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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和新媒体

发布时间:2020-11-21 11:57:20

1、公安微信如何走出"成长的烦恼

核心提示:自去年9月6日全国第一个通过认证的公安微信“平安肇庆”上线以来,公安微信数量已接近全国政务微信的三分之一,但其中却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僵尸账号”。就如何打造优质的公安微信,记者近期走访了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分公安微信平台负责人。

发展:公安微信数量已接近全国政务微信的三分之一
数量多、警种全、覆盖面广,成为服务群众新阵地
今年7月15日,对广东省怀集县公安局微信账号“平安怀集”工作小组而言,是个难忘的日子。这一天,他们的粉丝数量突破600个,还收到了一位热心“微友”设计的卡通警察头像。微信主播陈雄对记者说:“这个头像浓缩了群众对‘平安怀集’的支持,我们要进一步用好微信平台,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早在今年5月,“平安怀集”被腾讯公众微信“政务微信观察”评价为“在公安微信实践中,最用心的政务微信之一”。
自去年9月6日全国第一个通过认证的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平安肇庆”正式上线以来,公安微信的发展已走过了近1个年头。(本报今年1月14日五版曾作报道,题目为《公安政务微信来了,快“摇一摇”》)
1年来,除了像“平安肇庆”、“广州公安”等相对成熟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微信平台之外,像“平安怀集”这样的县级公安微信甚至是基层派出所、警务室公安微信也如雨后春笋般生长起来。据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公共事务研究院统计,目前公安政务微信平台的数量占到了全国政务微信总体数量的近30%。
“公安机关延续了在政务新媒体上积极作为、服务群众的姿态,微信平台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政务微信研究领域权威专家、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公共事务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侯锷如此评价。
根据全国公安政务微信协作联盟的统计数据,截至7月31日,全国共开设公安政务微信648个,其中通过认证的145个;一些发展比较成熟的公安政务微信已经拥有了大量订阅量,比如“厦门市智能交通控制中心”的订阅量达到了近17万,“广州公安”的粉丝达到了3万多。
来自全国公安政务微信协作联盟的调查显示,在今年上半年,公安微信成为政务微信领域的排头兵,目光最敏锐、态度最积极、行动反应最快;数量最多,警种齐全,囊括了消防、交管、治安等多个警种;各地公安机关竞相开展微信建设工作,使得一部分先前出现的创新举措得到了广泛普及。微信平台逐渐成长为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又一重要的新媒体阵地。
隐忧:公安微信中约有三分之一的“僵尸账号”
公安微信尽管整体数量很多,但质量参差不齐
记者调查发现,公安微信在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迅速发展后,问题也开始显现:尽管整体数量很多,但质量参差不齐。
不久前,某省份几家媒体同时报道,某市警方开通全省首个公安微信。然而,事后很快就证明这是个令人尴尬的“乌龙”,该省之前其实早就有8个通过认证的公安政务微信。
“目前一些公安微信呈现出令人遗憾的务虚浮躁之气,那就是争第一、争首家、抢亮点、抢曝光率。”全国公安政务微信协作联盟负责人陈文峰观察到,目前公安政务微信有很多空壳子。根据他的统计:“公安政务微信中‘僵尸账号’的比例大概有三分之一。”
“公安政务新媒体的出现乃至蓬勃发展,归根结底是由于公安机关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有着紧密的接触,老百姓需要公安机关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务服务。”陈文峰说,“但目前有少数地方公安机关是出于政绩而非便民的初衷开设微信,不潜心做服务,而是盲目争第一。更有甚者,将已经开设并通过认证的公安微信半途而废、弃之不顾,成为网民口中戏谑的‘僵尸账号’。”
此外,不少公安微信没有系统化、组织化的资源作为保障,限制了公安微信的服务质量,也为正常运行埋下了隐患。“公安微信尤其是通过腾讯认证的公安微信账号,应是组织行为,但现在主要是靠个人热情在做,不够规范。”侯锷说。
定位:功能要量身定做,不宜贪大求全
专家建议,根据机构级别、地方特点、百姓需求设计相应功能
如何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打造优质的公安微信,在采访中,部分专家给出了他们的建议。
“公安微信不能盲目求大求全,要根据机构级别、地方特点、百姓需求来设计相应功能。”侯锷对记者说,“比如,一些小城市公安机关,乃至派出所、警务室开设微信,受限于成本,只需要专注于把每天的信息发布做好,和老百姓互动好,处理好突发性事件就可以了;较大城市的公安微信,能负担得起技术开发的成本,就可以把后台的功能做强大一些,比如一些系统咨询功能、预约办事功能等;省部级公安机关,由于本身不承担直接与基层百姓互动、服务的职能,而且之前的微博平台已经相对完善,就没有必要开设微信,毕竟公安微信最主要的功能还是解决基层老百姓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据悉,公安微信服务主要分为“前端”和“后台”两个部分。专家建议,地方公安机关开设政务微信,可以根据具体的需要和定位,有选择地开发。
所谓“前端”服务,包括信息的主动发布和人工回复。由于这部分功能实现起来比较简单,而且比较容易实现优质的警民互动,比较适合小城市公安局、派出所甚至警务室的微信运作。
