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一谈新媒体环境下,对于社会舆情的控制与传统媒体相比有哪些异同
谈一谈新媒体环境下,对于社会舆情的控制与传统媒体相比有哪些异同
业界认为媒体微博主要有三个功能:形象塑造、关系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微博有很多优点,诸如稳定、简单、快捷;但微博也有其致命缺陷,例如其庞大、广泛、不确定的受众面让用户不好把握这样的多元互动。基于视野窄化的原理,从个人情趣爱好出发,微博用户会选择具有某些一致性的人进行关注,这种用户偏好聚合下的自我的议程设置,逐渐形成一个舆论群体。要想使得自我议程设置成为公众议题,媒体微博必须要善于分析自身受众心理,发布适合一部分受众的内容,不断提高粉丝的参与度。媒体微博在运营时要注重策略调整,通过形象塑造、信息推送、意见领袖、话题策划等策略增加自身微博的影响力。
微博言论空间的自由性及巨大的发表空间极大地促进了信息的公开透明,其裂变的传播效果增强了微博舆论监督功能。媒体微博在其传统媒体的强大的影响力基础上提高了信息的实效性,通过强互动凝聚舆论力量,在热点事件当中自成一派,引导舆论走向,形成密集的监督网。在新媒体时代,如何做好舆论话题的引导,如何掌握主动权,这是我们当下急需的。
一、学习认识新媒体,进一步认识新媒体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新媒体有着明显不同于报刊、户外、广播、电视四大传统媒体的特性,认清这些特性,才能更好地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新媒体在信息发送上具有即时性。传统媒体反映的是新近发生的事实,而新媒体却能将正在发生的事实瞬间告知公众。这给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带来了新的挑战,政府部门和传统媒体必须转变观念,学习认识新媒体,通过新的传播渠道及时发言、传播资讯。一些政府部门已经开设了官方网站、博客、微博等,积极疏通传播渠道。事实证明,善于运用新媒体,及时回应民意诉求,对密切与群众的关系,对提升自身影响力,都十分有利。
新媒体在信息传播上具有互动性。无论是参与网上讨论、转发手机短信,还是转载网络言论,受众常常集信息的接受与传播于一体,传统媒体时代“我播你看”的单向流动,正向“全民参与”的传播模式发展变革。这带来了传播内容的极大丰富,各种信息都被拓展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社会思想意识加速多元化,传统的舆论引导格局正经受着深刻的冲击。新媒体的出现,既为公众参与政治生活开辟了新通道,也为党和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提供了无限可能。领导干部需要改变执政理念与方式,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途径,搭建起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优化决策流程和执政方式的新平台,及时、全面地与公众沟通。
新媒体在信息接收上具有集群性。集群式接收、个性化传播是新媒体的又一明显特征。不同年龄、收入、职业、兴趣的人们在对信息的鉴别、筛选上,具有一定范围内的趋同性,这种趋向促进了新媒体的发展,新媒体的出现又加速集群性进一步走向深入。舆论格局的变化,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继续延续以往“批量生产”式的传播方式,传播效果必然要大打折扣。
二、善于运用新媒体,是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新突破口
置身新媒体时代,怎样更好地传播主张、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怎样更好地化解矛盾、在危机事件发生后掌握主动地位,怎样更好地听取群众呼声、进一步改进工作,都是摆在执政党和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命题。媒体技术、传播手段的更新,为进一步联系群众、更好地服务群众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
一要合理设置议程。传统媒体主导的传播形态,其特点是“一对多”,媒体往往能够引导和控制舆论,起到议程设置的作用。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如果点击率够高、转发量或转载量够大,普通人的言论一样能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引发社会大讨论,传播形态变为“多对多”。研究发现,在新媒体环境下,媒体与受众之间存在着双向互动设置议程的复杂关系。这就要求执政党、政府部门必须遵守新闻传播规律,主动出击,善于运用传播技巧,使媒体愿意围绕自己发布的信息进行报道,并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间的互动,产生放大效应,合理地为公众设置议程。
二要处理好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消息的瞬间广泛传播,是新媒体凸显威力的重要表现。然而,怎样恰当处理好突发事件消息的发布,一直以来都是政府部门深受困扰的一个问题,新媒体的介入,使这种困惑更加凸显。当前,新媒体逐渐成为热点新闻的首发媒体,而政府部门和传统媒体却频频在第一时间失语。公众被具有震撼性的消息“击中”后,很快开始参与各种猜测和讨论,这固然印证了新媒体传播之快、影响之大,但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也是权威解释缺席后情绪焦虑的一种反映。在传播技术足以颠覆传播形态的今天,不敢说、不愿说、说不好都需要摒弃和改变,人们呼唤政府部门改变心态,尊重公众的知情权,真正从有利于事情解决的立场出发,在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前提下,利用好新媒体这支利器,将事件真相和处理结果及时告知公众,平息不实传闻,主导社会舆论。
