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如何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论文
是小作文吧,能班忙写的
2、怎样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管理
怎样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管理?
国家:
①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专的道德素质。
②坚持依属法治国,依法惩治不诚信行为,让失信者得不偿失。
③建立完善的社会诚信监管体系,让失信者无处藏身。
社会:
①大力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②通过新闻媒体加强监督,曝光不诚信行为。
个人:
①树立诚信意识,信守承诺。
②运用诚信智慧,尊重隐私。
③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大力弘扬诚信文化。
④从日常生活小事做起,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拓展资料:
诚信无小事。不轻易许诺是守信的重要保证,但是承诺一经作出就应该努力兑现,注意不能说必须或一定兑现,遇到特殊情况要解释清楚,失信于人就会产生信任危机。
当尊重他人隐私与对人诚实发生冲突时,我们要遵循伦理原则和法律要求,权衡利弊,做到既恪守诚实的要求,又尊重他人的隐私。
在某些情况下,出于安慰鼓励帮助他人的目的需要说些善意的谎言,从根本上说,善意的谎言并不违背诚信原则。
迟暮也在学习,要加油呀!
3、2017年最新当代大学生如何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形势与政策论文
诚信”是中国传统道德中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也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基本要求。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讲,明礼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是走向社会的“通行证”。大学生诚信教育,不仅关系到高校的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质量,更影响着和谐社会的道德建设和中国市场经济的明天。
目前,在大学校园中,存在着诚信缺失的问题:学习环节,有人考试舞弊、剽窃论文、篡改成绩单;生活环节,有人恶意逃交学费、拖欠助学贷款,用虚假资料获得各项困难补助用于奢侈消费;求职就业环节,有人伪造求职简历、随意违反协议约定;人际交往方面,有人爱说谎话、言行不一、诽谤他人……
当代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方面是社会环境的影响。当前社会上的失信现象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学生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偏差。制度是一种无形的环境,公正的制度对于建设良好的学校道德风尚有着一种润物无声的力量。但是,许多高校的教育制度却长期存在着一些偏向,影响了学生诚信素质的培养和诚信品质的形成。一是学校德育目标过于笼统,层次不清,序向不明,不能反映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可行性不足,操作性不强。二是学校为求生存和发展,重智育而轻德育,弱化学生的思想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格。三是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渠道单一,内容抽象,只重思想灌输,轻道德践行,使许多学生对德育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知性的层面上而没有达到理性的理解,更没有形成内心信念和行为习惯,以至于出现学生“知其不善而为之”的现象。四是学校德育评价制度不力,并且缺乏常规性的检查和监督。大学生诚信失范现象的普遍存在,很大原因在于失信者预期失信成本小于守信成本,而失信收益高于守信收益。
因此,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必须从现实问题出发,加强针对性。首先,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是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关键环节。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必须加快建立以政府信用为关键、经济信用为重点、法制信用为保障、群众道德信用为基础、教育信用为先导的社会信用监督和保障体系,建立诚信奖惩机制,使诚信者因诚信得到益处,使不诚信者付出必要的代价。目前,一些高校已经从制度上开始对大学生加强诚信教育,通过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逐步实现系统内联网,准确记录学生诚信状况,将良好的个人信用档案作为学生的另一张“身份证”,促使学生珍惜和维护自己的诚信形象。
其次,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功能,在正面引导和教育上下功夫。针对大学校园中教学要求、作业完成、教学考核、毕业论文、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活动、资格证明、缴纳学费、助学贷款、求职过程等方面存在的不诚信问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强化大学生对诚信的认识和理解,让大学生充分认识诚实守信与实现自身价值的密切关系,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养成“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诚信立身”的良好习惯。
