体世界的事实上并不是为数最多的广大受众,而只是数量极少的技术精英。从整体上看,中国的工业化过程还远未终结,以科技作为社会发展动力基因源的思维逻辑也不可能在瞬间发生转变,在此模式下所形成的,被哈贝马斯称为“专家统制(technocracy)”的现象,更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改变。以专家主义为表征的专家统制现象,最重要的蕴涵就是将科技的创造、修饰和诠释权,收归了少数专家所有,特别是经由他们所组成的专业团体(诸如大学或研究机构中的各个专业学科、各类专业性的学会)所垄断。对一般人而言,专家统制高度体系化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运作机构,使得其所外衍的社会效应,变得无以抗拒,也难以颠覆,转而只有默默接受。美国商业部电讯与信息局在《被互联网遗忘的角落:一次有关美国城乡信息穷人的调查报告》中所提出的“数码沟”概念,已经成为被普遍认可的事实。在新技术传播条件下,它们正引发着信息劣势阶层的产生和新的社会不公。③ 对于以新媒体为解决意见机制生产不畅和民主通道阻塞的研究者来说,他们忽视了受众能够平等地传播和“接收”信息(何况事实上也并不平等),并不意味着能够平等地“接受”信息这个事实。不同的教育水平和人文素养、不同的兴趣爱好和使用动机,都会让使用新媒体的目的、程度、自主性、切入点和辨识力各不相同,而只有在各种微观的兴趣及能力元素都比较相近的人群或社区里,信息的传播—接受才可能顺利完成,数码沟的差距也才可能逐步缩小直至填平。
而毋庸置疑的是,在新媒体时代,具有吸纳性知识结构和相关知识积累的人,相比普通民众是更容易成为信息传播领域的专家的,他们的知识优势建构了他们在新媒体世界里的主宰地位。如果说传统媒介时代的意见生产暨传达机制是单向输出、话语权被严格掌控在媒体(含管理者)一方的话,那么在新媒体时代只不过是让话语权转渡给了技术官僚和专业精英而已。如史蒂文森所诠释的那样,躲在“超级信息高速公路”和互联网技术发展背后的主要结构性力量仍然是经济,而经济势力也同样决定了大众主流文化的“浅表性”特征。④ 当人们普遍缺乏自我审思习惯和整个社会文化体制缺乏同步协调的情况下,新媒体建构民主通道的努力只能是一个虚幻的乌托邦神话,而殊难成为真切的现实场景。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新媒体的民主化功能在很大程度上,也仍然只是传统媒体的拓宽与延伸而已。研究者在对英国的新媒体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后,认为“新媒体并没有很好地为政治和民主服务”。因为种种证据表明,“在最初的热情过后,参与网上社区的人数逐渐下降,而社区内少数精英逐渐成为核心,主宰了社区的议程”。⑤ 这也说明新媒体本身和任何技术与工具的使用一样,并不会为民主模式的构建和政治观念的革新进步提供自发的思想土壤和技术支持,人们对其参与的层级和领域所存在着的社会性差别,并不能仅靠新媒体的传播力量便能得到扭转。说到底,新媒体的出现只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加多元化和碎片化的意见论坛,而不是提供了一个民主政治的裁判所。
从媒介内部运作过程来看,在传统媒介那里,引领和控制社会舆论进程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为公众设置媒介议程,并以此架构公众的认知空间和参与热点——尽管很多时候,这些议程并不真正就是当前社会的主要问题和受众最需要了解和关心的问题,媒体报道也并不能与真实生活很好地一一对应,——新媒体同样保留了这一点。事实上,由于新媒体起步阶段在传播内容上的欠缺,其所最常用的手段往往就是和传统大众媒体进行内容上的合作和议程设置上的联动,在思维定势和结构布排上自觉不自觉地向其效行并看齐,从而势不可免地要带上传统媒体的价值观念与意志倾向。这一现象,随着新旧媒体融合步伐的加快和监管机制的逐步完善,只会加强而不会削弱。一旦有了议程设置上的合作框架和协议默契,势必就会有权力“遮蔽”现象的产生——无论这个权力来自政治层面、经济层面,还是来自信息知识或专业技术领域。如果新媒体所传递的仍然只是传统媒体已经传递过的东西,那么即使“重新传递”的过程与方式,会带来短暂的惊喜与赞叹,可从推进意见生产民主机制建设的本质层面上来讲,它又会有什么助益呢?
