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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新媒体

发布时间:2020-08-01 21:38:59

1、多少家省检察院可在线查行贿犯罪档案?

今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6(2018)》发布暨2018年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在京举行。《法治蓝皮书》中发布的2017年度中国检务透明度报告显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位列检务透明度前三。从地区维度看,较为经济发达地区检察院的检务公开相对较好。

省级检察院排名,广东省排第五

《法治蓝皮书》显示,去年检务透明度排名前十的检察院依次为:江苏、最高人民检察院、南京、苏州、山东、徐州、湖北、安徽、广东和湖南。在省级检察院层面,排名前五的依次为:江苏、山东、湖北、安徽和广东。在较大的市检察院层面,排名前五的依次为:南京、苏州、徐州、南昌和汕头。从地区维度看,较为经济发达地区检察院的检务公开相对较好。

值得关注的是,《法治蓝皮书》介绍,经过多年制度建设和实践完善,检务公开效果显著,不断向司法办案延伸,在满足公众知情权利、倒逼检务活动规范等方面取得成效。

与此同时,利用信息化推进检务公开,检务公开与网上办案、检务公开与网上办事的有机结合,也不断推进形成良性互动。例如,在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各级检察机关注重运用微博、微信及其他新媒体发布检务信息。

10家较大的市检察院网上公开抗诉书

《法治蓝皮书》介绍,法律文书公开范围走向全面化,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对公开法律文书进行了类型化处理,分为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其他法律文书等栏目。在起诉书日渐普及的基础上,其他法律文书的公开,也走向常态化。

截至评估结束,通过自身门户网站或信息公开网公开抗诉书的,有10家较大的市检察院,占比20.41%。通过自身门户网站或信息公开网公开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的,有27家较大的市人民检察院,占比55.10%。另外,北京等地的检察院将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开予以常态化。

同时,依托检务公开,在线办事功能得到强化。发布的数据显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南或查询平台链接、联系方式的,有20家省级检察院和30家较大的市检察院,分别占比64.52%与61.22%。无锡市检察院公开了《非公企业常见法律问题防范指南》,协助企业认清、防范法律风险。

在预决算公开方面,26家省级检察院和19家较大的市级检察院同时公开了2016年度的预决算和2017年度的预算,分别占比83.87%与38.78%。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主要数据。

蓝皮书建议将公开嵌入检察工作流程

针对检务公开尚存的问题,《法治蓝皮书》指出,检务公开当前问题突出表现为部分检察院不作为,仍有多家检察院无网站或网站无法打开,一些检察院网站缺乏必要维护导致网站不稳定乃至一度失效,门户网站栏目空白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检察院公开持续性不够,个别甚至出现停滞倒退;机构人员、指南须知类信息的公开,有待加强;检务公开友好性不足等。

《法治蓝皮书》给出了检务公开加以完善的方向,提出检务公开内容应全面化,应注重加强指南类信息的公开,在不违反保密要求的前提下探索量刑建议书、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等检察法律文书的公开,适应大数据发展需求推进文书统计和检务数据的公开。

同时,既要注重检察院门户网站建设,也要注意多渠道公开,形成合力,实现公开效果、传播力和影响力的最大化。

此外,《法治蓝皮书》还建议将公开嵌入检察工作流程。借鉴政府信息公开和法院司法公开的经验,将检务公开嵌入检务活动日程流程,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实现检务公开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在信息无障碍服务能力建设上,建议按照《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精神要求,检察机关应带头加强网站无障碍服务能力建设,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进行无障碍改造,建设网络信息无障碍服务环境,方便各类特殊群体、弱势群体便捷快速获取检察信息。