第三,要坚持把“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落实到诚信教育的全过程。高校道德教育环境建设对人才培养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和保障作用,要切实完善人人育德、德育人人的优良格局,改进创新诚信教育的方式方法,不断净化、美化、优化诚信道德教育环境,努力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和以身作则,帮助和引导大学生切实增强诚信意识,树立诚信观念。
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2)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已颁布实施近5周年,大学生的道德诚信建设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诚信教育也在逐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学校是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
因此,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打造和谐校园,不仅是高校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然要求。
大学生群体是未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对其加强知荣辱、树诚信的道德建设意义深远。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诚信缺失的问题客观存在,其表现形式通常为:作业抄袭、考试舞弊;伪造证件、简历注水;拖欠贷款、工作违约等。究其原因,除了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袭,还与目前高校对德育重视不足、约束和激励机制缺失、不良学术风气的负面影响有关。因此,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可从以下多方面入手。
首先,要将道德教育提高到与文化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应改变高校目前“重知识和技能传授、轻道德和素质教育”的跛行局面,对学生的德育建设,特别是诚信教育予以高度重视。可借全社会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之良机,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比如讲座、征文、团会等,在学生中确立诚实守信的意识,将其作为为人处世的第一准则。强调从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等小事做起,将诚实守信贯穿到学习、生活、工作的各个方面。还可在试点推行“无人监考”等制度,激发大学生的诚信意识。
其次,配合地方征信及信用评估活动,在高校大力开展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行大学生诚信档案制度。个人诚信档案,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通行证”。应从学生入学开始,为其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使其了解到诚信对个人生存和发展的极端重要性。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数据、事实和行为来记录大学生的诚信度,对其信用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充分利用信用记录,与银行、企业等展开合作,对学生拖欠贷款、工作违约等失信市场行为形成有效制约。
第三,在高校建立有效的诚信约束和激励机制。一个人的诚信问题,自我意识固然重要,但有效的监督机制同样也是不可缺少的。将德育建设列为对学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守信用的行为予以惩罚,比如取消其助学贷款和评优评奖资格等。有约束必有激励,可于每学期开展形式多样和主题丰富的大学生诚信评比活动,对优秀者给予表彰,树立诚信典范,进行大范围宣传、推广。
最后,要严抓师德和学术诚信制度建设。古语有云: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对学生的影响甚大,为人师者的榜样作用不容低估。高校学术造价、学术腐败等投机行为时有发生,这些丑恶现象的负面效果往往比普通失信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可对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产生严重破坏。而推行教师学术道德建设,树立诚信为学的典范,对大学生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教育功效。同时,对损害学术道德的失信行为予以曝光和惩治,用诚信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城墙
4、如何依法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完善信用数据征汇的法律依据