退一步讲,新媒体真的让信息实现了彻底地自由传播,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民主真的来临了呢?答案同样是否定的。当受众真的可以随意拉取信息的时候,实际上他已经在潜意识中为自己设定了一个不易觉察的议程框架,在其中当然是快意地删除掉了其本人所有不感兴趣的内容。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受众本身不感兴趣的内容,却未必就是事实上不重要或不应该关心的内容。世界传播学先驱、德国心理学家库尔德·勒温(Kurt Lewin)在格式塔心理学路线⑥ 下,曾对人类的心理和行为现象提出过“场理论”的观点。在他看来,人的行为(或生活空间)就是人和环境之间交互作用的函数,它会随着个体和环境两个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即“B=f(P·E)”公式(f表示函数,P表示生命个体,E则表示外在环境)。⑦ 无论在任何社会形态当中,基于历史传承和社群文化的共识体认,都是形成一个国家与民族伦理内涵和精神聚合的必备条件。但在新媒体传播环境下,由于个体化作为思想意识的社会形塑作用,由于其所具有的“反集体”意味对整个社会运转结构理路的渗透,维系社会整合的共识体认,在某个程度上实际上已经出现了被架空的可能。受众在传统接受模式下因信息“偶遇”而产生的社会公共事务参与性,在这种信息拉取模式下被大大降低,甚至几近于零。当阅读什么内容的权力完全交到受众手中时,由缺乏整体观念和全局意识而引发的小群体思维模式,在宏观意识淡薄而互动性又极强的传播情况下,就会将受众逐步引导到群体意识极端化发展的路子上去,小群体思维方式固有的偏向抑或偏见就会呈现出指数式放大趋势,并最终将意见机制的生产导向激进的原教旨主义(强制注意或极权主张)。在这样的条件下,一旦小群体思维出现、形成并传播,那么言论市场必将被割裂,而割裂的结果就是大众社会的共识被破坏,民主进程被延搁和悬置。
人类不可能利用传播技术的发展制造出历史的偶然性,新媒体必然要重复与现代性有关的一切特点,而不是从根本上去改变原有的等级秩序和社会空间。尽管新媒体有可能促进平等交流和削弱科层化建制的鸿沟,但同时也存在着扩大社群集团分化和信息社会参与能力落差的危险。严重的无政府状态抑或存在缺陷的技术官僚统治的加强,都并非不可能出现的白日梦幻,而是风险巨大的潜在力量。在新媒体网络技术时代,“下层阶级”已变为一个需要重新定义和检讨的词语,如媒介批评家格雷姆·伯顿所说的那样,“在网络时代,这一概念是指那些无法获得新技术——从而也无法获得改善政治的和物质生活的机会——的人群。”⑧ 技术的发展可能带来民主的重建吗?不会!“这个时代的突出特征是工具高度完善而目标极度混乱,技术不会塑造价值,技术也不会产生理想……”⑨ 无论新媒体的发展是否为社会控制提供了新的可能,民主生活的新生总是取决于宏观的政治与社会发展,而不是媒体传播手段的单纯变革。
“没有视觉的局限,就没有心灵的形象;没有某种的盲目,就不会有可以持守的表象”。⑩ 新媒体精确制导式的传播世界不但将基于不确定传播的实在世界划分为了精确的信息格子,而且借助有线或无线的传输网络为人们构筑起了一道道屏障和围墙。无论就社会制度,还是就心理状态,因应新生秩序进行规范与调整,打破“蜗居人生”和民主神话趋势盲目流行的状态,都是新媒体发展过程中必须直面相对的问题。或许在这一点上,批评家卡斯特的观点才最具有历史的辩证性和通过实践检验的可能性,他否定了对新媒体二元对立式的直线式理解模式,而是从更为细微的层面和维度,探究了新媒体与民主社会之间的演进关系。在他看来,新媒体技术一方面加强了文化资本、社会等级和差异结构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也为社会运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展示舞台。新的媒介平台使得边缘观点、边缘人群和边缘生活,拥有了和社会主流公众之间更多的接触机会,也为双方之间找寻到了增进了解和去除误会的新的意见表达机制和讨论平台。(11) 而这,或许才是新媒体带给社会民主进程的真正礼物。
注释:
1、Lawrence Grossman: speech at “Newsroom: Technology:The Next Generation”, The Freedom Forum Media Studies Center, Sep. 15, 1993.