三要做好舆情分析。从根本上讲,网络舆情监测要求达到实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能满足系统舆情信息服务市场三个要素,实时性:舆情获得越早,给应对和处置留下的余地就越大,而网络舆情的发展往往是爆发式的,机会稍纵即逝,一旦错失最佳时机将追悔莫及;全面性:网络舆情容易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信息量大,容易使很多重要信息被忽略;准确性:海量信息条件下,如何准确地掌握问题核心,不为纷扰所困,是得出正确判断的关键。“舆情是社会的脉搏”,随着网民队伍不断壮大,网络舆情越来越受重视。源自网络的言论和现实意见相互影响、融合,往往成为社会情绪的晴雨表。由于参与的门槛低,同时具有一定的隐匿性,网络舆情某种程度上更为真实地反映了大众心声。善于倾听,及时捕捉网络舆论热点,了解不同阶层群众的想法和愿望,并对公众的诉求整理、吸纳之后转化为决策依据,对密切党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三、善于管理新媒体,打造积极健康的话语场
新媒体发展迅猛,出乎很多人的预料。人们在为它推动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建设叫好的同时,也逐渐认识到,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它需要接受相应的监督管理,规避可能带来的弊端。首先要正视新媒体时代的舆论特点。匿名发言会降低传播者的责任感,致使网络上出现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身处信息爆炸的时代,很多时候人们来不及辨识事实真相,就开始表态发言,加速了不实消息的散播;有的网站或网民为了提高点击率,将一些垃圾信息、不健康不道德的信息也放到了网上……网络传播的即时性、广泛性在这些时候“助纣为虐”,致使网络舆论走向暴力和失范,网络监管也成了一个世界难题。其次要加强立法,促进新媒体健康发展。很多国家都在网络安全、信息自由、未成年人上网保护等领域进行了立法。当前急需建立和完善与新媒体直接相关的法律制度,将新媒体置于相关部门有效监管之下。新媒体存在的舆论风险,不仅需要执政党和政府部门高度关注,公众也需对此廓清认识,提高媒介素养。要使公众了解,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虚拟世界同样也要讲大局、负责任,网络世界中的个人言行,一样要接受法律法规的监管。监督的作用体现在一方面优化自媒体舆论生态,另一方面培养网民的权利意识,鼓励网民以公开的、合法的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新的传播格局,给传统媒体带来了极大挑战,但挑战与机遇往往并存。适时开通微博,利用这个传播平台,给信息插上飞速传播的翅膀,粘合更多的网友扩大自己的网上阵地,从而在这个网络舆论场中查知民意、发出声音、引导舆情,这是时代赋予传统媒体的使命,更是传统媒体转型的契机。
2、新媒体下如何提高自我法治意识
一、法治社会的基本认识
法治社会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建设内容被表述是2012年末,与人治社会相对而言的.学界尚无公认的界定,应包括三个组成部分:
其一,制度层面的规则系统.包括国家正式的法律法规、社会自治规则及习惯等规则系统.法治社会之 “法”,在构成上是多元的,既包括正式规则,也包括自治性规范,还包括无形的规则.因此,其范畴有别于其他领域的法.其二,心理层面的认同.即社会群体和成员对规则的理念和精神上的认同,并自觉服从与践行的习惯.其三,秩序层面的运行.表现为社会各类组织、成员与国家各职能部门间形成自治与统治的分工协作,形成共治的秩序.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关系: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既相对独立又密切互构,而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关键环节,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核心力量(或主导力量).
从一体建设的三极来看法治的重点不同:法治国家强调权力控制;法治政府强调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法治社会强调人权保障、社会自治.
二、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自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以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已有了一定基础,但法治社会建设仍是一个短板.法治社会建设存在的问题可归纳为两大方面:
(一)法治精神的全面缺乏
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滥用行政权、司法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尤其是强势群体带头违法对法治精神的破坏极大;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闹不信法”;全社会“敬法”氛围淡薄,钻法律空子、“法不责众”心态普遍.
(二)现行普法模式的落后和低效
实施普法已近30年,但从基层反映看,当前的普法模式仍旧偏向于单向的法律知识“灌输”,并且普遍存在着形式主义做法,严重影响普法的实效.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路径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抓“大”和抓“小”并举,培养全民法治意识
首先,抓“大”,即注重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信仰的培养.这是全民守法的前提和关键.其次,抓“小”,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进中小学课堂和教材.
在普法中要区分两个重点:对公民普法要以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为重点;对公职人员普法应以严格依法为重点.
2.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针对以往普法的方法单一、形式主义问题)
首先,注重“参与度”与“互动性”.让公众参与法治各环节,在互动中放大宣传教育效应.其次,从宣传方式看,由单向灌输向“整合性”“创新性”方式转变.“整合性”即把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治信仰、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重视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创新性”增强新媒体作用,以多元、灵活方式创新普法的形式和内容.