当前,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处于摸索阶段,国家层面没有出台统一的法律,只有相关部门的文件依据,各个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没有形成数据信息共享的共识,有些部门认为自己部门的数据需要保密,不能把自己部门的数据汇总到社会诚信体系数据库,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就很难把数据汇总齐全。解决数据汇聚问题,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现在各地政府都在摸索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途径,有的地方政府已经取得很多很好的经验,国家顶层设计机构应该对各地政府已取得的经验进行调研和总结,在掌握较全面事实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熟的信用建设成果,出台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相关法律,解决诚信体系建设没有法律依据的尴尬局面。
建立法定统一的征信标准
在大数据时代的今天,公共管理数据信息丰富,信用信息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在征信过程中,哪些信用信息应该列入征信的范围,并确保征信过程中信用信息的准确、公平、公正,这是建立诚信体系的基础。但现在由于没有国家层面的征信标准,各地制定的征信标准五花八门,没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征信过程中责任不清,没有相关的征信救济机制。在地方,具体负责制订诚信体系建设的部门心中没底,顾虑征信过程中给企业或个人造成重大损失,引起诉讼,责任主体不明确,这些因素直接妨碍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进程。
所以,应尽快出台信用建设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套统一严谨的征信标准,明确标准范围内的信用信息强制纳入征信体系,搭建全国统一的征信平台,把目前比较重要的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强制纳入统一的征信平台;对个人信用信息、社会机构信用信息等进行整合,不能互相孤立;银行系统要把所有的账户信息进行整合,借鉴国外的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银行账号,一个法人也只能有一个账号的金融体制,把信用信息与账号信息捆绑,减少现金流通,鼓励刷卡消费等。相关部门要实时更新相关的信用信息,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把信用信息纳入系统,要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申诉体系,错误录入的信用信息要及时予以纠正,征信标准范围外的信用信息作为诚信参考信息,这样征信平台的功能才足够强大,才能有利于征汇诚信数据,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推动我国诚信体系建设的进程。
明确法定统一的失信惩戒标准
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巨资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目的是利用诚信体系的信用资源,惩戒失信行为,逐步促使社会诚信环境的形成。针对当前社会上大量出现失信现象,很多职能部门出台了失信惩戒措施,制裁失信行为,但这些失信惩戒措施是零散的,还没有形成全社会惩戒失信行为的合力,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人民法院对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失信人,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一些单位出台了一些失信惩戒制度。如《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院系统执行信息与民航、铁路联网建立失信惩戒信息机制,对失信老赖实施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坐高铁、飞机等,从而到达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一定惩戒作用。但从全社会来看,有效的失信惩戒措施太少,全国各个系统之间诚信信息共享执行不到位,由于缺乏统一标准,有些单位执行失信惩戒具体措施时,缺乏执行信心,对不执行失信惩戒措施的主体也没有明确的责任追究要求,失信惩戒措施执行的随意性比较大,不利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对此,应依法明确建立一个层级较高的专门机构承担诚信体系建设的重任成为必要选择。现在发改委牵头,三十八个部门参与的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架构层级不够高,承担诚信体系建设的难度很大,发改委协调各部门比较困难,建议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承担这项工作更有利于推动国家诚信体系的建设。
构建统一的信用信息结果运用机制