比如,“平安肇庆”每天都会推送一条消息给微友,介绍有关公共安全的知识。而“平安怀集”始终专注沟通、交流、服务,主播陈雄每天都用标准的广东当地口音与微友互动播报,以案说法,微信劝架,及时回复微友提问,实现了良好的警民互动,并且在一些突发性事件当中也有出色表现。
所谓“后台”服务,包括系统自动回复、数据查询调阅、预约办事等。由于需要一定的技术手段和经济成本,比较适合较大城市公安机关。
浙江省临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杜桥中队的官方微信账号 “杜桥交警”推出了“机动车违法查询和驾驶员计分查询功能”,用户输入“1”,系统就自动回复机动车违法的相关信息,用户输入“2”,系统就能回复关于驾驶员计分的相关信息。
“广州公安”的微信平台设计了一个专门的菜单页面,菜单功能包括市区路况查询、交通动态查询、电子警察地图查询等功能以及交管、出入境、户政等业务办理功能,还有一些具体的便民指南,微友们只需要轻触菜单,就可以轻松完成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事项。
记者了解到,“后台”的部分功能具有一定的技术门槛,如果公安机关没有技术力量,就需要借助第三方力量实现。
互补:处理好微信与微博的关系
了解新媒体传播机理,发挥好微博和微信的功能
在侯锷看来,虽然公安微信已经发展了将近1年,但一些公安微信运营者在心态和思路上都存在误区:“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建设新媒体,没能搞清楚微信的传播机理,也没能把微信与微博的区别搞清楚,仅把微信作为常规信息交流工具,没能把微信自身的功能发挥到最大。”
侯锷表示:“信息发布功能方面,应该以公安微博为主要阵地,这是由于微博平台发送信息数量不受限制,粉丝较多,可以实现大范围的一对多传播;公安微信则起到辅助作用,完成一些日常性的信息发布;一旦出现需要紧急通报的突发性事件,比如预警、灾情疫情通报等,可以果断启用微信进行应急发布,其100%的到达率、移动性等优势就能够凸显出来,这是微博做不到的。”
“一是信息发布,二是交流互动,三是查询办事,这3种功能没有主次高下之分。”陈文峰对新媒体的功能做出总结,从实现功能最大化的角度来说,公安微信与公安微博各有所长,二者应当有效互补,已成为业界共识。
陈文峰认为,查询办事功能方面,可由公安微信来承担;交流互动方面,公安微博和公安微信应该共同发力。
态度:不求最好,但求最实
技术层面并不复杂,心态和出发点很重要
专家表示,微信平台代表一地公安机关、一个警种或单位的整体形象,必须建立起有效的资源和制度保障。
记者了解到,在全国范围内,能够建立有效的资源保障、实现日常制度化运作的公安微信目前为数不多,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乐行南昌”是其中之一。
今年1月15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下发文件通知,对微信运营的具体责任人、细化到不同科室的留言处理详细流程、对留言的回复时限、值班时间以及回访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2月25日,南昌市公安局领导召开座谈会,明确将南昌交警官方微信平台建设作为今年南昌市公安工作的重点之一。
“乐行南昌”微信平台负责人李欢表示:“一方面,这些详细具体的制度规定使得‘乐行南昌’的日常运营更加规范,群众咨询的问题能够及时、迅速、准确地得到解决,服务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另一方面,有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乐行南昌’在资源保障方面没有了后顾之忧。”
“政务微信在技术层面并不复杂。”陈文峰对记者说,“公安机关对于日新月异的新媒体技术不能忽视、惧怕,而应该积极地学习、使用和开发。”
采访中,侯锷强调:“公安政务新媒体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个心态和出发点的问题。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太快,公安新媒体可能很难做到尽善尽美,但如果态度和出发点出了问题,出现‘僵尸账号’、空架子的问题,影响就很坏。一定不能把公安政务新媒体看作是出政绩的平台,要从为群众服务出发,全身心投入把它做好。”
【公安微信扫描】
“平安肇庆”:实现危机状态下的信息发布
微信系统设定,每个公众平台账号每天只能推送一条信息。“平安肇庆”每天都会推送一条消息给微友。7月15日,他们推送“夏日勿疲劳驾驶”的消息,提示公众若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没有休息,将可能面临扣分和罚款的相关知识。另外,在去年广东省周边地区出现H7N9禽流感疫情的紧急情况下,“平安怀集”通过及时的信息推送进行辟谣宣传,实现了危机状态下的信息发布。
“平安怀集”:与微友实现有效互动
“平安怀集”将自身定位为“您微信中的警察朋友”,以音频广播为主,辅以图文、视频发布,追踪警讯新闻、畅谈防范常识、收集各地动态,着力服务微友,每天都答复群众咨询、举报、投诉,真诚沟通、交流、互动。今年5月21日,腾讯公众微信“政务微信观察”将“平安怀集”评价为“在公安微信实践中,最用心的政务微信之一”。
“广州公安”:可以查询路况,办理部分公安业务
“广州公安”微信去年11月18日上线。通过二次开发,他们设计了一个专门的菜单页面,菜单功能包括市区路况查询、交通动态查询、电子警察地图查询等功能,以及交管、出入境、户政等业务办理功能,还有一些具体的便民指南功能。目前向广州市民免费提供46项业务查询、路况信息、办事指南和4项预约服务、1项网办业务,只要在微信上搜索“广州公安”即可进行操作。
【相关链接】
全国公安政务微信协作联盟
今年5月底,为更好地发挥公安政务微信的功能,中国警察网、安徽省公安厅、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等单位微信平台联合发起成立“全国公安政务微信协作联盟”,进一步提升公安政务微信的影响力,更好地发挥警务公开、服务群众的功能。