3.以刚性约束培育法治精神
除了宣传倡导,还须依靠刚性的约束机制和信息化手段.如通过公正宣判和以案说法等制度设计形成对全社会的威慑力和正向引导,培养全民守法意识.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依法治理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内在要求,法治化程度越高,社会治理越接近善治.
首先,在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各领域深化依法治理.旨在支持各类社会主体依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其次,发挥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依法治理不仅要依据法律法规,也要依靠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即硬法和软法并用.
再次,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以一个自然段的文字来阐述社会组织如何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为使公民信法、守法,就须以好的服务使民众亲法.为此要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从服务层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首先,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为最大限度预防矛盾发生,要完善两个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民主决策的法定程序机制.为了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创新和发扬“枫桥经验”.其次,充分发挥不同纠纷解决制度的优势.如发挥人民调解的民间性、成本低、方便快捷等特色;发挥仲裁的中立性、保密性和专业性特点.再次,建立完善各种纠纷解决制度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和网络来强化纠纷解决的效果.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有丰厚的法治土壤,其中应蕴藏着全民知法、信法、用法、守法的养料,这就是我们要建设的法治社会.
3、怎样应对新媒体环境下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
1.做好舆情监测,建立完善的应急制度
受互联网特性的影响,企业舆情危机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为避免危机爆发时企业处于被动地位,所以舆情管控工作的第一要务是做好舆情监测,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制度。通过借助一些第三方舆情监测软件,可为企业舆情提供全天候不间断的全网监测服务,及时发现负面苗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置,有效避免危机来临时的自乱阵脚,错失危机处置良机。
2.利用新媒体,发挥媒介宣传作用
面对舆情危机,一些企业仍不能主动、及时、权威地发布新闻,引导媒体传播有利于企业的信息,而是用对付传统媒体的方式来进行新媒体时代的舆情事件处理其实并不能够发挥企业媒体资源的作用。在这里建议企业方可以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发挥其强大的舆论宣传力,及时发布真实权威信息,引导舆论的正确走向。
3.建立快速反应的舆情应对机制
企业在舆情危机发生后,如果过了黄金24小时后才回复,时效性太差,这个时效在舆情中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一旦负面舆情产生,就很容易扩散到全网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因此,建议企业可以利用专业的舆情监测软件,通过设置一些与行业、领域、产品、领导人等标签相关的关键词,进行实时全网监测,但凡出现了一丝丝的危机苗头快速发布处理进展,及时回复大众的问题,做好问题的解释工作。
4.加强自身管理和监督,完善善后工作
很多企业错误地认为舆情事件结束后,舆情应对工作就完成了,其实不然。例如,此前发生的顺丰快递员私拆包裹事件,顺丰虽在前期的应对处理中通过“绝不姑息、纵容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行为准则的不当行为”的表态巧妙地化解了一场舆论危机,但是事后仅对快递员作出调离岗位处理,不符合部分网友的预想,使得回落的舆情再次升温,掀起新一轮舆论风向。
因此,企业一定要多在自身管理和监督,以及事后形象恢复上多花时间,完善善后工作。比如危机处理过程中的举措是否有严格执行、有没有对相关部门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健全相关机制建设、是否有参与一些社会公益或者赞助活动恢复企业形象等等,来自识微科技商情知识栏目。
4、新媒体时代企业的公共关系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
自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引入我国以来,特别是进入web2.0时代以后,以互联网和手机为主要载体的新媒体日益成为社会舆论集散地和放大器,不论是国内重大事件还是国际重大事件,都能马上形成网上舆论。从2003年的“网络舆论年”、2006年的“网络暴力”到2008年的“网络监督”,新媒体在舆论形成和传播过程中已完成了从配角到主角的转换,互联网成为新闻舆论独立源头,网络结合手机成为最强舆论载体。特别是由于我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变革时期和矛盾凸显期,作为社会矛盾和社会利益冲突表现形式的突发公共事件频频发生,互联网作为一种便捷而有效的工具,与各类突发事件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中国正在成为世界上少有的舆论超强磁场。与此同时,新媒体舆论关注的议题正在向社会议题、政治议题快速转化,新媒体舆论主流化、政治化、现实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钟瑛、余秀才对1998—2009年160起重大网络舆论事件进行研究后发现,48%的网络舆论事件由传统媒体率先报道,33%源于网络媒体,4%源自手机,15%各类媒体同时报道 ;重大网络舆论事件发生的频率呈波浪式不断上扬的态势(个别年份除外);涉及的阶层以国家和社会管理者阶层首当其冲,约占整体的30% ;涉及的事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政治与民生方面,约占整个案例的39% ;从各类媒体对事件发展的影响看,网络媒体主导事件发展的案例有80起,占50%,传统媒体起主导作用的14起,占9%,多种媒体共同起作用的66起,占41%。 [2]这份研究报告进一步表明:新媒体已日益成为中国社会舆论的重要载体、负面舆论的主要载体,新媒体舆论指涉的重点是政府机关及其行政行为,新媒体成为推动事件解决的主要舆论力量。