当前各地在诚信体系的建设,大多是重建设,轻运用。在诚信系统的硬件建设方面,从上到下层层发文,强调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也成立了相应的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但因为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一般地方都只是简单搭起框架,请相关软件公司设计了软件程序,把相关部门的部分数据不分重点地进行了录入,就对外宣称已完成了诚信体系建设,对诚信体系数据结果的运用,没有采取强制力的保证,造成诚信系统建设变成了花瓶。对此,应要求在政府部门所有的办事流程中,加入信用信息结果查询的运用,办事人员必须在信用信息运用表格上签字,清晰记录办事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客观公正地进行信用信息的查询,发挥信用信息的社会功能,落实行政监管职责,对失信人真正发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作用。
建立诚信系统统一的联网机制
今天中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降低社会管理成本的基础,国家对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日益重视,全国各地纷纷出台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案,国家层面也陆续出台了一些关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由于没有国家法定统一的信用数据联网要求,从基层工作角度看,虽然各地领导都很重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花巨资建立了诚信体系数据库,但对促进社会诚信环境的建设成效不明显。问题就是各地政府一般都只注重自己诚信数据库的建设,诚信数据库建设各自为战,在地方基本是以县级为单位各自建设,信用建设网络之间互不相通,信用数据库难以发挥较大作用。特别是现在交通发达,人员流动快,有的地方流动人口甚至超过本地人口的两三倍的情况下,仅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采集信用数据,信用数据库不联网,很难对外来人员造成持续约束力,而且会造成本地人口与外地人口信用处罚方面新的不公平和不公正。这就需要各地在建立诚信体系的同时,要在国家层面依法规定建立诚信数据库的联网机制,实现各地各系统的诚信数据库资源共享,不因行为人所在地域的不同,规避不同地区诚信体系的约束,真正实现社会诚信体系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社会功能。
5、如何建立诚信社会
这个问题有点大,我只能粗略的以我对社会的了解试着回答一下:
首先,这个社内会得有一个公平容、合理的制度,让社会中成员只要努力就能得到应有的回报。
其次,学校、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要用道德、良知去教好孩子,让孩子觉得社会是善良、美好的。
第三,我们每个人在现阶段社会矛盾突出,唯利是图,不顾道德的情况下,要经得住诱惑,坚守道德底线。
第四,政府公权部门要加大对各种不诚信、恶的打击、惩罚,让他们知道失去诚信的代价是高昂的;同时大力宣传诚信、善良、文明的社会风气,重要的是政府公职人员要身先垂范。
6、诚信社会如何建设
诚信社会的建立至少有两个条件,第一个是必要条件,那就是建立以诚信为本的社会诚信体制,涵盖政府、制度、组织、社区和个人。其中,诚信政府的建设是核心。第二个是充分条件,即建立保证社会诚信体制灵活运转的社会诚信机制。诚信社会建设可以采用信任训练法等专业方法宣传普及,组织诚信行动和考核评比等。诚信是社会信用制度的道德基础对于转型期中国社会的诚信状况,我在《转型期的中国人》中有过如下描述:在历史上的任何时期,中国人的人性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得到如此充分的表现。一个个灵魂,美丽的与丑陋的,神圣的与世俗的,高尚的与卑鄙的,天才的与平庸的,奋进的与堕落的,严肃的与游戏的,真诚的与伪善的,仁慈的与邪恶的都在顽强地表现着自己,演绎着人生舞台一幕幕悲喜剧。一个时期以来,关于老人跌倒扶不扶的讨论成为网上热点,闹得沸沸扬扬这本身就折射出中国社会的诚信危机和道德滑坡。一个关于此问题的网上小调查显示,四成以上的网友表示不扶,因为扶不起。尊老爱幼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件再明白不过的事情,现在让人糊涂了;一件再简单无比的事情,现在变得复杂了。不诚信背后的深层原因,可从组织制度和行为个体两个层面分析。从组织制度层面而言,不诚信是因为金钱拜物教渗进了组织制度的肌体,深入到组织制度的骨髓,成为组织制度的灵魂。一旦拜金主义变成组织制度的灵魂,组织制度就变得貌不恭、言不从、视不明、听不聪、思不睿,完全沦为金钱的奴隶。这样的组织制度,哪里还有一点对人民的热爱和对使命的忠诚,有的只是对关系的承诺和对金钱的崇拜。而且这种萎靡腐败之风在制度内部具有高度的传染性。反腐败的经验告诉人们:腐败之事往往一烂就是一窝。从行为个体层面上说,不诚信还是与金钱拜物教有关,因为贫穷而缺钱。在不涉及到金钱的地方和时候,人们还能保持起码的风度,一旦牵扯到金钱,人们马上就变脸,完全就忘掉仁、义、礼、智、信的古训,不是以义为本、以利为末,以人为本、以财为末;而是以利为本、以义为末,以财为本、以人为末。彻底扭曲了是非曲直的评判标准,颠覆了真、善、美的价值观念,使其行为退化为动物层次的刺激反应模式。道德重建、社会重建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把义从利的枷锁中、把人从财的奴役中解放出来,把颠倒了的义利关系、人财关系重新颠倒过来,让仁义主导利益,让人性统治财物。一句话,就是把人的良心找回来。道德重建的具体任务就是洗涤心灵、恢复本性。诚信是立身之本、感通之源、和谐之道、仁义之里。诚信稀缺说明我们的社会在仁义道德、人际沟通、社会交往与调和谐合上出了问题。社会缺乏诚信就像自然缺乏空气一样,使我们的社会呼吸困难,需要增添诚信这种新鲜空气。诚信是个体的灵魂,社会的粘合剂。缺乏诚信的个体,不仅无法立德、立言、立功,而且也无法立身,说话无人听,做事无人信,简直是举步维艰,寸步难行。