2、约翰·帕夫里克:《新媒体技术:文化和商业前景》,周勇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87页。
3、祝建华:《数码沟指数之操作定义的初步检验》,载吴信训主编《21世纪新闻传播研究》,汕头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格雷姆·伯顿:《媒体与社会:批判的视角》,史安斌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5页。
5、同上,第237页。
6、即完形心理学,1912年发源于德国,该理论主张在观察现象的经验时要保持现象的本来面目和整体观念,反对将其析解为独立封闭的原子构造主义式的单个感觉元素,同时它也反对完全以物为本,不及心理感受的纯客观分析,即著名的“非心非物”主张。
7、黄希庭:《心理学导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46页。
8、格雷姆·伯顿:《媒体与社会:批判的视角》,史安斌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8页。
9、李永刚,《互联网络与民主的前景》,载陈卫星主编《网络传播与社会发展》,北京广播学院2001年版,第111页。
10、Paul Virilio, The Vision Machine, Indianapolis, Indiana: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4, p.4.
11、尼克·斯蒂文森:《媒介的转型——全球化、道德和伦理》,顾宜凡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6—238页。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责任编辑:朱丹)
5、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做好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
目前,随着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出现,各类法院消息特别是负面信息广泛传播,对于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造成严重伤害。这就要求我们通过不断提升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水平,为人民法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那么,要如何做好新媒体环境下人民法院的宣传工作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宣传主体更加专业有效。宣传效果与宣传主体的专业性是成正比,因此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要特别注重建立宣传员的学习、培训机制,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报刊编辑座谈、内部研讨、出外考察等方式,让宣传员提高写作水平,拓宽写作视野,提升宣传效果。有了专业的宣传队伍,在面对网络舆情,特别是重大的舆情事件时,人民法院才能从容应对,法院意见也才会更容易被公众接受,最终起到平衡舆论的效果。
二是宣传手法更加活泼新颖。开展法院宣传工作,必须要有易被民众接受的载体,因此,在标题选取、内容设计、语言表达、宣传反馈等各个环节都要有创新、有吸引力。我们的宣传不必拔高,不必说教,但应活泼新颖,要让受众有所感有所思,通过宣传报道传递出法院文化价值和思想价值。要充分运用消息、通讯、诗歌、图片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对不同的受众群体采用不同的宣传手法,通过实施差异性的策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宣传内容更加丰富生动。要想让民众对法院的宣传报道产生兴趣,就必须更多地从民众需求出发,对于能够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让宣传的内容更加丰富生动,满足民众的知情权,让司法沐浴在阳光下,让民众从被动接受法院宣传转化为向主动追逐法院信息。同时,为确保宣传效果,在内容上一定要力求客观真实,让民众在宣传报道中感受法院的所作所为,客观评价法院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中达成宣传的目的。
四是宣传渠道更加贴近公众。目前互联网大众化、媒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法院在利用好传统媒体的同时,应将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其中,不断完善新媒体环境下的各种工作机制,积极抢占新的舆论宣传阵地。如开设法院官方微博、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等,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让民众深入了解法院,也能更好地接受民众的监督,这些做法都应当逐步在全国法院推广。
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我们做新闻宣传工作也不是为了做秀,不是为了好大喜功,更不是为了哗众取宠,而是为了营造良好的司法舆论氛围,树立法院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
6、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加强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
新媒体和主流媒体是有很大区别,新媒体是指近年来在互联网平台下的新兴自媒体人和企业下运作而提供内容的写作者,主流媒体包括官媒在内。
主流媒体具有权威性和受众度广泛,而新媒体的受众度偏为自己的粉丝类型传播而获取更多价值的曝光和舆论引导。
只有主流媒体 主动融入到 新媒体平台,在与自媒体人或者企业运作的的写作者进行博弈下,还是很有优势的。
7、谈新媒体环境下国有企业如何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郭旭金远竹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北京100086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北京100035文章摘要: 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和快速普及,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正在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显示出不容小觑的传播力和渗透力。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的国有企业,如何在当前环境下尽快适应新媒体特点,掌握新媒体传播规律,使其成为企业扩大宣传范围、强化宣传效果的最新武器,如何主动运用新媒体进行舆论引导、危机应对,使其成为提升企业品牌价值、维护企业声誉的有力推手,这些都成为国有企业宣称工作亟待研究和探索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