新媒体舆论的空前活跃,不仅影响着虚拟社会,也对现实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给政府管理带来了双重影响 :一方面,新媒体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搭建了便捷通畅的平台和渠道,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沟通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有利于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下的政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权力运行置于“无处不在的眼睛”的监督之下,“以权利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有利于政府了解民情、掌握民意、集中民智,“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有利于群众畅所欲言,渲泄情绪,抒解怨气,及时反映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缓解社会压力,发挥“排气阀”和“预警器”作用,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有利于政府吸纳自下而上的推力,弥补现行公共管理体制的不足,推动公共事件的解决,形成推动改革的“倒逼机制”;有利于政府发挥政治动员作用,宣传大政方针,推行政令,塑造良好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效能。另一方面,新媒体引发的舆论的空前活跃,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层出不穷,非理性和情绪性舆论的弥漫,各种虚假信息、网络暴力、攻击漫骂、谣言充塞网络,政府正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和挑战。
挑战之一 :影响政治上的安定团结,危害意识形态安全。新媒体作为公共信息传播技术平台,很容易成为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和腐朽文化传播的新渠道,思想交锋和舆论斗争的新阵地。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曾放言 :“有了互联网,对付中国就有办法了。”近年来,境内外敌对势力往往借助国内重大政治活动、公共突发事件、热点问题等机会,肆意夸大和歪曲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矛盾,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团结,挑动民族分裂,宣扬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企图达到“西化”、“分化”中国的目的。2009年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广东韶关发生的“6•26”社会治安事件,借助网络和手机进行炒作,制造了乌鲁木齐“7•5”事件。在事件发生后,又竭力污蔑我打击暴力犯罪是压制“民主”、“自由”和“人权”,煽动人们对共产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和仇视,动摇人们的理想信念,为他们的分裂活动大造舆论。近一阶段,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还以侵犯言论自由为名攻击我对互联网等新媒体的正常管理,却无视自身对网络不断强化的管理和控制。借助新媒体的意识形态斗争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很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群众,这一点尤其值得警惕。
挑战之二 :损害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容易造成信任危机。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失去了公信力的政府无法得到公众支持,也无法实现对经济社会的有效治理,甚至难以为继。我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时期,由于“非物质文化总是滞后于物质文化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快于观念和制度的变革,因而人们总是生活在不适应状态中”,极易滋生诸如浮躁、失衡、焦虑、空虚、郁闷、偏激等不良心态。如果这种社新媒体时代政府面临的舆论挑战及应对策略会心态得不到有效引导,往往会形成“仇官”、“仇富”等情绪化舆论,从政府及其官员身上找到“渲泄口”,而新媒体正好提供了这样的条件。据统计,网上有关监督类舆论85%是针对政府、公务员的略带“攻击性”的负面舆论。一旦政府及官员卷入网络事件,网友几乎不分青红皂白,一边倒地同情另一方,形成绝对压倒性的舆论声势。一些网络事件如“周久耕事件”、“邓玉娇事件”、“李刚之子校园撞人致死案”、“微博开房案”等原本是个别官员的问题,但经过“人肉搜索”、炒作等途径事件被夸大和泛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挑战之三 :舆论引导的难度加大,舆论领域的秩序较为混乱。互联网的发展已步入Web2.0时代。相对传统媒体将信息以垂直方式传输给予目标受众,Web2.0应用程序则旨在“水平”地传输信息,即从原来的“点对面”变为“多点对多点”。Web2.0 时代是“用户创造内容”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新闻组、即时通讯、电子公告牌、博客播客微博客、网络社区等平台发布信息,为舆论设置议题。新媒体消解了国家对媒体的绝对控制以及传统媒体对话语权的垄断,使传统的“把关人”作用弱化以致丧失,导致舆论的源头不可控,传播速度不可控,内容分散不可控,舆论容易放大不可控。由于传统的舆论引导模式在新媒体环境下的失灵,而新的引导模式又未建立,形成了舆论引导空白环节,舆论失范现象时有发生 :比如社会舆论分散、网络色情泛滥、隐私披露、谣言增多导致妖言惑众、偏激和非理性、谩骂与攻击、群体盲从与冲动、国外文化入侵等问题相继出现。[3]舆论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的失控、失范现象,造成了思想意识领域的混乱,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风险和隐患。