缺乏诚信的社会就是一盘散沙,缺乏向心力、内聚力,人与人之间没有亲和力。正如英国实验哲学家培根所说:没有友情的社会,则只是一片繁华的沙漠。我们今天的城市社会就是一片繁华的沙漠,人际关系以陌生、反感、不信任、相互独立和社会连接为特征。诚信是信用制度的基础,一个人,一个组织或一个制度,没有诚信就很难期望它履行信用制度。信用一词最早是属于道德伦理范畴,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双方应该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它是当事人自觉遵守承诺、履行义务的道德准则,是一个人本身所固有的道德品行。而法律意义上的信用是关于经济可信度的社会评价,是民事主体所具有的诚实守信能力和经济履约能力及其在社会上所获得的相应信赖与评价。这就是说,在现代社会,信用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且还是一个与信用制度有关的法律问题。社会信用制度是诚信的制度保障新人文主义者阿尔文·巴比特曾经说过:当用任何彻底性的眼光进行研究的时候,那就会发现,经济问题会跑进政治问题之中,政治问题会跑进哲学问题之中,而哲学问题最终几乎总是不能分开的与宗教问题捆梆在一起。这就是说,假如一个人没有了信仰,那他的道德义务就会受到贬损,法定权利则会无限膨胀,他就会不顾礼义廉耻,无所不取、无所不为。社会规范和控制有非正式的习俗和道德,又有正式的法律。法律产生于习俗和道德,又高于习俗和道德,是最高的社会控制手段。在有些情况下,道德又需要法律的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信用制度是诚信道德的制度保障。古人常说人无信不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虽然现代信用制度是在古代诚信哲学以及由此产生的民俗、民德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但是它和古代人所讲的诚信哲学有着本质的不同,概括起来,其区别如下:第一,从性质上讲,古代人的诚信是一种人格操守,是由自然经济和人身依附关系所决定的一种个体道德情操;社会信用制度则是一种契约关系,是由工商经济和相互依存关系所决定的一种互惠制度安排。第二,从适用范围上讲,古代的诚信只是涉及到少数有恒产者的事情,因为孟子曾这样说过: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之。而现代信用制度则涉及到现代社会每一个人,换句话说,每一个人都有享受现代信用制度的权利,关键在于你愿不愿意享受它。第三,从使用结果上讲,古代人守诚信,就会受到夸奖,不守信诺,就会受到批评或指责,其后果只不过是道德上的益或损;而现代人在信的基础上使用信用,其结果是越来越有信用,与之相伴随的是在其手中流通资金的增多和财富的增长。当然,现代人不遵守信用制度所遭受的惩罚也是严重的,其后果不仅是道德上的,而且主要是经济上的和法律上的。诚信社会与古代理想大同社会谈到诚信社会建设,让我不由联想到古人对大同社会的描写: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诚信社会与古代社会大同社会的关键联结,就是都有一个信字。但是要达到古代大同社会的理想境界,诚信社会建设还缺少许多至关重要的构件。在我看来,大同社会至关重要的构件至少包括: 天下为公的经济体系;选贤与能的政治体系;讲信修睦的社会体系;皆有所养的福利体系;不必为己的道德体系;外不闭户的安全体系。我称它们为体系而不称之为制度,旨在强调它们在古代大同社会的自然天成性而非人为建立性。与其说它们是制度,还不如说它们是习惯。这种社会习俗是一种产生于自然秩序的行为规范。按照美国社会学家罗斯的观点,人性中也有自然秩序的要素,它们是同情心、互助性和正义感,类似于孟子的四心,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在熟人社会,社会秩序就是靠人性中自然秩序要素来维持的。而在陌生人社会,人性中的自然秩序要素,诸如习俗、道德不再发挥主要作用,即非正式控制手段基本不灵了。因此,需要有像法律这样的正式社会控制手段来维持社会秩序。从文明的起源上讲,熟人社会即农村社会,陌生人社会即城市社会。熟人社会不存在诚信问题,因此,也不需要解决诚信问题的法律。陌生人社会存在大量的诚信问题,所以才出现解决这些诚信问题的法律。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诚信社会既是道德社会,又是法律社会。诚信社会与古代大同社会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后者不仅没有法律,也没有道德,靠自然秩序来维持。前者既有道德,也有法律,社会秩序主要靠社会控制来维持。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陌生人社会,治理的手段既有习俗,又有道德,更有法律,是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的结合。诚信是欺诈的对立面,没有欺诈就没有诚信。因此,法律要在保护诚信、打击欺诈、促进人们识善、向善、行善上发挥导向作用,绝不能让欺诈行为得逞。道德的堕落导致法律的堕落,法律的堕落进一步加剧道德的堕落。在法律和道德的博弈中,虽然道德是法律之母,但是法律是强者,而道德则是相对的弱者。特别是在市场交易法则无孔不入的今天,法律天平有向金钱、权势倾斜的危险。对于法律的这种异化,立法部门更应该尽快立法加以防范和惩处。《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道德和法律的博弈,只能走致中和、尚中和的道路。因为这是位天地、育万物的至善之道。个体缺乏诚信,个体的视、听、言、动就会失去标准;社会缺乏诚信,社会就会失去人际信任和群体情感,从而变成一片繁华的沙漠。当下社会问题的产生,不是因为社会缺少了法律,而是因为人类缺少了共同灵魂,社会缺少了社区精神。在解决灵魂和精神之类的问题上,法律是无能为力的;它介入进来解决这类问题,不仅与事无补,而且只会把问题搞得一团糟。
7、国家对于诚信建设有哪些相关政策?