一经发现,永不录用。

2、如何正确应对舆论媒体,媒体如何引导舆论,新媒体时代

时下,在新媒体时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媒体正日益影响着检察院的形象、声誉和社会公众对检察院的信任。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想不想、会不会利用媒体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已经成为新形势下衡量检察官执法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只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迎接新媒体的挑战,切实加强对新媒体传播规律的把握,深入研究舆论引导规律,善待媒体,善用媒体,不断提升新媒体时代网络沟通和舆论引导能力,才能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一、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必须善待媒体,强化媒体意识。
在今天的开放环境与信息全球流动的条件下,要想有效应对人们的思想意识多元化带来的挑战,要想努力保持并增强检察工作的舆论引导权,就必须充分认识新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全面、客观地认识新媒体给我们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不断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
一是要更新观念,善待媒体。要走出过去媒体宣传容易泄露案情、对媒体敬而远之的误区,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善于研究媒体、合作媒体、关注媒体、借助媒体,把编辑记者当朋友,做到感情上尊重、工作上支持,形成与媒体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协调高效、优势互补的工作体系,做到检媒联动,实现互助双赢,增强宣传工作效果。二是了解媒体,提高运用新媒体的能力。要通过有针对性地举办情景模拟训练、网络培训班、舆情报告会、网络论坛等活动,让领导干部学会运用在线访谈、网络评论、即时通讯等方式,主动加强对新媒体运用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新媒体的传播规律,做新媒体时代的弄潮儿,不要做落伍者,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宣传人员运用新媒体的能力和素质。同时,还要把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纳入党组的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机构,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新媒体的管理和运行,为做好新媒体的应用应对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三是要正确看待媒体,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要充分意识到,面对媒体,积极的公开、主动的沟通,更能消除误解,赢得民心,越着捂着、盖着,越容易被动,滋生谣言。要不断深化媒体意识就是监督意识的观念,以更加坦诚的姿态面对公众与媒体,进一步强化接受舆论监督意识,时刻做好接受监督准备,把接受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时刻想到每一次执法办案都在媒体监督之下,时刻注意维护好检察院检察官形象。
二、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必须善用媒体,打造网络宣传新格局。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进步,博客、微博、微信等新传播途径改变了人们的阅读习惯。要增强检察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特别是提升新媒体应用应对能力,就要全力打造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博客、检察微博、检察微信“四位一体”的宣传格局。
一是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要高度重视网络宣传和检务公开工作,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检察门户网站,把门户网站打造成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检察工作、普及法律知识、丰富检务公开的有效载体。要针对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检务公开、检察动态等板块,专门设立与公众互动空间,让网民发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检察人员为网民解疑释惑,做好正面引导工作。二是开通检察博客,传播检察好声音。要依托重要网站开设检察院官方博客,及时向群众宣传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检察队伍和业务工作的重要成果,加强正面舆论的引导,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三是开通检察微博,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针对微博特有的简短、阅读方便的特点,根据受众的需求和群众的诉求,开展好发布检察动态、解疑释惑、接受法律咨询和控告举报工作。要用鲜活生动,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减少书面化、模式化的言论,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实现面对面的交流,键对键的沟通,使微博真正成为检察机关与网民的交流平台。四是开通检察微信,密切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要通过微信平台,在“朋友圈”群发文字、图片和视频,展示检察动态,接受法律咨询,强化微信与微友的互动;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手机信息交流平台,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以便更有效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
三、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必须强化引导,及时掌控网络舆论发展方向。
提升检察机关舆论引导能力,要完善好涉检舆情巡查、舆情报告、舆情研判、舆情引导四项机制,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引导、早控制,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一是建立监控巡查机制,第一时间发现舆情。在技术科、政治处应明确网络“巡视员”和“评论员”,在工作日的8点至10点、下午2点至5点、晚上8点至10点以及法定休假日,对各大网站、论坛进行“关键词搜索”,全方位查找涉及本院的新闻报道,确保监测不留死角,适时进行实时监控。
二是可以借助类似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舆情系统建立舆情即时汇报反馈机制,第一时间向党组汇报。网络“巡视员”一旦发现网络舆情,要详细、准确记录舆情上网时间、主要内容、浏览和跟帖人数、群众反应、点击率等各项内容,在30分钟内向党组汇报。
三是建立分类研判机制,准确鉴定舆情性质。根据舆情反映问题的性质、内容以及影响力等,对舆情进行深入分析,做到把握关键,准确定位。对涉及本院的重大舆情,要迅速查找源头媒体,在分析研判舆论热点和舆情发展走向后,迅速向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要分析涉检舆情的成因,与控申部门及舆情涉及的相关部门一道查明真实情况,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争取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正确反应,避免陷入被动。
四是建立及时应对机制,积极消除负面影响。要坚持积极回应,及时消除负面影响,防止事态扩大。及时与涉检涉法网络舆情发生的源头媒体进行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力争在源头上控制舆情进一步扩散。最大程度争取传统媒体的支持,利用传统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发布最及时权威的信息,影响网络舆情的走向。必要时,协调宣传主管部门,积极寻求互联网管理部门、新闻单位、网络媒体的支持,采取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布事实真相,使不明真相的公众了解事实,引导视听,把握舆论导向主动权,共同化解涉检网络舆情的不利影响。网络评论员要以普通网民身份按照统一口径和指令,参与涉检网络舆情讨论,消除网民误解,引领网上舆论导向。