2、如何构建新媒体环境下的警察公共关系

由于公安机关工作的特殊性,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大多都只关心结果,而很少关注过程。如对一些有影响的大要案侦破,会发生群众投诉和信访的现象,从中就能反映这一问题,群众所关心的往往都是关系其自身利益的结果,而非公安机关在解决问题中所付出的努力。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公安机关如何把自身的辛苦劳动展现给社会公众,用认真负责的态度、热情严谨的服务,为自己树立良好的信誉,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理解和认可呢?很值班大家去思考。
1、要健全公安机关内部的组织体系,包括先进的指挥体系,完备的保障措施,增设专职公共关系的组织机构,加强对从事公共关系方面人才的培养,理顺内部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协作。这样,我们在处理各种事务中,才能够做到及时、有效地控制,从容不迫地应对。
2、要坚持以民警为本,充分提高民警个体的工作效率。目前,我国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现状,是很难在短时间得到解决的,要利用现有的警力资源有效保障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需要我们以民警为主体,在现有的公安管理机制中建立健全各种各样的激励机制、制约机制和惩戒机制,充分挖掘公安现有人力资源,加强对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培养民警个体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要利用行政资源,协调好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本身就处在一个大的社会环境之中,其他政府部门对公安机关的协作和对公安机关的理解与支持,是搞好公安工作不可或缺的因素。例如,民警在日常接处警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超越公安管辖范围的非警务处警,而这些处警,往往都涉及到其他政府部门,这些部门如果都能做好自己的工作,那将是对搞好公安工作的有力支持,不仅可以大大减轻公安机关的工作压力,更重要的是可以大大缓解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直接面对矛盾冲突的几率。
4、要坚持以行政为本,在优化执法环境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社会公关活动,努力实现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首先必须要牢固树立严格执法、依法行事的理念,坚决消除长期存在于人们心中的,对“情与法”、“钱与权”、“名与利”的糊糊认识,做到执法执纪公平公正、为人处事不卑不亢。其次要善于公关、经常开展社会公关活动,比如说我们现在开展的“爱民月”、“警察开放日”、“万民访平安”、“警民相约警务室”、“警民恳谈会”等形式,以此推动警民互动与交流,争取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力戒图形式,走过场,确保各级、各部门、各基层单位有计划、有组织地分步进行,实行月月爱民、天天开放,时时相约、处处恳谈。在活动中,要突出以宣传法律、咨询疑惑、展示公安工作成果为内容,让社会公众时时都能感受到公安工作的存在。再次是要善于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宣传,包括政府、媒体、网络等,主动出击,跳出当前仅从法律法规和个别大要案的侦破等方面入手宣传的简单模式,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各个方面尽可能地向公众展示,刺激公众心理,引导公众对公安工作的关注,提高他们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