为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央就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起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
(一)加快征信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依法收集、整合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完善信用标准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统一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健全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以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为重点,把信用信息采集融入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各环节,尽快完善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检验检测等事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重点领域的信用档案。加快国家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力争在2017年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形成覆盖全部社会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
(二)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各部门各地区信用信息系统统筹整合,依法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依法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级管理,确定查询权限,促进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可核。推动有关部门在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逐步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二、大力营造诚信建设有力宣传舆论声势
(三)培育诚信理念。“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价值准则。要深入宣传阐释“诚信”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使诚信价值准则深入人心。党报党刊、通讯社、广播电视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专栏专题,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题节目等形式传播诚信理念。都市类、行业类媒体要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用生动活泼的宣传报道引导人们践行诚信价值。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要运用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传播手段,扩大诚信宣传覆盖面。发挥公益广告引领文明风尚的作用,加强选题规划和设计制作,加大在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刊播力度,让人们在耳濡目染中恪守诚信规范。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日”和“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举办大型经贸活动、商品博览会等有利时机,增加宣传频率,形成宣传声势。
(四)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人们见贤思齐。既持续宣传老模范的感人事迹,也及时宣扬新模范的高尚行为;既在全社会推出具有重大影响的诚信人物,也在各地各行业和基层单位推出一诺千金的凡人善举;既宣传公民个人守信践诺之举,也宣传骨干企业、优势产业、知名品牌以诚信创一流的先进经验,塑造诚信国家形象。
(五)鞭挞失信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失信败德行为进行批评揭露,使之成为“过街老鼠”。要区分性质、把握适度,对尚未造成严重危害的弄虚作假现象,在系统和单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有力鞭挞,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加强对失信行为处罚结果的跟踪报道,以反面典型为教材进行德法释义,警示人们守住诚信做人“底线”、敬畏法律“高压线”。发动群众参与道德评议,组织大讨论等活动,形成民间舆论场,引导人们加强自我约束。
(六)弘扬诚信文化。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阐发蕴含其中的讲诚信、重然诺的宝贵品格和时代价值,引导人们诚意正心。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诚信文化,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道德追求的关系,深刻认识市场经济既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又是法制经济、道德经济,在追逐物质利益的过程中享有精神收益。运用社区市民学校、公益性文化单位、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通过经典诵读、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培育诚信文化。创作弘扬诚信的影视剧、小说和戏曲等文艺作品,做好展演展示,用文化传播和滋养诚信价值理念。
三、切实增强诚信教育实践针对性实效性
(七)突出企业主体诚信教育。抓好企业主群体的诚信教育和培训工作,引导他们把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奉为信条,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环境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环节建立信用管理流程,自觉抵制失信行为。各类企业要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建立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使诚信成为企业职工的基本规范。企业管理部门要把诚信教育作为对企业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到证照颁发、业务办理的流程中,把守信履约要求作为对企业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八)抓好公共服务人员诚信教育。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模范行为带动诚信风尚的形成。公务员、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以及社会中介服务人员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他们的诚信言行对于增强人际互信具有重要影响。要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把诚信纳入公务员招录考试内容,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决策和施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引导医务人员崇尚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医者仁心、救死扶伤的医德。在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等职业人群资格准入、专业评价、年审考核、职称评定中,强化诚信教育内容,培养职业操守,建立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九)纳入学校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诚信贯穿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各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构建各级各类学校有效衔接的诚信教育体系,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课、思政课以及道德实践中强化契约精神教育、专题法制教育,研究建立学生诚信评价考核办法。建立和规范体现诚信内涵的礼仪制度,把诚信嵌入到成人礼、毕业典礼等仪式中。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强化诚信执教、为人师表理念,以人格魅力为学生展示“行为世范”。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学术造假、论文抄袭、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将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与社会诚信档案相连通,纳入国家统一征信平台,引导师生以诚立身、诚信做人。