3、区县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宣传岗位是做什么的

司法行政部门的宣传岗位主要是做宣传区域法律法规的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的宣传法律法规时,要始终坚持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律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阵地建设,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要树立主动宣传的意识,主动发声,形成司法行政舆论强势,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做到以下三点要求:

一要突出宣传重点。切实做好司法行政改革的宣传,及时推出司法行政改革进展、改革成就的相关报道,把司法行政改革的举措、成效和亮点宣传好。切实做好司法行政先进典型的宣传,树立和展现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使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深入人心。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总结的宣传,大力宣传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和各行业、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二要创新宣传形式。加强策划,注重细节,根据不同媒体的不同特点,找准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切入点,以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为引领,结合鲜活事例,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积极推进“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运用,适应全媒体时代的要求,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和实效性。切实加强与主流媒体、都市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其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的优势和舆论主导作用。
三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新闻发布机制,以主动做好司法行政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等为重点,进行多种形式的新闻发布,主动发出司法行政权威声音。健全完善新闻宣传联动机制,加强与业务工作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上下沟通协调,通报信息、加强策划,形成新闻宣传工作合力。健全完善新闻宣传激励机制,建立新闻宣传通报等制度,将新闻宣传工作作为年度总结的重要事项,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检察院通讯员岗位是什么

你好同学,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检察院通讯员岗位应该是在新闻部门工作,写宣传稿,做新媒体之类的。
具体的话你可以给招考部门打电话详细咨询。
祝你考试顺利。

5、公众反腐渠道有哪些

公众反腐有新媒体曝光、举报、信息公开、信访等渠道。
一、新媒体曝光
新媒体曝光反腐事件是传统媒体的2倍,其中网络新闻、报纸和社区论坛位居前三。随着信息科技的飞速发展,新媒体作为反腐工具是时代的必然。社会各阶层可以通过媒体,将他们得知的各种不法行为或滥用职权的行为公之于众,传媒不仅是公众获得国际国内社会信息的来源渠道,同时也是公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一条途径。
“网络曝光”和“网络监督”已经成为普通人民群众针对党委和政府机关改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作风与质量的高压阀和约束工具,成为整治官场作风腐败的有力推手。网络的作用是巨大的,只要秉持基本的伦理道德,真正是出于忧国忧民、利国利民和为人为己的正当利益追求,网民们完全可以借助于网络平台,充分发挥自己参政、议政、监政的重要作用。网络曝光使一件事情“搞大”引起轰动,成为公众关注的事件,网络曝光反腐,是民众主动监督,草根的声音有了议程设置的可能,所以人们热衷于网络曝光反腐的最大价值所在。
二、举报
举报的依据是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
院举报工作若干规定》及其我国国务院颁发的《行政监察条例》等。依据上述规定,社会各界公众,均可成立为向中国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党的纪检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揭发检举贪污贿赂罪案的举报主体。
国家对举报者,规定了严格的保护、保密措施。无论其是当面举报、电话举报、电报举报、信函举报、约谈举报甚或匿名举报者,均受国家法律保护。报复陷害举报人者,要追究法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举报失误者,只要不是蓄意诬告陷害他人,不负法律责任。这是因为,没有群众的举报,仅靠审计机关审计究案,发案效果九牛一毛不说,有些犯罪,(例如“一对一”的受贿案、不明财产来源罪等),还根本不能通过审计途径挖出来。因而,公众举报,实为公众反贪参与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形式,宜予更多地鼓励和保护。
三、信息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公开使得政府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对防止腐败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腐败总是在黑暗中进行,权力的暗箱操作是腐败产生的温床,使得人民群众无法获得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运行绩效、行政决策和行政执行等相关信息, 从而为腐败行为提供滋生蔓延的屏障 。
四、信访
信访举报是公众直接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它是通过知情公民向司法机关或行政检察机关检举贪污、腐败人员及事实,再由专门机关查证落实,最后由司法机关或行政处罚机关依法做出处理,从而达到反腐败的目的。其基本方式主要有写信、打举报电话电报、访问等形式。
我国不仅设有各级信访办、举报中心等组织机构保证公民检举走向专业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而且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本着依靠群众、方便群众、取信于民的原则,设置举报专用电话,公布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设置举报接待室、举报箱,为公众举报提供便利条件。