3、公安机关舆情回应制度的建设,谁可以帮我写一个大纲。

一、认识到“双微”在信息社会逐渐扩大的影响力
“双微”在一定程度提供了话语权,使得普通大众可以方便将自己的观点、意见传播出去。而相当一部分民警对“双微”等新媒体的巨大影响力缺乏认识,甚至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所以首先应该从思想上认识到“双微”的巨大影响力以及对公安工作产生的影响,积极应对。
(一)用户规模逐年扩大
以新浪微博为例,到2012年12月,注册用户达到5.03亿。微信于2011年初推出,截至2013年11月注册用户已突破6亿,成为亚洲地区最大用户群体的移动即时通讯软件。
(二)意见领袖影响巨大
微博的巨大影响力不仅体现在它的用户规模也体现在它日益巨大的影响力。据统计,2010年舆情热度靠前的50起重大舆情案例中,微博首发的有11起,占22%。微博在加剧信息传播
公安机关舆情意识(二)

面对日益错综复杂的网上舆情,要坚持“及时、主动、准确、统筹”的总原则,统筹谋划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做到案件事件处臵与舆论引导工作同步进行,努力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
(一)牢固确立舆情就是警情的理念。长期以来,许多基层民警认为与媒体打交道是公安宣传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由此也造成了许多基层民警在应对涉警舆情等突发事件时反应迟缓、危机公关意识缺位。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确立舆情就是警情的理念,在思想观念上充分认识到舆情与警情同样关系到社会稳定,在工作摆布上切实做到把舆情应对与警情处臵同样对待,在组织领导上真正实现把舆论引导与其他警务工作同样重视。
(二)密切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强大舆论力量和聚合放大效应,加强与知名网站的合
作,根据事件性质和发展态势,迅速制订应对之策,用事实真相回应网民关注,用权威信息稳定群众情绪。同时要加强与传统媒体的联系沟通,定期走访,积极向社会各新闻单位提供宣传信息和采访线索,热情主动地为媒体和记者提供服务,建立起与新闻媒体互信、互助、互动的和谐关系。当舆情危机事件发生时,主动向媒体介绍公安工作情况,尽可能地为其采访报道提供便利,满足其对公安新闻素材的需要,同时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最大限度地争取媒体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媒体客观、公正的报道,减少流言和谣言的传播及其负面影响的扩大,避免出现不利的舆论导向。
(三)健全涉警舆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臵机制。舆情处臵贵在“快”字。公安机关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抓好引导和控制涉及稳定、涉及公安、涉及形象的敏感舆情和负面报道工作,必须坚持发现在早、处臵在小、预防在先、控制有力,力争把工作做在前面,把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对可能出现的重大舆情、已经出现的负面苗头和炒作动向,应及时向当地党政、宣传部门报告,根据客观需要,制订舆论引导对策,迅速采取有效的封堵、删除和正面引导等干预措施,把炒作尽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存在的负面舆论,应端正态度,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负面报道形成后,要直面问题和失误,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处理结果和后续整改措施,主动引导舆论朝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方向发展,防止蓄意炒作。

4、天津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

天津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包括:

指挥中心、政治部、督察部、刑事侦查局、交通管理局、特警(巡警)总队、消防局、公安边防总队、后勤保障部、法制办公室、信访处、经济保卫处、出入境管理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户政管理处、预审监管总队、治安管理总队、信息通信处、科技管理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总队、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天津市公安局是天津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局受市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区设公安分局,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4)公安机关和新媒体扩展资料:

为进一步拓宽警民沟通交流渠道,提升服务群众效能,7月9日,“天津公安网”(http://ga.tj.gov.cn)正式上线运行。

这是继天津市公安局创建“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 “平安天津”双微矩阵之后,打造的宣传天津公安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展示形象,拉近警民关系的又一重要平台,标志着天津公安政务信息化建设进入新阶段。

近年来,天津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把“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服务群众、提升效能的重点,大力推进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平安天津”双微矩阵,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

新上线的“天津公安网” 主页共分为四大版块,是集新闻发布、公安服务、融媒互动、警营风采等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公安”综合性网站,聚合了文字、图片、动画、视频、音频、互动等融媒体内容。