(十)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知行合一,运用生动有效的实践载体,引导人们把诚信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深化思想道德内涵,把诚信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创建内容安排中、体现到工作各环节中。各行各业要结合业务和生产经营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引导人们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生产企业作为实体经济的基础环节,要以“质量第一”为主题,用规范的管理制度、精细的工艺流程、严格的质量标准,把诚信渗透在产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商贸流通企业作为市场秩序的关键环节,要以“履约守信”为主题,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经营示范店”等活动,倡导公平交易、以诚待人,构建诚信商业环境。窗口行业作为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基层单位,要以“人民满意”为主题,用礼貌热情的态度、周到高效的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提升公众美誉度。当前,要突出“舌尖上的安全”,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倡导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四、建立健全激励诚信、惩戒失信长效机制
(十一)形成褒扬诚信的政策导向。各地各部门在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时,要把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作为重要内容,形成有利于弘扬诚信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在制定与公民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政策措施时,要注重经济行为与价值导向的有机统一,建立完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防止具体政策措施与诚信建设相背离。职能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要充分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诚实守信者享有优待政策,形成好人好报、善有善报的正向机制。
(十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要经常梳理经济社会发展中诚信热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失信败德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黑渠道,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种非法传销活动,狠抓社会影响大、涉案地区广的大案要案;质检部门,要扎实推进“质检利剑”行动,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利用电话、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网管部门,要深入推进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抓一批重大案件,列出一批“黑名单”;工信部门,要尽快落实手机卡实名制,有效切断境外网络改号电话从国际端口局以及各地电信企业落地进入境内程控网的管道;银行部门,要把落实银行卡实名制作为重点,推动对境外操作境内网银进行转账的限制、快速异地冻结赃款等工作落实。
(十三)建立诚信发布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根据违法违规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分别采取“一对一”警示约谈、“一对多”部门间通报、在媒体公开发布等不同措施。中央文明办在与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基础上,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产品质量、环境安全、纳税情况、债务偿付情况等方面的“黑名单”,发布失信惩戒措施。有关部门和社会相关单位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者,要共同依法实施惩戒,形成扬善抑恶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
(十四)完善诚信监督体系。坚持行政监管、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相结合,构建多层面、全过程、广覆盖的监督体系,对各类社会信用主体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遏制失信行为。政府职能部门针对失信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风险排查,提升诚信监管效能。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生产企业、服务窗口和公共场所明察暗访,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发挥自律作用,加强管理和服务,对行业成员形成监督约束。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失信违规行为,对举报问题及时查处。大众传媒要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对借舆论监督之名实施敲诈勒索的假新闻、假媒体、假记者,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提高媒体公信力。
五、有力营造诚信建设法治环境
(十五)坚持严格执法。促进各类管理主体把诚信价值理念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的刚性约束增强人们守信的自觉性。严格落实执法者主体责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监管部门执法难、司法判决执行难的问题,对执法不严、查处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依法实行问责追究。推动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使失信行为受到应有惩处。
(十六)深化普法教育。结合落实国家普法工作规划,深入宣传合同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人们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突出抓好党政机关、执法部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增强带头守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和志愿服务队伍到村镇、社区、机关、企业等城乡基层普及诚信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十七)健全法规制度。推进信用立法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和立法机构依据上位法出台配套制度、实施细则及司法解释,使信用信息征集、查询、应用、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动各地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制定诚信建设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有立法权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在诚信法规制度方面要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为国家信用法规建设提供借鉴。
六、切实加强诚信建设制度化组织领导
(十八)形成统分结合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诚信建设制度化摆上重要位置,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推动诚信建设与业务工作、诚信教育与管理举措融为一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统筹规划,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支持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为全社会诚信建设夯实基础。文明委成员单位要率先抓好自身诚信建设,积极支持参与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据业务范围,细化诚信建设制度化具体举措。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络服务,加强对重点任务的检查督导,把各方面积极性都调动发挥出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