6、检察院怎样将新媒体做的风生水起

检察院是一个权威的部门,也算是一个服务的部门,要是开公众号那推广起来相对容易。
建议就是公众号要实实在在的做一些服务的窗口,拉近与广大群众的距离。然后就是权威报道,那关注量几乎也就上来了。当然这个也是需要相当投入了,需要团队来运营操作。

7、基层检察院如何做好涉检舆情工作

 张湾区人民检察院 谭书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指出,检察机关要重视接受舆论监督,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建立涉检舆情收集、研判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因此,顺应时代潮流,主动应对网络信息化挑战,提升快速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能力,加强正面引导舆论,营造新形势下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已成为当前检察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一、网络舆情的定义及特点所谓网络舆情,简言之,即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通过网络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公共问题和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信念和价值观。它是较多民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等表现的总和。网络舆情形成迅速,对社会影响巨大。网络舆情具有传播范围广、速度快、影响大,与传统媒体相比,有巨大优势。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隐蔽性、无限性,决定了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1、直接性,通过各种平台,网民可以自由、迅捷地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网民通过公共平台进行描述、揣测、议论,自由发表看法,如躲猫猫、阿荣旗检察长开豪车等热点事件。2、突发性,网络舆论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普通事件的存在加上网友的自由猜测和一些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成为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3、偏差性,由于发言者身份隐蔽,并且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络自然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空间。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对社会问题片面认识等等,都会利用网络得以宣泄。因此在网络上更容易出现偏离事实的言论。二、当前检察机关应对网络舆情存在的主要问题1、思想观念不到位。对网络成为主流媒体缺乏应有的认识,习惯用传统的思维方式看待网络舆情问题,不了解网络舆情的特点和规律,对网络舆情危机的影响力估计不足,没有以我为主、抢占先机的意识。没有认识到在舆情形成初期,有效的引导和预防可以防止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造成在面对网络舆情时,消极防御应对较多、积极抢占先机引导偏少,简单粗暴应对多、合理引导平息少。2、人员设备保障不力。由于认识上的原因,很多基层检察院在应对网络舆情工作上缺乏人员和物质设备的有力保障。没有配备专门的网络舆情人员,缺少网络舆情监控方面的专业人才和高素质的网络评论员,出现具体工作无人管或无法管现象。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检察机关互联网站平台没有完全建立,或设置不合理,自主的网络宣传平台缺乏。更重要的是,没有集信息搜集、处理、研判、反馈于一体的舆情监控系统,只能靠人工监测、收集和处理。3、应对机制不健全。网络舆情的处置机制还未有效建立,近年来的侧重点开始体现在收集涉检网络舆情上,但涉及危机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还显滞后。基层检察机关及时反映、有效应对重大舆情的能力不强,缺乏危机意识和处置网络舆情危机技巧的方法技巧,不善于和新闻媒体沟通。在处置网络舆情时,手段比较弱、水平比较低,出现诸多失误,引发群众不满,导致事态升级。三、加强涉检舆情工作的对策建议一是要以舆情监控为主导,提前预警,在事件发生前及早化解矛盾。多数涉检舆情事件并不是一开始就呈现出突然爆发态势的,几乎都是一些基本的诉求得不到回应,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和发酵,而最终形成的。这就要求我们建立涉检舆情事件的预警系统,早发现,早应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这个预警系统就是我们的涉检舆情信息报送机制。我们要十分注重涉检舆情特别是涉检网络舆情汇集、分析、研判,主动应对,让真相走在谣言之前,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以信息发布为核心,公开透明,在事情发生时打好主动仗。当涉检舆情事件发生时,公众迫切需要得到真实信息。在发生的瞬间,民众对涉检舆情事件情况的片面了解,形成多种主观判断,使得恐慌、猜测的情绪产生,对涉检舆情事件起因、影响的各种臆断被广泛传播并无限放大,舆论产生偏向。信息化时代,对信息完全封锁已成为不可能。我们不去占领舆论阵地,谣言就会抢先占领。只有对事件进行公开、透明的报道。讲究传播策略,针对实际疏导民众情绪,克服信息缺失造成的恐慌,才能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有利于平息谣言、缓和事态,促进社会稳定。三是要以舆论引导为主调,疏堵结合,在事件处理上牢牢掌握话语权。涉检舆情事件发生后,涉检舆情信息通过各种渠道迅速传播,内容真伪并存,观点尖锐复杂。要合理策划议题,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巧妙议题设置,就能牵住舆论走向的牛鼻子,要注重引导方式,避免说教,避免贴标签。要把握应对时机,紧紧抓住关键的黄金4小时发布信息,实现与新兴媒体的良性互动。信息公开是挤压负面言论的最主要、最有效的方法。但鉴于网络、手机等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交互性强的特点,民众可以直接发表观点意见,在突发事件中,各种传言、谣言、攻击性言论难免出现。