挑战之四 :网络群体性事件频发,危害公共管理秩序。凭借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微博等载体,新媒体舆论已具备社会动员效应,“组织化”、“落地化”成为现实,网上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相互影响,特别是病毒式传播的情绪舆论极具感染力和煽动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较大声势,引发群体性、政治性突发事件。政府为了处理这些事件不得不耗费大量的行政资源,影响正常的公共管理秩序。此外,涉官、涉法、涉富的“人肉搜索”的滥用,导致诸如“网上审判”、“网上罢官”等极端个案的出现,干扰了社会秩序,影响了政府权力的正常行使。在这些网络事件的背后常常隐藏着一批“网络水军”,他们主要是出于商业目的,经常别出心裁地策划、“制造”轰动话题,或者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件进行“深入挖掘”、“推波助澜”,推动事件不断发酵、放大,直到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其危害性尤为严重。
挑战之五 :干部素质同新媒体时代的要求不相适应,普遍存在“网络恐惧”心理。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民主参与度、信息公开度越来越高,仿佛一切都被置于放大镜下,许多干部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不同程度的存在“网络恐惧”心理。人民论坛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 :70%的受调查者认为,当代中国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官员缺乏同新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不少网络群体性事件正是由于一些干部的不当处置造成的。如何提高同媒体、特别是同新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是新媒体时代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个考验。
5、如何运用新媒体加强社会治理思考
随着社会上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不断改变着社会舆论的生成、存在与传播方式,对既有的社会管理模式不断提出新的挑战。新媒体从业人员对于沟通网络虚拟空间与社会现实世界,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表达公众的政治意见与利益诉求,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监督执政行为,抑制网络不良信息,化解社会矛盾,表达人文关怀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
统一战线工作应当从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来认识新媒体从业人员这一新社会阶层群体,深度挖掘和充分发挥他们在参与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和作用。做好新媒体从业人员的统战工作,团结和引导他们积极履行社会职责,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独特的贡献,这是现代社会建设赋予统一战线的新的历史任务。
6、如何解决中国新媒体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毕业论文
作为一种依托数字技术平台进行传播的现代化媒介,新媒体仅用了数十年的时间便获得了传统媒体近百年才慢慢拥有的受众。也正是这样的发展速度,在为我们带来信息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所产生的负面作用,随着新媒体的广泛传播,也变得不容忽视起来。
一、新媒体的定义
(一)新媒体的产生与界定
新媒体(New media)一词,是1967年由美国学者戈尔德马克率先提出的。
这一时髦单词提出之后,接踵而来的问题就是:什么是新媒体?如何界定新媒体?时至今日,可以说仍旧没有人能够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对于这种学术畏途的产生,英国学者理查德?厄豪尔斯曾分析过这样三个原因:“首先,这是一个极具变化的领域,即使最时兴的研究,到它成熟时就已经可能过时了;其次,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所以已经树立起来的重要文本和经典文本还很少;第三,甚至是‘新媒体’的定义还有待解决”[1]。
事实上,自新媒体诞生以来,它的的发展历程经由精英媒体到大众媒体再到个人媒体这样三个阶段,不过也就短短几十年的时间,这和以往通过数百年时间才完成几个阶段发展的传统媒体相比而言,新媒体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发展速度惊人的新兴领域。在这样的发展速度面前想要对其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深度分析立言,找出符合其现在乃至未来发展方向的准确定义,是必须要再过一些时日,一方面观察其发展变化,一方面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系统研究。
虽然“新媒体”至今为止还并未存在一个确定的概念,但却已有了对于其相对准确的认识,而本文更倾向于清华大学的熊澄宇教授以及四川师范大学石磊博士的观点,即“相对论”的观点。