“天津公安网”新闻发布版块,主要发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活动和工作动态等信息,最大限度地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更有利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了解和监督公安工作;

融媒互动板块是网站的一大亮点,该板块精心推出了“小李警官说户政”“贝贝警官说出入境”“二喜警官说防范”“交通出行服务360度”等栏目,群众可第一时间了解公安机关推出的便民利民惠民举措,掌握相关政策和办事服务流程;

汇聚整合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双微和联动的新媒体,实现了一站式登录、一体化服务;牢牢把握新媒体时代发展需要,将拍摄制作的微访谈、微电影、微视频在该版块中集中发布,以视觉冲击力强、现场感强的优势特点,进一步满足受众需求。

天津公安机关诚邀广大群众一起拥抱互联网公安,在这一新的交流互动平台,“键对键”、“面对面”,搭建起互联网时代的“连心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天津市公安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正式上线

5、如何利用新媒体开展警务活动与社会沟通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正在迅猛的发展,随着公众利益表达方式的转变,新媒体实现了从“草根”向“主流”角色的嬗变,已成为公众利益表达的前沿阵地。各地公安机关主动适应公众利益的需求,纷纷开通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通过新媒体进行公安工作方式的创新,使公安机关的管理也进入新媒体时代。自2009年微博问世以来,全国各地通过新浪、腾讯认证的公安系统单位及个人微博数量达一万多个,这些微博对公安宣传的促进作用和影响力是非常大的。但我们又需看到其中不乏有为一时赶潮流的“花架子”微博、微信的存在。不客气的说就是为赶潮流,没有起到实际作用。公安微博、微信(官方)不同于草根微博、微信。后者涂鸦几个文字,发几张片片,抒发一时心情聊以自娱。而公安微博、微信则有一种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它可以直接为群众提供广泛的服务,它起到一种拉近警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并为提高自身形象起到促进作用。那么公安机关应该怎么来利用新媒体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呢?把已开通的微博、微信办得更好,更精彩,更吸引人呢?下面就我自身写博八年多的经历和感受,浅谈:公安机关该如何运用新媒体服务于民。

首先我们要搞清新媒体的概念,世上很多东西原本很简单却被复杂化了,简单地说:互联网的问世就意味着新媒体时代的开始,所谓新媒体,就是区别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既简单又方便并快捷的多种传播形式与内容形态的不断更新、不断涌现的新型媒体。当前比较热潮的,被人们运用得顺手的有微博、微信,“双微”网络信息平台已成为当今时代的宠儿受到人们的青睐。人们通过随身的手机可以拍摄手机照片,注入文字,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通过微博、微信向社会、亲人、朋友传递所见的时时新闻,同时又通过手机在第一时间内接受外界的新闻了解天下大事,这种新媒体已在人们的现时生活中显示出了巨大的吸引力和实用效益。

一,明确开微博、微信的宗旨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已逐步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公安机关不仅要在这块阵地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还要树立在这块阵地上起主导作用的理念,思维的方式是成功的前提。一方面通过这块重要平台来展现公安这支队伍在和平时期为社会,为群众所付出一切贡献。让社会人来认定这支队伍存在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作为有权威的社会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舆论的走向,对一些涉警舆情的发生,在第一时间通过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解答和回复,来让广大群众了解事实真相,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旗帜鲜明的告知网民,公安微博、微信就是公安机关了解社情民意的新渠道,加强警民沟通的新途径,作为服务群众的新型窗口。有了正确的目标和方向并由此去运用微博、微信功能,那么就会产生广泛的社会效应。总而言之,警务微博、微信,能服务于民才是硬道理!

二,加强管理,尽责尽职

所谓管理就是管住原则,理出思路,负责某项工作使其顺利进行。浩瀚网络诸多圈子、论坛、群,皆设有管理员,一个管理员负责与否对其所管的圈子、论坛、群的发展、壮大有着直接的关系。现在全国各地很多警察单位都开通了微博、微信,大有占据新媒体的燎原之势,已逐步形成了“微政道”的政务微博生态环境,并构建出政法微博系统发展的生态圈。这是时代所需形势所迫。这也是一个新的课题,选任一个称职的管理员来负责“双微”的正常运行已不可小视。就笔者所知,在公安系统有着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有严密的考核标准。如果视“双微”为公安办事机构在网络中的一种延伸,那么这套管理制度、考核标准皆可用于“双微”运行中。一个称职的“双微”管理员需象现实窗口接待员一样尽责尽职,热情认真地对待每一个来访者,并且不厌其烦,百问百答。