8、为什么会选择新媒体的方式来做两会的检察宣传工作

理由很多,但至少一个,国家开始注重网络这一块儿,而人群集中地都在新媒体里面。

9、检察院通讯员岗位主要是什么工作

应该是在新闻部门工作,写宣传稿,做新媒体之类的

10、如何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

一、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必须善待媒体,强化媒体意识。
在今天的开放环境与信息全球流动的条件下,要想有效应对人们的思想意识多元化带来的挑战,要想努力保持并增强检察工作的舆论引导权,就必须充分认识新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全面、客观地认识新媒体给我们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不断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
一是要更新观念,善待媒体。要走出过去媒体宣传容易泄露案情、对媒体敬而远之的误区,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善于研究媒体、合作媒体、关注媒体、借助媒体,把编辑记者当朋友,做到感情上尊重、工作上支持,形成与媒体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协调高效、优势互补的工作体系,做到检媒联动,实现互助双赢,增强宣传工作效果。二是了解媒体,提高运用新媒体的能力。要通过有针对性地举办情景模拟训练、网络培训班、舆情报告会、网络论坛等活动,让领导干部学会运用在线访谈、网络评论、即时通讯等方式,主动加强对新媒体运用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新媒体的传播规律,做新媒体时代的弄潮儿,不要做落伍者,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宣传人员运用新媒体的能力和素质。同时,还要把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纳入党组的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机构,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新媒体的管理和运行,为做好新媒体的应用应对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三是要正确看待媒体,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要充分意识到,面对媒体,积极的公开、主动的沟通,更能消除误解,赢得民心,越着捂着、盖着,越容易被动,滋生谣言。要不断深化媒体意识就是监督意识的观念,以更加坦诚的姿态面对公众与媒体,进一步强化接受舆论监督意识,时刻做好接受监督准备,把接受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时刻想到每一次执法办案都在媒体监督之下,时刻注意维护好检察院检察官形象。

与检察新媒体相关的知识