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2]”同时,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天府早报》副总编石磊博士在《新媒体概论》中也对新媒体做了界定,他指出:新媒体一词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是指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严格来说,新媒体应该称为数字化新媒体[3]。
(二)新媒体的构成要素
新媒体虽然缺乏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对于现阶段新媒体这一概念的构成要素却有以下共识:
1.新媒体是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基础上的,如果说传统媒体是工业社会的产物,那么新媒体就是信息社会的产物。
2.新媒体在信息的呈现方式上是多媒体,可以进行跨媒体、跨时空的信息传播,还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互动性等特征。
3.新媒体具有全天候和全覆盖的特征,受众可以随时通过新媒体在电子信息覆盖的地方接受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信息。
4.新媒体在技术、运营、产品、服务等商业模式上具有创新性。
5.新媒体的边界不断变化,呈现出媒介融合的趋势[
二、新媒体的主要特点与优势
关于新媒体的特征,也有着不同的观点,但对于新媒体的主要特点,业界与学术界则有以下几点共识:
1.交互性与及时性
尼古拉·尼葛洛交庞帝曾经在1995年出版的《数字化生存》一书当中中对“被动的旧媒体”与“互动的新媒体”进行了比较,认为交互式传播是新媒体的一种常态传播,这与传统媒体的“一对多”,“点对面”的传播是具有很大区别的。以伦敦火车相撞案为例:1999年10月初,伦敦发生40年来最严重的火车相撞事件,事发清晨,正是当天报纸出版之后,而下一次报纸出版还要十几个小时。这时,《卫报》网站立刻将现场照片、事发目击等报道送到网上,在第一时间告诉了受众发生的一切。可见,早在1999年,网络对于信息的传播速度已无可比拟。时至今日,发展中的互联网的传播时效已远远超过了报纸,仅需要第一现场的民众一条微博便可以广而告之。
在拥有及时性的同时,新媒体也拥有着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交互性。在传统媒体的互动中,新媒体则可以不受时间、地点和环境的制约,只要所处区域内有信号覆盖,便可以高速传播和更新信息,在网络中所发表的评论都立即生效,可以直接与编者进行在线交流,几乎做到了与新闻事件同步。同时的,网络平台对于信息门槛的降低,使信息接收方和传播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在这一平等的平台上的交流和对话,使得普通民众也可以通过新媒体发表自己的观点,至此,信息传播才逐渐真正走向平民化和大众化,“草根”话语权获得的前所未有的尊重。
2.海量性与共享性
进入微博,我们可以看到大到社会热点、小至好友心情的众多信息,而云盘的使用则使得世界各地的信息都可以汇聚共享。依托数字化平台,新媒体克服了报纸版面的容量限制使信息得以海量传播,冲破了广播电视的单方传播与不可重复性,使资源得以下载共享,这种“天涯若比邻”式的区域覆盖使受众在随时输录信息的同时也可以便捷获得世界各地的讯息,而空间与时间上的开放性也促成了讯息的海量性,受众在汲取所需的同时也成为的信息的传播者,使受众在海量信息与讯息共享中真正做到了“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
3.多媒体与超文本
新媒体使用多媒体展示的方式对信息进行处理,是一种以结点为单位的超文本呈现。相同的,新媒体的传播也是以是超文本、超链接为依托,以结点为单位组织各种信息的。面对不同受众的需求,信息通过这些结点的不同链接,构成特定的信息网络,提供不同事物信息媒体形式。网络将传统媒体的长处集于一身,对于用户来说,信息最终以何种媒体形式出现,是文字、图片、声音还是图像,完全由用户根据信息的内容、自己的爱好以及接收条件自行决定”[5]。
4.个性化与社群化
新媒体出现后,虚拟社区、网络群团相继出现,受众不再受播出流程和内容的限制;各种网络平台尤其是博客微博的蹿红,使新媒体个性化与社群化这一特点便更加显著起来。以博客为例,对于博客最形象的比喻应该是公开性与私密性并存的“对外开放的私人闺房”。在这里,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时随地的书写自己具有倾向性的个性化愿望,收看你的受众也可以随时随地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个性化的回复。在具备这种个性化的同时,受众也在这个社群化的平台上拥有一群特定的观看者和收听人群。
通过以上特点不难看出,以互联网为代表新媒体其优势在于:网络培养了人们的平等价值观念,淡化了人们的地位和身份意识;网络传播是一种注重个性创新和个性文化的传播,它拒斥千人一面,崇尚文化多元;网络传播营造出人们通过自由交往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减少了那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网络传播创造出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型的跨地域的“虚拟社区文化”,使人类文化的交流真正突破了时空的边界[6]。而这些,也正是新媒体能够迅速融入我们的生活,改变我们的思维习惯的重要原因,同时也使新媒体的存在与发展具有了必要性。
三、新媒体所存在的问题
新媒体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同时它也暴露诸多问题
(一)网络爆炸式的信息传播方式导致信息良莠不齐,低俗虚假信息泛滥
新媒体发展的最为直观的社会结果,便是信息量的绝对增加。根据美国学者H.H弗莱德里克曾经做过的推算,即使以5年为周期来计算,也意味着,在今后不到70年的时间内,人类积累的信息量将达到我们今天信息量的100万倍[7]。作为新媒体的代表,网络克服了报纸的版面限制,降低了信息传播的门栏,使信息得爆炸式的增长。然而正是这样的增长速度使得信息良莠难辨,低俗淫秽信息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一些网络谣言的制造者为了引起关注则不惜捏造虚假新闻。据悉,2010年2月20日至21日,由于听信“地震”传言,山西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阳泉六地几十个县市数百万群众2月20日凌晨开始走上街头“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网一度瘫痪。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海岸发生9.0级地震。从3月16日开始,中国部分地区开始疯狂抢购食盐。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行政拘留。这些网络大V,利用网络的快捷传播与迅速扩散,造谣传谣形成所谓影响力,进而谋取不当利益成为网络“大谣”,在误导民众判断的同时也造成了社会的动荡不安。