三,不断更新,吸引读者

世间任何一个新东西问世都将受到人们的关注和好奇,但如果停滞不前没有新义,久之,将被不屑一顾。无论微博、微信开办者的初衷和目标皆想拥有读者、粉丝,且多多益善。所以就要不断更新推出精彩作品,如成都锦江公安分局开办的微信“锦江警苑”版面设计新颖,内容丰富,贴近群众,几个专栏“锦警风采”“锦警快讯”“锦警相册”“政策法规”“防范知识”等很吸引微友。根据警情在微信平台上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传送防范知识、典型案例、警方提示等内容,对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起到了广泛的实际作用。其中“锦警风采”展现出警营的文化生活,描述警察日常生活的文学作品,让读者感受到生命赋予的一切内涵,都在这些优美、活跃的文字中定格。在“女警如花”的栏目中让粉丝们赏悦了巾帼不让须眉的气魄和飒爽英姿,美丽柔情却不失刚毅的现代女性的风采。一幅幅国画在雪白的宣纸上印染出警花们绚丽的从警生涯。“锦江警苑”问世不过半年现在拥有大量的读者和粉丝,这就足以说明群众对公安微信的信任和关注是热心的,是期待的。“双微”是当今新媒体的一种表现形式,无论“官方”与“草根”不对其经常更新也将是摆放在互联网上的一个躯壳,被岁月冲淡,被粉丝遗忘。

四,相互尊重,礼尚往来

“双微”已经走进了很多人的生活,特别是微信有它独特的魅力,人们在追求新潮、体验时尚、展示自我的过程中就少不了与人交流。纵观当前许多“官微”在与平民交流上还存在一些心理屏障,如果说,公安“双微”的开办就是搭建一座警民沟通的桥梁,那么这座桥梁就需双方来维护。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公安系统开展了如:“开门评警、三访三评、大走访、警民亲。”等,一系列活动。笔者认为,搞这些活动的宗旨就是要拉近警民关系,重树人民警察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实践证明,通过这些活动的确在很多地方搞好了警民关系,促进了警民和谐。但我们又需看到现实中还有一些部门“生、硬、冷”的现象存在,冷漠的面孔让群众望而生畏,群众对这些现象是有意见的,但面对面的指出者还心存顾忌。但网络不同,可以敞开心扉。吐露心声。新媒体就是一个公众平台,在这个平台上的交流应该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礼尚往来的基础上。生活就是一种理解,网络现实皆如此,有时候,一声问候、一分微笑,甚至是一张小小的字条,都可以让人无比欣喜,这就是“双微”的魅力。要想把“警务微博、微信”办得长久实用,就应该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助、有访必回。我敢预言:“警方在新媒体上所有的真情付出,必将获得丰厚的硕果”

后记:公安实名政务“双微”平台的问世,就是一次“警务微创新”创举,它既是沟通工具也是服务窗口,将实体派出所、警务室功能延伸到辖区群众家中,为辖区群众和在外人员提供更多的便利、快捷服务。群众在享受这些服务过程中感受了公安机关为群众办实事的实惠,同时也增加了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支持与配合。“警务‘双微’”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群众在此说真话,警方在此亦能听到来自民间的真实声音。根据群众所急所需去解决问题,有的放矢,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强大作用,了解时时动态,提高办事效能,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6、如何加强公安机关网络舆情处置与引导能力