(二)市场利益驱使供应商传播不良信息,法律法规却未能跟上
中新网曾发表消息称:“传媒与出版业是现在乃至新世纪最后一个暴利行业。”受新媒体广大的受众市场与几何倍的利润回报的驱使,一些供应商便甘心以“人为财死”的方式追求眼前利益,无视法规法纪,向网络中大量投放、传播不良信息。以楼宇电视为例,由于户外广告媒体的不断增多,加快了户外广告投放额的上涨幅度。北京、上海、广州的楼宇电视与电梯平面媒体发展空间广阔,成长环境优越,面向的高、中收入消费群体相对集中,与其他市场相比,增幅显著,提升了一级市场的户外投放份额。但它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目前尚无播发新闻信息的资质,广告是其惟一内容,侵害了人们的公共空间,单一地播发商业广告,造成了“视觉污染”[8]。可以看出,在新媒体的管理中,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从而使牟取暴利的营运商罔顾社会责任,导致市场经营秩序无法得到维系。
(三)网络平台在提供便捷言论的同时产生网络暴力,使公民隐私难以维护
网络是一个言论相对自由的平台,人们在畅所欲言的同时也很容易形成网络暴力,即:一定规模的有组织的网民,在“道德、正义”等“正当性”的支撑下,利用网络平台向特定对象发起的群体性、非理性、大规模的、持续性的舆论攻击,以造成对被攻击对象人身、名誉、财产等权益损害的行为。[9]这样的行为使得言论自由产生异化,“人肉搜索”成为一些人泄愤的途径,公民的隐私权变得难以维护。以胡伊萱案为例,由于孕妇谭培培诱杀送其回家的善良少女的行为,导致满腔怒火的网民曝光了谭培培父母以及妹妹等不涉案者的个人信息进而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虽然这是大多数网民处于“公愤”与的行为“正义感”希望替枉死少女出气,但这样的行为,归根到底仍旧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而这案例并不是个案。可见,网络暴力影响着公民的正常生活与学习,甚至会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侵害。
(四)网络制度尚未完善,侵权抄袭现象难以遏制
版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就是法律赋予创作者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表达、复制、传播及利用的控制权。它不是专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在因特网中的微博、博文等,只要是首次公开表达的创造性表达,都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10]然而,由于网络上信息流通量大,审核能力有限,再加之在这个虚拟平台上通过网民的注册账号很难追查到本人,使得版权的维护变得举步维艰。大多数时候,人们仅仅只需要注册一个账号便可以任意复制、抄袭他人的言论,并在未经作者允许的情况下任意转播他人作品。这样的行为已然侵权,却由于提供了大量可供免费快捷下载的资料,使得很多网民也乐于接受这样的 “免费午餐”,从而形成了既有抄袭者复制,又有传阅者下载的网络环境,也使侵权现象在网络上成为了一种大家“默认许可”的行为。
(五)政府监督困难,网络公信力有待提高
2008年6月,中国已大幅超过美国,跃居成为世界第一网民大国。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网民数达到5.64亿。面对这样庞大的网民人数,要做好统计监督,必须经历一个长期的统计与规范过程。现今,政府对于网络舆情的监督引导难度较大,仍然缺乏对于网络等新媒体的监督力与审核力,一些希望借助谣言来博得眼球的网络媒体便不顾职业道德,大量散布谣言假新闻,造成了网络信息真假难辨,网络缺失公信力的局面。
(六)网络中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的“麻醉作用”与“数字鸿沟”的扩大
拉扎斯菲尔德和莫顿曾在《大众传播、大众鉴赏力和有组织的社会行动》中针对现代大众传播的负面作用提出了“麻醉作用”一说,认为:大众媒介以低廉的价格大量占用人们的时间,使人们沉浸在虚幻的自我满足中,从而丧失社会行动能力;所传递的浅俗、煽情化的内容,使人们的审美鉴赏能力退化;使人们成为不假思索顺从现状的单面人。本文认为,拉扎斯菲尔德和莫顿所阐述的大众传播的负面作用,同样也是网络所存在的问题。网络具有信息海量传播的特点,然而,在这些成爆炸式增长的信息中,充斥着大量的低俗表层信息,这些信息具有新异性与刺激性,在吸引人们去点击阅读的同时也侵占了人们思考与学习的时间,人们习惯于将注意力集中在零碎肤浅的八卦娱乐之中,加之网络上缺乏深度的评论对人们的误导,很容易使人们沉溺在虚拟信息中难以自拔,失去思考与判断的能力。
此外,网络在带来信息量增大的同时也产生了“数字鸿沟”。美国学者蒂奇诺等人提出了一种“知沟”假说:“由于社会经济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会经济地位低者更快地获得信息,因此,大众媒介传送的信息越多,这两者之间的知识鸿沟也就越有扩大的趋势” [11]。随着新媒体发展中信息量的进一步增大,由于人们接受信息的能力与接受数字技术的机会的差异,便很可能会造成比大众传媒时代“知沟”更大的“数字鸿沟”产生。
(七)负面舆论堆积造成“比坏”心理腐蚀社会道德
网友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在匿名的情况下毫无顾忌的发表偏激言论,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这些“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现象,从“郭美美”、“干露露”到“天价月饼”、“豪华跑车”,由一点进而延伸到各个领域的负面信息五花八门,充斥全屏。就连我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在网络上也更多的表现成为了一种异化与奢侈,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往往会认为为了一己私利而罔顾法律,长久如此,将会造成整个社会诚信缺失,投机主义已及社会风气恶化。