如何加强公安机关网络舆情处置与引导能力

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网络以其开放性、互动性、虚拟性等特点,已经成为人们反映诉求、表达己见、寻求共同的重要途径。而公安机关作为与群众接触最广泛的执法部门,更是无时无刻不在媒体的“显微镜”、网络的“聚光灯”下,涉警类舆情已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涉警舆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权,对于提升公安机关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能力,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一、当前涉警舆情的特点1. “面对面”传播,速度之快。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实现了舆论传播由“点对面”向“面对面”的转变。舆论传播由诸多信息链支撑,且无明确的路径和中心,往往表现为“秒杀”速度,难管难控。如果一旦涉警信息被媒体发出,就会迅速扩散,广为传播,受众群体也瞬间膨胀,可见舆情特别是涉警类舆情的传播速度相当之快,需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2.“点与点”对接,范围之广。新媒体是基于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具有超链接、强互动、移动化等特点。在互动中,涉警舆情的发布者和传播者、参与者之间是整个过程中的各个“节点”,他们之间即可相互发布、传播和接受信息,在短时间内实现“点与点”的对接,无需“把关”和“审核”,因此,参与者表达观点的权利被“放大”,以致覆盖面之广超乎想象。即使简单的涉警舆情,也会因论坛、贴吧、微博等媒体的传播和互动被无限放大,短时间内将大范围扩散,从而引发网络舆情负面效应。3.“片连片”议论,反响之大。公安工作具有广泛性、群众性、特殊性的特点,加之当前公权与私权博弈加剧的特定社会环境,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关注,涉警舆情已经成为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关注的焦点、挖掘新闻资源的对象。一旦涉警类信息被媒体捕捉,尤其是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等负面信息,就会被网络、论坛、贴吧等新媒体广泛传播,而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也不断跟进刊登消息,从而使得一条涉警类舆情被各个媒体阵地相继传播,形成了“片连片”议论的效果,引起了全社会高度关注并广泛议论,造成了强烈的社会反响,给公安工作造成被动。4.“网和网”炒作,影响之深。网络的虚拟性、言论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个人的“无责”意识。有的网站为了一味追求轰动效应,接连发出片面性评价;有的网站更是抓住涉警信息恶意进行炒作,从而在网络上产出了不利于公安机关的社会舆论,进而引发警察公共关系危机事件,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同时,涉警舆情也发生了从网上向网下转化的情形,有的舆情直接转化为了现实中的警民冲突,可见,涉警舆情“网和网”炒作的影响可谓之深。

二、涉警舆情引导控制中存在的问题1. 存在“呆板性”认识。工作中,部分民警对涉警舆情敏感性不强,往往局限于传统的观念和思维,对舆情的作用、影响力缺乏足够性重视,片面地认为公安机关的主业是打击犯罪、治安防控,单单是网络的几次发帖、回应,其影响力微乎其微。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现为反应迟缓,疏于引导,最终丧失了工作的主动权,贻误了舆情应对的最佳时机,导致了涉警舆情的迅速扩散蔓延,给下步的处置工作带来被动。2.一贯“机械式”应对。对于涉警舆情,一些警种和部门应对的方法过于简单,应对能力不强,对网络等媒体发布的消息,一贯采取“捂、盖、瞒”的消极应对方式,而不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公众的猜疑心理,甚至将公众推向了对立面。同时,在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上,也始终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躲避或者拒绝媒体采访现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舆情发生后,使得相关信息媒体无法求证,只有偏听偏信当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说法,导致新闻报道不全面、不客观、不真实,最终原本简单的事件变得不简单,容易的问题变得不容易。3.存在“盲目性”解释。涉警舆情发生后,一些公安机关没有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没有准确把握民众的心理,而是鉴于舆论危机的影响,盲目对新闻媒体发布一些官方信息,往往因虚而不实、言行不当,引发网民的议论和指责,不利用涉警舆情的引导和处置。而有的公安机关则在引导舆论工作中,态度较为偏激、强硬,非但没有站在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更是一度指责媒体的诸多不当,导致涉警舆情“叠加升级”,新闻媒体的批评显的愈发激烈,涉警舆情危机进一步加剧。4.协作“肠梗阻”严重。涉警舆情的引导处置,涉及到多个警种、部门,各警种之间的协作配合至关重要。目前,就基层公安机关而言,在舆情引导处置上仍缺乏一整套完善的协作机制,基层所队、机关职能科室之间任务分工不够明确,特别是宣传部门和基层一些执法单位之间的快速联动仍是“短板”,“独角戏”、“各自为阵”现象十分普遍,整体应对涉警舆情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基层公安机关与电视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还存在问题,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尚未形成。