四、新媒体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由上述问题可以看出,新媒体在带来言论繁荣的同时也在带来言论失控与社会动荡的风险。如何看待这些问题、研究有效解决对策,对于新媒体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针对上述几点问题,本文认为有以下几种解决措施:
(一)借助广大受众的社会监督控制,健全信息审核平台
信息审核是筛选网络信息是否适合传播的第一道门槛,在网络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健立健全相信息审核机制这一关卡,有利于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不良网络信息的大面积传播,将不良信息扼杀在初始阶段。然而,在数量巨大的网民面前这样的审核并不好开展,因此,应借助广大受众的力量。由于受众是网络信息的直接受传者同时,是网络低俗虚假信息的第一受害人,因此,受众具有对媒介活动进行监督的正当权利。受众可以通过个人信息反馈等手段建立民间信息审核平台,由“公众利益”来制约网络虚假信息的发展。
(二)完善网络法律法规,逐步形成规范的网络秩序
在新媒体飞速发展的同时,法律规范应当如期而至。但是,据目前的资料来看,关于网络规范方面的立法资料还相对较少,在网络大面积普及的情况下还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法条法规。因此,应加快推进网络立法建设,依法治网,建立健全网络规范与监督,注重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与著作权。使民众在享受自己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可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至于为了追求个人的利益而罔顾他人的合法权力,并在此基础之上,逐步形成规范的网络秩序,以保证网络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国家政府的舆论管控,引导舆论向正确方向发展
传播学教授郭庆光在《传播制度与媒介规范理论》这一章节中认为:“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这种控制的目的是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媒介活动为国家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国家目标的实现服务。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规定传媒组织的所有制形式;2.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4.对传播事业的发展制定总体规划或实行国家援助”[12]。
国家与政府强作为强力的管理者,在解决新媒体存在的问题上也居于主导地位。2007年中共中央新年伊始的第一次学习就是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2008年,前总书记胡锦涛开与网民交流之先河,大力发展媒介和文化产业,在每个五年计划中都占有重要位置。可以看到,国家正在重视和支持着新媒体的发展。国家和政府对于新媒体发展的重视和关注,将对新媒体存在问题的解决与舆论的正确引导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只有国家和政府站出来指导的舆论方向,切实加强网上正面宣传,才能有效解决问题,使互联网真正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崭新阵地,成为教育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
(四)依托政府支持,加大技术监控治理力度
从新媒体信息的传播过程来看,新媒体传播是产业链式的传播。整个传播过程需要涉及内容提供商、内容集成商、移动平台提供商、移动运营商、终端提供商、渠道合作伙伴等诸多环节。因此,新媒体的内容安全,也同样需要产业链中各个环节的密切合作。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构建针对有害内容源、有害内容传播渠道、以及最终目标(移动终端、平板电脑)的全生态系的防护体系,才能对对信息内容进行有效监管,从而保障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地发展。
因此,应以政府为依托,研究不良信息传播的演化机制,加强对网络通信软件、网络传输内容的管理。规范应用商店对通讯软件的检验和测试流程,使用户,尤其是抱有新异心理的未成年用户在浏览信息时受到一定的合理制约,使互联网的网络信息体系更加干净与安全。
(五)媒体人增强自身自律感,坚守职业道德提高“公信力”
媒体的“公信力”来自于媒体人的自律与其对于职业道德的坚守,作为一个媒体人,其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便是在威胁与利益面前,坚守媒体从业者客观公正的态度,也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公众的信赖。面对问题深入调查,客观负责的评论,促进积极信息的传播,这是网络媒体的责任与义务。通过“自律”换“自由”,以自律公约的形式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力度,才能在获得媒体公信力的同时,使网民拥有一个健康阳光的网络环境,向社会传递出“正能量”。
(六)提高网民素质,实行网络实名制
在网络普及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培养网民的思考与辨别能力,使网民具备对事件的基本的辨别能力,正确对待真实客观的负面信息报道,以避免将谣言信以为真而产生情绪激化。此外,网络的虚拟性也是网络存在大量谣言的重要原因,虚拟身份使得一些网民认为自己可以摆脱法律的规范而大肆造谣散布非法信息,在一些主要领域实行实名制则可以辅助网络法制建设,规范网民的行为,也为网络安全与“清网”行动提供了便捷。
找出解决新媒体存在问题的对策是社会安定与和谐的必由之路,在未来,新媒体会将以更快的速度普及发展,新媒体对于社会的影响也将与日俱增。如何良好地解决新媒体存在问题,是需要国家、政府、媒体人乃至每一位公民共同努力的,也只有这样,新媒体才能健康发展,社会也才能的构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