三、公安机关应对涉警舆情的对策1. 要转变观念,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第一,要从稳定的高度认识舆情。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就是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而涉警舆情的发生,集中表达了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诉求、愿望,如果公安机关引导、控制不当,就会引起网络等媒体的恶意炒作,形成涉警舆论危机,有的甚至发生警民冲突,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公安机关要从稳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认识涉警舆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应急处置等维稳工作。第二,要从警情的高度把握舆情。要牢固树立“舆情就是警情”的意识,对涉警舆情保持高度敏锐性,在发生舆情后,要立即组织政工宣传等部门民警快速反应、主动应对、妥善处置,防止舆情大规模“发酵”,给公安工作造成被动。第三,要从形象的高度看待舆情。涉警舆情影响社会大局稳定,更关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形象。在舆论引导工作中,要切实增强“舆情就是形象”的意识,通过与相关媒体的沟通协作,强化对公安工作的正面宣传,不断传递“正能量”,树立公安机关亲民、为民、爱民的良好形象,使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2.要把握主动,在应对舆情上再发力。一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一旦发生涉警舆情,要第一时间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在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引导社会舆论,牢牢把握涉警舆情话语主动权,防止舆论误导和负面炒作。同时,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也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势,向社会及时通报事件情况,赢得媒体、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消除一定的社会影响。二是积极利用网络平台。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开通的公安便民服务在线、公安微博,就是应对、引导媒体舆论的重要平台。我们可以通过在平台内设置话题的方式,来全力调控网民、公众的关注点。也就是说,通过便民服务在线、微博管理人员的话题策划,努力把社会的注意力、网民的关注点引导到特定的方向进行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转移、分散广大网民的注意力,从而达到引导舆论的目的。三是充分发挥“舆论领袖”作用。大众传播学认为,信息传播要经过“舆论领袖”这个中间环节,才能最终到达一般受众。我们可以充分借鉴这一理论,安排负责网络管理的民警,在热点网站、论坛、贴吧内持续不断地发表原创性的帖子,形成广大网民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树立一定的网络权威。在有舆情发生后,我们的“舆论领袖”民警,就可以客观、公正地发表看法、评述问题、解释真相,消除网民对公安机关的质疑,达成一定的共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3.要扩大宣传,在正面引导上再强化。一是结合先进事迹宣传。要把公安民警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抢险救灾等工作中的先进事迹通过媒体宣传出去,充分展示公安民警无私奉献、亲民爱民、英勇无畏的精神风貌,赢得广大群众对公安民警的信任和支持。像最美消防员阳军、崛围山上的好民警徐中杰等的先进事迹,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山西日报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纷纷进行了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结合工作重点宣传。要把确定的公安工作重点,如民生警务、社区警务、基层基础等,向社会和群众进行大范围宣传,让公众了解和知晓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期,人民公安报、山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对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民生警务、便民服务在线等工作进行了宣传,集中反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广大群众反响强烈。三是结合群众关切宣传。要本着“群众关心什么问题,公安机关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社会治安、小案件破获、小矛盾调处等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对公安机关采取的主要措施、案件侦破进展和取得的实际成效等,及时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参与度、认同感。4.要强化沟通,在警媒互动上再加强。一是搞好工作对接。日常工作中,要与本行政区域内的主流媒体搞好对接,建立信息宣传、新闻联席等制度,主动邀请媒体深入公安机关进行采访报道,赢得媒体的信任和支持,并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设置专版和专栏,占据主流阵地,宣传公安声音,为下步引导涉警舆情创造条件。二是加强交流互动。要紧密结合开展的“三访三评”、“警营开放日”、“相约警务室”等活动,邀请媒体、公众的广泛参与,充分展示公安工作业绩和民警队伍形象,主动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力求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地正面宣传公安工作,实现由公安引导向社会引导的转变。三是依托网络引导。要依托公安便民服务在线、公安微博等网络宣传平台,与广大网民开展交流互动,虚心听取群众呼声,认真答复网友咨询,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仅与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加强了协作,而且也与网络媒体实现了互动双赢。5.要突出重点,在处置机制上再完善。一是建立完善舆情预警机制。要对网站、论坛、贴吧、博客等进行实时监控,对排查掌握的各类涉警信息,组织网监、宣传等部门民警及时分析研判,掌握信息动态,开展信息预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坚决防止因工作滞后造成舆情蔓延扩散,进而引发公共关系危机事件。二是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网监、宣传、各执法单位是应对涉警舆情的主要警种,要在狠抓相关业务培训的同时,以完善快反机制为抓手,切实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应对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如果发生重大涉警舆情,相关部门和警种能够快速反应,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三是建立完善联动处置机制。在引导控制涉警舆情工作中,要建立完善顺畅、高效的联动处置机制,各警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联动,发生重大涉警舆情后,应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协调解决舆情危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四是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要通过建立机制,切实规范重大舆情权威信息发布工作,责成专班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及时主动做好正面舆情引导,防止发生个别部门发布信息不恰当、不准确,造成负面舆论的二次叠加聚集。此外,对于歪曲事实、蓄意诋毁公安队伍形象的负面新闻报道,公安机关宣传部门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旗帜鲜明地予以驳斥,维护民警权益和队伍形象。

7、涉密岗位民警不得开设个人新媒体账号如应开设应经什么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这个要求没听说过,猜测应该是通过县区以上公安机关宣传部门的批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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